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善恶评价的标准与社会进步的标准(论文文献综述)
刘梅敬[1](2021)在《思想政治教育学视域内“价值观念”基本理论研究》文中指出“价值观念”作为人们衡量事物价值的“天平”和“尺子”,是多学科研究的对象。但是,每门学科均有其研究的侧重点。其中,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领域内的“价值观念”则是一定的社会或社会群体立足于实践,借助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载体,以主流价值观引领人们所形成的集价值原则、价值规范以及价值理想于一体的价值意识。它尤为突出价值观念的意识形态性,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引导人们追求真、善、美的价值观念。这是由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性质和定位所决定的。根据200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和增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的通知》的精神,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是归属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方法,专门研究人们思想品德形成、发展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培养人们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学科”。这表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性,承担着灌输与传播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内容和理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使命,肩负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想要完成使命和任务,不仅要向人们传授真理性知识,更要让人们明确自己“相信什么”、“想要什么”,引导人们正确衡量事物价值、权衡利弊得失、辨别善恶美丑,亦即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从本质来说,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就是要对人们进行价值观教育。这无论对于国家、社会,还是个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国家而言,价值观念的意识形态性决定着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方向,也决定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是维系中国精神的内核。对社会而言,一个社会遵循的核心价值观,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价值所求和精神引领,是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最大公约数,是实现社会共同理想的保证。对个人而言,价值观念是个人树立远大理想信念的动力源泉,是人们对价值关系的一种确信,是人们作为评价价值关系的标准,进而成为人们的思想和行动的指南。如若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忽视或抛弃“价值观念”这一核心内容,则将导致学科“无根”;亦将导致人们思想的混乱,并遭受错误思想的侵蚀,陷入人生的迷茫状态;还可能导致意识形态防线的崩塌,国家政权的瓦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所说:“一个政权的瓦解往往是从思想领域开始的,政治动荡、政权更迭可能在一夜之间发生,但思想演化是个长期过程。思想防线被攻破了,其他防线就很难守住。”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必须始终坚持“价值观念”这一核心内容。综上所述,深入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学视域内“价值观念”基本理论就显得尤为重要,必须准确把握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的“基本内涵”、“以何构成”、“有何特性”、“存在形态”、“评价标准”及其“时代价值”,形成思想政治教育学视域内“价值观念”的基本理论体系。这有利于找寻社会成员价值观培育的“症结”,提升价值观培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揭示社会不良道德现象的“谜底”,凝聚社会成员价值合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揭穿错误思潮的“外衣”,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力,维护意识形态的安全。因此,本文以“理论概述——要素厘定——特性归纳——形态呈现——评价标准——时代价值”为逻辑脉络和推演线索,对思想政治教育学视域内“价值观念”的基本理论进行审视和忖量。具体逻辑结构如下:第一章为绪论部分。本章作为论文写作的开端,对价值观念的元理论研究进行总体性把握和概述。聚焦研究背景与意义,厘定价值观念研究的环境动因、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聚焦国内外研究现状,对比国内外价值观念的研究成果,掌握国内外价值观念领域研究的前沿,挖掘国内外价值观念领域研究的不足;聚焦研究思路与方法,明晰写作逻辑,选择合理研究方法;聚焦论文创新与不足,突出价值观念研究的新观点和新成果,发现价值观念研究中的瓶颈与局限。第二章为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的理论概述。本章对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的基本内涵进行厘定,逐步弄清价值观念、思想政治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的内涵,为后续价值观念的研究奠基。进而对价值观念的属性—阶级属性、社会属性以及个体属性进行探究,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维度把握价值观念的本质规定性,为开展其他层次的价值观念研究做理论铺垫。而后阐述价值观念在思想政治教育学中占据的地位,弄清楚为什么思想政治教育学要坚持以“价值观念”为核心内容,对价值观念及其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关系作出基本的理论说明。第三章为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的构成要素。本章试图从诸多价值观念中归纳、总结、提炼其重要构成。本章从“我是谁”、“为了谁”、“成为谁”入手,探究主体角色的定位意识。这是价值观念的逻辑前提要素。价值观念主体明确角色定位后,产生诸多相应价值需求,并依据主体尺度对其进行排序,形成价值观念的原则意识。一个人有什么样的原则意识,便会形成什么样的价值观念。它决定价值观念的性质。而价值观念主体想要实现价值理想,必须遵循社会规范,并将其付诸于实践,因此,价值观念还包括规范意识和实践意识。明晰构成要素,厘定要素间的相互关系,为整体把握价值观念、深入探究价值观念的发展规律奠定坚实基础。第四章为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的基本特性。本章论述价值观念所呈现的特有性质,把握价值观念之所以为价值观念而区别于其他观念的特有属性。基于价值观念的“为我”尺度,论述价值观念的主体性;基于价值观念系统强调“相信什么、想要什么”,论述价值观念的超知识特性;基于价值观念的多元主体,论述价值观念的多元特性。三个维度的基本特性相互区别、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共同构成价值观念的特性系统,为深入把握价值观念的实质提供必要补充。第五章为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的存在形态。本章基于价值观念的抽象性,集中探寻价值观念的三种外在表现形态:理想形态、信念形态以及信仰形态,以直观、形象地感受价值观念的存在,集中认知看不见摸不着却无所不在、无时不在的价值观念。同时,明确三种形态的所处地位,梳理三种存在形态的内在逻辑,更加明晰价值观念的内在规定性,找寻价值观念的深层发展规律。第六章为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的评价标准。本章从实践层面出发,探寻价值观念的评价标准,得出究竟何种价值观念才具有科学性,才具备人们向往和追求的应然性。以价值观念是否合规律性、合目的性以及合实践性作为评价标准,确立价值观念的真理尺度、价值尺度以及实践尺度。同时,基于价值观念的意识形态本质,进一步将每一尺度围绕国家统治、社会发展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展开深入论述。这既是本文研究价值观念的重要旨归,也是本文的理论研究内蕴实践逻辑的重要表征。第七章为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研究的时代价值。本章基于前面章节对“价值观念”的理论探寻,从国家维度、社会维度、个人维度阐述“价值观念”基本理论研究的时代价值,凸显“价值观念”基本理论研究的必要性和时代性,使思想政治教育学视域内“价值观念”的基本理论研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提供理论借鉴。
李海青[2](2021)在《人文主义再研究 ——以白璧德和吴宓为中心》文中认为当中国的新文化运动试图全盘西化,传扬各种主义和现代精神,并将之奉为创造新道德、新文化的利器时,早在19世纪末,美国着名学者欧文·白璧德(Irving Babbitt)就注意到了一个他们有意扬弃的问题:两希文化及中国儒学保有的古典视野,以神性、人性和物性三个维度看待生活的视野,一种复杂和整全的视野,逐渐被他们抛弃和遮蔽。那时,世界主流的文化已嬗变为大多数人青睐理性及生存问题。这致使很少人追问现代精神中是否存在危机。在他看来,这一现象起于18世纪的让-雅克·卢梭。面对此危机,白璧德选择了回归古希腊哲学,并承认基督教对人的德性有救拔作用,认为此危机最关键的地方在于,道德的无政府状态导致了次要之事僭越了道德的中心地位,形成了新道德成为宗教代替品的新局面,最终影响了人们的整个生活。白璧德对卢梭的批评,正好重申了这一古典视野,道出了现代危机的种种面貌。以此视野看待中国问题,才能找到当时吴宓关心的根源问题。众所周知,学衡派与新文化运动的论争核心是文化与道德。但是,如果人们谈论他们的要核问题,即道德问题时,遗忘了神性、人性和物性并存于生活的古典视野,那么,他们只能将这场论争看成是门派之争,或者是同一生存视野之下的主义之争,而无法回答新旧道德的根本区别在哪里,对文学的根本影响是什么。吴宓借鉴白璧德的道德思想,重申了文学与道德之间的秩序关系。他在批判维新者崇奉的科学主义时,批判的并非是科学主义本身,批判的是维新者引入科学主义之时,遮蔽了古典视野,进而引发了诸多危机。这一问题对现代中国的文学走向,也许有所启示。
唐锦锋[3](2021)在《王阳明的“良知”与康德的“自由意志”之比较研究》文中提出在中西伦理思想史上,王阳明和康德无疑是极具代表性的两位思想家。王阳明真正地实现了儒者“内圣外王”的理想追求,集“立德、立功、立言”的“三达德”于一身,是现实化的儒家理想人格形象,他开创的“阳明学”是继“程朱理学”之后深刻影响中国社会精神面貌的重大学术流派。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他开启了德国唯心主义和康德主义哲学流派,深刻地影响了近现代西方哲学,他是继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之后,西方思想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以王阳明的“良知”和康德的“自由意志”为题的中西伦理思想的比较研究有助于我们认识这两位具有代表性思想家伦理思想的异同,有助于我们认识中西伦理精神之间的差异与相似之处,乃至促进我们在更加广阔的时空范围内开展对自我文明的反思与批判,增进对自我文明的认知,促进中西文明之间的认识与了解,进而促进中西文明之间的互学与互鉴,增进中西文明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共同发展。这种伦理思想上的比较研究将立足于全球化交往实践纵深发展的客观实际,以中国文明的现代化转型和当代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为现实诉求,通过比较的研究,认知与交流、反思与批判、解构与建构,建设既有中国文明特色的,又能面向世界与未来的现代化的中国伦理精神。本论文拟将全文分为七个部分(绪论除外),具体章节内容如下:第一章,“良知论”与“自由意志说”。内容主要从两个方面来概述王阳明与康德的生平及其伦理思想。首先,论文考察了王阳明与“良知论”,内容侧重于王阳明的家世,以及个人的成长经历,其中比较突出地阐述了发生在他思想形成过程中的三次重大的转折,并具体研究了促成这种重大转折过程中的个人际遇、学术因缘与社会因素的影响。在介绍王阳明的“良知论”时,主要从本体、工夫、境界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全面展示王阳明道德思想的全貌与具体内涵。其次,论文考察了康德的生平及其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在概述的过程中,按照时间顺序简单地介绍了他的重要哲学着作,并重点分析了康德的道德哲学与其时代哲学背景之间的深层次的关联,通过“唯理论与经验论的争端”、“休谟的怀疑”、“卢梭的批评”的论述,展示了康德的道德哲学所要回答的时代之问。在介绍康德的“自由意志说”时,主要从“自由意志”之界定、“自由意志”之法则、“自由意志”之实现的三个方面进行论述,揭示康德道德哲学思想的全貌与具体内涵。第二章,道德的先天根据。本章内容分别考察了“良知”与“自由意志”的先天性,辨明论证“良知”是先天而内在的,“自由意志”是先验而超验的观点,并考察了这种差异性的产生原因,“天人合一”与“主客二分”的中西思维方式。第三章内容分别考察了王阳明与康德在道德修养与教育问题上的主张。王阳明的道德修养是通过工夫的修炼完成的,康德的道德修养则要求认识道德律,认识绝对命令的三个公式。王阳明的道德教育立基于“良知”的普遍性,积极引导社会大众“致良知”,培养具有圣贤气象的道德人格。康德的道德教育主张对社会大众进行理性思维训练,使他们认识到“自由意志”的纯粹性,感受到道德的崇高,激发他们对道德的敬重感,促进大众道德行为的实践。在充分地对比研究的基础上,论文研究了王阳明重视实践的历练而康德则强调理性的训练的深层原因,“重践履”与“重知识”的不同中西伦理传统。第四章内容分别考察了王阳明的“良知论”和康德的“自由意志”说所指向的道德的至高目标。王阳明的道德理想是成就圣贤人格,实现“万物一体之仁”,而康德认为有道德的人有理由去追求“德福一致”的实现,它是理性赋予人生的最高价值目标。在比较“万物一体之仁”和“德福一致”的基础上,论证王阳明的“良知论”和康德的“自由意志说”所共同具有的德性优先性以及禁欲主义的特征,并辨析这些特征在程度上的差异性。第五章道德哲学的“人性论”,内容分别考察了王阳明“良知论”和康德“自由意志说”中的有关“人性”的主张,比较他们有关“人性”的结构、本质的论述。第六章道德哲学的“动机论”,内容分别考察了王阳明“良知论”和康德“自由意志说”的“动机论”特征,并指明“动机论”的道德学说存在着动机检验上的困难,根本无法判断一个人的行为的动机是否出自“良知”或“自由意志”。最后,围绕着道德的“自律”与“他律”问题在王阳明的“良知论”与康德的“自由意志说”之间进行了比较,论证了王阳明的“良知论”是不完全的道德自律学说,而康德的“自由意志说”是完全的道德自律理论。结语,“良知”与“自由意志”的“和合”。结语部分主要探讨王阳明的“良知论”与康德的“自由意志说”可能的“和合”。这也是本论文进行比较哲学研究的一个最终的理论成果。本论文认为王阳明的“良知论”与康德的“自由意志说”至少能够在五个方面进行“和合”,从而为能够开创出既具有民族性又具有现代性的,既能立足当下又能面向未来的,属于中国新时代的伦理与道德精神提供助力。
张晓鹏[4](2021)在《“替曹操翻案”:1959年前后历史理论的变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替曹操翻案”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双重刺激下产生的一场历史人物评价运动。因此,这一运动蕴含着复杂的学术内涵和微妙的政治意蕴。对于作为政治事件的“替曹操翻案”,学者和舆论抱有极大的兴趣,而对作为学术、思想事件的“曹操论战”,关注者却寥寥无几。事实上,“曹操论战”或包涵、或体现着1949年后一系列重要历史观念的变迁。对于这些观念转折及其影响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展开。论战的动机与过程,是首先要搞清楚的内容。郭沫若通过创作历史剧《蔡文姬》等方式发起“替曹操翻案”,并非仅仅是个人志趣的表达,而是存在着现实的考量。所谓“总理的提示”确有其事,但似乎是出于无意间,既非命令,也非政治任务。毛泽东虽确曾与郭沫若直接讨论过曹操,但他的“提示”更多的是“暗示”而非“明示”。1957—1958年间,毛泽东数次在公开场合评论曹操,这一举动为具有敏锐政治嗅觉的郭沫若意会,论战的发生便带有了二人“唱和”的意味。相较之下,探寻曹操论战的学术背景显得更有意义。论战的发生顺应了近代以来“替曹操翻案”的潮流,并与新中国成立初期学术界正在进行的众多热点问题交叉在一起。同时,经历了 1958年“史学革命”的学术界,有识之士将重新评价曹操作为打破沉闷学术空气的突破口,论战的发生提供了契机。论战发生后,争论的核心问题可以归结为“曹操能否超越阶级,推动历史进步”。在实际争论中,对曹操的评价及具体问题的讨论难以做到非此即彼,俨然一片混战,但大多学者都从不同程度上肯定了曹操的历史作用。在清理基本事实的基础上,才能以思想史的视角对“曹操论战”进行重新审视。概括地说,“曹操论战”从价值、立场与方法三个层面与1949年后历史理论的嬗变发生关联。从价值的角度看,论战首先冲击的是传统的儒家伦理。儒家思想是中国古代的官方意识形态。在其影响之下,传统史学承担着社会教化的功能。因此,传统史家在历史研究中往往将价值判断置于事实判断之上。无论是从“正统史观”还是曹操个人道德的角度出发,曹操早已成为传统史学否定的对象。晚清近代以来历史进步观念的兴起,对传统史学以道德为本位的评价方式产生了冲击。社会进化论和唯物史观是历史进步观在近代中国前后相续的两种存在形态。新中国成立后,唯物史观成为主流历史观念。在“曹操论战中”,鲜明地呈现了历史评价的标准,由以政治伦理和个人道德为本位的“道德评价”,向以历史功绩为本位的“事功评价”的转移。从中可以看出“曹操论战”对儒家伦理史学解构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人民选择”与“正统观念”的对立、“客观效果”与“主观动机”的矛盾、“历史规律”与“个别人物”孰重孰轻等层面。在民族立场与阶级立场的视野下,“曹操论战”的思想史同样彰显出深刻的思想史意涵。站在“人民本位”的立场上,曹操的作为,尤其是镇压黄巾起义的“罪行”自然不能被宽恕。而站在民族本位的立场上,曹操统一北中国等历史功绩却无法忽视。“人民本位”思想的发展演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涵盖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共革命党人和学者对历史主体认识和探索的过程。毛泽东、郭沫若等人的相关论述表明,“人民本位”的实质就是“阶级本位”。在新中国成立后新的历史环境中,“人民本位”思想呈现出种种缺陷:这一历史观念已不能适应中国共产党从革命者到中华民族代表这一角色的转换。在历史研究中,对“人民本位”对“封建社会”的全盘否定存在着走向民族虚无主义危险。1959年“替曹操翻案”无疑可以视为执政党的思维方式从“人民本位”转向“民族本位”的具体表征。正是因为站在了民族的立场上,才对曹操作出了肯定的评价。只有在这个立场上曹操才能超越阶级,成为黄巾农民起义的继承者。郭沫若是从曹操对整个中华民族的贡献的角度而不是打击了侵略者的角度提出曹操应当是一个民族英雄的。也是从这个意义上,曹操攻打乌桓才有了民族融合的意义。在方法论视野下,“替曹操翻案”体现出新中国成立后史学研究领域,阶级观点与历史主义之间的博弈。阶级观点在传入中国之初,就由于其同情劳动人民的底层价值倾向产生偏差。新中国成立后更是变本加厉,在1958年“史学革命”中彻底走向绝对化。相对于传统史学对曹操评价的“旧案”,“阶级观点”对曹操否定的“新案”似乎更为牢固。正统主义史家从来没有将镇压农民起义作为曹操的一项罪状,相反,只有运用阶级观点研究历史的学者才作如是观。因此能否为镇压黄巾起义的曹操翻案成为论战中学者最为纠结的问题。也正因为如此,“曹操论战”不仅仅像学者通常认为的那样从客观上反对“史学革命”,而是从主观上就是对“史学革命”的反拨。更为明显的是,论战中反对阶级观点对曹操的否定,由为曹操翻案进一步扩展到为殷纣王、秦始皇、武则天其它封建统治阶级的帝王将相翻案,进而反对“打破王朝体系”的口号等等,都是反对阶级观点片面化的体现。在历史人物评价理论问题的讨论中,“曹操论战”坚持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形成的评价历史人物的历史主义方法,批判了论战中的“非历史主义倾向”,尤其是对个人在历史上地位肯定,对个人与人民群众在历史上作用关系的正确探讨,都带有对史学界错误倾向“纠偏”的意义。在新中国成立后大大小小此起彼伏、堪称波澜壮阔的论辩中,“曹操论战”只能算得上是其中一朵小小的浪花。前有1958年“史学革命”,后有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曹操论战”如何能不被淹没?更致命的是,“曹操论战”夹在二者中间,却并未能够“力挽狂澜”,扭转史学界一路向左的趋势。从这个意义上说,“曹操论战”对绝对化阶级观点的反拨只能算“昙花一现”。但我门不能因此就否定它在史学史上的贡献。“曹操论战”呈现出的自由民主的学术气氛十分难能可贵,不同社会身份的人群广泛参与其中,发挥了不同的作用。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史学界最热门的话题,曹操论战是一场大规模地运用唯物史观进行史学研究的实战演练,推动了唯物史观的普及运用,同时,它对阶级观点的反思,是对唯物史观发展的推动。在相关理论问题的讨论中,曹操论战对于推动马克思主义历史人物评价、农民战争、古史分期等理论问题的深入,功不可没。在具体的研究中,曹操论战引发了建国后长达三十年曹操研究的高潮,进而带动了对汉末魏晋历史的研究。当然,这并不是说“曹操论战”无可指摘。如果是论战在史学史上的贡献是得大于失,那么它在思想史上却留下了相当严重的后果。“替曹操翻案”的对儒家伦理的批判导致了历史与伦理的决裂。曹操的许多行为,比如杀人、奸诈的个人品质,违反了人类的普世价值,是在任何历史时代、任何社会背景中都不值得被提倡的。历史进步标准也不能完全取代道德评价。传统史学的伦理教化功能无法全盘否定。马克思主义史学也并非与价值无涉。因此,重建史学与伦理的联系,重视史学中“史学伦理”的研究,应当成为史学理论研究中的重要内容。
王则晖[5](2021)在《道德冷漠的生成及教育引导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到来,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一个时代的巨变必然外在地推动人们思想道德品质的内在嬗变,同时也给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时代的难题。社会中频频出现的道德冷漠现象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挑战着学校的的思想政治教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明建设道路上绕不过的一道坎。道德冷漠是人性的一面。在行为上表现为道德主体面对道德“急需”时的麻木,是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关系异化的表现。人的思想道德品性是在实践中对规定性的超越,它建立在个体生理基础、心理活动、客观环境和社会关系四种因素上。人们在实践活动中认识道德现象,涵养思想道德品质。道德意识是道德行为的认识基础,通过观念的辩证运动逐渐形成系统的思想道德观念,并外化为现实的道德行为,在内外互动和道德反思中逐渐建构起道德人格,完成道德自我实现。这种有意识的自我反思、自我建构往往依循着一定标准或模式。通过对不同流派的道德哲学主张分析我们认为,道德冷漠与我们的社会通行道德价值标准是根本对立的,其本质是一种“恶”的道德情感。道德冷漠的演变过程包括个体冷漠和群体冷漠的生成,是从个人的思想道德观念逐渐蔓延至群体的。道德冷漠的个体演变过程包括道德认知的混乱、道德情感的扭曲、道德意志的弱化和道德信念的缺失四个阶段。当个体变得“冷漠”后,又会经历认同、传染、意见领袖的出现和极化四个环节而转化为群体性的道德冷漠。道德冷漠的类别和特征包括无思性、去角色化、溺于本能和去个体化四点。道德冷漠的成因是多样的。基于道德理性进行分析,道德冷漠的成因在于进行价值判断时目的和手段的失衡、个体德福一致信仰的缺失、以及个人善和公共善的冲突三点;基于道德心理进行分析,道德冷漠中有着习得性无助、鸟笼框架、责任分散、破窗效应和沉默螺旋效应这五种常见的心理陷阱的影子;基于道德交往进行分析,道德冷漠的成因包括对传统道德实践哲学的错误理解、陌生人社会导致的道德疏离、网络社会导致的角色淡化和多元价值观导致的道德共识消解四点。道德冷漠的消解应由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和个人三种主体共同努力。包括家庭思想道德教育对个体关怀品质的培养和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对道德规范的意识培养两点;社会各道德主体强化主体自觉、健全道德奖惩机制以及健全思想道德评价机制三点;思想道德主体要从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和强化道德担当三个方面进行努力。
赵盛梅[6](2020)在《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及其创造性转化研究》文中认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精神家园,体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价值取向、道德规范、思想风貌及行为特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五千年文化的结晶,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其中蕴含丰富的人文精神、哲学思想和伦理智慧,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宝藏。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在数千年的发展中,形成完备的道德教育体系。其中蕴含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观念,有助于解决当今社会人们遭遇的某些精神困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的创造性转化,结合时代要求继承、转化和创新,展现传统文化魅力的同时,有利于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是当前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选择。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教育资源之一,以其深厚的儒学积淀、海纳百川的胸襟、开拓进取的精神、直面现实的品格以及躬行践履的工夫进入我们的视野,教育人如何通过主观践履冲破内外障蔽,化德性为德行,实现从理念伦理到实践伦理的转换。其思想体系中的“致良知”、“知行合一”、“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等精华,有助于强化道德观念,提高主体意识,通过事上磨炼提高实践能力,塑造道德品格,坚守良知初心,对我国当下开展道德教育,推进道德建设有较高的借鉴意义。要想充分发挥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当代价值,须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从目前关于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研究成果来看,学界关于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实现创造性转化的系统研究相对薄弱。本论文所论的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主要包括王阳明道德教育的目标、理念、内容、原则和方法等。论文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在现代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发掘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体系中含有当代价值的精神内核,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研究,具体分为“以何转”、“何以解”、“何以转”三部分。第一部分,“以何转”,即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以何价值内涵转化成为新时代道德教育体系构建的思想资源。第一章,通过详细阐述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产生的明朝中期的历史背景,认真梳理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形成的理论渊源,展现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形成和发展的思想脉络。第二章,呈现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体系,全面深入地阐释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基本内涵,以及清晰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框架构成和完整面貌。第二部分,“何以解”,即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对新时代道德教育建设的启发。第三章,通过考察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历史意义和历史价值,对其进行客观理性的综合评析,分析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时代性和局限性,反思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对中国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和消极影响。深入探究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理论体系中的精华,结合新时代我国社会道德教育现状,提炼和彰显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对新时代道德教育思想体系构建的当代价值,包括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第三部分,“何以转”,针对当前道德领域和道德教育出现的问题,利用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精髓给予启发和价值借鉴,进而开展创造性转化探索研究。这是本论文的核心部分。第四章,从现实论域探索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创造性转化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包含当代道德教育境遇和转化何以可能的前提条件。第五章,从理论与现实相结合的角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进行创造性转化研究和创新性实践探索,包含创造性转化的原则、路径和实践。以期经创造性转化后的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能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为新时代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的研究与发展提供智慧借鉴。
李光恩[7](2020)在《论社会实在的真假、善恶与合法性》文中认为人类社会中的“真”与“假”、“善”与“恶”的联系在法律层面表现为合法性评价,即通常将“真”与“善”相对应并评价为合法,将“假”与“恶”相对应并评价为不合法,保护“真”而打击“假”、追求“善”而反对“恶”。法律所调整的事物和现象具有“真假”与“善恶”属性,这些事物和现象可以统摄到“社会实在”的概念之下。人类所生活的世界由自然事物和人造事物(社会实在)构成,社会实在是人类为满足需要建构而成的。人类具有多层次、多样化的需要,最初始的需要之满足尚可依赖于自然界的诸事物,但当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当人类的简单、初始需要得到满足后,更高层次的需要便相继出现,此时,仅凭借自然事物已难以满足需要,因而人类便开始改造自然事物,发明、创造和建构出新的人造事物来满足需要,这些人造事物即属于社会实在,其构成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活世界之基石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实在具有本体论上的主观性和认识论上的客观性,以及原初物理实在之于社会实在的逻辑先在性。社会实在的建构以人的“需要”作为内在驱动力,原初物理实在是建构社会实在的物质基础,通过结构-功能和地位-功能的赋予,渗透主体的意向性,根据构成性规则和调整性规则建构而成。社会实在因其人为建构性而具有“真假”和“善恶”属性。“真假”有两种不同用法,即语言层面的“真假”和事物层面的“真假”,二者在其载体、判别标准、符合方向以及所属知识领域四个方面存在区别。事物分为自然事物与人造事物,自然事物必然无“真假”,人造事物(社会实在)可以有“真假”。社会实在之“真”即社会实在同时符合所有构成要件,任一或多个构成要件缺失或存在瑕疵即为社会实在之“假”。与之相近,社会实在也有“冒”“伪”“劣”等情形,可统称为“假冒伪劣”的社会实在。语言作为特殊的社会实在也可纳入这一“真假”体系之中。社会实在之“善”是指其因符合构成要件,是人类智慧的凝聚物,故而其本身具有价值,是内在的善,因作为实现利益的手段并通过利他而利己所以是手段善,因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所以是结果的普遍善。社会实在之“恶”是指当社会实在不符合构成要件标准而不能成为人类智慧之有价值的凝聚物,所以其本身是恶,因社会实在被滥用、不具备应有的功能、不能满足需要并且有损于人们的利益,所以是手段的恶,因无法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甚至带来严重危害,所以是结果的恶。“真假”是社会实在的事实属性,“善恶”是社会实在的价值属性。社会实在的“真假”与“善恶”之间存在着常态联系和例外联系,在常态情形下,社会实在之“真”对应于社会实在之“善”,社会实在之“假”对应于社会实在之“恶”;在例外情形下,社会实在之“真”对应于社会实在之“恶”,社会实在之“假”对应于社会实在之“善”。人类社会是充斥着利益的社会,利益是在需要基础上形成的,需要的满足使利益得以实现。社会实在具有依赖于主体的属性,被赋予了各种功能,从而增加了人类活动的能力、拓宽了人类活动的范围,能够使人们去完成那些原本不能完成的事情,因而能够满足人们的多种需要、实现各种利益,即社会实在能够作为人类追求和实现利益的工具或手段。但由于社会实在在不同性质上被用作获利工具或手段,所以产生的利益之性质亦有天壤之别,既有正当利益,也有不正当利益。利益是否正当乃取决于实现利益的行为手段。正当的必须是善的,即实现利益的方式必须具备内在善、手段善和结果的普遍善;作为正当利益之基础的需要必须是可普遍化的;正当的利益必须在实现利益的同时不损及他人的利益,并增进社会整体的利益。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社会实在产生的利益才是正当的,即社会实在之所以能够产生正当利益,是因为社会实在的内在善、手段善和结果的普遍善,社会实在能够满足人们的普遍需要,增进社会整体的利益。但同时,社会实在也能产生不正当利益,即当社会实在为“假冒伪劣”、被作为损他利己之手段、给社会带来严重损害时,其产生的利益就是不正当的。主体在社会实在基础上的互动形成社会利益关系,从而需要法律的调整,在调整社会实在之利益关系时,出于对主体需要与利益的保护,法律因而有了“打假保真”与“惩恶扬善”之目的。对社会实在的“真假”与“善恶”进行法律上的合法性评价即从社会实在“事实如何”过渡到法律上“应当如何”。其中,“事实如何”表示社会实在的事实属性,“应当如何”表示法律上的规范评价。这一过程可以表述为:从社会实在的“真假”属性到社会实在的“善恶”属性,再到社会实在产生的利益之“正当”或“不正当”,最后到社会实在在法律上的“合法”或“不合法”。首先,社会实在的事实属性即社会实在之“真假”,根据社会实在之“真假”对主体需要的满足与否,可从社会实在之“真假”过渡到社会实在之“善恶”的价值属性。其次,从社会实在之“善恶”属性可以过渡到社会实在产生的利益之“正当”或“不正当”,即对具有内在善、手段善和结果普遍善的社会实在产生的利益,社会评价为“正当”,对具有内在恶、手段恶和结果恶的社会实在产生的利益,社会则评价为“不正当”。再次,从社会实在产生的利益之“正当”或“不正当”可以过渡到社会实在的“真假”与“善恶”在法律上的“合法”或“不合法”,社会评价为“正当”的利益是具有正价值的,是法律“应当”认可、保护、增进的,即合法;社会评价为“不正当”的利益是具有负价值的,是法律“应当”否定、抵制、消除的,即不合法。在这一合法性评价过程中,常态情形是将社会实在之“真”对应于“善”并评价为合法,将社会实在之“假”对应于“恶”并评价为不合法;例外情形是将社会实在之“真”对应于“恶”并评价为不合法,将社会实在之“假”对应于“善”并评价为合法。对社会实在的“真假”与“善恶”进行合法性评价还需要借助“逆转解释”,即社会实在的“真假”与“善恶”属性能够造成结果差异,而法律又预设了保障社会的存在发展、增进人类整体利益的价值目标,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所以法律应当认可、保护、增进“真”和“善”的社会实在及其产生的正当利益,并否定、抵制、消除“假”和“恶”的社会实在及其产生的不正当利益,可以概括为“打假保真”与“惩恶扬善”。社会实在之“真假”“善恶”的合法性评价还必须具有可普遍化性,即基于可普遍化需要和普遍利益,合法或不合法的评价在相同情况下均能成立。
胡贝克[8](2020)在《维多利亚惊悚小说的伦理取向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伦理是人际关系的产物,伦理学是研究人的道德行为的学问,而文学伦理学批评则是伦理学视角下进行文学批评的方法。文学和伦理学对人的共同关注构成了两个学科的交叉点,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新模式。以伦理为批评视角的维多利亚时期惊悚小说伦理取向研究,旨在通过文本中道德人物面对利益采取的道德行为及其后果,折射出个体的人在社会生活中对伦理的认知和道德行为的选择,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文学的“德治”支持,并在为惊悚小说正名的同时促进当代大众文化语境下通俗文学的学术研究。维多利亚时期惊悚小说伦理取向研究的核心内容是探讨惊悚小说如何通过基于贵族阶级和中产阶级人际关系及其利益不受侵害的伦理叙事形成其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取向。该选题研究重在小说人物的善恶行为及其相应后果所体现出来的人道主义伦理学“趋利避害”的人的本质论观点和以人的行为后果论善恶的功利主义伦理学观点,阐释其揭露和抨击维多利亚时期社会阴暗面的社会批判和人的本质弱点批判精神,探讨其伦理取向对当代和谐社会构建的德治借鉴意义及其对当代大众文化语境下通俗小说文学伦理学批评的促进作用。该选题研究以历史唯物论和辩证唯物论为认知视角,将惊悚小说置于维多利亚时代的大背景下,从相关伦理学观点出发,探讨人的善恶行为根源和善恶评价准则,论证了维多利亚惊悚小说以贵族阶级和中产阶级为伦理叙事对象而形成的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取向,将小说人物置于具体社会环境中分析其伦理取向以及人在本质上存在的弱点;既肯定了惊悚小说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积极意义,同时又找出了其存在的局限性。论文除绪论和结论部分外,在主体部分对维多利亚惊悚小说伦理取向的总体论述基础上,分别从基于贵族阶级和中产阶级利益形成的人际伦理、性别伦理、职业精英的职业伦理三个层面论述了惊悚小说的伦理取向,并借助相关文学理论分析了惊悚小说作品形式的创新和惊悚小说伦理取向的生成机制。绪论分别对研究问题的缘起、国内外研究现况、研究内容及其意义与方法、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框架做了陈述与论证。选题研究认为,惊悚小说的兴起与维多利亚时期的社会背景、大众文化和文化产业的形成、大众读者和专业作家群体的形成、西方伦理学发展史及其现代转向、其他类型小说对惊悚小说的影响具有直接关系。该选题研究从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出发,探讨了惊悚小说作品中贵族阶级和中产阶级人物的人性和以“反主流伦理”思维模式下惊悚小说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取向,在文学伦理学批评视域下探讨了该选题研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教诲意义和促进当代大众文化时代通俗文学发展与批评的学术意义。第一章分别从贵族阶级伦理和中产阶级的焦虑、性别伦理与职业精英伦理叙事、惊悚小说伦理取向与和谐社会构建三个方面入手,从总体上论述了惊悚小说的基本伦理取向。研究结果发现,惊悚小说的“反主流”伦理叙事体现出马基雅维里“趋利避害”的人的本质论和英国功利主义伦理学以后果论善恶的价值判断准则,而惊悚小说作品中崇尚的“善”仅聚焦于特定社会阶层的范畴内,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人类幸福论”的伦理学观相去甚远。第二章分别从财产与伦理、惊悚小说的利益关系叙事、小说的私有财产观三个方面论证了维多利亚惊悚小说基于新贵族和中产阶级所崇尚的伦理价值观。研究结果表明,惊悚小说通过不同作品、从不同角度、以“悬疑”和“惊悚”为主要艺术形式,揭示出新贵族和中产阶级对财产和地位的文化焦虑;小说对人物基于贵族财产的道德行为书写形象化地表达出惊悚小说对善恶的判断,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观点。第三章从性别伦理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关系层面论述了惊悚小说性别伦理取向对维持贵族阶级伦理秩序的意义。在分析性别伦理起源的基础上,该议题研究以作品中不同类型的性别人物为例,揭示出贵族阶级男性至上的传统性别伦理取向,论述了男权社会中性别伦理的非公平性,结论是:“性”的差异位于生理的自然属性层面,“性别”则属于社会文化范畴,后者是惊悚小说性别伦理叙事所关注的主要层面;对女性的性别歧视既有神学伦理学的根源,又有历史和经济的影响因素;作品中男性人物的身份决定家庭财产所有权的性别伦理叙事印证了恩格斯基于家庭关系的性别伦理观;而性别越界现象的性别伦理叙事则体现出惊悚小说的“反传统”态度,表达出惊悚小说倡导男女平等的性别伦理取向。第四章分析了维多利亚时期崇尚法治和崇尚科学背景下惊悚小说对法律精英和医学精英维护社会公正的职业伦理取向。惊悚小说既从正面肯定了其维护社会公正的积极作用,又从反面讽刺和抨击了其违背职业伦理及其对社会公正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而以逆向思维的方式批判了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所谓的“崇尚法治”和“崇尚科学”的理念,进而构建起惊悚小说职业精英的职业伦理取向。第五章从惊悚小说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层面论述了惊悚小说在形式层面的创新及其逆主流传统的伦理取向内涵创新。研究中发现,“悬疑”和“惊悚”是维多利亚惊悚小说在形式层面创新的集中体现。此外,故事人物同时又是故事叙述者的叙事方式、小说人物形象塑造的独特性和小说开篇对主题思想的直白表述方式等也均为惊悚小说在作品形式层面的创新;与现实传统伦理观相悖的思维模式和叙事模式形成的深层内涵以及“行善者”与“作恶者”并非泾渭分明的“模糊地带”,体现出惊悚小说在人性反思的内容层面上的创新。亚里士多德的诗学理论和皮亚杰的结构主义方法论是惊悚小说作品研究的有力支柱:前者揭示出小说文本与现实世界的伦理互映关系;后者从惊悚小说文本的整体性、转换性和自身调整性出发,阐释了该类型小说通过不同“类别”的小说人物划分开始,最终形成了惊悚小说文本与现实世界在伦理层面上的整体性。形式创新形成了该类型小说的文艺美学价值,而深刻的伦理思想内涵则构成了政治伦理的美学价值。新颖的文本形式与伦理内涵的独特表达方式相结合是形成惊悚小说伦理取向的决定性因素。结论部分在各章分别就不同层面的伦理取向研究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是:惊悚小说基于贵族阶级和中产阶级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的伦理取向虽然与主流伦理相悖,但在法制基础上构建公平正义、诚信友爱、人与人和睦相处、稳定有序的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并在此基础上体现出惊悚小说对构建和谐社会而形成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教化作用。该结论从伦理层面推翻了早期批评界对惊悚小说的负面评价,形成了促进当代大众文化语境下通俗小说的发展与研究的学术意义,同时又对构建当代和谐社会形成了以史为鉴的社会实践意义。惊悚小说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中发现,艾布拉姆斯将“文本”与“世界”设定为单向关系是有一定缺陷的,在文学伦理学批评视域下,两者的关系应是双向的,因而对其做了修正,其修正的意义在于惊悚小说创作源于维多利亚现实世界,而后又以作品的文本形式影响现实世界。该选题研究在充分肯定惊悚小说伦理取向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贡献时,发现惊悚小说又存在某些层面上的局限性:第一,对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视而不见,而仅将特定社会阶层作为其伦理反思的场域,其维护的也仅是这个特定社会阶层的伦理秩序和利益,对构建人类和谐社会而言具有一定局限性;第二,惊悚小说对贵族财产的来源描写甚少,似乎这个特定社会阶层的财产都是以合法手段获得的;第三,惊悚小说的幸福观并非出于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幸福,而是局限于特定的社会阶层内,这与亚里士多德的“最高善”幸福观相去甚远,因而在伦理的普遍性层面上形成了惊悚小说幸福观的局限性。尽管维多利亚惊悚小说存在这些局限性,但总体而论,惊悚小说中惩恶扬善、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取向的正向价值还是其主要层面。
王晓娣[9](2020)在《阳明后学伦理思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程朱理学对心性关系的阐发方式是以性为体、化心为性、化人心为道心。这种思路在将外在的具有普遍性规定的“天理”上升为绝对道德律令的同时,也逐步消解着个体的意志自由,抑制着个体的感性存在。因此,理学伦理思想中形而上的“性”与个体意义上的“心”出现了一种内在的矛盾与紧张。而以心体的重建为旨归的王阳明心学伦理体系的建构逐步消融了这种紧张。王阳明以“心即理”的良知本体作为统摄,又赋予先天的良知本体以“吾心”的形式,将外在的天理内化为个体之心。主要目的在于实现个体之心与普遍之理的融合,并通过“致良知”的工夫将道德主体对天赋良知的体认转化为明觉之知。以良知为本体的心学伦理从正面肯定了个体之人的良知作为道德判断、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存在的意义,消解了理学外在强制性的伦理束缚,为个体之人的成圣之道提供了本体论和工夫论依据。诉诸于每个人内心良知的简易直截性、自由开放性使得阳明心学在阳明后学的承继与发扬下盛行于中晚明时期。阳明后学的发展与分化始于王阳明“四句教”的提出,并围绕着良知与致良知的本体工夫问题,在阳明弟子王畿和钱德洪的不同诠释下开启了阳明心学分化的两个主要方向:“尊悟”的良知本体论与“主修”的致知工夫论。与此同时,针对“悟”与“修”各执于一边用力而逐渐彰显出的弊端,以主张躬行与经世的东林学者和蕺山学者展开了对王学末流的修正面向。因而,关于阳明后学在继承和发扬阳明心学中所呈现出的“尊悟”、“主修”、“修正”的三种伦理思想倾向便构成了本文的行文脉络,而由此反应到伦理实践中的政治伦理和社会伦理建构,以及由此带来的儒学转型发展和西学的输入便构成了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主张“尊悟”的阳明后学以“悟本体即工夫”作为良知学说宗旨,认为良知心体无善无恶,是纯粹至善的“赤子之心”、“童心”。因而在现实的生活中“以日用见在指点良知”,并“率现成良知”,不仅顺应了明觉良知本体的自然发用与扩充,而且也充分彰显了个体的自然情感和意志自由,体现了伦理意义的个体性向度的强化。以自然人性论为依据,肯定了面向世俗社会的而又本于自然心体的“情”、“欲”、“利”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地位,重新评估了“情理”、“理欲”和“义利”的伦理关系。在一步步突破理学对自然人性固有束缚的同时,突显着道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扬。经过“尊悟”阳明后学阐发的心学伦理思想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反对封建纲常伦理的早期伦理启蒙意义,但同时他们也造成了后学末流空谈良知本体、忽略道德修养工夫的“自然主义”流弊,形成了不切实际的空疏学风和狂禅倾向,受到了提倡“主修”的阳明后学的批判与纠偏。提倡“主修”的阳明后学以“即工夫以达本体”作为致良知的工夫论,认为良知心体至善无恶,需要在不离物事的现实世界中“循良知”以致良知,反对在良知心体上的“意必”、“增益”的工夫。同时,对于良知心体“意之动”的已发状态,则需要在道德实践中落实“归寂”、“主静”和“主敬”的致知工夫,以保任良知心体,实现纯然至善的良知心体的复归。通过化良知为德行的致知工夫的展开,逐渐实现了道德主体伦理实践的深化,并且通过为善去恶的德性修养、以良知心性贯通事功的社会实践不断彰显出来。虽然注重致良知的工夫论起到了纠偏“尊悟”学者空疏学风的目的,也为晚明经世致用实学思潮的兴起提供了思想资源。但与此同时,他们以“静”止“动”、以“寂”遏“感”的思想主张使得心学的发展逐渐陷入了枯守虚寂状态,不可避免的遭到了“修正”阳明后学的质疑与反驳。以顾宪成、高攀龙为代表的东林学者和以刘宗周、黄宗羲为代表的蕺山学者在明清易代之际展开了针对王学流弊的“修正”运动。高攀龙的“敬心”工夫与顾宪成的“小心”工夫一脉相承,以提倡“悟修并重”的道德修养论在社会实践和政治实践中将学问与治世、道德与政治相结合。刘、黄以本体工夫合一的慎独诚意之学发挥王阳明良知之学,使儒学由虚返实,强调有利于政治、民生的实用之学,注重挽救时弊的道德经世实践。“修正”的意义在于它不仅是对心学系统内“高谈性命,直入禅障”的补偏救正和对枯守虚寂之学的超越,也在于它以反虚务实的实用主义精神和明道救世的外王实践逐渐发展出了明清之际古学复兴、考据学兴起的儒学转型。阳明后学关于良知本体、工夫、躬行与经世的阐发,最终目的是为了“挽复三代之治”以挽救晚明社会变局和人心动荡,以实现儒家合乎道德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基于这样一份救世情结,阳明后学展开了基于良知统摄、化治心以治世、倡民本限君权的“政学合一”的政治伦理实践,以及讲学觉民、乡约教化、经世济民的儒学民间化转向的社会伦理实践。伦理实践的建构是儒家士大夫藉以实现理想政教秩序的途径,也是他们进行觉民行道、推进儒学世俗化伦理教化的自觉担当。阳明心学对程朱理学的批判促使了儒学内部进行了一场道学革新运动,而阳明后学对心学的继承与发扬更是将心学伦理思想对理学束缚人性发展的反叛、对自然人性论的提倡发展到极致。伴随着晚明资本主义的萌芽和市民阶级的壮大,这种基于心学伦理思想的理性觉醒和主体精神的高扬,以及对民本、平等、民主的呼唤,具有反对封建伦理专制的积极意义。然而不可避免的是,心学末流奢谈心性本体,杂糅佛老学说,导致晚明士人逐渐沦入空谈心性的学风之中。面对道德沦丧的社会局势和易代的政治情形,明末清初的学者围绕道德人心的危机所展开的对阳明心学的批判,促使了心学逐渐式微,由此发展而来的是古学复兴和经史考据学兴起的儒学转型,以及注重实证考据、提倡科学精神的西方科学的落地生根。
巩艳[10](2020)在《刘师培国民性改造思想研究》文中提出刘师培的国民性改造思想以基本理论为依据,以现实批判为起点,开辟了以“完全之人”、“完全社会”为目标的国民性改造路径,内容丰富。刘师培提倡人的平等与独立,强调社会公德和爱国精神,主张通过国民性的改造实现社会稳定、民族独立和国家发展。中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爆发的民族危机是刘师培国民性改造思想产生的直接原因,在此危机下产生的知识分子文化价值危机,形成了刘师培“历史的理想主义心态”;以儒学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思想、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家的学说以及西方近现代学说与思潮是刘师培国民性改造思想的理论渊源,由此刘师培的国民性改造思想得以形成。刘师培从心性论、良知说、伦理进化论三个方面构建其理论前提,尖锐地批判了国民性的现实表现,他认为当时的国民保守愚昧、无独立自主人格,羸弱怯懦、少刚健奋进之气,自私自利、缺乏社会公德和爱国精神;由此,刘师培提出了国民性改造的两种基本途径,以“完全之人”为目标的个体国民性改造,具体内容包括“治身之道”、“立身之道”和“卫身之道”,以塑造具有独立自主人格的完全纯正之人;以“完全社会”为目标的集体改造,具体内容包括包含倡平等——改良传统家族伦理、彰公德——强调社会伦理两个方面,以实现平等、正义、和睦的“完全社会”。刘师培的国民性改造思想具有三方面特点:崇实尚德以推行伦理教育与道德实践、训诂考据以剥离封建纲常与传统美德、护持传统以阐扬文化精粹与重塑国民。由于思想的内在矛盾性和历史局限性,他的国民性改造思想只能停留在理论构想层面。但他的国民性改造思想对当下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解决现代道德危机、增强文化自信,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善恶评价的标准与社会进步的标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善恶评价的标准与社会进步的标准(论文提纲范文)
(1)思想政治教育学视域内“价值观念”基本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与论文不足 |
1.4.1 论文创新 |
1.4.2 论文不足 |
第2章 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的理论概述 |
2.1 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的内涵 |
2.1.1 价值观念 |
2.1.2 思想政治教育学 |
2.1.3 思想政治教育学中的“价值观念” |
2.2 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的属性 |
2.2.1 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的阶级属性 |
2.2.2 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的社会属性 |
2.2.3 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的个体属性 |
2.3 “价值观念”在思想政治教育学中的地位 |
2.3.1 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核心 |
2.3.2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关键 |
2.3.3 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统摄 |
第3章 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的构成要素 |
3.1 价值观念主体角色的定位意识 |
3.1.1 “我是谁”的自我意识 |
3.1.2 “为了谁”的使命意识 |
3.1.3 “成为谁”的目标意识 |
3.2 价值观念主体尺度的原则意识 |
3.2.1 支配性的首位原则意识 |
3.2.2 化解性的服从原则意识 |
3.2.3 互通性的共享原则意识 |
3.3 价值观念主体应然的规范意识 |
3.3.1 法律规范意识 |
3.3.2 道德规范意识 |
3.3.3 纪律规则意识 |
3.4 价值观念主体理想的实践意识 |
3.4.1 主体的行动意志 |
3.4.2 主体的工具理性 |
3.4.3 主体的反思意识 |
第4章 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的基本特性 |
4.1 价值观念的主体性 |
4.1.1 主体确立的价值取向 |
4.1.2 主体衡量的价值评价 |
4.1.3 主体向往的价值追求 |
4.2 价值观念的超知识性 |
4.2.1 知识是价值观念的来源之一 |
4.2.2 价值观念的牢固性依赖知识 |
4.2.3 知识与价值观念同构筑思政 |
4.3 价值观念的多元性 |
4.3.1 价值观念存在主体差异 |
4.3.2 价值观念隐含多元冲突 |
4.3.3 价值观念达成多元共识 |
第5章 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的存在形态 |
5.1 以价值目标为旨归的理想形态 |
5.1.1 理想源自人的“自为”需要 |
5.1.2 理想表征人的本质力量规定 |
5.1.3 思想政治教育学以崇高追求引导理想 |
5.2 以价值判断为核心的信念形态 |
5.2.1 信念是主体价值判断过程 |
5.2.2 信念承载着价值定向功能 |
5.2.3 思想政治教育学以科学精神引导信念 |
5.3 处价值统摄高位阶的信仰形态 |
5.3.1 信仰是价值观念主体的“精神定在” |
5.3.2 信仰是价值观念主体的“主心骨” |
5.3.3 思想政治教育学以社会存在生发信仰 |
5.4 价值观念三种形态的内在逻辑 |
5.4.1 理想是信仰的具象转化 |
5.4.2 信念是理想的精神力量 |
5.4.3 信仰是处高位阶的信念 |
第6章 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的评价标准 |
6.1 价值观念的“合规律性”评价标准 |
6.1.1 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趋向 |
6.1.2 契合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定 |
6.1.3 纳入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 |
6.2 价值观念的“合目的性”评价标准 |
6.2.1 有力助推政治社会化的双向目的 |
6.2.2 符合人民群众的需要与利益诉求 |
6.2.3 满足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目的 |
6.3 价值观念的“合实践性”评价标准 |
6.3.1 坚实巩固政治统治的合法性 |
6.3.2 扎根并助推社会实践的发展 |
6.3.3 指向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旨归 |
第7章 思想政治教育学中“价值观念”研究的时代价值 |
7.1 实现主流意识形态先导的必然选择 |
7.1.1 保持主流意识形态的适度张力 |
7.1.2 加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思潮引领 |
7.1.3 推动主流意识形态的行为先导 |
7.2 凝聚社会成员价值合力的基本要求 |
7.2.1 坚定社会成员的理想信念 |
7.2.2 凝聚社会成员的道德伟力 |
7.2.3 聚积社会成员的文明力量 |
7.3 坚定公民价值观自信的重要支撑 |
7.3.1 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理力量 |
7.3.2 体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力量 |
7.3.3 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力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人文主义再研究 ——以白璧德和吴宓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国内人文主义研究 |
第三节 为何重申人文主义 |
第一章 白璧德的人文主义思想 |
第一节 人文主义的哲学基础 |
第二节 人文主义的现代危机 |
第三节 人文主义的道德批评 |
第二章 人文主义的秩序问题 |
第一节 视野层级及其秩序 |
第二节 怜悯与宗教替代品 |
第三节 性善论与道德努力 |
第四节 田园幻想与自然秩序 |
第五节 道德目的与艺术秩序 |
第六节 秩序的崩坏:次要僭越中心 |
第三章 白璧德人文主义思想在中国 |
第一节 吴宓与白璧德 |
第二节 吴宓与东西文化调和论 |
第三节 两种文艺复兴 |
第四章 国内人文主义的视野问题 |
第一节 视野之争与科玄论战 |
第二节 以理制欲与中庸之道 |
第三节 新旧之争与进步主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白璧德年谱简表 |
(二)吴宓年谱简表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3)王阳明的“良知”与康德的“自由意志”之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与意义 |
二、选题的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创新 |
第一章 “良知论”与“自由意志说” |
第一节 王阳明与“良知论” |
一、“良知论”的形成 |
二、“良知论” |
第二节 康德与“自由意志说” |
一、“自由意志说”的形成 |
二、“自由意志说” |
第二章 道德的先天根据 |
第一节 道德的先天根据 |
一、“良知”的先天性 |
二、“自由意志”的先天性 |
第二节 “良知”的内在性与“自由意志”的超验性 |
一、“良知”的先天而内在,“自由意志”的先验而超验 |
二、“天人合一”的“良知”,“主客二分”的“自由意志” |
第三章 道德的修养与教育 |
第一节 道德的修养与教育 |
一、道德的修养 |
二、道德教育 |
第二节 实践的历练与理性的训练 |
一、多维的方式与单向度的理性 |
二、实践的历练与理性的训练 |
第四章 道德的至善境界 |
第一节 道德的至善境界 |
一、“万物一体之仁” |
二、“德福一致” |
第二节 德性与幸福 |
一、德性优先 |
二、禁欲主义的倾向 |
第三节 德性与幸福的和谐 |
第五章 道德哲学的“人性论” |
第一节 王阳明论人性 |
第二节 康德论人性 |
第三节 人性论的辨证 |
一、人性的结构:善恶同体或善恶共居 |
二、人性的本质:自然的善与自由的善 |
第六章 道德哲学的“动机论” |
第一节 “动机论”的道德学说 |
第二节 “动机论”的困难 |
第三节 道德的自律与他律 |
一、社会性的责任与理性的责任 |
二、完全的自律与不完全的自律 |
结语“良知”与“自由意志”的“和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替曹操翻案”:1959年前后历史理论的变动(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与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本文的思路与创新点 |
第一章 1959年“曹操论战”概说 |
第一节 “替曹操翻案”的背景 |
一、从《蔡文姬》的创作动机说起 |
二、“主席的提示” |
三、毛泽东“替曹操翻案”的用意探究 |
第二节 “曹操论战”的内在理路 |
一、近代以来“替曹操翻案”的潮流 |
二、“曹操论战”发生的学术环境 |
三、史学界“拨乱反正”的突破口 |
第三节 “曹操论战”的过程 |
一、酝酿: 从文学讨论入手 |
二、开战: “翻案者”的理论立场 |
三、对垒: “反对者”的逻辑 |
四、混战: 具体问题的讨论 |
五、下沉: 学术圈外的讨论 |
第二章 价值: 从道德评价到事功评价 |
第一节 传统史学与儒家伦理 |
一、历史与道德的悖论 |
二、传统史学的儒家伦理特色 |
第二节 从“道德”到“事功”: 历史人物的评价标准 |
一、历史进步观对道德评价的冲击 |
二、论战中曹操评价标准的转换 |
三、辩证法: “全面地”评价历史人物 |
第三节 “曹操论战”对儒家伦理史学解构的影响 |
一、“人民选择”与“正统观念”的对立 |
二、“客观效果”与“主观动机”的矛盾 |
三、“历史规律”与“个别人物”孰重孰轻 |
第三章 立场: 从人民本位到民族本位 |
第一节 1949年后思想转移的背景 |
一、从革命者到中华民族的代表者 |
二、民族史观与阶级史观的张力 |
第二节 “人民本位”的实质——阶级本位 |
一、平民主义: 毛泽东人民观的根本特征 |
二、“帝王本位”的反面: 郭沫若人民本位思想 |
三、“人民本位”史观与唯物史观的内在冲突 |
第三节 从“阶级”到“民族”: “替曹操翻案”的立场 |
一、民族与阶级视野下的曹操 |
二、“曹操打黄巾”: 对“人民立场”的商榷 |
三、“曹操打乌桓”: “民族英雄”论何以成立 |
第四章 方法: 从阶级观点到历史主义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后阶级观点的绝对化 |
一、底层倾向与阶级观点的中国化 |
二、阶级观点的深化与偏向 |
三、伦理主义: 绝对化阶级观点特征 |
第二节 “曹操论战”中对阶级观点的反拨 |
一、“新案”难翻: 阶级观点对曹操的根本否定 |
二、隐晦批评: 对阶级分析的纠偏 |
三、直接反拨: 遏制“史学革命” |
第三节 “曹操论战”中“历史主义”与“非历史主义”讨论 |
一、历史人物评价的历史主义方法 |
二、论战中对历史主义评价人物方法的运用 |
三、论战中对“非历史主义”的批评 |
第五章 “曹操论战”的评价与反思 |
第一节 “曹操论战”在史学史上的失与得 |
一、对阶级观点的反思“昙花一现” |
二、学术氛围与论战群体自由广泛 |
三、理论问题与具体研究的推进 |
第二节 历史与伦理的决裂:曹操论战的最大困惑 |
一、曹操论战的思想史后果 |
二、马克思主义史学的道德维度 |
三、“史学伦理”: 重建历史与道德的联系 |
结语 |
一、论战对马克思主义史学的“纠偏” |
二、论战后历史观念的转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道德冷漠的生成及教育引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已有研究的贡献与不足 |
1.4 相关概念辨析 |
1.4.1 道德、不道德、非道德 |
1.4.2 道德情感、道德行为、道德评价 |
1.4.3 道德冷漠的含义 |
1.5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6 研究的重难点及创新之处 |
1.6.1 重难点 |
1.6.2 创新之处 |
2 道德冷漠分析的人性理论基础 |
2.1 人格形成理论探源 |
2.1.1 心理学人格形成理论探源 |
2.1.2 伦理学人格形成理论探源 |
2.1.3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人格形成理论探源 |
2.1.4 人的道德性:规定与超越 |
2.2 道德行为初探 |
2.2.1 道德行为、道德规范与道德起源 |
2.2.2 行为与意识行为 |
2.2.3 观念的辩证运动——品德的生成过程 |
2.3 道德冷漠:一种“恶”的道德情感 |
2.3.1 道德情感之“冷漠” |
2.3.2 道德评价之“恶” |
3 道德冷漠的生成 |
3.1 个体道德冷漠演变过程 |
3.1.1 道德认知的混乱 |
3.1.2 道德情感的扭曲 |
3.1.3 道德意志的弱化 |
3.1.4 道德信念的缺失 |
3.2 群体道德冷漠的蔓延过程 |
3.2.1 “冷漠”的认同 |
3.2.2 “冷漠”的传染 |
3.2.3 意见领袖的出现 |
3.2.4 极化——群体道德冷漠的爆发 |
3.3 道德冷漠的类别与特征 |
3.3.1 无思性的“冷漠” |
3.3.2 去角色化的“冷漠” |
3.3.3 溺于本能的“冷漠” |
3.3.4 去个体化的“冷漠” |
4 道德冷漠成因的学理透析 |
4.1 道德冷漠成因:基于道德理性的分析 |
4.1.1 目的与手段的失衡 |
4.1.2 德福一致信仰的缺失 |
4.1.3 个体善与公共善的冲突 |
4.2 道德冷漠成因:基于道德心理的分析 |
4.2.1 习得性无助心理下的道德冷漠 |
4.2.2 责任分散心理下的道德冷漠 |
4.2.3 鸟笼效应心理下的道德冷漠 |
4.2.4 破窗效应心理下的道德冷漠 |
4.2.5 沉默螺旋效应下的道德冷漠 |
4.3 道德冷漠成因:基于道德交往的分析 |
4.3.1 传统道德实践哲学的错误理解 |
4.3.2 陌生人社会及其道德疏离 |
4.3.3 网络社会与道德角色淡化 |
4.3.4 多元价值观对道德共识的消解 |
5 道德冷漠的教育引导对策 |
5.1 思想政治教育之于道德冷漠的化解 |
5.1.1 家庭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关怀品质的培养 |
5.1.2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道德规范意识的教育 |
5.2 社会思想道德建设机制的完善 |
5.2.1 舆论引导公民强化主体思想道德自觉 |
5.2.2 政府要健全道德奖惩机制 |
5.2.3 社会要健全思想道德行为评价机制 |
5.3 思想道德主体强化自我修养 |
5.3.1 坚定理想信念 |
5.3.2 厚植家国情怀 |
5.3.3 强化道德担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及其创造性转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意义 |
二、概念界定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思考 |
四、研究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第一章 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形成的历史背景和理论渊源 |
第一节 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历史背景 |
一、政治背景:朝廷内乱外患“沉疴积痿” |
二、经济背景:商品经济发展“功利沦浃” |
三、文化背景:世风衰颓败陋“学术虚夸” |
第二节 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良知”:对孟子思想的继承 |
二、“发明本心”:对陆九渊思想的发展 |
三、“知行合一”:对程朱理学“知先行后”思想的补充 |
四、“天地万物一体之仁”:对程颢思想的发展 |
第二章 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体系 |
第一节 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理论基础 |
一、“良知”本体论 |
二、“复其心体之同然”人性论 |
三、“致良知”功夫论 |
四、“满街都是圣人”目的论 |
五、“天地万物一体之仁”境界论 |
第二节 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体系 |
一、道德教育目标:“学为圣人”思想 |
二、道德教育理念:“致良知”思想 |
三、道德教育内容:“厚德厚俗”思想 |
四、道德教育原则:“随人分限所及”思想 |
五、道德教育方法:“知行合一”思想 |
六、道德教育评价标准:“学贵得之心”思想 |
七、道德教育境界:“天地万物一体之仁”思想 |
第三章 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历史意义与当代价值 |
第一节 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历史意义 |
一、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历史地位 |
二、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进步性和局限性 |
第二节 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当代价值 |
一、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理论价值 |
二、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实践价值 |
第四章 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创造性转化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
第一节 当代道德教育境遇 |
一、道德理想缺失 |
二、道德“旁观者”现象 |
三、德性德行短缺 |
四、生活实践缺乏 |
五、生态道德教育欠缺 |
第二节 创造性转化何以可能 |
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 |
二、道德的传承性与新时代的道德需求 |
三、文化的连续性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借鉴 |
第五章 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创造性转化探索 |
第一节 创造性转化的原则 |
一、时代性 |
二、开放性 |
三、大众化 |
四、化人育人性 |
第二节 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创造性转化路径 |
一、“学为圣人”思想的推陈出新:争做时代新人 |
二、“致良知”思想的古为今用:致良知理性 |
三、“知行合一”思想的取精用弘:知行辩证统一 |
四、“学贵得之心”思想的去粗取精:学贵得于心、践于行 |
五、“天地万物一体之仁”思想的礼敬传承:生态共同体 |
第三节 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实践 |
一、“争做时代新人”的实践探索:立鸿鹄志,做奋斗人 |
二、“致良知理性”的实践探索:致志愿者 |
三、“知行辩证统一”的实践探索:学以致用、担当作为 |
四、“学贵得于心、践于行”的实践探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五、“生态共同体”的实践探索:人类命运共同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7)论社会实在的真假、善恶与合法性(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进路与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社会实在及其建构 |
第一节 哲学语境下的社会实在 |
一、实在论视域下的社会实在 |
(一)实在论与实在 |
(二)实在论与社会实在 |
二、社会本体论视域下的社会实在 |
(一)社会本体论 |
(二)社会本体论与社会实在 |
三、社会实在的概念、结构与基本分类 |
(一)社会实在的概念 |
(二)社会实在的结构 |
(三)社会实在的基本分类:一般社会实在与制度性实在 |
四、社会实在与生活世界的构造 |
(一)生活世界的概念 |
(二)生活世界的结构 |
(三)生活世界与社会实在 |
(四)生活世界与法律规范 |
第二节 社会实在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
一、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界分 |
(一)认识论意义的主-客观性和本体论意义的主-客观性 |
(二)世界固有的特征和与观察者相关的特征 |
二、社会实在的本体论之主观性与认识论之客观性 |
(一)社会实在具有本体论上的主观性 |
(二)社会实在具有认识论上的客观性 |
三、原初物理实在之于社会实在的逻辑先在性 |
第三节 社会实在的建构分析 |
一、人类的需要是建构社会实在的内在驱动力 |
(一)人类的需要及其类型 |
(二)人类需要的满足与社会实在的建构 |
二、原初物理实在是建构社会实在的物质基础 |
三、功能赋予是建构社会实在的基本方式 |
(一)功能是由主体赋予的 |
(二)通过结构-功能和地位-功能的赋予建构社会实在 |
四、人类的意向性是建构社会实在的主观要素 |
(一)意向性的含义 |
(二)意向性是连接物理世界与社会实在的桥梁 |
五、构成性与调整性规则是建构社会实在的规则体系 |
(一)构成性规则与调整性规则的区分 |
(二)构成性规则与制度实在的建构 |
(三)调整性规则与一般社会实在的建构 |
(四)社会实在的叠代结构与人类社会世界的构造 |
第四节 社会实在的事实属性与价值属性 |
一、事物的属性及其类型 |
二、社会实在的事实属性 |
三、社会实在的价值属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社会实在的“真假”属性 |
第一节 “真假”的两种用法及其区别 |
一、语言层面的“真假” |
(一)语言层面的“真假”是命题之“真假” |
(二)语言层面的“真假”取决于命题与事实是否符合 |
二、事物层面的“真假” |
(一)事物之“真假”不同于语言或命题之“真假” |
(二)事物分为自然事物和人造事物 |
(三)人造事物可以有“真假” |
三、两种“真假”用法的主要区别 |
(一)载体不同 |
(二)判别标准不同 |
(三)符合(适应)方向不同 |
(四)所属知识领域不同 |
第二节 社会实在之“真假” |
一、社会实在之“真假”的含义 |
(一)社会实在之“真” |
(二)社会实在之“假” |
二、作为社会实在之事实属性的“真假” |
三、社会实在之“真假”的具体表现 |
(一)物理特征层面的“真假” |
(二)功能层面的“真假” |
(三)地位标志物层面的“真假” |
(四)意向性层面的“真假” |
(五)建构规则层面的“真假” |
四、特殊的语言类社会实在之“真假” |
(一)语言是基本的社会制度 |
(二)语言类社会实在之“真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社会实在的“善恶”属性 |
第一节 “善恶”的含义与分类 |
一、“善”的含义与分类 |
(一)“善”的含义 |
(二)“善”的分类 |
二、“恶”的含义、分类与量度差 |
(一)“恶”的含义 |
(二)“恶”的分类 |
(三)“恶”的量度差 |
第二节 社会实在之“善恶” |
一、社会实在之“善” |
(一)因符合基本构成要件而“善” |
(二)因利己同时的利他性而“善” |
(三)因符合社会整体利益而“善” |
二、社会实在之“恶” |
(一)因基本构成要件虚假而“恶” |
(二)因通过损他实现利己而“恶” |
(三)因损害社会整体利益而“恶” |
三、作为社会实在之价值属性的“善恶” |
第三节 社会实在之“真假”与“善恶”的常态联系和例外联系 |
一、社会实在之“真假”与“善恶”的常态联系 |
(一)社会实在之“真”对应社会实在之“善” |
(二)社会实在之“假”对应社会实在之“恶” |
二、社会实在之“真假”与“善恶”的例外联系 |
(一)社会实在之“真”对应社会实在之“恶” |
(二)社会实在之“假”对应社会实在之“善” |
三、社会实在之“真假”与“善恶”联系中的利益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社会实在与正当利益的实现 |
第一节 正当利益的基本含义 |
一、“正当”的含义 |
(一)“正当”的都是内在善的 |
(二)“正当”的都是手段善的 |
(三)“正当”的都是普遍善的 |
二、利益之“正当”评价 |
第二节 正当利益的判定标准 |
一、“需要”的可普遍化性 |
(一)可普遍化的需要是任何人都具有的客观需要 |
(二)可普遍化的需要是“善”的需要 |
二、实现利益手段的利他性 |
(一)实现利益的手段依赖性 |
(二)实现利益的利己与利他冲突 |
三、增进社会的整体利益 |
(一)社会整体利益是人类社会群体的共同利益 |
(二)能否增进社会整体利益是评价利益正当与否的终极标准 |
第三节 社会实在之“真假”“善恶”与正当利益的关联 |
一、社会实在作为实现利益的工具 |
(一)社会实在是利益的载体 |
(二)通过社会实在实现利益应符合社会基本伦理 |
二、社会实在与正当利益的产生 |
(一)社会实在具备内在善 |
(二)社会实在属于手段善 |
(三)社会实在符合普遍善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社会实在的合法性评价 |
第一节 法律对社会实在的调整 |
一、社会实在之利益关系的形成 |
二、社会实在之利益关系的法律调整 |
第二节 法律“打假保真”与“惩恶扬善”之目的 |
一、主体的需要及其法律保护 |
二、法律的“打假保真”与“惩恶扬善” |
第三节 社会实在之“真假”“善恶”的合法性评价 |
一、社会实在的合法性是一种“应当”型评价 |
(一)合法性是一种“应当”型评价 |
(二)社会实在之属性的合法性评价 |
二、社会实在之“真假”“善恶”的合法性评价机制 |
(一)法律上之“应当”的评价机制 |
(二)社会实在之“真假”“善恶”的合法性评价机制 |
第四节 社会实在的合法性评价之普遍化 |
一、可普遍化性的含义 |
二、基于可普遍化需要与普遍利益对社会实在的合法性评价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8)维多利亚惊悚小说的伦理取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的缘起 |
第二节 维多利亚惊悚小说研究文献综述 |
第三节 选题研究的内容、意义与方法 |
第四节 理论框架:文学伦理学批评 |
第一章 惊悚小说的总体伦理取向 |
第一节 贵族伦理秩序与中产阶级的焦虑 |
第二节 性别伦理和职业精英伦理叙事 |
第三节 小说伦理取向与和谐社会构建 |
第二章 贵族阶级财产引发的伦理取向 |
第一节 贵族财产的伦理叙事 |
第二节 贵族阶级的私有财产伦理观 |
第三节 贵族财产层面的文学伦理学批评 |
第三章 惊悚小说的性别伦理取向 |
第一节 贵族家庭成员的性别伦理观 |
第二节 男性人物的性别伦理取向 |
第三节 性别伦理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
第四章 职业精英的职业伦理取向 |
第一节 法律精英的职业伦理取向 |
第二节 医学精英的职业伦理取向 |
第三节 职业精英的职业伦理反思 |
第五章 作品形式与伦理取向的关系 |
第一节 伦理叙事的形式美学创新 |
第二节 政治伦理美学价值的生成 |
第三节 艺术创新与伦理取向的形成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致谢 |
(9)阳明后学伦理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及价值 |
(一)系统反思理学伦理思想之弊端 |
(二)阳明后学的思想分化及学派分立 |
(三)对阳明后学伦理思想的研究缺乏系统性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相关阳明后学人物的界定 |
(二)与伦理思想相关的学术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创新点、思路、难点和方法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思路 |
(三)研究的难点和方法 |
第一章 阳明后学伦理思想产生的背景 |
第一节 除流弊:理学伦理思想的理论局限 |
一、理学伦理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的弊端 |
二、心学伦理思想体系形成的基础 |
第二节 倡“心”说:王阳明心学伦理思想体系的建构 |
一、心即理:本体与道德主体的建立 |
二、知行合一:阳明心学的道德实践品格 |
三、致良知:道德本体的自我开显与扩充 |
第三节 分化与流传:阳明后学伦理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
一、天泉证道与王学的分化 |
二、阳明后学学派的思想论争与修正 |
三、道德启蒙的引领及近代贡献 |
第二章 尊悟:良知本体的自然明觉与扩充 |
第一节 “尊悟”方向的主要人物及其伦理思想 |
一、王畿的“现成良知”说 |
二、王艮之泰州学派的“率现成良知”说 |
三、李贽的“童心”说:个体性向度的强化 |
第二节 人性论依据:自然人性论的提倡 |
一、“自然之性”的新理欲观 |
二、“正利”的新义利观 |
三、“崇理到尊情”的情本论 |
第三节 道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扬 |
一、理性觉醒:“不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 |
二、“以身任天下”的自由豪杰精神 |
三、“以友朋代君臣”的新人伦观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主修:道德实践过程中的心体涵养与伦理担当 |
第一节 “主修”方向的核心人物及其伦理思想 |
一、事上磨练:钱德洪、欧阳德不离物事的道德实践 |
二、归寂主静:聂豹、罗洪先“习静”的道德修养 |
三、修己以敬:邹守益、刘邦采“主敬”以复良知之精明 |
第二节 化良知为德行:道德主体实践的深化 |
一、实修:道德主体为善去恶的德性修养 |
二、实功:以良知心性贯通事功的社会实践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修正:躬行与经世 |
第一节 “修正”方向的代表人物及其伦理思想 |
一、东林学者“悟修并重”的道德修养论 |
二、蕺山学者“慎独之学”的经世实践论 |
第二节 从思到学:反虚务实的实用主义精神 |
第三节 明道救世的道德经世实践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伦理实践:政治伦理与社会伦理建构 |
第一节 政学合一:政治伦理建构的阐发 |
一、治心以治世:基于“良知”统摄的信念政治 |
二、“挽复三代之治”:理想政治秩序的追求 |
三、“抑君申民”:民本政治伦理思想 |
第二节 儒学民间化:社会伦理建构的转向 |
一、“士学”向“民学”的平民儒学转变 |
二、乡约制度:心学教化的伦理认同 |
三、讲学明道:觉民行道的伦理实践 |
四、经世济民:经世致用的实学精神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阳明后学伦理思想的评价与意义 |
第一节 阳明后学伦理思想的评价 |
第二节 对明清之际儒学转型的影响 |
一、新质文化的潜滋暗长:复古与考据 |
二、异质文化的导入:西方科学与儒学的会通 |
第三节 阳明后学伦理思想的近现代意义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10)刘师培国民性改造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1.选题缘起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民性”研究综述 |
2.刘师培伦理思想研究综述 |
三、主要研究内容及方法、创新点 |
1.主要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3.创新点 |
第1章 刘师培国民性改造思想的形成 |
1.1 刘师培国民性改造思想形成的背景 |
1.1.1 社会历史背景 |
1.1.2 思想文化背景 |
1.2 刘师培国民性改造思想形成的理论渊源 |
1.2.1 以儒学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思想 |
1.2.2 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家的学说 |
1.2.3 西方近现代学说与思潮 |
第2章 刘师培国民性改造思想的主要内容 |
2.1 刘师培国民性改造思想的理论前提 |
2.1.1 心性论 |
2.1.2 良知说 |
2.1.3 伦理进化论 |
2.2 刘师培对国民性的现实批判 |
2.2.1 保守愚昧,无独立自主人格 |
2.2.2 羸弱怯懦,少刚健奋进之气 |
2.2.3 自私自利,缺乏社会公德和爱国精神 |
2.3 刘师培国民性改造的基本途径 |
2.3.1 以“完全之人”为目标的个人改造 |
2.3.2 以“完全社会”为目标的集体改造 |
第3章 刘师培国民性改造思想的特点与价值 |
3.1 刘师培国民性改造思想的特点 |
3.1.1 崇实尚德以推行伦理教育与道德实践 |
3.1.2 训诂考据以剥离封建纲常与传统美德 |
3.1.3 护持传统以阐扬文化精粹与重塑国民 |
3.2 刘师培国民性改造思想的局限 |
3.2.1 思想的内在矛盾 |
3.2.2 思想体系的缺陷 |
3.3 刘师培国民性改造思想的借鉴意义 |
3.3.1 有利于国民独立自主人格的塑造 |
3.3.2 有利于国民社会公德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的培育 |
3.3.3 有利于国民文化自信的增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善恶评价的标准与社会进步的标准(论文参考文献)
- [1]思想政治教育学视域内“价值观念”基本理论研究[D]. 刘梅敬. 吉林大学, 2021(01)
- [2]人文主义再研究 ——以白璧德和吴宓为中心[D]. 李海青. 天津师范大学, 2021(10)
- [3]王阳明的“良知”与康德的“自由意志”之比较研究[D]. 唐锦锋. 湖北大学, 2021(01)
- [4]“替曹操翻案”:1959年前后历史理论的变动[D]. 张晓鹏. 山东大学, 2021(10)
- [5]道德冷漠的生成及教育引导研究[D]. 王则晖. 武汉纺织大学, 2021(09)
- [6]王阳明道德教育思想及其创造性转化研究[D]. 赵盛梅. 贵州师范大学, 2020(09)
- [7]论社会实在的真假、善恶与合法性[D]. 李光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
- [8]维多利亚惊悚小说的伦理取向研究[D]. 胡贝克.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9]阳明后学伦理思想研究[D]. 王晓娣. 东南大学, 2020(02)
- [10]刘师培国民性改造思想研究[D]. 巩艳. 西南民族大学, 2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