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河航运出路何在(论文文献综述)
应远马[1](2020)在《圣西门主义力行者 ——拿破仑三世和19世纪中叶法国社会经济发展探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法国近现代史及其历史编纂学当中,始则担任第二共和国总统,继而又作为第二帝国皇帝执掌政坛20多年的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亦即人们更耳熟能详的拿破仑三世,由于第二帝国“以政变始,以色当终”的特殊历史等众多因素,不时成为人们抨击乃至嘲讽的对象。但毋庸讳言,正是在此人统治法国时期,尤其是近18年之久的第二帝国阶段,法国不仅获得了大革命以来鲜见的政局长久相对稳定,还出现了史上少有的经济持续扩张局面,迎来名副其实的“繁荣时代”。凡此种种,当和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一直以充当“圣西门主义力行者”为己任密不可分。作为拿破仑一世侄子,他对“伟大伯父”的思想既有推崇、继承的一面,更有因应时势,及时扬弃,大胆创新的一面。他在对其伯父思想观念进行系统梳理、全面阐述的《拿破仑的观念》中的不少主张,清楚地昭示了这一点。进而言之,如果说拿破仑一世是“马背上的罗伯斯庇尔”,那么,其侄儿则可谓“马背上的圣西门”。后者的思想导师乃是圣西门之类的人物,而并非像其伯父那样尊奉孟德斯鸠、卢梭为思想导师。由此,在圣西门等人影响之下,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早年即在关注波拿巴家族荣耀、法兰西国家兴衰同时,不仅极为关注“双元革命”发生后势必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还着力寻求它们的解决之策,《食糖问题剖析》、《消灭贫困》等他在上台之前出版的着述即为明证。因其独特身世素有家国情怀的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不仅喜欢写作,勤于思考,还引人瞩目地更有所行动。他在上台后,力求以稳定求发展,用繁荣保秩序。其间,不仅肯定大革命主要原则,赞同“人民主权”,还敢于、善于像伯父那样以人民主权化身自居,借助“公民投票”等手段去完成统治法国的大任。同时,既没有一味沉迷于政治纷争,更没有拘泥于政体形式,而是在同样信奉圣西门主义的得力助手辅助下,致力于让法国尽快具有现代国家的面貌。就此而言,不管是他作为总统在波尔多发表的重要讲话,还是在称帝后写给国务大臣富尔德的信件,无不表明其对于发展社会经济的重视程度,以及具有的国际视野和现代意识,在同期欧洲国家领导人当中位居前列。本文的核心观点是,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是在建构圣西门倡导的“实业社会”方面不仅具有现代观念、开放意识和切实可行的举措,而且实际成效更可圈可点的“圣西门主义力行者”。法国在第二帝国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变化非但幅度大、速度快,其影响更是既深又远,不容低估。有鉴于此,本文从经济-社会史维度出发,首先通过细致考察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显赫家世和早年经历,特别是逐一细致研读其上台前撰写的各类着述,探究其在圣西门影响下的治国理念及其思想渊源;继而力图揭示他如何深知现代社会扩展经济的必要性,以及如何通过寻求国家干预和自由主义经济之间平衡点来谋求“帝制下的繁荣”。在这一基础上,然后再从以下几大方面入手分别梳理、评判其相关举措和成效:推进工业革命在法国的完成;让第二帝国时期成为法国“农业文明的巅峰”阶段;以让法国真正进入“铁路时代”为抓手,实现法国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和巨大变革;在让法国国内市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的同时,如何顶住压力让法国在贸易自由道路上迈出重要一步;通过将巴黎打造成“19世纪的首都”来引领法国的城市化进程等等。希冀通过上述努力,提出若干具有一定新意的观点,从而能有助于人们更加客观、全面地看待长期被“污名化”的拿破仑三世的历史作用,丰富和深化对在19世纪法国史中承上启下,其研究至今尚相对薄弱的第二帝国史相关问题,以及在当今法国政治谱系中仍占有重要地位的波拿巴主义的认识。
裴旭炫[2](2020)在《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纳入《海商法》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18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海商法》修改工作列入五年立法规划。此后,我国交通部于2018年11月5日公开发布了《海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修改稿》)及《海商法》修订说明,积极地向社会各行各业征询修改建议。根据此次《修改稿》的规定,本次《海商法》修改试图扩大其调整范围至国内水路运输,并单立第五章“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章节。本文首先分析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纳入《海商法》存在的法律问题。第一,从比较法视野梳理国际上水路货物运输的立法模式种类,分析不同模式下的具体立法手段与我国借鉴可行性。第二,我国内河运输纳入《海商法》拟采用专章立法模式,通过《修改稿》内容分析专章模式的优势与缺陷,具体缺陷体现在立法模式与法律适用上。第三,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纳入“海商法”的立法模式选择基础在于法律适用,现《海商法》修改具体法律适用存在的问题有:(一)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法律适用缺陷。此次《海商法》修改过分局限了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部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特有制度如:承运人过失免责制度、海运留置权制度、实际托运人制度亦具备纳入可行性。(二)其他章节法律适用缺陷。“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单独成章将导致该章与《海商法》其他章节产生法律适用关系,基于国内航运现状,其他章节的纳入会影响部分国内长期以来的法律适用习惯,并由此导致两个法律适用缺陷:其一,并非所有《海商法》制度皆具备纳入必要性。其二,《海商法》其他法律制度的规定仍需完善。其次,分析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制度法律适用缺陷,具体体现为部分排除适用的“国际海上运输合同”特有制度存在“入河”价值,本文将以“航海过失免责”、“实际承运人制度”、“承运人留置权制度”三项制度举例论证本观点。在参考实际内河货物运输与法律适用现状、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与多式联运发展需要以及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统一的基础上讨论上述制度纳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再次,分析其他章节法律适用缺陷。将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以专章模式纳入《海商法》势必产生与其他章节的适用关系。因此,需要在其他章节中可能会涉及到内河运输法律变化的地方也予以规定,对于《海商法》整体体系需要根据内河运输之特点做出修改。《海商法》部分特有制度缺乏纳入价值,本文将以“共同海损”与“海上保险合同”两项制度从航运实践价值、法律冲突以及纳入的优劣对比方面论证此观点。最后,国内水路运输合同如何纳入《海商法》并非单纯的立法模式选择,《海商法》修改的根本目的在于有效适应现代航运和贸易发展的需求,应当坚持从实际问题解决作为《海商法》修改的基础,并全面、细致的讨论具体制度的适用。第一,应采用“单轨制”立法模式,建议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以及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合并为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差异之处单列小节分别规定调整。第二,协调“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同其他章节的适用冲突,对于缺乏纳入可行性的制度应明文排除适用,可在章节开头加入“本章内容仅适用于国际海上运输”等语言。综上所述,希望通过对《修改稿》“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纳入的讨论,有效第推进《海商法》修改进程,确保海河统一后《海商法》规定的合理性、科学性,以符合新时代航运与一带一路倡议之需要。
余英[3](2020)在《1932-1937年《外交评论》研究》文中认为《外交评论》是与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紧密联系并受其影响,在九一八事变之后创办的政论性杂志。杂志创刊于1932年6月20日,至1937年7月15日终刊,共出版发行9卷共55期,其创刊旨在宣传政府外交方针政策、引导社会舆论的同时,对政府外交展开评论和建言,它记录着20世纪30年代局部抗战时期中国内政外交的一段真实历史。本文主要通过对主体史料《外交评论》的搜集、整理和分析,以其刊载的外交报道及评论为中心,考察政府外交政策及社会舆论反映,并借此展现1930年代中国外交复杂多变的艰难历程,进而丰富近代中外关系史的研究。论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研究,一是介绍《外交评论》的基本情况,从杂志创刊的历史背景和基本内容入手,分析刊物的办刊宗旨、作者群体和基本特点;二是对杂志刊载的评论、论着、译述、专载、外交文件、外交时论选、书报介绍与批评、通讯等各栏目内容中所呈现的外交观念、批评与建言等作归纳性研究;三是研究《外交评论》作为与外交部密切相关的政论性刊物所独有的主要特征,以及在宣传政府外交政策、提高民众外交智识和引导公众舆论等方面的影响和作用;四是作为中外关系史的研究对象,《外交评论》对外交观念近代化和中国外交提供的启示和经验教训。论文分绪论、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绪论部分介绍选题动因、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和创新与不足之处。正文共八章,第一章从杂志创办的背景、宗旨、编辑发行和作者群体等方面考察杂志的概况,为后文的展开提供一个认知基础;第二章主要归纳杂志诸多评论文章中呈现出来的主动外交的积极态度、扞卫国家民族安全的基本原则和以利害关系为考量的政策取向,综合论述《外交评论》努力维护国权的外交观;第三章重点考察《外交评论》基于国民政府外交力量不足所提出的增强国家实力、整理外交机能和重视文化外交等推进外交建设的主张;第四章主要梳理《外交评论》对风行于1930年代的法西斯主义的介述和解析,考察当时社会舆论对法西斯主义和法西斯国家的认知与评价,阐述知识分子群体在九一八事变之后对法西斯集权政治的基本认同;第五、六章主要探析《外交评论》对国际格局形势的全面考察和对国民政府内政外交政策的评价,撰稿人群体对“攘外必先安内”“国联外交”等外交政策的舆论回应和对国际盟友的分析判断,呈现出杂志对国民政府内政外交政策的呼应态度;中日交涉是当时的外交重点和难点问题,《外交评论》把主要精力放在对日方针政策的考察与建言,一方面,撰稿人与外交部在原则上同声共气,另一方面,在批评国民政府对日政策“措置欠当”的同时,提出多种外交建议供政府参考;第七章主要探讨《外交评论》提出的修废不平等条约主张,展示外交界和学术界在废约低潮时期对不平等条约的关注,以及提出的较为理性的修废约方式和手段;第八章将《外交评论》与《国民外交杂志》这两份创刊时间相同、名称相近的杂志作基本比较,对《外交评论》的刊物性质与思想内容特点、作用影响和局限不足等方面进行分析。结语部分是总结性评价:《外交评论》是政府外交政策的“宣传员”、集权统治的“维护人”、近代国际观念和外交知识的“传播者”、社会政治变化的“映射镜”,归纳其在局部抗战时期所特有的地位和在外交近代化进程中的作用。
钱一磊[4](2019)在《法治视域下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的困境与出路 ——基于A省内河海事行政处罚工作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表明内河海事行政处罚是内河海事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内河水上交通秩序,保障内河水运经济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内河海事行政处罚工作存在诸多问题,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减轻处罚成为常态,选择性执法倾向明显,程序性瑕疵突出,不仅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的基本功能无从发挥,海事自身和内河水运经济也受到了负面影响。今年以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大幕已徐徐拉开,内河海事行政处罚工作诸多问题的解决也终于有了难得的窗口期,系统的审视与研究内河海事行政处罚工作存在的问题,探索法治视域下内河海事行政处罚工作改进路径,无疑是一项必须要完成的前置性工作。本文从内河海事行政处罚手段与目的之间存在的紧张关系入题,立足于实证分析,以A省为例,先以数据为经,梳理内河海事行政处罚工作的诸多特点,剖析其产生问题与危害;再以时间为纬,回顾2011年至2017年A省内河海事管理主体采取的开展运动式执法、统一减轻处罚裁量基准、提高一般程序案件比例、开展行政处罚工作督查等主要措施,省思其效果与不足;继而以法治为出发点,从法律依据、行政体制、行政权力主体、执法监督等四个方面,对影响内河海事行政处罚工作效果的诸因素逐一分析与评价,最后以实际为落脚点,提出改进内河海事行政处罚工作的可行路径。
武菲[5](2019)在《三峡工程决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三峡工程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水利工程,举世瞩目。同时,它也是一项颇具争议的特殊的工程。从1918年孙中山首次提出开发三峡水力的设想,到1992年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兴建三峡工程议案,三峡工程经历了漫长坎坷的决策过程。本文将以三峡工程的决策为切入点,以时间为主线,以重大历史事件为节点,系统梳理三峡工程决策的历史过程,探讨三峡工程上马曲折的历程背后的原因,厘清关于三峡工程的争论焦点所在,揭示中共做出工程决策的历史背景,并最终总结出三峡工程决策带给我们的经验与启示。论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利用大量未公开的档案资料、亲历者的回忆录、回忆文章,以及文献汇编等资料,呈现三峡工程决策的全过程。同时,尽可能全面地展现工程的支持者与反对者双方的观点,归纳其争论分歧的焦点所在。论文由绪论、正文五章和结语构成,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是民国时期开发三峡水力资源的初步设想与勘测(1918—1948)。主要论述孙中山首次提出的开发三峡水力资源的设想和恽震等人开展的对三峡水力资源的首次勘测、设计工作,以及国民政府开发三峡进行的一些早期工作。第二章是三峡工程的早期方案制定(1949—1977)。论述在这一时期三峡工程方案制定的过程,包括毛泽东、周恩来对三峡工程的指示和决策,制定三峡工程方案的经过,关于三峡工程的最早争论,以及作为三峡工程实战准备的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的开工建设。第三章是三峡工程的深入研究论证(1978—1988)。这一章主要论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三峡工程的重新上马和重新开展论证工作的过程,以及这一时期关于三峡工程的争论。第四章是三峡工程的兴建决策(1989—1992)。这一章论述三峡工程在经历一系列争论后重新进入中央决策进程的经过,以及最终交付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的过程。第五章是三峡工程的建设实施(1993—2009)。这一章主要论述三峡工程准备阶段进行的工作和工程建设期的决策及机构设置,以及三峡移民政策。最后是结语。总结三峡工程的决策历程留给我们的经验启示,并尝试针对决策中的不足之处提出进一步的优化措施。
谈笑[6](2018)在《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简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指从鸦片战争始,经晚清、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中华民国南京政府,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间,由中国政府、各地方政府、中国政府各部门、由政府所有或得到政府担保的官办(国有)公司等为代表的主体与外国银行、中外合办银行、国际银行团、以银行为主要参与方的国际辛迪加以及代表外国银行(财团)的个人等外国私人之间确定、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绪论部分主要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定义及研究意义,指出其与近代条约制度的关系,认为研究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需要涉及到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国家契约、国际贷款协议、BOT特许协议等现当代法学概念。并从历史、法律、经济三个方面阐述本论文的研究创新之处。同时回顾了近代以来关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研究状况。第一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分析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中外主体性质和类别。并根据该法律关系客体和内容的不同组合,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分为借款、工程建设、合伙、买卖、租赁、特许经营等类型。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属于包含涉外因素、公法因素、经济因素的私法契约。第二章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进行法理概念上的比较,讨论契约与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近代条约体系的关系。并从法的形式(分为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法律关系(主体、内容与客体);法的实施(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法律责任)三大层面进行系统比较。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所隐含的极为复杂的法律原理。第三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分为晚清时期、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三个阶段,介绍各个时期契约订立的时代背景,契约特点以及演变情况。第四章分析契约主体外国银行在近代条约体系下的特殊法律经济地位。指出近代在华外国银行与国际政治、领事裁判权、中国国内经济金融政策的关系,认为其优势地位的取得与近代条约制度密不可分,属于近代历史上在中国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外国私法人,而不是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内国法人。第五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的复杂关系。在广义上,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的订约行为受到世界范围内的国际关系的影响。从狭义上看,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受到近代中外条约关系的直接制约,属于近代条约制度的一部分。第六章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契约的过程。分为中方决策、外方决策、中外交涉三个层面。指出中方政府政治决策和外方企业市场决策的特点,并分析近代中外交涉交易的过程和特点。第七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核心部分——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根据法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对近代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订立的国际贷款契约进行分类整理,对契约的结构、条款进行解剖分析,指出近代国际贷款契约的发展变化和特点。第八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重点分析近代铁路投资领域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订立的国际工程建设契约。指出其类别、条款和有关特点。第九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契约。对其定义、类别、条款及内容特点进行分析。第十章以1887年李鸿章与美国费城辛迪加订立的中外合办华美银行契约事件为例,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进行经济合作,在国际与国内,政治与经济各个方面所受到的影响,展示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活动所面临的困难处境。
周新年[7](2018)在《顺德地方社会与集体空间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的地方社会不同于西方的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概念18世纪才产生,来自于欧洲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国家形成的历史经验,强调下层社会积极限制上层的国家权力的过程,社会精英、市场原则、公共舆论起关键的作用[1]。黑格尔认为中国由“一种终古如此的固定的东西代替了一种真正的历史的东西”,中国的历史是静止的,中国的社会“客观存在与主观运动缺乏一种对峙”[2],乃至于认为中国是一个没有社会的国家[3]。这其实都是基于公民社会的视角。但孔飞力(Philip Alden Kuhn)认为公民社会只是一个理论“模式”,并非在西方真正出现过[4]。中国传统的王朝国家及近现代的国家,其社会不同于西方公民社会基于法的关系的普遍一致性,而在于自然和传统关系的地方性。本论文地方社会强调的是在国家的权力下,通过横向联系而自发形成的社会组织过程。顺德作为一个地处珠江三角洲中心(新老三角洲的结合部)、因境内发生惊动明王朝的“黄萧养起义”而在明中期设立的县级地域,经历了近600年的历史。在此过程中,顺德的地域社会先后创造了历史性的变革:在明清时期,同西、北江三角洲自然环境变迁(主要是洪水与沙田的淤涨)的适应、改造和利用过程中,形成了地域性的农业生产模式——桑基鱼塘等基塘农业;在晚清,因中法战争而组织的顺德地方团练发展成为领导广东省团练的领导机构;在清末,又成为中国工业近代化的先发地域;1970年代末开始,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率先成为乡村工业化和“自下而上”城镇化的典型地域。顺德的地方社会中是否存在一种内生的地域社会力量在起作用?本论文对顺德地方社会的历史考察,通过顺德地方社会集体空间的形成来尝试作出回答。论文分析了顺德自然和社会环境变迁中的几类关键性的要素:堤围等水利设施、宗族、乡村墟市、社与村庙的民间信仰等地方社会要素;以及明清的里甲与保甲、清末与民国的地方自治、建国后的乡村集体化、改革开放后推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帝制时期和近现代国家的制度要素;明清时期的基塘农业、乡村手工业、原工业化、近代工业化、全球化时代的工业化等经济要素。通过这些地方社会及国家层面关键制度要素的互动,总结出顺德乡村社会水利、墟市、信仰、产业等集体空间及其内部的权力(支配)、资源(资本)的积累和集中机制,以及地方习惯、地方文化的地域特征和乡村公共品的供应机制,并进一步尝试构建社会空间的分析框架——以集体空间为核心的地方社会空间与国家政治空间的尺度互动。通过此分析框架,来检讨在资本全球化的背景下顺德(政府的和乡村的)空间行为的得失。论文的结构共分九章:第一章,分析研究的背景,提出研究的问题,确定研究的对象、范围,界定关键概念,运用的研究方法,简述论文的结构。第二章,通过梳理社会空间基础理论、中国乡村社会研究的主要范式及相关研究成果,提出地方社会集体空间的理论分析框架,及集体空间权力、资源积累和集中机制与城市化和全球化研究领域的理论衔接。第三章,重点对顺德地域自然环境变化进行历史分析,围绕以堤围、闸窦、沙田围筑等水利公共产品供给的集体行动机制,总结自明至建国以来水利建设的历史谱系:村庄的简易村围——防护田土的挡水堤——合围的堤围——跨村的联围、闸窦、排涝等综合水利系统——地域性大联围,并分析在乡村地域社会内部的水利组织形成过程中,集体空间中不同主体的利益冲突与协作对乡村聚落空间产生的深刻影响。人与自然的互动推进了水利社区的形成,并对顺德社会空间的演变形成空间的反作用机制(由非精确的自然领地边界向清晰的产权边界转化)。水利集体空间中权力、资源积累和集中机制的形成过程表征了水利公共产品与水利地域社会规则形成的过程。第四、五章,通过分析珠江三角洲区域及顺德民间信仰的发展过程,分析地方社会民间信仰的历史特征。重点分析:不同神灵的地域分布反映了乡村社会内部和外部自然环境特征;通过里社制度、宗族制度对村庙的影响,考察国家礼制、宗族组织对民间信仰的双向互动关系;对乡村聚落社、村庙、不同类型祭祀圈和信仰活动圈的考察,得出顺德的社会空间的丰富性和复杂性。民间信仰通过神灵的设立和祭祀仪式等实现乡村社会权力、资源的积累和集中机制,在整合地域内的不同社群、应对水灾和匪患、促进聚落共同体及跨村联盟的形成、影响墟市的演化及地域精神的形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传统乡村社会里,神的存在就是树立了韦伯所说的卡里斯马(charisma),是建构乡村社会秩序及社会空间的权威之隐喻。民间信仰是顺德地方社会最为突出的特征,是所有社会活动的纽带。第六章,重点考察乡村“市”和周期性“墟”形成的历史过程,分析影响“墟”与“市”的转化因素。通过对不同历史时段墟市的管理机制,墟市与水网、宗族、村庙的关系,以及原工业化和近代工业化对促进墟市性质改变的综合分析,总结乡村墟市所构成的市场交易空间的历史演变。顺德乡村墟市市场圈的形成,推动乡村以人际社会交往为主向跨村落的地域经济交往活动的转化。墟市集体空间的出现,从满足日常生活的服务演变到促进乡村地域经济的分工。明清顺德乡村“墟”与“市”角色的转化,先后经历了“早晚市和日墟——周期性旬墟和固定市——专业性墟和专业性市——商业性市和周期性墟”的历史谱系,实际代表了乡村地方社会经济交往活动中消费和生产的主导地位的变化。论文通过对顺德乡村墟市进行分类、发展演变及墟市竞争与冲突的历史考察,分析乡村墟市演化过程中权力、资源积累与集中机制的变化,认为乡村墟市的不断升级与墟市封建性不断减弱是一个相互关联的过程。专业性墟市向近代市镇的演化,权力集中机制是必要条件,由此产生墟市资源的集中机制共同主导了顺德墟市的市镇化过程。第七章,重点考察不同历史时段关键性制度对乡村地方社会的影响,及乡村地方社会如何主动适应和建构集体空间的机制。即从国家在场的视角,考察乡村社会集体空间的权力、资源的积累和集中机制,得出:(1)明朝里甲制重点以黄册的人户为管理对象,促进了乡村聚落认同的形成;清朝图甲制以土地管理为主,促进了乡村社会内部自我管理机制的形成和走向成熟。(2)通过对明清的卫所、巡检司、保甲、乡约、公约等国家在地方的军事或安全控制体系、村落自我防卫体系的考察,探求跨自然村地域社会的形成路径。(3)清末至民国的地方自治,第一次将乡村社会从韦伯所说的实质理性(Substantive Rationality)或价值理性(Value Rationality)引向形式理性(Formal Rationality)或工具理性(Instrumental Rationality),乡村社会由地方习俗推动的自组织向被制度所建构转化。(4)建国后,经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等社会主义改造、人民公社制度、改革开放后政策的不断调整,顺德的社会空间经历了制度性的变革:土地改革时期,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乡村社会通过农会和区代表大会确立了县下的区和乡准行政机构,乡村第一次被行政化;农业合作化时期,高级社使乡村第一次进行集体大生产和实施社会主义公有化体制;人民公社时期,先后经历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的转变,乡村地域社会的内部组织单元,最终被生产队生产组织所重组;改革开放后,乡村经过短暂的自治后,通过“再集体化”再次被纳入行政的管控之下,农村股份合作社及村委会最终在管理区层次上的成立使乡村通过“再集体化”转化为经济性为主的自治组织,乡村社会再次面临整合。制度化的空间区划对乡村社会空间是刚性的规束和重组,但乡村社会内部在政社分离后,其地域的自组织性再度起到关键作用。如改革开放后的1990年代村庙重建高潮、乡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设立、宗族活动的重新加强等等,社会空间再次逐步获得自主性。第八章,重点考察了顺德基塘农业促进的农业商品化、手工业与原工业化、社队企业与乡镇企业、乡村工业化的过程,认为顺德地方社会的集体空间促进了农业商品化、原工业化及工业化过程中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实现,最终经历漫长的时段完成了工业化进程。主要内容包括:1、顺德基塘农业的出现与自然环境的变化(洪水危害增加)、应对洪水威胁而采取的水利设施建设之间的关系,在明中期开始蚕丝国际贸易的拉动下,最终促使顺德乡村手工业进入原工业化过程;2、清末引进机器缫丝业,引起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和乡村社会的冲突,改变了地域社会的诸多因素,引起农业工业化的进程加快、乡村墟市的专业化、工商业资本的出现等,从原工业化走上近代工业化;3、建国后,进入社会主义公有制,原有的民族工业和手工业分别纳入到国家工业体系和人民公社的农业生产体系。顺德的基塘经济作物体系为人民公社的社队企业的发展准备了与以粮食作物为主地域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社队企业得到较好发展,进而为顺德在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得到快速发展准备了坚实基础;3、1992年顺德推进产权改革和城乡一体化策略,使得乡镇企业的发展获得新的机遇,但也同时留下了产业层次不高和土地粗放利用的后果。顺德乡村集体组织在改革的初期积极投资乡镇企业,为农村工业化打下了基础;产权体制改革后,逐步演变成为集体资产的管理平台,乡村集体失去经济的活力。改革开放后,乡村社会在参与工业化的进程中,出现分化——一部分在工业化过程中成为改革的“赢家”,而一部分成为“输家”,其实质就是集体组织“再集体化”过程的差异。总结改革开放后,顺德不同乡村工业化的差异,得出集体组织在工业化过程中的巨大作用:集体组织强的,工业化的进程更为顺利;而弱的乡村,基本维持农业生产的局面。从一个层面来看,就是集体空间的权力、资源积累和集中的差异,决定了乡村工业化的成功与否,也决定了其发展的路径。第九章,通过对前几章的内容进行总结,进一步阐释地方社会集体空间的分析框架,并由此总结顺德改革开放后空间政策的得失,提出乡村社会空间发展的建议。
张雪葳[8](2018)在《福州山水风景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中国城乡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寻找身份与文化认同成为当代人的精神需求。中国古代千姿百态的“山—水—城”寄托着人们的家园情感,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智慧,是现代城市建设的得失参照与灵感来源。古代福州是公认的“山—水—城”典范。它代表着城市设计与自然系统的完美结合,也显示了百姓生活与山水环境的密切联系。本文基于风景园林的综合视角,重点探讨了传统山水文化影响下古代福州的城市发展与风景演变。文章简要分析了福州的地理区位与自然基础,以明确其城市发展的自然地理特征;概述了中国历代都城的营城实践,以此作为福州古代城市发展的经验来源;从先秦、秦汉、魏晋、隋唐五代、宋元、明清六个历史阶段全面梳理了福州古代城市的发展历程,探讨了福州营城实践的影响因素,并总结了福州城市建设的主要成就。在此基础上,为了探讨物质空间与人文精神的互动关系,本文提出了山水风景体系的概念,并将其视为为山水格局、世俗空间、艺术表达三个层次耦合叠加的结果。其中,山水格局包括自然天成的山形水势、因地制宜的农田水利、合形辅势的景观要素和雅俗共赏的风水模式;世俗空间包括政治空间、交通空间、生产空间和游赏空间;艺术表达包括时令风俗、诗画八景和跨时空对比。通过这三个层次的综合解析,以期全面、生动地展现福州山水风景体系中,山水科学、山水美学与山水空间的互动关系。文章进而从风景范式与地方山水的结合、全局视野与多重尺度的推敲,山水风景与人文情感的共通、自然变迁与城市发展的耦合等方面,归纳了福州山水风景体系的重要特征。面对中国城乡发展中山水式微的普遍事实,文章尝试从传统经验与现代科学价值互补的角度,提出福州山水风景体系的四个保护发展路径。分别是:情景相生——注重历史真实性,维护人地关系;价值重塑——转译历史经验,回应当代需求;传承发展——珍视地域特征,更新山水格局;群策群力——促进跨学科交流、倡导公众参与。本文的创新点主要包括:(1)思路创新:基于风景园林的视角,聚焦山水文化与营城实践的互动关系,归纳古人因借山水、融于山水的空间实践与价值认知;(2)方法创新:借鉴并完善了乡土景观的层状叠加体系,用以探寻历史形态的社会价值与人文内涵;(3)成果创新:整合历史、地理、文学、民俗等多方面研究成果,完善福州传统人地关系的基础性研究工作。
裔兆宏[9](2013)在《美丽中国样本》文中研究说明引子伯禹愎鲧,夫何以变化?纂就前绪,遂成考功。何续初继业,而厥谋不同?洪泉极深,何以(?)之?……河海应龙?何尽何历?鲧何所营?禹何所成?这是屈原在《天问》中几句关系治水的诘问。我始终相信苍天有眼。大自然的一切变化,都是有规律的,任何对大自然的犯罪行为,都将会受到惩罚,只有顺应自然,利用规律,才能趋利避害。
曹金娜[10](2013)在《清代漕运水手研究》文中提出清代人口增长,社会繁荣,但也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中人均占有土地日益失调。清政府推出新政摊丁入地,把原来按人头摊派的丁银改为匀入田地缴纳,使贫苦无地人民不但在经济上免除了丁银之苦。户丁编审制度的停止,使他们获得了更多的人身自由,从而加速了人口流动。清代河患严重,以黄河最着,淮河次之。每当河患之时,河北、河南、江苏、山东等省份灾民沿运河下江南就食。漕运绵延几千里,河北、山东一带运河水浅、地形崎岖,需要大量短纤、驳船工人,大量游民加入到漕运工作中。康熙三十五年,为了维持漕运的正常运转,清政府改为每船佥运军一人,其余九名雇佣水手,以协助漕运,从此漕粮运输中雇佣水手制度化。清代基层漕运组织日益增强。每年佥选旗丁领运,再加上雇佣的头舵、水手,整个漕运基层组织人口不下十万,及临时雇佣的剥浅、头纤等人。漕运水手每年运送漕粮及回空,途中多险要之地,漕船的顺利航行需水手间相互合作。加之,运丁苛扣侵蚀及不法之徒欺侮侵扰,水手内部出现了互助互济性组织。明末清初之际,罗教在水手内流传。往来回空水手借居罗教庵堂吃素念经,日久相率皈依罗教。罗教与互助性的漕运水手组织相结合以一种民间宗教组织形式在水手中发展。雍乾年间,漕运水手组织内罗教组织出现分化。乾隆中叶,随着罗教庵堂转移到老堂船上,罗教组织内帮会权利系统的建立,漕运水手罗教组织已具备秘密会社的主要特征。罗教组织分化出的小宗派,相互排斥,争夺生计,在整个运河水系形成了对峙局面。为优恤运军,弥补薪资不足,清政府允许漕船在重运、回空之际,携带一定数额的免税货物,称之为土宜。漕船运输土宜对运河沿岸城市的繁荣起到一定作用,有利于南北物资的流通、平抑京师物价,促进了国内的经济繁荣、政治稳定。为了获得更大利益,漕船违背了政府对土宜数额、种类的限制。老官(漕运水手行帮水手之首领称为老官)视漕船为己业,为了通过漕船携带土宜获得更多利益,不同船帮间为了争驾漕船而发生械斗。漕船水手的私货运销活动成了水手行帮的内聚力。清中叶后漕运系统弊端丛生,漕务各级官吏,皆籍其参与之便,从中贪污索贿。为了应付各方勒索,运军不得不致力于私货贸易,致使私货贸易更加盛行。清中后期,漕运水手行帮力量扩张,促进了漕船走私活动。在各方合作下,漕船私货贸易逐渐形成了庞大的走私网络。太平天国运动与黄河铜瓦厢改道使得漕运中断,运丁、水手问题成为各方争论的话题之一。到太平天国时期,漕运水手问题真正浮现出来。水手除了因失业滋事之外,还纷纷加入到其他各种社会势力中。这些社会势力主要的经济来源以贩运私盐为主。从而,失业之水手又回到昔日私货贸易网络中去了。他们今日之贸易对象,仍是昔日之私货贸易对象。河运停止,失业水手脱离漕运系统,流转各地的成员又回到昔日人际网络中去。漕运制度为漕运水手行帮的出现提供了赖以生存的制度基础,漕运系统之弊端与水手之生活境地促进了水手行帮的发展,壮大行帮势力。政府为了稳定漕运秩序,对运军、水手进行补贴,允许携带土宜,因此私货贸易产生。漕船私货贸易数额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水手行帮的发展,水手行帮的发展又促进了私货贸易的进行。清末,漕粮河运停止,水手被遣散。漕运水手行帮组织得以维系并进一步衍生出许多帮会组织。为了维持帮会组织的正常运行,失业水手又从事昔日私货贸易,继续维持昔日的人际网络与行为模式。
二、内河航运出路何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内河航运出路何在(论文提纲范文)
(1)圣西门主义力行者 ——拿破仑三世和19世纪中叶法国社会经济发展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导言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意义 |
1.3 史料概况和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和论文框架 |
1.5 本文创新和不足 |
2.“马背上的圣西门”的家世与思想渊源 |
2.1 “马背上的圣西门”的显赫家世 |
2.2 早年的经历及其影响 |
2.3 “圣西门主义力行者”治国思想探源 |
3.“圣西门主义力行者”的治国理念和施政方针 |
3.1 以稳定求发展,用繁荣保秩序 |
3.2 寻求国家干预和自由主义经济之间的平衡点 |
4.完成被社会动荡延宕的法国工业革命 |
4.1 被社会动荡延宕的工业革命得以在法国完成 |
4.2 以信贷作为满足经济发展需要的“推进器” |
5.近代法国农业发展“黄金时代”的到来 |
5.1 广受农民拥戴的“农民皇帝” |
5.2 复苏农业、振兴乡村:愿望和举措 |
5.3 拿破仑三世和法国“三农”现代转型的起步 |
6.交通运输:经济飞跃另一“推进器”的大发展 |
6.1 以进入“铁路时代”作为让经济走出低谷的突破口 |
6.2 传统交通手段在“铁路时代”的新发展 |
7.“商业政府”扩大内外贸易的举措与成效 |
7.1 以生产性消费促进商业的发展和转型 |
7.2 借力“关税政变”使法国走上自由贸易之路 |
8.以打造“世界之都”引领法国城市化进程 |
8.1 改造乃至“重建”巴黎的必要性 |
8.2 打造“世界之都”:拿破仑三世与“奥斯曼计划” |
9.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路易-拿破仑·波拿巴生平大事记 |
附录2. 1852年10月9日路易-拿破仑总统在波尔多发表的讲话 |
附录3. 1860年1月5日拿破仑三世致国务大臣富尔德的信 |
作者简历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 |
(2)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纳入《海商法》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内河运输纳入《海商法》的立法模式选择与思考 |
第一节 内河运输纳入《海商法》的立法模式选择 |
一、比较法视野下的水路货物运输法律规定 |
二、我国内河运输纳入《海商法》的立法模式选择 |
第二节 专章模式的适用思考 |
一、专章模式的优势 |
二、专章模式的缺陷 |
第二章 具备“入河”价值的《海商法》特有制度 |
第一节 承运人航海过失免责制度 |
一、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航行过失事故率高 |
二、有利于平衡船货双方利益 |
三、统一我国水路货物运输的责任体系 |
第二节 承运人货物留置权 |
一、我国货物留置权的立法状况 |
二、海运货物留置权成立要件的取舍 |
三、海运货物留置权行使规定的取舍 |
第三节 实际托运人制度 |
一、实际托运人制度纳入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
二、内河货物运输发货人/实际托运人的权利范围 |
三、内河货物运输发货人/实际托运人的义务范围 |
第三章 缺乏“入河”价值的《海商法》特有制度 |
第一节 共同海损制度 |
一、共同海损制度的“入河”价值 |
二、内河运输缺乏共同海损制度适用基础 |
三、共同海损制度“入河”的实践困境 |
第二节 海上保险合同制度 |
一、海上保险合同与《保险法》的独有制度 |
二、海上保险合同与《保险法》的制度重复 |
三、海上保险合同与《保险法》的制度冲突 |
第四章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纳入《海商法》的建议 |
第一节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入海的法律适用建议 |
一、坚持从实际问题出发原则 |
二、全面讨论“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具体适用制度 |
第二节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入海的立法模式构思 |
一、适用“单轨制”的立法模式 |
二、其他章节的适用冲突调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1932-1937年《外交评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动因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应时而生的《外交评论》 |
第一节 创办背景 |
第二节 办刊宗旨 |
第三节 编辑发行 |
第四节 办刊栏目和作者群体 |
第二章 努力维护国权的外交观 |
第一节 主动外交的积极态度 |
第二节 扞卫国家民族安全的基本原则 |
第三节 以利害关系为考量的政策取向 |
第三章 推进外交建设的主张 |
第一节 增强国家实力 |
第二节 整理外交机能 |
第三节 重视文化外交 |
第四章 介述与解析法西斯主义 |
第一节 何为法西斯主义 |
第二节 对法西斯主义国家的评价 |
第三节 独裁统治是法西斯主义之实质 |
第四节 引发战争是独裁统治之趋势 |
第五章 对国民政府内政外交政策的呼应 |
第一节 应和“攘外必先安内”基本国策 |
第二节 争取国际盟友 |
第三节 积极推介国联 |
第四节 对国联外交从“希望到失望”的无奈应答 |
第六章 对日方针政策的考察与建言 |
第一节 揭露日本外交野心 |
第二节 批评对日外交“措置欠当” |
第三节 建议对日外交的几种方案 |
第四节 “敌乎?友乎?”传递中日外交新宣示 |
第七章 修废不平等条约主张 |
第一节 废约进程的戛然变奏 |
第二节 条约特权的重点关注 |
第三节 修废方式的理性思考 |
第四节 修废主张的特点、影响及局限 |
第八章 对《外交评论》的基本评价 |
第一节 刊物性质与思想内容的特点 |
第二节 作用与影响 |
第三节 局限与不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表 1932-1937 年《外交评论》目录列表 |
后记 |
(4)法治视域下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的困境与出路 ——基于A省内河海事行政处罚工作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内河海事行政处罚概论 |
第一节 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的基本内涵 |
第二节 内河海事行政处罚法律关系的构成 |
第三节 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的种类与程序 |
第二章 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的问题与危害 |
第一节 A省内河海事行政处罚概况 |
第二节 问题与特点 |
(一)大量处罚与普遍违法并存 |
(二)减轻处罚成为常态。 |
(三)存在较明显的选择性执法倾向 |
(四)程序性瑕疵较突出 |
(五)部分违法行为缺乏“期待可能性” |
第三节 产生的危害 |
第三章 A省内河海事部门的应对与成效 |
第一节 开展各类运动式执法 |
第二节 统一减轻处罚裁量基准 |
第三节 提高一般程序案件比例 |
第四节 开展内河海事行政处罚工作督查 |
第五节 整体回顾 |
第四章 法治视域下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的诸因素分析 |
第一节 法律依据的科学性分析 |
(一)实体法之“重罚主义” |
(二)程序法之“过于繁琐” |
第二节 行政体制之合理性分析 |
(一)财政保障体制之“不完全保障” |
(二)领导体制之“双重领导” |
第三节 行政权力主体之分析 |
(一)领导之“注意力” |
(二)执法人员之认知 |
(三)执行之障碍 |
第四节 执法监督之分析 |
(一)外部监督之“效用堪忧” |
(二)内部监督之“不成熟” |
(三)第三方监督之“尴尬” |
第五章 内河行政处罚工作的改进路径 |
第一节 法律依据之改进路径 |
(一)立足实际修订相关法规规章 |
(二)常态化开展行政解释工作 |
第二节 行政体制之改进路径 |
(一)完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 |
(二)建立权责统一的上下级领导体制 |
第三节 行政主体之改进路径 |
(一)树立以规范行政处罚为重心的管理理念 |
(二)建立科学可行的行政处罚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
(三)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 |
(四)建立与法院相衔接的执行制度 |
第四节 执法监督之改进路径 |
(一)排除行政相对人监督障碍 |
(二)加强海事内部监督 |
(三)完善第三方行政执法监督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三峡工程决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方法与思路 |
四、论文的创新之处与难点 |
第一章 民国时期开发三峡水力资源的初步设想与勘测(1918—1948) |
第一节 国人的三峡设想与首次勘测 |
一、孙中山首次提出开发三峡水力资源设想 |
二、首次勘测三峡水力资源 |
第二节 美国人的三峡开发计划与夭折 |
一、潘绥计划 |
二、萨凡奇计划 |
三、三峡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 |
四、萨凡奇计划的中止 |
第二章 三峡工程的早期方案制定(1949—1977) |
第一节 毛泽东描绘三峡蓝图 |
一、水利是工农业生产的中心环节 |
二、“毕其功于一役” |
三、中苏合作开展查勘 |
第二节 林李之争与三峡决策 |
一、最初的争论 |
二、南宁会议上的“御前争论” |
三、周恩来查勘三峡与成都会议 |
第三节 三峡工程第一次筹建热潮 |
一、“积极准备充分可靠”:三峡科研大协作 |
二、200米蓄水位的初步设计工作 |
三、“有利无弊” |
第四节 三峡工程的实战准备——葛洲坝水利枢纽的兴建 |
一、葛洲坝水利枢纽的提出 |
二、建设中的波折 |
第三章 三峡工程的深入研究论证(1978—1988) |
第一节 重提三峡工程 |
一、坝址选择 |
二、纷争再起 |
三、邓小平的三峡之行 |
第二节 三峡工程第二次筹建热潮 |
一、三峡工程加速上马与“翻两番”战略目标 |
二、审查通过150米蓄水位方案 |
三、用改革的办法建设三峡 |
第三节 关于工程近期能否上马的争论 |
一、蓄水位之争 |
二、党内外的争论 |
第四节 三峡工程的重新论证 |
一、开展重新论证 |
二、论证中的论争 |
第四章 三峡工程的兴建决策(1989—1992) |
第一节 三峡工程重新进入决策进程 |
一、历史的插曲:围绕《长江长江——三峡工程论争》一书的争论 |
二、江泽民视察长江 |
三、“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命脉” |
四、三峡工程论证汇报会 |
五、审查通过175 米蓄水位方案 |
第二节 表决定案 |
一、三峡宣传热 |
二、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三峡工程议案 |
第五章 三峡工程的建设实施(1993—2009) |
第一节 施工准备阶段 |
一、开展前期准备工作与施工 |
二、三峡工程正式开工 |
第二节 工程建设期 |
一、一期工程建设 |
二、二期工程建设 |
三、三期工程建设 |
第三节 三峡移民政策 |
一、实施优惠政策 |
二、外迁移民安置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6)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定义及研究意义 |
一、定义及有关概念解释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综述 |
一、1949年前政府涉外经济契约有关研究 |
二、1949年后近代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 |
三、小结 |
第三节 研究创新 |
一、研究内容创新 |
二、研究方法创新 |
第一章 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 |
一、中方主体 |
二、外方主体 |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客体 |
一、借款法律关系 |
二、建设工程法律关系 |
三、合伙法律关系 |
四、买卖法律关系 |
五、租赁法律关系 |
六、特许经营法律关系 |
七、其他类型法律关系 |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特性 |
一、公私混合主体 |
二、私法性的内容 |
三、公法性的内容 |
四、契约涉外因素 |
五、国际经济因素 |
第二章 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之比较 |
第一节 概念辨析 |
一、契约与条约 |
二、准条约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 |
三、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条约体系的关系 |
第二节 法理比较 |
一、法的形式比较 |
二、法律关系比较 |
三、法的实施比较 |
第三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 |
第一节 晚清产生发展成型期(1840年至1912年) |
一、1840年至1870年 |
二、1870年至1894年 |
三、1894年至1912年 |
第二节 民国北京政府泡沫期(1912年至1927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消亡期(1927年至1949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四章 近代条约体系下外国银行之地位 |
第一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地位 |
一、“治外法权银行”概念 |
二、外国在华银行与条约制度 |
三、约束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制度 |
第二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特殊地位的取得 |
一、晚清的金融商业政策 |
二、晚清及民国的银行货币制度 |
第三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优势地位 |
一、法律地位优势 |
二、经营实力优势 |
三、优势地位的丧失 |
第五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 |
第一节 国际关系的影响 |
一、国际强权的基石 |
二、国际争霸的魅影 |
三、外交开路的投资 |
四、政治优先于经济 |
第二节 中外关系的制约 |
一、国际条约的直接制约 |
二、外交承认与契约继承 |
三、交战状态与契约终止 |
四、外交敌对与契约履行 |
第六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订立 |
第一节 影响契约订立的因素、订约人员及交涉方式 |
一、影响订约的因素 |
二、参与订约的人员 |
三、订约交涉的方式 |
第二节 中方订约程序——以政府决策为中心 |
一、中方决策的特点 |
二、中方决策的过程 |
第三节 外方订约程序——以市场决策为中心 |
一、外方决策的特点 |
二、外方决策的过程 |
第四节 中外交易程序——经济与政治的互动 |
一、询盘 |
二、发盘 |
三、还盘 |
四、接受 |
第七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演变 |
一、定义 |
二、形式演变 |
第二节 契约结构 |
一、契约首部 |
二、契约尾部 |
三、契约附件 |
四、契约正文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财务条款 |
二、管理条款 |
三、格式条款 |
第八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分类与特性 |
一、定义 |
二、分类 |
三、特性 |
第二节 契约产生背景与演变历史 |
一、舰炮与条约奠定的基石 |
二、早期国际工程建设草案 |
三、政治斗争与国际工程建设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性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技术及商务条款 |
四、附件和补充条款 |
第九章 近代中外间合资合作经营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类别 |
一、定义 |
二、分类 |
第二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商务技术条款 |
第十章 案例研究——以华美银行契约为例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举办银行的思潮 |
二、清政府内部争议 |
三、主要参与人物 |
四、“轰传世界”的华美银行协议 |
第二节 中美双方往来经过 |
一、中美合作的缘起 |
二、美方在中国的活动 |
三、中方赴美谈判 |
四、中外媒体有关报道 |
第三节 内外政治经济矛盾与契约订立 |
一、清政府内部强大的反对力量 |
二、美国政府的局外人态度 |
三、广泛的外国反对力量 |
四、失败的内部及客观原因 |
第四节 事件后续 |
结语 |
一、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一种法律关系 |
二、同一法律现象在不同历史语境下的解读 |
三、政府涉外经济活动与政治的互动关系 |
四、终止履行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方式与结果 |
五、客观看待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公法性质 |
六、倒影民族资本处境的一面镜子 |
附录 |
一、1887年华美银行事件稀见史料 |
(一) 李鸿章致美国国务卿巴夏的信 |
(二) 《李鸿章咨周馥盛宣怀马建忠文》英文件 |
(三) 李鸿章致美国费城商人黄腾派克的两封信 |
(四) 美国驻天津总领事致米建威的信 |
(五) 美国驻上海总领事为马建常(马相伯)开具的介绍信 |
二、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目录表 |
(一) 说明 |
参考书目 |
一、档案文献、资料汇编、文集 |
二、报刊 |
三、历史政治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四、法律经济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五、外人论着 |
(一)中文 |
(二)英文 |
后记 |
(7)顺德地方社会与集体空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域的设问及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对象和范畴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的范畴 |
1.3 概念的界定 |
1.3.1 空间、场所与社会空间 |
1.3.2 公共空间、公共领域与集体空间 |
1.3.3 公有、共有与公共池塘资源 |
1.3.4 共同体与社区、社会与地方社会 |
1.3.5 权力 |
1.4 研究学术意义与现实意义 |
1.4.1 学术价值与理论价值 |
1.4.2 应用价值和实践价值 |
1.5 研究思路、方法 |
1.5.1 历史文献与田野调查相结合 |
1.5.2 借鉴多学科理论研究地方社会 |
1.5.3 历时与共时、宏观与微观相结合 |
1.6 论文的框架 |
第二章 地方社会集体空间的理论分析框架 |
2.1 社会理论的“空间转向”回顾 |
2.1.1 新马克思主义的空间理论 |
2.1.2 吉登斯结构化理论与时空思想 |
2.1.3 布尔迪厄实践理论的场域 |
2.1.4 福柯的空间理论 |
2.1.5 小结 |
2.2 关于中国地方社会研究的相关理论范式 |
2.2.1 施坚雅的市场关系模式 |
2.2.2 弗里德曼的宗族关系模式 |
2.2.3 黄宗智的内卷化经济模式 |
2.2.4 杜赞奇的权力文化网络模式 |
2.2.5 小结 |
2.3 国内外关于中国地方社会研究综述 |
2.3.1 历史人类学视角 |
2.3.2 水利视角的地域社会学、地域社会史、历史地理的相关研究 |
2.3.3 小结 |
2.4 尺度与集体空间分析框架 |
2.4.1 尺度及相关的概念 |
2.4.2 尺度的相关理论 |
2.4.3 地方社会集体空间的分析框架 |
第三章 自然环境变迁、水利集体空间与地方社会 |
3.1 珠江三角洲自然地理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 |
3.1.1 珠江三角洲自然地理环境变迁 |
3.1.2 珠江三角洲社会经济发展简史 |
3.1.3 小结 |
3.2 顺德水利设施建设简史 |
3.2.1 宋朝及之前以局部挡水堤建设为主阶段 |
3.2.2 明朝、清朝的堤围闸窦系统的建设阶段 |
3.2.3 民国时期的堤围小范围并围建设阶段 |
3.2.4 建国后跨区大联围综合水利建设阶段 |
3.2.5 小结 |
3.3 顺德沙田垦殖与聚落格局的形成 |
3.3.1 珠江河道口门发育与沙洲沉积 |
3.3.2 顺德河涌淤积成沙的地域分布 |
3.3.3 顺德沙田的围垦 |
3.3.4 顺德乡村聚落分布格局的演化 |
3.4 沙洲的自然特征与聚落的空间组合类型 |
3.4.1 岛洲型聚落 |
3.4.2 沙洲型聚落 |
3.4.3 新沙洲型聚落 |
3.4.4 小结 |
3.5 水利集体空间的冲突、协作机制与聚落社区的融合 |
3.5.1 水利集体空间冲突与协作过程中的国家与地方社会 |
3.5.2 水利集体空间重构过程中的政府、士绅与宗族 |
3.5.3 小结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民间信仰空间分布特征与乡村集体空间基础单元 |
4.1 民间信仰的概念 |
4.2 珠江三角洲的民间习俗与四大水神信仰 |
4.2.1 珠江三角洲的民间习俗 |
4.2.2 珠江三角洲四大水神信仰及其传播 |
4.3 顺德民间信仰的发展阶段 |
4.3.1 历代顺德民间信仰与儒释道的互动发展过程 |
4.3.2 明代“禁淫祀、毁淫祠”与民间信仰的正统化 |
4.4 顺德民间信仰空间地域分布特征 |
4.4.1 顺德民间信仰的基本情况 |
4.4.2 顺德民间信仰的空间分布 |
4.4.3 顺德主要民间信仰形成与时空演化 |
4.4.4 顺德主要民间信仰空间特征 |
4.4.5 移民带来的信仰与本地的融合——以康公信仰为例 |
4.4.6 小结 |
4.5 社公、土地公的信仰与乡村基础社会空间单元的形成 |
4.5.1 社公信仰的演化 |
4.5.2 关于社坛、社主、社公、土地公 |
4.5.3 顺德社的类型 |
4.5.4 以社公为单位形成的村域共同体——龙江沙田五社“菩萨巡街”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地域信仰共同体与集体空间的边界认同 |
5.1 村庙、乡主庙与乡村聚落空间的融合 |
5.1.1 宗族与乡庙,血缘组织的衍生与信仰地缘组织的组合——以桑麻村为例 |
5.1.2 一庙多神信仰与村落的融合——以乐从镇的乡村为中心 |
5.1.3 从迁民到聚落,从社公到乡庙——均安镇南沙的个案分析 |
5.2 祭祀圈与乡村地域共同信仰空间的形成 |
5.2.1 以宗族为单位的祭祀圈——以林头村为例 |
5.2.2 以祭祀组为单位的祭祀圈——以麦朗医灵庙为例 |
5.2.3 以水利堤围为单位的祭祀圈——以众涌安乐围内天后巡游为例 |
5.2.4 以一条河上下游地域形成的祭祀圈——以东头、南坑的观音巡游为例 |
5.3 信仰活动圈与乡村地域共同体 |
5.3.1 以个人参加为主的观音开库信仰圈 |
5.3.2 以村庄祭祀联盟形成的祭祀活动圈——以均安帝王巡游为例 |
5.3.3 以龙舟队为单位参加的龙船点睛信仰活动圈 |
5.4 民间信仰的隐喻与乡村聚落空间的权力支配关系 |
5.4.1 体现宗族的空间支配关系 |
5.4.2 基于风水观念的空间支配关系 |
5.4.3 基于社群认同的空间支配关系 |
5.5 本章小结 |
5.5.1 民间信仰与村庄外部边界 |
5.5.2 民间信仰与村庄内部认同 |
第六章 墟市集体空间与地方社会 |
6.1 珠江三角洲区域及顺德明清墟市空间格局 |
6.1.1 珠江三角洲贸易的发展 |
6.1.2 明清珠江三角洲区域市场体系 |
6.1.3 明清区域贸易网络及变化 |
6.1.4 明清顺德墟市空间格局 |
6.2 墟市活动与乡村聚落社会空间的流动网络 |
6.2.1 墟市圈与乡村聚落社会空间 |
6.2.2 墟市圈与地域乡村聚落结构分析 |
6.2.3 墟市对乡村聚落空间形态的影响 |
6.3 明清顺德墟市的类型 |
6.3.1 城郭型墟市 |
6.3.2 乡村传统墟市 |
6.3.3 专业性墟市——以陈村、容奇和桂洲墟市为例 |
6.3.4 小结 |
6.4 顺德墟市的演化 |
6.4.1 桥梁建设、内河航运与墟市空间的变迁 |
6.4.2 墟市功能性质的演化与墟市空间的迁移 |
6.5 墟市的权力支配与资源积累机制 |
6.5.1 墟市的权力支配机制 |
6.5.1.1 明清乡村墟市发展的社会制度环境 |
6.5.1.2 顺德乡村墟市权力积累机制 |
6.5.2 墟市资源的积累与竞争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制度性集体空间与地方社会 |
7.1 顺德区划沿革及立县边界考 |
7.1.1 顺德区划沿革 |
7.1.2 顺德立县区划边界考 |
7.2 明清乡都堡下的里(图)甲制与自然村庄地域空间的形成 |
7.2.1 明以前县下的乡 |
7.2.2 明清县以下的都堡 |
7.2.3 明清里(图)甲制的演化与自然村境域的关系 |
7.3 明清至民国,防卫体系、巡检司、保甲制与跨乡村聚落社会共同体的形成 |
7.3.1 清至民国顺德县以下的区划沿革 |
7.3.2 明清两朝顺德的社会治安 |
7.3.3 明清的营制、巡检司与乡村防卫地域的形成 |
7.3.4 明中期以后、清至民国的保甲制、乡村自治与跨村的地域联盟 |
7.4 解放后的区划与村庄聚落空间的内部再划分 |
7.4.1 解放后县以下的区划沿革 |
7.4.2 土地改革村庄空间的行政化和合作化时期村庄空间的经济化 |
7.4.3 人民公社时期政社合——与村庄空间的再划分与经济再组织化 |
7.4.4 镇村时期,城镇化与村庄社会空间的经济体化 |
7.5 本章小结 |
7.5.1 明清图(里)甲制促进了自然乡村空间地域的形成和内部的社会组织性 |
7.5.2 明清保甲制及各种防卫体制与从乡村的乡约、公约相互作用促进了跨自然乡村地域空间的认同 |
7.5.3 晚清至民国,从法制上促进了乡村地域的自治 |
7.5.4 新中国成立后,乡村集体化空间的形成 |
第八章 工业化与乡村聚落社会空间的转型 |
8.1 顺德农业经济商品化与工业化历史发展过程 |
8.2 明至清中晚期,桑基鱼塘的商品农业、原工业化对乡村集体空间的影响 |
8.2.1 关于原工业化理论 |
8.2.2 明至清中晚期,水利建设过程中催生的商品化基塘农业及家庭手工业 |
8.2.3 明至清中晚期,基塘农业生产方式形成独特的集体与个体社会关系 |
8.2.4 明至清中期,顺德原工业化与乡村集体空间 |
8.3 清末至民国,顺德乡村近代工业对乡村集体空间的影响 |
8.3.1 近代依托民族资本的缫丝业对顺德乡村空间的影响 |
8.3.2 以官僚资本带动的糖业发展对顺德集体空间的影响 |
8.4 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初期(1949-1983),顺德社队企业对集体工业空间的塑造 |
8.4.1 工业化 |
8.4.2 顺德社队企业的发展与农村集体工业空间的形成 |
8.4.3 顺德社队企业的集体空间形成的内生因素 |
8.5 1984年后,乡镇企业、工业园区对乡村集体空间的影响 |
8.5.1 乡镇企业、农村体制改革与集体空间的“再集体化”和“资本化” |
8.5.2 顺德工业空间政策与集体空间的转型 |
8.6 农村工业化过程中,空间规划的工具化与集体空间资本化逻辑 |
8.6.1 国家政策的阶段性与工业化空间的表征 |
8.6.2 集体土地利用合约的创新与集体空间的资本化逻辑 |
8.7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作为地方社会行动的集体空间 |
9.1 1452-2010年,顺德乡村社会集体空间的历史变化 |
9.1.1 顺德空间要素历史变化 |
9.1.2 不同历史时期空间公共品供给的社会机制与集体空间形成 |
9.1.3 从大时段历史看顺德空间的总体性及阶段特征 |
9.1.4 小结:顺德集体空间权力、资源的积累与集中 |
9.2 改革开放以来,顺德空间尺度管控的得失与集体空间管控建议 |
9.2.1 顺德城乡空间的演化与城市规划的工具化 |
9.2.2 现阶段顺德城乡空间尺度的特征 |
9.2.3 基于顺德城乡空间尺度规律对未来空间利用与管控的建议 |
9.3 理论总结与展望 |
9.3.1 理论总结 |
9.3.2 余论 |
附表 |
附录 |
参考文献 |
一、地方志 |
二、史书、古籍、史料 |
三、族谱、碑刻 |
四、中文专着、中译着作 |
五、中文论文、期刊、会议、报告 |
六、外文文献 |
七、其它资料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福州山水风景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对现代城市问题的反思 |
1.1.2. 对古代人居智慧的挖掘 |
1.1.3. 跨学科交流的研究趋势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探究古人营城中的风景立意 |
1.2.2. 完善“山—水—城”研究方法 |
1.2.3. 系统解读福州传统人地关系 |
1.3. 重要概念辨析 |
1.3.1. 山水文化 |
1.3.2. 山水风景体系 |
1.4. 研究对象 |
1.5.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5.1. 城市、自然与文化的综合思考 |
1.5.2. 不同视角的中国古代城市研究 |
1.5.3. 重视东方特征的传统意象研究 |
1.5.4. 古代福州山水风景的相关研究 |
1.6. 研究方法 |
1.7. 研究框架与研究内容 |
2. 福州地理区位与自然环境基础 |
2.1. 地理区位 |
2.1.1. 国家视野下的地理区位 |
2.1.2. 省域/流域视野下的地理区位 |
2.2. 自然环境基础 |
2.2.1. 地质形成 |
2.2.2. 地形地貌 |
2.2.3. 气候条件 |
2.2.4. 水文条件 |
2.2.5. 土壤条件 |
2.3. 小结 |
3. 福州城市发展背景与历史沿革 |
3.1. 中国古代营城实践与山水的互动关系 |
3.1.1. 中国古代“山—水—城”营建的发展概述 |
3.1.2. 中国古代“山—水—城”营建的影响因素 |
3.2. 古代福州历史沿革与发展历程 |
3.2.1. 先秦——远古溯源与闽和闽越 |
3.2.2. 秦汉——山水萌芽与汉冶城 |
3.2.3. 魏晋——融合发展与晋子城 |
3.2.4. 隋唐五代——基业始成与三次拓城 |
3.2.5. 宋元——初奠辉煌与宋外城 |
3.2.6. 明清——曲折成熟与明清福州府 |
3.3. 福州营城实践的影响因素 |
3.3.1. 地理环境 |
3.3.2. 自然条件 |
3.3.3. 文化观念 |
3.3.4. 经济基础 |
3.3.5. 政治影响 |
3.3.6. 建造技术 |
3.4. 福州营城实践的主要成就 |
3.5. 小结 |
4. 福州山水风景体系解析 |
4.1. 山水风景体系的基本内容 |
4.1.1. 山水风景体系的内涵 |
4.1.2. 山水风景体系的层次 |
4.2. 福州山水风景体系 |
4.2.1. 山水格局 |
4.2.2. 世俗空间 |
4.2.3. 艺术表达 |
4.3. 福州山水风景体系的重要特征 |
4.3.1. 风景范式与地方山水的结合 |
4.3.2. 全局视野与多重尺度的推敲 |
4.3.3. 山水风景与人文情感的共通 |
4.3.4. 自然变迁与城市发展的耦合 |
4.4. 小结 |
5. 福州山水风景体系的保护与发展 |
5.1. 城乡发展中山水式微的普遍事实 |
5.1.1. 山水科学——从天地人和到人工控制 |
5.1.2. 山水美学——从雅俗共赏到传统失落 |
5.1.3. 山水空间——从居山水间到看山望海 |
5.2. 传统经验的当代价值与现实意义 |
5.3. 福州山水风景体系的保护发展途径 |
5.3.1. 情景相生——注重历史真实性,维护人地关系 |
5.3.2. 价值重塑——转译历史经验,回应当代需求 |
5.3.3. 传承发展——珍视地域特征,更新山水格局 |
5.3.4. 群策群力——促进跨学科交流、倡导公众参与 |
5.4. 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1.1. 地域独立、特征显着的自然环境基础 |
6.1.2. 因借自然、兼收并蓄的古代营城实践 |
6.1.3. 天地人和、雅俗共赏的山水风景体系 |
6.1.4. 古今一体、中西交融的风景维护路径 |
6.2. 创新点 |
6.3. 展望 |
附录一: 福州地区清末民初测绘图汇总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致谢 |
(10)清代漕运水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言 |
一、选题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方法及主要使用的史料 |
四、本文结构及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清代漕运制度的特点 |
第一节 清代以前漕运制度总论 |
一、漕运的萌芽期 |
二、漕运的发展期 |
三、漕运的成熟期 |
四、漕运的臻于完备期 |
第二节 清代漕运制度的特点 |
一、清承明制与漕运制度的确立 |
二、漕粮运输机构 |
第三章 清代漕运水手组织的发展演变 |
第一节 清代漕运水手组织的出现 |
第二节 清代漕运水手罗教信仰的阶段性变化 |
一、雍乾年间漕运水手罗教信仰情况 |
二、道光朝漕运水手罗教信仰情况 |
三、阶段性变化探析 |
第三节 清代漕运水手罗教信仰的地区性差异 |
一、罗教在江浙漕运水手中的传播 |
二、罗教在其他有漕省份的传播 |
三、罗教传播地区性差异探析 |
第四节 漕运水手行帮形态的确立 |
一、漕运水手行帮的确立 |
二、漕运水手械斗的组织形式和时代特征 |
三、漕运水手械斗问题探析 |
第五节 漕运水手行帮组织的性质 |
第六节 清政府相应政策的修订和执行 |
第四章 漕运水手的私货运销活动 |
第一节 漕运水手私货运销物品和方式 |
一、私货贸易运销的相关规定 |
二、清代私货贸易的物品及私货运销影响 |
第二节 私货运销的成员及之间的关系 |
一、漕船运军、水手 |
二、沿河地区官员、商人 |
第三节 漕运水手行帮的确立对私货运销活动的影响 |
第四节 清政府处理私货贸易之政策 |
第五章 漕粮海运后漕运水手的出路 |
第一节 清中后期漕运制度的变迁 |
一、清中后期漕运制度的变革 |
二、漕粮海运的影响 |
第二节 太平天国时期漕粮水手问题的表现 |
一、江南地区 |
二、江北地区 |
第三节 青帮的出现 |
一、青帮及其他行帮的出现 |
二、青帮及各行帮特点 |
三、青帮组织结构与帮规、礼仪 |
结论 |
附录表格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内河航运出路何在(论文参考文献)
- [1]圣西门主义力行者 ——拿破仑三世和19世纪中叶法国社会经济发展探究[D]. 应远马. 浙江大学, 2020(01)
- [2]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纳入《海商法》的法律问题研究[D]. 裴旭炫.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3]1932-1937年《外交评论》研究[D]. 余英.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3)
- [4]法治视域下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的困境与出路 ——基于A省内河海事行政处罚工作的实证分析[D]. 钱一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9(08)
- [5]三峡工程决策研究[D]. 武菲.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6]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D]. 谈笑. 湖南师范大学, 2018(01)
- [7]顺德地方社会与集体空间研究[D]. 周新年. 华南理工大学, 2018(05)
- [8]福州山水风景体系研究[D]. 张雪葳. 北京林业大学, 2018(04)
- [9]美丽中国样本[J]. 裔兆宏. 中国作家, 2013(20)
- [10]清代漕运水手研究[D]. 曹金娜. 南开大学, 20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