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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非诉执行监督调研报告

问:怎么写检察院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意见和建议?
  1. 答:检察院的身份写的:
    意见建议:
    1、针对民诉法修改后对于执行检察的授权,高检应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同时两高应该尽快就执行修改后民诉法关于执行检察规定问题商定并且签署具有操作性的工作规范性文件。
    2、最高检尽快组织执行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安排检法两家汪搜的民行检察干部与发育执行干部进行交互挂职学习,学习和体验对方的山歼工作,以利于更好落实民诉法的规定。
    3、检察机关应为完成民诉法关于执行检察的任务,尽快在人员、机构、物质配备上增加和充实民行检察队伍,尽快实现执行检察工作的机构专业化、人员专门化的配备。
    法院角度
    1、加强立法,全面规范执行监督工作;
    2、强化执行公开,为接受检察监督创造条件;
    3、建立“网上检察监督机制”,接受实时检察监督;
    4、加强联动机制建设,促进执行监督的良心运行;
    5、建立检察困唯历监督效果保障机制,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2. 答:分成几个方面来写:
    1、诉讼监督。包凯丛括刑事、民事、行政。
    2、执行监督。对法院执行环节的监督情况。
    3、法源颤纪监督。法官队伍建盯裂樱设方面。
问: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怎么写
  1. 答:哥哥,这个检察院写,你想写了作甚?
问:检察院怎样进行执行监督
  1. 答:法律分析:检搜消察院应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具体如下:
    1、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2、对法院所作裁判进行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刑猜纯事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应按照上诉程序提起抗诉,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世兆知,认为确有错误的,应按照上诉程序提起抗诉,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本文来源: https://www.lw72.cn/article/6fd4582d5c19607abb8edfd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