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崛起与政府转型(论文文献综述)
华理维[1](2021)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传导路径研究 ——基于省级面板数据》文中研究指明当前社会,从互联网、推荐算法、AI智能到共享经济、直播带货、智能制造,数字经济为全球各国不断提供具有创新性的商业模型、产业结构和经济基础。数字经济正大步向前,引领整个社会经济全方位的“数字蝶变”,以其强大的推动力为各国经济复苏持续赋能。本文首先从技术进步和制度变迁两个层面探讨数字经济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在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材料及文献的基础上,深入探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传导路径并发现:(1)在技术进步层面,数字经济时代使得优化要素配置、升级要素组合和提高生产效率三条促进经济增长的路径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强化,三者相互影响、相辅相成,最终形成合力推动社会经济生产力的迭代长期上升,即数字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使得产出增长的可能性不断提高,而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微观主体可以充分了解市场情况从而进行更为合理的要素配置,最终使得社会的实际产量不断接近其产能。正是三条路径的有机结合推动了社会经济长期高质量的发展。(2)在制度变迁层面,数字经济时代下政府的类型慢慢转型升级为服务型政府。政府通过数字信息技术的应用和融合实现政府与民众、政府与市场、政府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为企业和居民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数字化政务服务,为市场提供更公平、更有效的发展环境和制度条件,将生产要素资源实现更有效的配置,从而使数字经济时代下的政府治理制度和管理模式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相融合、相发展,最终推动社会经济的有效、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其次在结合数字经济内涵和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一套衡量我国2011-2018年省级层面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并加以分析后发现:近年来我国的数字经济取得跨越式发展,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情况虽暂时落后于东部地区,但其呈现出更快的增长速度;因此随着中西部地区继续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有望逐渐拉近与东部地区间的发展差距,缓解“数字鸿沟”问题。随后以该指标体系为核心解释变量构建计量模型展开实证检验,实证结果表明:数字经济的发展能够显着促进地区经济增长,且数字经济的不同维度均对经济增长有着不同程度的促进作用;异质性分析表明在中西部等落后地区数字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边际效用更强,因此数字经济发展有助于缩小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即数字经济发展具有普惠性,且提高地区的人均受教育水平和物质资本投入有利于增强发展数字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边际促进作用;中介效应模型结果支撑了理论分析中数字经济发展在技术进步层面和制度变迁层面促进经济增长的传导路径。最后基于理论和实证分析的结果提出若干条关于如何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刘洋[2](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鄂义强[3](2020)在《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文中认为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扩招政策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由培育“精英”逐渐走向大众化,大学毕业生人数从扩招后第一届(2003年)的212万人次上升到2019年的834万人次,在就业市场化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随着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中国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已将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升到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以重视,同时国家层面不断出台系列的就业政策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在此背景下,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本文选择了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进行研究,也就是把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这两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将大学生就业置于整体政府责任的建构逻辑中去考察,从而有助于厘清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要承担的有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展开问题研究,就可以明晰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构建的重点。厘清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是开展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之间关系的省思,依据责任政府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依据现实中政府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的政府基本职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阐释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责任的必要性,厘定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为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一般而言,研究社会现象和相关问题,都不能割裂历史的纵向联系,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不同就业制度时期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府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考察,也就是于历史演进中去考察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的履行,阐释大学生就业中政府履行责任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凸显20世纪末大学生自主择业时期政府责任履行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当代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研究的历史承续性,为进行深层次的问题研究打下基础。呈现当代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为提高研究的可信度与客观性,以网络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进行实证研究。编制《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涵盖全国52所高校、20 197名大学毕业生,通过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主要采用频率分析法和交叉分析法,分别得出频率分析结果和交叉分析结果。同时对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官员进行个案访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三个向度的问题研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就业政策对大学生个人需求关注不够,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亟待提升。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高校以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主体意识不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大学生就业作用不明显。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回应大学生就业状况的高等教育质量有效监督不足,大学生平等就业法治环境建设滞后,大学生就业政策监督机制不健全。深入研究英国、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俄罗斯等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从中得到有益启示。在此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提出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重要性与特殊性,以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构建必须坚持的中国道路。最后在现实的逻辑上回应理论逻辑中所厘定的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探索立足中国国情的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的建构性策略:在政府调控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在政府服务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在政府监督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从而在现实的逻辑上,形成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促进机制,力求逐步破解中国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王露霏[4](2020)在《大数据思维中的地方政府治理转型研究 ——基于A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伴随着大数据的应用发展,衍生出了一套新的治理逻辑,即大数据思维。对地方政府治理而言,大数据思维强调用大数据捕捉社会、公民在经济、民生等需求的变化趋势,并以开放、共享的态度去应对多样化、个性化的时代挑战。当前,以科层制为基轴的传统地方政府治理显然不适应民生需求多元、信息开放共享、供给便捷高效等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要求。寻求地方政府治理转型显得十分必要且紧迫。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分析大数据思维视角下地方政府治理转型的内在逻辑,探索地方政府治理转型的方向和路径,推动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本文首先在绪论中阐明了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内容和方法等。其次,概述了大数据思维、地方政府治理与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概念,指出大数据思维与地方政府治理转型内在统一的关系以及大数据思维对地方政府治理的新要求,并在善治理论和无缝隙政府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现代地方政府治理的应然模型。再者,通过阐述A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发生条件与发展历程,指出其体现出来的价值观、合作观、效能观和技术观这四个治理转型成效,同时结合案例分析了地方政府治理在职能、方式、决策和过程四个方面的转型困境。之后,在理论支撑下,剖析造成现阶段地方政府治理转型困境的四大原因,包括目标导向存偏差、主体地位不平等、理念更新不到位和载体耦合效果差。最后,从治理理念、结构、机制、工具四个维度分别提出了“善治式”、“整体性”、“一体化”和“信息化”四种优化治理转型的路径。
卢杭华[5](2020)在《政务服务变革视角下的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崛起,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政府管理和政务服务低效率、不共享、不联动的问题逐步突显。为此,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统筹发展电子政务和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体制改革。为适应政府管理和服务现代化发展需要,2017年12月,广东省政府正式出台了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大力推进广东“数字政府”建设,促进政府职能和服务模式转变,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并将这项工作作为省政府“头号工程”。2018年2月,肇庆市列为了全省3个“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在此历史环境下,肇庆迎来了依托大力发展数字政府、推进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重大机遇。目前,肇庆数字政府已基本构建起“一办、一中心、一平台”的数字政府发展框架,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已具雏形。因此,研究如何通过数字政府建设推动肇庆市政务服务变革和市民群众办事模式的转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站在政务服务变革的视角,以肇庆市建设数字政府为研究对象,首先从数字政府的概念、理论和肇庆市乃至广东省进行数字政府的改革意义来分析;其次分析肇庆市进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再次运用对比分析方法,对国内外数字政府以及电子政务改革进行比较,从改革模式、建设成效、应用效果、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研究以及借鉴思考,从而得出数字政府建设对政务服务变革的影响;最后,提出通过数字政府建设完善政务服务的建议: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化整合共享机制,实现政务信息跨地区、跨部门互联互通;二是推进电子政务一体化发展,改变以往各自独立的信息孤岛状况,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治。三是以便民为目标,以数据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手段,创新网上便民服务模式,优化市民群众办事渠道,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刘志永[6](2020)在《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文中认为中国改革开放史就是一部具有鲜明转型期特征的“企业家”发展史。肇始于“农民企业家”的改革开放历程,在证明“企业家”之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国王”的同时,其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复杂性也昭示了中国的特殊性——肯定“企业家”作用时并不能忽视政府及其官员作用。至少在地区层面上,单纯从企业家角度根本无法解释“中国奇迹”中地区发展不均衡突出的现象。地区间不均衡原因,站在现实而非理论的角度,与其说是企业家及其精神的禀赋差异,不如说是地方政府与企业家的“耦合”差异所致。更重要的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逐步迈入工业化的后期阶段,转型期所固有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重转型叠加而来的矛盾日益凸显,如何处理理论上“政府与市场”及其表现在实践上“官员企业家与市场企业家”关系成为了中国在改革“深水区”时期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囿于研究范式,把市场经济看作是抽象的一般的西方经济学显然无法回答这些问题。同时,中国转型期的复杂性为经济学意义上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提供了一个不一样的研究素材。不同于西方经济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把市场经济置于特定社会历史中来进行分析。基于中国特色治理结构和社会主义初级历史阶段,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也由此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在实践层面上特别在地区层面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实践上还不尽清晰,这不仅关系着地区间能否实现均衡发展,更关系着中国经济能否继续前行等重大问题。理论来自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基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对地区改革实践的观察,本文采用演绎归纳、历史研究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在借鉴主流经济学优秀成果的同时,沿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范式对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企业家和政府及其官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双主体”理论框架,分析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中的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博弈关系,以及“双主体”耦合机制与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关系,进而提出一些政策及建议。中国“企业家”发展中交织着无处不在的政府“烙印”。循着中国改革脉络,发现实践中政府与企业家关系绝不仅仅是经济关系使然,而是中国治理体系和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和社会等交织关系在改革中的延展,其复杂关系主要在于渐进式改革进程中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有了“准市场主体”的地位。在本文提出“社会网络人”假设下,地方官员如同企业家在市场经济中谋取利益一样,为了获取其政治利益和财务利益而具有了“企业家”的属性,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进而和市场企业家一起推动着地区市场化进程和经济增长。“双主体”机制是转型期间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必然选择。实践表明,在宏观层面上肯定企业家是中国经济增长“主体”的同时,政府及其官员在地区层面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不同于其他相关文献的地方官员“为了增长而竞争”逻辑,本文认为在政治治理体系、地区禀赋结构和“社会网络人”约束下的地方官员的“为了竞争而增长”是“双主体”机制的现实基石。政府(官员)和企业家“耦合”决定着地区经济增长。地区经济增长的路径、速度、绩效和可持续增长等取决于两者的“耦合度”,而且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不同致使着“双主体”耦合及其形式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以地方政府在“耦合”中行为迥异的温州政府和苏南政府为典型性样本和地区科技创新系统动态演化博弈模型,证实了“双主体”模式的有效性以及地方政府在其中的“能动性”作用。同时,本文从中央层面“把激励做对”来保证地方官员“做对的事情”的纵向机制和通过“中间组织”规制地方政府“做对的事情”和“防止做坏事”的横向机制上,提出了“双主体”稳定运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双主体”耦合是一个动态演进过程。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文化禀赋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相容,政府与市场(官员与企业家)形成各自行为上的充分自觉,催生出遏制政府随意干涉市场或者“越界”的市场力量和克服市场失灵等的规制力量,该模式最终会朝着“政府公共服务性引导+企业家主导型经济”的耦合方式演进。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的不同会导致地区间在朝着最终模式演进的速度、路径等存在差异,但无论如何,政府的“主体”地位不会消失,转变的只是政府职能——“因时因势因地”与企业家耦合的“能动性”行为。“双主体”下“政府与市场”边界是多维性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意涵不完全在于政府的“大小”或者“强弱”,也不是空泛的“有为”“无为”,更不是僵化的“谁主谁次”“谁动谁从”,而是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因时因势因地”的动态耦合。因此,地区层面上的政府与市场“边界”是一个动态性多维度的意涵,包含着文化维度下“亲清”政商关系和制度维度下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政企关系等在内的边界。实现地区经济增长是地区层面“双主体”架构的目的。在“双主体”下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地区企业家两个维度入手,提出了通过“双主体”耦合实现地区可持续增长的政策及建议。一是政府直接介入地区经济活动的产业政策,认为以“中央定规划、部委出政策、地方来执行、事后看绩效”为特征的“多层级”产业政策体制在工业化起步和成长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进入创新引领阶段时其不适应性凸显,建议在发展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从“多层级”向“两层级”体制转变;同时,从地方官员的视角提出了地区产业政策有效性的程序化、组织化和法治化等的边界。二是地方政府间接介入地区经济的企业家政策,在前述分析企业家发挥作用需要的“硬环境”和“软环境”的基础上,从宏观层面的产权保护、市场化进程、政府行为法治化、金融体制改革等制度,中观层面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微观层面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及文化层面的“亲清”政商关系、“友好”社会环境和“有效”诚信体系等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政策及建议,以期实现“双主体”下的良好契合关系,进而实现地区的可持续经济增长。
江霞琴[7](2020)在《功能调适、结构优化与整体政府建构 ——日本大部制改革研究(1996-2001)》文中研究说明1996-2001年的日本大部制改革是日本继明治维新和二战后美国主导下民主改革后的第三次意义重大的行政改革。日本此次世纪交替之际的大部制改革是在国际、国内双重压力下应运而生。在国际背景下,原来“1府22省厅”的省厅体制面临着老龄化、信息化、全球化的压力;在国内背景下,日本政治、经济、社会和其他环境因素发生了变化,使得现有体制弊端日益显现,中央省厅改革重组势不可挡。除此之外,政府过度限制市场经济抑制经济发展趋势使得国民对政府功能提出质疑,要求政府放宽限制释放企业竞争活力,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因此,此次大部制改革不仅仅局限于机构改革即中央省厅的重组,还包括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塑等。改革的宗旨是将政策决策形式由官僚主导向政治主导转变,改革中央省厅结构,形成大部门体制,尽可能避免权力分散、政出多门等弊端的泛滥,实现追求精干小政府的目标,并且改革了诸多相关制度与之配套。鉴于我国与日本有着类似的行政背景和历史轨迹,探究日本大部制改革的潜在逻辑,总结改革经验,为我国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提供启示。1996-2001年,日本通过进行大刀阔斧的中央省厅改革,最终构建了“1府12省厅”的大部门体制,成为发达国家中拥有最精干中央政府核心机构的总体架构,改革取得了显着成效。本文立足于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和整体性政府理论来研究日本大部制改革的功能调适、结构优化与整体政府的建构。通过结构-功能主义理论来阐述日本大部制改革的功能调适与结构优化两大内容,并从整体性政府理论来看日本大部制改革是如何建立结构性协同机制和程序性协同机制从而构建了整体政府。论文研究的内容分为六章。第一章是介绍论文的写作情况,包括研究的背景和意义,中日学者对日本大部制改革研究的情况以及研究方法和理论工具。第二章是梳理日本政府机构改革的历程,根据不同的时段将其分为战后初期在美国领导下的民主化改革、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以效率为导向的改革、经济低速增长时期以分权为导向的改革、泡沫经济崩坏时期的大部门体制改革。第三章是分析日本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以及目标指向。外部行政生态的变化以及日本政府机构内部的官僚系统腐化是推动日本进行大部制改革的两个背景因素。通过实现发展型政府转型和建立协同机制来构建整体政府是日本此次大部制改革的目标指向。第四章是分析日本大部制改革中的功能调适即如何建构程序性协同机制。主要分析日本政治体系中的过程功能:政策决策、政策咨询、政策执行、政策公开、政策完成等五项功能的完善,推动政策协同,从而达到“决策、执行、监督”互相分离且彼此制衡的目的。第五章是分析日本大部制改革中的结构优化即如何建构结构性协同机制。主要分析日本中央机构与机构、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关系、职能界限的调整与规范,从而完成政府职能向“市场监管、经济调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转变。第六章是对日本大部制改革进行评价、反思以及在日本大部制改革中整体政府建构的中国启示。日本大部制改革获得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但其具体实现过程中的缺陷与不足也是值得总结的。基于对日本大部制改革的整体评价进而分析日本大部制改革是何以建构整体政府的,在此基础上总结出日本大部制改革中整体政府建构的中国启示。
王张华[8](2020)在《基于人工智能的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从人类社会的漫长历史来看,影响国家治理优良性和有效性的众多因素当中,科学技术总会占有一席之地,历史上历次的重大技术变革都或多或少会对各国国家治理的理念、价值、制度、方式等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当下,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驱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发生,对国家治理的变革性作用逐渐开始受到全球性的普遍关注和重视。作为全球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的大国,我国陆续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应用进行了战略性规划和顶层设计,突出了人工智能对提升国家治理优良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充分说明,加速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同国家治理的融合已经成为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历程中,中国政府对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技术的采用和适应性改革已经走在世界前列,为我国公共管理的理论总结和话语体系建构提供了较为完整的“社会试验场”。面对百年来未有之历史机遇,摆在中国公共管理者面前的是必须从现实的真实世界出发,进行理论提炼和话语创新,充分汲取中西方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丰富营养,推动人工智能时代政府形态的构建,并探索出与之相适的新型政府治理模式。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本文将视角聚焦至政府治理中的人工智能应用问题,试图对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理论和实践议题展开分析,以求为加速人工智能同政府治理的融合进程提供助益,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和智慧化转型。全文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总体思路,指出探讨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迎合了时代变迁的整体境域,也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所必然面临的焦点议题;进一步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论证命题的合理性,阐明人工智能对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意义内嵌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之中,具有内在的规律性意义和革命性潜质,从技术自身的生产力本质和赋能“政府—社会”关系的价值维度论证命题的可行性,人工智能将会对政府治理的理念、工具、机制、方式和结构带来颠覆性的影响;最后,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从认识更新、技术治理、制度跟进和机制创新四个维度探讨了政府如何实现善用人工智能的行动策略。通过上述研究,研究概括了三个关键性的结论:一是人工智能将成为政府新一轮历史变革的关键力量。互联网、大数据、机器学习、精准算法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互联网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数据出现井喷式爆发,使人工智能逐渐获得了与人类相匹敌的“智识”,在诸多方面展现出了超越和替代人类行为的能力,引发了政府治理新一轮的历史性变革。可以预见的是,不久的将来人工智能会更加深入广泛地嵌入政府治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不仅会引发政府治理技术层面的变革,同时还会给传统政府治理的技术体系、价值目标、伦理结构乃至思维理念带来重要影响。对于人工智能技术的这种影响,相关部门必须积极研判和主动应对,以一种客观理性的态度审慎对之,正视其给政府治理所带来的影响。二是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遵循着内在的技术逻辑。从技术的种属来看,人工智能被视为是信息技术的最新发展阶段,虽然被贴上传统信息技术的标签,但是其对人类政府运行的冲击和影响仍然遵循着自身独特的技术逻辑,在探究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技术逻辑时必须兼顾人工智能技术的内在发展逻辑和治理结构影响两个层面。从技术的内在发展逻辑层面看,决定人工智能独特属性的是三大核心要素:数据、计算资源和算法,可概括为数据和算法两种驱动逻辑;从技术治理的结构影响层面看,人工智能所带来的结构化影响是区别于互联网、大数据所解决的信息“连接”和“数据”问题,汲取了互联网和大数据的精髓,三者共同构建了一个彼此交互、高度融合的整体生态,解决的是信息社会网络相互连接端对大数据内容主体的智能化处理问题。三是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遵循着以“善智”实现“善治”的逻辑进路。为回应人工智能技术“向善”与“为恶”的双重属性,全文所引入和进一步阐释的“善智”概念,为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提供了参考,为发挥人工智能之于政府治理的重要作用提供了理论上可能进路。从“善智”和“善治”的关系出发,阐发了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之间何以遵循着以“善智”实现“善治”的内在逻辑,并在此基础上探究以“善智”实现“善治”的有效路径。当然,由于人工智能的发展及其嵌入政府治理的过程仍然处于一种“进行时”状态,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尚未出现,几乎可以断定的是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成熟,其对政府治理的影响势必会更为深刻和广泛,其方式也会更加多样和复杂。围绕研究的核心议题,全文主要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从人工智能技术“替代人”的社会属性以及由数据、算法和算力驱动的技术属性出发,将其从传统信息技术的种属中抽离出来,视其为一种全新的技术形态(智能技术)加以考量,并以此为切入探讨人工智能对政府治理可能的颠覆性影响;与大多数研究将其置于传统信息技术框架下展开所不同的是这样做有利于聚焦人工智能独特的技术属性(由数据、算力和算法共同驱动),由此揭示出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遵循着数据驱动、算法支配和智能融合的技术逻辑。第二,针对人工智能“向善”与“为恶”双重面相所带来的争论,引入“善智”的概念,并从“价值—技术—应用”复合分析框架对其进行了重新解读,试图以此超越人工智能技术乐观与悲观的对立之争,为人工智能的开发和应用描绘一种最佳状态,并以“善智”与“善治”的关系为切入点,尝试在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之间找到联结点,为人工智能开发和应用与谋求良政善治之间寻求一种平衡。
阙川棋[9](2020)在《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网络互动机制研究 ——以“延迟退休”政策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使人类社会迈入了“网络社会”的新样态。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一种新的网络互动现象在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中应运而生,即不同群体以网络媒体为发声渠道,在网络场域展开了对政策方案的激烈讨论,最终影响到政策制定走向,其中最典型的案例则是“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所引起的全网热议和激烈辩论。现有研究对于这种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网络互动关注较少。虽然研究者总结了部分公共政策制定的理论模式和互联网对政策制定过程的影响,但这些研究大多欠缺对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中网络互动的结构性特征分析,也没有对互动过程的机制模式进行完整的总结和提炼。然而在现有研究基础之上,对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网络互动现象进行结构/机制分析,不仅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当下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中网络互动的结构模式,还能够总结出相应结构模式下的网络互动机制,从而为相关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和分析框架,更能在现实层面为社会政策制定、网络互动的引导和互动主体的规范提供一定参考。与现有研究相比,对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网络互动进行结构/机制分析存在两点创新:其一,它考虑到了媒介对网络互动的影响,并将网络媒体纳入网络互动分析框架中,提出了基于“政策前台-网络媒体-社会成员”三方主体的网络互动结构模式及其形成路径。其二,基于三方互动结构模式、通过结构/机制解释框架展开机制分析,并借助对“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案例分析,能够总结出社会政策制定过程的“筛选表达-循环修正”网络互动机制,从而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社会政策制定中的网络互动过程。通过案例分析可知,“延迟退休”政策所引起的互动现象反映了当下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一种新型网络互动机制。它从以下两个方面描述并解释了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网络互动特征及其逻辑:从宏观层面来看,当下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网络互动是基于“政策前台-网络媒体-社会成员”的三方互动结构模式展开的,它不仅是网络互动结构性特征的集合,也是对互动过程进行机制分析的结构背景。从三方互动结构模式的形成路径来看,互联网技术发展使网络社会经历了从Web1.0时代到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变迁,并激发了网络媒体的“营利性”而削弱了其“工具性”。这种变化会使得网络媒体对于网络互动的影响日益凸显,并成为互动的“第三方”主体,从而实现从“二元互动”到“三方交互”的网络互动结构模式转变。从中观和微观层面来看,三方互动结构模式下的网络互动过程是依据“筛选表达-循环修正”互动机制运转的。首先,“决策场域”、“表达场域”和“网络新闻场域”交叠而成的“网络互动场域”,为三方互动的发生提供了空间维度和社会背景,也从更深层次描述了网络互动的结构性特征。其次,政策前台与社会成员均可借助网络媒体单方开启网络互动场域,并在表达场域引起“表达竞争”环节,将利益表达输入到网络新闻场域。再次,“利益筛选”环节将在“营利性”网络媒体的作用下随之触发,并形成相应的热点话题和网络舆论。之后,政策前台将会从网络舆论中解析出民众诉求并及时调整政策方案,随后通过官方媒体再次公布决策信息。最后,社会成员在网络互动场域再次表达诉求、形成新的舆论,政策前台再次解析出民众诉求并调整政策……如此往复便在双向沟通中实现了对社会政策方案的反复调整即“循环修正”。虽然基于三方互动结构模式的“筛选表达-循环修正”网络互动机制能够实现民众与政府之间有效的利益表达和平等的双向沟通,但其仍然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内生性矛盾”,以及“倾向性表达”和“政策成本较高”等问题,从而造成弱势群体在网络表达场域的失声,和循环修正环节的次数限制。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明确对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中网络互动的定位,将其发展为诸多制度化表达途径中的一种有效补充。并借助行政手段加强网络互动场域的监管和政策过程各环节间的联动,还需要谨慎、合理应用新技术,避免新技术所带来的现代性风险,从而实现网络互动场域的稳定有序,提升社会政策制定过程的决策效率。
祁文博[10](2020)在《复杂现代性视域下城市风险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城市文明的发展常常会带来经济财富增加、人生存境遇的改善、社会的持续进步。但现代人环顾四周,在感受到现代化带来身心喜悦的同时,却不断受到各种风险的威胁。城市作为现代性文明最突出的展现,本应是人类自由发展的“诗意栖居”,但却不断遭遇城市风险的威胁。那么,是什么因素导致上述问题的出现?人类应该选择何种方式去规避客观存在的城市风险?已成为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本研究聚焦复杂现代性视域下的城市风险治理,尝试通过复合且独特的视角来回答以下几个问题:何为复杂现代性理论?复杂现代性理论与城市风险的内在逻辑关系如何?城市风险呈现样态的生成之因是什么?怎样构建城市风险治理的展开路径?围绕这几个核心叩问,本研究通过建构“复杂现代性-城市风险-治理”的研究框架,综合运用文献法、比较法、哲学思辨法展开研究,并结合当前风险治理实践,深度把握复杂现代性视域下的城市风险治理问题。绪论部分就本文的选题价值、研究现状、研究问题以及方法与框架进行了提纲挈领式的综述。第一章是城市风险的复杂现代性理论检视,主要基于复杂现代性分析范式与城市风险的基本特征进行分析,城市风险是复杂现代性的重要表征,复杂现代性在认知向度、制度架构、风险规避层面为认识、治理城市风险提供新的视角,二者互相建构。第二章是城市风险的呈现样态,城市生态失衡带来人的生存之困、城市权利失衡带来人的发展之困、城市意义迷失带来人的存在之困。第三章是现代城市风险的成因,科学与技术构成了城市风险生成的客观原因,资本逻辑在城市空间的强势运行所带来的资源浪费以及人本价值背离导致城市空间生产的异化,社会系统转型的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所带来的政府、媒体、公众、抽象体系等次级系统的不合理运行。第四章是城市风险治理维度,城市伦理、城市制度与城市权利是现代城市风险治理最重要的三个维度,城市伦理规约、滋养、涵育城市制度,而完善合理的城市制度能够支撑、保障城市权利的实现,三者之间是相互统一的,为构建复合型城市风险治理体系提供伦理指向、行动方向与价值指引。第五章是城市风险治理体系,在治理理念上,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思想深度植入城市伦理、城市制度以及城市权利之中,推进城市风险治理思想现代化;在治理结构上,从科技伦理转型、资本逻辑规塑与社会系统逻辑规约三个方面推进城市风险治理结构现代化;城市风险治理最终应实现共同体治理,通过不断减少空间区隔与结构固化、调整运行规则、实现文明自觉,在多重向度上构建城市命运共同体。最后是研究结论,即在中国复杂现代性理论的指引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治理逻辑,在利用与规塑资本现代性的基础上,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风险治理体系,在引领中国城市文明不断发展与进步的同时,也为世界城市发展与治理贡献中国智慧。此外,针对本研究存在的不足,作者将在分析框架、实践案例与主题内容三个方面予以完善,以期对城市风险治理研究完成更为深度的挖掘。
二、经济崛起与政府转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经济崛起与政府转型(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传导路径研究 ——基于省级面板数据(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数字经济概念界定 |
1.2.1 各国政府关于数字经济概念的界定 |
1.2.2 学者关于数字经济概念的界定 |
1.2.3 本文对数字经济概念的界定 |
1.3 研究方法及和论文结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论文结构 |
1.4 可能的创新 |
2 文献综述 |
2.1 经济增长理论及其影响因素相关研究 |
2.1.1 理论研究-经济增长相关理论 |
2.1.2 实证研究-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 |
2.2 数字经济及相关研究 |
2.2.1 数字经济的理论研究 |
2.2.2 数字经济的实证研究 |
2.3 简要评述 |
3 数字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传导机制 |
3.1 基本理论模型 |
3.2 具体路径分析 |
3.2.1 技术进步推动的经济增长 |
3.2.2 制度变迁推动的经济增长 |
3.3 研究假设提出 |
4 数字经济发展衡量指标构建 |
4.1 数字经济发展指标体系 |
4.1.1 无量纲化处理 |
4.1.2 指标权重选择 |
4.1.3 指标合成方法 |
4.2 省级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分析 |
4.2.1 中国省级数字经济发展总体趋势 |
4.2.2 中国省级数字经济发展趋势 |
4.2.3 中国省级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简要评述 |
5 数字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模型构建策略及数据来源 |
5.1.1 基准检验模型:数字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 |
5.1.2 内生性问题:工具变量的选择 |
5.1.3 中介效应模型:影响路径的检验 |
5.1.4 变量与数据 |
5.2 基准回归结果 |
5.2.1 数字经济整体发展与经济增长 |
5.2.2 数字经济各维度发展与经济增长 |
5.3 稳健性检验 |
5.4 异质性分析 |
5.4.1 人均受教育水平的异质性 |
5.4.2 资本投入水平的异质性 |
5.4.3 城镇化水平的异质性 |
5.5 中介效应模型:路径检验 |
5.5.1 技术进步层面的中介变量设立 |
5.5.2 制度变迁层面的中介变量设立 |
5.5.3 中介效应模型的检验结果 |
5.6 内生性问题 |
6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主要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2)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3)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关系的理论概述 |
一、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一)大学生就业的概念界定 |
(二)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理论基础 |
(一)责任政府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 |
(三)市场失灵理论 |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实依据 |
(一)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
(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的内在要求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厘定 |
(一)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调控责任 |
(二)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服务责任 |
(三)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监督责任 |
第二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践历程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时期:政府包办、计划配置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二、“供需见面”就业制度时期:计划配置为主、调节为辅 |
(一)“供需见面”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时期: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
(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与问题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现状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现状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现状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证研究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设计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概况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频率分析结果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交叉分析结果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第四章 国外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第五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策略建议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 |
(二)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 |
(二)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 |
(二)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 |
(三)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 B 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人才要求访谈提纲 |
附录 C 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4)大数据思维中的地方政府治理转型研究 ——基于A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选题背景、目的及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1.大数据思维的研究 |
2.地方政府治理转型的研究 |
(三)研究创新点和重难点 |
1.创新点 |
2.重难点 |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二、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厘定 |
1.大数据思维 |
2.地方政府治理 |
3.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 |
(二)理论基础 |
1.大数据思维与地方政府治理转型的内在统一 |
2.大数据思维对地方政府治理的新要求 |
3.善治与无缝隙政府理论中的现代地方政府治理 |
三、基于A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分析的地方政府治理转型一般现状 |
(一)A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概况 |
1.改革的充分条件 |
2.改革的发展历程 |
(二)A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成效 |
1.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 |
2.坚持多元主体协同的合作观 |
3.秉承流程优化便捷的效能观 |
4.强化数据智慧互联的技术观 |
(三)地方政府治理转型的困境 |
1.职能:各自为政带来协同障碍 |
2.方式: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 |
3.决策:公民参与形式大于内容 |
4.过程:信息公开与共享水平低 |
四、大数据思维中地方政府治理转型困境的成因分析 |
(一)目标导向存偏差 |
1.法治化不足 |
2.权力监督缺失 |
3.政府自利性膨胀过度 |
(二)主体地位不平等 |
1.科层制结构影响 |
2.传统文化的桎梏 |
3.行政信息代谢失衡 |
(三)理念更新不到位 |
1.服务意识薄弱 |
2.政府万能论束缚 |
3.大数据思维价值误判 |
(四)载体耦合效果差 |
1.线下功能凝滞 |
2.线上内容异化 |
五、大数据思维中的地方政府治理转型优化路径 |
(一)树立“善治式”治理理念 |
1.以服务理念为行动指南 |
2.构筑法治理念框架 |
3.树立整体高效观念 |
(二)优化“整体性”治理结构 |
1.推进政府扁平化 |
2.完善公民参与 |
3.推动社会组织参与 |
(三)整合“一体化”治理机制 |
1.法律保障机制 |
2.利益约束机制 |
3.信息共享机制 |
(四)应用“信息化”治理工具 |
1.构建统一共享的数据中心 |
2.充分开发和应用智慧化政府治理系统 |
3.广泛设置便捷安全的客户终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5)政务服务变革视角下的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1.4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政务服务变革视角下的数字政府建设理论分析 |
2.1 数字政府建设与政务服务变革的概念界定 |
2.1.1 数字政府建设的涵义 |
2.1.2 政务服务变革的涵义 |
2.2 数字政府建设与政务服务变革的关系 |
2.2.1 数字政府建设是政务服务变革的必然趋势 |
2.2.2 政务服务变革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体现 |
2.2.3 政务服务变革对数字政府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
2.3 数字政府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
2.3.1 数字化时代的到来 |
2.3.2 数字政府的公共物品属性 |
2.3.3 非数字化政府所提供的政务服务出现信息不对称 |
2.3.4 政务服务的深入变革需要数字政府建设的推动 |
2.3.5 “互联网+”条件下政务服务变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
2.4 数字政府建设的结构要素分析 |
2.4.1 组织制度 |
2.4.2 信息技术 |
2.4.3 政务信息资源 |
2.4.4 群众满意度 |
2.5 数字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 |
2.5.1 组织制度建设 |
2.5.2 资源平台建设 |
2.5.3 应用场景建设 |
2.5.4 数据整合开放 |
2.6 应用的公共管理学理论 |
2.6.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6.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6.3 网络治理理论 |
2.7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
3.1 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背景 |
3.1.1 肇庆市建设数字政府的政策环境 |
3.1.2 肇庆市建设数字政府的基础条件 |
3.1.3 肇庆市推动政务服务变革的总体情况 |
3.1.4 肇庆市政务服务变革的存在问题 |
3.2 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现状 |
3.2.1 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的措施 |
3.2.2 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的成效 |
3.2.3 肇庆市以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变革的发展现状 |
3.3 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现阶段的存在问题 |
3.3.1 行政对象观念认识差异较大 |
3.3.2 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 |
3.3.3 服务事项标准化仍未完善 |
3.3.4 数据共享开发利用效率低 |
3.3.5 行业发展基础薄弱,创新活力不足 |
3.4 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3.4.1 主体建设意识未跟上,导致整体建设效果良莠不齐 |
3.4.2 数据标准未建立,导致统筹推进受阻 |
3.4.3 政务信息资源多样性,导致整合难度加大 |
3.4.4 重平台轻规划,导致网络治理未成体系 |
3.4.5 信息基础薄弱,导致产业发展滞后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内外数字政府建设的经验借鉴 |
4.1 美国数字政府建设经验 |
4.1.1 美国数字政府建设进程 |
4.1.2 美国数字政府建设亮点 |
4.1.3 美国数字政府建设对政务服务变革的推动作用 |
4.1.4 启示 |
4.2 英国数字政府建设经验 |
4.2.1 英国数字政府建设进程 |
4.2.3 英国数字政府转型战略特点 |
4.2.4 英国数字政府建设对政务服务变革的推动作用 |
4.2.5 启示 |
4.3 杭州市数字政府建设经验 |
4.3.1 杭州市数字政府建设背景及进程 |
4.3.2 杭州市数字政府建设成效 |
4.3.3 杭州市数字政府建设对政务服务变革的推动作用 |
4.3.4 杭州市数字政府建设对肇庆市的启示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完善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的对策建议 |
5.1 破除体制牢笼,健全协同联动机制 |
5.1.1 聚焦强化组织与规划 |
5.1.2 构建网络治理新局面 |
5.2 推进电子政务一体化发展 |
5.2.1 完善政府信息化标准的政策法规 |
5.2.2 完善电子政务信息基础 |
5.2.3 构建一体化电子政务设施环境 |
5.3 完善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机制 |
5.3.1 建立政务信息跨地区、跨部门协同机制 |
5.3.2 推动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共用 |
5.3.3 建立政务数据开放机制 |
5.4 创新便民服务模式 |
5.4.1 优化营商服务环境 |
5.4.2 充分拓宽市民网上办事渠道 |
5.4.3 利用大数据实现政务服务人脸画像 |
5.4.4 实现政务服务主动推送办理 |
5.4.5 创新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发展模式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关于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变革的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答辩决议书 |
(6)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论文的研究内容及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政府、企业家与中国改革进程:基于历史演进的分析 |
3.1 改革的启动期和企业家萌芽(1978年12 月-1992年10 月) |
3.2 改革的推进期和企业家成长(1992年10 月-2002年10 月) |
3.3 改革的深化期和企业家发展(2002年10 月-2013年11 月) |
3.4 改革的攻坚期和企业家“主体”确立(2012年11 月..至今)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家与中国经济增长:中国数据的实证分析 |
4.1 宏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三期滞后动态模型的SYS-GMM分析 |
4.2 微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知识扩散维度的SEM分析 |
4.3 政府的作用:实证模型隐含的启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政府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企业家理论的视角 |
5.1 渐进式改革下政府的“有形之手” |
5.2 “政治集权和经济分权”治理体系下的地方政府 |
5.3 转型期地方政府的“人格化”:官员企业家 |
5.4 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与经济增长困境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区经济增长中“双主体”: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
6.1 “双主体”的时空辐辏:中国改革实践与理论困境 |
6.2 “双主体”耦合:经济增长中的合意行动 |
6.3 “双主体”的演化博弈:基于创新的视角 |
6.4 “双主体”的稳定均衡:激励约束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双主体”模式检验:以苏南和温州地方政府为样本 |
7.1 市场化准备阶段(1978-1992):政府“控制人”+企业家“萌芽” |
7.2 市场化初级阶段(1992-2002):政府“经济人”+企业家“侍从” |
7.3 市场化发展阶段(2002-2013):政府“协调人”+企业家“主角” |
7.4 市场化深化阶段(2013- ):政府“公共人”+企业家“主导”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双主体”模式与地区经济增长 |
8.1 中央-地方产业体制:战略性产业的“多层级”向“两层级”转变 |
8.2 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 |
8.3 地方政府的“企业家”政策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研究展望 |
9.1 主要内容及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布的论文和其他科研情况 |
(7)功能调适、结构优化与整体政府建构 ——日本大部制改革研究(1996-200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研究综述 |
一、日本学者的研究 |
二、国内学者的研究 |
三、文献评价 |
第三节 核心概念与理论工具的选取 |
一、核心概念 |
(一)大部制 |
(二)整体政府 |
二、理论工具的选取 |
(一)结构-功能主义理论 |
(二)整体性政府理论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第二章 战后日本政府机构改革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战后初期政府的民主化改革 |
第二节 经济高速发展期的效率导向改革 |
第三节 经济低速增长期的分权型改革 |
第四节 泡沫经济崩坏期的大部门体制改革 |
第三章 日本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与目标指向 |
第一节 日本大部制改革背景之一:行政生态的变化促功能调适 |
一、国家发展思想:从“经济中心”向“政治中心”转变 |
二、国家发展模式:从“国家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 |
三、政党势力的竞争 |
四、社会结构的变化 |
五、“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影响 |
第二节 日本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之二:行政机构低效推结构优化 |
一、行政机构臃肿 |
二、官僚腐败严重 |
三、行政割据主义弊端 |
第三节 日本大部制改革的目标指向:整体政府建构 |
一、发展型政府的转型 |
二、以程序性与结构性协同机制建构整体政府 |
第四章 功能调适:日本大部制改革中程序性协同机制的构建 |
第一节 “政治主导”政策决策功能 |
一、新设内阁府的背景 |
二、“政治主导型”内阁府的设立 |
三、内阁政治功能的强化 |
第二节 政策过程功能的完善 |
一、政策执行:独立行政法人制度 |
二、政策转换:审议会制度改革 |
三、政策输出:确立信息公开法 |
四、政策完成:行政评价制度 |
第三节 各省厅功能定位及协调机制的建立 |
一、各省厅功能定位的明确 |
二、协调机制的建立 |
第五章 结构优化:日本大部制改革中结构性协同机制的构建 |
第一节 中央省厅结构重组 |
一、中央省厅重组的过程 |
二、中央省厅机构设置 |
三、机构精简与公务员削减 |
第二节 社会利益结构调整 |
一、放宽政府规制 |
二、公共事业民营化 |
第三节 地方分权改革 |
一、地方分权改革背景 |
二、地方分权改革的主要内容 |
第六章 日本大部制改革的评价、反思与启示 |
第一节 日本大部制改革的评价 |
一、改革成效 |
二、遗留问题 |
第二节 日本大部制改革的反思:整体政府建构何以可能 |
一、建设回应性政府的价值取向 |
二、多元主体参与保障结构性协同 |
三、立法保障程序性协同 |
第三节 日本大部制改革中整体政府建构的中国启示 |
一、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 |
二、强调公共服务职能的提升 |
三、治理结构的优化整合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基于人工智能的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1 时代境遇之必然:人工智能时代的大幕初启 |
1.1.2 治理转型之诉求:面向智能时代的政府治理变革趋向 |
1.1.3 研究问题之提出:如何善用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 |
1.1.4 研究意义之阐发:描绘人工智能时代政府治理的智治图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回顾 |
1.2.2 国内研究回顾 |
1.2.3 研究现状评析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内容 |
1.4.2 可能的创新点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知识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认识人工智能:一项正在“挑战人”的新兴技术 |
2.1.2 政府治理模式:理念、结构和方式 |
2.2 典型范式 |
2.2.1 数字治理、数据治理、智能治理和智慧治理的具体释义 |
2.2.2 数字治理、数据治理、智能治理和智慧治理的关系辨析 |
2.3 理论源流 |
2.3.1 汲取新公共管理理论思想养分 |
2.3.2 审视技术治理理论的合理面向 |
2.3.3 数字治理理论催生的智慧政府 |
2.3.4 现代系统管理理论的理论启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逻辑理路 |
3.1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内在逻辑 |
3.1.1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内在关联 |
3.1.2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客观基础 |
3.2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技术逻辑 |
3.2.1 以“数据”促“善治”的数据驱动逻辑 |
3.2.2 以“算法”谋“善治”的算法主导逻辑 |
3.2.3 从“链接”到“互嵌”的智能融合逻辑 |
3.3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价值逻辑 |
3.3.1 公平与公正——应确保公平公正对待所有人 |
3.3.2 安全与隐私——应确保安全可靠、尊重隐私 |
3.3.3 开放与包容——应实现开放参与、人人赋能 |
3.3.4 透明与责任——应实现易于理解、透明负责 |
3.4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目标逻辑 |
3.4.1 由传统扩张型政府走向收缩型政府 |
3.4.2 由传统封闭型政府走向开放型政府 |
3.4.3 由传统粗放型政府走向精细化政府 |
3.4.4 由传统电子化政府走向智能化政府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运作机理 |
4.1 技术与结构的互动: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逻辑结构 |
4.1.1 技术的原始吸纳:治理绩效需求催生人工智能技术引入 |
4.1.2 技术与组织互构:人工智能技术驱动政府组织形态变革 |
4.1.3 政府的自我重塑:政府组织形态变革引致治理模式转型 |
4.2 渗透·传导·扩散: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微观机制 |
4.2.1 渗透:人工智能引致政府治理理念转变 |
4.2.2 传导:人工智能带来政府治理结构调整 |
4.2.3 扩散: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方式创新 |
4.3 理念·结构·方式: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具体维度 |
4.3.1 思维理念的更新:智慧治理成为政府治理的核心理念 |
4.3.2 治理结构的重塑:多元协同成为政府治理的关系结构 |
4.3.3 治理方式的转换:智能治理成为政府治理的行动特征 |
4.4 以“善智”促善治: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实现进路 |
4.4.1 “善智”引入之必要:人工智能“向善”与“为恶”的双重面相 |
4.4.2 “善智”之多维解读:基于“价值—技术—应用”复合分析框架 |
4.4.3 以“善智”实现善治: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逻辑关联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实践审视 |
5.1 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过程的客观挑战 |
5.1.1 人工智能场景下公共行政的责任困境 |
5.1.2 人工智能挑战公共管理者的传统角色 |
5.1.3 人工智能对传统公共行政文化的挑战 |
5.2 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过程的技术风险 |
5.2.1 安全失序 |
5.2.2 公平丧失 |
5.2.3 隐私泄露 |
5.3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典型案例 |
5.3.1 智能化治理的中国场景:浙江、广东和上海实践 |
5.3.2 智能化治理的世界经验:美国、“英国—欧盟”和韩国 |
5.3.3 国内外智能化治理实践的实践反思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行动策略 |
6.1 认识更新:提升对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的理性认知 |
6.1.1 意识层面:重视人工智能对人类政府运行的影响 |
6.1.2 知识层面:加强对人工智能相关理论的宣传讲解 |
6.1.3 行为层面:打造善用人工智能技术的组织内文化 |
6.2 技术治理:构建确保人工智能向善的完备治理体系 |
6.2.1 技术治理行动者的协同:优化人工智能治理的主体生态 |
6.2.2 技术治理内容的全覆盖:聚焦人工智能治理的要素层次 |
6.2.3 技术适用情景的精准化:开发面向政府场景的人工智能 |
6.3 制度跟进:健全政府治理运用人工智能的制度规则 |
6.3.1 完善面向智能行政场景的制度法规 |
6.3.2 建立起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互通规则 |
6.3.3 建构智能场景下技术责任应对体系 |
6.4 机制创新:完善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的实践机制 |
6.4.1 建立起人工智能的专业机构和领导体系 |
6.4.2 建立起专业的人才管理制度和培养机制 |
6.4.3 建立完善的人工智能应用科学评估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语和展望 |
7.1 研究结语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工作情况 |
(9)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网络互动机制研究 ——以“延迟退休”政策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提出及研究背景 |
1.2 概念界定及辨析 |
1.2.1 社会政策过程与政策制定 |
1.2.2 社会政策制定中的“网络互动”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研究思路及主要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主要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理论基础 |
1.5.1 方法论基础:结构/机制解释框架 |
1.5.2 结构模式分析基础:场域理论 |
1.5.3 机制建构基础:政策制定过程相关的部分理论 |
第二章 文献述评及研究创新 |
2.1 政策制定互动模式的研究现状 |
2.1.1 政策制定的“纵向”互动模式 |
2.1.2 政策制定的“横向”互动模式 |
2.2 互联网影响政策制定过程互动的研究现状 |
2.2.1 互联网影响民意表达的研究现状 |
2.2.2 网络媒体影响互动程度的研究现状 |
2.3 文献总结及研究创新 |
2.3.1 现有研究共识及可改进之处 |
2.3.2 研究创新之处 |
第三章 “二元”到“三方”:新型网络互动结构模式的形成路径 |
3.1 二元互动:网络时代下的初始互动结构模式 |
3.1.1 Web1.0 时代下的二元单向沟通结构模式 |
3.1.2 Web2.0 时代下的二元双向互动结构模式 |
3.2 “二重性调整”:网络互动结构模式演变之动因 |
3.2.1 网络媒体的“工具性” |
3.2.2 网络媒体的“营利性” |
3.3 三方互动:移动互联网时代下的新型互动结构模式 |
3.3.1 “嵌入”于日常生活:三方互动结构模式形成之外因 |
3.3.2 “营利性”主导:三方互动结构模式形成之内因 |
第四章 筛选表达-循环修正:社会政策制定的三方网络互动机制 |
4.1 网络互动场域:三方网络互动机制的运行空间及背景 |
4.1.1 网络互动场域的构成及特征 |
4.1.2 网络互动场域的运行逻辑 |
4.2 “延迟退休”政策制定:三方网络互动机制的典型案例 |
4.2.1 “延迟退休”政策制定的缘起及发展脉络 |
4.2.2 “延迟退休”政策制定的结果及未来趋势 |
4.3 筛选表达:“延迟退休”中的互动机制激活过程 |
4.3.1 表达竞争:互动机制激活中的政策话题挑选 |
4.3.2 利益筛选:互动机制激活中的网络舆论形成 |
4.4 循环修正:“延迟退休”中的三方网络互动结果 |
4.4.1 循环修正的形成过程与修正路径 |
4.4.2 循环修正的终止条件与修正结果 |
第五章 三方网络互动机制的独特优势、潜在风险及优化建议 |
5.1 三方网络互动机制的独特优势和前景 |
5.1.1 网络发声的有效性与积极性 |
5.1.2 交互过程的信任构建和平等沟通 |
5.2 三方网络互动机制的潜在风险及问题 |
5.2.1 互动结构模式的内生矛盾及运行阻碍 |
5.2.2 筛选表达的倾向性与选择性失声 |
5.2.3 循环修正的约束性和高成本问题 |
5.3 三方网络互动机制的优化建议及发展指引 |
5.3.1 明确补充定位,引导民众发声 |
5.3.2 规范媒体行为,增强舆论监管 |
5.3.3 贯通政策过程,联动地方政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复杂现代性视域下城市风险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与评价 |
一、国外关于风险的研究概况 |
二、国内关于风险、城市风险治理的研究概况 |
第三节 核心概念与研究问题 |
一、核心概念 |
二、研究问题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框架 |
第五节 创新之处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城市风险的复杂现代性理论检视 |
第一节 复杂现代性的风险追问 |
一、现代性与现代性批判 |
二、反思现代性及其理论价值 |
三、复杂现代性及其理论价值 |
第二节 现代城市发展的风险追问 |
一、城市风险的历史演变 |
二、现代城市风险的基本特征 |
第三节 城市风险的复杂现代性 |
一、城市风险与复杂现代性相互建构 |
二、复杂现代性的城市风险生成逻辑 |
三、复杂现代性的城市风险多维面向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复杂现代性视域下的城市风险 |
第一节 生态失衡与生存之困 |
一、复杂现代性视域下的生态风险 |
二、城市生态失衡:城市生态风险的当代呈现 |
三、生态失衡风险与人的生存之困 |
第二节 城市权利失衡与社会风险 |
一、复杂现代性视域下的城市权利观 |
二、城市权利失衡:城市社会风险的当代呈现 |
三、城市权利失衡与制度规约乏力 |
第三节 城市意义迷失与文化风险 |
一、复杂现代性视域下的城市文化风险 |
二、城市意义迷失:城市文化风险的当代呈现 |
三、城市文化危机生成之因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复杂现代性视域下城市风险成因 |
第一节 城市风险的科技逻辑成因 |
一、高科技时代的全面到来 |
二、技术成因 |
三、科学成因 |
第二节 城市风险的资本逻辑成因 |
一、空间的资本化生产 |
二、空间的结构性失衡 |
三、资本逻辑的强势发展 |
第三节 城市风险的社会系统成因 |
一、政府成因与“有组织地不负责任” |
二、媒体的传播机制与放大效应 |
三、公众风险意识淡薄与社会参与乏力 |
四、抽象体系失信与专家系统的利益导向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复杂现代性视域下城市风险治理维度 |
第一节 城市伦理:城市风险治理的道德维度 |
一、城市伦理何以重要? |
二、城市伦理的本质与功能 |
三、城市伦理的实现与发展 |
第二节 城市制度:城市风险治理的行动维度 |
一、城市制度何以重要? |
二、城市制度的本质与功能 |
三、城市制度建构的原则与方向 |
第三节 城市权利:城市风险治理的价值维度 |
一、城市权利何以重要? |
二、城市权利的本质与功能 |
三、城市权利生产的实现与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复杂现代性视域下城市风险治理体系 |
第一节 城市风险治理思想现代化 |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必要性 |
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三重逻辑 |
第二节 城市风险治理结构现代化 |
一、科技伦理转型 |
二、资本逻辑规塑与城市制度 |
三、社会系统逻辑规塑与城市权利 |
第三节 城市命运共同体与风险治理 |
一、构建城市命运共同体的必要性 |
二、城市命运共同体的本质与功能 |
三、城市命运共同体的实现路径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四、经济崛起与政府转型(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传导路径研究 ——基于省级面板数据[D]. 华理维. 浙江大学, 2021(09)
- [2]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3]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D]. 鄂义强.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4]大数据思维中的地方政府治理转型研究 ——基于A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分析[D]. 王露霏. 浙江师范大学, 2020(02)
- [5]政务服务变革视角下的肇庆市数字政府建设研究[D]. 卢杭华.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6]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D]. 刘志永. 山西财经大学, 2020(12)
- [7]功能调适、结构优化与整体政府建构 ——日本大部制改革研究(1996-2001)[D]. 江霞琴.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4)
- [8]基于人工智能的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研究[D]. 王张华. 湘潭大学, 2020(10)
- [9]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网络互动机制研究 ——以“延迟退休”政策为例[D]. 阙川棋. 吉林大学, 2020(08)
- [10]复杂现代性视域下城市风险治理研究[D]. 祁文博. 苏州大学, 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