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完善房地产税制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李婵娟[1](2021)在《保有环节房地产税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研究——基于省际面板数据的分析》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房价持续攀升,房地产税作为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工具,却未能显示其调节房价的作用。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利用2007~2018年我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研究了保有环节房地产税实际税负与房价的关系,结果表明保有环节实际税负的提高会降低房价,且其效应大于流转环节实际税负对于房价的影响。最后本文结合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结果给出了未来我国推进房地产税的相关建议。
高杏芸[2](2021)在《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房地产税收征管困境与对策研究 ——以昆明市为例》文中提出
杨晋丽[3](2021)在《结构性减税背景下广西房地产税发展潜力研究》文中认为
吴金红[4](2021)在《房产空置的税法调控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也在不断发展。但是因为房地产税制“重流轻保”、社会文化观念的影响和投资买房的高收益使得房地产行业存在大量房产空置,这已经成为市场健康运行的潜在威胁。基于资源的社会属性和税收是调控房产空置的重要财政手段,通过税法来调控房产空置问题具有理论基础。我国目前房地产税法正在起草中,未来将对持有环节税负进行调整。沪渝两地的试点为房地产税的改革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全国不动产登记的联网为房地产税制的改革提供了技术前提。目前我国税法对房产空置调控不足,开发流转环节部分税种的重复征税问题,个人无偿转让房产和房产继承免征个人所得税,现有房产税课税对象狭窄计税依据不科学,这使得我国税法对房产空置调控不足。空置房产过多的现象不仅在中国存在,在其他国家也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城镇化发展较早的发达国家在通过税法调控房产空置现象,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大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将房屋空置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为我国提供了很多成功经验。建议主要通过改革房地产税法来调控房产空置问题。我国房地产税制正在改革过程中,其中大部分税种还是上世纪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不仅立法层次过低,还缺乏严肃性和权威性。将房地产税纳入立法计划体现了落实税收法定、完善税收法律体系和财政制度的要求。房地产税的实施被认为是解决房产空置问题、房价过高以及大多数中低收入人口无力买房等现实问题的主要途径。同时提出建议,在未来进行房地产税改革中应该在房地产税整体性的税负不变基础上,减轻房地产投资开发、流转各个环节的税负,加大其持有环节的税负。首先应该消除房地产在开发和流转各个环节中的部分重复性税负,其次应该建议在时机成熟时对于无偿赠予近亲属的房产和继承家庭房产分别征收赠予税和继承税,最后在向个人转让的房产征收个人所得税时要实行差别化的税率。在改革房产税方面,建议通过课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合理的减免政策这些具体税制来增加持有环节的税负。改革房地产税建议还要做好相关的配套保障措施,首先要建立透明的全国税源信息共享体系,打好征收的基础;再次要构建好房产价值评估体系,以推动以房产的市场评估价值作为征税对象;最后要加大房地产税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房地产业务复合型人才。文章综合法律、房地产、宏观经济、金融等知识,通过构建性手段对房产空置问题作出阐述、分析以及提出问题的解决办法。通过房地产税改革调控房产空置问题,不仅要提高持有环节税负,还要在整体税负不加重的前提下降低开发和流转环节税负。这样才能构建房地产长期稳定的税制结构,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同时提高持有环节成本,抑制房屋的投资属性,激励房主将房子或卖或租,从而降低房屋空置率。本文有利于引起社会各界对用房地产空置问题的重视和关注,并为政府和宏观决策者、法律制订者提供一个全面深入地了解房地产税和解决房产空置问题的平台,并为大家提供更多的决策参考。
何宇翔[5](2021)在《基于财政可持续视角的房地产税开征规模测算研究》文中认为在我国,财政可持续性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困扰中央与地方财政运行的核心内容。我国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地方财政收入缺口进一步扩大。如何平衡地方财政缺口,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是地方政府亟需研究的问题。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的经济支柱产业,其发展具有稳定性,房地产税的流动性不高,但是却具备收益强的特征,由于具有稳定性,在我国对一些城镇的经营性住房征税,大量的住宅房地产仍在征收范围之外,因此对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进行完善,将非经营性房屋纳入征税范围可以极大地提高地方财政的税收收入,使其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主体税种。从增强地方财政可持续性、缓解土地财政的依赖等问题入手,对房地产税开征规模及其对地方财政可持续性的影响进行研究,有助于为构建以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税制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本文首先对全国总体以及34个主要城市的财政状况,包括财政收支平衡状况、财政可持续状况以及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状况进行了分析,并使用熵权-TOPSIS综合评价法对主要城市的财政可持续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价;然后在总结了国内外房地产税税制现状、经验以及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税收财政、税收效率和稳定、税收适度和公平等原则设计出“严苛型”、“适中型”和“宽松型”等三类住宅房地产税的征税方案,每类方案分别有4、2、3个共计9个具体的税收方案;最后,根据前文的分析,从财政可持续状况和土地财政依赖程度两个维度将全国34个主要城市分为六类,并从中挑选样本城市,在不同征税方案下对这些样本城市的住宅房地产税收入进行模拟测算,并分析模拟开征的房地产税税收能否替代土地出让金、能否改善财政收支缺口、能否优化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等。研究表明:(1)我国34个主要城市财政状况因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发展状况、财政收支结构以及地理区位的不同,有着较大的差异;在财政收支平衡方面,虽然财政收支总量均呈逐年增长的态势,但多数城市财政平衡状况不佳,存在一定程度的财政收支缺口,财政可持续状况并不乐观;在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方面,这些城市也有着较大的差异,其中有相当数量城市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较大;(2)以南昌市为代表的第Ⅰ类城市和以武汉为代表的第Ⅵ类城市在考察期内无法通过模拟开征的房地产税收入来替代土地出让金。这两类城市因土地财政依赖过大且房地产税基不够厚实,短期不宜推出房地产税;(3)以贵阳市为代表的第Ⅱ类城市和以南京市为代表的第Ⅳ类城市在考察期内只有在使用最严苛的征税方案时,模拟开征的房地产税才可以完全替代土地出让金。考虑到税收的可负担性,这两类城市应进一步优化税收方案,不宜过早开征房地产税;(4)以上海市为代表的第Ⅲ类城市在考察期内所有征税方案均可实现房地产税对土地出让金的完全替代,并可完全覆盖地方财政缺口,从而改善了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这类城市应选择各自合适的征税方案,且宜先行开征房地产税;(5)以深圳市为代表的第Ⅴ类城市在考察期内各种税收方案下开征的房地产税对土地出让金的替代率逐年上升。其中最宽松的方案也在2018年实现了对土地出让金的完全替代。这类城市经济实力强劲、土地财政依赖小且房地产税基广而厚,宜选择合适税收方案先行开征房地产税。论文最后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议:(1)一城一策,逐步开征房地产税;(2)涵养税源税基,促进经济发展;(3)优化支出结构,控制非刚性支出规模。
岳雄伟[6](2021)在《房产税税基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现行房产税的法律依据为国务院1986年9月15日发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根据其中规定,房产税实行两分法的计税方式,即对于一般房产与出租房产分别采用原值的余值计税与按租金收入计税。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法治进程的不断完善,现行房产税税基的计税方式已经明显落后。国家在上海、重庆进行的房产税改革试点至今未有明确的结论,究其原因,试点在税收立法、税制设计、税基选择等多个方面均存在不妥之处,导致个人住房房产税无法进一步向全国推行。考察域外先进国家的房产税制,可发现其大都仅对房屋的独立价值进行征税,且与之配套完善的价值评估体系,进而构成合理的房产税收体系,十分值得我国借鉴。立足于我国国情与制度现状,本文主要通过以下几个部分就房产税税基法律问题展开研究:第一部分介绍了文章选题的背景、意义,考察了国内外在该领域的研究情况,对本文的研究目的、意义进行了概述,引出了房产税税基法律问题的研究必要性。第二部分对房产税的起源及演变进行了简要的叙述,并介绍了我国现行房产税税制基础,阐述了本文中的房产税与房地产税的联系与区别,以及沪渝两地房产税改革试点的现状与税基模式。第三部分主要提出了现行房产税税基中存在的几个法律障碍。其一,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存在重复征税、与土地出让金存在重复征收;其二,认为个人住房与营业性用房存在差异,并分别依现行税制和沪渝改革试点的税基模式对纳税人生存权的保障进行了考量。其三,提出了税基确立中的公平性问题,认为“原值的余值”的计税方式虽然有利于税收效率,但存在无法跟进房屋价值变化、容易被规避的公平性问题。第四部分通过对域外房产税税基模式的考察,发现域外国家对于税基的选择及模式各有特色。主要分为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类计征方式,研究了美国、日本、新加坡的从价计征基础之上的房产税制,以及部分从量计征的国家,如荷兰、捷克等。通过研究这些不同的税基模式,总结了域外各地区的房产税税基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五部分是对我国房产税税基制度改革提出的建议,主张应当完善我国房产税法律制度,调整土地出让金与房产税的关系,并设计适合我国的房产税税基模式。
张蕊[7](2021)在《绥化市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文中认为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房地产行业也迅速发展壮大。房地产行业税收收入成为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为地方财政收入贡献了极大的力量,而税政征管是规范房地产行业,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尽管税务部门已经对房地产行业纳税人的税收征管投入了很多的精力,但由于房地产行业本身的特点,其项目开发时间比较长,在征管过程中难度较大,加上受纳税人和税务人员自身的某些原因的影响,当前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征管还有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本文以绥化市房地产行业的税收征管为研究对象,通过理论及实践研究,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销售、保有三个环节指出了当前绥化市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同时,从政策制度、组织体系、相关人员主体责任、税务人员数量及税收宣传等方面分析了原因。针对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从制度、组织、人员、技术等方面提出了改进的建议。有利于构建适合绥化市房地产行业发展的税收征管体系,同时,也给其他城市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的实施提供了参考价值。
李峰[8](2021)在《关于我国房地产税收问题的认识与思考》文中提出房地产行业是我国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房地产税收也成为我国税收增长的重要保障。但从我国房地产税收征管实际情况来看,存在房地产税收征管效率低、重复征税导致企业税务负担大、企业偷税、漏税现象频发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文章通过树立相关文献了解房地产税收的基本概念与理论,分析了我国房地产税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房地产税制设计不合理、房地产税征收环节存在漏洞,并结合我国房地产交易与税收情况探究我国房地产税收问题的解决对策。
刘岚[9](2020)在《玉溪市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研究》文中提出现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人均物质生活质量得到显着提升,对居住环境提出的标准变高,为房地产行业的进步带来了更大的空间。由于其自身的特征,中国房地产业在驱动上下游产业链和增加就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房地产公司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已成为税收和财务的主要来源。但是,由于眼下猛烈的市场竞争房地产公司的税收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税收风险。这就要求经过专业、完备的税收征管来减少税收管理风险。为了更加有针对性地探究房地产公司的税收风险管理,本文以玉溪市房地产企业和税务局为研究对象,以风险管理、税收遵从、信息不对称等理论为指导,运用文献资料分析法、案例分析法、个案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对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总结归纳,并对其存在的问题从房地产企业原因(纳税意识不强、办税人员业务能力弱、故意进行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原因(税务机关权责划分不清、税务人员能力、水平有限,信息不对称)、房地产税制、法律法规、外部因素等五个方面展开了分析。以此为基础,从强化房地产行业的税收风险意识,提升税务部门风险管理能力,完善税收制度政策,优化税收风险管理外部环境等四个方面寻找相对可行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就其中存在的缺陷,寻求合理的应对手段。
陈帅[10](2020)在《L市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今年以来,国家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加之减税降费等惠民政策不断落实和推进,税收收入总体呈下降趋势。在这种形势下,作为地方政府重要收入来源之一的存量房交易环节涉及的各税种组织收入依然稳中有进,值得关注。存量房市场成交数量不断攀升,但随之暴露出来的税收征管问题也日益尖锐。存量房交易税收政策复杂、税源较为零散、交易对象多为自然人,税收征管工作相较于其他税种难度更大,实际工作中签订阴阳合同、改变交易形式、伪造证件文书等偷逃税款行为也相较更多。因此,深入研究存量房交易环节存在的税收征管问题,提出切合实际的方案对策,对提升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质效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L市地处环渤海经济带,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发展较快,存量房交易相较于北方其他县市数量大、频率高、买受方地域特征更明显,在实际的税收工作开展中出现的情况更复杂,问题和矛盾也更多,在县域中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因此笔者选择以L市作为本次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存在问题的研究对象,以求以小见大,更好的对问题进行剖析和研究。本文拟从税法遵从、税收博弈理论为切入口,从法律层面、评估技术、综合治税三个方面对现存问题进行探讨,并针对性的提出建议对策。一是在法律层面,首先从规定细节和政策落实两方面提出了问题,其次从法律法规和文件政策两方面分析了原因,最后提出了加快立法进程、严格文件审查的建议。二是在评估技术层面,首先从争议处理机制、评估技术体系两方面提出问题,其次从争议处理流程、评估技术手段两方面分析了原因,最后提出了建立专业评估系统、提高评估技术水平的建议。三是在治税体系层面,首先从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中介市场、税收征管、部门信息共享等四方面提出问题,其次从纳税意识、中介引导、征管体系、部门协作等四方面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提高税法遵从度、加强中介管理、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议。本文主要使用了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访谈调查法等研究方法。一是在查阅相关文献、书籍和期刊寻找理论基础的同时搜集整理相关税收政策文件,二是通过平时工作观察思考、与同事开展访谈等形式交流彼此认为征管环节容易出现的问题,三是通过调查和访谈的形式,了解纳税人对目前L市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流程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了解当前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实际。
二、对完善房地产税制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完善房地产税制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保有环节房地产税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研究——基于省际面板数据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 理论分析 |
(一)税种分析 |
(二)问题分析 |
二、 房地产税收对房地产市场影响的实证分析 |
(一)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 |
1. 变量选取 |
2. 数据来源 |
(二)模型构建 |
1. 数据模型的构建 |
(三)计量结果与分析 |
1. 回归结果 |
2. 模型设定的Hausman检验 |
3. 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
三、 结论与建议 |
(一)研究结论 |
(二)政策建议 |
1. 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流转环节税负 |
2. 扩大征税范围 |
3. 简化房地产税税种 |
4. 尽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
(4)房产空置的税法调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一、房产空置的概念及引发的社会问题 |
(一)房产空置的概念及原因 |
1.房产空置的概念 |
2.房产空置的原因 |
(二)房产空置引发的社会问题 |
1.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
2.房地产泡沫风险 |
3.贫富差距加大 |
二、税法调控房产空置的正当性分析 |
(一)税法调控房产空置问题的理论基础 |
1.资源的社会属性 |
2.税收是调控房产空置的重要财政手段 |
(二)以税法调控房产空置问题的可行性 |
1.政策导向 |
2.沪渝两地的试点效果 |
3.相关技术条件和外部环境趋于完善提供了基础支撑 |
三、我国目前税法对房产空置调控的不足 |
(一)房地产开发和流转环节税负过重 |
(二)无偿转让和继承房产基本没有税负 |
(三)房地产持有环节税负过轻 |
1.房产税课税对象狭窄 |
2.房产税计税依据不科学 |
四、其他国家和地区对房产空置税法调控的经验及其借鉴 |
(一)实行房产税的国家 |
1.美国 |
2.韩国 |
3.英国 |
4.荷兰 |
(二)其他国家的不同经验 |
1.法国 |
2.加拿大 |
(三)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1.房产税收充当了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角色 |
2.房产税收用于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住房需求 |
3.给予地方一定的征税自主权 |
4.完备的房产税登记系统和房产价值评估体系 |
5.重视配套的法制体系建设 |
6.设定免征额 |
五、完善税法以调控房产空置的建议 |
(一)优化和改革房地产开发和流转环节的部分税种 |
1.消除部分重复税负 |
2.在成熟时机开征赠与税和继承税 |
3.个人转让房产实行差别化税率 |
(二)改革房产税法提高房产空置的持有成本 |
1.课税对象 |
2.计税依据 |
3.税率 |
4.合理的减免政策 |
(三)完善保障房地产税实施的措施 |
1.建立透明的全国税源信息共享体系 |
2.构建房产价值评估体系 |
3.对房地产税的开征完善监管和追责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基于财政可持续视角的房地产税开征规模测算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技术路线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房地产税 |
2.1.2 财政可持续 |
2.2 理论基础 |
2.2.1 财政分权理论 |
2.2.2 公共财政理论 |
2.2.3 税收公平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关于房地产税的研究 |
2.3.2 关于财政可持续的研究 |
2.3.3 研究现状述评 |
第3章 全国及主要城市财政状况 |
3.1 全国财政状况 |
3.1.1 全国财政收支状况 |
3.1.2 全国的土地财政状况 |
3.2 主要城市财政状况 |
3.2.1 研究对象选择 |
3.2.2 主要城市财政总量平衡状况 |
3.2.3 主要城市财政可持续状况 |
3.2.4 主要城市土地财政的依赖状况 |
3.3 小结 |
第4章 开征住宅房地产税的方案设计 |
4.1 国内外房地产税税制状况 |
4.1.1 中国内地房地产税税制现状 |
4.1.2 中国港澳台地区房地产税税制现状 |
4.1.3 国外房地产税税制现状 |
4.2 住宅房地产税开征方案设计 |
4.2.1 开征方案的设计原则 |
4.2.2 开征方案 |
4.3 小结 |
第5章 开征住宅房地产税的税收收入测算及其分析 |
5.1 样本城市的选择 |
5.2 数据来源及相关处理 |
5.3 房地产税税收收入测算 |
5.4 房地产税税收收入的替代能力分析 |
5.4.1 第Ⅰ类城市——以南昌为例测算数据的分析 |
5.4.2 第Ⅱ类城市——以贵阳为例测算数据的分析 |
5.4.3 第Ⅲ类城市——以上海为例测算数据的分析 |
5.4.4 第Ⅳ类城市——以南京为例测算数据的分析 |
5.4.5 第Ⅴ类城市——以深圳为例测算数据的分析 |
5.4.6 第Ⅵ类城市——以武汉为例测算数据的分析 |
5.5 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研究亮点和不足 |
6.3.1 研究亮点 |
6.3.2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房产税税基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点 |
2 我国房产税税基制度现状 |
2.1 房产税相关概念辨析 |
2.1.1 房产税名称的演变 |
2.1.2 房产税与房地产税 |
2.2 现行房产税制中的税基选择 |
2.2.1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
2.2.2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
2.2.3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
2.3 房产税改革试点现状 |
2.3.1 上海与重庆试点基本情况 |
2.3.2 试点的税基模式 |
3 房产税税基中的法律障碍 |
3.1 房产税的重复征收问题 |
3.1.1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 |
3.1.2 房产税与土地出让金 |
3.2 税基模式中的生存权考量 |
3.2.1 《房产税暂行条例》中的生存权过度扩张问题 |
3.2.2 沪、渝试点中的生存权问题 |
3.3 税基模式中存在的公平性问题 |
3.3.1 新旧房产的计税不公 |
3.3.2 计税基础的规避现象 |
4 域外房产税税基模式的考察与借鉴 |
4.1 从价计征模式下的国家 |
4.1.1 美国 |
4.1.2 日本 |
4.1.3 新加坡 |
4.2 从量计征模式下的国家 |
4.3 总结与经验借鉴 |
5 我国房产税税基制度的改革路径 |
5.1 推进房产税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
5.1.1 全面推进房产税立法 |
5.1.2 立法宗旨中的生存权保障 |
5.2 调整土地出让金制度 |
5.2.1 夯实“地权”的私权属性 |
5.2.2 土地的“批租”与“年租”共行 |
5.3 完善房产税税基相关制度 |
5.3.1 拓宽房产税税基 |
5.3.2 确立估价计征模式,完善评估制度 |
5.3.3 “优惠”与“重课”并行 |
5.3.4 完善房产税配套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7)绥化市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 |
(二)课题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一)国内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二)国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
三、研究的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创新点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的内涵及其主要内容与功能 |
第一节 税收征管的内涵与外延 |
一、税收征管的内涵 |
二、税收征管的原则 |
三、税收征管的类型 |
第二节 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的主要内容 |
一、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的主体 |
二、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的客体 |
三、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的法律依据 |
四、房地产业税收征管涉及的税种 |
第三节 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的功能 |
一、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
二、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
三、维护社会公平与稳定 |
四、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绥化市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绥化市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
一、绥化市房地产业开发环节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
二、绥化市房地产业销售环节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
三、绥化市房地产业保有环节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绥化市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我国现行房地产行业相关制度及政策不完善 |
二、房地产业相关管理部门组织体系不完善 |
三、相关责任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
四、税收征管人员的数量及专业化程度略有不足 |
五、税收宣传尚有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加强绥化市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房地产行业相关税收及征管制度 |
一、规范房地产行业相关税收政策 |
二、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
三、建立完善的税种体系 |
四、建立高质量的稽查执法制度 |
第二节 完善相关管理部门组织体系 |
一、强化各管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
二、强化税务系统内各部门的合作 |
第三节 加快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
一、培养税收专业化人才 |
二、加强业务融合性培训 |
三、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
第四节 提升征管技术手段 |
一、加快信息化管理进程 |
二、充分应用大数据风险管理 |
第五节 加强税收宣传辅导力度 |
一、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纳税辅导 |
二、加大税收宣传力度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8)关于我国房地产税收问题的认识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房地产税收的概念及其调节作用 |
(一)房地产税收的概念 |
(二)房地产税收的调节作用 |
二、我国房地产税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一)房地产税制设计不合理 |
(二)房地产税征收环节存在漏洞 |
三、我国房地产税收问题的解决对策 |
(一)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
(二)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 |
(三)优化房地产纳税服务 |
四、结语 |
(9)玉溪市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第一章 核心概念及基础理论 |
第一节 核心概念 |
一、房地产业 |
二、房地产税收 |
三、税务风险管理 |
第二节 基础理论 |
一、风险管理理论 |
二、税收遵从理论 |
三、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二章 玉溪市房地产企业发展及税收风险管理现状 |
第一节 玉溪市房地产企业税收基本情况 |
一、玉溪房地产企业概况 |
二、玉溪房地产企业税收收入情况 |
第二节 玉溪税务系统税收风险管理现状 |
一、玉溪市税收风险管理机构人员构成现状 |
二、玉溪市税收风险管理基础状况 |
三、玉溪市构建税收风险管理机制 |
第三节 玉溪市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支撑体系 |
一、数据采集运用 |
二、第三方数据共享 |
第三章 玉溪市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存在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
一、房地产企业避税动因强烈,税收风险意识淡薄 |
二、税务业务人员管理不到位 |
三、涉税信息真实性难以保证 |
四、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缺失,管理方式落后 |
第二节 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房地产企业缺乏风控意识 |
二、税务机关内部征管不力 |
三、房地产税制不完善 |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 |
五、外部因素 |
第四章 国外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税收风险管理体系 |
一、房地产各阶段税收征管模式 |
二、各国税收风险管理模式 |
第二节 国外房地产税收征管借鉴 |
一、宽税基、少税种 |
二、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 |
第五章 完善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强化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意识 |
一、坚持自觉维护税收法律法规 |
二、健全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完善内部风险控制 |
第二节 提升税务部门风险管理能力 |
一、加大税务机关内部控制和监督,明晰权责 |
二、增强税务人员业务素养,合理人员配置 |
三、加强第三方数据共享,推进风险监控管理平台运行 |
四、促进提升纳税遵从度 |
第三节 完善税收制度政策 |
一、优化税种设置,减少税费交叉 |
二、确保税收法律法规的科学性 |
三、完善税收法规,增加违法成本 |
第四节 优化税收风险管理外部环境 |
一、持续进行税收信息的获取 |
二、加强外部门协同合作 |
三、改进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其他手段 |
结束语 |
一、研究的结论 |
二、研究的限制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房地产税收风险管理调查问卷 |
致谢 |
(10)L市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 选题背景 |
2 选题意义 |
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4 主要研究方法 |
5 技术路线 |
6 主要创新和不足之处 |
1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1.1 基本概念 |
1.1.1 存量房 |
1.1.2 税收征管 |
1.2 理论基础 |
1.2.1 税法遵从 |
1.2.2 税收博弈 |
2 L市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概况 |
2.1 L市存量房交易现状 |
2.2 存量房交易涉及税种简介 |
2.2.1 增值税 |
2.2.2 增值税附加税(费) |
2.2.3 个人所得税 |
2.2.4 土地增值税 |
2.2.5 印花税 |
2.2.6 契税 |
2.3 L市征管流程简介 |
2.3.1 线下模式 |
2.3.2 线上模式 |
2.4 问卷调查 |
2.4.1 问卷调查过程 |
2.4.2 基本情况分析 |
3 L市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现存问题 |
3.1 政策法规层面问题 |
3.1.1 规定细节有待完善 |
3.1.2 政策落实难以把握 |
3.2 评估技术层面问题 |
3.2.1 缺乏及时有效的评估技术体系 |
3.2.2 缺乏公正权威的争议处理机制 |
3.3 治税体系层面问题 |
3.3.1 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较低 |
3.3.2 房产中介市场存在乱象 |
3.3.3 岗责分设不清监督不力 |
3.3.4 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有限 |
4 L市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现存问题原因分析 |
4.1 政策法规层面归因 |
4.1.1 立法程序制约,重视程度不够 |
4.1.2 政策传达失灵,执行条件受限 |
4.2 评估技术层面归因 |
4.2.1 争议处理流程不畅通 |
4.2.2 评估技术手段较落后 |
4.3 治税体系层面归因 |
4.3.1 纳税人纳税意识薄弱 |
4.3.2 房屋中介错误引导 |
4.3.3 征管体系存在漏洞 |
4.3.4 多部门间协作有难度 |
5 L市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现存问题对策 |
5.1 政策法规层面对策 |
5.1.1 加快房地产相关税种立法进程 |
5.1.2 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查 |
5.2 评估技术层面对策 |
5.2.1 建立专业权威的评估系统 |
5.2.2 提高涉税评估技术水平 |
5.3 治税体系层面对策 |
5.3.1 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
5.3.2 加强对涉税中介的监督管理 |
5.3.3 加大涉税环节的税收征管力度 |
5.3.4 搭建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调查问卷 |
作者简历 |
致谢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对完善房地产税制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保有环节房地产税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研究——基于省际面板数据的分析[J]. 李婵娟. 市场周刊, 2021(08)
- [2]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房地产税收征管困境与对策研究 ——以昆明市为例[D]. 高杏芸. 云南财经大学, 2021
- [3]结构性减税背景下广西房地产税发展潜力研究[D]. 杨晋丽.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2021
- [4]房产空置的税法调控研究[D]. 吴金红. 江西财经大学, 2021(09)
- [5]基于财政可持续视角的房地产税开征规模测算研究[D]. 何宇翔.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6]房产税税基法律问题研究[D]. 岳雄伟. 河北经贸大学, 2021(12)
- [7]绥化市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 张蕊.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8]关于我国房地产税收问题的认识与思考[J]. 李峰. 纳税, 2021(01)
- [9]玉溪市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研究[D]. 刘岚.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3)
- [10]L市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问题研究[D]. 陈帅. 山东科技大学, 2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