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应明谈《义务教育法》修订(论文文献综述)
刘凤英[1](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起,我国人民的受教育权就得到了法律保障,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一度成为党和政府教育工作的首要目标;到2005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均衡发展正式成为义务教育发展的时代主题;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入深入发展阶段;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标志着义务教育由均衡发展走向优质均衡发展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一系列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的的“国字号”政策文件的出台足以表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本研究从我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变迁的视角切入,采用文献法查阅并收集了95份有关我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文件,随后运用文本分析法,对政策文件进行量化分析与内容分析,量化分析包括对政策文件年度分布情况、政策文件类型分布情况和政策发文主体情况的分析,内容分析从政策关键词分析、政策要素分析两个方面进行。最后,以文本分析结果为基础,以制度变迁理论为理论框架,探究我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变迁的演进历程、变迁动因和方式。基于以上背景和研究设计,本文从基本理论、政策文本分析和政策时代演进三方面对我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变迁展开研究,进而为推进我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言献策。一是基本理论分析。(一)精准把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内涵,厘清教育政策、教育方针及教育法律等相关概念;(二)探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的本质和特征,认识到它是国家进行教育管理的一种政治措施、代表人民的意志,具有权威性、实用性、目的性可行性与相对性;(三)从内容上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由财政政策、教师政策、办学与管理政策、督导评估政策和质量政策等组成;(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变迁研究的理论基础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二是政策文本分析。从政策文件的年度分布情况、政策文件类型分布情况、政策发文主体情况、政策文件关键词分析、政策要素分析五个维度对我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进行了全面的解读。笔者收集的95份政策文件在类型上主要涵盖教育法律、纲要、决定、通知、规划、意见、办法、条例、规程、细则,以及讲话、报告、会议等其他类型;发文主体包括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财政部等;政策关键词和政策要素相似度较高,从纵向看可以划分为1978-2001年、2002-2012年、2013-2016年、2017-年四个不同阶段,从横向看包括扫盲、普及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均衡发展、以县为主、两免一补、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学校差距、留守儿童、随迁子女、资源配置、教师队伍建设、义务教育质量、优质均衡发展、学生发展等。三是政策演进分析。我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变迁的历史进程可以划分为“促两基”阶段、“促均衡”阶段、“基本均衡”阶段和走向“优质均衡”四个部分;政策变迁的动因既有来自政策变迁需求方面的,也有来自政策变迁供给方面的;经比较分析,认定我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变迁是渐进式的政府驱动型变迁。最后,笔者从重点转移、重点突破、重点落实三个方面提出了我国县域义务教育走向优质均衡的政策优化思路。重点转移即从外延发展转向内涵发展,包括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坚持“五育”并举、建设特色学校以及优化教学实施四项具体措施。重点突破即强化弱项与补齐短板,以加强优质课程开发与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为主要内容。重点落实要求健全督导评估体系,落实督导评估责任,以评促建、以评提质。
郝盼盼,彭安莉[2](2018)在《义务教育法治四十年: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保护公民的义务教育权是义务教育法治的核心。本文以义务教育权保障为中心,梳理《义务教育法》制定与修改的历史。通过改革开放四十年义务教育法治的沿革,勾勒出义务教育权受到越来越充分保障的主线。回应新时代提出的"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要求,持续推进义务教育良法善治,更好地保障公民的义务教育权。
贺新宇[3](2016)在《多元文化视域下的民族地区和谐教育研究》文中指出作为典型的多民族国家,我国56个民族在960万平方公里的辽阔地域上长期共存、在大多数历史时期共生共荣、和谐共处,其经长期历史演化而形成的“多元一体”发展格局尤其是多样性发展特征表现在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教育等层面,为探寻全球化时代如何保持文化的多样性、促进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和谐发展与教育传承提供了难得的具有世界意义的样本。同时,全球化背景下文化多元化对我国民族教育与国家安全的现实挑战与我国民族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又对传承民族文化多样性特征基础上我国民族地区教育的和谐发展提出了客观要求。因此,论文试图从教育与文化两个纬度,围绕民族地区和谐教育的目标进行跨学科的民族教育问题的综合研究,认真厘清这些关系的特征及其内在的作用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力图构建一个充分体现多元文化时代特色、适应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需要的系统的民族地区和谐教育理论体系,即“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和谐教育”理论。全文坚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文化多元”与“教育和谐”的基本理念,在马克思主义文化发展理论和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指导下,充分汲取西方多元文化教育理论与和谐教育理论、我国古代“和合论”与当代多元一体化教育等理论的营养,比较、借鉴世界各国多元文化教育与和谐教育的经验与教训,借助国内文化学、社会学、教育学和民族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为主要样本,在对民族地区多元文化教育现状和民族教育非均衡发展现状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我国民族地区教育非均衡发展等各种非和谐现象及其成因,指出了当前我国民族地区学校在课程设计与实施中所存在的文化多样性缺失、主流文化中心倾向和少数民族儿童失学、辍学与学业失败问题、文化认同迷失问题以及双语教学、教师队伍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对上述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客观分析和探讨,提出了多元文化背景下开展民族地区和谐教育的一系列实践策略和建议。作者认为,民族地区和谐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宏观的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到中观的和谐学校建设再到微观的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等多个层面去整体建构。就宏观层面而言,民族地区教育的和谐、均衡发展是构建和谐教育并进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为此,需要从政策制定、教育立法、资源配置、教师交流、监测评价、优化布局等层面,以教育公平为基本价值取向努力实现;就中观层面而言,从民族地区学校和谐文化建设到和谐师生关系的构建,从基于文化理解的多元和谐的课程设计、实施到尊重差异、合作共享的课堂教学生态、切合民族地区实际的民汉双语教学的开展以及拥有跨文化理念与技能的专业教师队伍的建设,都是和谐学校建设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再从微观层面而言,人的全面、充分、自由、和谐发展是教育追求的终极理想目标,而基于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和谐教育的具体目标是帮助不同民族的每一位学生在获得多元文化相应知识、拥有“中华民族”文化认同意识、培养跨文化适应能力的同时,形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辩证取舍、美人之美、和而不同之观念和消除偏见、歧视的情感、态度以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的文化价值观,获得相应的消解文化冲突的社会行为技能,从而在享受丰富多彩的多元文化的基础上和谐发展,最终实现各民族的普遍繁荣与和谐共处。为此,论文对立足多元民族文化以促进民族地区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问题、从民族文化认同到中华文化认同的多层次文化认同的系统建构问题以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和谐教育的基本理念和培养目标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国卉男[4](2013)在《中国终身教育政策研究 ——基于政策文本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终身教育理念起源于20世纪的六十年代,在终身教育理念逐渐普及并在世界众多国家达成共识以后,它也逐渐从一种思潮而转化为各国可予具体实施的政策与发展策略。作为具体政策的终身教育在英、美、日等国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发展,并在形成与推广的过程中逐渐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体制与机制。由于终身教育体制的构建对提高国民素质和促进经济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也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中国终身教育从理念的导入到体制机制的建设,都比西方要晚了近二十年的时间。但自改革开放以来,终身教育的推广、政策的制定以及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都有了加速的迹象。其标志之一即是,无论1995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还是党的第十六大、第十七大的报告,都把“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推进下,我们看到了中国终身教育的实践在克服了诸多困难之后,尤其是在政府宏观层面政策的推动与促进下取得的巨大成就,但同时我们也仍然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还面临着各种障碍,如确立合理的政策价值基础、包括立法在内的政策目标还未切实实现,终身教育从理念迈向政策乃至在中国本土化的进程依然任重而道远。就现今的状况来看,中国目前仍然没有建立起终身教育的完善机制,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也还处在推进的过程中。因此若要实现以上目标无疑需要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特别是顶层的改革运筹与设计,并加大出台有针对性政策的力度。但由于政策的制定又是一个各方利益博弈并涉及各种既有体制机制改革与重建的复杂过程,尤其是对旧政策的定位与反省,新政策的创新与突破都需要得到专家学者的严密理论论证与教育行政部门的仔细考量。为此,总结与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终身教育政策的发展过程,并对其进行客观的分析与评判,对今后完善或制定新的政策无疑具有重要的奠基性意义。换言之,为了制定能够体现终身教育本质理念、且对我国本土实践具有指导性的政策,梳理及评述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终身教育政策的历史演变与发展过程,并从中总结成功与失败的经验,实乃是一项具有紧迫感与现实意义的理论与实践课题。基于以上的问题意识,本研究主要运用文献研究、内容分析及比较研究的方法,尤其是对已经出台的国家及地方涉及终身教育的政策文本进行分析的视角,来对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在终身教育领域出台的政策及其指导思想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同时回顾并诠释终身教育理念在中国本土的实践过程及政策化的进程,并从理论与实践两个角度对这一进程进行整体的分析与评价。其目的是为今后我国制定科学、合理的终身教育政策,以及促进终身教育理念最终在中国实践层面的有效推进与深入推广,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与经验参考。除了绪论与结论以外,本研究主要包括五个部分,其内容和逻辑结构如下。第一章就终身教育理念在中国导入的时代背景及其发展脉络进行了考察。主要回顾了改革开放前中国终身教育政策的本土实践,并探讨与研究现代终身教育理念引入之后,中国终身教育在政策层面的具体推进。第二章以详实的政策文本的考察,梳理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中国终身教育政策的发展演进与变化,并通过具体分析每个发展阶段终身教育政策制定的背景和终身教育政策文本内容的两个维度来深度剖析各个发展阶段终身教育政策制定的社会背景、价值基础、政策导向及主要关注的问题。第三章结合地方层面终身教育政策制定的动向,重点分析了我国终身教育政策推进较具代表性的三个省市,即上海、北京与福建。通过具体分析每个地方的政策环境、政策动因及具体政策文本内容,来揭示国家层面的终身教育政策又是如何在地方推动以及推动过程中又应如何与地方本土情况相结合,包括遭遇的一系列制度性的摩擦,由此而形成了各具地方特色的终身教育政策的过程,这对进一步考察终身教育在中国的本土化与政策化进程至关重要。第四章是对我国己在开展的终身教育政策化所取得的成效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其方法是通过对终身教育的政策目标、政策运行机制与政策保障体制的确立等三个维度进行综合分析,由此探讨一个外来的教育理念又是如何融入本土,其又受到怎样的制约,以及多维政策目标下又应如何去评价其“得”与“失”。第五章则是从观念与技术层面对中国终身教育政策化的应然体系构建,提出了若干具有建设性与开创性的意见与建议,主要从确立合理的终身教育政策的价值基础,构建清晰且易于操作的终身教育制度体系及如何整合教育资源、建立开放教育制度的角度对中国终身教育政策的本土化、体系化和科学化的实现问题进行了的深入探讨与研究。
阎锐[5](2013)在《地方人大在立法过程中的主导功能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文中提出现代立法过程一般都是在诸多主体的合力作用下运行的,是议会、政府、政党、社会公众等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机关,以立法机关为中心围绕立法进行运动和产生作用的总过程。在我国,从实际情况看,除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下简称地方人大),诸多主体参与并影响地方性法规的形成过程。作为法定的立法机关,地方人大应当在立法过程中发挥主要的、导向性的功能,行使实际权力,成为事实上的立法机关,而不应当仅仅成为法律上的立法机关,甚至“橡皮图章”。为此,本文试图围绕地方人大在立法过程中的主导功能这个命题,以上海市30多年来地方立法实践为例,以地方立法过程中各种参与主体的角色互动为场域,以地方立法连续的、动态的过程为观察点,从现实立法活动的经验事实和实证材料中考察、总结和归纳地方人大在立法过程中现有功能的实际图景;在此基础上,对地方人大作为法定立法主体,面对现实与应然的差距,应当采取何种现实而又有效的措施强化其主导功能,提出若干建议。论文除导论、结语外,共分六章:第一章对地方人大立法权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嬗变进行研究。以国内外现有理论研究、历史资料以及法律规定为依据,对中西方立法权配置的思想基础、西方立法权配置的基本模式以及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立法权配置的模式进行回顾,进而对我国地方人大获得制定地方性法规权力的流变进行梳理。同时,本章还对中国现行立法体制下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权力特点进行归纳,在此基础上对地方人大主导地方立法过程进行“应然”分析,指出地方人大主导地方立法过程不仅由当代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所决定,也是中国立法体制长期探索发展的结果,且为宪法所确认。第二章对参与地方立法过程的主体及其组织结构作了分析。从实际情况看,参与地方立法过程的主体,既包括作为法定立法主体的地方人大,也包括现阶段对地方立法有不同程度影响的地方党委、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公众。本章首先对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作为它的常设机构的常务委员会的组织结构作了分析,以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尤其是承担统一审议职能的法制委员会、立法综合机构法制工作委员会、作为常委会领导机构的主任会议以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工作人员为对象,研究了这些主体的设立背景以及各自在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其次,本章对参与地方立法过程的地方党委、地方政府、司法机关、上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社会公众各自在地方立法过程的法定角色作了分析。第三章对当代中国地方立法准备阶段地方人大的功能表现现状进行分析。以上海市地方立法过程为例,详细分析了地方立法规划编制、立法计划编制、法规草案起草各个环节中地方人大的主导功能。从现状看,虽然地方立法立项本身是地方人大主导地方立法“入口关”的载体,地方人大在实践中主导着立项的启动、建议项目的筛选等工作,但最终进入立项的项目八成为政府提议立法的项目,且进入立项的项目内容上大多与同时期地方党委的工作重点存在“暗合”现象,反映出政府在政策议题形成上占据优势,而地方立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现阶段地方立法工具主义的理念。关于地方立法起草,实证统计表明,大多数法案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负责起草,这在一定意义上是当前立法“部门利益化”的根源所在;而地方人大有关委员会等起草的法规多局限于地方人大权力行使规范(如议事规则、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以及人大代表履职规范,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较少独立起草或者牵头组织,反映出地方政府由于实际管理社会生活,且对社会公共资源有较大的控制权,因此在政策方案形成上占据强势地位。第四章分析了当代中国地方立法法案到法阶段地方人大的主导功能现状。法案到法阶段,是立法过程中利益表达、利益综合最为集中的阶段,实践中地方人大以及其他参与主体对这一阶段最为重视。本章分提案、审议、表决、公布四个环节对地方人大以及其他参与主体的角色表现及其功能体现作了分析。从上海的情况看,虽然向地方人大提出法案的法定主体较多,但政府提出的立法议案比例占到绝大多数,出现“行政垄断提案”的现象,而其他主体的立法提案权长期虚置;地方人大对政府提出的法案多顺利将其列入会议议程,相比之下,30多年来,市人大代表向代表大会提出6000多件议案,其中不乏立法议案,却无一进入立法程序。实证研究还表明,地方人大对法规草案约70%条文提出审议意见,对约35%条文作出修改,虽然最终进入地方人大表决议程的法规案,均顺利表决通过,但地方人大对法案的实质性修改呈逐渐加强的趋势。在法案到法阶段,地方党委几乎很少介入、支配这一阶段的立法过程,但人大党组实际上起到了对关键性问题“把关”的作用。此外,地方人大近年来在民主立法上不断创新形式,社会公众在这一阶段的参与最为活跃,但其对立法的实质性影响较小,这与地方人大对其参与的重视程度呈正相关关系。第五章分析当代中国地方立法完善阶段地方人大主导功能的表现。催生当代中国地方立法解释、评估、修改、废止、清理的根本动因是社会本身的需求,但从实际表现看,地方人大在这样一个“政治反馈”过程的各个环节,其功能表现不尽相同。地方人大对法规是否修改或废止、何时对其修改或者废止、对哪些问题进行修改方面的反应并不及时,启动法规修改或废止的主动权实际上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但对于法规清理,地方人大多根据中央的部署,既主导法规清理的启动,也主导法规清理的标准和工作步骤。法规解释是使法规条文更好适用于社会实际的立法完善手段,实证统计表明,地方人大极少运用正式的立法解释权,常委会法工委对有关部门提出询问所做的答复往往成为立法解释的替代形式,而对实践中时有发生的政府主管部门对法规的扩张解释,地方人大尚未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此外,本研究发现,在地方性法规出台后,地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往往出台多件法规配套实施性文件,这种细化性实施规范虽然起到了使法规更易于操作的作用,但其将地方性法规在法律适用中“化解于无形”的负面影响值得关注。第六章重点阐述强化地方人大在立法过程中主导功能的建议。经过之前章节的分析,尤其是立法过程三个阶段的实证分析,本章提出,地方人大主导立法过程既是其法定职责,也是我国人民当家做主国家性质的体现,因此,应当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完善地方人大组织结构、议事方式等,不断强化地方人大在地方立法过程中的主导功能。本文据此提出建立公众参与的开放式的立项机制、地方人大组织牵头的多元化立法起草机制、人大代表议案转化推动机制、激活立法程序中的“过滤”机制、建立立法审议辩论机制以及公开机制、建立立法听证常态化机制、建立法规实施与立法完善互动机制、建立配套文件备案监督机制、建立人大组成人员专职化机制、建立立法参谋班子职业化机制等多项建议。
吕雯慧[6](2012)在《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实践的历史考察(1987-2010)》文中认为本论文以1987年到2010年间金钥匙视障教育研究中心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合作开展的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实践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访谈法和参与式观察等多种研究方法,探讨了中国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实践的发展历程,剖析了其所面临的时代问题及其对策,揭示了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组织合作推进视障儿童随班就读的内在发展逻辑与影响因素,反映了当代中国特殊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生动侧面。论文的主体分为四章。第一章以金钥匙视障教育研究中心的交接仪式为切入口,采用白描的手法介绍了金钥匙视障教育研究中心的工作环境和日常的工作情况,展现了金钥匙视障教育研究中心交接仪式的现场,凸显了社会各界对金钥匙视障教育研究中心和徐白仑先生的评价,为下文的写作奠定了基础。第二章从纵向的角度,介绍了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的试点阶段和大面积实验阶段的历史背景、发展过程和实践特色。第三章以中国随班就读发展面临的时代核心问题为重点,详细论证了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实践中的独特解决办法,为当代随班就读的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第一节以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随班就读作为中国一种新的特殊儿童教育安置形式所面临的必要性、可行性、试点经验推广等三个时代问题为核心展开了论述,总结了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试点实验阶段的历史经验。第二节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随班就读可持续发展中面临的质量保障、特殊教育体系完善、观念认识提升等三个时代问题为核心展开论述,总结了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大面积实验阶段的实践经验。第四章分析了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运作的外部组织群落和内部组织系统;提炼了影响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区域推进的五个主要因素——认识、资金、政策制订及行政执行力、专业程序及工具、舆论;彰显了金钥匙视障教育研究中心在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中的作用和推进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发展所具有的历史意义。
谢春风[7](2011)在《我国教育行政决策的伦理困境与出路 ——基于流动儿童教育政策的伦理分析》文中研究指明教育行政伦理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处在不断增长中,教育管理研究向伦理“跑步前进”的趋势日益明显。这是效率与价值、科学理性与道德人文之间互相吸引的结果,是教育管理科学回应社会实践需要的实际行动,也是道德哲学对管理科学的呼唤。本论文分析了我国教育行政决策面临的道德困境,确定了“推进教育行政组织及管理者决策的伦理水平,探索行政决策伦理取向,建构教育行政决策伦理价值标准”的研究目标,将研究着力点放在对公众和教育管理者伦理态度的实证分析上,调查了我国教育管理伦理现况,对民国时期流动儿童教育政策、特别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流动儿童教育政策进行了解读和伦理分析。对文喆、陶西平先生进行了采访,围绕流动儿童教育政策的公正性和实效性、行政决策伦理困境与原因、教育管理者责任冲突、决策伦理价值、伦理困境、出路等问题进行了剖析。本论文提出,解决教育行政决策伦理困境问题,要强化伦理、确立准则、发展策略、完善机制。要建立流动儿童教育决策“伦理相关的动机观”、“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和底线公平伦理观;构建教育行政决策的伦理准则,对决策活动进行道德审查。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应成为最重要的伦理准则;应采取弱势强补、逆境决策策略,对社会发展进行伦理“底线约束”,防止社会发展的断裂;完善中央与地方政府教育责任分担机制,强化国家责任,形成合理的教育利益博弈机制;确立道德在教育管理决策中的适当方位,既不伦理考量缺失,也不伦理考量过载。本论文还提出,要注重实证研究,从现实中发现伦理困境的出路,避免从概念到概念的纯粹思辨,积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行政伦理研究框架。
王大磊[8](2011)在《共和国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政策研究》文中提出建设一支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关键。因此,制定科学的教师政策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研究旨在对我国建国以来的中小学教师政策进行系统的历史考察和逻辑分析,并努力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当代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政策内容的若干建议。本论文除导言外,共分五章,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第一章,通过对近现代及建国后我国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的历史回顾,可以看到经过不断的调整与发展,我国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政策主要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由传统的师范教育向教师教育转变,实现了教师教育职前培养、入职教育和职后培训进修的一体化;二是由封闭的师范教育体系向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转变;三是由中专、大专、本科构成的传统三级师范教育体制向由大专、本科、研究生构成的新三级师范教育体制转变。进入新的世纪以来,随着一系列教师教育政策的出台和完善,促进了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教师教育体制的改革和教师教育体系的完善。教师教育标准体系的建立、教师教育体制的创新、教师教育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教师教育国际化、教师教育公平等将是其发展的趋势,最终目的是建立与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师和教育的需求。第二部分包括第二、三、四章,把我国建国以来制定的教师专业发展政策分为教师准入政策、教师任用政策和教师待遇政策三部分,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考察、分析和反思。第二章,重点阐述了要把好中小学教师的“入口”关,从政策上规范中小学教师的任职资格标准,严格教师准入制度,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教师岗位聘任制,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迫切要求。第三章的教师任用政策,从教师培训政策、教师评价政策、教师评聘政策、教师激励政策4个方面阐述了建国以来我国教师任用政策的制定、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其中在教师激励方面的政策制定很不完善,有必要借鉴新加坡等国家在激励教师工作方面所采取的政策措施,从而切实调动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第四章的教师待遇政策从教师地位、教师职业权利、教师工资、教师福利等方面阐述了我国中小学教师待遇政策的历史发展变化过程,强调了教师待遇政策在整个教师政策体系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第三部分是第五章,以W区为个案具体探讨了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近几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多项促进城乡教师均衡发展的政策。主要包括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免费师范生政策、农村教师编制改革政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和新教师统一招聘政策、严禁聘用代课教师、大规模农村教师培训、城乡教师交流等政策。这些政策在W区得到很好的执行,然而仍有不足之处。文章最后根据我国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政策在建国后实施的实际情况及本人在实践中的广泛调查提出了一些建议:明确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的目标和方向,促进政策执行者及相关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尽快提高执行主体的执行能力,政策制定需要考虑政策之间的兼容性。同时要重新定位政府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角色,切实实现教师专业发展政策在政府教育中的地位从边缘到教育政策中心的转变。
朱剑伟[9](2010)在《区域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政策研究 ——以上海市长宁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前,社会上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热”和“教育乱收费”的反响较为强烈,这些在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教育发展的不均衡,尤其是各类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和文件相继出台,并且都强调要把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放在首要位置。随即,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义务教育阶段的均衡优质发展之路,然而,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需要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没有统一的模式。众所周知,教师是教育教学活动的主导力量,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而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将是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国很多经济社会发展相对发达的地区在义务教育设施布局上已经基本做到了相对均衡,因此,这些地区都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工作上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索。本文对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相关理论和国外实践研究的文献进行了梳理和归纳,并且主要针对上海市长宁区正在进行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均衡配置试点工作开展实证调查,对参与试点的部分政府工作人员、校长和教师进行个别访谈,并分析在试点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笔者的建议。本论文通过对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等现状进行分析,并通过访谈,得出影响区域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几个因素,分别是教育人事制度、教师收入制度以及教育执法等方面。教育人事制度方面主要是要进一步明确教师的法律地位和身份,规范教师聘用的主体,完善教师评聘的方式;教师收入制度方面主要是要进一步推行教师绩效工资,规范和平衡区域内教师收入水平;教育执法方面主要是要加强针对教师个体的“补课”行为和教育领域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同时本论文还针对长宁区试点的个案提出了教师资源均衡配置要考虑人口发展的趋势和扩大教师流动范围等建议。区域内人口发展的趋势是政府配置各类学校和教师的风向标,长宁区今后的教师资源配置要从人口发展趋势出发,结合城市建设发展的规划,在人口相对密集地区配置相应的各类教育资源,包括教师资源;同时应该进一步扩大教师流动的范围,把现有的新评高级教师流动扩大到全体教师的流动。本论文的研究成果对区域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政策完善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也对教育人事制度、教师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加强教育执法力度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莫于川[10](2009)在《政府法制建设三十年研究报告》文中研究表明目次引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政府法制的转型发展第一部分政府法制建设三十年的演进脉络和阶段性特点第一节背景: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政府法制概况(1949—1978年)第二节政府法制建设起步发展时期(1978—1988年)一、起步发展时期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改革的基本脉络二、改革开放促动政府法制建设阶段(1978—1982年)三、新宪法指导下的行政权力约束制度起步阶段
二、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应明谈《义务教育法》修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应明谈《义务教育法》修订(论文提纲范文)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一)研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的内在价值 |
(二)研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的外在价值 |
二、研究问题 |
三、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四、文献综述 |
(一)相关核心概念 |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研究 |
(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落实的现状研究 |
(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的完善研究 |
五、研究设计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分析框架 |
(四)文本选择与梳理 |
第一章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的基本理论 |
一、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及相关核心概念 |
(一)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内涵 |
(二)教育政策及相关概念 |
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的本质与特征 |
(一)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的本质 |
(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的特点 |
三、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的构成 |
(一)财政政策 |
(二)教师政策 |
(三)办学与管理政策 |
(四)督导评估政策 |
(五)质量政策 |
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政策变迁的理论基础 |
(一)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 |
(二)制度变迁理论的教育政策变迁应用 |
(三)教育政策内容分析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的文本分析 |
一、政策文件年度分布情况 |
二、政策文件类型分布情况 |
(一)教育法律 |
(二)教育政策 |
(三)会议、报告、讲话等 |
三、政策发文主体情况 |
(一)联合发文情况 |
(二)独立发文情况 |
四、政策文件关键词分析 |
(一)关键词提取与整理 |
(二)关键词分析 |
五、政策要素维度分析 |
(一)政策要素提取 |
(二)政策要素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的时代演进 |
一、政策演进的历史进程 |
(一)“促两基”阶段(1978 年-2001 年) |
(二)“促均衡”阶段(2002 年-2012 年) |
(三)“基本均衡”阶段(2013 年-2016 年) |
(四)走向“优质均衡”(2017 年-) |
二、政策变迁的动因分析 |
(一)政策变迁需求及影响因素 |
(二)政策变迁供给及影响因素 |
(三)政策安排及其利用程度 |
三、政策变迁的方式分析 |
(一)诱致性与强制性政策变迁的关系 |
(二)政府驱动型政策变迁 |
(三)渐进式政策变迁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的优化思路 |
一、重点转移:从外延发展转向内涵发展 |
(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
(二)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三)建设特色学校,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
(四)优化教学实施,提高教学质量 |
二、重点突破:强化弱项与补齐短板 |
(一)加强优质课程开发 |
(二)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
三、重点落实:健全督导评估体系,落实监督责任 |
(一)建立健全质量评价监测体系,贯彻落实评价方案指南 |
(二)多元主体参与,落实监督责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2)义务教育法治四十年: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论文提纲范文)
一、1986年《义务教育法》快速制定, 为义务教育权提供法律保护 |
(一) 义务教育法制定进程 |
(二) 义务教育法制定时三大焦点问题 |
1. 义务教育学制的确定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
2. 义务教育经费多渠道筹措 |
3. 争取专款建设合格的教师队伍 |
二、2006年《义务教育法》大幅修订, 为义务教育权提供法治保障 |
(一) 义务教育法修订进程 |
(二) 义务教育法修订时三大焦点问题 |
1. 强化国家财政投入, 保障义务教育经费 |
2. 依法推进素质教育,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
3.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注重教育公平 |
三、义务教育法治推进四十年, 义务教育权越来越充分实现 |
(一) 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 义务教育法治越来越完善 |
1. 立法理念上更加注重权利保护 |
2. 立法内容更加丰富, 立法结构更加合理 |
(二) 从都有学上到都上好学, 义务教育权越来越充分实现 |
1. 从数量普及走向质量提升 |
2. 从各地方因地制宜普及义务教育到国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
(3)多元文化视域下的民族地区和谐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研究缘起及背景 |
(一)我国民族地区文化多元与中华民族一体发展的现实背景 |
(二)全球化背景下文化多元化对我国民族教育与国家安全的现实挑战 |
(三)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与民族教育失谐发展的现实矛盾 |
二、研究意义 |
(一)研究的理论价值 |
(二)研究的实践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文献的总体分布 |
(二)国内相关主题研究的基本情况 |
(三)国外相关研究的基本情况 |
(四)已有研究述评 |
四、主要概念及其关系界定 |
(一)多元文化与民族文化 |
(二)多元文化教育与民族教育 |
(三)和谐社会与和谐教育 |
五、研究设计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目标 |
第一部分 现实考量: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中的问题与思考 |
一、民族地区多元文化与和谐教育现状调查与分析 |
(一)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的多元化特征 |
(二)民族地区多元文化与和谐教育现状调查—以凉山彝族自治州为例 |
(三)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多元文化与和谐教育现状概析 |
二、民族地区教育非均衡失谐发展的现状调查与分析 |
(一)我国教育非均衡发展的宏观现实 |
(二)民族地区教育非均衡失谐发展现状调查—以凉山彝族自治州为例 |
(三)民族地区教育非均衡失谐发展的成因分析 |
(四)民族地区教育非均衡失谐发展的负面效应 |
三、民族地区学校课程与教学中的主流文化中心倾向 |
(一)宏观课程设计中多元民族文化的相对缺失 |
(二)民族地区学校课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以教科书为代表—教学内容中的主流文化中心倾向 |
(四)民族语言在教学中运用的问题及分析 |
四、民族地区学校教师队伍的现状与问题 |
(一)凉山民族地区学校教师队伍现状调查 |
(二)民族地区学校教师多元文化与和谐教育的理念与技能问题 |
(三)民族地区缺乏民汉双语教师问题 |
(四)民族地区代课教师的现状与分析 |
五、学业失败与认同迷失:民族儿童和谐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 |
(一)少数民族儿童失学、辍学与学业失败问题的文化学分析 |
(二)少数民族儿童文化认同的现状调查与分析 |
六、反学校文化:民族地区和谐学校构建中的不和谐音 |
(一)“反学校文化”的涵义与类型 |
(二)民族地区反学校文化的成因分析 |
(三)反学校文化对民族儿童和谐发展的影响 |
(四)研究民族地区反学校文化的教育意义 |
第二部分 研究依据:从理论基础、政策法规到国际比较 |
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和谐教育的理论基础 |
(一)从多元文化主义到多元文化教育理论 |
(二)从马克思主义文化观到人的全面发展学说 |
(三)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到多元一体化教育理论 |
(四)从和合论到和谐教育思想 |
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和谐教育的政策法规依据 |
(一)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文化与教育层面的解读 |
(二)我国现行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公平的法律和法规 |
(三)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 |
三、国外多元文化教育与和谐教育的实践与比较分析 |
(一)美国的多元文化社会与多元文化教育 |
(二)冲突与融合:法国的多元文化和谐之旅及其现实困境 |
(三)变革与发展中的澳大利亚多元文化和谐教育 |
(四)南非:废除种族隔离制度后的多元文化教育实践 |
(五)印度的多层次种族社会与多元文化教育 |
(六)各国多元文化教育与和谐教育政策、实践之比较分析 |
第三部分 均衡发展:民族地区教育和谐的宏观构建 |
一、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 |
(一)公平、社会公平与教育公平 |
(二)教育公平的历史与现实 |
(三)民族教育均衡发展:基于教育公平的现实追求 |
二、均衡发展——民族地区和谐教育的环境建构 |
(一)教育公平与和谐: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 |
(二)均衡发展是民族地区教育公平与和谐的宏观前提 |
(三)民族教育均衡发展的可行性分析 |
三、民族教育均衡与和谐发展的路径解析 |
(一)民族教育均衡与和谐发展的政策建构 |
(二)着眼民族教育均衡与和谐发展,推动民族教育立法 |
(三)促进教师良性流动,有效解决民族地区区域内师资配置失衡问题 |
(四)构建民族教育均衡发展监测体系,促进教育资源和谐共享 |
(五)大力发展寄宿制学校,搭建民族地区多元一体和谐教育的重要平台 |
第四部分 和而不同:民族地区学校、课程与教学的和谐建构 |
一、和谐取向的民族地区学校文化建设 |
(一)学校教育与学校文化 |
(二)民族地区学校文化特征分析 |
(三)于多元中求和谐:民族地区学校文化建设的基本思路 |
二、民族语言文字传承与民汉双语教学 |
(一)语言文字与文化传承 |
(二)中国少数民族地区民汉双语现象概析 |
(三)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与少数民族和谐双语教学 |
(四)双语教学的理论与政策依据 |
(五)提高民汉双语教学实效性的策略分析 |
三、基于多元文化的和谐课程建构 |
(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多元文化教育 |
(二)民族学校课程文化与民族儿童和谐发展 |
(三)民族学校多元和谐课程的建构策略 |
四、课堂教学中的多元文化与和谐教育 |
(一)民族地区学校和谐课堂的基本特征 |
(二)民族地区学校和谐课堂的建构策略 |
五、引领和谐:民族地区跨文化教师队伍建设 |
(一)多元文化背景下的教师角色转变 |
(二)民族地区跨文化教师的专业化标准 |
(三)基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和谐教育的跨文化教师培养策略 |
第五部分 和谐发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和谐教育之鹄的 |
一、立足多元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地区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
(一)文化与人的全面和谐发展 |
(二)多元民族文化与学生道德教育 |
(三)多元民族文化与学生跨文化能力的培养 |
(四)多元民族文化与学生和谐人格养成(个性发展) |
(五)多元民族文化与学生心理健康 |
二、从民族文化认同到中华文化认同的系统建构 |
(一)认同与文化认同、民族认同 |
(二)关于民族文化的同质性 |
(三)中华文化认同的历史与现实 |
(四)从民族认同到中华文化认同:各民族学生多层次文化认同的建构 |
三、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和谐教育的理念 |
(一)多元一体 |
(二)辩证扬弃 |
(三)美人之美 |
(四)和而不同 |
四、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和谐教育的培养目标(个体层面) |
(一)认知(知识)目标 |
(二)技能目标 |
(三)情感与态度目标 |
(四)价值观目标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参与科研工作情况 |
(4)中国终身教育政策研究 ——基于政策文本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由与概览 |
一、 研究缘由 |
二、 研究概览 |
第二节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一、 研究的目的 |
二、 研究的意义 |
第三节 概念界定与先行研究 |
一、 概念界定 |
二、 先行研究 |
第四节 研究的方法与论文的框架结构 |
一、 研究方法 |
二、 论文的基本结构 |
第一章 中国终身教育政策制定的理论基础与历史源流 |
第一节 现代终身教育理念在中国的导入与开展 |
一、 终身教育理念导入中国的时代背景 |
二、 终身教育理念在中国的发展脉络 |
第二节 中国终身教育政策的历史源流 |
一、 改革开放前中国终身教育政策的本土实践 |
二、 改革开放前中国终身教育政策制定的价值基础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三十年终身教育政策化的历程 |
第一节 终身教育理念的引入和基本政策的形成 |
一、 教育领域的拨乱反正为终身教育的导入及政策化创造了重要的契机 |
二、 我国终身教育政策基本形成的过程 |
三、 作为政策的终身教育所遭遇的问题与弊端 |
第二节 终身教育由理念转向政策的深化 |
一、 教育改革的全面启动为终身教育政策化的深入提供了机遇与保障 |
二、 国家层面终身教育政策的明确定位与切实推进 |
三、 终身教育的功利性导向和行政主导型的特征 |
第三节 终身教育政策的深入拉开了立法普及的序幕 |
一、 教育改革的深化使终身教育政策制定有了拓展的契机与基础 |
二、 终身教育政策的具体深入与立法化进程的展开 |
三、 立足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础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
第三章 地方层面终身教育政策的文本考察与分析 |
第一节 北京推动“学习之都”的战略与决策 |
一、 以构建“学习型社会”为主导的终身教育政策 |
二、 建设“学习之都”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再落实 |
三、 北京市终身教育政策化的未来方向与期望 |
第二节 上海市终身教育政策化的机制创新与立法先导 |
一、 上海市终身教育政策化的条件 |
二、 上海市终身教育政策化过程的推进 |
第三节 福建省以立法推动地方终身教育的政策化 |
一、 目标的确立与立法先行 |
二、 《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若干体制机制创新 |
第四章 我国终身教育政策化的成效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终身教育政策的目标完善与偏差 |
一、 借鉴国际经验形成多维发展目标 |
二、 多维目标理念掩盖下的“得”与“失” |
第二节 我国终身教育政策化机制的现状与发展的趋势 |
一、 涵盖各级各类教育资源路径机制的确立 |
二、 终身教育政策化发展的未来趋势 |
第三节 政策保障机制的初步建立 |
一、 地方终身教育立法的实现 |
二、 地方专职终身教育指导部门的建立 |
三、 民间力量的激发与活用 |
四、 中央终身教育保障机制的建立 |
第五章 中国终身教育的政策设计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确立合理的终身教育政策的价值基础 |
第二节 形成清晰易做的终身教育政策体系 |
一、 总体政策:立法为先 |
二、 具体政策:建构体系 |
第三节 关于终身教育政策的若干思考与建议 |
一、 提高终身教育政策的决策水平 |
二、 构建民主、公开与透明的政策决策机制 |
三、 整合教育资源,打通教育渠道 |
四、 依托自学考试体系建设学分银行机制 |
五、 终身教育政策的分类试点与分步推广 |
结语 |
附录:中国终身教育相关政策文件汇编(1978-2012)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地方人大在立法过程中的主导功能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地方人大立法权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嬗变 |
第一节 西方立法权配置的理论基础与基本模式 |
一、 西方立法权配置的理论基础:分权思想 |
二、 西方国家立法权配置的基本模式 |
第二节 我国地方立法权配置的理论基础与发展历程 |
一、 马克思主义“议行合一”思想 |
二、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地方立法权配置 |
第三节 地方人大立法权的历史嬗变 |
一、 地方人大立法权的赋予 |
二、 地方人大主导立法过程的“应然”分析 |
第二章 地方立法过程的主体及其组织结构 |
第一节 地方人大的组织结构 |
一、 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
二、 专门委员会 |
三、 法制委员会以及法制工作委员会 |
四、 主任会议 |
五、 代表、委员以及工作人员 |
第二节 地方立法过程的其他参与主体 |
一、 地方党委在地方立法过程中的法定角色 |
二、 地方政府在地方立法过程中的法定角色 |
三、 其他国家机关在地方立法过程中的法定角色 |
四、 社会公众在地方立法过程中的法定角色 |
第三章 地方人大在立法过程中主导功能现状之一:立法准备阶段 |
第一节 地方立法准备阶段概述 |
一、 地方立法立项 |
二、 地方立法起草 |
第二节 立项环节地方人大主导功能之现状 |
一、 地方人大立项工作步骤 |
二、 立项中的政府提议人偏好 |
三、 立项中的执政党政策偏好 |
四、 人大代表议案等进入立项比率不高 |
第三节 起草环节地方人大主导功能之现状 |
一、 地方政府主导起草:普遍化趋势 |
二、 地方人大主导起草:范围局限明显 |
三、 地方人大“提前介入”政府起草:一种非制度性安排 |
第四节 分析与反思 |
一、 立项环节是地方人大主导立法之“关口” |
二、 地方党委对立项工作的领导方式趋于间接 |
三、 政策议题形成中的“行政优势”效应 |
四、 政策方案形成中的“专业优势”效应 |
五、 公众在立项起草阶段的影响力较弱 |
第四章 地方人大在立法过程中主导功能现状之二:法案到法阶段 |
第一节 法案到法阶段概述 |
一、 法案到法阶段的基本环节 |
二、 法案到法阶段的制度规范 |
第二节 提案环节地方人大主导功能之现状 |
一、 提案人结构失衡的基本特征 |
二、 地方人大自行提案情况 |
三、 代表联名提案均未能进入会议议程 |
四、 委员联名提案权虚置 |
五、 提案列入常委会议程的程序 |
第三节 审议环节地方人大主导功能之现状 |
一、 地方人大将审议法规重心向前延伸:审前准备环节 |
二、 法规审议的量化分析:审议意见与条款比例 |
三、 法规修改的量化分析:修改条款比 |
四、 地方立法中“过滤”程序的设置与运用 |
第四节 表决公布环节地方人大主导功能之现状 |
一、 地方人大公布法规的形式 |
二、 法规表决环节实例:法案高票通过与高通过率现象 |
第五节 分析与反思 |
一、 地方党委对法案到法阶段极少介入 |
二、 地方政府提案率过高的客观原因及其隐患 |
三、 地方人大对法规案审议修改质与量的双重局限 |
四、 公众参与法案到法阶段的冷热不均现象及其原因 |
第五章 地方人大在立法过程中主导功能现状之三:立法完善阶段 |
第一节 地方立法完善阶段概述 |
一、 法规修改与法规废止 |
二、 法规解释 |
三、 法规清理与法规编纂 |
四、 法规配套文件 |
第二节 法规修改环节地方人大主导功能之现状 |
一、 法规修改案提案人情况 |
二、 地方人大提出的法规修改案内容分析 |
三、 地方政府提出法规修改案动因分析 |
四、 法规修改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
第三节 法规废止环节地方人大主导功能之现状 |
一、 法规废止提案由地方政府主导 |
二、 废止案审议形式:一次审议通过 |
第四节 法规解释环节地方人大主导功能之现状 |
一、 地方人大立法解释权鲜有运用 |
二、 立法解释的替代形式;法工委询问答复 |
三、 政府主管部门自主解释法规有待监督 |
第五节 法规清理环节地方人大主导功能之现状 |
一、 地方人大主导启动法规清理 |
二、 法规清理的标准和步骤 |
第六节 法规配套文件制定环节地方人大主导功能之现状 |
一、 法规授权制定的配套文件完成率低 |
二、 政府自主制定配套文件规模庞大 |
第七节 分析与反思 |
一、 地方政府对法规修改、废止程序的实质主导 |
二、 地方人大法规清理启动机制缺位 |
三、 地方立法解释权名不副实 |
四、 法规配套性文件结构失衡与监督乏力 |
第六章 强化地方人大在立法中主导功能的建议:思路重整与机制创新 |
第一节 基本思路 |
一、 强化地方人大立法主导功能的自我认知 |
二、 矫正依赖政府的立法惯性思维 |
三、 完善地方人大的内部结构和议事方式 |
四、 改革地方人大组织协调立法的方式 |
第二节 强化地方人大立法主导功能建议:十大机制构建 |
一、 建立开放的法规立项机制 |
二、 建立多元的法规起草机制 |
三、 建立人大代表议案转化推动机制 |
四、 激活立法程序中的过滤机制 |
五、 建立立法审议辩论机制以及公开机制 |
六、 建立立法听证常态化机制 |
七、 建立法规实施与立法完善互动机制 |
八、 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机制 |
九、 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员专职化机制 |
十、 建立立法参谋班子职业化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6)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实践的历史考察(1987-201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已有研究成果分析 |
三、概念界定 |
四、徐白仑先生生平 |
五、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金钥匙视障教育研究中心的交接仪式 |
一、交接的前夕准备 |
二、金钥匙中心交接仪式隆重举行 |
第二章 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实践的发展历程 |
第一节 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的试点实验 |
一、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试点实验的历史背景 |
二、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试点实验的实施 |
三、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试点实验的特色 |
第二节 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的大面积实验 |
一、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大面积实验的历史背景 |
二、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大面积实验的实施 |
三、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大面积实验的特色 |
第三章 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面临的时代问题 |
第一节 改革视障教育,提升视障儿童的入学率 |
一、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必要性的凸现 |
二、视障儿童随班就读的可行性与存在难题 |
三、试点经验的推广与波折 |
第二节 视障儿童随班就读质量保障与可持续发展 |
一、视障儿童随班就读的质量保障 |
二、特殊教育体系的完善 |
三、提升社会各界对特殊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利的思想认识 |
第四章 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运作的组织系统 |
第一节 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运作的外部组织群落 |
一、外部组织群落的构成及关系剖析 |
二、外部组织群落的功能分析 |
第二节 金钥匙中心的组织建设与运作 |
一、金钥匙中心的组织建设 |
二、运作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项目的四大任务 |
三、金钥匙中心的组织特色 |
第三节 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实践的影响因素 |
一、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实践系统的层次划分 |
二、影响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运作的中观因素分析 |
三、金钥匙中心在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实践中的作用 |
四、金钥匙中心推进区域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发展的意义 |
结语 |
一、随班就读的思想认识 |
二、随班就读的政策调适 |
三、随班就读的推进策略 |
附录 |
附录1 徐白仑先生的主要经历 |
附录2 徐白仑先生所获荣誉 |
附录3 1985-2010年金钥匙中心工作简要回顾 |
附录4 崔永元《不过如此》节选 |
附录5 襄垣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盲童教育的决定 |
附录6 关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视障儿童教育“金锡匙工程”的通知 |
附录7 黑龙江金钥匙工程齐齐哈尔示范县项目合作协议书 |
附录8 希望是心灵的眼睛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7)我国教育行政决策的伦理困境与出路 ——基于流动儿童教育政策的伦理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教育行政伦理研究的理论意义 |
二、教育行政伦理研究的实践意义 |
第三节 相关研究文献评述 |
一、西方发达国家教育行政伦理研究的进展 |
二、台湾地区教育行政伦理研究的文献综述 |
三、中国大陆地区教育行政伦理研究的文献综述 |
第四节 行政伦理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一、概念结构 |
二、主要概念 |
三、理论基础 |
第五节 行政决策的伦理向度 |
一、公共政策研究的伦理向度 |
二、行政决策的道德风险 |
三、行政决策的伦理动机 |
四、权力个体的伦理自主性和行政决策组织的伦理正当性 |
第六节 研究视角、框架与方法 |
一、研究视角 |
二、论文结构 |
三、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教育行政伦理现状的事实描述和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教育行政伦理实证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
一、调查内容 |
二、调查过程 |
三、调查对象 |
四、调查效果 |
第二节 教育行政管理伦理问题的社会评价 |
一、教育发展伦理价值的矛盾和冲突 |
二、教育行政组织及管理者的的道德形象 |
三、教育行政组织决策的伦理价值 |
四、教育行政人员的伦理困境 |
五、教育行政人员遵循的伦理准则 |
六、本节概述 |
第三节 流动儿童教育政策伦理向度的实证分析 |
一、城市流动儿童教育政策伦理效果的社会评价 |
二、本节概述 |
第四节 教育行政决策伦理问题的政策解读 |
一、国民政府时期:教育行政伦理的发育期 |
二、1978 年到1996 年:教育行政伦理的觉醒期 |
三、1996 年到2006 年:教育行政伦理的快速发展期 |
四、2006 年到2010 年:教育行政伦理的逐渐觉悟期 |
五、本节概述 |
第五节 北京地区流动儿童教育问题及决策压力 |
一、教育行政决策的伦理需求 |
二、流动儿童教育问题造成的决策压力 |
第三章 教育行政决策伦理困境问题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伦理困境的表现 |
一、能力与需求之间出现反差 |
二、政策与实践之间出现不适应 |
三、公平选择与效率选择之间不断博弈 |
四、教育角色出现冲突和错位 |
五、户籍人群与流动人群之间出现利益冲突 |
六、中央责任与地方责任存在矛盾 |
第二节 行政决策伦理困境的理性认识 |
一、伦理困境的核心 |
二、行政决策伦理困境的原因 |
三、应对伦理困境的办法 |
第三节 重视教育行政决策伦理困境问题的研究与解决 |
一、实践对行政伦理提出的挑战 |
二、教育行政决策的核心任务 |
第四章 教育行政决策伦理困境的出路选择 |
第一节 强化行政伦理观念 |
一、伦理相关的决策动机观 |
二、伦理相关的决策成就观 |
三、底线公平伦理观 |
第二节 确立行政伦理准则 |
一、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
二、公正与负责 |
三、诚信和服务 |
四、仁善与廉洁 |
第三节 制定行政伦理策略 |
一、全民共担 |
二、伦理考量 |
三、道德适当 |
四、弱势强补 |
五、逆境决策 |
第四节 完善伦理决策机制 |
一、利益博弈均衡和谐 |
二、责任承担统分结合 |
三、决策程序透明正义 |
四、博弈结果公平合理 |
第五章 研究结果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本研究的局限性 |
第三节 有待继续讨论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件 |
致谢 |
发表成果及获奖情况 |
(8)共和国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文献综述 |
五、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中国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近现代中国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的概述 |
一、近代中国教师教育政策及特征 |
二、现代中国教师教育政策及特征 |
三、近现代中国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的反思 |
第二节 共和国成立后30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的曲折变化(1949-1977) |
一、过渡时期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政策 |
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政策 |
三、社会主义教育遭受严重破坏阶段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政策 |
第三节 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的恢复与调整(1978-1989) |
一、三级师范体制的确立 |
二、重视中小学教师的在职培训 |
三、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 |
第四节 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的法制化、科学化和系统化(1990-2010) |
一、提出师范教育层次结构由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过渡 |
二、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及继续教育工程的启动 |
三、开放的、非定向的教师专业发展新体系的形成 |
四、我国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的未来发展趋势 |
第二章 教师准入政策 |
第一节 教师的素质标准要求 |
一、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回顾 |
二、我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中的问题 |
三、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分析 |
四、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改革对策 |
第二节 教师培养要求及教师职务任命制度 |
一、教师培养要求及其政策展望 |
二、我国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建设的历史考察 |
三、中小学教师的入职程序 |
第三章 教师任用政策 |
第一节 教师培训政策 |
一、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政策的历史变迁 |
二、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政策的分析 |
三、我国中小学教师培训政策的建议 |
第二节 教师评价政策 |
一、新时期我国教师评价制度的回眸 |
二、我国中小学教师评价制度的现状审视 |
三、关于改进中小学教师评价政策的对策分析 |
第三节 教师评聘政策 |
一、教师法律身份问题 |
二、考核制度及择优评聘的竞争机制的建立 |
三、教师聘任合同的期限 |
四、完善教师权益的救济途径 |
五、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完善 |
第四节 对教师的激励政策 |
一、当前教师激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二、做好教师激励工作的对策 |
第四章 教师待遇政策 |
第一节 教师地位方面的政策研究 |
一、建国前教师地位的历史考察 |
二、建国后中小学教师社会地位的变化 |
三、提高中小学教师地位的战略意义 |
四、提高我国教师地位的策略 |
第二节 教师职业权利方面的政策研究 |
一、建国以来我国对中小学教师职业权利方面规定的考察 |
二、中小学教师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分析 |
三、对现行中小学教师权利体系的反思 |
四、保障中小学教师合法权益的策略 |
第三节 教师工资方面的政策研究 |
一、我国中小学教师工资政策的考察 |
二、我国中小学教师工资政策的成就 |
三、建国后我国中小学教师工资政策的不足 |
四、中小学教师工资政策的改革措施 |
第四节 教师福利方面的政策研究 |
一、教师福利方面规定的政策考察 |
二、提高我国中小学教师福利的对策 |
第五章 个案研究:NY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政策分析 |
第一节 建国前NY的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的有关情况 |
一、NY县概况 |
二、清末民初至建国前NY的教师政策 |
第二节 建国后至"文革"时期NY县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政策 |
一、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初创时期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状况 |
二、"文化革命"时期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状况 |
第三节 十一届三中全会至20世纪末NY县的教师专业发展政策 |
一、民办教师队伍得到有效的整顿 |
二、教师待遇的不断提高 |
三、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
第四节 21世纪以来W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的问题与对策 |
一、W区中小学教师轮岗制政策失真问题探讨 |
二、W区中小学代课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研究 |
三、推进W区基础教育发展的政策扫描与分析 |
四、从访谈看W区教师专业发展政策的执行情况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9)区域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政策研究 ——以上海市长宁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目的、思路和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理论基础与法律依据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2 新《义务教育法》为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提供了法律支撑 |
第三章 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研究综述 |
3.1 日本义务教育“教师定期流动制” |
3.2 美国义务教育“补偿教育方案” |
3.3 法国义务教育“优先教育区政策” |
3.4 英国义务教育“教育行动区计划” |
3.5 国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启示 |
第四章 上海市长宁区义务教育教师均衡配置现状与分析 |
4.1 上海市长宁区现状综述 |
4.2 长宁区作为区域义务教育教师均衡流动试点的条件 |
4.3 长宁区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现状的分析 |
4.4 对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均衡配置试点情况的分析 |
第五章 区域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对策和思考 |
5.1 对区域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政策的建议 |
5.2 对长宁区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工作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附录一:长宁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师资合理均衡配置实施方案 |
附录二:访谈提纲 |
附录三:中共长宁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CSL同志访谈录 |
附录四:原长宁区教育局局长WXL同志访谈录 |
附录五:长宁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常务副主任DQ同志访谈录 |
附录六:原Y初级中学校长GX访谈录 |
附录七:原X中学校长MYG访谈录 |
附录八:三位参加首批流动的高级教师访谈录 |
附录九:两位参加首批流动的高级教师(夫妻)访谈录 |
附录十:日本新泻市立初中及高中教师交流交换纲要 |
四、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应明谈《义务教育法》修订(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变迁研究[D]. 刘凤英. 东北师范大学, 2021
- [2]义务教育法治四十年: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J]. 郝盼盼,彭安莉. 全球教育展望, 2018(12)
- [3]多元文化视域下的民族地区和谐教育研究[D]. 贺新宇. 西南大学, 2016(04)
- [4]中国终身教育政策研究 ——基于政策文本的分析[D]. 国卉男. 华东师范大学, 2013(10)
- [5]地方人大在立法过程中的主导功能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D]. 阎锐. 华东政法大学, 2013(01)
- [6]金钥匙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实践的历史考察(1987-2010)[D]. 吕雯慧. 华东师范大学, 2012(11)
- [7]我国教育行政决策的伦理困境与出路 ——基于流动儿童教育政策的伦理分析[D]. 谢春风. 北京师范大学, 2011(08)
- [8]共和国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政策研究[D]. 王大磊. 华东师范大学, 2011(10)
- [9]区域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政策研究 ——以上海市长宁区为例[D]. 朱剑伟. 上海师范大学, 2010(08)
- [10]政府法制建设三十年研究报告[J]. 莫于川. 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 20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