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夏回报基金再次分红1.98%(论文文献综述)
王崇霄[1](2021)在《房地产企业“名股实债”融资风险与控制研究 ——以华夏幸福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走向息息相关,2019年以来,在房住不炒的背景下,为控制房地产企业的融资规模,监管部门设置资产负债率(不包含预收账款)、净负债率以及现金短债比三项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在进行债务融资时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由此,房地产行业融资难度更大,需要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来获取充足的资金。基于以上背景,名股实债融资因降低财务杠杆、优化财务报表、增强表内融资能力而深受房地产企业的青睐。但名股实债类融资工具因其具有隐性债务的特点,同时也为企业带来偿债风险、资金链断裂风险、信用评级风险以及经营风险等融资风险。因此,分析名股实债类融资状况及融资风险,探讨控制名股实债融资风险对策,对房地产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华夏幸福在国内产业新城建设方面资历较深,也是我国房地产行业中产业地产经营的代表性企业。由于华夏幸福运用开发性PPP市场化运作机制,使得其前期投入资金大,资金回报周期长,资金链较为紧张。因此,华夏幸福2018年以来多次进行大规模、高成本的名股实债融资,缓解资金链的同时也陷入现金流危机,面临一定的融资风险。本文使用案例研究法,选取房地产行业中名股实债融资的典型企业——华夏幸福基业有限公司,分析其目前的名股实债融资规模以及该融资可能带来的风险,从而提出控制名股实债融资风险的建议,为企业管理层,同行业其他企业提供名股实债融资的借鉴。本文首先梳理房地产名股实债及其融资风险的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并阐述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接着叙述华夏幸福公司简介以及其名股实债融资现状,运用财务指标法分析其目前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并利用财务杠杆系数和Z-Score模型将华夏幸福名股实债融资风险定性,同时结合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将其名股实债融资风险定量,从而识别出华夏幸福名股实债融资加剧了偿债风险、资金链断裂风险、信用评级风险以及经营风险等融资风险;最后深入剖析风险产生的原因,总结名股实债融资风险控制的对策,包括:控制应收账款;合理扩大规模;谨慎运行PPP模式以及融资结构合理化等,以期为房地产行业名股实债的风险控制提供借鉴与参考。
王晓丹[2](2020)在《中国政府股票市场救助行为研究 ——基于2015年救市行为的分析》文中研究表明2015年中国股市经历了一次巨震,为了维护股票市场稳定,中国政府以“国家队”身份、以超过一万亿的资金规模直接入市救助股市。后期又面临大量资金是否和如何退市问题。此次中国“国家队”资金救助股市为世界各国(地区)所关注,也为政治经济学和金融监管领域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田野实验,本文重点考察和研究这一重大的经验事实。论文分为八章。第一章阐释了政府干预股票市场的国内外现实背景和研究现状,突出了研究意义,介绍了论文的内容结构。第二章对现有关于政府对股票市场干预的相关文献做梳理。从股市危机的特征和政府职能两个方面阐述了政府救助股市的必要性;从文献中总结政府救市策略的目标、具体方式和政策效果,并重点突出股市干预基金的设立及运行效果;进而立足于中国政府股市干预策略,以及中国2015年股市危机的研究进展并指出研究缺陷;最后指出政府股市干预策略的退出机制的研究不足。第三章从金融史的角度,以政府救助方式为划分,并遵循重大股市危机发生的时间轴,对20世纪以来历次典型性金融危机中各国(地区)政府救市的经验做比较,尤其集中于政府直接注资股市的策略比较,对比较成功的股市平准基金的运作详细展开,并总结处于不同发展阶段股市的政府干预策略差异。着眼于中国股市,对中国股市自建立以来的政府干预策略进行梳理,并详细剖析2015年股市危机的救市计划,为中国股市危机的应对措施提供历史经验。第四章对政府入市策略做理论分析,结合中国股市的典型性特征,基于噪声交易模型,分别从股市危机的形成、中国政府救市的目标与策略、入市干预的预期效果等方面,对政府救市资金入市进行理论分析;在理论模型的基础上,提出政府入市效应的三个理论假说。第五章和第六章是对中国政府救市资金的运行情况和策略效果的实证分析。对救市资金及其后续调整的详细统计是救助策略研究的重要现实依据。第五章首先集中关注2015年中国股市大波动期间,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力的“国家队”救市资金的统计,分别从资金入市的市场背景、资金的筹集规模、入市结构安排、选股原则、后期资金动态调整、等各方面剖析政府此番的注资行动;并对“国家队”各持股成员拆分比较,以完整展示救市资金运行全貌。第六章基于第四章提出的三个理论假说,实证检验中国政府股市救助计划的政策效果,分别从救市资金对市场流动性的改善、对市场整体层面和被救助对象个体层面的波动性影响、救市资金的影响机制检验等三个方面,对政府此番股市救助策略的实施效果作评价。第七章是政府救助策略的处置问题研究。在政府入市模型的框架之上,退市理论研究探讨了政府退市的目标设定、交易策略、预期效果等,并在两期模型中给出了政府退市的必要条件和持仓调整的操作策略,对中国政府退市策略的实施提供了初步的机制设计。本章第二部分基于退市模型的结论,通过对救市资金的投资成本和各期收益水平的核算,指出“国家队”救市资金的退出时机,为退市策略建议提供现实依据。第八章对研究成果做总结,指出本文未来的研究展望;在各国(地区)股市危机救助历史的梳理与本文研究结论的基础上,为中国政府救市的策略选择及救市资金的后期运行提出政策建议。论文的主要结论:入市方面:政府入市救助的目标是稳定市场,是必要的和有效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各方面:政府通过增持股票为市场提供额外的流动性,降低了市场的流动性风险;政府的股市干预有利于降低市场波动性,并且干预力度越大,个股的收益率波动性越低;降低股票的噪声交易程度是救市资金降低股市波动性风险的主要作用机制。退市方面:国有资金大量滞留股市是有负面作用的,退市是必要的,但是,由于退市的目标比入市实际上更多元,所以退市行为更应该谨慎和有策略。考虑到政府对不同目标的偏好或权衡,其实后危机时期政府救助资金退出可以有不同的策略和时机。假定政府的目标只是入市资金的损益平衡,其实2017年底已经出现过全部退出的时机。但是,实际上政府至今还活跃在股市中,说明政府在某些信息优势的情况下,其救助资金的目标函数中可能包含了“投资收益”最大化。如果如此,政府救市资金理论上没有确定的最优退出时间或时机,相机抉择是最优策略。本文的创新或贡献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把政府干预股市的行为分为入市和退市,分别分析,尤其是退市策略分析。因为现实中往往是入市很果断,退市很麻烦,需要特别慎重。政府入市的后处置直接决定了干预政策的有效性,却往往在策略制定和政策效果评价体系中被忽视。将政府救市资金退出问题纳入政府对股票市场的干预政策研究中,为救助资金的后续处置机制作出理论设计,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看得见的手”择机撤出救助领域的研究空缺,为全球各市场类型国家提供了可供借鉴的退市制度设计。探讨救市资金的处置问题的前提是掌握现有资金在市场中的实际运行效果,通过较为细致的核算救市资金自入市以来的成本和各期收益情况,为救市资金的后续处置策略提供现实依据,并为退市策略的机制设计提供政策建议。第二,对政府干预股市行为的理论模型进行了内生化处理,并设定政府入市的目标函数与退市的目标函数不同:前者是稳定市场,后者的目标函数中是包含投资收益的。鉴于政府以维护公共利益为主要服务目标的基本属性,结合政府在金融市场中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对政府入市的理论研究以稳定股票价格波动为主要的干预目标具有合理性,已有文献也提供了较强的理论支持。以本文对2015年政府救市资金的统计研究和实证分析为基础,结合救市资金的筹集渠道、干预效果和资金变动等现实情况,本文对救市资金在后危机时期的处置研究以投资收益最大化为政府退市的目标函数,符合政府干预政策的市场逻辑并且具有一定的现实基础。把投资收益作为政府重要的干预目标在现有文献中是鲜有的,本文对政府救市资金退市的理论研究可以进一步推广到政府对各市场领域的干预行为评估。第三,在经典的噪声交易模型中引入政府行为,在逻辑推演的基础上,总结出三个理论判断,并在实证分析中加以验证。理论上在有政府参与的市场中,政府干预行为对市场的影响可能通过改变交易噪声实现,这为政府干预的影响机制研究拓展了理论依据。本文主要不足也是三点:第一,在理论分析中,把退市目标简单化处理为“获得投资收益”,确实过于简单和抽象,不符合实际。实际上政府与双重目标即投资收益和稳定市场,甚至有更多的目标,但是,由于确定不同目标之间的权重和构建相应模型太复杂,模型构建超出了我现在的能力,所以,只能以后再深入研究。第二,受数据可得性的局限,在统计分析中,本文采用季度性数据追踪救市资金的持股情况,但是季度性数据难以捕捉政府救市资金的具体交易时点及价格,导致救市资金的成本收益核算可能与实际情况差别较大。除以出资方证券公司的资产账户收益情况为补充外,要反映救市资金的真实收益需要更多的数据支撑。第三,在实证分析时,本文仅对政府救市资金的干预效果以流动性和波动性两个标准衡量,并未考虑对市场有效性的影响;对救市资金的作用机制也仅以降低噪声交易渠道解释,指标选择比较简单。
户琳琳[3](2020)在《绿色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应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需要大力推动包括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等金融举措在内的绿色金融体系落地发展,绿色发展已成为现阶段应对环境和资源困境的必然选择。作为拥有广泛资金来源的绿色投资基金,能够有效推动绿色产业项目初期立项以及后续发展。为了准确评估我国绿色投资基金的发展状况,本文试图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并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我国绿色投资基金绩效情况及其影响因素。本文首先对绿色投资基金的研究背景及意义进行了阐述,然后对国内外关于绿色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方面的研究文献进行总结和述评,在此基础上建立结合我国绿色投资基金现实情况的DEA的评价模型,将数据包络分析思想引入绿色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建立一个包含费用成本、基金风险、管理人能力和责任投资指标等多方面因素在内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最后,对我国138支开放式绿色投资基金在2014年至2018年绩效表现进行实证分析,结合总体性分析、效率分析、投影分析等结果,利用多元回归模型探讨责任投资等因素对绿色投资基金绩效的影响以及改进方向。结论部分基于实证分析结果对绿色投资基金发展给出对策建议。
笪玲[4](2020)在《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脱贫攻坚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民族地区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和决战区,贫困人口分布的新格局使得扶贫开发工作必须下沉到村、扶持到户。传统的扶贫思路缺乏对贫困社会复杂性的充分认识,破解贫困的过程中脆弱性、无力感及排斥等社会问题严重。村寨旅游扶贫过程中暴露的种种问题正在消弭扶贫成效,迫切需要重新审视村寨旅游扶贫的发展轨迹,科学分析其内生的减贫因子,探索新时期让经济增长成果精准“滴落”到贫困阶层的可持续途径。贵州村寨旅游扶贫经过40余年的发展,在探索减贫道路、培育乡村业态、弘扬民族文化、保护传统村落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的全国性经验。梳理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发展历程及经验,探索村寨旅游扶贫在新形势下的新任务和新命题并有效激活其创新发展的动力,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研究整合民族学、经济学、旅游学、地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按照“背景思考—文献梳理—案例分析—实地调研—咨询交流—专题研究—重点突破”的程序,形成“理论研究—样本分析—案例田野”的研究思路。首先,分析村寨旅游扶贫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锁定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的核心命题,确定研究的主要内容、思路、技术路线,整合研究方法,明确论文创新,形成数据来源、案例选择及调研过程的依据;第二,厘清相关概念及理论,对村寨旅游扶贫的功能及特点、可行性及局限性等要素进行系统辨识,为后续研究搭建平台;第三,选择贵州这个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最为典型的省份为研究对象,分析发展村寨旅游扶贫的现实选择及主要阶段;第四,依托“省级层面的整体效果-特定区域的扶贫绩效-样本村的福利感知”搭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评价体系,运用统计描述、扶贫绩效(经济、社会、文化及生态)、福利评估等要素,对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效果进行科学、全面的量化评估;第五,系统总结贵州村寨旅游扶贫中政府主导、国际合作、生态补偿、管护机制、文旅融合、村民主体等成功做法,生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减贫经验。辨析民族村寨旅游扶贫中乡村异化、机会萎缩、贫富差距、公地悲剧、文化消弭等现实挑战,洞悉深层次的约束缺陷;第六,以贵州传统村寨旅游扶贫模式中暴露的问题为逻辑起点,对资源、资金、技术等影响旅游扶贫的常规因子进行分析,把基层治理、产权制度、土地改革、文化资本、政策整合、产业融合等纳入分析框架,锁定“乡村治理”、“土地产权(产业发展)”、“文化增值”三个视角,分别选择典型的案例村寨,探索提升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质量的科学路径;第七,在理论研究、数据分析及案例调查的基础上,分析未来减贫的任务及特点,形成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战略体系、创新模式、差异化路径及文化价值实现机制。研究方法依托文献收集与综合集成有机结合、深度访谈和参与观察综合运用、案例研究及统计分析法系统集成等思路。质性研究,采用多案例研究的视角,锁定深度田野调查村寨三个,通过“案内分析”及“案间较差”的程序,提高案例研究的有效性;定量研究,设计三个研究层面:(1)全省范围内的统计描述。刻画民族村寨旅游对贫困减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及生态优化等方面的贡献;(2)典型区域的计量分析。选取典型样本(黔东南州),构建村寨旅游扶贫绩效评价模型,运用层次分析法(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AHP),对扶贫绩效进行科学评估;(3)问卷统计及分析。通过问卷跟踪及田野调查,运用重要度-满意度(Importance-Satisfaction Analysis,IPA)分析模型进行村寨旅游扶贫的福利效应评价。随着绝对贫困的消除,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进入由单维走向多维、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由效率走向共享、由产业单一走向产业协同的重要时期,理顺乡村治理夯实减贫基础、释放资源能量推动产业发、依托地方基因推动文化振兴,是提升村寨旅游扶贫质量、实现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研究获得以下结论:第一,村寨旅游扶贫是民族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重要创造,这一扶贫模式在民族地区具有可行性,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第二,村寨旅游扶贫是贵州的重要选择,是民族地区减贫的重要经验;第三,将基层政府的公共性扎根于乡村社会是推动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重要基础;第四,土地是重要的减贫资本,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产业融合的重要力量;第五,文化资本是内生的减贫资本,旅游是促进文化资本增值并减缓贫困的重要动力;第六,我国未来的减贫特征,决定贵州村寨旅游扶贫必须形成以巩固主体多元的减贫格局、构建资源联动的减贫体系、撬动资金整合的投资机制、落实“益贫”的制度安排、建立公平发展的产业格局及激活贫困人口的生计资源为核心质量提升战略,落实创新多元化的村寨旅游扶贫模式、探索差异化的村寨旅游扶贫路径、推动市场化的文化价值实现机制等质量提升举措。
刘冰[5](2020)在《基于现金分红视角的价值投资策略研究及案例分析》文中认为投资者如何在我国股票市场的长期发展中实现收益是我一直关注和思考的问题。股票市场变化无常,投资风险较高。大多数投资者缺少相关知识和策略指导,往往无法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根据本人的研究和实践发现,我国股票市场并非杂乱无章,有些投资者利用价值投资理论取得了不菲的收益。虽然这些投资者采取的策略不同,但共同特征都是坚持价值投资。针对投资者缺少正确投资理念和倾向投机等问题,本文提出从现金分红角度构建价值投资策略。现金分红既是影响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除资本利得之外取得收益的唯一方式。同时现金分红还是价值投资的重要内容,也更容易被投资者理解和应用。本文以股利相关论、价值投资理论和估值理论为基础,综合国内外文献综述,对投资者无法长期获利的原因进行了思考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一套从宏观整体到微观公司的分析方法,建立符合投资者自身情况的价值投资策略。以贵州茅台为案例,收集A股市场和公司的资料数据,采用分类统计法和归纳法对茅台所处的宏观环境进行整体、行业、公司分析。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采用比较分析法,研究公司不同时期的现金分红和股价;采用价值投资理论,定性分析公司的行业状况和“护城河”;采用定量分析法,分析公司的财务报告和股票性价比。通过上述分析,本文认为,虽然我国A股市场整体现金分红和投资价值不断提升,并存在大量如贵州茅台一样的典型企业,但投资者仍存在如下问题,影响最终获利。一是在价值投资长期有效的情况下,投资者仍普遍倾向于投机;二是投资者对现金分红的理解不全面,导致投资者忽略现金分红的长期力量;三是对价值投资理论的不了解,导致投资者不去关注公司本身,而是依赖于主观感受、小道消息和各种预测;四是对自身情况的不全面了解,导致投资者容易超出自身“能力圈”,影响最终获利。基于上述分析和思考,本文的政策建议主要如下:一是投资者要正确理解现金分红,与资本利得相比,现金分红是公司成长和价值的体现;二是投资者要接受并认可价值投资理念,毕竟,相对技术分析来讲,价值投资是本源;三是投资者应在自身“能力圈”内进行投资,坚持关注公司本身,正确看待股价波动。由于本人知识水平有限和相关策略的研究不够,加上疫情宅家,资料的收集和获取有限,对股票回购这种新的趋势未能进行分析,影响了本文的深度,也造成了本文的种种不足。
周莹[6](2020)在《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文中指出新闻标题是人们接触新闻的第一窗口。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新闻愈发成为了人们获取新闻信息最便捷快速的渠道。其中,“今日头条”作为当代在线用户数量最多的门户网站,在传播新闻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本文利用爬虫技术抓取了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的今日头条客户端新闻标题作为研究语料。分别从词汇、语法、修辞、语用等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在词汇方面,统计了今日头条新闻标题中的高频词,分类分析后我们发现标题中名词、动词使用最为广泛。在语法方面,新闻标题主要有单句式、组合式、成分缺省式这三类句型结构,在句类的选择上,以陈述句和疑问句为主。在修辞方面,从标题的词语层面的修辞、辞格层面的修辞这两个部分对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进行探讨。最后,从语用角度结合关联理论具体分析语料,我们发现标题创作是制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一种交际,关键在于激发读者结合语境取得最佳关联。
李贤哲[7](2020)在《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基金绩效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伴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基金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涌现了一批业绩优异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国内外学者主要利用大样本数据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绩效进行实证研究,较少对单只基金的投资策略及其绩效进行深入研究。论文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中历史业绩第一的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基金为研究对象,对其绩效进行深入研究,并采用实证方法对其绩效进行分析,以期为投资者在评价基金绩效方面提供参考,为基金经理在改善基金绩效上提供方法,为基金公司更好的管理基金提供思路。该论文首先对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基金的所在的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历年业绩、选股择时策略做了深入分析,其次采用了单因素模型、TM-FF3模型、加入“抬轿”因子的TM-FF3模型、DEA模型分别对基金的整体收益绩效、基金经理的选股择时能力、基金家族的“抬轿”行为、基金的综合绩效做了实证分析。其中单因素模型选用的是2005年到2018年的年度数据;TM-FF3模型选取的是基金成立日2004年8月到2019年12月的周度数据;“抬轿”因子选取的是王亚伟任职基金经理期间,2006年到2012年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基金与家族内其他混合型基金的共同持股收益率差异;DEA模型选取了4个投入指标、2个产出指标对2005年到2018年的年度数据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基金在大部分时间取得了正的风险调整后收益并且战胜了业绩基准和市场的收益,这表明了基金整体取得了较好的绩效。华夏大盘精选混合表现出整体显着的选股能力而不具有择时能力;所有基金经理中,王亚伟有显着为正的选股能力,巩怀志有显着为正的择时能力,佟巍同时具有显着为负的选股能力和显着为正的择时能力,而其他基金经理则不具有显着的选股择时能力。王亚伟任职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家族内存在对该基金轻微的抬轿行为,但该基金在此期间出色的绩效并未受到家族“抬轿”行为的显着影响。此外,基于年度数据的DEA综合绩效结果显示,在王亚伟和巩怀志任职期间基金的综合效率值较高;由DEA模型的输出的规模收益变动来看,除基金总效率为1的情况外,其余年份都处于规模递增状态,说明基金经理应该积极扩大基金规模;对得到的投入指标松弛变量分析可得,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基金的β系数和最大回撤率松弛变量相对较大,基金经理可以通过适当降低基金的β系数和最大回撤率来提高综合绩效。
陈冲[8](2019)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研究 ——以投服中心为研究视角》文中研究说明我国证券市场构成中,中小投资者占比九成以上,持股市值达半数,却贡献了八成以上的交易额。从绝对值来看,中小投资者数量超2亿,以三人之家的标准计算,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是保护了超2亿中产家庭、超6亿的中产群体利益,对于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和谐也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中小投资者却是最容易受到权利侵害的群体,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立法对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目标属于“符号性”目标,是发展资本市场顺带实现的附属性目标;二是立法没有对于中小投资者如何保护做出具体规定,实践中中小投资者寻求保护也处处碰壁;三是长久以来对于资本市场治理以公权力为主导,对于中小投资者也是公权力保护为主,没有发挥权利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对于私权利的保护长期处于抑制状态。随着国家设立投服中心作为专门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构,通过其公权力背景和市场地位优势,发挥中小投资者的示范、引领作用,唤醒中小投资者权利意识,并联结自上而下的公权保护和自下而上的私权利保护。本文结合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现状和投服中心运行的体制机制,探索适合我国资本市场和法治社会发展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本文共七个章节,其中第一章为绪论,主体为五个章节,第七章为结论。绪论部分主要阐述本文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从文献角度梳理了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概念和法理发展,从投资者保护到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应然性和必要性研究,以及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与中小投资者保护研究,推演出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水平落后的原因在于公权力保护不足、执法激励不足,现有保护体系的不完备推导出需要强化对私权利的保护,并由权利主体行使保护的权利。而由于中小投资者分散化的特征导致个体行使私权利的成本高,因此需要由专业保护机构引领行权:一方面引导投资者以股东身份和投资者身份积极行使防御性权利;另一方面在权利受到人为损害时积极行使救济性权利。进而希望达到的目标是:权利人通过行使自己的权利来维护法律,并通过法律来维护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秩序。第一章为理论基础研究,界定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范围和概念,区分金融消费者、中小股东、个人投资者及流通股股东等概念,对中小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和金额做出限定。研究私权利的概念、投资者私权利的内涵和特征,论证保护投资者私权利与我国证券市场法治理念的契合。从维护社会稳定、中小投资者私权利易受侵害以及私权利保护制度的缺失角度,论证中小投资者保护应然性的法理逻辑。对于我国证券法实施机制下的行政保护、市场保护和司法保护进行评析,推演出赋予性公权力保护不足和内生性私权利保护必要的法理逻辑,对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制度建设和创新模式做出思考。第二章为机构引领下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制度构建,并研究投服中心作为引领机构的角色和功能定位。目前我国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困境在于:一方面,中小投资者长久以来对于公权保护的倚重、在资本市场中的投机心理及用脚投票、缺乏股东权利和本位意识,导致其缺乏私权利保护的意识;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由于信息弱势、缺乏公司治理的参与能力以及私法救济的专业能力,导致其缺乏私权利保护的能力。破解之道在于通过机构示范引领养成其私权利行使的意识和能力实现事前保护、构建证券民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实现事中保护,以及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实现事后保护的全链条保护模式。同时注重专业引领机构的培养,明确其性质、法律定位、行为模式和监督与激励机制,有序推进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中国新模式探索。最后通过细化对中小投资者权利的各项指标实证分析,以及投服中心对于各项指标提升所发挥的作用,检验我国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实践效果。第三章横向分析各法域中小投资者保护引领机构的组织和行为模式,主要对比了四个法域的投资者保护模式:一是美国ISS引导的股东积极主义、律师主导的私权利行使以及非营利组织对于投资者权利的保护;二是韩国PSPD的行为模式和对于中小投资者保护起到的引领作用;三是台湾地区投保中心的功能与运行机制,及对我国大陆投保中心的启示与反思;四是香港地区证监会、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以及司法规制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作用,研究我国在制度建设中可借鉴、可吸收的有益成分。第四章探讨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防御性机制,主要从股东积极主义的角度通过引领示范使中小投资者通过持股行权参与公司治理,从损失防范的角度维护法益。研究公司法和证券法中规定的的法定股东权利和投资者权利,分析中小投资者行权的难点,结合投服中心的示范性行权以及征集代理权等,唤醒和引导中小投资者的股东意识。同时研究投服中心在持股行权和代理行权中的法律和制度障碍,以及选择性行权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投服中心引领行权、示范行权的行为模式提出建议。通过让中小投资者知晓权利、敦促上市公司与中小投资者互动、为中小投资者行权创造制度性条件,并逐步扩展引领机构的行权保护范围,达到进一步提升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目的。第五章探讨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救济性机制,主要通过多元纠纷化解和证券民事诉讼的角度研究中小投资者对于损失填补的法益修复。中小投资者私权利的核心和落脚点是财产权利,相较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小投资者更关注于投资的当下收益与可预期收益,以及一旦发生因人为欺诈产生的损失,如何进行损失弥补。投资者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入市,最佳的救济性保护是给予受损投资者经济补偿,使之恢复原有经济利益。本章节主要分三个部分:一是证券民事纠纷的ADR机制,讨论投服中心整合现有的调解、仲裁等诉讼外纠纷解决的渠道,以及现有的先行赔付制度,帮助中小投资者获得诉讼外的权利救济;二是证券民事诉讼,从支持诉讼和示范诉讼的角度,结合司法改革中的案件管理和繁简分流制度,研究法院逐渐放开证券民事诉讼管制之后的案件处理方式,寻找集团诉讼的替代模式,让司法发挥其作为权利保障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三是针对证券市场违规行为发生的责任竞合问题,如何保障民事责任优先赔付,进而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落到实处,主要研究罚款罚金回拨制度和建立专项赔偿金的可行性,以及在推行上述机制时投服中心能够发挥的作用,通过制度整合,推进更好的法治。结论部分是对投服中心引领中小投资者保护模式的总结、反思与展望,归纳保护机构从私权利行使维护与私权利保护救济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全链条保护模式,中小投资者公权保护与私权利保护的衔接耦合才是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的核心要义。提出四方面建议:一是建立以投资者私权利保护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二是破除中小投资者权利救济的制度障碍;三是为中小投资者行权提供制度保障;四是探索投服中心的长足发展,以及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在其他领域推行适用的可尝试性。
胡鹏[9](2019)在《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保险的本质是风险管理和分散,其意义乃在汇集个人力量,成立危险共同团体,于成员发生事故需要补偿时提供经济支助。在保险制度的运作中,保单持有人所缴交的保费累积形成保险基金,此一基金的规模甚巨且必须进行投资以确保其保值增值。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是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要领域,不仅能够提升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更影响到股票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我国保险机构自2004年获准直接入市投资股票以来,保险市场与股票市场的联系与互动日益密切,保险机构挟庞大的资金已成为股票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保险机构未如主管机关所希冀的那样成为股票市场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也并未发挥长期稳定价值投资者的正面作用。反而在2015年下半年,保险机构在股票市场上激进投资股票,频繁大量举牌上市公司,甚至介入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异化引发了资本市场的震动和社会公众对保险资金运用妥适性的广泛质疑。申言之,保险机构是股票市场上重要的法人机构,不仅在股票市场上投资以获取报酬,而且能够对上市公司经营决策行使投票权。如若保险机构挟庞大的资金优势控制被投资公司的管理决策,大举介入经营一般产业,将引发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及潜在的利益冲突。因此,如何规制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扼止保险业经济权力的滥用非常必要。第一章从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基础理论入手,剖析保险机构投资股票所蕴含的保险学原理,并界定保险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股票市场中的角色定位以及法律规制的目标。具体而言,保险共同体吸纳保费转嫁风险的同时,也汇聚了大量资金,使保险业成为保单持有人财富的管理者,保险机构必须确保保险资金保值增值。再者,单纯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商品逐步发展成投资型保险,愈来愈具有金融理财和投资属性。因此,保险机构资金运用是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也是投资型保险金融属性的现实吁求。我国保险机构并非一开始就被允许直接投资股票,而是在政策法规上经历了禁止、放松,直至完全放开的过程。2004年以来,我国金融监管机关在政策法规上允许保险机构直接入市,使得保险市场与股票市场的互动更加紧密。但我国保险业直接入市投资股票,其意义不仅在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我国金融监管机关更希望保险机构发挥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充当股票市场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但长期的市场实践表明:作为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典范的保险机构投资者并没有成为稳定股票市场的重要力量,甚至在2015年大量举牌上市公司,引发上市公司的恐慌。保险机构股票投资链接到保险与股票两大市场,牵涉面广,产生的风险大,必须确保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最大限度地保护保单持有人利益,并防止保险机构滥用庞大的资金优势。第二章以2015年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举牌上市公司事件作为分析对象,指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异化所衍生的风险点。具体而言,保险机构挟庞大的保险基金是股票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治理及股票市场的稳定起到重要作用。在历次改革资本市场与发展保险业的政策规划中,我国主管机关也希望保险机构发挥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成为股票市场的稳定器和压舱石。然而,长期的市场实践表明:保险机构并未达成主管机关所设定的目标,反倒成为追涨杀跌的炒作者。特别是2015年以来,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大量举牌上市公司,使整个资本市场为之震动。保险机构颠覆长期价值投资的形象,成为舆论所指摘的“野蛮人”。我国保险机构之所以提升风险偏好,激进投资股票虽是多方因素叠加下的行为选择,但其可能衍生的风险不容小觑。例如,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偏离了保险风险保障的主业,使保险机构沦为大股东控制权争夺的融资平台,并挟庞大资金优势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第三章指出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异化的根源在于利益冲突,并借助资本结构理论进行分析,描绘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发生机制,并提出化解利益冲突的具体路径。具体而言,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的利益冲突有内外两个层面。内部冲突是由保险机构股东与保单持有人股票投资偏好的异质性所致,表现为保险机构股东竭力规避监管规则,试图集中持有保险机构股权,实施高风险的股票投资行为。而在现行法下,保单持有人无法对保险机构实施有效地监控,其权益有受损之虞。外部冲突是在金融集团架构之下保险业与其他金融行业进行组织上的结合,导致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受金融集团的操纵和控制,而非基于自身利益进行的独立决策。透过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所衍生的乱象,其实利益冲突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制度原因和发生进路。针对内部冲突,以资本结构理论为分析工具,保险机构是高负债和高杠杆运作,保险机构股东因而存在比一般公司更高的代理风险。在自利性驱动之下,股东极易以保险资金进行豪赌从而投资股票。并且在保险机构发生财务危机时,股东也倾向于拖延增资,甚至掏空公司资产。为此,有必要保险股东与保单持有人利益冲突的平衡路径。其一,围绕“控制权转移”这一核心,构建对实际控制人的监管规则;其二,加强保险公司大股东适格性监管,维持保险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其三,强化保险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而针对外部冲突,在金融控股集团的组织架构中保险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容易失灵,衍生出与整个集团及其他子公司的利益冲突问题,使得保险子公司投资股票的自主决策机制失灵,而沦为金融控股集团的附庸。为此,有必要构建金融控股集团中保险子公司的“内部防火墙”,以期维持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与行为的独立性,阻绝或限制金融控股集团对保险子公司行为的不当影响和控制。第四章通过导入我国台湾地区早已出现的保险机构肆意介入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的事件,介绍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的两度修改,并剖析其背后所蕴含的“金融与商业分离”的基本法理,以此为借鉴界定我国大陆地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合理边界。具体而言,鉴于保险资金的长期性和安全性特征,我国保险机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应作为长期价值投资者,并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但是分析我国保险机构在股票市场上的行为表现,其在现实中存在消极炒作与积极介入两种倾向,导致其偏离长期价值投资的轨道,严重背离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两重角色。保险机构股东和保单持有人的风险偏好差异,以及保险机构普通账户中自有资金和外来资金混合运用更加剧了利益冲突行为。2004年我国台湾地区也曾出现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并帮助一致行动人介入上市公司经营的事件。也引发了理论和实务界对保险资金运用妥适性的广泛争议,同时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两度进行修改以规制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申言之,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一第三项通过剥夺保险机构对被投资公司股东权的方式,来强化保险机构短期财务投资属性。但这一规定严重违背股东平等的基本法理,实有矫枉过正之嫌。纵观我国台湾地区的金融法规,限制或剥夺金融机构对被投资公司股东权的规定广泛存在。这表明我国台湾地区在法规上推动金融混业的同时,仍严格限制金融机构参与被投资公司经营,以贯彻“金融与商业分离”的价值导向。“金融与商业分离”的立法精神也应统一落实到大陆地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和股权投资的监管规则当中。其次,对保险机构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保险机构战略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应出台“保险相关事业”清单,并着重加强对保险机构财务投资行使表决权的制度引导。第五章着重论证投资型保险在保险机构投资股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通过剖析投资型保险的基础法律关系,引入金融法中的“信义义务”,以此规制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行为。具体而言,传统保障型保险的法律关系十分简单,保单持有人与保险人之间通过保险契约进行连结,基础法律关系属于保险契约法的调整范围。而广大保单持有人所缴交保费所累积形成的保险资金之运用行为则由保险业法进行监管,其主要目标为确保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而保单持有人与保险机构投资行为、投资目标两者间不产生任何法律上的联系。但从私法关系的视阈分析,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是保险机构受广大保单持有人的委托,将缴交的巨额保费投资于股票市场,进而获取利润的行为。前端的保单持有人利益保护与后端的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规制,此二者的连结点便是投资型保险。因此,保险机构股票投资除应置于公法监管之中,还应当受私法关系的规制。通过剖析投资型保险的基础法律关系,保险机构对保单持有人应负有信义义务。由此建立起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信义义务规则。包括保险机构事前应慎重选择所投资的股票种类,遵循谨慎投资原则,禁止不公平对待保单持有人,也不得利用股票投资从事利益输送行为。
陆乘波[10](2019)在《类REITs产品设计要点研究》文中提出中国房地产正面临着从增量时代进入存量时代的变革,以资产证券化的思维从重资产模式转变为轻资产模式,并拓宽融资渠道,加深其与金融业的联系已经成为了这个行业最重要的课题。房地产资产证券化不仅是房地产行业的改革,也是我国金融业的重大改革。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作为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的一种重要金融工具,也因此被广泛关注。根据国外经验,REITs不但能够为房地产企业在开发端和运营端提供金融支持,而且也是一种防守能力非常强的大众房地产投资产品。因此,加快推进REITs在中国的发展对于促进房地产业和金融业改革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但标准化REITs受到了国内现行法律法规、税收制度、房地产商业模式、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环境等因素制约,从而产生了一些具备标准化REITs特征,又与标准化REITs有一定区别的金融产品,被称为“类REITs”。类REITs是中国REITs从无到有的过渡产物,它的诞生一方面为起到了一部分REITs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为未来REITs在中国的正式发行奠定了基础并积累了经验。类REITs通过独有的产品设计来具备REITs的一些特征和功能的同时,规避了目前国内的一些客观限制。本文通过分析REITs在中国发展的进程及类REITs产品的分析,结合金融相关的法律与理论来归纳总结其产品设计思路和操作要点,并就目前类REITs产品的设计思路提出可能产生的问题和对应解决方案。
二、华夏回报基金再次分红1.98%(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华夏回报基金再次分红1.98%(论文提纲范文)
(1)房地产企业“名股实债”融资风险与控制研究 ——以华夏幸福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述评 |
1.2.1 研究现状 |
1.2.2 简要评述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房地产企业 |
2.1.2 名股实债 |
2.1.3 与名股实债相关的融资风险 |
2.2 理论基础 |
2.2.1 资本结构理论 |
2.2.2 风险控制理论 |
2.3 风险评估方法 |
2.3.1 财务杠杆系数法 |
2.3.2 Z-Score模型法 |
2.3.3 模糊综合评价模型法 |
3 房地产行业名股实债融资风险分析 |
3.1 房地产企业发展现状 |
3.2 房地产行业名股实债产生背景 |
3.2.1 宏观环境 |
3.2.2 市场环境 |
3.3 房地产企业名股实债融资的基本特征 |
3.3.1 固定回报及刚性兑付或回购 |
3.3.2 偿债主体与资金使用主体不一致 |
3.3.3 投资方一般不参与项目公司的管理 |
3.3.4 融资成本高 |
3.4 房地产企业名股实债融资方式 |
3.4.1 永续债 |
3.4.2 对赌协议 |
3.4.3 夹层融资 |
3.4.4 信托计划 |
3.5 房地产企业名股实债融资风险 |
3.5.1 信用风险 |
3.5.2 回购不能风险 |
3.5.3 监管风险 |
4 华夏幸福名股实债融资风险评估与识别 |
4.1 华夏幸福公司简介 |
4.1.1 公司概况 |
4.1.2 发展历程 |
4.1.3 股权结构 |
4.1.4 商业模式 |
4.1.5 主营业务范围 |
4.2 华夏幸福融资现状 |
4.2.1 华夏幸福名股实债融资现状 |
4.2.2 华夏幸福其他融资现状 |
4.3 华夏幸福财务状况 |
4.3.1 经营状况 |
4.3.2 偿债能力 |
4.3.3 营运能力 |
4.3.4 盈利能力 |
4.3.5 现金流量分析 |
4.4 华夏幸福名股实债融资风险评估 |
4.4.1 财务杠杆系数法风险评估 |
4.4.2 Z-Score模型测算法风险评估 |
4.4.3 模糊综合评价法风险评估 |
4.5 华夏幸福名股实债融资风险识别 |
4.5.1 偿债风险 |
4.5.2 信用评级风险 |
4.5.3 经营风险 |
4.5.4 资金链断裂风险 |
5 华夏幸福名股实债融资风险成因及控制对策 |
5.1 华夏幸福名股实债融资风险成因 |
5.1.1 产业新城模式(PPP模式) |
5.1.2 应收账款回收慢 |
5.1.3 拿地规模扩大 |
5.1.4 融资成本高 |
5.1.5 融资结构不合理 |
5.2 华夏幸福名股实债融资风险控制对策 |
5.2.1 谨慎运行PPP模式 |
5.2.2 控制应收账款风险 |
5.2.3 合理控制规模 |
5.2.4 控制融资成本 |
5.2.5 融资结构合理化 |
6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房地产行业名股实债融资风险政策建议 |
6.2.1 建立房地产专业监管机构 |
6.2.2 房地产产业政策扶持 |
6.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中国政府股票市场救助行为研究 ——基于2015年救市行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创新 |
1.3 论文的主要不足之处 |
1.4 研究结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政府救助股市的必要性研究 |
2.1.1 股市危机的特征 |
2.1.2 政府干预股票市场的利弊之争 |
2.2 政府救市政策的方式及政策效应的评价 |
2.2.1 政府干预政策的目标及方式划分 |
2.2.2 股市平准基金的设立 |
2.2.3 政府干预股市的政策效应 |
2.3 中国政府干预股票市场行为研究总结 |
2.3.1 中国政府干预股市的必要性研究 |
2.3.2 中国政府历次干预股市的方式及影响分析 |
2.3.3 2015年中国股市崩盘的成因分析 |
2.3.4 中国政府救市行为的理论研究与不足 |
2.3.5 中国政府救市行为的实证研究与不足 |
2.4 政府股市干预策略的处置理论探究 |
2.4.1 政府干预措施退市的必要性 |
2.4.2 政府干预措施的退出困境 |
2.4.3 中国政府救市行动的后处置研究进展 |
2.5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各国(地区)政府股市救助政策的比较 |
3.1 自由放任走向积极干预的美国股市 |
3.1.1 “黑色星期四”:自由放任主义 |
3.1.2 “黑色星期一”:建立熔断机制 |
3.1.3 2000年互联网泡沫:交易制度改革 |
3.1.4 2008年金融危机:不良资产救助计划 |
3.1.5 2020年股市崩盘:无限量量化宽松 |
3.2 股市平准基金盛行的亚洲市场 |
3.2.1 日本经济泡沫与非传统货币政策 |
3.2.2 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与政府注资 |
3.2.3 俄罗斯金融危机与政府借贷 |
3.2.4 1998年中国香港金融危机与盈富基金 |
3.2.5 中国台湾股市危机与股市平准基金 |
3.3 中国大陆的股市干预史 |
3.3.1 中国2015年以前的历次股市干预 |
3.3.2 2015年中国政府救市计划简介 |
3.3.3 中国政府的股市干预措施总结 |
3.4 各国(地区)政府救市政策对比 |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政府入市的理论分析 |
4.1 噪声交易模型在中国股市的适用性 |
4.2 入市模型基本假设 |
4.3 无政府干预的市场均衡 |
4.4 政府股市干预的行为及其目标 |
4.5 政府干预下的市场均衡 |
4.6 政府入市效应的理论假说 |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政府救市资金运行的统计分析 |
5.1 救市资金持股统计 |
5.1.1 持股规模 |
5.1.2 持股结构 |
5.2 救市资金动态追踪 |
5.2.1 持股规模变动 |
5.2.2 持股结构调整 |
5.3 救市资金持股指数编制 |
5.3.1 指数计算说明 |
5.3.2 救市资金整体持股指数 |
小结 |
第六章 中国政府救市效果的实证检验 |
6.1 救市资金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 |
6.1.1 流动性衡量及假设 |
6.1.2 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6.1.3 变量说明及样本描述性统计 |
6.1.4 DID流动性实证结果 |
6.1.5 稳健性检验 |
6.2 救市资金对市场整体波动性的影响 |
6.2.1 模型设定及假设 |
6.2.2 样本描述性统计 |
6.2.3 序列平稳性检验 |
6.2.4 GARCH模型检验结果 |
6.3 救市资金对个股波动性的影响 |
6.3.1 模型设定及假设 |
6.3.2 样本描述性统计 |
6.3.3 固定效应面板回归检验结果 |
6.3.4 GMM稳健性检验 |
6.4 救市资金的影响机制分析 |
6.4.1 噪声交易的量化 |
6.4.2 噪声交易机制检验 |
小结 |
第七章 中国政府股市救助资金退出策略(后处置)研究 |
7.1 中国政府退市策略的理论研究 |
7.1.1 退市模型设定 |
7.1.2 定义均衡策略 |
7.1.3 退市均衡策略求解 |
7.1.4 两期模型下的政府退市策略设计 |
7.1.5 政府退市模型的政策含义 |
7.2 救市资金退市的现实依据 |
7.2.1 收益率估算方法 |
7.2.2 救市资金初始成本核算 |
7.2.3 救市资金累计收益率核算 |
7.2.4 救市资金与A股股指收益比较 |
7.2.5 救市资金收益横向比较 |
小结 |
第八章 研究总结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绿色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2.3 本文创新点 |
1.3 文献综述 |
1.3.1 绿色投资基金绩效研究 |
1.3.2 责任投资研究 |
1.3.3 文献评述 |
2 绿色投资基金理论基础及模型 |
2.1 绿色投资基金概述 |
2.2 理论基础 |
2.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2 现代投资组合理论 |
2.3 传统基金绩效评价模型 |
2.3.1 基金收益评价指标 |
2.3.2 基金风险评价指标 |
2.3.3 基金绩效整体评价指标 |
2.4 数据包络分析方法 |
2.5 本章小结 |
3 绿色投资基金影响因素分析 |
3.1 结构因素 |
3.2 技术因素 |
3.3 成本因素 |
3.4 本章小结 |
4 实证研究 |
4.1 样本选取及数据处理 |
4.1.1 样本选取 |
4.1.2 数据来源及处理工具 |
4.1.3 投入/产出指标选取 |
4.2 超效率DEA模型基金绩效分析 |
4.2.1 总体性分析 |
4.2.2 综合效率分析 |
4.2.3 规模收益分析 |
4.2.4 投影分析 |
4.2.5 基金绩效分析小结 |
4.3 影响因素回归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总结及展望 |
5.1 结论 |
5.2 建议 |
5.3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138支基金投入/产出指标数据 |
附录 B 2014年至2018年期间138支绿色投资基金超效率DEA有效性评价 |
附录 C 2014年至2018年138支绿色投资基金综合效率汇总 |
附录 D 2014年至2018年期间86支无效绿色投资基金投入冗余率 |
附录 E 2014年至2018年期间86支无效绿色投资基金产出不足率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内容及思路 |
四、研究方法及主要创新 |
五、资料数据来源与田野调查 |
第一章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相关概念及理论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贫困 |
二、民族村寨 |
三、民族村寨旅游 |
四、旅游扶贫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环境贫困理论 |
二、资源诅咒理论 |
三、精准扶贫理论 |
四、乡村治理理论 |
五、土地产权理论 |
六、文化资本理论 |
第三节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功能及特点 |
一、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功能 |
二、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特点 |
第四节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可行性及局限性 |
一、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可行性 |
二、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局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现实选择及发展阶段 |
第一节 贵州民族地区的贫困 |
一、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 |
二、贫困原因错综,贫困治理复杂 |
第二节 贵州民族村寨的主要特征 |
一、是交融散布于崇山峻岭中的“活化石” |
二、拥有着适应山地自然环境的生存智慧 |
三、凝固于自给自足的封闭经济结构之中 |
四、通过仪式性的活动确定社会结构关系 |
五、风险依靠有限自我救助社会组织系统 |
第三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发展条件 |
一、资源禀赋 |
二、脱贫攻坚 |
三、市场驱动 |
第四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发展阶段 |
一、起步期(改革开放-1990年) |
二、成长期(1991年-2010年) |
三、成熟期(2011年-现在)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效果评估 |
第一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整体效果 |
一、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大格局形成 |
二、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推动经济发展 |
三、民族村寨旅游扶贫促进减贫增收 |
四、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改善人居环境 |
五、民族村寨旅游扶贫重构人地关系 |
第二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绩效评价:以黔东南为样本 |
一、绩效评价样本选择依据 |
二、扶贫绩效计算 |
三、绩效评价分析 |
第三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福利评估 |
一、福利的内涵及测量 |
二、基于可行能力的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福利评估体系 |
三、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福利评估 |
四、福利改进方向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经验及挑战 |
第一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经验 |
一、政府主导:贫困地区的合理逻辑 |
二、搭建平台:高标准开展国际合作 |
三、生态补偿:优化旅游及人居环境 |
四、长效管护:乡村设施的投管机制 |
五、文旅融合:以旅游激活文化传承 |
六、村民主体: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 |
第二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挑战 |
一、异化与重构:传统乡村社会的“脱嵌” |
二、机会与风险:产业机会的盲目与麻木 |
三、能人与穷人:精英剥夺与贫富差距 |
四、扶贫与养贫:难以避免的“公地悲剧” |
五、增长与消亡:贫困减缓中“无根的增长”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案例研究 |
第一节 扶贫困境与乡村治理:来自肇兴侗寨的调查 |
一、肇兴侗寨概况 |
二、肇兴侗寨的传统社会组织及现代意义 |
三、肇兴侗寨旅游扶贫历程 |
四、旅游扶贫中基层行政与乡村社会的拉锯 |
五、破局:村寨旅游扶贫权利的有序归位 |
第二节 扶贫质量与土地产权:来自纳灰村的调查 |
一、万峰林纳灰村概况 |
二、布依族传统的农地习俗 |
三、纳灰村旅游扶贫历程 |
四、华冠背后:景区核心村寨的尴尬 |
五、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升村寨旅游脱贫质量 |
第三节 扶贫创新与文化资本:来自岜沙苗寨的调查 |
一、岜沙苗寨民族文化 |
二、岜沙旅游扶贫推动民族文化资本化的过程 |
三、岜沙旅游扶贫推动民族文化资本化的问题 |
四、岜沙旅游扶贫创新激活民族文化资本价值 |
第四节 案例思考: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方向 |
一、重组乡村治理结构是破解村寨旅游扶贫困境的重要基础 |
二、重赋乡村产业活力是提升村寨旅游扶贫质量的重要途径 |
三、重构乡村文化价值是促进村寨旅游扶贫创新的重要依托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战略及举措 |
第一节 贵州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战略 |
一、调整贵州村寨旅游扶贫战略的依据 |
二、贵州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战略 |
第二节 贵州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举措 |
一、创新多元化的村寨旅游扶贫模式 |
二、探索差异化的村寨旅游扶贫路径 |
三、推动市场化的文化价值实现机制 |
本章小结 |
结论、不足及展望 |
结论 |
不足 |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村民访谈提纲 |
附录三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村组干部访谈提纲 |
附录四 部门及案例点主要访谈人员基本信息 |
附录五 “村寨旅游扶贫绩效评价体系的权重赋值”专家打分表 |
附录六 田野工作相关照片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5)基于现金分红视角的价值投资策略研究及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框架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相关理论和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股利相关概念 |
2.1.2 价值投资相关概念 |
2.2 相关理论 |
2.2.1 股利相关论 |
2.2.2 价值投资理论 |
2.2.3 股票估值理论 |
2.3 文献综述和评述 |
2.3.1 文献综述 |
2.3.2 文献评述 |
3 贵州茅台现金分红和投资价值案例分析 |
3.1 贵州茅台简介 |
3.2 贵州茅台案例的宏观环境分析 |
3.2.1 贵州茅台所处A股市场的整体情况分析 |
3.2.2 贵州茅台所处A股市场的行业情况分析 |
3.2.3 贵州茅台所处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分析 |
3.3 贵州茅台现金分红与股票价格关系分析 |
3.3.1 贵州茅台现金分红分析 |
3.3.2 贵州茅台股票价格分析 |
3.3.3 贵州茅台现金分红与股票价格关系分析 |
3.4 贵州茅台投资价值分析 |
3.4.1 贵州茅台行业情况分析 |
3.4.2 贵州茅台“护城河”分析 |
3.4.3 贵州茅台财务报告分析 |
3.4.4 贵州茅台估值与股票性价比分析 |
3.5 贵州茅台最新情况分析 |
4 基于贵州茅台案例的分红型价值投资策略构建 |
4.1 分红型价值投资策略构建的影响因素 |
4.1.1 策略解决的问题 |
4.1.2 策略构建的方法 |
4.2 策略构建 |
4.2.1 宏观策略分析 |
4.2.2 行业策略分析 |
4.2.3 公司策略分析 |
4.2.4 投资者分析 |
4.3 策略要点 |
5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5.3 展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现状与意义 |
1.3.1 研究现状 |
1.3.2 研究意义 |
1.4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1.4.1 理论基础 |
1.4.2 研究方法 |
1.5 语料来源 |
1.5.1 建立小型语料库 |
1.5.2 依据爬虫程序,滚动抓取标题 |
1.5.3 标题信息处理 |
第二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汇语法特点 |
2.1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频特点 |
2.1.1 词频统计 |
2.1.2 词频分布分析 |
2.2 标题词汇的语义特点 |
第三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法特点 |
3.1 句法结构形式 |
3.1.1 单句式结构 |
3.1.2 组合式结构 |
3.1.3 成分缺省结构 |
3.2 句类特点 |
3.2.1 陈述句标题 |
3.2.2 疑问句标题 |
3.2.3 感叹句标题 |
3.2.4 祈使句标题 |
第四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 |
4.1 引言 |
4.2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 |
4.2.1 词语修辞 |
4.2.2 辞格修辞 |
第五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用特点 |
5.1 关联理论与网络新闻标题 |
5.2 网络新闻标题的“明示—推理”交际 |
5.2.1 明示行为 |
5.2.2 推理过程 |
5.3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境效应 |
5.3.1 认知语境假设 |
5.3.2 语境效果 |
5.4 网络新闻标题的最佳关联 |
第六章 结语 |
6.1 主要研究过程和结论 |
6.2 创新之处与不足 |
6.3 后续研究的设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7)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基金绩效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的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技术路线 |
1.4 本文的主要特点 |
第2章 相关理论回顾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理论回顾 |
2.1.1 基金绩效评价基础理论 |
2.1.2 基于CAPM的单因素绩效评价模型 |
2.1.3 基于APT的多因素绩效评价模型 |
2.1.4 基金经理选股择时能力绩效评价模型 |
2.1.5 DEA综合绩效评价模型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外文献综述 |
2.2.2 国内文献综述 |
第3章 混合型基金及基金绩效评价概述 |
3.1 混合型基金的介绍 |
3.1.1 混合型基金的定义 |
3.1.2 混合型基金的优缺点 |
3.1.3 混合型基金的发展状况 |
3.2 基金绩效评价概述 |
3.2.1 主流的基金绩效评价方法 |
3.2.2 基于DEA模型的基金绩效评价方法 |
3.2.3 我国基金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
第4章 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基金案例介绍 |
4.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介绍 |
4.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概况 |
4.1.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要基金产品 |
4.2 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基金介绍 |
4.2.1 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基金的概况 |
4.2.2 历任基金经理及其业绩表现 |
4.2.3 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基金的选股策略 |
4.2.4 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基金的择时策略 |
第5章 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基金案例分析 |
5.1 基于单因素模型整体绩效分析 |
5.1.1 绝对收益指标分析 |
5.1.2 风险调整收益指标分析 |
5.2 基于TM-FF3 模型选股择时能力对基金绩效影响分析 |
5.2.1 模型选择 |
5.2.2 样本选取与变量说明 |
5.2.3 ADF检验 |
5.2.4 实证过程及结论 |
5.3 基于TM-FF3 扩展模型“抬轿”行为对基金绩效影响分析 |
5.3.1 模型选择 |
5.3.2 样本选取与变量说明 |
5.3.3 MR描述性统计 |
5.3.4 实证过程及结论 |
5.4 基于DEA模型综合绩效分析 |
5.4.1 模型选择 |
5.4.2 投入与产出指标的选择与检验 |
5.4.3 实证过程及结论 |
第6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6.3 后续研究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研究 ——以投服中心为研究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整理与既有研究评述 |
一、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概念发展 |
二、投资者保护的法理发展 |
三、投资者保护的应然性与必然性 |
四、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研究 |
五、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水平落后 |
六、公权保护的不足与私权利保护的兴起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问题意识 |
一、研究目标与研究方法 |
二、拟解决的问题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理论研究与概念厘定 |
第一节 中小投资者的范围界定 |
一、投资者与金融消费者之思辨 |
二、中小投资者概念界定 |
第二节 投资者私权利的概念与界定 |
一、私权利与公权力的界定 |
二、投资者私权利的特性 |
三、投资者私权利保护与证券市场法治理念契合 |
第三节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法理逻辑 |
一、中小投资者群体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中小投资者能力弱势导致利益最易受损 |
三、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制度缺失 |
第四节 公权力保护与对私权利的保护 |
一、行政保护评析 |
二、市场保护评析 |
三、司法保护评析 |
四、对私权利的内生性保护 |
第五节 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制度供给与重构 |
一、制度供给不足 |
二、制度重构 |
第二章 机构引领下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制度构建——兼论投服中心角色定位 |
第一节 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现实困境与难点 |
一、中小投资者缺乏私权利行使意识 |
二、中小投资者缺乏私权利行使能力与激励 |
第二节 机构引领下的私权利行使制度构建 |
一、机构引领下的私权行使意识与能力之养成 |
二、通过示范性行权实现事前保护 |
三、通过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事中保护 |
四、通过证券民事诉讼实现事后保护 |
五、通过机构引领破除私权利保护的制度障碍 |
第三节 中证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引领机构的研究 |
一、投服中心的性质与法律定位 |
二、公益性公司的特殊性质研究 |
三、公益性保护机构行为模式研究 |
四、公益性机构的独立性和社会监督 |
五、公益性公司激励机制研究 |
第四节 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效果验证 |
一、评价指标体系 |
二、保护效果实证检验 |
三、提升保护效果的反思与建议 |
第三章 域外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私权利保护模式与引领机构研究 |
第一节 美国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机构投资者服务公司主导的私权利行使 |
二、律师主导的私权利行使 |
三、非营利组织保护投资者权利 |
第二节 韩国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投资者保护机构PSPD成立背景与简介 |
二、PSPD行权方式方法 |
三、韩国股东积极主义评析 |
四、PSPD活动独立性保障 |
五、PSPD对中国投服中心的启发 |
第三节 台湾地区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两地投保机构的法律定位 |
二、台湾地区投保中心主要功能与运行机制 |
三、台湾地区投保中心制度检视与反思 |
四、对我国投服中心发展的启示 |
第四节 香港地区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回复原状令 |
二、证券民事纠纷调解模式 |
三、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 |
四、准司法机构维护市场秩序 |
五、对我国投服中心的借鉴 |
第四章 私权利保护的防御性机制——持股行权与公司治理 |
第一节 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积极主义 |
一、何为股东积极主义 |
二、我国践行股东积极主义对于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必要 |
第二节 中小投资者法定权利研究 |
一、中小投资者享有的法定私权利 |
二、公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 |
三、证券法赋予的投资者权利 |
第三节 机构引领的行权研究 |
一、行权原则 |
二、行权方式 |
三、行权困难 |
四、投服中心选择性行权 |
五、机构引领行权的建议 |
第四节 推动中国中小投资者积极行权的思考 |
一、中小投资者充分知悉股东权利 |
二、敦促上市公司与中小投资者互动 |
三、为中小投资者行权创造条件 |
四、扩展引领机构行权保护范围 |
第五章 私权利保护的救济性机制——纠纷化解与民事诉讼 |
第一节 证券民事纠纷中的ADR |
一、ADR模式概述 |
二、证券纠纷调解模式 |
三、证券纠纷仲裁模式 |
四、先行赔付制度 |
五、我国现有ADR模式的短板及建议 |
第二节 证券欺诈纠纷民事诉讼 |
一、我国证券民事诉讼现状 |
二、投服中心推动证券民事诉讼实践 |
第三节 证券支持诉讼研究 |
一、从支持诉讼到证券支持诉讼 |
二、证券支持诉讼的实践难题与思考 |
三、现存证券支持诉讼模式借鉴 |
四、构建证券支持诉讼长效机制的建议 |
第四节 证券示范诉讼研究 |
一、示范诉讼机理研究 |
二、示范诉讼对证券民事诉讼的重要性 |
三、证券示范诉讼的域外参考 |
四、证券示范诉讼机制的构建 |
第五节 责任竞合时民事赔偿优先问题 |
一、责任竞合法理研究 |
二、民事责任优先理论 |
三、现行法律规范的制度安排和实践障碍 |
四、落实证券民事赔偿优先的建议 |
结论 机构引领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的总结与建议 |
一、机构引领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 |
二、完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制度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 第一章 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基础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保险机构资金运用行为的正当性基础 |
一、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业资金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 |
二、保险资金运用是投资型保险金融属性的现实吁求 |
第二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法律定位 |
一、我国保险机构入市投资股票的政策法规沿革 |
二、我国股票市场中保险机构投资者的角色定位 |
三、对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市场角色定位的反思 |
第三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的目标 |
一、确保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 |
二、最大限度地保护保单持有人 |
三、防止保险机构滥用资金优势 第二章 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衍生的风险分析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事件概述 |
一、2015 年我国保险机构举牌上市公司事件 |
二、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的行为动因 |
第二节 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衍生的风险 |
一、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偏离风险保障的主业 |
二、保险机构成为大股东控制权争夺的融资平台 |
三、保险机构挟庞大资金优势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三章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法律控制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具体表现 |
一、内部冲突:股东与保单持有人股票投资偏好的异质性 |
二、外部冲突:金融集团中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受不当操控 |
第二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产生原因 |
一、资本结构理论下保险机构股东的代理问题 |
二、金融集团架构中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失灵 |
第三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法律控制 |
一、我国保险监管规则对利益冲突防控力度不足 |
二、保险股东与保单持有人利益冲突的平衡路径 |
三、金融集团中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自主性 第四章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法律边界——以“金融与商业分离原则”为视角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市场的角色错位及法制根源 |
一、我国保险机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中的角色定位 |
二、我国保险机构财务投资与战略投资角色的背离 |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与收益性的矛盾冲突 |
第二节 我国台湾地区对保险机构滥用股票投资权限的争议 |
一、案例导入:我国台湾地区“中信入主开发金控”案例 |
二、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一的修改 |
三、我国台湾地区理论和实务界对“保险法”修改的论争 |
第三节 金融与商业分离原则下保险机构投资股票的法律边界 |
一、金融与商业分离的法理基础及在我国台湾地区的实践 |
二、金融与商业分离原则下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矫正 第五章 我国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的法律规制——以投资型保险为中心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的投资型保险问题 |
一、投资型保险的特点及其对现行保险法的挑战 |
二、投资型保险与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异化 |
第二节 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基础法律关系的界定 |
一、我国投资型保险的主要类型及运作原理概述 |
二、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基础法律关系的界定 |
第三节 我国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投资型保险视阈中保险机构的信义义务 |
二、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信义义务的具体进路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
(10)类REITs产品设计要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1.4.1 研究目标 |
1.4.2 拟解决的问题 |
1.4.3 研究方法 |
1.5 结构安排 |
2 REITs的基础理论 |
2.1 REITs的定义 |
2.2 REITs的分类 |
2.3 REITs的结构 |
2.4 REITs的结构 |
2.5 小结 |
3 REITs在中国的发展与类REITs的形成 |
3.1 REITs在中国的发展 |
3.1.1 发展REITs的优势与必要性 |
3.1.2 REITs在中国的发展脉络 |
3.1.3 REITs在中国的应用领域与前景 |
3.1.4 REITs在中国发展的主要问题 |
3.2 类REITs的形成 |
3.2.1 类REITs的概念与特点 |
3.2.2 类REITs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
3.3 类REITs与标准REITs的比较 |
3.4 小结 |
4 类REITs产品案例分析——中信华夏苏宁云创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4.1 基金背景 |
4.2 基础资产 |
4.3 产品设计 |
4.3.1 产品结构 |
4.3.2 交易结构 |
4.3.3 增信措施 |
4.4 小结 |
5 类REITs产品设计要点分析 |
5.1 类REITs产品设计的三个关注要点 |
5.2 类REITs的产品结构选择 |
5.2.1 组织形式——以契约型为主 |
5.2.2 运作模式——以封闭型为主 |
5.2.3 募集方式——私募和公募并举 |
5.2.4 投资形式——选择偏股型或偏债型 |
5.3 交易结构设计思路 |
5.3.1 交易结构(1):专项计划+项目公司 |
5.3.2 交易结构(2):专项计划+私募基金+项目公司 |
5.3.3 交易结构(3):专项计划+私募基金+SPV+项目公司 |
5.3.4 交易结构(4):专项计划+单一资金信托+项目公司 |
5.3.5 交易结构(5):专项计划+财产权信托+项目公司 |
5.4 类REITs的增信措施 |
5.4.1 增信主体的信用支持 |
5.4.2 其它增信措施与交易安排 |
5.5 小结 |
6 结论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四、华夏回报基金再次分红1.98%(论文参考文献)
- [1]房地产企业“名股实债”融资风险与控制研究 ——以华夏幸福为例[D]. 王崇霄. 安徽财经大学, 2021(10)
- [2]中国政府股票市场救助行为研究 ——基于2015年救市行为的分析[D]. 王晓丹. 山东大学, 2020(02)
- [3]绿色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研究[D]. 户琳琳.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4]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D]. 笪玲. 西南民族大学, 2020(12)
- [5]基于现金分红视角的价值投资策略研究及案例分析[D]. 刘冰. 江西师范大学, 2020(10)
- [6]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D]. 周莹.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01)
- [7]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基金绩效评价研究[D]. 李贤哲.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7)
- [8]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研究 ——以投服中心为研究视角[D]. 陈冲.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9]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研究[D]. 胡鹏.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10]类REITs产品设计要点研究[D]. 陆乘波. 浙江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