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贯彻新水法 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论文文献综述)
钱敏[1](2012)在《深入贯彻新水法 促进治淮新跨越》文中研究表明新水法实施10年来,淮委努力推进依法治水管水进程。在管理体制方面,淮委于2006年组织完成《淮河流域流域与行政区域水行政管理事权划分研究》工作。在规划体系方面,淮河流域防洪规划、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淮干行蓄洪区调整规划由水利部以及安徽、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在流域综合治理方面,组织开展流域内水资源管理指标分解工作,完成了对淮河区各省2015年、2020年、2030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达标控制指标确认工作;编制完成了淮河、沂河、沭河等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开展流域水功能区划定工作;普查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落实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在水行政执法方面,已建成2个行政监察总队、8个水政监察支队、19个水政监察大队等。
宋洁[2](2008)在《水资源管理的法制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引言部分,作者对本文先从总体上进行了描述,说明了文章选题的依据、意义及文章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在第二部分,作者对水资源的含义进行了界定,从多个角度阐述了水资源的内涵,在此基础上,作者对我国当前水资源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我国水资源的现状及问题主要有水资源紧缺、水资源浪费、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系统遭受破坏、地下水开采超量、废水处理技术低下等几个方面。针对我国水资源存在的问题,作者分析了水资源存在问题的法律原因,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角度进行了分析。在水资源管理问题的立法原因方面首先分析了我国现存的法制建设成果,再指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水资源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缺乏明晰的水资源产权制度;水价制度缺乏法律规范;节水、污水治理的法制规范不到位;流域管理机构缺乏相应的法律地位和职能措施;公众参与权与知情权在立法上的缺失等几个方面。再从执法的角度分析水资源管理的主要问题,作者也是先从总体上介绍了水资源管理的执法体制,然后说明我国现存的执法问题是:执法机构混乱,执法权限不清;执法部门职能分割与交叉,缺乏协调机构;水资源法律执行不到位。最后作者从司法的角度进行了分析,主要是从以下几个维度进行的分析:水资源案件的诉讼主体范围太狭窄;因果关系证明困难;诉讼成本较高;水资源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无法可依,缺乏可操作性。作者从三个角度,多个维度分析了当前我国水资源管理法制方面的弊端,并针对这些弊端在借鉴国外水资源管理法制建设的成效基础上,提出了法制完善建议。文章的第四部分主要是对国外水资源管理法制建设状况进行的阐述,分析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四国的法制建设状况,这些不同模式的管理立法状况,可为我国水资源管理立法提供一些借鉴意义。文章的最后一个部分是针对当前我国水资源管理中出现的法制问题提出的建议,主要是从三个方面提出建议,首先在立法建议方面主要有:依法确立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法律地位、职责和职权;完善配套法规的建设;公民法制意识树立的立法建议;通过立法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建立水市场的立法建议;从立法上规定跨流域调水工程;以法律规定污水治理;通过立法建立新型综合性流域委员会;通过立法建立垂直的流域水资源管理模式。其次在执法方面的建议措施主要是:依法治水,加大执法和监督管理力度;执法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执法机构管理的一致性;通过加强执法强化水务管理;通过立法节约用水五个方面。最后在司法方面的完善建议主要是:扩大诉讼主体范围;大力推广代表人、环保团体诉讼制度;改进诉讼费预付方式;水资源环境公益诉讼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请求应包括赔偿金;关于给原告奖励的设定;水资源环境公益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几个方面。从上述水资源管理立法完善的建议中,作者力求建立一个高效、完善的水资源管理法制体系,以应对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骆金堤,刘铁芬,黄义丞,施流德,陈建新,黄伟华,詹奋跃,刘兴旺[3](2007)在《贯彻实施新《水法》 构建人水和谐环境》文中认为贯彻实施新《水法》为汕尾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骆金 骆金堤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简称新《水法》),并于同年10月1日起实施。最近,经?
赵华艳[4](2007)在《水资源管理体制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水资源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自然资源,对人类的价值和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但由于人类对水资源的过度开发,使得水资源正面临枯竭的危险。因此,如何能在不破坏水生态系统平衡的前提下进行开发,保障水资源能为人类永续利用,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课题。目前,我国水资源状况值得忧虑,水资源日益匮乏,水质不断下降,水环境持续恶化,水资源配置不合理。另外,由于水资源的利用率低下,水资源管理体制中存在问题,造成了严重的浪费,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要规范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行为,保持水生态系统的平衡,就必须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水资源管理体制是规定中央、地方、部门和企业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的管理范围、权限职责、利益及其相互关系的准则,是关于水资源管理中的组织机构、权限划分和管理制度的总称。我国在新《水法》颁布之前实行的是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层次、分级管理的水行政管理体制。2002年新《水法》确立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但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关于水资源管理体制的规定还很欠缺,必须予以完善。目前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存在很多问题,如水资源管理机构的地位不明确、各行政部门之间责任承担不明确、多数条款可操作性较差、相关法律之间衔接性较差、法律规定相对滞后等等。针对当前我国水资源问题的严峻态势,本文从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出发,在借鉴世界部分发达国家水资源管理体制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深层次地研究了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发展。本文以我国新《水法》关于水资源管理体制所作的规定为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结合国外相关法律规定,着重从法律层面上提出应明确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指导原则、确立水资源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能划分、修改和完善现有法律、协调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只有不断完善我国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才能更好地保护水资源,促进我国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永续利用。
李雪松[5](2005)在《中国水资源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水是人类和地球上其它生物的生命源泉,是生命性资源、基础性资源、战略性资源,是资源的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是21世纪全球的核心资源。人类的发展与进步面临着人口膨胀、资源短缺、环境恶化和生态破坏四大问题。这四大问题均与水有着密切的关系,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环境质量恶化和水土流失常常干扰或制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水多”、“水少”、“水脏”和“水混”四大水问题。中国的水资源危机不仅十分突出,而且已经成为经济增长和现代化进程中的根本性限制因素。由于水资源观念落后,涉水行为失当,水资源管理效率低下,造成水资源的巨大浪费,更加重了我国的水资源危机。制度因素是造成水资源危机的根本性原因,政府缺位造成水资源产权模糊,市场缺失造成水资源滥用,计划失效造成水资源配置混乱。中国水资源问题的根源并不是缺少工程技术措施,而是没有建立起促进节水和治污等先进、高效、优良技术大规模应用的制度框架。 中国水问题的解决单纯依靠计划或者单纯依靠市场调节都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在清晰界定水权的基础上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水资源产权制度,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规范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达到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保护水环境的目的。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为人们在水资源利用与合作方面提供一个基本框架,以此规范人们的经济关系并对人们的用水行为进行监督,引导经济主体的外部利益内在化,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保护水环境。因此,保障水资源安全必须依靠复杂、复合的制度安排。 设计水资源安全性制度的基本思路是如何将水资源的正、负外部性“内部化”,避免“公水悲剧”。这就要组成一个以水资源产权制度为核心,水资源统一管理制度为前提,水权交易与水资源市场制度为基础,水资源价格制度为手段,水资源法律监督制度为保障、水资源文化制度为条件的完整的水资源制度体系。 本论文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借鉴产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资源经济学、博弈论的相关理论,以规范分析和实证研究为基础,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力求站在水资源理论和实践的前沿,从水资源基本特征出发,用经济学方法研究和探讨水资源问题和水资源制度,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建议。 本文共由六部分构成:
蔡德所[6](2004)在《抓机遇 促进取 再创水政水资源工作新局面》文中提出介绍了广西依法治水管水工作的成效,分析了当前水政水资源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开创治水管水工作新局面的思路、目标和措施。
朱婵玲[7](2005)在《论我国节水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我国水资源短缺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尖锐,社会各界包括法学界对节约用水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提高。本文试图从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的角度,探讨节约用水的新途径、新办法。本文首先从节水制度的研究状况入手,在节水制度的研究成果、理论研究的薄弱环节、研究的发展趋势等三个方面,对节水制度研究现状进行了概述,为论文研究提供了宏观理论背景。接着,对我国节水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梳理和研究,总结提炼出以下几个方面的观点:水资源产权虚置、经济杠杆未能得到充分运用、公众参与缺乏体制性渠道、制度体系不配套,法律制度保障不到位、节水技术的研究、发展和应用缺乏制度推动力等等。在对我国节约用水事业发展的现状分析、国外节水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以及构建和完善节水制度的理论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归纳的基础上,研究论证了节水制度建设的紧迫性、必要性、可行性。最后,本文从完善新水法中节水制度实施细则、建立水权和水交易机制、保障机制等三方面,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我国节水制度的对策和构想。在行文中尤其注意突出制度之间的相互配套衔接和操作可行,以期能够为推动我国节约用水工作有所裨益。
黄锡生[8](2004)在《经济法视野下的水权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资料。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剧增,水的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世界各国都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放在优先地位。在我国,水资源的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目前我国水资源的污染和破坏非常严重,水质型缺水和水量型缺水现象并存,水事纠纷不断发生,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为规范人们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行为,必须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水权制度。但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关于水权问题的规定还很欠缺,亟须予以完善。正是基于这一背景,促成了本文的立意和写作。 本文从经济法视角出发,运用经济分析、系统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和实证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借用相关学科理论分析论证了水权的配置、流转、管理和保护制度。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中国现行水权法律制度的缺陷和冲突,提出了完善我国水权制度的若干建议。在论述中,力图从经济法角度研究我国应然状态的水权制度,为完善我国现行水权制度提供了参考意见。除序言外,全文约18万字,共8章: 第一章 中外水权制度发展历史考察 该章首先介绍了历史上先后出现的四种水资源权属制度,指出在这些制度的创立和实践过程中水权概念由此产生,然后分别对国外水权制度和国内水权制度进行介绍并予以评论,最后落脚于我国新“水法”的缺陷,既为建立水权制度提供了国内外制度借鉴,也指出了完善新水法、建立更为科学的水权制度的必要性。主要观点是:水权制度的起源与水资源权属密不可分,水权理论与水权制度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建立水权制度既要借鉴历史又要以现实为依据,水权应当独立于土地权利并可交易;水权制度设计应当保留生态份额;水资源应公有化;新《水法》仍然没有解决水权的概念、水权的交易等问题。 第二章 水权制度的理论基础 该章从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五个方面对水权问题进行分析,论证了构建水权制度的理论支点,为构建科学的水权制度提供基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基本观点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辩证和谐的关系,人对自然的改造应当遵循客观规律;自然界是普遍联系的,水权制度应当反映人、自然和环境之间的客观必然联系;水是生产力中的重要因素,保护水资源就是保护生产力;构架水权制度要受多种环境伦理思想的影响,可持续发展理论要求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并重,依靠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是水权制度建设的必由之路;水权制度与国家职能、政党、政治管理和政治参与、人权保障、国家安全等诸多因素密切联系,建立科学的水权制度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因受资源稀缺性、公共性、经济的外部性等因素影响,要解决水危机问题仅仅依靠市场是不行的,而要依靠市场外手段,即政府干预;水权制度应当突出秩序、效益和公平价值,经济法适应了水权制度价值取向上的要求,国家干预是实行水权制度价值取向的重要形式。 第三章水权的概述 该章从法律本体的角度论述了水权的基本理论。笔者首先对目前学术界众多的水权定义进行了分析,界定了法学上的水资源概念,提出了科学的水权概念,然后研究了水权的性质、体系、水法律关系,为随后构建水权的具体制度莫定了墓础。主要观点是:水权是国家、单位和个人在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水资源的过程中对水的财产权;水权是由水物权和取水权构成的权利束,水物权可分为水资深(自然资源水)物权和产品水物权两类,取水权可分为法定取水权和特许取水权:水权属于私权;水法律关系的主体因水权的种类不同而有异,水权的客体是水,包括自然资源水和产品水,水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第四章水权配t制度 该章从水权配置的概念和价值目标入手,然后提出了进行水权配置必须遵循的九大原则,最后着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和外部两方面对水权配置制度进行介绍,对水权制度中的配置机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主要观点是:水权配里是运用行政或市场手段对自然资源水的使用权、产品水物权和取水权在不同区域之间或不同用水主体之间的分配,是有效利用水资源、实现资源优化组合的重要手段;水权配置应当兼顾效益和公平两大价值目标:水权行政配置应当遵循居民生活用水优先并兼顾生活和生态环境用水、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统一规划宏观调配、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以供定需、以流域为单元制定分水方案、尊重习惯水权、同类水权申请在先、无偿划拨与有偿出让相结合、出让方式获得水权有期限等九大原则:水权行政内部配置应当以人口、面积、产值等为依据通过计划和协商等方式进行配置:水权行政外部配置应当按照用水类别确定不同的用水顺序,并通过竞争性和非竞争’性手段实现。 第五章水权流转制度 该章从经济学和法学两方面分析了水权流转的可能性,又从水资源的稀缺性、市场经济要求和解决水资源危机等方面论证了水权交易的必要性,接着研究了水权交易市场的概念、体系和要素,并对水权交易的价格模式选择、基本构成、影响因素、制定原则、形成机制水权交易程序等进行了阐述,从而勾勒出水权流转制度的理
高而坤[9](2004)在《积极探索 努力实践 不断开创水政工作新局面》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张光斗,钱易,徐乾清,黄建初,郭文芳,李善同,黄守宏,王一鸣,高向军,邵益生,夏青,矫勇,吴季松[10](2003)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专家学者访谈》文中研究指明2003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到来之前,我们围绕“依法治水,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与可持续发展”专题,对社会各界各行业知名专家学者进行了书面访谈。专家学者们从各自的研究领域出发,就水资源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真知灼见;这些观点,对我们树立这方面的正确理念、拓展思路、开阔眼界,无疑会大有裨益。
二、认真学习贯彻新水法 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认真学习贯彻新水法 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论文提纲范文)
(1)深入贯彻新水法 促进治淮新跨越(论文提纲范文)
一、加强新水法宣贯工作, 强化流域水法治观念, 努力推进依法治水进程 |
1. 加强新水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
2. 强化流域水利法制建设 |
3. 依法推进水利社会管理 |
4.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
5. 治淮各项工作依法稳步推进 |
二、贯彻落实新水法各项法律制度, 强化流域管理, 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
1. 健全管理体制, 提高管理效能 |
2. 以水资源规划为纲, 统筹流域综合治理工作 |
3. 抓好总量控制, 制订水量分配方案 |
4.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推进流域主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 |
5. 抓好水功能区管理, 强化水资源保护 |
6.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保障饮用水安全 |
7. 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 严格入河排污管理 |
8. 强化水行政执法工作, 保证流域水事秩序和谐 |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水法, 充分发挥流域管理职责, 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 |
1. 加快水法规配套建设步伐, 着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支撑 |
2. 进一步理顺流域与区域管理的关系, 着力健全较为完善的流域管理体制机制 |
3. 继续加大行政执行力, 着力推进依法治水和依法管水进程 |
4. 继续加强新水法的宣贯工作, 营造良好水利法治环境 |
(2)水资源管理的法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依据及意义 |
1.2 研究动态 |
1.3 研究范围及框架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2 我国的水资源问题 |
2.1 水资源涵义的界定 |
2.2 水资源现状及危机 |
2.2.1 水资源紧缺 |
2.2.2 水资源浪费严重 |
2.2.3 水环境污染严重 |
2.2.4 水生态系统遭受严重破坏 |
2.2.5 地下水开采超量 |
2.2.6 废水处理技术低下 |
3 水资源管理问题的法制原因 |
3.1 水资源管理问题的立法原因 |
3.1.1 水资源立法现状 |
3.1.2 水资源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
3.1.3 缺乏明晰的水资源产权制度 |
3.1.4 水价制度缺乏法律规范 |
3.1.5 节水、污水治理的法制规范不到位 |
3.1.6 流域管理机构缺乏相应的法律地位和职能措施 |
3.1.7 公众参与权与知情权在立法上的缺失 |
3.2 水资源管理问题产生的执法原因 |
3.2.1 现存水资源管理的执法体制 |
3.2.2 执法机构混乱,执法权限不清 |
3.2.3 执法部门职能分割与交叉,缺乏协调机构 |
3.2.4 法律执行不到位 |
3.3 水资源管理问题的司法原因 |
3.3.1 水资源案件的诉讼主体范围太狭窄 |
3.3.2 因果关系证明困难 |
3.3.3 诉讼成本较高 |
3.3.4 水资源法律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
4 国外水资源管理立法借鉴 |
4.1 美国水资源管理立法概况 |
4.2 英国水资源管理立法概况 |
4.3 澳大利亚水资源管理立法概况 |
4.4 日本水资源管理立法概况 |
4.5 国外水资源管理立法的借鉴意义 |
5 我国水资源管理的法制建议 |
5.1 水资源管理立法建议 |
5.1.1 依法确立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法律地位、职责和职权 |
5.1.2 通过立法建立新型综合性流域委员会 |
5.1.3 通过立法建立垂直的流域水资源管理模式 |
5.1.4 完善配套法规的建设 |
5.1.5 树立公民法制意识的立法建议 |
5.1.6 通过立法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
5.1.7 建立水市场的立法建议 |
5.1.8 从立法上规定跨流域调水工程 |
5.1.9 加强水污染防治立法 |
5.2 水资源管理执法建议 |
5.2.1 依法治水,加大执法和监督管理力度 |
5.2.2 加强执法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
5.2.3 加强执法机构管理的一致性 |
5.2.4 通过加强执法强化水务管理 |
5.3 水资源管理司法建议 |
5.3.1 扩大诉讼主体范围 |
5.3.2 大力推广代表人、环保团体诉讼制度 |
5.3.3 改进诉讼费预付方式 |
5.3.4 水资源环境公益诉讼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
5.3.5 诉讼请求应包括赔偿金 |
5.3.6 关于给原告奖励的设定 |
5.3.7 水资源环境公益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水资源管理体制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 概述 |
1.1 水资源的概况 |
1.2 水资源管理的概念 |
1.3 水资源管理的形式 |
1.4 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概念 |
2 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2.1 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现状 |
2.1.1 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
2.1.2 新《水法》确立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
2.2 我国法律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 |
2.2.1 水资源管理机构的地位不明确 |
2.2.2 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不明确 |
2.2.3 多数条款过于原则 |
2.2.4 相关法律衔接性较差 |
2.2.5 法律规定相对滞后 |
3 国外水资源管理体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
3.1 国外水资源管理体制评述 |
3.1.1 美国水资源管理体制 |
3.1.2 法国水资源管理体制 |
3.1.3 澳大利亚水资源管理体制 |
3.1.4 日本水资源管理体制 |
3.2 国际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改革趋势 |
3.2.1 实施以流域为基本单元的水管理 |
3.2.2 由单项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 |
3.2.3 由计划模式向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模式转变 |
3.3 国外水资源管理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3.3.1 依法治水 |
3.3.2 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配 |
3.3.3 水资源管理的公众参与 |
4 完善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法律建议 |
4.1 水法明确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指导原则 |
4.1.1 可持续发展原则 |
4.1.2 生态保护原则 |
4.1.3 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原则 |
4.1.4 效率原则 |
4.2 明确水资源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能划分 |
4.2.1 中央改革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的机构设置 |
4.2.2 相应改革各省市水利局机构设置 |
4.2.3 各流域管理委员会增设不同部门分管该流域各项事务 |
4.3 完善现有法律,协调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 |
4.3.1 完善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制度 |
4.3.2 完善跨流域调水的相关规定 |
4.3.3 协调相关法律、地方性法规及各流域管理条例的关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5)中国水资源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水资源危机与制度创新 |
第一节 水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 |
一、水是生命性资源 |
二、水是资源性资源 |
三、水是基础性资源 |
四、水是战略性资源 |
五、水是核心资源 |
第二节 中国面临水资源危机 |
一、中国面临的水资源问题 |
二、水资源危机产生的人为因素 |
第三节 水利工程技术的作用与局限 |
一、跨流域调水工程 |
二、海水淡化技术 |
三、节水技术 |
第四节 缓解水资源危机的根本出路是制度创新 |
一、制度障碍是造成水资源危机的根本原因 |
二、制度创新是解决水资源问题的根本出路 |
三、理想的水资源制度的社会特征 |
第五节 水资源制度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六节 水资源制度研究的总体思路 |
一、研究的目的 |
二、研究的指导思想 |
三、研究的主要方法 |
四、研究的技术路线 |
五、研究的难点与创新 |
第一章 水资源供需分析与面临的挑战 |
第一节 水资源概念与特征 |
一、水资源概念 |
二、水资源特征 |
三、水资源特征的制度分析 |
第二节 中国水资源现状评价 |
一、水资源总量 |
二、水资源基本特点 |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 |
四、水资源现状总体评价 |
第三节 中国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 |
一、2010年及2020年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 |
二、2030年及2050年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 |
三、未来水资源供需展望 |
第四节 21世纪中国水资源面对的主要挑战 |
一、洪涝与干旱仍然制约社会经济发展 |
二、水资源供求矛盾进一步加剧 |
三、水资源利用的低效率与用水浪费问题日益突出 |
四、水资源生态环境更加恶化 |
五、水资源条件与产业结构及布局不相适应 |
六、水资源管理缺乏科学的制度体系 |
第二章 水资源制度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可持续发展理论 |
一、可持续发展的提出 |
二、可持续发展的定义 |
三、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
四、马克思主义的可持续发展观 |
五、水资源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
第二节 循环经济理论 |
一、循环经济的概念 |
二、循环经济的特征 |
三、循环经济的原则 |
四、循环经济的意义 |
五、水资源循环经济 |
第三节 制度经济理论 |
一、制度的涵义 |
二、制度的构成 |
三、制度的功能 |
四、制度创新 |
第四节 现代产权理论 |
一、产权和产权制度 |
二、外部性的经济学意义 |
三、公共资源的产权与外部性 |
四、公共资源的外部性内部化策略 |
第五节 价值理论 |
一、水资源价值的理论基础 |
二、水资源价值的内涵 |
三、水资源价值的表现 |
第三章 水资源管理与国际经验借鉴 |
第一节 水资源管理概述 |
一、水资源管理的内涵 |
二、水资源管理的原则 |
三、水资源管理的目标 |
四、水资源管理的内容 |
第二节 中国水资源管理的制度现状 |
一、水资源管理的制度保障 |
二、水资源管理的制度变迁 |
三、水资源管理的制度安排 |
四、水资源管理的制度缺陷 |
第三节 水资源管理的国际经验借鉴 |
一、美国的水资源管理 |
二、日本的水资源管理 |
三、英国的水资源管理 |
四、法国的水资源管理 |
五、以色列的水资源管理 |
六、国外水资源管理的经验与发展态势 |
第四章 水资源统一管理制度安排 |
第一节 水资源统一管理的经济学涵义 |
一、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必要性 |
二、水资源统一管理的经济学分析 |
三、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内涵 |
四、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原则 |
五、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架构 |
六、水资源统一管理与流域管理 |
第二节 水资源统一管理的体制创新 |
一、水资源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
二、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设想 |
三、新型水资源管理体制下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
四、水资源管理机构的能力建设 |
五、新体制下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的关系 |
第三节 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政府制度、企业制度与中介制度 |
一、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政府制度 |
二、水资源统一管理的企业制度 |
三、水资源统一管理的中介制度 |
四、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法律保证 |
第四节 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机制建设 |
一、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决策机制 |
二、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协调机制 |
三、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激励机制 |
四、水资源统一管理的监督机制 |
第五章 水资源产权制度安排 |
第一节 水资源产权——水权概述 |
一、水权的由来 |
二、水权的经济学涵义 |
三、水权的特征 |
四、水权体系的构成 |
第二节 初始水权的界定 |
一、初始水权的概念 |
二、初始水权的界定 |
第三节 水权的分配 |
一、水权分配的原则 |
二、水权分配的关键参数 |
三、水权分配的模式 |
四、水权分配的程序 |
五、特殊水权的分配 |
第四节 水权制度及其变迁 |
一、水权制度概述 |
二、国外水权制度变迁 |
三、国内水权制度变迁 |
四、结论与启示 |
第五节 水权制度创新 |
一、中国现行水权制度安排 |
二、中国现行水权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三、水权制度创新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六章 水资源交易与市场制度安排 |
第一节 水权交易的经济学意义 |
一、水权交易的概念 |
二、水权交易的动因 |
三、水权交易的成本分析 |
四、水权交易的外部性 |
五、水权交易中的政府作用 |
六、水权交易的形式 |
第二节 水权市场的制度安排 |
一、水权市场概述 |
二、水权市场的构建 |
三、水权市场的管理 |
第三节 水权交易的构成体系 |
一、水权交易的组织结构 |
二、水权交易主体的管理 |
三、水权交易的规则体系 |
四、水权交易的信息体系 |
五、水权交易的监管体系 |
六、水权交易的调控体系 |
七、水权交易的法规体系 |
第四节 水权交易的案例分析 |
一、墨累——达令河流域的水权交易案例分析 |
二、东阳——义乌的水权交易案例分析 |
第七章 水资源价格制度安排 |
第一节 水价制度概述 |
一、中国水价制度的沿革 |
二、国外水价制度的实施 |
第二节 中国水价制度的现状分析 |
一、水价理论不完善 |
二、水资源认识观念存在偏差 |
三、水资源价格偏低 |
四、水价结构不合理 |
五、水价的公共监督机制不健全 |
六、水价制度创新的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水价的形成机制 |
一、水价的构成 |
二、水价形成的影响因素 |
三、水价形成的供求机制 |
四、水价制定的原则 |
五、水价制定的程序 |
六、水价制定的机制 |
七、水价体系的构成 |
第八章 水资源法律监督制度安排 |
第一节 水资源法律监督制度概述 |
一、水资源法律监督制度的沿革 |
二、中国水资源法律监督制度的现状 |
第二节 水资源法律监督制度体系的创新 |
一、水资源立法的原则 |
二、水资源法律监督制度体系的构成 |
三、水资源法律监督制度体系的重建 |
四、水资源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的健全 |
第九章 水资源文化制度安排 |
第一节 水文化概述 |
一、宇宙生成的“水原说” |
二、水文化的形成 |
三、水文化的社会影响 |
四、水文化的朴素可持续发展观 |
五、水文化的现实价值 |
第二节 水资源文化制度 |
一、文化制度及其分类 |
二、水资源文化制度的构成 |
三、节水型社会的水文化制度 |
四、水资源文化制度的构建 |
结语:水资源制度创新的对策建议 |
一、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 |
二、加强水量、水质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管理 |
三、健全水资源产权制度 |
四、完善水资源水权市场制度体系 |
五、创建新型的水资源价格管理机制 |
六、建立和完善水资源法律制度 |
七、重视水资源管理的社会资本投入 |
八、加强水资源科学技术建设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抓机遇 促进取 再创水政水资源工作新局面(论文提纲范文)
1 依法治水管水工作取得显着成绩 |
1.1 深入学习贯彻宣传新水法 |
1.2 加快水利立法工作 |
1.3 开展多方位的水利政策研究 |
1.4 提高各级水政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
1.5 加大水利执法力度 |
1.6 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监督管理 |
1.7 加强水资源保护 |
1.8 启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 |
1.9 存在的问题 |
2 增强进一步做好水政水资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
3 全力做好水政水资源各项工作 |
3.1 加强水利立法和政策研究 |
3.2 做好宣传和普法工作 |
3.3 探索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新机制 |
3.4 加大水利执法力度 |
3.5 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 |
3.6 加强水资源保护 |
3.7 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 |
(7)论我国节水制度的构建与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导言 |
一、节水制度研究概况 |
(一) 节水制度的研究成果 |
1. 节水型社会研究 |
2. 节水与可持续发展研究 |
3. 水权、水市场研究 |
4. 水价研究 |
5. 国外节水制度研究 |
(二) 节水制度研究的薄弱环节 |
1. 整体性研究少 |
2. 侧重点不平衡 |
3. 技术性研究比较多 |
(三) 节水制度研究的趋势分析 |
1. 新《水法》中有关节水制度的细化性研究 |
2. 水权、水市场研究将会逐步深入 |
3. 水资源的经济性研究不断加强 |
二、节水制度建设存在的不足 |
(一) 水资源产权虚置 |
(二) 经济杠杆未能得到充分运用 |
1. 计划经济痕迹仍有残存,水价过低 |
2. 水资源管理与水资源经营混同不清 |
3. 排污收费制的局限 |
(三) 公众参与缺乏体制性渠道 |
(四) 制度体系不配套,法律制度保障不到位 |
(五) 节水技术的研究、发展和应用缺乏制度推动力 |
三、建立和完善节水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 |
(一) 水资源状况迫切需要节约用水 |
(二) 节水还有比较大的潜力和空间 |
(三) 新《水法》对节水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提出新要求 |
(四) 国外节水制度建设提供了理论与实践上的借鉴 |
1. 明确水权 |
2. 制定节约用水的法律制度 |
3. 编制用水规划 |
4. 通过经济手段促进节约用水 |
5. 为节水技术的推广运用提供法律保障 |
四、节水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
(一) 细化和完善新《水法》中有关节水制度 |
1. 制定《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
2. 编制《节约用水规划》 |
3. 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和定额管理制度 |
4. 完善取水许可制度 |
5. 建立用水计量制度 |
6. 改革和完善水价制度 |
7. 建立节水技术的推广研制制度 |
8. 建立“三同时制度” |
(二) 完善配套相关的法律制度 |
1. 水权制度 |
2. 水权交易制度 |
3. 排污许可制度 |
4. 水资源生态补偿制度 |
5. 节水基金制度 |
(三) 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
1. 法律责任制度 |
2. 公众参与制度 |
结语 |
(8)经济法视野下的水权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绪论 |
一、 水权制度的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水权制度的意义 |
三、 国内外水权制度研究进展及分析 |
四、 水权制度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中外水权制度发展历史考察 |
一、 水权的由来 |
(一) “河岸权”制度:水权制度起源 |
(二) “优先占用权”制度:对“河岸权”缺陷的弥补 |
(三) 可交易水权制度:对“优先占用权”制度的改革 |
(四) 公共水权制度:水权制度发展的新趋势 |
二、 国外水权制度述评 |
(一) 国外水权制度概述 |
(二) 国外水权制度评析 |
三、 中国水权制度述评 |
(一) 中国水权制度概述 |
(二) 中国水权制度评析 |
第二章 水权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 水权制度的哲学基础 |
(一) 传统环境哲学对构建水权制度的借鉴 |
(二) 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构建水权制度的指导 |
二、 水权制度的伦理学基础 |
(一) 环境伦理观对构建水权制度的影响 |
(二) 可持续发展伦理观对构建水权制度的要求 |
三、 水权制度的政治学基础 |
(一) 水权制度与国家职能 |
(二) 水权制度与政党 |
(三) 水权制度与政治管理、政治参与 |
(四) 水权制度与政治体制改革 |
(五) 水权制度与人权保障 |
(六) 水权制度与国家安全 |
四、 水权制度的经济学基础 |
(一) 资源的稀缺性理论 |
(二) 外部不经济理论 |
(三) “经济人”理论 |
(四) 水权制度的经济学意义 |
五、 水权制度的法学基础 |
(一) 法律价值论对构建水权制度的意义 |
(二) 经济法是实现水权制度价值的重要手段 |
(三) 构建水权制度的法学理念 |
第三章 水权的概述 |
一、 水权的定义 |
(一) 水权定义诸说 |
(二) 水权诸说的评价 |
(三) 水权定义的构建 |
二、 水权的体系 |
(一) 水物权 |
(二) 取水权 |
三、 水权的性质 |
(一) 水物权:完全的私权 |
(二) 取水权:带有较强国家干预色彩的私权 |
四、 水法律关系 |
(一) 水法律关系的主体 |
(二) 水法律关系的客体 |
(三) 水法律关系的内容 |
第四章 水权配置制度 |
一、 水权配置概述 |
(一) 水权配置的概念和特点 |
(二) 水权配置的价值目标 |
二、 水权配置的原则 |
(一) 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生产、生态环境用水的原则 |
(二) 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
(三) 统一规划,宏观调配的原则 |
(四) 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以供定需的原则 |
(五) 以流域为单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的原则 |
(六) 尊重习惯水权的原则 |
(七) 同类水权申请在先的原则 |
(八) 无偿划拨与有偿出让相结合的原则 |
(九) 出让方式获得的水权有使用期限的原则 |
三、 水权行政内部配置的方式和依据 |
(一) 水权行政内部配置的方式 |
(二) 水权行政内部配置的依据 |
四、 水权行政外部配置的顺序和手段 |
(一) 水权行政外部配置顺序 |
(二) 水权行政外部配置的手段 |
第五章 水权流转制度 |
一、 水权流转的理论分析 |
(一) 水权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
(二) 水权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
二、 水权交易市场 |
(一) 水权交易市场的建立 |
(二) 水权交易市场体系和要素 |
三、 水权交易价格 |
(一) 我国水权价格历史考察 |
(二) 国外水权价格模式的借鉴 |
(三) 水权价格的基本构成 |
(四) 影响水权价格的因素 |
(五) 水权价格的形成机制 |
四、 水权交易的程序 |
(一) 一级水权市场的交易程序 |
(二) 水权二级市场的交易程序 |
第六章 水权管理制度 |
一、 国外水权管理制度及其借鉴 |
(一) 国外的水权管理制度 |
(二) 国外水权管理制度的借鉴 |
二、 水权管理的原则 |
(一) 统一管理和宏观调控原则 |
(二) 依法管理原则 |
(三) 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 |
(四) 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原则 |
(五) 民主管理原则 |
三、 水权管理的体制 |
(一) 我国现行的水权管理体制及职责 |
(二) 我国现行水权管理体制的不足及完善 |
四、 水权管理的内容 |
(一) 一般意义上的水权管理 |
(二) 特殊意义上的水权管理 |
五、 水权管理的手段 |
第七章 水权保护制度 |
一、 水权侵害行为的主要表现 |
二、 水权保护主体及法律责任 |
(一) 水权保护的主体 |
(二) 水权保护法律责任 |
三、 水权保护的基本原则 |
(一) 与生态保护相适应的原则 |
(二) 尊重水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原则 |
(三) 全面保护原则 |
(四) 平等保护原则 |
(五) 生活用水权优先原则 |
四、 水权保护的措施 |
(一) 经济保护措施 |
(二) 行政保护措施 |
(三) 司法保护措施 |
第八章 完善我国水权制度的若干构想 |
一、 建立水权交易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有效配置水资源的作用 |
(一) 科学界定我国《水法》中水资源的概念 |
(二) 明确地表明各种载体中水的权属 |
(三) 完善水权体系的有关法律规定 |
二、 完善水价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水价形成机制 |
(一) 确定科学的水价制定依据 |
(二) 优化水价结构,使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和保护水资源的需要 |
三、 健全用水制度,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
(一) 完善工业用水制度 |
(二) 完善农业用水制度 |
(三) 完善城市用水制度 |
四、 建立适应市场需要的水务企业制度,保证水资源的有效供给 |
(一) 改变对水务企业的直接控制,实行政企分开 |
(二) 开放水务企业投资市场,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
(三) 完善水务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体制,实行公司制治理结构 |
五、 完善水污染监督控制制度,减少污染对水资源的破坏 |
(一) 实行污水处理监督责任制 |
(二) 完善排污收费制度 |
(三) 建立地下水保护制度 |
(四) 加快非点源污染控制立法 |
六、 建议《刑法》增设非法取水罪,加强保护水资源的力度 |
七、 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保障各项水权的实现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认真学习贯彻新水法 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论文参考文献)
- [1]深入贯彻新水法 促进治淮新跨越[J]. 钱敏. 中国水利, 2012(16)
- [2]水资源管理的法制问题研究[D]. 宋洁. 山东农业大学, 2008(03)
- [3]贯彻实施新《水法》 构建人水和谐环境[N]. 骆金堤,刘铁芬,黄义丞,施流德,陈建新,黄伟华,詹奋跃,刘兴旺. 汕尾日报, 2007
- [4]水资源管理体制法律问题研究[D]. 赵华艳. 山西财经大学, 2007(10)
- [5]中国水资源制度研究[D]. 李雪松. 武汉大学, 2005(05)
- [6]抓机遇 促进取 再创水政水资源工作新局面[J]. 蔡德所. 广西水利水电, 2004(S2)
- [7]论我国节水制度的构建与完善[D]. 朱婵玲. 河海大学, 2005(04)
- [8]经济法视野下的水权制度研究[D]. 黄锡生. 西南政法大学, 2004(04)
- [9]积极探索 努力实践 不断开创水政工作新局面[J]. 高而坤. 水利发展研究, 2004(03)
- [10]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专家学者访谈[J]. 张光斗,钱易,徐乾清,黄建初,郭文芳,李善同,黄守宏,王一鸣,高向军,邵益生,夏青,矫勇,吴季松. 中国水利, 20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