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泰尔认证中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获得国家认可(论文文献综述)
刘宇阳,吴若彤,安婷婷,孙松林[1](2021)在《国际移动通信安全检测认证体系现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5G时代的到来,各国都在加速建设5G网络体系,5G设备逐渐走入各个行业,在走向数字化社会的过程中构建5G网络安全认证体系对各国意义重大.旨在深入调研中国以及美欧日韩各国的5G安全检测认证体系架构,包括主要政策、核心机构和检测认证流程等,希望通过对比分析各个国家的5G安全发展进程与5G安全检测认证流程体系,为构建我国的5G安全网络认证体系及构建各国互信互认的5G安全网络认证体系提供支撑.
卢慧芳[2](2020)在《第三方通信检测机构工作质量评价研究》文中提出检测行业是我国的战略新兴产业,其中检测机构在整个检测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检测机构的自身管理是否合理高效,如何既能保证检测质量又能实现了良好的效益,提高检测机构工作质量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本论选取E检测机构为载体,通过结合质量管理理论,对E检测机构进行实际调研,并对其进行工作质量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全面地构建。体系由6个一级指标和27个二级指标构成。应用德尔菲法构造指标判断矩阵,由层次分析法获得各项指标的权重,并结合模糊综合评价法对E检测机构的工作质量管理进行定量计算,最后取得最终评价结果为“良好级”。根据E检测机构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后的结果,针对评分较低的那些二级指标进行分析,并寻找改进措施,提出对于提高工作质量更好的建议。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找出E检测机构工作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主要不足点:人才培养意识不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技术服务能力不足、缺陷产品的管理意识欠缺、承担科研课题能力较弱。并针对不足的五点,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3)积极开展内部学习讨论活动、(4)通过智能化手段建立检测价值链、(5)建立检测工作知识管理信息平台,并简要给出实施的具体步骤及方法供参考。
刘亮亮[3](2020)在《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发展研究》文中提出项目管理是当代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中的热门理念和模式,在当代教育管理中也被广泛采用,美国则是教育项目管理的最早策源地和当代应用最为普遍和成效显着的国家。在今日美国联邦政府层面,几乎所有体现美国国家教育意志和导向需要的教育事务和相应资源,都是以一定的教育目标和相应的独立事项为基本单元,设计划分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教育项目来加以推进和管理的。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完整性质和内涵是什么?何以如此之先地在美国土地上原创性生成并有序地发展成长为体现甚至代表当代教育管理走向的教育项目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在协调和处理教育国家行政干预和社会市场运作的矛盾中有何优势和局限,能否为我国教育管理模式乃至体制的改革提供相应的启示和借鉴?对这些当代教育项目管理根本问题的热切关注和思考,自然也就使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进入笔者的考察研究视野,成为博士学位论文题目的首选。本研究在马克思主义逻辑与历史科学统一的方法论指导下,以教育社会生态理念为基本研究范式,运用文献法、观察法和纵向比较法,按着教育项目管理形态由单项到体系的演化的基本进程和轨迹,对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演进背景、现实实践、成效问题和主要特征进行了系统的分阶段梳理考察,在简要把握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在二战前萌芽成型奠定的基础上,对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重点创设(二战后—20世纪60年代初)、系统整合(20世纪60年代中—80年代初)、体系优化(20世纪80年代初—20世纪末)和创新提升(21世纪初—今)的各个阶段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与综合,力求揭示其逐步铺开、连续改进和不断优化的发展历程与规律。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发展,是在二战前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萌芽成型所奠定的基础上起步的。现实教育的分散性发展条件、形态和格局,国家机器的天然教育使命、责任和权力,宪法的国会征税权与社会福利保障责任的明确规定,为联邦政府对教育进行直接有力但有限的项目管理干预提供了历史的必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战结束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在战前奠定的坚实基础上进入了重点创设阶段,开始了蓬勃发展的历史进程。国会于1944年通过颁布了《退役军人权利法》和1958年《国防教育法》,为联邦政府创设了退役军人教育援助项目和国防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及其管理模式,开始了运用教育项目管理对高等教育进行直接干预的重点探索。这些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力实施,极大地促进了高等教育的重点发展和质量提升,为事关全局的现实高等教育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合法合规、切实适用的机制和抓手,也为联邦政府更加积极全面的教育直接干预提供了基本模式与良好示范。当然,这种直接动用联邦政府力量对眼前的高等教育问题进行直接的干预,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应急性、权宜性和局部性的局限或不足。1965年《初等和中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进入到系统发展阶段。经过二战后的迅速调整与强势拓展,到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经济社会进入到空前繁荣时期,“民权运动”也应时而生、风起云涌。这不仅使联邦政府财力雄厚,成为“教育资源的提供者”;也为联邦政府加强对教育的全面干预创造了有利的历史条件和需求。两法和随后国会一系列教育法案中陆续出台的大量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从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到高等教育,从职业教育、双语教育到少数民族教育,从移民教育到国际教育等,可谓遍及教育的各个层次和领域,直至1979年联邦教育部的设立。这些联邦教育项目的创设和实施与整个教育系统对应一致、相辅相成、相映成辉,极大地促进了美国教育系统的全层次、全类型的全员性发展,也为教育项目管理的体系性优化提供了完整的框架、基础和资源。随着联邦教育项目的系统化设置与实施,在有力地保障和促进美国教育全面完整发展的同时,其固有的局限性也越来越显露了出来,特别是随着联邦教育部对联邦教育项目直接干预的日渐加强,各个教育项目实施运行的孤立性、形式化、行政化、各自为政性和发展不平衡性日渐突出,促使和要求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协调配合,不断增强所有联邦教育项目的有机体系性,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由此进入体系优化阶段。20世纪70年代初的中东石油危机,也大大地削弱了美国联邦政府资助教育项目的能力。80年代初期,里根总统坚决反对联邦政府对教育的过分干预,开始了“新联邦主义”教育计划,通过《1981年综合预算调节法》消减和整合联邦教育项目,减少联邦政府的教育拨款和干预措施,将联邦政府各部门分散化管理的项目转换为联邦教育部的集中化管理。直至20世纪80年代末期乔治·布什总统上台,联邦政府再次调整教育项目管理的体系结构优化,强化教育项目的相互衔接、体系性与弹性,制定了总揽全局、明确整体目标、优化和提升教育项目总体效能的《美国2000年教育战略》和《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和国家教育发展战略紧密对接,联邦政府的教育职能也更加广泛,成为“教育标准的制定者”。在1993年《政府绩效和成果法》的影响下,教育部开始注重业绩文化和问责文化的建立,加强联邦教育项目的绩效评估,促进联邦教育项目的结构改进和质量提升。进入21世纪,伴随着“9·11”事件的发生和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为应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局势,缓和各类社会问题和提升教育质量,联邦政府在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教育项目管理体系对国家社会发展战略的体现、支撑和合理合法化的作用,开始了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的创新提升新阶段。国会密集立法加大教育拨款力度,仅2009年《美国复苏和再投资法案》就专门为教育投入了1000多亿美元,其中投资额最大的项目为536亿美元的州财政稳定基金项目,包括486亿美元的公式拨款项目和50亿美元的竞争性拨款项目,为国家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联邦教育项目财政管理支持。《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中设置推行的体系化教育项目把社会全员发展作为国家责任和终极目标,把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利完美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联邦政府创设实施的STEM系列科技教育项目,重新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覆盖的“十万强”系列国际教育交流项目,促进国际间经济文化的交流,更是把美国国家社会的发展与高科技、全球化和生态化高度融合在一起,绘就美国与人类共同发展的教育项目管理蓝图。上述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发展进程表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产生、发展和最终成为美国教育管理体制的主体模式,既深深地植根于美国特定的教育社会生态体系之中,即早期教育分散化发展的起步及后续格局、相应的文化理念和现实教育实践,更得益于美国社会全员普遍具有的能动参与干预意识和行动力;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既不是行政部门拍脑门的忽发奇想、权力任性的结果,也不是墨守成规、固执经验的因因相袭,而是按照教育行动的完整结构和展开过程,立法先行,职能明确,权责对应,事财一体,科学设计,不断创新提升,最终形成健全而富有活力的、国家行政合理干预和社会市场积极运作有机一体的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制。由此启示借鉴,当会大有脾益。
张鹏[4](2019)在《W国家质检中心发展战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全球一体化和经济不断发展,检验检测意愿度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行业一直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得益于国际贸易的快速增长,行业规模快速扩张。与此同时,在我国政府“放管服”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国家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扩大对民营及外资检验检测机构开放,市场化趋势明显,目前我国检验检测行业进入快速生长期,也是行业机构优化整合、优胜劣汰的关键时期。面对市场份额的争夺、价格战以及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等各种挑战,如不及时调整策略积极应对,就会被市场所淘汰从而失去自己的生存空间。因此,在这关键时期,W国家质检中心亟需制定一个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的发展战略以作为规划引领,积极面对市场变化与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以W国家质检中心为研究对象,运用战略管理相关理论,结合作者的自身多年的从业经历,研究其发展战略。首先从营收状况、人力资源状况、技术能力等几个方面对W国家质检中心的现状进行分析,总结了W国家质检中心当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次,利用PEST分析法、波特五力分析模型、SWOT分析法,对W国家质检中心的宏观环境、行业竞争环境进行了分析,列出了其具有的优势和劣势,以及面临的机会和威胁。在此基础上制定适合于W国家质检中心当前发展需要的发展战略,并提出战略实施的路径和保障措施。本文研究得出W国家质检中心面对巨大的竞争与深化改革压力,应顺应检验检测机构发展趋势,专注于通信导航检验检测市场,深耕细作,拓展技术的深度和服务的广度,造就核心竞争力,开拓军品检验检测业务,走军民深度融合的发展道路,成为通信导航专业军民品检验检测领域的领跑者。通过加快实现市场化公司化运行、拓宽业务范围、加强技术能力建设、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信息化网络化平台等战略实施保障措施,来实现W国家质检中心的发展战略目标,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希望通过本文对W国家质检中心的发展战略研究,不仅可以为W国家质检中心未来的发展指明方向,同时也能为改革中的国有检验检测机构赢得竞争优势实现良性发展提供思路和方法,用企业化视角探索国有检验检测机构的发展战略。
章永春[5](2016)在《泰尔实验室业务转型战略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联系越来越紧密。中国有着强大的产品出口需求,也同样有着强大的消费者市场,这就需要有第三方机构来对产品做出检测和监管并颁发相应证书。由此,可以对企业制造出的产品进行约束和鉴定,以保证产品的质量,最终保障消费者的利益。泰尔实验室的性质是事业单位,一个高科技组织,主要从事集通信技术发展研究,通信产品相关国内国外标准和测试方法、通信产品检测仪表计量相关标准和计量方法研究,以及国内国际产品测试、相关验证、相关技术方面评估、测试仪表计量以及业内软件的评估和验证。2004年前的泰尔实验室,具有政府背景,几乎处于行业垄断地位,科研和盈利能力与其他实验室相比也在同行业中独占鳌头。随着政府简政放权,实验室授权检测范围放开,国有实验室的垄断地位不再继续,民营实验室、外资实验室参与竞争,泰尔实验室的市场地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国内有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赛宝实验室,国际上有TUV、UL等知名品牌实验室。面对市场份额的争夺、价格战的出现、对产品检查监督严格程度不一致等等这些环境的变化,使得实验室原有战略不再适用于现有的市场环境。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虽然泰尔实验室的性质还是事业单位,但是相比之前更加注重企业化管理。本文通过PEST分析法、五力模型、SWOT分析法和市场地位对泰尔实验室进行战略方面的分析研究,根据这些研究选择了差异化战略和低成本战略,通过提高研发能力和标准制定能力、重视服务的全面性和服务质量、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实施战略,再加上基于战略开展的组织结构保障、基于战略实施的人力资源管理保障、基于实验室业务的考评监督制度建设、开发办公系统、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基于合作的新商业模式这些战略实施保障措施,使得泰尔实验室的战略更加适应当前的市场状况。本文期望通过泰尔实验室这样一个曾经具有垄断地位而后垄断被打破的国有实验室进行战略研究,分析出第三方国有检测实验室如何在竞争中保持优势,对于其他国有院所或者国有企业提供发展思路。
黄玉沛[6](2016)在《南非“黑人经济振兴”研究(1994-2014)》文中提出“黑人经济振兴”(Black Economic Empowerment)是1994年新南非政府成立之后为扶持黑人经济发展而采取的重大举措之一。其最初目的是为了提高黑人在大型企业持有股权的比重,随后逐步演变成新南非政府全面提高黑人经济地位的宏观经济战略。南非政府实施“黑人经济振兴”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它以南非反种族隔离抗争胜利为基础,以南非政府《重建与发展计划》为起点,以扶持“历史上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南非人”经济发展为目的,是长期以来黑人同白人经济斗争的产物,是南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策略方针,更是南非经济结构调整的现实需要。本文认为,南非“黑人经济振兴”的定义或解释经历了由“狭义”到“广义”的转变,由单纯的政府政策转变成为集国家立法和政府行政于一体的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因此,本文将南非“黑人经济振兴”划分为两个阶段,以2003年《广义基础的黑人经济振兴法案》出台为界,此前为“黑人经济振兴”的初创与形成阶段,此后为“黑人经济振兴”逐步调整与不断完善阶段。具体而言,本文首先对南非“黑人经济振兴”的主要内涵、发展历程和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论述。其次,剖析了新南非历届政府涉及“黑人经济振兴”的诸多法律、法规和行政章程。同时,从“黑人经济振兴”的经济杠杆视角出发,探讨了南非实施“黑人经济振兴”的实际效果。以南非葡萄酒行业为个案,分析了“黑人经济振兴”在该行业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对葡萄酒行业未来“黑人经济振兴”予以展望。最后,探讨南非不同族群对“黑人经济振兴”的认知,对新南非成立二十年“黑人经济振兴”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局限与不足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南非“黑人经济振兴”取得了部分积极效果,“振兴”相关的法律与法规不断修改与完善,黑人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日趋便利,黑人中产阶级不断发展壮大。但是,随着南非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黑人经济振兴”也经历了复杂的调适与转变,并在南非社会引起了越来越多的质疑,成为南非颇具争议的经济政策之一。南非一小撮黑人权贵精英与白人经济寡头相结合,以“矿业与能源复合体”的形式,凭借权力和已积累起来的资本介入“黑人经济振兴”,以罕见的速度积累了巨额财富,而广大黑人底层群众却没有从“黑人经济振兴”中获益良多,南非未来实施“黑人经济振兴”任重道远。本文致力于以经济史研究为核心的跨学科论证,南非“黑人经济振兴”本身的复杂性和内在矛盾性,要求本文必须努力把多个学科的理论、方法有机地结合和运用。因此,本文在衡量和探讨“黑人经济振兴”发展维度的过程中,试图超越单纯以史实追述、价值评判为主的研究路径,在历史学研究的基础上,注重运用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的思想和方法,揭示南非黑人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高国钧[7](2016)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创新与完善》文中研究表明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CCC)是政府为保障产品安全、公共安全、保护环境、维护消费者利益,由特定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判定产品是否符合技术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作为市场经济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其内在动力来源于政府、生产者与消费者对于安全、效率与秩序的价值追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世界范围内产生了众多的认证机构,其认证服务广泛渗透经济、社会、环境、政府管理、教育及人权保障,逐渐成长为重塑世界秩序的引导者。基于中立、客观、专业立场及“平民主义”精神,认证的理念、内容与方式具有普适性与超国家性,具有克服外部性、节约交易成本的作用,甚至在某些方面替代政府规制市场,事实上承担着干预主体的角色。在国家干预与社会自治之间,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既有中介服务组织的一般特征,又具有自身的特异性。已有的研究探讨大多局限于认证对政府与市场的作用与影响。多年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颇受垢病,认证标志的“安全性”与“消费导向”价值尚未得到社会认可。保障认证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是认证行业的生命线,也是认证主体的基本法律义务。尽管入世以来,国家认监委组织多次专项执法行动,但效果并不佳,认证主体不实认证、认证合谋、市场主体花钱买证等认证“形式主义”尚未予以根治;另一方面,认证程序、认证模式、认证单元划分、认证收费制度规定不尽合理,导致强制性认证产品合格率不高,认证有效性不强,消费安全面临极大隐患。本质上,在产品质量治理方面,当下政府所面临的并非单向式简单干预,而是双层干预,既要直面规制微观市场,维护竞争秩序,又要对认证主体实行干预。政府经济干预权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认证主体,对这种“混合规制”的规制已有的主流经济法理论并未对此予以恰当的重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很重要,但存在问题也多,已构成对我国市场秩序及经济法律制度研究的极大挑战,带来的命题是:什么形式和内容的法律规制能够使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法律系统最有效率地履行其支持市场系统的应然功能?为此,本文坚持学术研究的问题导向,尝试在“国家—社会中间层—市场”的分析框架下,以风险社会为切入点,以认证权为逻辑起点,以解决认证有效性为主线,以强制性产品认证法律制度的规范性为研究重心,探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范畴,以公共治理理论、社会中间层理论、法律的道德性理论为基础,检视并总结市场体制深化改革背景下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及运行的规律和特征、存在问题,细致考察域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发展的模式、特征及趋势,在经济法的视野下,做一个一般性和基础性的制度研究,以澄清和巩固认证机构的经济法主体地位,找到认证有效性不足问题发生的内在机理及多年未根治的原因,从宏观上研判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创新与完善的路径选择,从微观上明晰政府规制认证有效性的策略工具及法律责任实现机制。全文除绪论外,共分六章,各章内容具体分述如下:第一章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内涵与理论基础。在政府、社会中间层和市场三者间合理地分配权力与权利,明晰干预权力边界和责任范围,形成三方相互监督、互相促进的局面,可改变政府“一股独大”的权力配置结构。认证制度源于西方,只有观照其制度起源和发展史,才能探究和洞悉其内在的功能与价值。风险社会的来临,引发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需求,凸显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首要“安全性”应用价值,阐释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历史与现实的五个动因及意义。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本质上究竟有何特别的制度机理?故有必要梳理认证概念起源和沿革,从而揭示强制性产品认证法律关系的特殊性。从权力与权利的分野与耦合角度,揭示了认证权的权源、本质及其基本特征。择取公共治理理论、社会中间层理论、法律的道德性理论,分别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视角、主体间性“多元治理”视角、法律与伦理交融视角,阐明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该当性,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作理论上的铺垫。第二章是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历史变迁与特点。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具有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的双重特征,引进并借鉴于西方,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大体上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正在从认证大国向认证强国迈进。作为一种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我国市场规制法的重要内容,有必要全景式梳理其基本内容及运行机制,具体包括制度渊源、监管体制、认证程序、认证模式及收费制度。制度渊源除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之外,还包括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指南、国际标准及国家认监委、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认证认可行业协会的规范性文件。从制度渊源的广泛性、复杂性、多层次性凸显了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变动性特征。良好的监管体制、科学的认证程序、优化的认证模式、市场化的收费制度对提高行政效率、认证绩效具有正向效应。上述事实性内容的交代,为概括和总结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发展的规律性特征提供素材和依据,即政府主导干预的父爱主义、质量规制的混合治理模式、发展路径的国际标准依赖、经济法调整的社会本位观、与生产许可制度两轮驱动。第三章是市场体制深化改革背景下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应然意义上,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很重要,但现实运行中也存在很多问题。中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简单模仿到改革完善,从被动依从到主动融入,在曲折探索中不断前行。在深入剖析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面板数据,总结认证主体社会化、认证证书集中化、认证市场结构寡头垄断等整体失衡基础上,梳理、研判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制度创新与完善提供靶向。大抵来说,主要问题体现在三个方面,基于立法机制视角的体系性立法缺陷、基于行政干预视角的政府监管不到位、基于认证绩效视角的认证有效性不高。具体表现为:立法位阶低层次,法律规范严重冲突,立法空白,立法体系不完整;机构设置不合理,运行机制不顺畅,执法力度不够大;机构独立性不强,技术标准不协调,认证程序不规范,虚假认证未根治及认证采信度不高。立法缺陷是根源,有效性不高是制度运行的表征,而监管不力是制度失灵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通过三个认证典型案例,运用博弈利益主体分析,进一步剖析和归纳造成上述问题的成因及影响。第四章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运行的域外考察与启示。作为“互补性”制度移植,认证来源与引进于西方发达国家,对其制度与实践的深入考察可为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经验和范本。基于生产力发展水平、文化和历史传统、法系差异,世界各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运行和规制并没有统一固定的版式,从而表现为一定的“地方性知识”。在概述世界主要国家放松规制政策和行政规制权的社会转向背景基础上,检视世界主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运行状况,并从宏观上归纳了各国模式,即美国、德国的标准先行、市场推动型模式;俄罗斯、日本、印度立法规范、政府主导型模式;英国、韩国因势利导、协同推进型模式。并总结概括上述典型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成功经验及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启示与借鉴,即效率主义的价值判断、法治基础的权力改革、多元主体的配置结构、风险管理的决策方法。第五章是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创新与完善的路径选择。基于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国际认证的发展趋势,需要根据我国的市场环境、产业发展做出针对性的制度创新和完善。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坚持科学发展、认证主权的总体理念指导下,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为前提,科学界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定位,统筹规划,宏观布局,理顺政府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规制相结合,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认证有效性为核心目标,在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基础上,坚持强制性产品认证与自愿性认证协同发展原则。针对目前中央力促审批制度改革背景下,同时要克服国家干预过度与干预不足的倾向,坚持国家干预适度性的经济法理念。放开认证行业,不等于政府撒手不管,干预也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范围,要正确处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与生产许可证制度两者的关系和边界,促进合格评定方式的改革创新。剖析了《合格评定法》与《技术监督法》两种立法模式的历史条件和优劣,探讨了《合格评定法》的立法导向、总体框架及立法重点,分析了强制性标准在强制性产品认证中的法律地位,建设性提出修订《标准化法》的总体导向、基本原则和建议。第六章是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创新与完善的具体建议。法律制度运行好坏取决于其责任的科学设计与实施。预期成本超过预期收益是有效治理的基本要求,认证主体法律责任是认证市场有序发展的保证,是认证法律制度真正发挥其作用的关键所在。然而,认证的公益性与自利性的冲突与矛盾决定了对其规制的复杂程度。在论述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法律效力和范围基础上,以提高认证有效性为目标,探讨了市场导向与强制性产品认证竞争政策的关系,提出科学构建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的指定标准、程序规则、权利救济途径。认证行为的可控性是法律规制的目标,建议从完善强制性认证信息披露机制、提升强制性认证行为规范性两个方面来强化指定认证机构的规制。最后,从法律责任创新与完善角度,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法治化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大声誉成本;连带责任的认定与实现。从适用主体、行为模式、责任承担角度对《产品质量法》与《认证认可条例》中的连带责任规定进行比较分析,深入探讨连带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推定的程序与条件、责任分担规则等,并提出合理化的立法建议。从制度执行的个体维度,提出在保证职业独立性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厂检查员的专家责任制度。
代月波[8](2014)在《4G号角之认证收费》文中认为认证是保证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认可是对从事认证及相关的检测检验机构(实验室)和审核人员资质条件与能力的合格评定活动。开展认证认可工作,对从源头上确保产品安全,规范市场行为,指导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具有重要作用。加强认证认可工作,既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需要,也是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需要;既是
代月波[9](2014)在《4G号角之泰尔认证》文中研究指明通信行业中,人为垄断的情况仍要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人为的垄断,既会带来垄断利润,也受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价格上限的制约。当然,要达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唯一资质,也需要雄厚的人才基础资源和硬件投资资源。泰尔认证中心开展的产品认证覆盖了通信电源、通信电缆光缆、蓄电池、配线设备、手机充电器、移动基站天线等六大类共80余种通信产品。泰尔认证中心作为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的代维企业资质评定、运维人员资质评定工作的依
徐蕴力[10](2013)在《深圳电信研究院客户关系管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摘要:我国的检测机构最初全部由国家统一设立和管理,所有检测均由国家检测机构执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检测市场逐渐向民间及国际资本开放,政府指令性检测的范围不断缩小,我国国家检测机构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变化。深圳电信研究院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的一个科研检测机构,主要面向南方地区开展通信类产品检测及通信仪表计量等服务。与其他国家检测机构一样,政策性强制检测业务在深圳电信研究院的所有业务中占有重要比重。近两年来,业务量和收入的明显下滑趋势,暴露出深圳电信研究院传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面对检测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深圳电信研究院只有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理念,力争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才能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最终赢得市场。本文首先对深圳电信研究院的行业特点、政策环境及第三方检测行业的发展趋势进行了研究,并对客户关系管理相关理论及内涵进行了系统的回顾和总结,分析了深圳电信研究院实施客户关系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然后,对其客户关系管理现状进行梳理,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接着,提出应用客户关系管理解决深圳电信研究院发展问题的方案设计,并对方案的有效实施所需要的保障措施进行归纳总结。
二、泰尔认证中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获得国家认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泰尔认证中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获得国家认可(论文提纲范文)
(1)国际移动通信安全检测认证体系现状(论文提纲范文)
1 背景 |
2 中国移动通信安全检测认证体系 |
2.1 5G安全概述 |
2.2 安全检测认证体系 |
3 美国移动通信安全检测认证体系 |
3.1 5G安全概述 |
3.2 安全检测认证体系 |
4 欧洲移动通信安全检测认证体系 |
4.1 5G安全概述 |
4.2 安全检测认证体系 |
5 日本移动通信安全检测认证体系 |
5.1 5G安全概述 |
5.2 安全检测认证体系 |
6 韩国移动通信安全检测认证体系 |
6.1 5G安全概述 |
6.2 安全检测认证体系 |
7 结论 |
(2)第三方通信检测机构工作质量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析 |
1.4 论文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论文框架 |
1.4.2 研究技术路线 |
1.4.3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成果与创新之处 |
第2章 相关理论和方法评述 |
2.1 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理论研究 |
2.1.1 ISO17025与ISO9001标准的相互联系 |
2.1.2 ISO17025与ISO9001标准的相互区别 |
2.2 第三方检测机构工作质量评价的优势 |
2.2.1 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服务原则 |
2.2.2 工作质量控制的基本原理 |
2.3 工作质量评价原则及方法 |
2.3.1 工作质量评价维度 |
2.3.2 工作质量评价指标设计原则 |
2.3.3 评价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
2.4 综合评价相关方法评述 |
2.4.1 评价方法分析与选择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第三方通信检测机构工作质量状况调研 |
3.1 第三方检测机构现状和不足 |
3.1.1 检测机构现状 |
3.1.2 检测机构工作质量不足 |
3.1.3 国内第三方检测机构发展趋势 |
3.2 上海市E检测机构概况及特点 |
3.2.1 E检测机构概况 |
3.2.2 E检测机构特点 |
3.2.3 工作质量管理方针 |
3.2.4 E检测机构质量保证状况 |
3.2.5 E检测机构质量控制状况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上海市第三方通信检测机构工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与应用 |
4.1 工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指导思想及原则 |
4.1.1 工作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构建及其指导思想 |
4.1.2 检测机构工作质量评价指标系统构建的原则 |
4.2 E检测机构工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 |
4.2.1 E检测机构工作质量评价体系相关资料 |
4.2.2 E检测机构工作质量相关能力要素分析 |
4.3 E检测机构工作质量综合评价 |
4.3.1 检测机构工作质量指标体系的建立 |
4.3.2 检测机构工作质量评价指标的说明 |
4.3.3 E检测机构工作质量指标权重的确定 |
4.3.4 工作质量模糊综合评价 |
4.3.5 评价结果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E检测机构工作质量的不足与改进建议 |
5.1 E检测机构工作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
5.2 E检测机构工作质量改进措施 |
5.2.1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5.2.2 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
5.2.3 积极开展内部学习讨论活动 |
5.2.4 通过智能化手段建立检测价值链 |
5.2.5 建立检测工作知识管理信息平台 |
5.3 第三方检测机构工作质量的改善建议 |
5.3.1 基于政策提高工作质量的建议 |
5.3.2 基于产业能力提高工作质量管理的建议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6.1 基本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3)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一)教育项目 |
(二)美国联邦教育项目 |
(三)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四、主要研究内容 |
(一)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演变历程的分期依据 |
(二)各章研究内容 |
五、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六、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本论文的创新点 |
(二)本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重点创设(二战后至20 世纪60 年代初)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奠基 |
一、美国建国前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萌芽 |
二、20世纪初期美国教育项目管理的雏形生成 |
第二节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实践 |
一、退役军人教育援助项目的创设 |
二、国防研究奖学金项目的创设 |
三、国际交流与教育项目的创设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问题 |
第二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系统整合(20 世纪60 年代中至80 年代初)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背景 |
一、“民权运动”的兴起与“伟大社会”建设 |
二、联邦管理体制的变革 |
三、从联邦教育总署到联邦教育部的管理探索 |
第二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实践 |
一、初中等教育法中的系列教育项目的设置与运作 |
二、高等教育项目管理的系列化运作 |
三、关注社会地位处境不利人群项目的创设 |
四、职业教育项目管理的调整 |
五、影响援助项目的创设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问题 |
第三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体系优化(20 世纪80 年代初至20 世纪末) ··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背景 |
一、教育项目管理固有局限的逐渐显露 |
二、教育项目管理主体的“门户”之行 |
三、“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 |
第二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实践 |
一、1981 年《综合预算调节法》对项目管理的改革 |
二、教育项目管理向早期教育干预层面的延伸 |
三、教育项目管理向优质学校示范引领层次的拓展 |
四、教育项目管理向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跨越 |
五、教育灵活性示范项目的设立 |
六、大学生资助项目的反复调整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问题 |
第四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创新提升(21世纪初至今)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背景 |
一、苏东剧变与世界体系的震荡 |
二、多极化世界格局的新挑战 |
三、教育升级创新的新需要 |
第二节 联邦政府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实践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战略的升级与落实 |
二、强化联邦对教育项目管理体制的操控 |
三、项目引导各地构建STEM学习生态系统 |
四、“十万强”系列国际教育交流项目的全球覆盖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问题 |
结语 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启示 |
一、深深地植根于美国教育社会生态的文化土壤 |
二、联邦运作的法制化为教育项目管理提供合法性权威 |
三、各级政府、社会团体和社会全员主体的能动参与和干预 |
四、结构清晰精细的教育项目科学设计 |
五、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不断探索、创新与提升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4)W国家质检中心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符号对照表 |
缩略语对照表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概况 |
1.3.1 国外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概况 |
1.3.2 国内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概况 |
1.3.3 战略管理的发展情况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及文献综述 |
2.1 战略管理概念 |
2.2 企业战略理论 |
2.2.1 专业化战略 |
2.2.2 多元化战略 |
2.2.3 波特五力模型 |
2.2.4 SWOT分析模型 |
2.3 检验检测机构文献综述 |
第三章 W国家质检中心现状分析 |
3.1 中心简介 |
3.2 组织结构 |
3.3 营收状况 |
3.4 人力资源状况 |
3.5 技术能力状况 |
3.6 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W国家质检中心战略环境分析 |
4.1 W国家质检中心外部环境分析 |
4.1.1 宏观环境分析 |
4.1.2 行业环境分析 |
4.1.3 竞争环境分析 |
4.2 W国家质检中心SWOT分析 |
4.2.1 优势分析 |
4.2.2 劣势分析 |
4.2.3 机会分析 |
4.2.4 威胁分析 |
4.3 品牌检验检测机构案例借鉴 |
第五章 W国家质检中心发展战略选择与实施 |
5.1 愿景、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 |
5.1.1 愿景 |
5.1.2 发展思路 |
5.1.3 发展目标 |
5.2 W国家质检中心发展战略选择 |
5.3 W国家质检中心发展战略实施保障措施 |
5.3.1 加快实现市场化公司化运行 |
5.3.2 拓宽业务范围 |
5.3.3 加强技术能力建设 |
5.3.4 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
5.3.5 建设信息化网络化平台 |
第六章 总结和展望 |
6.1 总结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5)泰尔实验室业务转型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主要内容及结构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方法 |
1.5 本研究的创新点 |
2 相关理论方法及文献综述 |
2.1 相关理论方法 |
2.1.1 战略相关理论及分析方法 |
2.1.2 PEST分析法 |
2.1.3 SWOT分析法 |
2.1.4 五力模型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内文献综述 |
2.2.2 国外文献综述 |
2.3 国内外相关文献述评 |
3 泰尔实验室原有业务战略 |
3.1 泰尔实验室的发展历程 |
3.2 泰尔实验室原有业务战略 |
3.3 泰尔实验室原有业务战略的问题 |
4 泰尔实验室环境分析 |
4.1 外部环境分析 |
4.1.1 总体环境分析 |
4.1.2 行业环境分析 |
4.1.3 竞争环境分析 |
4.1.4 外部环境分析小结 |
4.2 内部环境分析 |
4.2.1 泰尔实验室资源 |
4.2.2 泰尔实验室能力 |
4.2.3 内部环境分析小结 |
4.3 SWOT分析 |
4.3.1 优势 |
4.3.2 劣势 |
4.3.3 市场机会 |
4.3.4 市场威胁 |
4.3.5 SWOT分析小结 |
4.4 泰尔实验室业务的市场环境分析总结 |
5 泰尔实验室业务战略 |
5.1 泰尔实验室业务转型的思路和目标 |
5.1.1 泰尔实验室业务转型的思路 |
5.1.2 泰尔实验室业务战略转型的目标 |
5.2 泰尔实验室业务战略转型的任务 |
5.3 泰尔实验室业务战略转型成功的关键影响因素分析 |
5.4 泰尔实验室业务转型升级战略选择 |
5.4.1 差异化战略 |
5.4.2 低成本战略 |
5.4.3 战略选择小结 |
6 泰尔实验室业务转型战略的实施 |
6.1 提高研发能力和标准制定能力 |
6.2 重视服务的全面性和服务质量 |
6.3 强化人力资源管理 |
7 泰尔实验室战略实施保障措施 |
7.1 基于战略开展的组织结构保障 |
7.2 基于战略实施的人力资源管理保障 |
7.3 基于实验室业务的考评监督制度建设 |
7.4 开发办公系统 |
7.5 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 |
7.6 基于合作的新商业模式 |
8 转型升级战略实施效果初期评价 |
8.1 客户满意度 |
8.2 实验室竞争力 |
8.3 经济效益 |
9 结论和展望 |
9.1 结论与建议 |
9.2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
附录B 实验室战略调查表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后记 |
(6)南非“黑人经济振兴”研究(1994-201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框架 |
四、本文的资料来源 |
第一章 南非“黑人经济振兴”概述 |
第一节 “黑人经济振兴”的主要内涵 |
一、“黑人经济振兴”的概念界定 |
二、“黑人经济振兴”的语义变迁 |
第二节 “黑人经济振兴”的发展历程 |
一、学术界的观点 |
二、本文的观点 |
第三节 “黑人经济振兴”出台的多因素透视 |
一、“黑人经济振兴”出台的政治保障 |
二、“黑人经济振兴”出台的经济因素 |
三、“黑人经济振兴”出台的国际环境 |
小结 |
第二章 “黑人经济振兴”的初创与形成(1994-2003) |
第一节 “黑人经济振兴”的政策基础 |
一、《重建与发展计划》与“黑人经济振兴” |
二、《增长、就业和再分配》与“黑人经济振兴” |
第二节 “黑人经济振兴”的法律依据 |
一、1996年《南非宪法》与“黑人经济振兴” |
二、1998年《就业平等法》与“黑人经济振兴” |
三、1998年《技能开发法》与“黑人经济振兴” |
第三节 曼德拉政府时期“黑人经济振兴”的基本特征 |
一、实行“优先采购” |
二、制定“商业许可证与配额” |
三、推动国有企业重组和私有化 |
四、建立“公私伙伴关系” |
第四节 转变的前奏:2001年《黑人经济振兴委员会报告》 |
一、2001年《黑人经济振兴委员会报告》出台背景 |
二、2001年《黑人经济振兴委员会报告》主要内容 |
三、2001年《黑人经济振兴委员会报告》效果分析 |
小结 |
第三章 “黑人经济振兴”的转变与调整(2003-2014) |
第一节 转变之一:2003年《广义基础的黑人经济振兴法》 |
一、“黑人经济振兴”的顶层设计 |
二、“黑人经济振兴”的组织架构 |
三、“黑人经济振兴”的法律创新 |
第二节 转变之二:2007年《广义基础的黑人经济振兴良好行为规范》 |
一、2007年《广义基础的黑人经济振兴良好行为规范》主要内容 |
二、2007年《广义基础的黑人经济振兴良好行为规范》实施途径 |
第三节 转变之三:南非各行业《转型章程》 |
一、石油和液体燃料行业《转型章程》 |
二、矿业《转型章程》 |
三、金融业《转型章程》 |
四、其他行业《转型章程》 |
第四节 祖马政府第一任期对“黑人经济振兴”的调整 |
一、2013年《广义基础的黑人经济振兴法修订案》 |
二、2013年《广义基础的黑人经济振兴良好行为规范修订案》 |
小结 |
第四章 “黑人经济振兴”的经济杠杆:“BEE交易” |
第一节 南非“BEE交易”的发展历程 |
一、蓬勃发展时期(1993-1998年) |
二、低速增长时期(1998-2014年) |
第二节 “BEE交易”的金融工具:“特殊目的载体” |
一、“特殊目的载体”的内涵与模式 |
二、“特殊目的载体”的缺陷与不足 |
三、“特殊目的载体”的调整与规范 |
第三节 “BEE交易”的实施效果 |
一、“BEE交易”的积极影响 |
二、“BEE交易”局限与不足 |
小结 |
第五章 案例分析:南非葡萄酒行业的“黑人经济振兴” |
第一节 南非葡萄酒行业发展历程 |
一、殖民征服与统治阶段(1948年之前) |
二、种族隔离时期葡萄酒行业演变(1948-1994) |
三、新南非成立后葡萄酒行业进展(1994-2014) |
第二节 南非葡萄酒行业“黑人经济振兴”实施途径 |
一、南非葡萄酒行业的转型与重组 |
二、南非葡萄酒行业的“BEE交易” |
三、南非《葡萄酒行业黑人经济振兴转型章程》 |
第三节 南非葡萄酒行业“黑人经济振兴”的效果评析 |
一、南非葡萄酒行业“黑人经济振兴”的成就 |
二、南非葡萄酒行业“黑人经济振兴”的问题 |
三、南非葡萄酒行业“黑人经济振兴”的出路 |
小结 |
第六章 南非“黑人经济振兴”综合评价 |
第一节 南非不同族群对“黑人经济振兴”的认知 |
一、南非白人对“黑人经济振兴”的认知 |
二、南非黑人对“黑人经济振兴”的认知 |
三、南非其它少数族群对“黑人经济振兴”的认知 |
第二节 南非实施“黑人经济振兴”的积极成果 |
一、“振兴”法律和法规不断修改与完善 |
二、黑人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日趋便利 |
三、南非黑人中产阶级逐步发展壮大 |
第三节 南非实施“黑人经济振兴”的局限与不足 |
一、“黑人经济振兴”与南非政治转型 |
二、“黑人经济振兴”与南非政府职能 |
小结 |
结语 南非“黑人经济振兴”二十年 |
一、理论层次:走出“路径依赖”被“锁定”的尝试 |
二、政策层次:黑人经济发展与政府政策的科学论证 |
三、实践层次:“黑人经济振兴”对非洲经济发展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一、原始文献 |
(一)南非政府发布的“黑人经济振兴”相关法案和文件 |
(二)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档案文献 |
(三)南非“黑人经济振兴委员会”报告 |
(四)南非储备银行“黑人经济振兴”报告 |
(五)丹麦国际问题研究所关于“黑人经济振兴”的工作报告 |
(六)牛津大学等机构关于“黑人经济振兴”的报告 |
二、英文研究文献 |
(一)英文专着 |
(二)英文期刊文章 |
(三)英文学位论文 |
(四)英文主要参考网站 |
(五)南非商业财经类报纸 |
三、中文研究文献 |
(一)中文专着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期刊文献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五)中文主要参考网站 |
附录 |
附录一 :部分缩略语中外文对应表 |
附录二 :南非“黑人经济振兴”大事年表 |
附录三 :南非葡萄酒行业实施“黑人经济振兴”大事记 |
附录四 :南非“广义基础的黑人经济振兴委员会”名单 |
附录五 :2003年《广义基础的黑人经济振兴法案》中文 |
附录六 :2013年《广义基础的黑人经济振兴法修订案》中文 |
后记 |
作者攻读博士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7)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创新与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五、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内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风险社会对认证的制度需求 |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制度背景 |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制度动因与意义 |
第二节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法理内涵 |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概念之界定 |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法律关系分析 |
三、认证权的本质与特征 |
第三节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公共治理理论 |
二、社会中间层理论 |
三、法律的道德性理论 |
第二章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历史变迁与特点 |
第一节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历史变迁及转轨特性 |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发展历程 |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转轨特性 |
第二节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制度体系 |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制度渊源 |
二、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运行体制 |
第三节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征 |
一、政府主导干预的父爱主义 |
二、质量规制的混合治理模式 |
三、发展路径的国际标准依赖 |
四、经济法调整的社会本位观 |
五、与生产许可制度两轮驱动 |
第三章 市场体制深化改革背景下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存在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整体失衡 |
一、认证主体社会化 |
二、证书分布集中化 |
三、寡头垄断的认证市场结构 |
第二节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体系性立法缺陷——基于立法机制视角 |
二、政府监管不到位——基于行政干预视角 |
三、认证有效性不高——基于认证绩效视角 |
第三节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存在问题的成因与影响:案例研究与批判 |
一、案例述介 |
二、认证法律制度移植出现异化 |
三、认证合谋导致监管机制缺失 |
四、政府干预不足与干预过度并存 |
第四章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运行的域外考察与启示 |
第一节 主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运行概况 |
一、放松规制下的制度替代 |
二、行政规制权的社会转向 |
第二节 域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运行检视 |
一、标准先行、市场推动 |
二、立法规范、政府主导 |
三、因势利导、协同推进 |
第三节 域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成功经验 |
一、效率主义的价值判断 |
二、法治基础的权力改革 |
三、多元主体的配置结构 |
四、风险管理的决策方法 |
第五章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创新与完善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路径选择的基本原则 |
一、他治与自治平衡:强制性与自愿性协同发展 |
二、硬法与软法结合:适度干预理念下弹性管理 |
三、认证与审批衔接:促进合格评定的方式创新 |
第二节 路径选择的立法模式 |
一、总体思路:《合格评定法》抑或《技术监督法》? |
二、《合格评定法》的立法导向 |
三、标准改进模式——兼谈《标准化法》的修改 |
第六章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创新与完善的具体建议 |
第一节 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效力和范围 |
第二节 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中市场准入制度 |
一、市场导向与强制性认证竞争政策的关系 |
二、认证机构的指定及救济 |
第三节 强化对指定认证机构行为的规制 |
一、完善强制性认证信息披露机制 |
二、提升强制性认证行为的规范性 |
第四节 建立健全指定认证机构的法律责任制度 |
一、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 |
二、完善认证制度中的连带责任 |
三、完善工厂检查员的专家责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4G号角之认证收费(论文提纲范文)
申报企业注意事项 |
1、产品认证的范围 |
2、产品检测机构的选择 |
3、申请产品认证时产品检测 |
4、无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企业 |
5、申请单位为国内办事处或代理商, 生产单位为国外企业申请产品的认证 |
6、产品认证的申请费 |
7、申请产品认证时, 是先到TLC办理申请, 还是先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8、申请产品认证时, 检测费用的交纳 |
9、产品认证证书中的有关信息变更时的申报 |
10、产品描述报告的撰写 |
11、对已获证普通光缆和光纤带光缆企业, 按新规则规定变更证书的流程 |
12、对按“复杂覆盖简单原则”发放证书的普通光缆和光纤带光缆的工厂检查的注意事项:证书覆盖内的型号都属于检查范围。 |
泰尔的管理体系认证收费 |
泰尔的产品认证收费 |
泰尔的产品检测收费 |
1、通信线缆类 |
2.通信电源类 |
3.配线架、柜 (含光设) |
4.通信电缆用接续套管 |
5.移动通信系统基站天线 |
6.移动通信终端电源适配器 |
7.宽带接入箱部件 |
国家注册审核员 |
(9)4G号角之泰尔认证(论文提纲范文)
泰尔认证中心 |
TLC产品认证范围及签约检测机构 |
1、电缆、光缆及塑料管等产品 |
2、配线设备 |
3、电源设备 |
4、蓄电池设备 |
5、基站天线 |
6、移动通信手持机充电器 |
7、通信机房用空气调节设备 |
TLC签约检测机构的检测机构 |
TLC认证标准修订工作 |
1、配线技术工作组 |
2、线缆技术工作组 |
3、电源技术工作组 |
4、蓄电池技术工作组 |
5、新领域技术工作组 |
(10)深圳电信研究院客户关系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 客户关系管理理论 |
1.3.1 客户关系管理的内容 |
1.3.2 企业客户关系管理的意义 |
1.3.3 有关客户关系管理的认识误区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2 深圳电信研究院概况及运营环境分析 |
2.1 深圳电信研究院机构简介 |
2.1.1 深圳电信研究院机构特点 |
2.1.2 深圳电信研究院成立背景 |
2.2 行业环境分析 |
2.2.1 第三方检测行业的诞生及发展动力 |
2.2.2 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特征分析 |
2.2.3 我国检测行业的发展现状 |
2.2.4 国家检测机构的发展趋势 |
2.2.5 国家检测机构客户关系管理现状 |
2.3 政策环境分析 |
2.3.1 逐步开放的政策环境回顾 |
2.3.2 当前行业监管体制分析 |
2.3.3 政策环境发展方向分析 |
3 深圳电信研究院客户关系管理必要性及现状分析 |
3.1 深圳电信研究院发展现状 |
3.1.1 组织管理架构 |
3.1.2 技术能力现状 |
3.1.3 业务经营现状 |
3.2 客户关系管理实施的必要性 |
3.3 客户关系管理实施的SWOT分析 |
3.3.1 优势与机会分析 |
3.3.2 劣势与威胁分析 |
3.4 客户关系管理现状 |
3.4.1 客户关系管理存在的问题 |
3.4.2 客户关系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
4 深圳电信研究院客户关系管理的方案设计 |
4.1 客户关系管理方案的战略定位 |
4.2 客户关系管理方案设计原则与目标 |
4.2.1 设计原则 |
4.2.2 设计目标 |
4.3 建立客户关系管理团队 |
4.3.1 组织架构改造 |
4.3.2 建立客户关系项目组 |
4.4 客户关系管理方案设计主要内容 |
4.4.1 收集客户信息 |
4.4.2 建立客户价值评价体系 |
4.4.3 实施客户分类管理 |
4.4.4 开发个性化增值服务内容 |
4.4.5 客户服务风险控制 |
5 深圳电信研究院客户关系管理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
5.1 培养“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文化 |
5.2 树立深圳电信研究院品牌形象 |
5.2.1 建立“深圳电信研究院”质量管理体系 |
5.2.2 提升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领域服务能力 |
5.3 高层管理者的重视 |
5.4 客户关系管理实施的人力资源保障 |
5.4.1 建立制度化的培训体系 |
5.4.2 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泰尔认证中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获得国家认可(论文参考文献)
- [1]国际移动通信安全检测认证体系现状[J]. 刘宇阳,吴若彤,安婷婷,孙松林. 信息安全研究, 2021(05)
- [2]第三方通信检测机构工作质量评价研究[D]. 卢慧芳. 南昌大学, 2020(01)
- [3]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发展研究[D]. 刘亮亮. 河北大学, 2020(08)
- [4]W国家质检中心发展战略研究[D]. 张鹏.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9(02)
- [5]泰尔实验室业务转型战略研究[D]. 章永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6(02)
- [6]南非“黑人经济振兴”研究(1994-2014)[D]. 黄玉沛. 上海师范大学, 2016(11)
- [7]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创新与完善[D]. 高国钧. 西南政法大学, 2016(10)
- [8]4G号角之认证收费[J]. 代月波. 卫星电视与宽带多媒体, 2014(07)
- [9]4G号角之泰尔认证[J]. 代月波. 卫星电视与宽带多媒体, 2014(06)
- [10]深圳电信研究院客户关系管理研究[D]. 徐蕴力. 中南大学, 20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