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市场准入制 强力清理百姓餐桌(论文文献综述)
康俊莲[1](2020)在《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如何对食品安全监管进行权力配置,实现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协同有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1)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的具体体现。本文围绕“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这一核心问题,从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空间、时间、制度三维一体角度,探究政府监管权力的内在逻辑,针对现实问题提出科学优化、系统完善的路径。本文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依据协同治理和跨部门合作等理论,采用比较制度分析法,论域方面选择政府监管控管层次多、管理幅度宽泛的典型国家作为参照进行对比分析,剖析了制度背后权力配置结构及其演化方式,比较在不同制度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在特定历史时期,如何实现监管权力配置效用的最大化。同时,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历程、政府权力配置存在的争议和挑战、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采取的措施与体现的特征,从空间维度改革、时间维度改革、制度维度三维一体角度,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政府食品监管权力配置协同治理的建构路径。本文第一部分,介绍研究背景,包含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和制度架构,为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回答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在不同历史时期监管权力的现实配置,及监管权力行使产生的内在逻辑。从空间、时间、制度三个维度,阐释了不同历史时期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概况、监管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改革举措、政府权力配置的改革特征。基于此,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在改革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归纳提炼。同时,从府际关系角度,对食品安全政府纵向权力配置、横向权力配置进行分析,研究其结构转变中的内在联系,为推进食品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政府协同治理不断走向深入奠定基础。在协同治理等相关理论基础上,回答第二个问题,即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由哪些因素导致变迁?从空间、时间、制度三个维度,阐释政府监管权力行政化,部门分割的高度集权,由于社会秩序的高度扩展,使得行政分割高度集权的政府权力,呈现出具体监管越来越属地化,抽象监管越来越集权的现象。此部分分析,以协同治理理论核心内涵为指导,以跨部门合作理论与政府协同理论为支撑,从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社会监管缺失三个层次,阐述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在空间维度上,由于跨部门间食品安全监管权责利益均衡问题,导致“权力越位”,需要进一步通过协同治理优化提升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在时间维度由于监管权责不清、行政壁垒、监管遗漏导致“权力缺位”,会直接影响在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政府能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从快将危害食品安全事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反映着政府的应急和统筹协同调度能力。因此,在时间维度要突出“早一步”“快一步”,必须通过实现制度做保障和空间维度跨部门的相互协同、配合;在制度维度由于监管中的权力异化、监管过程的渎职行为、监管中出现的违章违规导致“权力错位”,容易引发政企合谋、监管腐败等问题的产生。第三部分,分析了在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争议和挑战,以及通过域的选定,借鉴国内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经验,依据“四个最严”的要求展开分析,结合我国实际,归纳提炼有益于我国政府协同治理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系。空间维度改革,解决外部硬性边界跨部门间协同治理,出了问题谁说了算的问题;时间维度改革,解决内部构架基础降低危害食品带来的风险,实现早发现、早识别、快处置的问题;制度维度改革,解决单元间协商机制制度系统化、体系化、完整化的问题,形成以食品安全法为主干,各相关管理条例、管理办法体系化、完整化相互协同、互为补充的制度体系。通过研究,本文力求在以下几个层面做出努力,取得如下研究结论:其一,针对“权力越位”,解决跨部门间“政出多门”、相互协同的问题。通过强化中央一级政府食品监管,构建全国自上而下统筹监管“一盘棋”,实现危害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应对和处置。既而发挥中央政府监管权力灵活调度功能,实现“中央精神”掷地有声的贯彻、落实的同时,实现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区实际,展开创新监管的实践。作为中央政府还肩负着全球食品监管风险治理中发挥多元治理的功能。通过发挥中央政府、食品跨国企业等在国际舞台的影响力,在参与国际事务食品安全治理规制的制定,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化解中西方在食品监管领域文化认识的鸿沟,提升在国际食品监管中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另外构建起跨部门间食品安全协同机制和治理机制,通过部门间的责任分担、沟通协商、协同治理运行,实现食品监管的协同治理。其二,针对监管权责不清、行政壁垒、监管遗漏导致的“权力缺位”,解决危害食品带来的安全风险,需要通过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监测机制,实现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早发现、早预警,同时提高科学防控的能力,做到快速反应,实现从快处置。建构公开透明的信息通报体系,不仅要形成日常检测公告制度,还要突出危害食品事件发生时,让公众及时了解实情,消除社会公众心理恐慌,有效参与积极应对食品风险,逐步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意识和能动力。在协同治理视域下,构建起对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的协同治理权力监督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其中。同时在时间维度下,还应将权力行使的重点,放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预防上来,只有将风险点控制住,才能从源头上控管住,保障安全食品“产”出来的有效性。风险预防应突出其独立性、透明性以及全程采取的开放方式,实现过程的监督性。以此来保障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的科学性和自然性。其三,针对监管中的权力异化、监管过程的渎职行为、监管中出现的违章违规导致的“权力错位”,引发政企合谋、监管腐败等问题的产生。从制度维度,认真梳理,提出解决《食品安全法》与各监管部门间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细则等,形成系统性、完整性、相互协同互补、衔接的制度化体系。通过协同治理导向的政府重塑,建构起彼此之间互为协作的服务型政府,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治理理念的质性转变。其四,本文认为,食品安全问题是事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食品安全协同治理问题,说到底是加强党的领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问题。因此,应该将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层面,强化党对一切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党的引领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大数据标准体系,将其作为国家管理的一项制度,打通政府跨部门监测的数据链,实现全链条数据关联的融合,实现日常监管的有序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系统科学性;从完善体制机制上,建议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建立从生产到销售都可相互追溯、追查、倒查、溯源的机制,保障“以人民为中心”,为实现“健康中国”,助力食品企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吕雯莉[2](2019)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当前,农村食品市场的安全问题具有紧迫性、多样性和整治难度大的特点,农村食品监管的特殊性呈现为“三多三少”,即食品经营网点多,流动摊贩多,农畜产品多;边远地区管理规范少,监管人员少,检验设备少。农村人口较为分散,消费水平低、价格优先,对食品消费安全意识淡薄,对食品标签不关注、对假冒伪劣产品的鉴别能力低下,缺乏法律维权意识。为保障农村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打通农村食品市场“最后一公里”,各地纷纷开展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清理农村食品小食品加工作坊、农贸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农村食品源头地带,也取得了一定进展。全国共16个省份率先出台了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其中明确了准入登记制度、小作坊责任和负面清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加强食品行业协会的管理、推行县乡村三级责任保证书和“以点带面”的基层食品网格化监管、构建信用监管和食品风险分级监管方式。2018年的国家机构改革,“多帽合一”后成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乡镇市场监督所,以乡镇属地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县市场监督局指导、对乡镇市场监督所进行双重管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过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权责不清、互相推诿的状况,然而,农村食品安全缺乏针对性法律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和实践不对称性、监管机构人员设置不科学、农村食品市场追溯和召回制度不健全、基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脱节、责任追究力度薄弱、缺少法律依据等问题。本文通过梳理农村食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对农村监管方式类型化总结分析以及从当前基层监管现状、法律制度规定等方面入手,提出如下法律建议:一是要健全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对农村食品监管和责任追究在立法上予以明确;二是明确监管机构权责划分,加强改革后机构的顶层设计,建立职业化专业监管人员队伍,对监管对象实行差异化、全链条监管,形成“县—乡—村”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定人员、定对象、定目标和考核计划,发挥群众监督、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共治作用;三是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召回和追溯制度,完善召回义务人的法律责任,明确基层召回制度的监管主体,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索票索证和登记台账制度一体化,加强食品追溯制度和召回制度的有效对接,搭建统一的食品追溯平台;四是建立责任追究保障制度,加强农村食品风险防范制度,明确基层风险监测机构,应构建农村食品安全舆情全天候检测体系,扩大农村食品责任追究主体范围,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全链条经营者纳入监管范围,同时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立体追究体系。
付凤鸣[3](2018)在《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防控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基于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理性化的要求,防控犯罪比惩罚犯罪更富有积极意义和实践价值。我国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以下简称“食品安全犯罪”)形势严峻,为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迫切需要建构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食品安全犯罪属于工业化时代的产物,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相关概念存在不少争议,理清相关概念的含义是构建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逻辑起点。在刑事司法中,应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对食品概念作扩大解释。由此,食品安全犯罪中的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饮用的成品、半成品、制作成品的动植物原料以及既是食物又是药品的物品。在社会治理层面,宜采用广义的食品安全概念,将食品安全作为一个整体社会问题进行统筹考虑;在法律治理层面,宜采用狭义的食品安全概念,主要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来确定。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概念,在犯罪防控上宜采用广义的犯罪概念,在犯罪惩治上宜采用狭义的犯罪概念。食品安全犯罪防控体系包括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惩治,鉴于三者之优劣特征,宜强调安全监管为主的事中控制机制和法律制裁为主的事后惩治机制。转型时期与风险社会两大背景深刻地影响着食品安全犯罪生成与特征,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应当契合转型社会的机理构造,遵循风险防控的基本原则。根据现代管理学理论,在食品安全犯罪社会治理过程中,政府应当完成价值观念的转型、思维模式的转换和功能定位的转变,通过整合现有资源、优化政策行为、采用奖惩措施等方式提高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效率和管理效果。根据主流经济学理论,提高食品安全犯罪成本、减少犯罪收益、完善法律体系、落实法律责任、增进社会公正等都有助于减少食品安全犯罪。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主要由行政监管、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三部分组成,当前食品安全防控机制存在法律规范不健全、工作机制不顺畅两大方面缺陷。在行政监管方面,表现为相关法律规范不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监管机构职责分配不合理,部门间协调联络机制不完善,监管机关法律责任机制不完备。在行政处罚方面,食品安全行政罚则虽然较为全面地覆盖了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三个领域,但由于立法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导致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在刑事处罚方面,单一制立法模式和具体罪名罪刑结构的缺陷日益突出,公检法三机关办理食品安全犯罪面临的现实困境,削弱了刑事处罚的效果。域外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具有法律规范健全、处罚标准合理、实施机制顺畅等特征,对我国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完善具有借鉴意义。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应坚持预防为主和惩罚为辅、行政规制和刑事规制相结合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宏观思路,通过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强化指标监管机制来构建有效的监管机制。根据我国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域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应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和完善。在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方面,要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强化指标检查机制和落实HACCP制度。在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方面,通过扩大行政违法行为规制范围、明确行政违法行为的具体标准、引入执业禁止规范、灵活设置行政处罚幅度等来完善行政立法,通过明确执法职责、加强对执法者的监督和考核、落实执法保障措施等来完善行政处罚机制。在食品安全刑事处罚方面,立法上要进行立法模式调整,修改相关犯罪的罪状和法定刑;司法上需要在公安侦查、检察监督和法院审判三个环节采取相关措施,提高刑事司法效果。在食品安全案件法律衔接方面,首先要扩大食品安全犯罪的主体范围,实现行政法和刑法中处罚对象的对接,明确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界限;其次要确立“刑事处罚优先”原则和“刑事先理”原则,提高执法主体的思想认识和专业素质;再次要明确食品监管渎职类犯罪的犯罪构成、提高刑事处罚的均衡性、强化食品监管渎职罪的量刑指导。
陈哲妮[4](2017)在《从分散监管到集中监管: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政府监管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食品安全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保证,甚至关系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存亡。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也得到了明显的提升。但是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食品生产大企业不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还大量存在,其生产设施和设备简陋,从业人员知识水平低,存在一定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佛山市政府通过创建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将分散的食品小作坊圈起来,实行集中监管,按照食品安全规范建设生产区间及进行生产加工,引导小作坊业主主动接受政府监管,从而为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政府监管改革寻找实操性路径。本课题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政府监管改革较成功的佛山市作为研究对象,对其改革前后的监管模式进行研究讨论。文章第一部分阐述了论文研究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在这个基础上梳理了文章的思路和写作内容,并介绍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阐述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指出国内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分散式与集中式监管的对比研究缺乏,故笔者进行本次研究写作望能对弥补该方面的缺陷提供参考。第三部分提出改革前的佛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处于分散监管状态,并对这种现象从具体表现、缘起、负面效应等三方面进行剖析,因为分散监管必须向集中监管模式转变。第四部分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将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监管个案从改革过程、具体做法、实施结果评析进行阐述,力求表明在分散监管通病的情况下凸显佛山改革的进步意义。第五部分在承认佛山市集中监管模式是个进步的前提下,通过对调研资料的思考分析,探讨集中监管模式的未来可能存在的潜在性威胁。
王雪[5](2016)在《成都市新都区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案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食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公众高度关注。多年以来,我国政府实施了若干影响深远的政策措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认真宣传贯彻,监控力度不断加大,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总体趋势稳步向好。但是,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重大事件从客观上宣告了政府监管模式的失败,令政府尴尬不堪。前期我国实行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暴露出诸多弊端,如:法律法规适应性滞后;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并存;监管责任难以完全落实;整体行政效能不高等。这些问题,逼迫政府不断进行机构改革。2013年,国家启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了调整,整合国家食药监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相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组建国家食药监总局,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进行统一监管。随后各级政府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新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形成。那么,新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否成功,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否有利于明确各机构、各部门的职责与权利;是否有利于明确监管职责主体,为实现全食品产业链的无缝管控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是否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从单一管控向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监督的多元化治理转变;是否有利于建立全面统一、专业高效的食安监督管理架构;是否有利于形成食品药品监管国家、社会、企业共同治理的新格局,等等,是大家迫切想要解答的问题。本文以成都市新都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为案例,对新都区政府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如何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如何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如何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如何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从中得出以下启示:一是以责任机制建设为前提可破解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并存的问题;二是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为主要内容可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三是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为抓手可克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滞后;四是以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为方向可提高整体行政效能。从而认为,2013年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体制改革是成功的,它在基层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能够按照改革的初衷有效推进。
杨柳[6](2015)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政府、学者和行业对食品安全问题广泛关注,民众对食品安全状况有不同程度的担忧。《小康》杂志联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进行的“中国综合小康指数”调查发现,2012年到2014年,最受社会关注的十大焦点问题中食品安全连续三年位居榜首,超过了腐败问题、物价、房价、收入分配改革等社会热点。民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担忧是经济社会发展后民众对高品质、健康生活方式的追求与我国该时期食品安全水平较低风险较高的尖锐矛盾的集中体现。当前,食品安全已经不再仅仅是食品卫生和质量问题,也不是消费者健康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一个社会和政治问题。尤其是在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很大,各种潜在的社会矛盾容易被激化的时期,食品安全有可能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导火索。因此,在社会的关注和民众的期望下,食品安全已经成对政府执政能力、政府的管理与服务水平的重大考验,是关系和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安全食品是被生产出来的,而不是监管出来的”。然而,纵观世界,各国政府无不把监管食品安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国政府也极为重视食品安全,已经在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监管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食品安全所作出的贡献不容忽视。然而,没有绝对的食品安全。即使在经济发展水平高、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比较完善的发达国家,食品安全事件也时有发生,例如英国的疯牛病和牛肉掺假马肉、日本的校园“诺如”病毒引发食物中毒、美国的食品微生物污染等。然而,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仍然说明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完善,亟需改革和健全。那么,认清现状,厘清健全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所面临的困境和难题,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效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彻底杜绝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是当前亟需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解决的重大问题。这也是本论文研究的出发点和研究重点所在。要解决上述重大问题,那么就需要解决如下问题: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如何?主要困境是什么?如何解决?国外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有哪些值得借鉴的经验?沿着上述思路,本论文共分为九个章节。(1)第一章:导论。本章回顾、梳理和评述了国内外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现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本文的研究重点和难点、研究思路和方法、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等。(2)第二章: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本章对食品、食品数量安全、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等主要概念进行了界定,并结合历史进程,确定了食品安全概念的内涵。然后,结合相关理论分析了政府监管食品安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失灵,为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并将消费者、生产者和行业协会等纳入到一起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奠定了理论基础。(3)第三章: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现实基础。本章以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为逻辑起点,分析了食品安全风险的主要来源,并在文献研究基础上,提出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理论框架,并分析了影响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主要因素。(4)第四章: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困境。本章梳理了自建国以来食品安全监管法律的历史沿革,归纳了当前监管法律的构成体系。并结合实际分析和研究了当前的监管法律体系所存在的主要问题。(5)第五章: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困境。本章首先从历史角度梳理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变革过程,分析了当前分段监管体制向集中统一监管体制转折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最后分析了影响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进程的主要因素。(6)第六章: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困境。本章以食品安全标准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三个全国性、基础性的制度为例,分析和研究监管制度所面临的主要困境。(7)第七章: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困境。本章首先分析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必要性,研究了社会共治的运行机制以及各个主体的职能,并分析了当前社会共治存在的主要问题。(8)第八章:国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考察。本章以美国、欧盟和日本为案例,系统回顾三个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变迁和监管机构的沿革,同时对美国、欧盟和日本食品安全监管管理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总结归纳。(9)第九章:政策建议。在前述研究基础上,提出了健全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若干建议。
冯朝睿[7](2015)在《整体性治理视阈下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研究》文中指出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事关公民的生命健康,更关系到食品行业的有序发展和国家的繁荣稳定。中国饮食文化源远流长,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我国关注的重点领域,保障食品安全、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质量和效率提升,更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课题。近年来,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不断纵深推进,食品安全问题也已从“温饱”阶段过渡到“卫生”、“健康”和“品质”阶段,但由于政府主导治理方式的灵活性较低、食品安全法治环境建设滞后、各地文化风俗与饮食要求多种多样,近几年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过程中问题层出不穷,造成了极差的社会负面影响。纵观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系列热点问题,可以发现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起因于监管部门间存在的合作治理弊端,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诸多弊端为黑心商人危害食品安全创造了监管空隙。这种情况下,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分散和相互推诿导致了重复监管或者无人监管的尴尬局面,与此同时如何顺应食品安全的社会化管理需求,如何明晰权责、统筹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率与监管水平,也已经成为中国应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深层次问题。为突破上述合作监管的弊端和局限,给出新公共管理时期管理碎片化问题和服务裂解的理论解决方案,本研究基于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性治理的相关理论和分析方法,首先深刻剖析计划经济时期、经济转轨时期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时期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历史沿革及路径,在此基础上通过梳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成效及问题,分析借鉴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的成功经验;其次,通过引入整体性治理理论以及相关公共管理理论与经济学方法,从整体性治理视域下的源头治理、功能分散化治理、利益关系监管三个层面解析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点,并据此梳理给出了整体性治理视域下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市场化源头治理、过程信息化治理、协同化重典治乱完善思路;最后,提出了有利于不断改善“碎片化”治理难题的食品安全监管五方面保障措施。本文在整体性治理视域下,提出的食品安全监管的要点、完善策略与保障措施,能够为应对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困境提供有效对策和建议,对深度探析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意义。概括而言,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第一,从食品安全监管的概况、主要食品安全监管问题、食品安全监管改革举措、食品安全监管特征四个方面,对计划经济时期、经济转轨时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食品安全监管及改革路径进行了对比分析,归纳提炼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改革的总体特征、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应完善思路;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的成功经验从明确综合协调职能、整合监管部门职责、增强社会监管力量、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强化立法执法工作五个方面,构建整体性治理理论指导下的食品安全监管重点。第二,食品安全的整体性治理是依托于整体政府改革的时代浪潮之下,充分结合整体性治理理念及其运作机理,对公共问题治理实施的一系列制度创新。鉴于此,本研究基于对分段式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进行的基本面分析,以整体性治理理论的核心内涵为指导,以相关公共治理理论与经济学方法为支撑,从源头治理、功能分散化治理、利益关系监管三个层次创新探索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性治理维度,明确了源头治理视角下食品安全相关市场主体的监管特征、市场博弈状态与监管要点;明确了多头分段监管视角下食品安全相关流程的主体特征、危害产生机理与监管要点;明确了利益关系视角下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的合作特征、非合作困境与监管要点,并据此提出了有助于推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性革新的四位一体要点,即整合治理结构、协调部门间利益冲突、整合行动问责、整合多元监管信息。第三,为针对研究得到的治理要点提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革新的整体思路,本研究结合大部制改革的整体格局调整要求,从市场化维度完善策略、信息化维度完善策略、协同化维度完善策略和整体推进策略四个方面探讨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革新的系列问题,从目标整合、功能整合、信息整合、协作整合几个方面提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推进策略,梳理明确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性治理框架。第四,依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在监管职能转变层面的系列问题,整合市场化源头治理维度、过程信息化治理维度、协同化重典治乱维度的完善策略,提出了包含推动监管能力稳步提升、推进监管效果综合评价、引导社会化跨部门协作、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加快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五个方面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革新的保障措施,可以实现政府对食品安全的整体性治理,切实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和系统性。
李莹[8](2014)在《中国食品安全及其监管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安天下安,食安需多方综合治理,但政府要加倍严管。严管要靠体制机制,更要靠制度。当今世界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重。研究中国食品安全及其监管制度,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实际意义。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有两大部分:一是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经济学的理论与实证分析;二是研究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构建与完善问题。全文共设以下7章:第1章导论。主要分析国际国内食品安全形势与历史背景,论证论文选题的必要性及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对国内外研究食品安全及其监管制度的文献资料进行综合述评,指明研究的进展状况及待突破的难点问题,确定本文的研究方向及重点问题。第2章中国食品安全及其监管制度的相关范畴与主要理论基础。1.食品、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成本、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等相关范畴内涵界定。2.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食品安全及其监管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1)农业是人类生存与发展基础的理论;(2)人口与劳动力再生产理论;(3)消费经济学理论。3.西方经济学关于食品安全及其监管的主要理论基础。主要包括:(1)“经纪人”假设理论;(2)信息不对称理论;(3)政府规划理论;(4)制度经济学理论。第3章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成因及艰巨性分析。1.当今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与问题。主要表现及特点:(1)运动式监管;(2)分段式监管;(3)部门式监管;(4)多头交叉监管;(5)以罚代管。2.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失控与无效的原因分析。主要包括:(1)食品生产者方面的原因分析;(2)食品流通方面的原因分析;(3)食品消费方面的原因分析。3.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艰巨性与复杂性的经济学分析。主要包括:(1)食品生产与消费的信息不对称性;(2)食品生产与流通的过度分散性;(3)食品添加剂的模糊性;(4)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与食品监管者之间的多维博弈。第4章主要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述评及启示与借鉴。主要有:1.发达国家(美、英、法、德)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述评;2.主要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经验借鉴。第5章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合理化。主要包括:1.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有效运行必须建立在科学评价机制之上;2.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沿革与创新;3.中国食品监管组织机构优化与创新。第6章“经济人”自利本性与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化。主要包括:1.“经济人”理论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适用性;2.中国食品“经济人”的本性分析;3.食品“经济人”自利本性的法律规制;4.将食品安全全程法制化。第7章健全与完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若干对策建议。这主要包括:1.制度监管食品安全的功能与作用;2.强化中国公共的食品安全主体的责任制度;3.加强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各种制度建设。具体建议为:(1)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政府监管责任;(2)完善政府监管协调及应急处置制度;(3)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及“红”、“黑”名单制度;(4)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与有奖举报制度;(5)实现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网络化。
李静[9](2013)在《我国食品安全“多元协同”治理模式研究》文中提出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连续爆出食品安全事件,严重危害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凸显现行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的失败。如何构建一个切实有效的治理模式,找到一条扭转食品安全严峻形势的可行路径,就成为理论界与现实界必须面对的紧迫问题。有鉴于此,本文从创新食品安全治理模式这一视角入手,结合理论分析与案例研讨,就现阶段创新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的制度设计展开深入研究。本论文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主要介绍了选题的缘由及背景,本项研究的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国内外对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及评述,以及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论文的创新点与不足,并提出了本文的基本观点:即要将目前在食品安全领域实行的“一元单向一维”模式转变为“多元协同”治理模式。第二部分为理论分析与历史考察。首先,食品安全问题具有的“外部性、公共性、信息不对称性”,以及利益相关者、多元治理、网络化治理、协同治理这四个理论,都从学理上说明我国必须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并对现行治理模式加以创新。其次,从建国以来食品安全治理法规及机构调整的历史变迁来看,我国的历次食品安全治理的改革大多局限于官僚体制内部,大多关注于机构设置与职能调整。最后,通过对我国食品安全现行治理模式的考察,我们发现在主体设计、架构设计、运行机制设计方面均存在很大问题,亟需创新。第三部分为原因探析。从参与主体这一视角着眼,探析了政府、企业、公众、社会组织对于创新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的阻碍性要素,在理论探究的基础上,本文还结合了在昆明所做的实地调研数据加以分析,以增强研究的实证性。通过障碍性因素分析,为后文的国外先进经验借鉴以及模式重构做好铺垫。第四部分是经验借鉴。通过对美国、日本、欧盟食品安全治理经验以及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五种示范模式的考察,我们发现可以从主体设计、结构设计、运行机制设计这三个维度来借鉴经验,并创新我国治理模式。第五部分是制度设计。本部分从三个维度对我国食品安全治理创新模式,即“多元协同模式”进行了制度建构。首先,在主体设计方面,应该明确作为“食品安全治理主导者”的政府、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者”的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直接受益者”的公众、作为“食品安全治理积极参与者”的社会组织各参与主体的角色定位,并努力使其各归其位,实现“多元共治”对于“多头混治”的替代。其次,在结构设计方面,应该通过完善治理网络主体之间的关系设计,以及信任、协调等网络治理机制的设计,实现“网络多维治理”对于“单向一维监管”的替代。最后,在运行机制设计方面,应该通过由规制到协同的治理理念的转变,网络多维协同结构的建构,治理机制多维度、多层次的整体塑造,理顺府际关系以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价值、制度双管齐下对于社会资本的培育,以及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协同网络核心的建设,实现“协同治理”对于“分段监管”的替代。
李铜山[10](2008)在《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支撑体系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作为一个“天大的事”,已经成为一个全世界高度重视和急切解决的问题。就中国来说,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食品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的事实,政府相关政策措施成效不够明显的情况,以及笔者的调查都表明,目前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方面正面临着高关注度、高期望值与低发展水平、低满意度并存的不和谐状况,已经凸显出监督管理、信息披露、质量追踪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而要解决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问题,绝对不能仅仅满足于个案治理,而需要从根本上分析和反思。通过分析和研究笔者发现,中国还没有实现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其症结之所在,是因为没有建立起健全的长效机制和完善的支撑体系。也正是基于此,本论文借助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外部性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博弈论、机制设计理论、无缝隙组织理论等多种理论,以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归纳与反馈相结合、案例分析方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分析和研究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支撑体系建设问题,全面拓宽相关理论分析和应用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探寻中国推进和实现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路径取向和对策建议。本论文共分10章对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支撑体系建设问题展开分析和研究,具体的结构安排和基本内容如下:第1章为导论。主要介绍了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评述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指出了对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深度分析之不足,以及长效机制和支撑体系建设研究之匮乏,点明了要在明确研究思路、运用多种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对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支撑体系建设问题开展深度分析和专题研究。第2章为理论研究。主要诠释了与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相关的一些概念,介绍了信息不对称理论、外部性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博弈论、机制设计理论、无缝隙组织理论等理论基础,阐释了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内在机理以及必要性和紧迫性,为。中国推进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支撑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第3章为现状分析。主要阐述了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缘起和发展,洞察了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发展现状,剖析了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障碍性因素和风险因素,论述了中国食用农产品非安全生产的集中体现及致因分析,找出了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还缺少完善的支撑体系和健全的长效机制,进而说明必须将长效机制和支撑体系建设作为推进中国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当务之急。第4章为市场失效分析。主要进行了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分析、外部性问题分析和公共物品问题分析,在运用相关的西方经济学理论进行解析和阐释的基础上,论述了这些问题的主要表现、不良后果和应对措施,阐明了这些问题同时存在且都能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进而揭示出中国要推进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支撑体系建设,必须引入非市场化的政府监管手段。第5章为博弈分析。主要进行了生产者与消费者行为、合法安全生产者与潜在非法不安全生产者行为、政府执法者与生产者行为的博弈分析,洞察了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过程中各方利益的着眼点,阐明了各种参与者行为方式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不同影响,还进行了一些理性化的思考、讨论和启迪,进而揭示出中国要推进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支撑体系建设,必须由政府出面强化监管。第6章为国外借鉴。主要阐述了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主要做法、基本评价、理念和启示以及经验借鉴,查找了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支撑体系建设中的明显缺憾,以便洋为中用地学长补短。第7章为长效机制建设研究。主要阐释了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中各种长效机制的涵义和设计要求,列举了国内试图形成这些长效机制的典型个案,解析了这些长效机制的设计目的或目前存在问题,阐述了这些长效机制的建设途径,力争形成一些隐性化、制度化了的方法,使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具有长久的生机和活力。第8章为支撑体系建设研究。主要阐释了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中各种支撑体系的涵义和设计目的,分析了支撑体系构建与长效机制设计之间的照应关系,阐明了现实中存在的缺憾,提出了各种支撑体系的建设思路,力争形成一些显性化、系统化了的构架,使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具有支撑的强劲和坚实。第9章为案例分析。主要以河南猪肉食品安全生产综合示范区建设为例,介绍了示范区概况、建设路径选择、建设运行模式和建设成效,透视了示范区建设运作情况,说明了示范区建设运行模式正是在设计和建设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示范区建设路径选择正是在构架和建设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从而为本论文的主题观点提供佐证实例。第10章为结论和建议。主要归纳了本研究的重要结论,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具体包括运筹科学的建设规划,创造宽松的制度环境,促成明晰的协调体制,探索耦合的监管方式,寻求创新的发展思路,实施得力的配套措施等。最后,还进行了研究总结,指出了有待进一步讨论和研究的问题。本论文以“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为研究宗旨,争取在研究视角、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等方面都有新创意。归纳出来,本论文在以下几个方面可能有所创新:一是从新的研究视角为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架构了新的研究框架:二是全面构建了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博弈分析体系;三是系统地提出和阐释了建设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支撑体系的构想及方略。
二、食品市场准入制 强力清理百姓餐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食品市场准入制 强力清理百姓餐桌(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的缘由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研究 |
(二)关于政府权力配置的研究 |
(三)关于协同治理问题的研究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及基础理论 |
一、相关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食品安全 |
(二)食品监管 |
(三)权力配置 |
(四)政府权力配置 |
二、政府权力配置的相关理论 |
(一)权力政治学基本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分析 |
一、中国食品监管政府责任与权力配置的发展轨迹 |
(一)改革开放之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二)改革开放之后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二、现行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配置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横向配置 |
(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纵向配置 |
(三)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结构性变革 |
三、现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的综合分析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根据 |
(二)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原则 |
(三)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合理性 |
(四)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实效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实效分析 |
一、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成效 |
(一)食品安全中央政府监管权力强化的效应 |
(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监管权力增强的效应 |
(三)食品监管社会协同治理的实际效应 |
二、中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中问题的呈现 |
(一)政府权力越位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失灵 |
(二)政府权力缺位导致食品安全监管的市场失灵 |
(三)政府权力错位导致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管缺失 |
三、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不当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 |
(一)政府权责失衡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二)政府权力结构失衡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三)政府与社会协同缺失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食品安全监管权力配置的国际比较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典型国家的基本形态 |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比较论域的选定 |
(二)不同国家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类型的比较分析 |
(三)不同国家政府权力配置制度管理幅度的比较分析 |
二、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
(一)国外食品安全政府法律体系的形成 |
(二)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制的形成 |
(三)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的空间配置 |
三、国外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的综合分析 |
(一)日本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二)美国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三)德国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体制改革 |
一、食品安全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体制改革的目标 |
(一)强化中央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 |
(二)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权力的灵活调度 |
(三)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多元治理功能 |
二、构建跨部门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结构 |
(一)构建食品安全监管跨部门协同权力结构 |
(二)建立食品监管跨地区协同治理的权力结构 |
(三)建立食品监管政府多部门协同的权力结构 |
三、构建跨部门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治理机制 |
(一)建立食品监管跨部门责任分担机制 |
(二)建立食品监管跨部门沟通协商机制 |
(三)建立跨部门治理运行机制 |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国家食品监管权力良性运行机制的建构 |
一、食品监管政府权力配置的制度化建设 |
(一)构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法规体系 |
(二)设置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行政权力配置制度 |
(三)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领导责任制度 |
二、构建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与行使的倒查机制 |
(一)建立食品监管协同治理的召回机制 |
(二)建立食品监管政府履职制度化评估体系 |
(三)优化食品监管政府权力协同治理水平 |
三、建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监督机制 |
(一)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行政问责机制 |
(二)建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党内监督机制 |
(三)建立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权力配置的社会监督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语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2)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
第一节 农村食品安全问题频发 |
一、农村“三小”的食品安全隐患 |
二、农村集体聚餐中存在的问题 |
三、乡村旅游、农家乐中的食品安全问题 |
第二节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特殊性 |
第三节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必要性 |
一、有利于消除监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
二、有利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构建服务型政府 |
三、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
第二章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经济法学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市场规制理论 |
一、农村食品市场失灵的体现 |
二、市场规制理论的引入 |
第二节 政府干预理论 |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理论 |
第三章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 |
第一节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现状 |
一、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设置与分工 |
二、基层食品安全的监管环节 |
第二节 我国食品农村安全监管的立法现状 |
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刑法》及相关规定 |
二 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中有关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规定 |
(一) 对农村“三小”的规定 |
(二)对农村集体聚餐的规定 |
第三节 农村不同地区监管方式的类型化分析 |
一、探索基层食品网格化监管 |
二、构建信用监管机制 |
三、实行食品风险分级监管 |
第四章 我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农村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不完善 |
一、法律规定原则性、框架性 |
二、缺少针对性农村食品安全法律规定 |
三、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与实践不对称 |
第二节 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缺失 |
一、机构改革后监管权责不清 |
二、基层监管人员配备不足 |
三、监管人员专业水平低 |
四、缺少社会共治机制限制监管覆盖面 |
第三节 农村食品安全召回和追溯制度不健全 |
一、农村食品召回制度不健全 |
二、农村食品安全追溯制度不完善 |
第四节 农村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缺陷 |
一、基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脱节 |
二、缺少追责法律依据 |
三、处罚力度薄弱 |
第五章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完善 |
第一节 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体系 |
第二节 完善农村食品监管方式和手段 |
一、明确部门监管职责 |
二、对监管对象差别化管理 |
三、加强全链条监管 |
四、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监管制度 |
第三节 建立农村食品召回和追溯制度 |
一、建立农村食品召回制度 |
二、健全农村食品追溯法律制度 |
第四节 完善责任追究保障制度 |
一、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制度 |
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3)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防控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缘起 |
二、选题的研究状况 |
三、写作思路 |
四、论证方法 |
五、重点难点 |
六、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及其防控的基本问题 |
第一节 食品安全犯罪的含义 |
一、食品与食品安全 |
二、食品安全犯罪的概念和范围 |
第二节 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现状与特点 |
一、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现状 |
二、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特点 |
第三节 我国食品安全犯罪高发的原因及发展趋势 |
一、我国食品安全犯罪高发的原因 |
二、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发展趋势 |
第四节 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 |
一、犯罪防控与犯罪防控机制 |
二、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及其特殊性 |
第二章 建立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学理基础 |
第一节 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社会学基础 |
一、转型社会与食品安全犯罪防控 |
二、风险社会与食品安全犯罪防控 |
第二节 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管理学基础 |
一、公共治理理论与食品安全犯罪防控 |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与食品安全犯罪防控 |
第三节 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经济学基础 |
一、成本收益分析法与食品安全犯罪防控 |
二、行为经济学与食品安全犯罪防控 |
第三章 我国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现状与不足 |
第一节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现状与不足 |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现状 |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不足 |
第二节 我国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机制的现状及不足 |
一、我国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机制的现状 |
二、我国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机制的不足 |
第三节 我国食品安全刑事处罚机制的现状及不足 |
一、我国食品安全刑事处罚机制的现状 |
二、我国食品安全刑事立法存在的不足 |
三、我国食品安全刑事处罚机制实施层面存在的问题 |
四、我国食品安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衔接中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域外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考察与借鉴 |
第一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 |
一、美国的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 |
二、英国的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 |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 |
一、德国的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 |
二、日本的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 |
第三节 我国台湾地区的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 |
一、台湾的食品安全立法 |
二、台湾的食品安全监管和处罚制度 |
第四节 域外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一、域外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特征与评析 |
二、域外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五章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基本思路 |
第一节 坚持预防为主和惩治为辅的防控思路 |
一、坚持预防为主和惩治为辅防控思路的必要性 |
二、坚持预防为主和惩治为辅防控思路的路径 |
第二节 坚持行政规制和刑事规制相结合的防控思路 |
一、坚持行政规制和刑事规制相结合防控思路的必要性 |
二、坚持行政规制和刑事规制相结合的路径 |
第三节 依法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一、依法从严打击和惩处食品安全犯罪活动 |
二、严惩食品安全领域相关职务犯罪 |
三、对初犯、偶犯、从犯等适当从宽处罚 |
第六章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犯罪防控机制的具体路径 |
第一节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完善 |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市场准入机制 |
二、强化指标检查机制和落实HACCP制度 |
第二节 我国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机制的完善 |
一、食品安全行政处罚立法的完善 |
二、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机制的完善 |
第三节 我国食品安全刑事处罚机制的完善 |
一、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 |
二、食品安全犯罪刑事司法的完善 |
第四节 完善食品安全案件的“行刑”衔接机制 |
一、我国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机制和刑事处罚机制衔接的完善 |
二、我国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机制和刑事处罚机制衔接的完善 |
参考文献 |
(4)从分散监管到集中监管: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政府监管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研究现状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
2.1.2 食品安全 |
2.1.3 食品安全监管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外研究现状 |
2.2.2 国内研究现状 |
2.2.3 研究现状评述 |
2.3 理论基础----整体性治理 |
第三章 分散监管:改革前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情况 |
3.1 分散监管的表现 |
3.1.1 分段监管模式 |
3.1.2 分散监管的食品小作坊 |
3.2 分散监管的缘起 |
3.2.1 社会基础 |
3.2.2 监管政策 |
3.3 分散监管的负面效应 |
3.3.1 生产环境恶劣 |
3.3.2 职工素质较低 |
3.3.3 食品安全难以保障 |
3.3.4 分散监管开展困难 |
第四章 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政府监管改革:走向集中监管 |
4.1 监管模式改革演变 |
4.1.1 试点阶段 |
4.1.2 推广阶段 |
4.1.3 强制阶段 |
4.2 集中监管的具体做法 |
4.2.1 完善小作坊集中监管依据 |
4.2.2 探索小作坊集中监管方式 |
4.2.3 搭建行业集中服务平台 |
4.3 集中监管的实施结果评析 |
4.3.1 产品合格率大幅提升 |
4.3.2 经济效益大幅提升 |
4.3.3 社会效益大幅提升 |
第五章 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分散监管到集中监管的进一步思考 |
5.1 分散监管与集中监管的比较分析 |
5.1.1 监管主体责任比较分析 |
5.1.2 监管信息资源比较分析 |
5.1.3 监管环节比较分析 |
5.2 佛山市实施集中监管的趋势思考 |
5.2.1 集中监管存在的潜在性威胁 |
5.2.2 佛山市实施集中监管的趋势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附件 |
(5)成都市新都区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依据 |
1.1.3 提出问题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研究 |
1.2.2 国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研究 |
1.3 理论依据 |
1.3.1 公共治理理论 |
1.3.2 政府管制理论 |
1.3.3 政府职能理论 |
1.3.4 信息不对称理论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意义 |
第二章 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困局 |
2.1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发展趋势 |
2.1.1 我国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演变 |
2.1.2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各时期存在的问题 |
2.1.3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发展走向 |
2.2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困局 |
2.2.1 法律法规适应性滞后 |
2.2.2 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并存 |
2.2.3 监管责任难以完全落实 |
2.2.4 监管资源分散配置难以形成合力 |
2.2.5 整体行政效能不高 |
2.3 新都区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典型性 |
2.3.1 典型性分析 |
2.3.2 新都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与国家机构改革一致性分析 |
第三章 成都市新都区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案例描述 |
3.1 新都区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背景 |
3.1.1 社会背景 |
3.1.2 机构改革 |
3.2 新都区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现状 |
3.2.1 监管对象现状 |
3.2.2 政府监管现状 |
3.3 新都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做法 |
3.3.1 理顺监管机构内部管理,推进制度机制创新 |
3.3.2 落实监管责任,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
3.3.3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
3.3.4 建立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处置工作效率 |
3.3.5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
3.4 机构改革后新都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成效 |
3.4.1 监管体系更加完善 |
3.4.2 市场秩序更加规范 |
3.4.3 食品安全风险明显降低 |
3.4.4 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 |
3.4.5 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
3.5 典型性要素说明 |
3.5.1 研究时间界定 |
3.5.2 监管责任机制 |
3.5.3 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
3.5.4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
3.5.5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
第四章 新都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分析 |
4.1 建立监管责任机制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前提 |
4.2 建立监管责任机制在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分析 |
4.3 主要措施分析 |
4.3.1 充分发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 |
4.3.2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
4.3.3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
第五章 新都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分析 |
5.1 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内容 |
5.2 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在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分析 |
5.3 主要措施分析 |
5.3.1 突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 |
5.3.2 深化食品溯源和市场准入管理 |
5.3.3 开展专项整治 |
5.3.4 开展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建立风险监测信息通报处置机制 |
第六章 新都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分析 |
6.1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手段 |
6.2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在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分析 |
6.3 主要措施分析 |
6.3.1 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案件会商制度 |
6.3.2 建立食品安全案件查处目标管理制度 |
第七章 新都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分析 |
7.1 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最终出路 |
7.2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在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分析 |
7.3 主要措施分析 |
7.3.1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
7.3.2 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设 |
7.3.3 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 |
7.3.4 实施有奖举报 |
第八章 新都区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启示 |
8.1 以责任机制建设为前提可破解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并存的问题 |
8.2 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为主要内容可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
8.3 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为抓手可克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滞后 |
8.4 以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为方向可提高整体行政效能 |
第九章 结论与展望 |
9.1 结论 |
9.1.1 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
9.1.2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机制 |
9.1.3 加大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力度 |
9.1.4 依法行政 |
9.1.5 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
9.2 我国基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重点、难点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重点 |
1.4.2 研究难点 |
1.4.3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5 不足之处与未来展望 |
1.5.1 不足之处 |
1.5.2 未来展望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食品数量安全 |
2.1.2 食品卫生 |
2.1.3 食品安全 |
2.1.4 食品安全监管 |
2.2 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与食品安全 |
2.2.2 公共物品与食品安全 |
2.2.3 外部效应与食品安全 |
2.2.4 政府监管的溢出效应 |
2.3 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失灵 |
2.3.1 政府被利益集团俘获 |
2.3.2 政府的规制政策失灵 |
3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现实基础 |
3.1 我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 |
3.1.1 食品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
3.1.2 食品安全担忧仍然严重 |
3.1.3 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
3.2 我国食品安全风险来源 |
3.2.1 微生物污染造成的食源性疾病 |
3.2.2 环境污染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 |
3.2.3 违法生产造成的食品安全风险 |
3.3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构成 |
3.3.1 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
3.3.2 高效协调的政府监管体制 |
3.3.3 科学合理的监管制度体系 |
3.3.4 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 |
3.4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影响因素 |
3.4.1 食品安全风险认知度不高 |
3.4.2 政府重视经济轻社会事业 |
3.4.3 忽视食品安全监管社会性 |
3.4.4 忽视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性 |
4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困境 |
4.1 食品安全法律的沿革 |
4.1.1 食品卫生法规阶段 |
4.1.2 食品卫生法律阶段 |
4.1.3 食品安全法律阶段 |
4.2 当前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构成 |
4.2.1 法律体系的总体框架 |
4.2.2 法律体系的主要组成 |
4.3 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建设困境 |
4.3.1 法律规定间协调性差 |
4.3.2 法律体系内容不完备 |
4.3.3 惩罚力度威慑力不够 |
4.3.4 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 |
4.3.5 适应性和操作性差 |
4.3.6 法的层次比较低 |
5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困境 |
5.1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沿革 |
5.1.1 卫生部门负责的集中监管体制 |
5.1.2 生主导多部检验的集中体制 |
5.1.3 多部门共同监管分段监管体制 |
5.1.4 分段监管体制向统一监管过渡 |
5.2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特殊性 |
5.2.1 分段监管体制仍然存在 |
5.2.2 统一监管体制正在建立 |
5.3 当前监管体制的建设困境 |
5.3.1 转折期存在监管空档 |
5.3.2 新的食药局面临挑战 |
5.3.3 新体制仍有分段特征 |
5.3.4 部门间职责仍未理顺 |
5.3.5 跨地域监管不合理 |
6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困境 |
6.1 食品安全标准制度 |
6.1.1 食品安全标准 |
6.1.2 标准制度建设困境 |
6.2 市场准入制度 |
6.2.1 市场准入制度 |
6.2.2 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
6.2.3 市场准入制度困境 |
6.3 风险评估制度 |
6.3.1 风险评估制度 |
6.3.2 风险评估制度困境 |
7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困境 |
7.1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必要性 |
7.1.1 社会问题需要社会解决 |
7.1.2 社会共治降低监管成本 |
7.2 社会共治运行机制与主体功能 |
7.2.1 社会共治的运行机制 |
7.2.2 社会共治主体的功能 |
7.3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困境 |
7.3.1 消费者风险认知低 |
7.3.2 生产者责任意识差 |
7.3.3 行业自律意识不强 |
7.3.4 新闻媒体理性不足 |
7.3.5 中介组织发展滞后 |
8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考察 |
8.1 美国食品安全监管 |
8.1.1 监管法律 |
8.1.2 监管机构 |
8.1.3 监管制度 |
8.2 欧盟食品安全监管 |
8.2.1 监管法律 |
8.2.2 监管机构 |
8.2.3 监管制度 |
8.3 本食品安全监管 |
8.3.1 监管法律 |
8.3.2 监管机构 |
8.3.3 监管制度 |
9 政策建议 |
9.1 强化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主导作用 |
9.1.1 强化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识 |
9.1.2 强化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独立性 |
9.1.3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考核问责制度 |
9.2 完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系建设 |
9.2.1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 |
9.2.2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
9.3 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理 |
9.3.1 建立和完善消费者举报机制 |
9.3.2 建立和完善生产者自律机制 |
9.3.3 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自律机制 |
9.3.4 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和协调职能 |
9.3.5 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
10 参考文献 |
11 后记 |
(7)整体性治理视阈下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本论文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一) 研究的背景 |
(二) 研究目的 |
(三)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理论研究框架分析 |
四、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一) 研究内容 |
(二) 技术路线 |
五、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 研究方法 |
(二) 创新点及难点 |
第一章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历史沿革及路径分析 |
第一节 计划经济时期的监管特点及改革路径 |
一、计划经济时期食品安全监管的概况简析 |
二、计划经济时期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
三、计划经济时期食品安全监管的改革举措 |
四、计划经济时期食品安全监管的改革特征 |
第二节 经济转轨时期的改革路径 |
一、经济转轨时期食品安全监管的概况简析 |
二、经济转轨时期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
三、经济转轨时期食品安全监管的改革措施 |
四、经济转轨时期食品安全监管的改革特征 |
第三节 深化经济体制时期的改革路径 |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时期食品安全监管的简况 |
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
三、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食品安全监管改革措施 |
四、深化经济体制时期食品安全监管的改革特征 |
第四节 食品安全监管沿革路径简析 |
一、食品安全监管改革特征 |
二、食品安全监管改革遗留问题 |
三、食品安全监管改革完善思路 |
第二章 当前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问题 |
第一节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取得的成效 |
一、我国整体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所提高 |
二、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不断健全 |
三、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职能日益完善 |
四、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不断凸显,监管体系逐步健全 |
第二节 频发性典型案例折射监管失效的现实情境 |
一、芽农的“罪恶”案例解析 |
二、地沟油事件案例解析 |
第三节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现实隐患 |
二、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仍需完善 |
三、多部门分段监管暴露问题众多 |
四、监管机构结构设置不尽合理 |
五、食品安全行政监管机制缺失 |
六、行政监管权力高度集中,责任体系繁杂且不完善 |
七、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尚待加强 |
八、食品安全监管对象不明 |
第三章 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成功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成功模式 |
一、美国食品安全监管 |
二、日本食品安全监管 |
三、欧盟食品安全监管 |
四、加拿大食品安全监管 |
第二节 国内食品安全监管的创新案例 |
一、上海食品安全监管改革的成功经验 |
二、香港食品安全监管改革的成功经验 |
三、深圳食品安全监管改革的成功经验 |
四、渭南食品安全监管改革的成功经验 |
第三节 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的成功经验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启示 |
一、明确监管综合协调职能 |
二、整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 |
三、增强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管力量 |
四、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 |
五、强化食品安全立法执法工作 |
第四章 整体性治理视域下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要点解析 |
第一节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本构成 |
第二节 基于源头治理的多市场主体共同监管 |
一、源头治理视角下相关主体的监管特征 |
二、源头治理视角下相关主体的市场博弈 |
三、基于源头治理视角的食品安全监管关键点 |
第三节 基于“多头分段”监管的功能分散化监管 |
一、从功能分散化的视角来分析相关主体的特征 |
二、功能分散化视角下的危害产生机理 |
三、基于“多头分段”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管要点 |
第四节 基于部门利益关系考量的监管缺位、错位 |
一、利益关系视角下的监管部门合作特征 |
二、利益关系视角下的监管部门非合作困境 |
三、从利益关系的视角对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进行剖析 |
第五节 整体治理视域下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要点 |
第五章 整体性治理视域下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策略 |
第一节 健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性框架 |
第二节 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的市场化源头监管 |
一、加快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
二、增强市场运行秩序保障 |
第三节 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的信息化过程监管 |
一、拓宽信息追溯内涵 |
二、加强信息共享解读 |
第四节 重典治乱: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的协同化管控 |
一、重典治乱:以跨界合作为手段建立无缝隙政府推动职能点面渐进 |
二、重典治乱:加强以地方政府为中心的协作网络增进职能多元共建 |
第五节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推进策略 |
第六章 整体性治理视域下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保障措施 |
第一节 推动监管能力稳步提升 |
第二节 推进监管效果综合评价 |
第三节 引导社会化跨部门协作 |
第四节 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第五节 加快法律法规体系完善 |
结论及展望 |
附录一 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能 |
附录二 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中国食品安全及其监管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国外食品安全研究述要 |
1.2.2 国内食品安全研究文献综述 |
1.3 逻辑结构及主要论点 |
1.3.1 逻辑结构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中国食品安全及其监管制度相关范畴与主要理论基础 |
2.1 相关理论范畴解析 |
2.1.1 食品的含义 |
2.1.2 食品安全与食品质量的界定 |
2.1.3 食品安全监管的成本解析 |
2.2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基础 |
2.2.1 农业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理论 |
2.2.2 人口与劳动力再生产理论 |
2.2.3 消费经济学理论 |
2.3 西方学者关于食品安全生产及其监管的主要理论基础 |
2.3.1 “经济人”假设理论 |
2.3.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3 政府规制理论 |
2.3.4 制度经济学理论 |
第3章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成因及艰巨性分析 |
3.1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与问题 |
3.1.1 运动式监管难以取得持久效果 |
3.1.2 分段式监管造成种种盲区和漏洞 |
3.1.3 多部门交叉监管导致权力配置的低效 |
3.1.4 以罚代管扭曲食品监管的目标与行为 |
3.2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失控与无效的原因分析 |
3.2.1 食品生产环节方面的原因 |
3.2.2 食品流通环节的原因 |
3.2.3 食品消费环节的原因 |
3.3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艰巨性与复杂性分析 |
3.3.1 食品生产与消费信息不对称性 |
3.3.2 食品生产与流通过度分散性 |
3.3.3 食品添加剂的模糊性 |
3.3.4 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与食品监管者的博弈分析 |
第4章 主要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述评及启示与借鉴 |
4.1 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述评 |
4.1.1 美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述评 |
4.1.2 英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述评 |
4.1.3 德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述评 |
4.1.4 法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述评 |
4.2 主要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经验借鉴 |
4.2.1 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制度和管理体系 |
4.2.2 构建合理的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模式 |
4.2.3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完善之立法理念借鉴 |
第5章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合理化 |
5.1 中国食品安全监机制有效运行必须建立在科学评价机制之上 |
5.1.1 中国食品安全评价机制内涵及构成 |
5.1.2 中国食品安全评价机制不健全的主要表现 |
5.2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沿革与创新 |
5.2.1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沿革 |
5.2.2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创新 |
5.3 中国食品监管组织机构优化 |
5.3.1 加强食品监督管理组织对中国食品安全的重要作用 |
5.3.2 中国食品监管组织结构优化与创新 |
第6章 “经济人”自利本性与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化 |
6.1 “经济人”理论与中国市场经济 |
6.1.1 西方“经济人”理论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适用性 |
6.1.2 中国食品“经济人”的本性扭曲 |
6.1.3 食品“经济人”疯狂逐利威胁中国食品安全 |
6.2 依法查处食品“经济人”的各种违法行为 |
6.3 将食品安全全程监督法制化 |
6.3.1 建立一套从产地到餐桌的全程法律监管制度 |
6.3.2 全程法律监管的涵义及重要性 |
6.3.3 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法律意识 |
6.3.4 提高食品安全执法人员的能力与水平 |
第7章 健全与完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若干对策建议 |
7.1 制度监管是中国食品安全的根本保障 |
7.1.1 制度的基本内容 |
7.1.2 制度的主要功能 |
7.1.3 制度监管对食品安全的重要作用 |
7.2 强化中国公共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 |
7.2.1 企业是中国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 |
7.2.2 企业责任主体意识强化 |
7.2.3 健全企业食品安全追责制度 |
7.3 加强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各种制度建设 |
7.3.1 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政府监管责任 |
7.3.2 完善政府监管协调及应急处置制度 |
7.3.3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及“红”、“黑”名单制度 |
7.3.4 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与有奖举报制度 |
7.3.5 实现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网络化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我国食品安全“多元协同”治理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源起与选题意义 |
一、研究源起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研究难点、尚存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述:理论基础与架构 |
第一节 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研究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食品及其相关概念 |
二、食品安全及其相关概念 |
三、治理及其相关概念 |
四、模式及治理模式 |
第二节 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研究的理论支撑 |
一、食品安全问题的特殊属性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三、多元治理理论 |
四、网络化治理理论 |
五、协同治理理论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历史叙事 |
第一节 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历史变迁 |
一、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法规建设 |
二、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机构调整与职能变迁 |
第二节 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发展现状 |
一、我国食品行业发展现状 |
二、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现状 |
三、我国食品安全现行治理模式考察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食品安全现行治理模式失灵的原因探究 |
第一节 政府多头混治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 |
一、现有规制激励不相容导致政府多头混治 |
二、标准及检测技术滞后导致政府多头混治 |
三、社会公共利益与地方利益冲突诱发地方保护主义 |
四、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加剧地方保护主义 |
第二节 企业自律与制度他律缺失的影响 |
一、食品供应不足导致食品安全信用缺失 |
二、企业自律的丧失:社会责任的严重缺位 |
三、制度他律的缺失:基于昆明调研数据的分析 |
第三节 消费者安全意识不强或过度反应:基于昆明的实证研究 |
一、食品安全信息的充足供给与有效获得的缺失 |
二、消费者购买习惯对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的影响 |
三、消费者维权渠道不畅导致维权实效不佳 |
第四节 社会组织监督强制力缺失的影响 |
一、独立性与自治权缺失导致社会组织监督强制力虚化 |
二、继受权模糊不清导致社会组织监督强制力先天缺陷 |
三、软权力生成受限导致监督强制路径单一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内外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的启示与借鉴 |
第一节 美国网络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一、治理机构之间的多维网络 |
二、治理全过程的多维网络 |
三、美国网络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二节 日本多元参与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参与——以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为例 |
二、企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以“FCP”为例 |
三、社会组织对食品安全的参与——以日本生协组织为例 |
四、日本多元参与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节 欧盟协同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一、欧盟部门及各成员国协同机制 |
二、欧盟食品安全全过程协同监管 |
三、欧盟食品危害协同预警体系 |
四、欧盟协同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第四节 我国食品安全治理五种示范模式的经验总结 |
一、江苏苏果超市模式 |
二、福建银祥猪肉模式 |
三、陕西洛川苹果模式 |
四、北京物流控制模式 |
五、山东寿光蔬菜模式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食品安全“多元协同”治理模式的主体设计 |
第一节 多元共治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一、现行模式的体制内“多头混治” |
二、“多元共治”的行动逻辑 |
三、“多元共治”的现实呼唤 |
第二节 多元共治的要素分析 |
一、多元共治的组织维度 |
二、多元共治的动力来源 |
三、多元共治的模型设计 |
第三节 “多元共治”的实现路径:参与主体各归其位 |
一、政府:食品安全治理的主导者 |
二、企业: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
三、公众:食品安全的直接受益者 |
四、社会组织: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参与者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我国食品安全“多元协同”治理模式的结构设计 |
第一节 食品安全网络结构的生成逻辑:理论与现实的契合 |
一、网络化治理的兴起 |
二、网络化治理的独特性规范 |
三、现行“单向一维结构”的失败 |
第二节 食品安全治理网络的构成域 |
一、网络治理主体:平等赋权的多元存在 |
二、网络治理架构:独特性的自在 |
三、网络治理机制:信任协商的实践 |
四、网络治理工具:契约合作的替代 |
第三节 大部制视域下的食品安全治理网络设计 |
一、治理网络主体间关系设计 |
二、网络治理机制设计 |
三、网络治理迷思:治理实效何以保障?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我国食品安全“多元协同”治理模式的运行机制设计:由“分段监管”到“协同治理” |
第一节 运行机制创新缘由:现行机制治理绩效低下 |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评价体系设计 |
二、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评价体系的多维度考察 |
三、食品安全监管绩效的总体分析 |
第二节 协同治理的运作规则商议:价值、动力及障碍 |
一、协同治理的价值取向:与“分段监管”的比较研究 |
二、协同治理的动力机制:利益、民主诉求与官僚制的失败 |
二、协同治理的阻碍要素:体制危机与权力纠葛 |
第三节 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政策耦合 |
一、治理理念的转变:由规制到协同治理 |
二、治理结构的建构:网络多维协同结构 |
三、治理机制的重塑:多维度、多层次的整体塑造 |
四、府际关系的理顺:破除地方保护主义魔咒 |
五、社会资本的培育:价值制度双管齐下 |
六、协同核心的确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重新定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经销商对食品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认知调查 |
附录2 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调查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致谢 |
(10)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支撑体系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影响因素研究 |
1.2.2 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必要性研究 |
1.2.3 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的安全动机、成本和效益研究 |
1.2.4 食品(食用农产品)消费者的安全行为研究 |
1.2.5 政府监管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行为研究 |
1.2.6 既有相关研究评述 |
1.3 本论文研究来源、假设和思路 |
1.3.1 研究来源 |
1.3.2 研究的基本假设 |
1.3.3 研究的基本思路 |
1.4 本论文结构、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 |
1.4.1 论文结构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可能的创新 |
2 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理论分析 |
2.1 引言 |
2.2 相关概念诠释 |
2.2.1 食用农产品 |
2.2.2 食用农产品安全 |
2.2.3 安全食用农产品 |
2.2.4 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 |
2.2.5 食用农产品非安全生产 |
2.2.6 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
2.2.7 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支撑体系 |
2.3 相关理论基础 |
2.3.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2 外部性理论 |
2.3.3 公共物品理论 |
2.3.4 博弈论 |
2.3.5 机制设计理论 |
2.3.6 无缝隙组织理论 |
2.4 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内在机理 |
2.4.1 产前环节 |
2.4.2 产中环节 |
2.4.3 产后环节 |
2.5 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2.5.1 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客观必要性 |
2.5.2 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现实重要性 |
2.5.3 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时间紧迫性 |
2.6 本章小结 |
3 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现状分析 |
3.1 引言 |
3.2 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缘起和发展现状 |
3.2.1 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缘起和发展 |
3.2.2 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发展现状 |
3.3 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障碍性因素分析 |
3.3.1 资源障碍 |
3.3.2 规模障碍 |
3.3.3 市场障碍 |
3.3.4 成本障碍 |
3.3.5 贸易障碍 |
3.3.6 素质障碍 |
3.4 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风险分析 |
3.4.1 国内生产困扰 |
3.4.2 国外市场风险 |
3.5 中国食用农产品非安全生产的集中体现及致因分析 |
3.5.1 中国食用农产品非安全生产的集中体现 |
3.5.2 中国食用农产品非安全生产的致因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4 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市场失效分析 |
4.1 引言 |
4.2 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分析 |
4.2.1 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中信息不对称的主要表现 |
4.2.2 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中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良后果 |
4.2.3 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中信息不对称导致不良后果的成因 |
4.2.4 解决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应对措施 |
4.3 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外部性问题分析 |
4.3.1 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外部性的主要表现 |
4.3.2 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外部性的经济效率损失 |
4.3.3 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外部性所导致的不良后果 |
4.3.4 解决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外部性问题的应对措施 |
4.4 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公共物品问题分析 |
4.4.1 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存在公共物品属性的主要表现 |
4.4.2 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公共物品属性的主要影响 |
4.4.3 解决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公共物品问题的应对措施 |
4.5 本章小结 |
5 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博弈分析 |
5.1 引言 |
5.2 生产者与消费者行为的博弈分析 |
5.2.1 模型的基本假设 |
5.2.2 模型的基本表述 |
5.2.3 模型的求解 |
5.2.4 现实思考 |
5.3 合法安全生产者与潜在非法不安全生产者行为的博弈分析 |
5.3.1 博弈要素的设定 |
5.3.2 模型的构架及说明 |
5.3.3 博弈模型均衡求解 |
5.3.4 对博弈均衡结果的进一步讨论 |
5.4 政府执法者与生产者行为的博弈分析 |
5.4.1 博弈模型基本假设 |
5.4.2 政府执法者和生产者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分析 |
5.4.3 政府执法者和生产者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发达国家和地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理念及其借鉴 |
6.1 引言 |
6.2 发达国家和地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主要做法 |
6.2.1 美国的主要做法 |
6.2.2 欧盟的主要做法 |
6.2.3 日本的主要做法 |
6.3 发达国家和地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做法的基本评价 |
6.3.1 美国管理科学、法制完善、运作透明 |
6.3.2 欧盟管理严、认证严、追究严 |
6.3.3 日本两部门管理、行政部门权力大、措施精细化 |
6.4 发达国家和地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理念及其启示 |
6.4.1 发达国家和地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理念 |
6.4.2 发达国家和地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理念的启示 |
6.5 发达国家和地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经验借鉴 |
6.5.1 建立权威的专门统管机构 |
6.5.2 完善规范的技术标准体系 |
6.5.3 实施透明的管理法规制度 |
6.5.4 采取切实的有效控制手段 |
6.6 本章小结 |
7 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设计 |
7.1 引言 |
7.2 策动诱导机制 |
7.2.1 目标导向机制 |
7.2.2 价格调节机制 |
7.2.3 政策激励机制 |
7.2.4 诚信承诺机制 |
7.3 运行操作机制 |
7.3.1 标准规范机制 |
7.3.2 技术创新机制 |
7.3.3 科学测评机制 |
7.3.4 污染控制机制 |
7.4 市场促动机制 |
7.4.1 市场准入机制 |
7.4.2 跟踪反馈机制 |
7.4.3 质量信号机制 |
7.4.4 强制退出机制 |
7.5 监管保障机制 |
7.5.1 法规约束机制 |
7.5.2 监测预警机制 |
7.5.3 责任追溯机制 |
7.6 本章小结 |
8 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支撑体系构建 |
8.1 引言 |
8.2 宏观调控体系 |
8.2.1 政策法规体系 |
8.2.2 行政管理体系 |
8.2.3 市场拓展体系 |
8.2.4 壁垒规避体系 |
8.3 生产监控体系 |
8.3.1 清洁生产体系 |
8.3.2 农资监管体系 |
8.3.3 农业标准体系 |
8.3.4 HSE管理体系 |
8.4 质量管理体系 |
8.4.1 质量标准体系 |
8.4.2 检验监测体系 |
8.4.3 质量认证体系 |
8.4.4 质量仲裁体系 |
8.5 技术保障体系 |
8.5.1 生产技术体系 |
8.5.2 环境建设体系 |
8.5.3 安全信息体系 |
8.5.4 考核指标体系 |
8.6 本章小结 |
9 案例分析——河南猪肉食品安全生产综合示范区建设 |
9.1 引言 |
9.2 河南猪肉食品安全生产综合示范区概况 |
9.2.1 基本情况 |
9.2.2 示范内容 |
9.2.3 基本任务 |
9.2.4 实现目标 |
9.3 河南猪肉食品安全生产综合示范区建设路径选择 |
9.3.1 “摸清家底” |
9.3.2 选(制)定标准 |
9.3.3 开展安全生产控制技术示范 |
9.3.4 开展检验检测技术示范 |
9.3.5 开展法律法规监管示范 |
9.3.6 拓宽信息渠道 |
9.3.7 强抓教育培训 |
9.3.8 建设产业组织 |
9.4 河南猪肉食品安全生产综合示范区建设运行模式 |
9.4.1 政府推动 |
9.4.2 技术支撑 |
9.4.3 企业自律 |
9.4.4 意识提升 |
9.5 河南猪肉食品安全生产综合示范区建设成效 |
9.5.1 猪肉食品安全基地建设进展良好 |
9.5.2 示范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全面提升 |
9.5.3 猪肉食品安全人才队伍得到培养锻炼 |
9.6 河南猪肉食品安全生产综合示范区建设运作透视 |
9.6.1 运行模式与长效机制建设 |
9.6.2 路径选择与支撑体系建设 |
9.7 本章小结 |
10 研究结论、对策建议和相关讨论 |
10.1 研究结论 |
10.1.1 中国还没有实现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 |
10.1.2 中国没有实现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的症结在于长效机制和支撑体系存在缺失 |
10.1.3 要建设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支撑体系就必须强化政府监管 |
10.1.4 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支撑体系建设必须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及经验 |
10.1.5 健全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需精准设计和多途径建设 |
10.1.6 完善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支撑体系需精心构架和多思路建设 |
10.1.7 中国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支撑体系建设需采取组合式、创新性的对策措施 |
10.2 对策建议 |
10.2.1 运筹科学的建设规划 |
10.2.2 创造宽松的制度环境 |
10.2.3 促成明晰的协调体制 |
10.2.4 探索耦合的监管方式 |
10.2.5 寻求创新的发展思路 |
10.2.6 实施得力的配套措施 |
10.3 相关讨论 |
10.3.1 本论文的研究总结 |
10.3.2 本论文的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调查问卷1: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调查问卷 |
调查问卷2:食用农产品生产状况调查问卷 |
附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相关论文及科研一览 |
致谢 |
四、食品市场准入制 强力清理百姓餐桌(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管权力配置问题研究[D]. 康俊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2]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研究[D]. 吕雯莉. 南京农业大学, 2019(08)
- [3]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防控机制研究[D]. 付凤鸣.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4]从分散监管到集中监管: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政府监管改革研究[D]. 陈哲妮. 华南理工大学, 2017(07)
- [5]成都市新都区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案例研究[D]. 王雪. 电子科技大学, 2016(07)
- [6]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D]. 杨柳. 武汉大学, 2015(07)
- [7]整体性治理视阈下的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研究[D]. 冯朝睿. 云南大学, 2015(04)
- [8]中国食品安全及其监管制度研究[D]. 李莹. 吉林大学, 2014(09)
- [9]我国食品安全“多元协同”治理模式研究[D]. 李静. 南京大学, 2013(08)
- [10]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支撑体系建设研究[D]. 李铜山. 华中农业大学, 20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