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干预司法 调研报告

防止干预司法 调研报告

问:司法干预三个规定自查报告
  1. 答:法律分析:三个规定”指的是:
    1.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烂清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2.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3.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汪正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法律依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困历悔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根据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问:谈谈你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认识
  1. 答:领导干部应当做到“五个不得”: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碰塌迹撤职、开除等处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各级人民***应当衫源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应当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信息公笑并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问: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
  1. 答:法律分析:如有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有利害关系人;通过各种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具体要求;以其他方式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等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同时报告同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二条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誉塌好事人说情打招呼。
    第三条 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庆铅、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衫纳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防止干预司法 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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