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举程序必须合法——前黄村选举风波的启示(论文文献综述)
察应坤[1](2020)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与拯救》文中研究表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山东实力派人物王鸿一联合了一批志趣相同者在北京创办了《村治月刊》,旨在全国推行以河北定县翟城村、山西村政为基本模式的“村本政治”。时人对此知识人群体以“村治派”称之。在王鸿一整合下,村治派不仅在学理上有吕振羽、梁漱溟、茹春浦等理论派人物鼎力加持,也获得了米迪刚、梁仲华、彭禹廷等地方自治力行者的实践响应,遂使村治思潮在全国渐成蓬勃之势。后在梁仲华、梁漱溟、孙则让苦心经营之下,村治派与其他团体相呼应,全国各地乡村建设运动纷纷兴起。以往的研究中,常常把“村治派”作为“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的附庸来展开,未曾追溯村治派的起源,也没有考察它的发展历程,对于村治派的理论实践及其对于近代中国乡村社会转型发挥的作用也没有专题的研究。本文将村治派从起源到巅峰再到沉寂的过程作一事实的梳理,以弥补、校正已有研究成果的不足及成见;同时将村治派置于近代中国乡村社会转型的长时段历史进程中,清理出它的学理主线,并与政党介入、宗教介入的社会改革相对比,以探求儒家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自由主义三种思想指导下的乡村社会改革所呈现的不同面貌,进而观察国家力量渗透和基层社会改革张力下的近代中国乡村问题解决之道。村治思潮产生于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危机的大背景之下。20世纪初叶中国农村的衰败,本质上是中国传统社会受到外来力量的冲击造成的,这也是任何一个“后发外生型”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晚清民国政府为应对国际国内新局面,出台了若干地方自治政策,试图缓解社会危机,由此催生了三个区域的早期村治实验:河北翟城村治、山西村政和曹州府善后局设立。正是这种社会生态,促成了“村治派”的产生及其对中国农村出路的不懈探索。1929年,王鸿一联合米迪刚等人创办《村治月刊》,标志着村治派的正式形成。早在1922年王鸿一和米迪刚在推动实行西北垦殖时相识相知,并在“村落自治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关键”这一认识上达成一致。米迪刚亲身参与并主导的翟城村治为王鸿一“恢复民族自信力”的思想体系提供了样本参考和理论借鉴。1924年,两人在北京创办《中华日报》,呼吁以村落为单位进行乡村改革,并提出了一套以村治实践为基础的建国方案,但在时局动荡之下,影响极为薄弱。1929年3月,在阎锡山、冯玉祥支持下,王鸿一集合米迪刚、吕振羽等一批理论家和社会活动家,号召“实现革命主义、恢复民族精神”,创办了《村治月刊》,并以此为大本营研究村治学理、推行村治实践。众多学校、媒体、社团纷纷响应,一时间研究与推广村治成为全国潮流。民主政治的激进化是村治派主张的歧出。吕振羽由“改良”转向“革命”和彭禹廷由“民主”转向“封闭”是民主政治激进化的两个方向。“民主政治之如何确立”,是《村治月刊社宣言》里的重要内容,作为《村治月刊》的主编和主要理论旗手,吕振羽最初将“民主政治”定位为“三民主义的村治”,主张“非暴力的革命建设”,这与王鸿一“全民政治”和米迪刚“民主传贤”的主张是一致的。随着社会情境和个人际遇的变化,吕振羽开始由“改良”转向“革命”,认为发动农民斗争、革命夺取政权才是解决农村问题的正确路径。彭禹廷提倡以“缩小的三民主义”在宛西实施地方自治,后在多重重压之下,转向了一种封闭的权威性地方自治,最后以失败告终。与彭禹廷将地方自治缩小在局部的、封闭的、独立的空间范围不同,吕振羽更强调在一种更广阔的社会整体解决方案中来解决农村问题。两者之于村治派的歧出,恰恰是两种相反方向民主政治主张的激进化,由此得出的行动逻辑和实践行为也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社会后果。梁仲华和梁漱溟的倾力合作推动村治事业走向巅峰。在韩复榘的支持下,梁仲华和梁漱溟接续王鸿一开创的“村治”事业,先有河南村治学院、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相继设立,再有邹平、菏泽、济宁等实验县开办,乡村建设运动浪潮持续高涨。梁仲华负责乡建工作的组织与具体的行政事务,梁漱溟从社会与人心问题的逻辑出发,对“研究”“训练”“实验”等各项乡建具体内容进行理论建构和路径设计。村治派的理论主张有了广阔的实践区域,并把社会影响力扩散到了全国政商学各界,国民政府内政部以村治派的社会改革实践为参考,进行了全国县政改革设计和区域实验。在这种政治力量收纳、社会力量欢迎的态势下,乡村建设浪潮在全国兴起。三次全国乡村讨论会的举办标志着乡村运动的大发展和高涨,村治派的政治影响力和社会声望日隆。但在这种蓬勃壮阔的表象下,现实行政力量与社会改革运动的纠葛也在其中暗流涌动并日益激化。在政权对乡村社会的强力渗透和控制下,村治派的社会改革最终归于沉寂。菏泽成为第二实验县后,孙则让主导的以“乡农学校”组织民众自卫训练带动社会改革卓有成效,这一模式很快被韩复榘在全省区域推广以实现对乡村基层社会的有效控制。村治派所秉持的乡村改革的独立性全面消解。1932年第二次全国内政会议确立设置县政改革实验区,山东省政府在原来邹平实验县基础上加设菏泽为乡村建设实验县,并由王鸿一的学生兼同乡、时任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副院长的孙则让亲往家乡主持实验工作。孙不负众望,在应对黄河水灾的同时,以“乡农学校”组织民众自卫训练,很快在地方治安、农村经济、乡村教育、地方自治等诸多方面取得显着成效。韩复榘从这一改革模式中看到了社会控制的极佳效果,遂令设立乡村自卫训练试办区,其后在抗战形势下,又根据梁漱溟等制定的三年计划,于全省逐次设立行政专员公署。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的施政区域和社会影响力迅速扩大,基层中间组织的设立,有效抑制了土豪劣绅、奉官为匪等恶劣势力在乡村社会的蔓延趋势。但此区域的扩大,更多体现了韩复榘主导的政府控制体系对基层社会的强力渗透。韩复榘被罢免后,新任政府主席沈鸿烈撤销了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村治派成员各分西东,从此沉寂。作为村治派改革成效的参照,考察国民党政权控制下以纯行政力量推动或是宗教合作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改革,考察中共农村道路的探索,包括没有获得政权的早期海丰农民运动和获得局部行政权力的陕甘宁边区改革,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近代乡村改革无论是在何种意识形态指导下,乡村改革最初阶段的成效与尊重当地民众伦理情感认同的程度呈正向关联关系;乡村改革中政治权力介入呈现加强态势,行政力量与社会运动的追求目标或是共存,或是后者让位于前者。乡村建设运动激起了巨大的理论波澜。针对村治派的理论与实践,诸多批评纷至沓来。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很多受到王鸿一的启发和影响,特别是“反对欧化俄化,恢复民族精神”这一主张,是对王鸿一“恢复民族自信力”思想的承继和发扬。村治派对于“村治为国家政治根本和社会组织基础”的看法有着高度的认识一致性。当时的着名评论家孙伏园观察认为“乡村建设为时代大势和国家命脉延续所需”,并把乡村建设运动与近代挽救国运衰败的五次大运动作为相互承接的脉络加以叙述。批评的声音主要来自于三个思想流派:东方文化主义派、自由主义西化派、左派经济学家。梁漱溟在与这三大派别的论辩中仍然坚持认为中国问题必须走理性解决之路即乡村建设道路,即坚持文化改造下的乡村建设路径,从正面培养公众意识,健全乡村团体组织,以新道德建设一种新的社会制度。梁漱溟在这些论辩中所展现出的变革、理性、独立的理论品质,正对应了村治派一贯对于道德原则的坚持和扞卫。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和拯救最终归于沉寂,但他们对农村社会的发现,是近代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转型的一种有益尝试。村治派在“恢复民族精神,保持固有道德之乡村自治”这个大方向下的理论探索和社会实践,在长时间轴和多空间维度上呈现了近代知识人对于民族国家塑造的努力和创造中国本土现代性的冲动。虽然这种努力和冲动未曾成为当时社会发展的主调,但反思这一历史过程,可以更为理性地看到中国乡村社会发展改革的关键性法则。其一,尊重民众伦理情感认同为乡村社会改革的基本原则;其二,渐进实施社会调控,保持社会资源总量对新体制实施的有效支撑;其三,适度区分有效衔接,实现行政力量与社会运动的良性互动,促进国家权力渗入与村落自主性之间的良性平衡。村治派对儒家伦理的坚守,在今天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进程中仍有其现实意义。如韦伯所言,革命的真正起因在于一种新精神的作用,“村治派”的主张在当时乡村社会边缘化的状态下提出,并抛开各种龃龉与桎梏而付诸实施,这是一种理性审视后逆流而上的奋勇行动。发现农民,认清乡土社会,这是王鸿一、米迪刚、梁漱溟等村治派知识人对近代中国现代转型的最大启蒙。
黄润青[2](2020)在《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文中研究说明长期以来,学术界更侧重于集体化时期的乡村被“国家化”的一面,直到1980年代的农村改革之后,相关研究虽再次确立乡村的主体地位,但是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和发展策略却被或多或少有所忽略。当以乡村为研究视角时,可以发现国家对乡村的主导并不能完全取代乡村的主体意识,也抹杀不了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相反,国家权力的下沉,造就了乡村社会强势的公共权力。山东朱村的半个世纪发展历程和社会变迁表明,乡村社会有其独特的生存规则、价值取向,及其对国家权力的集体应对方式。国家与乡村的“二元对立”的解释模式,一定程度上矮化了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和主体意识。1949年以来,朱村的核心问题是人口增长和人地失衡,朱村要面临其带来的资源短缺、家庭贫困、人际关系紧张等一系列问题。1960年代朱村的出生率高于全省平均值,人口暴增,加之水利工程占地,使得朱村的人地冲突问题更为严重。人口的增长与家庭的核心化致使家庭的劳动力比重减少,从而使家庭个体的经济收入和抗风险能力降低。公共资源的紧缺与家庭负担的增大,使朱村村民更加依赖于通过国家建构的集体权力。集体对资产、农产品的支配权,成为乡村公共权力的支点和集体行动的基础。一方面,乡村的组织化、单位化,缩小了村民生活、生产的距离,从而给乡村社会留下了自我管理的空间;另一方面,人地关系的失衡、资源的短缺,也迫使朱村不断地在国家经济体制框架内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借以维系生存和寻求发展。乡村社会的自我管理,是依靠国家在乡村建立的党政组织基础上实现的。干部是乡村公共权威的直接代表,同时又区别于国家代理人、乡村保护者。干部个人的家庭背景、出身、经历等因素,成为其行为选择的重要原因。朱村在抗战时期即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革命政权,1949年之后的干部群体基本是革命时期中共党员、干部群体的延续。朱村作为人口众多的主姓村庄,更能体现出国家权力运作和内生的社会关系网络交叠、博弈的复杂性。在乡村与国家博弈和双向渗透的过程中,乡村社会内生的家族、血缘关系对乡村政治产生重要影响,朱村新任干部的血缘关系网络愈加清晰。乡村社会存在多层次、多维度的利益主体,村民以“己”为出发点构建利益共同体和“私人的道德”。“公”与“私”的界限是集体管理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国家主导下的制度建设、内生性的社会关系网络和个体的理性行为选择共同维系着乡村社会秩序。朱村人口众多,其秩序的维系依赖于制度和规则,这既是国家意志在乡村社会的体现,也符合乡村社会生存逻辑。而且,在绝大多数村民不具备向村外发展的能力时,村民维护其自身利益的同时必然会对管理者进行监督,相比于国家的权力制约,乡村社会内部的制约往往更具常规和有效。集体化时期分配制度的“平均主义”,并不是导致生产效率的低下的全部因素,以工分制为基础的分配制度也不能囊括乡村贫困的原因。集体化时期普遍贫穷的状态使乡村社会依靠生存伦理和互惠原则,并将分配制度推向“平均主义”方向。但是,所谓的“平均主义”是以家庭劳动力再生产作为“道义经济”契约的担保。集体化制度的问题并不在于集体经营效率的低下,而在于人口与制度的悖论使乡村无法突破人地冲突的困局,从而导致“过密化”生产愈发严重。作为生产单位的乡村,是国家计划经济体制内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人多地少的困境,朱村的首要目标是生存,其次是发展。计划经济体制并不能完整覆盖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乡村社会利用其受限的自主权和可掌控的“边缘地带”,围绕着“生存”和“发展”不断努力,其中既包括以“反行为”方式呈现的生产劳动和生活需求,也包括朱村在农业生产规划、劳动力分配、农业机械化发展和集体权利的维护等方面所呈现出的经济理性和自主意识。为解决生产“内卷化”的问题,朱村规划集体副业、林业的生产,鼓励村民从事建筑、运输等工作。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朱村种植业集体经营的单位面积产出不低于自留地。“集体”并不仅仅是国家权力下延在乡村社会的代表,同时是作为乡村社会利益的角色代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因为土地资源的紧缺,朱村的劳动力逐渐走向市场。与此同时,朱村利用集体化时期的公共积累发展村办企业,农民从“离土不离乡”到“离土又离乡”。公共权力削减,村民的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距离拉大,集体行为的逻辑也慢慢失去其根基。转型期内乡村社会的地方性规则和市场化的发展使乡村管理者具备了利益交换的可能。村民选择向外发展,从而在乡村的公共事务上主动退让。乡村社会中既涵盖个人逻辑、集体逻辑和国家逻辑之间的冲突和博弈,也表现出某种程度上的契合和渗透。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并不限于农民的“反行为”。朱村的历史变迁表明,无论是集体化时期还是改革时期,国家权力不能替代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
马志强[3](2019)在《变迁中的民间权威与乡土秩序 ——以吴村回族寺坊为个案》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社会有其固有的乡土本色,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社会又有其个性化的特点。民族地区乡村社会具有多元复杂的民族文化特征和地方社会秩序,“寺坊”这一民族民间生活组织形式在西北乡村社会的回族历史发展中扮演着较为重要的角色。本研究通过对西北乡村社会一个回汉共居的民族村落的田野调查,以回族寺坊场域内的民间权威人物为主要研究对象,在地方社会历史变迁的宏观背景下,从微观上洞察寺坊内各类权威人物的行为实践和行动策略是如何影响寺坊的运行秩序及村落的发展。从而描绘自吴村回族寺坊建立以来,尤其在近些年“村转居”的进程中寺坊进行整合与重构的过程特征,并挖掘这一变迁轨迹背后的权威结构、乡土秩序及整合机制。笔者主要运用民族学田野调查方法,对吴村寺坊权威与秩序的变迁进行了民族志书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对吴村及其寺坊的时空坐落进行素描。了解吴村及其寺坊的基本历史与地理、居住格局与生计方式等内容;对吴村的村庄权力与文化的演变进行梳理;扼要介绍寺坊的历史与现状。第二,通过对寺坊坊民的口述史访谈,总结和梳理寺坊在第一阶段(1929—1959)中的传统权威结构与寺坊秩序。第三,继续通过口述史的访谈和实地调研,描述寺坊在第二阶段(1980—2010)的恢复重建及其在发展中的变革特点。围绕寺坊中的权威人物,寺坊在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变革,寺坊秩序发生了变化,寺坊传统权威发生了转换。第四,在第三阶段(2010—2015),城市化和“村转居”的到来,为村落和寺坊均带来了重大的机遇和挑战。坊民出现了“分家”与“离坊”现象,而寺坊权威则在清真寺的拆迁重建过程中发生了权力博弈,“寺管会”发生了重组。第五,在寺坊发展的第四阶段(2015—2018),主要通过参与观察和访谈,描述了坊民在“上楼”以后,寺坊从短暂“聚合”到坊民“离散”的过程。在社会快速变迁的背景下,人们的“个体化倾向”正在逐渐加强,寺坊权威的权威性逐渐弱化。在“国家在场”的作用力下,人们更多地参与到了社区的社会生活之中,社区认同意识和国家认同仪式逐渐增强。笔者认为,通过对寺坊历史发展过程中民间权威的实践与秩序变迁的总结与讨论,社会变迁中地方社会与社区的发展,首先是以国家力量作为主导和制度支撑的,同时民间力量在乡土秩序的发展演变中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随着传统乡村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传统的民间权威呈现出了逐渐衰落的趋势,民间权威在地方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正逐渐减弱,地方社会秩序的稳定存续越来越依赖正式的制度权威,这种正式的官方力量,体现在“国家在场”或“国家隐形在场”之中。对多民族村落社区中的回族寺坊进行微观阐释,考察其历史变迁过程中民间权威的行为实践与基本样貌,有助于我们全面深入地了解回族乡村社会的关系网络、权力结构及运行秩序,从而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及社会和谐、稳定有序的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现实材料,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李庆召[4](2017)在《内生外动:村庄公共权力监督的生成与演变 ——基于对广东省蕉岭县芳心村的调查》文中研究说明本文是以国家与社会关系为视角,研究村庄公共权力监督生成与演变的历史过程,试图通过对不同历史阶段村庄公共权力生成模式的分析,考察现代国家建构中村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的若干主要形态,并揭示其变迁的基本规律。在把握村庄公权力监督演变规律的基础上,针对现阶段我国村庄公共权力监督的现实困境,构建与以往不同的村庄公共权力监督模式。村庄公共事务内容决定村庄公共权力特性,村庄公共权力特性决定村庄公共权力监督模式。在村庄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村庄承担的公共事务可分为外部事务(国家事务)和内部事务(村庄事务)两种。为保证内外公共事务顺利完成,村庄内外力量对处于上承下接位置的村庄公共权力进行多种形式的监督。由此,村庄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形成了以特定机制为主导的权力监督模式,如传统时期以自我道德监督为主、权力监督为辅的模式;新政权建设时期外部运动监督为主、内部权力监督为辅的模式;税费改革之后权力制衡监督为主、道德法律监督为辅等模式。因此,本文按照“道德监督—运动监督—权力监督—困境分析—路径预测”这一线索进行探究,以求能够把握村庄公共权力监督生成和演变的基本规律。本文认为,宋明以后,随着祠堂族权的发展,族权在保持中国基层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政权通过对儒家伦理道德的宣扬,将族权与伦理道德紧密结合。祠堂族权承担的主要是与宗族成员共同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这一时期村庄公共权力的行使范围与强度相对较弱。在权力主体内在的道德监督下,发生蜕变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族权在缺乏内外监督机制的作用下依然能够维持宗族共同体的稳定。清末,国家政权扩张过程中,国家力量试图通过族正制、保甲制控制基层社会,但由于监控能力有限,导致“营利型经纪”增生;新中国成立后,为从农村汲取更多的资源支援城市和工业发展,形成了人民公社体制。合作化运动中适应公社事务急剧增长的需要,基层社会分化形成了新的“干部阶层”。为更好的执行国家政策,完成上级下派的各项任务,公社干部这一新阶层掌握的公共权力急剧膨胀,并发生蜕变。公社内生监督严重不足,引发干群关系紧张。外力支持下的村庄公共权力扩张,普通社员的私权利萎缩,难以通过内部的社会监督约束公共权力。“大跃进”中因政策失误、自然灾害等原因,发生国民经济衰退等严重问题。国家通过在农村开展“整风整社”、“反三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方式运用外部力量对基层干部进行运动型监督,最终引发阶级斗争扩大化。人民公社解体后,村民自治填补了国家退出后的权力真空,村庄承担的国家事务减少,而村庄内部的服务型事务增多。处在夹缝中的村干部,为完成国家任务的硬指标,将重心放在税费收取和计划生育等国家行政事务上,并从中谋取私利。税费改革以后,国家对农村由汲取向给予转变。村庄集体资产增加,资源增值,部分村庄干部利用公共权力中饱私囊,成为新的“营利型经纪”。在“乡政村治”模式下,村庄公共权力转型,农民的监督意识增强,创造性利用村庄内部传统资源,通过外力推动形成了专门化的监督机构——监事会,并在外力持续作用下不断完善,形成了内外监督的合力,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村庄公共权力继续蜕变。但这种以权力监督权力的模式存在监督机构独立性不足,动力来源后劲缺乏等困境,需构建“内生外动”型的权力监督模式。“内生外动”型监督模式构建的基本路径包括,划定内外力量作用的边界;利用村庄内部潜在的监督资源;培育完善现有的内部监督机制;发挥内外监督力量的协同作用,提升内生监督主体的意识和能力等。本文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不同历史阶段村庄权力监督模式的生成与公共权力的特性紧密相关;中国村庄公共权力监督模式的演变是由内外监督力量的作用方式所决定的;现阶段村庄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需要多种机制形成合力;“内生外动型”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是破解我国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困境的可选路径。
黄泽婷[5](2017)在《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实践探索》文中认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广州市天河区迅速从农村蜕变成广州市城市中心商业区。截至2016年底,天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集体物业1161万平方米,市值巨大。频繁而庞大的集体资产交易与落后的资产监管制度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表现为:资产总量不明、交易过程不透明、村民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得不到保障。如此种种的矛盾使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陷入低效、无序、恶性的竞争中。2014年1月,为进一步规范各村集体资产的交易行为,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天河区村改制公司“三资”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颁布,当年7月1日,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开始运行,全区25个村改制公司集体资产交易通过该平台进行交易和管理。时至今日,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运行已经三年多了,随着线上平台的运行步入正轨,天河区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已基本实现清产核资,村务、村账等相关信息基本实现公开透明,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初具成效:在经济方面,提高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增值额;在管理方面,促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管不断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在社会方面,提升了干群关系的和谐程度,进而提升了政府的权威性与合法性。然而,调查发现,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诸如产权不清的闲置资产拉低了经济效率、恶性围标串标现象屡禁不止,等等。可见,要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有效监管,并不能依靠现有的平台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在运行过程中究竟存在哪些问题?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问题?应该如何完善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运作,从而进一步提升天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监管效果?这些问题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论文运用文献研究、实地调查、归纳分析等方法,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一回应。主要通过网络数据库的检索,搜集国内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历程、集体资产的监管模式的相关资料。除此之外,为了改进已有文献的分析方法使研究结果更有说服力,本文利用了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数据库的数据,通过表格、图表分析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影响。通过走访、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内容涉及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相关制度建设情况、监管机构设置情况及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情况。最后,对通过查阅文献和实地调查取得的资料信息进行归纳分析,使之系统化、上升为一种可借鉴的经验。
范涌[6](2016)在《结构与行动:“支书治村”的行动逻辑 ——对中部X县12位村支书的调查研究》文中认为村治精英是乡村社会治理的主导者。村治精英的价值取向、治理方式及其行动能力对于乡村社会治理和发展有着直接而深刻的影响。当前我国乡村社会正处急剧的变革之中,村治精英的结构及其治理和行动方式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为了深入了解和分析当下村治精英的结构特征、治理方式和行动逻辑,本文选择中部X县十二位村支书作为深度观察和分析的典型个案,从这些作为“一把手”的村治主体精英的行动场域、权力网络及“行动者—结构”的角度对当前村治主体精英的行动、结构和能力进行深描和解释,力求展现现时态的村庄治理图景。为全方位地考察村治主体精英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所塑造的治理实态,本文以村治主体精英的视角出发,分别从如何构建自我与村庄发展的对接、构建农民与市场的对接、构建村庄与国家的对接、构建农民与村庄的对接、构建自我与家庭发展的对接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地描述与分析。通过研究发现,村治主体精英并不只是上面千线末梢的一根针,同时也是下面千线顶端的一根针。也即村治主体精英需要面对来自纵向的政府正式结构与村庄非正式结构的约束,同时也要面对来自横向的市场竞争结构与家庭私性结构的束缚,是在纵横交错结构中的“结构人”。即村治主体精英既在结构中产生,由结构力进行塑造,正是这四种结构性力量之间的相互作用塑造了村治主体精英的行动场域。这是第一个层次;其次,村治主体精英虽是在结构中行动,但却通过自主性力量对结构进行改造。这两者形成了一种互动,而互动塑造的就是复线治理的治理实态。本文得出如下基本结论:第一,村治主体性精英是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关键环节,也是推进乡村治理转型的重要要素。第二,村治主体精英的治村行为图景不是简单的国家结构与村庄内在结构的互相作用所形成的,而是来自纵向的国家与村庄结构和横向的家庭与市场结构共同作用所塑造的。虽然在村治主体精英治村的各个事件上,各方结构力量的作用力不尽相同,而且可能形成叠加效应或制约效应,但四个基本面是稳定的;第三,村治主体精英的行动力既有来自结构性力量的推动或掣肘,也来自其自身自主性的扩展,这将锻造新的村庄治理实态,改变结构性力量的作用方向、速度和程度;第四,村治主体精英是将纵横交错的各种结构统合起来的结点,虽然村治主体精英从静态上来说是一种身份的叠加,但能否从动态上实现与各种结构性力量的适应则是农村基层社会达到良治的关键。
许婕[7](2016)在《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研究》文中指出村干部职务行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国农村行政管理改革研究的关键所在。规范村干部职务行为成为村民自治背景下的重要部分,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础上,目前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的具体表现为:一是村干部选举越来越规范,但是民主化程度不高,程序的落实问题仍旧突出;二是村务民主决策和管理开始起步,但规范化程度较低;三是以村务公开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已有进展,但尚待规范提高;四是对村干部职务行为绩效考核评价逐显重要,但规范及落实尚未进展。因此,对村干部职务行为的规范研究具有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基于上述研究背景和现实需要,本文以村干部职务行为的规范为研究目标,围绕村干部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与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方面进行,运用制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及行为科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为指导,借助行为规范概念框架,通过问卷调查数据及相关文献资料,试图将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内容具体化,从民主选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村级财务管理以及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绩效考核评估四类不同职务类型环境来分析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问题,研究其对农村地区的影响,提出科学合理规范设计,达到发展村庄的目地。主要的研究结果如下:第一,界定了村干部职务行为的概念、特征、类型,分析其目前的现状。村干部职务行为是村干部在处理村庄事务行使其职务权力时所遵循的准则总称,它是农村社会普遍接受的具有一般约束力的行为标准。对村干部工作内容进行优先序及难易度进行对比,同时运用因子分析法与聚类分析法分析村干部自身对其工作内容的调查及村民对村干部工作满意度,在此基础上总结归纳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现状中的问题,认为村干部角色呈现多元化,其职务行为规范化认识以及执行力度均不够,从而为分析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化的具体表现形式提供基础。第二,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的分述与论证部分。将村干部行为规范分述为不同的职务内容,根据个案及实证分析对民主选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村级财务管理和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绩效考核四个方面进行深度研究。首先通过西二村村委会选举,了解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村民参与选举的投票行为影响选举结果,验证选举投票行为的决定因素,从而提出更规范的选举程序;其次根据工作规范流程设计原理,对村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行规范化设计;再次,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村级财务管理指标体系和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实地调研数据对指标体系进行验证并得出:村干部综合规范评价并不十分理想,村级财务管理和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绩效考核评估规范化程度不足,影响村庄各方面的发展。最后,总结并设计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村干部职务行为绩效考核体系的规范流程,以确保其更好的服务村民。
王可园[8](2016)在《从生存政治到权利政治:农民政治行为逻辑变迁研究 ——以1949-2014年间的浙北优新村为个案》文中研究表明有关建国以来农民政治行为的研究重点分为两大阶段,一是考察改革开放前国家权力建构乡村过程中,以农民为主体的底层社会的应对方式。二是考察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农民的维权抗争行动,这方面的研究早期主要考察引发农民维权抗争的原因,近来则转向重点分析农民维权行动的事件和过程。这种研究的优点是可以对每个时段农民政治行为做出比较清析的分析,缺点则是忽略了不同时段农民政治行为逻辑的转变。用“宏观历史与微观行动”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选择浙北嘉善县一个村庄——优新村作为田野调查点,结合历史档案、官方文件和相关报刊资料等,分析建国以来六十多年间,宏观的政治社会变迁所带来的微观领域农民不同的政治行为,并将个案村庄农民的政治行为融汇到更为广泛的社会背景当中,探讨其政治社会效应。作为长线段的历时性分析,本文没有对每一时段农民的细小行为进行具体分析,而是重点考察一些具有重要意义的历史性事件对农民政治行为的影响,以及农民政治行为在政治社会领域的反馈性结果,如带来的公共政策变迁等。主要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每一个时段内农民政治行为的宏观环境发生了何种变化;二是宏观领域的变化促成了怎样的农民政治行为;三是农民政治行为又如何引致新的宏观领域的改变。在此基础上,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政治行为逻辑正在从“为生存而行动”向“为权利而行动”转变,分析这种转变的原因,并指出这种转变对未来中国政治发展的意义。历史上,优新村农民的行为主要受到生存压力的支配。频繁的自然灾害、落后的农业生产条件、不合理的土地制度和混乱的政治时局,都使得优新村农民不得不为生存而费尽心思。建国之后,随着共产革命的胜利和政权的新建,中国共产党带领农民在农村发动了声势浩大的土地改革,第一次实现了贫苦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梦想,激发了他们的劳动热情,初步缓解了农民的生存压力。但党与农民之间短暂的蜜月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农业集体化、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特别是人民公社时期,像全国其它很多地方农民一样,优新村农民也面临饥饿甚至死亡的威胁。面对日渐沉重的生存压力,优新村农民选择了现在人们熟知的“反行为”或“弱者的武器”作为应对。农民对集体化的抵制性行为所带来的制度变迁虽在五十年代即已出现,但至六十年代初基本陨落,整个毛泽东时代农村政策都未再发生新的重大变迁。真正的转变自改革开放始。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在邓小平的主导下,包产到户获得重生,农民以一种新的方式重新获得了王地,农民与国家进入了第二次“蜜月”时期。人民公社固有的弊端导致公社的组织权威不可避免地衰落,促使它们最终解体。农业经营体制的变革和农村社会组织结构的改变,恢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改善了农民的生活,农民的生存境遇逐渐改善。但是,公社体制的解体,政治权力向上收缩,在向社会释放空间的同时,也使原本由公社负责的村庄公共事务陷入困境。虽然优新村的干部在分田到户之后仍关心村庄事务,但集体经济的窘迫却令他们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农民不得不开始自主管理的实践,他们集资、筹劳以修桥、修路,填补了公社解体之后留下的空间。农民的自主管理实践在八十年代末得到官方的正式回应,村民自治制度应声落地,实现了赋权农民的最初尝试。村民自治所实现的政治赋权一定程度上是国家权力退出村庄后的无奈之举,没能在农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划出明确的界限,农民权利缺乏有效保障,导致出现大量的农民维权抗争行动。九十年代,农民的维权抗争主要集中于“税费”领域。乡镇政府将收税任务下派给农村干部,至于农村干部用何种方式完成任务则并不多问,这给农村干部提供了一条侵犯农民权利的绿色通道,农民反抗在所难免。这一时期,与全国其它许多地方农民主要因税费过重而发起抗争维权行动不同,优新村农民在“税与费”之间摇摆不定,他们认可国家的农业正税,但对此之外的附加收费则想方设法进行抵制。相对来说,此时的农民政治行为相对缓和。九十年代末至二十一世纪初,优新村农民因在“征地拆迁”中权利受到侵害而发起了多轮上访,直到走上“进京”上访之路。全国性的农民体制外维权行动弱化了农民的政治认同,使中央进一步调整农村政策,取消了在中国实行了2600多年的农业税,对农民的土地权利进行了再确认,缓解了农民与国家之间的紧张关系。取消农业税等农村经济政策的改变,恢复了农民的政治认同,但农民生存压力的彻底解除,促使他们有更多的诉求。只有政治上的深化赋权,才有可能更进一步促进农民的政治整合。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干部能够掌握的资源越来越多,农民希望有更多的民主权利以制约干部的行为。从全国范围来看,农村基层民主经历了一个从参与到选举的扭曲发展历程,在优新村,农村基层民主已经从选举向监督迈进,并更进一步向参与和协商回归。赋予农民监督村庄精英权力的权利,和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机会,提高了农民对村庄公共权力的认可和信任,以及他们对村庄共同体的归属感,有效促进了农民的政治一体化,使一度“天下大乱”的优新村重新恢复秩序。对优新村建国以来的历史考察可以发现,与一般人们认为生存诉求主导了农民的行动不同,农民的政治行为逻辑经历了一个从“为生存而行动”到“为权利而行动”的转变。其主要原因在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促成了农民生存政治的消逝,以国家权力从农村社会退出为主要特征的体制变革带来了农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农民生活空间的转换,特别是农村一些公共空间的形成,助推了农民维权行动的展开;教育水平的提高,大众传媒的发展,使得农民能够超越村庄而接触来自更广领域的信息,这些现代性因素的导入对农民的权利政治起到了促进作用。农民政治行为逻辑的转变在三个层面上对未来中国政治发展有积极影响。宏观上来看,农民的权利政治有助于促进党和国家权力政治合法性基础的现代转换,中观上则会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结构的转型,对农民个人来讲,农民的公民能力将会在维权行动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任小燕[9](2016)在《博弈中的生存:晚清民国大学董事会制度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晚清民国大学董事会制度在中国近代大学史上曾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同时也经历着复杂而跌宕的制度变迁。本研究通过对晚清民国教会大学、私立大学、国立大学的董事会制度分别进行变迁史梳理和多元比较,追溯历史渊源,探究变迁分期与整体图景,比较多元样态,总结变迁轨迹与主题,从制度史、观念史等方面探究形成这种制度变迁的深层原因。晚清民国大学董事会制度存在着本土发生和外部嫁接双重制度之源。首先,晚清民国大学董事会制度存在着本土之源。滥觞于清乾隆时期的清代传统书院董事(会)制度,虽然在制度形态上较为稚拙,也没有关于“董事会”的明确表述,然而在董事、结构、功能、运作等方面,已现雏形,具有官府掌控和民主萌芽的双重特征。制度设计上,制度文本远未规范,“董事”概念含混模糊,董事产生方式兼具民主公举和家族继承等多重方式,董事会被定位为书院内部日常管理机构。传统书院董事会的制度样态或制度观念,在清末新式学校和改制后的传统书院,甚至在民国时期的私立大学和国立大学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制度沿袭。晚清民国大学董事会制度的外部之源,包括了晚清民国公司董事会制度和美国大学董事会制度。晚清民国公司董事会制度是对西方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学习与模仿,在裹挟着政治集权和官督商办的传统理念下,晚清民国公司董事会职权最终被定位为“筹资非治理”。美国校董会制度对清末民国大学董事会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美国教会创办的教会大学而言,美国校董会制度是其直接取法的样本。清末以降,向西方学习的风潮下,美国校董会制度对私立大学和国立大学的董事会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理念影响。晚清民国大学董事会制度经历了滥觞期、初创期、形成期、调整期四个变迁阶段,制度设计从粗疏凌乱到日渐规范。自清代乾隆以降出现了制度滥觞之后,随着清末教会书院向教会大学转型,教会大学开始因地制宜地构建“西方托事部——在华校董会”双层董事会治理模式。同时,国人办理的各类新式学校也开始尝试董事会制度的文本建构与制度实践。这一时期,校董会制度依然作为一种在数量上不占主导的制度而维系着“边缘生存”。民初北洋时期,是大学董事会制度的形成期,多元样态的大学董事会制度在私立、国立大学中先后出现并逐步完备,构建出鲜明的本土特色。南京政府时期,是大学董事会制度的调整期,在中央政府更多的政策与制度规约下,教会大学双层董事会经过多次改组,实现了某种程度的中国化;私立大学董事会也经过反复调适,部分缓解了校内治理矛盾。晚清民国大学董事会制度变迁历程表现出从民间自发到政府管控、从权力中心到体制边缘的变迁路径。这场制度变迁充斥着大学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力博弈,在政府、教会、军阀、商人与校方之间交织,政府的渗透与拆解,教会的遥控与联合,军、商的注资与参与,校方的治理与独立,无不在制度天平上变换着权力砝码,造成了大学董事会制度结构与功能定位的变迁。国立大学董事会由于与作为主管部门的中央政府发生了角色冲突,很快便被取缔。教会大学的治理权实现了从“西方托事部”向“在华校董会”的转移,“在华校董会”也自此实现了由托管经营向学校治理的功能转变。私立大学董事会在经历了反复与调适之后,定位为筹资与顾问机构。最终,教会大学、私立大学的董事会都完成了向中国政府的权力转移。教会大学与私立大学、国立大学董事会存在不同的权力定位。教会大学双层董事会定位于筹资与宏观决策机构,且止步于校内学术与教学权力,与评议会等机构形成制度平衡。国立大学、私立大学董事会的权力定位往往越过筹资与宏观决策权,干预或掌控学术与教学权力,与评议会形成权力冲突,校内治理问题频发。比较美国大学董事会制度变迁史,晚清民国大学董事会制度处于完全不同的成长阶段和制度环境之中,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以及民主、法治环境的缺位,造就了大学董事会制度变迁的中国图景。在观念史上,由于深受清代传统书院时期形成的“董事”观念的影响,董事往往被理解为学校的监督管理者,同时受到晚清民国公司董事会制度“投资非治理”的观念影响,学校投资人鲜有共同参与大学治理的理念。因此,从政府到民间,从办学者到投资人,对于大学董事会的功能定位也存在着独特的中国理解。
王赐江[10](2015)在《中国公共冲突演变的新趋势及应对思路——基于典型群体性事件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中国群体性参与的公共冲突与以往相比,出现了一些值得高度关注的新特点和新趋势。主要表现为:一定地域内的"邻避运动"时有发生,重在宣泄不满的"阶层冲突"明显增多,着眼利益表达的"罢工行为"接连不断,围绕权利展开的"价值追求"初现端倪。面对公共冲突出现的新情况,在处置上必须抛弃惯常思维和陈旧做法,以新的理念破解难题。
二、选举程序必须合法——前黄村选举风波的启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选举程序必须合法——前黄村选举风波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与拯救(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及意义 |
一、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 |
第一章 村治思潮的时代背景及起源 |
第一节 20世纪初农村危机与地方自治政策推出 |
一、农村衰败无序:近代“中国问题灼点” |
二、晚清民初地方自治规约颁布:一剂良药还是虚幻泡影? |
第二节 村治实验的萌芽 |
一、早期翟城村自治 |
二、山西村政 |
三、曹州府善后局的设立 |
第二章 村治派的形成 |
第一节 米迪刚对翟城村治的主导及其实践理论的总结 |
一、翟城新政:旧文化网络和新法团主义的较量 |
二、村为起点“民主传贤”:中国社会修缮良法 |
三、“井”字结构新村布局:社会公共空间营造 |
第二节 王鸿一的“恢复民族自信力”思想主张与实践 |
一、“民族自信力”:民族自救运动的发动机 |
二、儒家伦理:揭橥民族文化重心 |
三、“村本政治”:中国民族出路 |
第三节 王鸿一与米迪刚的合作及村治派大本营的设立 |
一、实行西北垦殖: 纾困内地边疆农村民生 |
二、创办《中华日报》:呼吁乡村改革共和建国 |
三、出版《村治月刊》:研究学理推行村政 |
第三章 村治派的歧出:民主政治的激进化 |
第一节 由“改良”到“革命”: 吕振羽村治思想转向 |
一、三民主义的村治:非暴力的革命建设 |
二、村治理想的破灭:转向国家视角 |
三、革命夺取政权:发动农民斗争 |
第二节 从“民主”到“封闭”:彭禹廷领导下的宛西自治 |
一、自卫、自治、自富:民众自治共同体的内聚 |
二、不顾官厅、不顾法律、不顾手续:地方自治的封闭 |
三、“再造权威性自治”:局部地方专制的失败 |
第四章 走向巅峰:乡村建设浪潮的兴起与高涨 |
第一节 梁仲华主持下的村治派大集结 |
一、“思想阐发”与“人才储育”: 河南村治学院 |
二、“研究”“训练”“实验”: 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 |
三、组织与行政:梁仲华乡建工作的事功 |
第二节 梁漱溟领导下的“乡村建设运动 |
一、社会问题与人生问题:梁漱溟思想的逻辑出发点 |
二、乡村开出新组织:邹平实验县的改革设计 |
三、“政”“教”“富”“卫”合一:邹平实验实施及七大成效 |
四、玄学的理论与妥协的实践:理想与现实的纠葛 |
第三节 全国乡村运动大联合 |
一、成立联合组织为各地乡村工作人员一致诉求 |
二、三次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的举行 |
三、有限度的联合与有限度的影响 |
第五章 政治权力强力渗透下村治派的沉寂 |
第一节 村治派主导社会改革独立性的消解 |
一、民众自卫训练:菏泽实验模式社会改革的有效性 |
二、从社会改革到社会控制:韩复榘设立山东乡村自卫训练试办区 |
三、全域推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全省逐次分区设置 |
第二节 国民党政权下的乡村社会改革实验 |
一、纯以行政力量促进农村建设:江宁和兰溪实验 |
二、基督教和国民党行政的乡村建设合作:黎川实验 |
第三节 中共农村道路的探索 |
一、适应性动员:前期海丰农民运动政治策略 |
二、“三三制”:陕甘宁边区改革资源总量控制框架 |
第六章 批评与回应:围绕村治派理论的争议 |
第一节 批评箭靶:村治为解决中国问题唯一办法 |
一、一脉相承之认识:村治为国家政治根本 |
二、进入主流视野:乡村建设是时代大势所需 |
第二节 东西之间:梁漱溟与其他派别的论战 |
一、融合东西方还是中国文化坚守:与东方文化派的辩论 |
二、农业工业孰先孰后:与自由主义西化派的交锋 |
三、阶级的融合还是斗争:与左派经济学家的论争 |
结语 |
一、民众伦理情感认同:乡村社会改革的基本原则 |
二、渐进实施社会调控:保持社会资源对新体制实施的有效支撑 |
三、适度区分有效衔接:行政力量与社会运动的良性互动 |
四、儒家伦理固本开新:村治派中国乡村现代性出路的理论建构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史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资料概述 |
第一章 朱村早期的自然生态和社会历史 |
第一节 村落形成与对外联系 |
一、傍水而居的生态地理 |
二、自然灾害与宗族迁居 |
三、经济地理空间 |
四、婚姻圈与社会交往 |
第二节 文化背景与社会变革 |
一、科举传统与文化教育 |
二、中共党组织的建立 |
三、土改与朱村权力结构 |
小结 |
第二章 集体化与朱村的人口家庭变迁 |
第一节 人地冲突与调整 |
一、人口增长与人地失衡 |
二、计划生育政策及其影响 |
三、人地冲突与人口外迁 |
第二节 人口增长与家庭制度的变迁 |
一、家庭规模变化 |
二、核心家庭趋向 |
三、家庭周期与经济负担 |
第三节 家庭困境及其应对 |
一、合作化前的家庭经济 |
二、从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化 |
三、人民公社时期的家庭收入 |
四、灾荒与家庭经济生活 |
小结 |
第三章 集体财产与家庭经济 |
第一节 集体财产与家庭财产 |
一、合作社与生产资料的集体化 |
二、“大跃进”与资产的“再集体化” |
三、核算单位变更与资产下放 |
四、农村改革与资产分配 |
第二节 超支借款与家庭经济 |
一、集体化与超支欠款 |
二、借款与经济依赖 |
三、欠款问题的解决 |
小结 |
第四章 国家、乡村与公共权力 |
第一节 组织与管理者 |
一、乡村社会的组织结构 |
二、主要干部的新陈代谢 |
三、家族关系的强化 |
第二节 制度建设与权力制约 |
一、“四清”与财务整顿 |
二、整党与队伍净化 |
三、民主理财与政治、经济路线的监督 |
四、双向表达与“向下”的权力 |
第三节 公共权力与乡村秩序 |
一、“看青”与社会管理空间 |
二、多维利益与“公”“私”界限 |
三、围绕公共食堂的利益冲突 |
小结 |
第五章 经济变迁中的乡村理性 |
第一节 农业种植的有限自主 |
一、生产计划中的国家与乡村 |
二、计划中的“反行为”视角 |
三、种植结构的人为因素 |
第二节 劳动力分配 |
一、合作化与劳动定额 |
二、劳动报酬与“退社”风波 |
三、公社时期的劳动管理 |
四、集体经济与联产承包 |
第三节 劳动力、机械化与集体经营 |
一、集体经营与密集型生产 |
二、六七十年代的机械化发展 |
三、剩余劳动力与副业生产 |
第四节 土地、水利与作为共同体的乡村 |
一、土地登记与地权集中 |
二、水利占地与林业发展 |
三、维权与共同行动 |
小结 |
结语: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 |
一、乡村社会的自我管理 |
二、集体行为的经济理性 |
附录 |
附录一 《庭训琐言》 |
附录二 常胜社部分社员土地股金登记表(1955年) |
附录三 金星社固定财产投资表(1955年) |
附录四 朱村固定财产统计表(1975年) |
附录五 部分朱村人口迁出表(1940-1963年) |
附录六 部分家庭土地、住宅情况表(1952年) |
附录七 部分家庭户口统计表(1958年) |
附录八 阶级家庭阶级成分统计表(1966年) |
附录九 部分家庭土地收入表(1953年) |
附录十 朱村劳动致富登记表(部分)(1983年) |
附录十一 小麦、地瓜劳动定额分类表 |
附录十二 朱村主要粮食作物面积表(集体经营)(1958—1977年)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变迁中的民间权威与乡土秩序 ——以吴村回族寺坊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问题提出 |
二、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三、研究回顾及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研究内容、创新点及难点 |
第一章 吴村及寺坊概况 |
第一节 吴村的时空坐落 |
一、历史与地理 |
二、居住与生计 |
第二节 村庄权力与文化的演变 |
一、家族与村政 |
二、从生产大队到村委会 |
三、祠堂、村庙、清真寺 |
第三节 村落中的寺坊:历史与现状 |
一、清真寺简史 |
二、寺坊现状及其与村落社区的关系 |
第二章 传统民间权威与寺坊秩序(1929—1959) |
第一节 家族:权威的成长空间 |
一、“五大家族” |
二、家族权威与家族关系 |
第二节 清真寺:寺坊权威的生成场域 |
一、“选址盖寺” |
二、“搬请阿訇” |
三、学董乡老会 |
四、“夏爷”办学 |
第三节 寺坊结构与秩序的形成 |
一、实体性结构 |
二、文化—观念结构 |
三、寺坊秩序 |
第四节 小结与讨论 |
第三章 寺坊重建与民间权威的再生产(1980—2010) |
第一节 寺坊重建:传统权威与秩序的延续 |
一、重建清真寺:寺坊权威的复出 |
二、“老学董”聘请“老阿訇” |
三、“没有前途的经堂” |
四、“老学董”培养“接班人” |
第二节 传统秩序的变革:寺坊权威的转换 |
一、“富学董”上任 |
二、看脸色行事的“年轻阿訇” |
三、从“经堂”到“学校” |
四、“阿訇校长”与坊民的疏离 |
第三节 小结与讨论 |
第四章 “村转居”进程中的寺坊权威与秩序(2010—2015) |
第一节 坊民的遭遇:“征地拆迁风波” |
一、“土地丈量不公”引发的抗议 |
二、“村支书下台” |
第二节 家庭权威的终结:“分家”与“离坊” |
一、“分家” |
二、“离坊” |
第三节 寺坊权威的更迭 |
一、“学董”之争 |
二、“听话”的寺管会成员 |
第四节 小结与讨论 |
第五章 “国家在场”下的寺坊重构(2015—2018) |
第一节 坊民“上楼”:“新”的社区生活 |
一、邻里关系的重组 |
二、新的生计 |
第二节 “扩大的寺坊”:寺坊权威的衰落 |
一、“三村一坊的大寺” |
二、两位学董的“夸富宴” |
三、“新”“老”之争 |
第三节 坊民的“离散”:寺坊权威与秩序的分化 |
一、起因:“不听学董的话” |
二、事件发展:跟着“老实人”离开 |
第四节 “国家在场”:寺坊秩序的整合 |
一、“四进”清真寺 |
二、寺坊秩序的内外整合 |
第五节 小结与讨论 |
结语与讨论 |
一、变迁中的民间权威与秩序:吴村寺坊的经验 |
二、民间权威与乡土秩序的关系:回顾与思考 |
三、当代社区与社会秩序构建中“国家在场”与“民间力量”的意义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内生外动:村庄公共权力监督的生成与演变 ——基于对广东省蕉岭县芳心村的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 “杜赞奇命题” |
(二) 一个根本性问题 |
(三) 日趋严峻的现状 |
二、文献回顾 |
(一) 公共权力监督的研究 |
(二) 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框架 |
(二) 研究方法 |
四、个案基本概况 |
(一) 蕉岭县基本概况 |
(二) 三圳镇情况简介 |
(三) 芳心村村情概况 |
第一章 宗族共同体公共权力的道德监督与约束 |
一、传统社会村庄公共权力的道德监督 |
(一) 公共权力的道德监督机制 |
(二) 中国伦理道德与祠堂族权 |
二、芳心村戴姓宗族共同体的形成及发展 |
(一) “开基田头定居黄龙” |
(二) “聚族而居十代千口” |
三、芳心村戴姓宗族公共权力的产生及形态 |
(一) 宗族共同体公权力的产生 |
(二) 族、房长权力的作用范围 |
四、戴姓宗族公共权力向公共权威的转化 |
(一) 与祖先崇拜相关的活动 |
(二) 维护宗族公共利益的活动 |
五、戴姓宗族权威的道德监督与制约 |
(一) 宗族权威的道德自律 |
(二) 族权内部的权力制衡 |
(三) 自下而上的层级监督 |
(四) 族规对族权的限定 |
六、外部力量对族权的尝试性监控及成效 |
(一) 国家权力对族权的介入过程 |
(二) 国家权力对族权监控的失败 |
七、小结 |
第二章 新政权建设时期的群众运动型监督 |
一、土地改革中村庄公共权力主体的更替 |
(一) 过渡性的村级权力组织 |
(二) 新政权下的首批乡村干部 |
(三) 对农会权力蜕变性质的判断 |
二、国家事务剧增中村庄公共权力的重构 |
(一) 疾风骤雨般的农业合作化 |
(二) 群体分化形成的“干部阶层” |
三、公社体制下村庄事务与公共权力特性 |
(一) 村庄承担的内外公共事务 |
(二) 公社的权力结构及其特点 |
四、公社权力蜕变及内部监督机制 |
(一) 村庄公共权力蜕变的表现 |
(二) 内部权力监督机制的限度 |
五、外部监督的尝试:农村基层反“三风” |
(一) 社员对问题的揭露及处理 |
(二) 当事人的意见及事实还原 |
六、外力监督范围的扩大:“四清”运动 |
(一) 内外权力相互结合 |
(二) 清查账目干部分类 |
(三) 处理包袱进行退赔 |
(四) 完善制度健全机构 |
七、小结 |
第三章 “乡政村治”下权力制约型监督的形成 |
一、人民公社解体下村庄公共事务的变迁 |
(一) 公社解体后急剧减少的公共事务 |
(二) 国家事务与村庄事务比重的变化 |
二、村民自治的兴起与公共权力再度蜕变 |
(一) 公共事务催生村庄治理方式的变革 |
(二) 双重授权下公共权力的蜕变与失控 |
三、外部监督的主动作为及其限度 |
(一) 自上而下的党风廉政建设 |
(二) 治理权力失控收效甚微 |
四、外力推动下内生监督的形成 |
(一) 内外联动组建专门化组织 |
(二) 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 |
五、小结 |
第四章 当前村庄公权力监督的困境与限度 |
一、权力监督组织的独立性 |
(一) 村庄“一把手”的权威 |
(二) “村监会”人选的猫腻 |
(三) “村监会”成员更换的逻辑 |
(四) “村监会”地位的尴尬 |
(五) 依附于村“两委”的监委会 |
二、监督主体的道德与能力 |
(一) “村监会”里的“四不清”干部 |
(二) 截然相反的两位理事会长 |
(三) 正派公益热心人的“私心” |
(四) “监督者也需要监督” |
三、内生监督权的动力来源 |
(一) 利益、荣誉与责任的选择 |
(二) 监督权行使的外力推动 |
(三) 对两种监督力量的评价 |
(四) 制衡型监督的“负效应” |
四、小结 |
第五章 “内生外动”型村庄公共权力监督的走向 |
一、村庄公共权力监督“内生”资源的价值 |
(一) 内生型权力监督形成的基础 |
(二) 内生型基层社会监督的价值 |
二、村庄公共权力监督“外源”动力的转型 |
(一) 从“运动”到“推动”:外力监督作用方式的变革 |
(二) 从“推动”到“互动”:外力监督介入程度的限定 |
三、“内生外动”型村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的构建 |
(一) 划定村庄内外权力作用的边界 |
(二) 利用村庄内部潜在的监督资源 |
(三) 持续完善现有的内部监督机制 |
(四) 发挥内外监督力量的协同作用 |
(五) 提升内生监督主体的意识和能力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模式建构 |
一、基本结论:中国村庄公共权力监督生成与演变的基本规律 |
二、命题回应:杜赞奇所预言的中国基层权力监督困境的破解 |
三、模式建构:“内生外动”型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中国路径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致谢 |
(5)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实践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2 研究综述 |
2.1 重要概念的界定 |
2.1.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联社、经济合作社、村改制公司 |
2.1.2 集体经济组织资产 |
2.1.3 资产监管 |
2.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监管的相关政策 |
3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现状 |
3.1 监管制度 |
3.2 监管主体 |
3.2.1 内部监督 |
3.2.2 外部监督 |
3.3 监管体制 |
3.4 监管流程 |
3.5 监管特色 |
4 天河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监管成效分析 |
4.1 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
4.2 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
4.3 实现了三个保护 |
5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5.1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存在的问题 |
5.1.1 法律环境亟需优化 |
5.1.2 监管体制有待健全 |
5.1.3 监管机制有待完善 |
5.1.4 监管流程与手段尚需补足 |
5.1.5 监管效果有待提高 |
5.2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存在的主要成因 |
5.2.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性定位模糊 |
5.2.2 监管体制滞后于经济发展 |
5.2.3 上级政策支持不足 |
5.2.4 改革进入瓶颈期 |
5.2.5 基层利益合谋 |
6 国内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典型举措 |
6.1 苏州市吴中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措施 |
6.2 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措施 |
7 完善监管体系的对策建议 |
7.1 完善监管法律与制度 |
7.2 健全监管体制 |
7.3 完善监管机制 |
7.4 完善监管流程与手段 |
7.5 设立竞投人信誉评级机制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结构与行动:“支书治村”的行动逻辑 ——对中部X县12位村支书的调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相关研究综述 |
(一) 由村庄精英出发的相关研究 |
(二) 不同视角下的乡村治理类型相关研究 |
三、研究方法与案例概述 |
(一) 研究对象:12位村支书及其概述 |
(二) 实证研究方法及其运用 |
三、本文的篇章结构 |
第一章 村治主体精英的行动结构与空间 |
一、村治主体精英 |
(一) 村庄精英的概念剖析 |
(二) 村庄精英的类型考察 |
(三) 村庄精英的再类型化 |
二、“行动者-结构”分析框架 |
三、村治主体精英行动的社会结构力分解 |
第二章 “换身份”:村治主体精英的生成路径 |
一、博弈式获选:洞村村支书选举的艰难 |
(一) 各有所思的竞选欲望 |
(二) 各显神通的竞选运作 |
(三) 出人意外的竞选窘境 |
(四) “暗渡陈仓”的运筹帷幄 |
二、传递式获选:艾村的村支书权力交接 |
(一) “白柚之父”孙庭 |
(二) 孙家父子的权力交接 |
(三) 孙家儿媳的再度接力 |
三、指定式获选:坪村选举困境的化解之道 |
(一) 动员:有所指向的工作布置 |
(二) 竞争:“伺机而动的观望” |
(三) 意外:“突如其来的举报” |
(四) 回顾:带领村民致富的李忠 |
(五) 预选:有惊无险的调控 |
四、小结 |
第三章 “闯市场”:村治主体精英的产业发展逻辑 |
一、田村改“田”:村庄的茶叶探索之路 |
(一) 动员:“田”改“茶”的村民代表大会 |
(二) 落差:发展茶叶的推动力 |
(三) 示范:带头种茶,逐步扩散 |
(四) 失衡:来自上坝人的抵制与冲突发生 |
(五) 周凯的委屈与无奈 |
二、龙村何兴:难念的“脱壳”经 |
(一) 无奈:有基础,无支持的烟叶种植 |
(二) 失败:另辟蹊径的尴尬 |
(三) 转换:借助契机先修路 |
(四) 等待:期待政府支持的新产业 |
三、小结 |
第四章 “跑项目”:村治主体精英的资源竞争与分配 |
一、寨村脱困:项目的“跑”与“要” |
(一) 寨村的困境与无为的村政 |
(二) 群策群力:必须“要”项目修路 |
(三) 尴尬:“给”与“要”的不匹配 |
(四) 成功:私人资源的公利化运作 |
二、隆村之争:项目资源的村内分配 |
(一) 修路之争:组内主动,村里顺势 |
(二) “亮化”工程之争:从村庄的大局着眼 |
(三) 无争的“饮水工程”:给最需要的村民组 |
(四) 惆怅的蒋林 |
三、小结 |
第五章 “保稳定”:村治主体精英的矛盾调解 |
一、“扯出萝卜带出泥”:“炮损”引发的“连环爆炸” |
(一) 前奏:意外的高速“炮损”补偿 |
(二) 引发:谢家院子顺利获偿砂场补贴 |
(三) 波折:莫家院子的讨偿之路 |
(四) 落下帷幕的补偿风波 |
二、断不清的“利益”:征地征出的“硬骨头” |
(一) 翻脸:因“征”而“争” |
(二) 僵局:难以化解的利益纠纷 |
(三) 溯源:千头万绪的“是非”地 |
(四) 无奈:没有土地的农民 |
三、无奈的村政:收医保、评低保的风波 |
(一) 令人“无语”的医保垫付 |
(二) 有所误会的“告状信” |
(三) 低保评选会上的风波 |
(四) 刘旺世的冲击 |
四、小结 |
第六章 “陷困局”:村治主体精英的发展难题 |
一、“一波三折”:施村村委会建设与村支书的蜕变 |
(一) 会做“笼子”的刘小山 |
(二) 村委会选址上的分歧 |
(三) 突然而至的党纪处分 |
(四) 故意添堵的老周 |
(五) 乡里要统筹 |
二、从回村到离村:陈星的雄心与辞职 |
(一) 回村发展:多方力量共振下的产物 |
(二) “新官”上任的困局 |
(三) 化解修路中的障碍 |
(四) 妻子打工去了 |
(五) 陈星的辞职 |
三、小结 |
第七章 复线治理:结构塑造与精英重构 |
一、“结构人”:场域下的村治主体精英 |
(一) “结构人”:对村治主体精英的一种概括 |
(二) 结构共振:村治主体精英的行动场域 |
(三) 在结构中行动:村治主体精英的行动空间 |
二、复线治理:村治主体精英视角的表达 |
三、余论:提升村治主体精英能力,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新农村建设背景 |
1.1.2 村民自治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国内研究动态 |
1.3.2 国外研究动态 |
1.3.3 国内外研究动态评述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本文拟创新的地方 |
第二章 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理论基础 |
2.1 村干部职务行为的内涵 |
2.1.1 村干部职务行为的界定 |
2.1.2 村干部职务行为的特征 |
2.1.3 村干部职务行为的类型 |
2.2 村干部职务行为的规范 |
2.2.1 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的本质 |
2.2.2 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的必要性 |
2.3 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的相关理论 |
2.3.1 行为科学理论 |
2.3.2 组织管理理论 |
2.3.3 组织研究中的博弈论 |
2.3.4 业务流程管理理念 |
2.3.5 规范化原理 |
小结 |
第三章 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的现状分析 |
3.1 村干部自身对其职务行为的现状分析 |
3.1.1 村干部职务行为中工作内容重要度优先序分析 |
3.1.2 村干部职务行为中工作内容难易度优先序分析 |
3.1.3 重要度和难易度优先序划分比较结果分析 |
3.2 村民对村干部职务行为满意度的现状 |
3.2.1 村民对村干部职务行为满意度的研究现状 |
3.2.2 村民对村干部职务行为现状的实证分析 |
3.3 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现状分析 |
小结 |
第四章 民主选举中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 |
4.1 农村民主选举的制度安排及变迁 |
4.1.1 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 |
4.1.2 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的发展历程 |
4.2 村级民主选举中的竞选行为分析——以西二村村委会选举案例分析 |
4.2.1 村庄基本情况 |
4.2.2 西二村历史背景:村级利益之争 |
4.2.3 西二村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调查 |
4.2.4 西二村村委会选举问题的内在成因 |
4.3 选民投票行为的规范实证分析 |
4.3.1 选民投票行为中的具体调查分析 |
4.3.2 选民投票行为规范化的影响因素分析 |
4.4 民主选举程序规范流程设计 |
4.4.1 民主选举流程步骤 |
4.4.2 民主选举总体流程 |
小结 |
第五章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 |
5.1 突发事件的界定 |
5.1.1 突发事件的定义及特征 |
5.1.2 突发事件的分级 |
5.1.3 突发事件的分类 |
5.2 农村地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现状及制约因素分析 |
5.2.1 农村地区突发事件现状 |
5.2.2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规范化的制约因素 |
5.3 农村地区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的村干部职务行为 |
5.3.1 村干部处置突发事件的特点 |
5.3.2 村干部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原则 |
5.3.3 不同阶段突发事件中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 |
5.4 村干部处理突发事件规范流程设计 |
5.4.1 村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设计 |
5.4.2 村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村干部的工作规范流程图及工作标准 |
5.4.3 不同阶段村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流程 |
小结 |
第六章 村级财务管理中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 |
6.1 村级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
6.1.1 村级财务管理的对象和范围 |
6.1.2.村级财务管理的管理机制 |
6.1.3 村级财务管理模式 |
6.2 村级财务管理的案例分析:以赵村镇为例 |
6.2.1 赵村镇基本概况 |
6.2.2 调查方法 |
6.2.3 赵村镇村级财务管理现状调查 |
6.2.4 村级财务规范化评价模型 |
6.2.5 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存在的问题 |
6.3 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流程设计 |
6.3.1 村级用款申请管理的规范流程 |
6.3.2 村级行政费用管理的规范流程 |
6.3.3 村级接待费用管理的规范流程 |
6.3.4 村级印章管理的规范流程 |
小结 |
第七章 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绩效考核体系 |
7.1 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绩效考核的本质和方法 |
7.1.1 规范绩效考核的本质 |
7.1.2 规范绩效考核的方法 |
7.2 村干部绩效考核的历史沿革、现实依据及存在问题 |
7.2.1 职能转变视角下的村干部绩效考核历史沿革 |
7.2.2 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绩效考核机制现实依据 |
7.2.3 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绩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
7.3 村干部及其职务行为规范考核的职能分析 |
7.3.1 村干部的职能分析 |
7.3.2 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考核的职能分析 |
7.4 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绩效考核方法和实证研究 |
7.4.1 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绩效考核方法 |
7.4.2 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绩效考核实证分析 |
7.5 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绩效考核体系的流程设计 |
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建议及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从生存政治到权利政治:农民政治行为逻辑变迁研究 ——以1949-2014年间的浙北优新村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核心概念与理论资源 |
(一) 核心概念 |
(二) 理论资源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创新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创新 |
四、分析框架与章节安排 |
(一) 分析框架 |
(二) 章节安排 第一章 研究综述与个案择取 |
一、海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 海外中国农民政治行为研究综述 |
(二) 国内中国农民政治行为研究综述 |
(三) 国内学术期刊相关研究综述 |
(四) 文献评价与本文思路 |
二、研究样本与资料来源 |
(一) 研究样本 |
(二) 资料来源 第二章 权利之前:生存压力及其对农民政治行为的塑造 |
一、农民生存压力的自然历史根源 |
(一) 频繁的自然灾害 |
(二) 落后的生产条件 |
(三) 不合理的土地制度 |
(四) 混乱的政治时局 |
二、土地改革与农民生存压力的缓解 |
(一) 革命胜利与政权新建 |
(二) 土地改革的宣传与发动 |
(三) 农民“身心”的初步解放 |
三、集体化、人民公社与农民生存压力之复杂变奏 |
(一) 从互助组到高级社:农业集体化的启动与加速推进 |
(二) 人民公社:“大跃进”引来的歧路 |
(三) 集体化时期农民生存压力的复杂变奏 |
四、生存压力与农民政治行为的多重面相 |
(一) 生存压力下农民的政治行为 |
(二) 农民的政治行为和制度变迁的兴起与陨落 第三章 接触权利:自主管理与政治赋权的最初尝试 |
一、农民与国家的第二次“蜜月” |
(一) 包产到户的重生 |
(二) 短暂的第二次“蜜月” |
二、农村人民公社的解体 |
(一) 难以避免的弊端 |
(二) 组织权威的衰落 |
(三) 公社制度的终结 |
三、农民的自主管理实践和初获赋权 |
(一) 困境中的村级公共事务 |
(二) 自主管理在行动 |
(三) 赋权农民的最初尝试 第四章 徘徊与反复:权利贫困与农民的体制外维权行动 |
一、贫困的农民权利及其成因 |
(一) 权利贫困下的农民 |
(二) 农民权利贫困的多种成因 |
二、权利贫困与农民的体制外维权行动 |
(一) 摇摆于“税与费”之间的农民 |
(二) “征迁”引发的“上京”行动 |
(三) 体制外维权与农民政治认同弱化 |
三、农民的体制外维权与农村政策的进一步调整 |
(一) “千年”农业税的取消 |
(二) 农民土地权利的再确认 第五章 朝向权利:政治赋权与农民的政治一体化 |
一、从参与到选举:农村基层民主的兴起与扭曲 |
(一) 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
(二) 民主在农村基层的兴起 |
(三) 被扭曲的农村基层民主 |
二、深化赋权:拓展的农村基层民主及其回归之路 |
(一) 从选举到监督:拓展中的农村基层民主 |
(二) 从监督到协商:重新迈向民主的本质 |
三、赋权农民及其政治一体化 |
(一) 农民的政治一体化 |
(二) 农村政治秩序的重建 第六章 农民政治行为逻辑变迁的动力与意义 |
一、农民政治行为逻辑变迁的动力 |
(一) 经济发展与农民生存政治的消逝 |
(二) 体制变革与农民权利意识的觉醒 |
(三) 生活空间的转换与农民维权行动的展开 |
(四) 现代因素的导入对农民权利政治的促进 |
二、农民政治行为逻辑变迁的政治学意义 |
(一) 政治合法性基础的转换 |
(二) 农村基层治理结构的转型 |
(三)农民公民能力的提升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
第一部分 中文着作、论文;博、硕论文;网络及报刊资料 |
第二部分 英文着作、论文、博士论文 |
第三部分 个案相关资料(档案、史志、文件选编及其它) 附录 |
一、优新村行政(村域)变迁 |
二、访谈提纲 |
三、访谈顺序及访谈对象概况 |
四、读博期间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 后记 |
(9)博弈中的生存:晚清民国大学董事会制度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理由或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思路、理论、方法 |
第一章 滥觞之间:晚清民国大学董事会制度源流考辨 |
第一节 清代传统书院董事会制度之滥觞 |
一、回应实践:清代传统书院董事会制度出现的缘由 |
二、雏形显现:清代传统书院董事会制度的基本架构 |
三、官府掌控与民主萌芽:清代传统书院董事会制度的主要特征 |
四、概念模糊与机制粗疏:清代传统书院董事会制度的历史局限 |
第二节 晚清民国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形成 |
一、晚清时期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初现 |
二、民国时期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发展 |
三、制度形效与政府掌控:晚清民国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基本特征 |
第三节 美国大学董事会制度的变迁 |
一、美国大学董事会制度的缘起 |
二、在博弈中走向自治:美国大学董事会制度的变迁历程 |
三、外行治理:美国大学董事会制度的基本特征 |
小结 |
第二章 边缘生存:晚清时期大学董事会制度的酝酿与初创(1840-1911) |
第一节 晚清教会书院管理与董事会制度的酝酿 |
一、零星出现:早期教会书院管理与董事会的设立状况 |
二、粗放与分散:早期教会书院的管理特征或问题 |
三、规范、整合与沟通:早期教会书院管理的发展空间 |
第二节 清末民初教会大学董事会双层治理模式的初创 |
一、在华生存困境 |
二、寻求整合发展 |
三、求助母国 |
四、双层治理模式:西方托事部—在华校董会 |
五、托管经营与社会互动:双层治理模式的基本特征 |
第三节 晚清国人自办学校董事会制度的创设或沿袭 |
一、设立或构想:新式学校董事会制度 |
二、沿袭旧制:改制之后的传统书院董事会制度 |
三、承袭与创新:晚清学校董事会制度的演进 |
小结 |
第三章 风生水起:民初北洋时期大学董事会制度的形成与多元(1912-1926) |
第一节 关于教会大学“在华校董会”的第一次立案之争 |
一、民族主义的碰撞 |
二、《外人捐资设立学校请求认可办法》出台以后 |
三、顺应、排斥或观望:有关立案之态度 |
四、依然故我:在华校董会改组之后 |
第二节 民国初期私立大学董事会制度的确立 |
一、筹集资金与博取资本:私立大学董事会设立之因 |
二、资金筹划机构:董事会的文本定位 |
三、权力中心的风暴:董事会引发的校内治理问题 |
第三节 北洋时期国立大学董事会制度的出现及其困境 |
一、缘何植入:国立大学董事会设立之可能 |
二、翘首东南:东南大学首设国立大学董事会之可能 |
三、政府掌控:国立大学董事会的制度架构 |
四、昙花之影:国立大学董事会制度的生存困境 |
五、自治抑或他治:国立大学董事会制度的性质考辨 |
小结 |
第四章 持续改组: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大学董事会制度的调整与转向(1927-1949) |
第一节 国民政府系列教育政策强势出台 |
第二节 关于教会大学“在华校董会”的第二次立案之争 |
一、主动、妥协或徘徊:态度之转变 |
二、遵章改组与地位转变 |
三、从托管经营到学校治理:在华校董会 |
第三节 国立化前后的私立大学董事会 |
一、治理问题与资金拮据:私立大学董事会改组之因——以厦大为个案 |
二、多元组成与官员加入:董事会结构之改组 |
三、退出权力中心:董事会职权之调整 |
四、各有所思:多元角色加入董事会之初衷 |
五、国立化与权力让渡 |
第四节 全面抗战前后教会大学董事会的联合与转向 |
一、从分散走向联合:西方托事部 |
二、转向政府:非常时期之在华校董会(1937-1945) |
三、战后改组 |
小结 |
余论 晚清民国大学董事会制度的落幕 |
一、被架空的权力:董事会治校权的消失 |
二、商人担纲:校董会成员结构的调整 |
三、黯然落幕 |
结语 变迁之惑:晚清民国大学董事会制度变迁主题的历史考察 |
一、博弈困局:晚清民国大学董事会制度变迁轨迹 |
二、本土生发抑或外部嫁接?——晚清民国大学董事会制度之源流 |
三、筹资机制抑或治理机制?——三类大学的董事会功能定位之比较 |
四、缘何这般?——大学董事会制度之中美比较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后记 |
(10)中国公共冲突演变的新趋势及应对思路——基于典型群体性事件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近年来公共冲突呈现的新特点 |
(一)一定地域内的“邻避运动”时有发生 |
(二)重在宣泄不满的“阶层冲突”明显增多 |
(三)着眼利益表达的“罢工行为”接连不断 |
(四)围绕权利展开的“价值追求”初现端倪 |
二、对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
(一)理性 看 待 “稳 定 压 倒 一 切 ”,摆 脱 “不 稳 定 幻像” |
(二)对于“人民内部矛盾”应坚决摒弃“敌对思维” |
(三)牢 固 树 立“规 则 意 识”,善 于 在 法 治 框 架 内 止纷 息 争 |
(四)准 确 把 握 核 心 诉 求 ,注 重 分 类 处 置 区 别 对 待 |
(五)增强民众对公共决策的参与度,提高决策民主化水平 |
四、选举程序必须合法——前黄村选举风波的启示(论文参考文献)
- [1]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与拯救[D]. 察应坤. 山东大学, 2020(08)
- [2]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D]. 黄润青. 山东大学, 2020(09)
- [3]变迁中的民间权威与乡土秩序 ——以吴村回族寺坊为个案[D]. 马志强. 兰州大学, 2019(02)
- [4]内生外动:村庄公共权力监督的生成与演变 ——基于对广东省蕉岭县芳心村的调查[D]. 李庆召. 华中师范大学, 2017(05)
- [5]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实践探索[D]. 黄泽婷. 华南农业大学, 2017(08)
- [6]结构与行动:“支书治村”的行动逻辑 ——对中部X县12位村支书的调查研究[D]. 范涌. 华中师范大学, 2016(07)
- [7]村干部职务行为规范研究[D]. 许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6(03)
- [8]从生存政治到权利政治:农民政治行为逻辑变迁研究 ——以1949-2014年间的浙北优新村为个案[D]. 王可园. 华东师范大学, 2016(08)
- [9]博弈中的生存:晚清民国大学董事会制度变迁研究[D]. 任小燕. 南京师范大学, 2016(01)
- [10]中国公共冲突演变的新趋势及应对思路——基于典型群体性事件的分析[J]. 王赐江. 中国行政管理, 2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