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区原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刘知炳被开除党籍依法逮捕(论文文献综述)
孙延青[1](2019)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省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4)》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基层政权作为国家政权的基础,承载着国家管控基层社会、关爱基层民众的重要使命。中国自宋朝开始“王权止于县”,形成了传统“皇权—绅权”二元权力控制型社会。但近代以降,传统社会在内外交困中开始陷入全面危机之中。发端于清末新政以来国家现代化基层政权重构实践从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一直延续至新中国成立。在“自治化”与“行政化”的路径选择中,在由“无为”转向“有为”的历程中,国民政府力主推行“乡闾保甲”、“新县制”等举措,但不仅未能完全实现国家权力的下延,相反在攫取资源过程中进一步造成农村社会“内卷化”。而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方面将马克思列宁国家政权学说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对基层政权建设理论进行摸索。另一方面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基层政权实践探索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建政经验。1949年8月湖南省长沙专区获得了和平解放。在此过程中国家并未“用完成革命的力量来非程序地、权威式”的渗入社会的各个角落,社会情况较为复杂。从1949年到1954年间,中共长沙地委在中共中央、中南局及湖南省委领导下,历时五年,立足于“行政化”路径下的“党治国家”模式,通过诉诸于“政党下乡”、“政权下乡”为核心的国家权力下延,对专区基层政权进行建构,实现了近代以来历届政权的未竟之业。在“政党下乡”过程中,通过培养基层干部、健全党委制度等“内部耦合”方式,实现了“政党”这一内生性权威从无到有的建构与渗透。长沙专区高度重视干部选拔、培养和整训工作。一方面通过采取审查甄别、建立学习机制、干部整风举措及开展“三反”等运动,选拔和培养了大批基层干部,提高了干部的素质和思想觉悟,整顿了工作作风,奠定了干部组织基础。另一方面在党组织建设方面则通过“审查党员”、“公开建党”、“整党建党”等举措,健全了党委机构,纯洁了党的组织,发展了党员,实现了党组织权威在乡(镇)乃至村级的确立。伴随着基层干部的“党员化”,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有机契合保证了中共的坚强领导。在“政权下乡”过程中,中共长沙地委相继进行了以“接管建政”、“废除保甲”、“土地改革”和“人民普选”为核心的基层建政运动。力图以“外部嵌入”方式实现对专区基层政权组织和外延性权威的破旧立新。这既是持续的建政步骤,也是逐步完善的过程。四个阶段之间相互协同衔接,呈现出明显的步骤性和系统性。具体而言,长沙专区成立后,在“接管建政”历程中,实现了县级、区级政权的接管和建制。在随后以“废除保甲”为核心的建政运动中,主要通过开展“武装剿匪”、“支前筹粮”、“双减退押”运动,破除了地方军事权威及政治权威,延续千年之久的保甲制度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在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群众建政运动中,破除了经济权威乃至文化权威。与此同时,通过在运动中启发民众政治觉悟和参政意识,民众在认识自身力量的基础上,逐步成立了农民协会、青年团、民兵、妇联等群团组织,实现了对民众基础的重塑和改造。最终在以“人民普选”为中心的民主建政运动中,通过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与建立乡人民政府,建构了以贫雇农为核心的地方基层民主政权,确立了以乡(镇)为核心的基层政权。最终伴随着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发,新中国农村基层政权的结构和职能获得了制度性安排和法理保障。长沙专区完成了以“乡(镇)”为主体的基层政权建设历程,乡村权力结构和乡村社会乃至基层民众也实现了权势转移。在这一系列“短平快”的运动治理方式主导下,长沙专区在破除旧有基层政权和权威的基础上,实现了以“政党下乡”、“政权下乡”为标志的基层政权的合法性重构,完成了自清末以来国家政权的下延和权威重塑历程。而民众在建政改造的过程中逐步被纳入到“党、政、群、团”等组织中来,专区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但这种基于国家偏好的选择性建构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对乡村简单化和片面化认知,延续千年的传统乡村模式在“布新”和“除旧”中被批判而被“他者化”,对农村传统社会产生巨大的冲击。本文选取以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湖南省长沙专区为个案研究,在占有广泛档案和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学科方法,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初期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的建设历程进行全景式描绘,力图梳理出中共长沙地委对农村基层政权的逐步控制和重塑过程,进而考察分析中共由革命党走向执政党的建政运动模式和内在治理逻辑。不仅有利于拓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视域,进一步增强学界对于农村基层政权重构研究的广延性,同时通过总结建政历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当前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实践提供资鉴价值。
李天昊[2](2016)在《党内执纪方式的法治化探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能力是当前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基本内容,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能力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党内执纪方式法治化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是反腐败工作不断提高法治化程度的重中之重。本文对党内执纪方式的法治进路进行探究,旨在为党内执纪及其方式的进一步研究提供资料和素材,为法治反腐的有效开展提供理论支撑,为依法治国和政治体制改革尽绵薄之力。本文采用如下研究方法:1.文本分析法。本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程序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宪法》、《立法法》、《刑事诉讼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全面系统分析,在此基础上分析党内执纪具体方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2.理论分析法。本文在深入分析党内执纪方式、法治含义、执纪权和执纪行为的性质等问题,综合运用了理论法学的分析论证方式,提出了党内执纪四项内容、法治十二项要件和党内执纪二重性等一系列理论。3.历史分析法。本文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文化大革命结束为节点,逐一分析三个时期的时代背景、执纪权重、执纪主体和执纪方式等问题。从历史的角度考察党内执纪的渊源,勾勒出党内执纪从孕育、萌芽、发展、挫折到成熟和相对完善的历史进程,为研究提供深厚的历史基础。4.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现实中具体的党内执纪案件,为研究提供现实依据。本文在现有法学理论和法治理论基础上小心求证,不墨守成规,求新图变,提出了一些创造性的理论成果。第一,首次对党内执纪法治化的内涵问题做了系统介绍。笔者将党内执纪法治化放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执纪、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大背景下进行研究,将党内执纪方式理论化,提出了党内执纪方式的四项内容:(1)执纪权、执纪行为的性质问题;(2)执纪的依据、准则问题;(3)党内执纪与国家机关执法的关系,包括与国家执行政纪的关系和刑事司法的关系;(4)党内违纪案件调查和审理的具体方式。第二,本文对中国共产党及党内执纪权的性质做了尝试性探索。执纪权属于中国共产党权力的一种,如果对执纪权进行深入法学解析,就必须对中国共产党的法律性质进行深入探讨。关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执政权和依法执政问题有很多优秀的研究成果,笔者在这些优秀成果的基础上,首先分析政党的法律主体类型归属,论证在当前中国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兼具机关、公法社团、私法社团三重属性,其次论证党内执纪权具公权力属性和私权力属性二重性,最后论证党内执纪行为具有民事行为属性和特别权力关系中的支配行为属性二重性。第三,首次对党内执纪的规范体系进行系统梳理。党内执纪的规范体系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直接规范体系,即与党内执纪相关的党内法规体系;二是间接规范体系,即与党内执纪相关的国家法体系。党内法规体系是党内执纪的最主要规范体系,笔者对党内执纪党内法规体系进行系统梳理,提出该体系存在的党内法规性质不明、与国家法偶有冲突和保密过度等问题,并逐项分析法治进路。第四,首次对党内执纪与国家刑事司法的管辖竞合问题做出系统分析。党内执纪与国家机关执法的关系是党内执纪方式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党内执纪相关的国家机关行为包括行政监察和刑事司法,鉴于党的纪检机关与行政监察机关已合署办公,两者关系基本理顺,党内执纪与国家机关执法的关系仅剩下党内执纪与刑事司法管辖竞合问题。文章全面分析了管辖竞合的范围、条件、原因、处理方式和引发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治进路。第五,对党内执纪具体的调查和审理方式进行合法性与合理性分析,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强制被调查人供述和要求知情人协助调查等调查方式,和书面审理、有限独立审理、审理救济方式和保密审理等审理方式。如此系统逐项分析党内执纪方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在学界中是前所未有的。
杨兴坤[3](2013)在《省部级高官腐败的现状及其防治策略》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我国反腐败的形势严峻,如何防治腐败成了十分重要的课题。基于近年来查处的136位省部级高官的研究样本,发现省部级高官腐败呈现权钱交易,金钱化;权色交易,糜烂化;拉帮结派,群体化;以权谋私,家族化;蓄谋外逃,国际化;负隅顽抗,涉黑化等特点。省部级高官腐败的负面影响在于:践踏了政治民主生活,挑战和亵渎法律的崇高权威;辜负了党和国家培养,阻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降低党和政府威信与公信力;败坏了社会道德风气,阻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发现省部级高官腐败的原因在于:体制方面的缺陷、监督机制不完善、权力被异化扭曲、思想被腐蚀侵蚀、打击威慑不够。研究结论认为,预防和治理省部级高官腐败应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健全和完善反腐败的制度基础、法律基础和政治基础。
曾亚波,树云峰[4](2008)在《铁肩担道义 铁律着华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年回顾》文中研究指明2008年,是恢复和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30周年。1977年8月,党的十一大决定恢复党的纪律检查机关。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重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进行工作。30年来,我们不仅取得了经济的巨大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反腐败斗争也取得了很大成效。根据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纪委历次全会公布的数字,30年来,
金鑫,徐晓萍[5](2004)在《共和国反腐备忘录》文中研究表明 党内反腐一直未止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对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止过。1926年,中共发现党内出现一些贪污腐化分子,便及时向全党发出《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这是中共历史上最早的反对贪污腐化的文献。翌年成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从1932年初到1934年秋,中共在
骞樵,巴轼[6](2003)在《2002年中国反腐飓风……》文中认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江泽民
何秉松[7](2002)在《黑社会犯罪的自组织原因论(下)——一种崭新的黑社会犯罪原因理论》文中提出黑社会 (性质 )组织的产生和发展的自发运动是以系统内部的矛盾为根据、以系统的环境为条件的系统内部以及系统与环境的交叉作用的结果。其中 ,社会不平等是黑社会组织的社会根源 ,社会对金钱的追求是黑社会 (性质 )组织的驱动力 ,犯罪亚文化是黑社会 (性质 )组织的精神支柱 ,政治腐败是黑社会 (性质 )组织孳生的温床 ,合法社会控制的弱化是黑社会(性质 )组织产生的重要条件。“他组织的介入”从正负两个方面制约着黑社会 (性质 )组织的产生和发展。其具体过程是 :由于社会不平等而形成一个处于社会底层的社会阶层。其中一部分人在社会对金钱的追求的驱动下产生了追求金钱和权力的强烈欲望 ,他们在犯罪亚文化的支配下 ,在政治腐败和社会控制弱化的庇护和纵容下 ,自发地组织起来 ,形成了一个以追求金钱和权力为共同目的的、以有组织暴力为支柱的犯罪集团 ,并通过一系列的犯罪活动来实现自己的目的。
闵一宗[8](2002)在《一个省级高官的堕落──查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常务副主席刘知炳纪实》文中指出
朱旭东[9](2002)在《“腐败越反越严重吗”?》文中研究指明廉政兴邦,腐败亡国。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一手抓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一手抓反腐倡廉,在神州大地掀起了一场波澜壮阔的反腐败浪潮。一批批腐败分子相继受到严惩的事实,振奋了党心,顺应了民意,宣示了党中央绝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处的坚定决心。但是,近年来被揭出的腐败大案涉案金额越来越大,腐败分子的职位越来越高,而且,腐败现象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滋生蔓延,人们不禁要问:腐败是不是越反越严重?带着这样的疑问,本刊邀请中央纪委研究室朱旭东副主任,就如何判断目前反腐败斗争的总体形势,如何从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体制转轨的进程、道德文化的变迁及权力约束机制等角度认识腐败现象产生的背景,作出了令人信服的回答。
闵一宗[10](2002)在《携儿带女一 起贪 ——查处广西自治区政府原常务副主 席刘知炳纪实》文中指出 又是广西,又一个高官“落马”了。2001年12月5日,新华社播发了一条消息:中央纪委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刘知炳的违纪违法事实进行了调查,最近,中共中央纪委决定,并报经党中央批准,给予刘知炳开除党籍处分。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将其依法逮捕。此前的2000年11月21日,广西柳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依法罢免了刘知炳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因收受4000万元巨额贿赂,于2000年9月14日被执行死刑,无论从受贿的金额还是从原任职务说,成克杰都称得上是“巨贪”(金额巨大、职务最高)。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面,如果我们把目光转向成克杰任政府
二、广西区原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刘知炳被开除党籍依法逮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广西区原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刘知炳被开除党籍依法逮捕(论文提纲范文)
(1)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省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缘由与研究价值 |
0.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0.4 相关概念界定 |
第1章 长沙专区社会历史背景 |
1.1 长沙专区的人文历史和建制沿革 |
1.2 中国历代基层政权的历史变迁 |
1.3 晚清及北洋政府时期“自治化”实践 |
1.4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由“自治化”向“行政化”过渡 |
1.5 “国家政权内卷化” |
第2章 中共基层政权建设的理论来源与实践探索 |
2.1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基层建政的理论来源 |
2.2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基层建政的实践探索 |
2.3 “行政化”路径下“党治国家”模式的确定 |
第3章 长沙专区的解放与面临的复杂形势 |
3.1 长沙专区的解放 |
3.2 长沙专区各县人民政府的成立 |
3.3 长沙专区新生人民政权面临的复杂形势 |
第4章 长沙专区成立初期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
4.1 中共长沙地委领导机构的组建与南下 |
4.2 中共南下长沙地委与地下党的会师 |
4.3 长沙专区基层干部选拔 |
4.4 基层干部的培训与整风 |
第5章 长沙专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与党的权威重塑 |
5.1 长沙专区基层党组织现状 |
5.2 审查党员:保持组织纯洁性 |
5.3 公开建党:公开党的组织与发展基层党组织 |
5.4 整党建党:健全党委制度与整风整党 |
第6章 以“接管运动”为中心的基层建政 |
6.1 以“城乡兼顾”为工作中心的确定 |
6.2 以“接管运动”为中心的基层政权的初创 |
6.3 区、乡政权的接管和区政府、党委的成立 |
6.4 保甲制度的暂时保留 |
第7章 “剿匪”及“清匪”运动 |
7.1 匪患的形成原因与目标指向 |
7.2 剿匪运动的历程 |
7.3 主力地方化和地方人民武装的建立 |
7.4 全面发动群众,进行清匪斗争 |
7.5 镇压反革命 |
第8章 “支前征粮” |
8.1 征粮运动的必要性 |
8.2 “夏借”工作的开展 |
8.3 “秋征”工作的开展 |
8.4 党政群组织的初建与对民众的初步动员 |
8.5 阶级斗争下的“加征大户”和“查挤黑田” |
8.6 征粮运动与基层政权的建设 |
第9章 “双减反霸” |
9.1 “双减反霸”运动的缘起 |
9.2 “双减反霸”运动历程 |
9.3 双减反霸与党群团组织的初建 |
9.4 保甲制度的废除与乡政权的初建 |
第10章 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群众建政 |
10.1 土改的必要性 |
10.2 土地改革的准备工作 |
10.3 .土地改革对民众的动员与改造 |
10.4 土地改革与乡村社会改造 |
第11章 以人民普选为中心的民主建政和乡基层政权的确立 |
11.1 乡基层政权的逐步确立 |
11.2 民主建政工作的开展 |
11.3 《宪法》的颁布与乡(镇)基层政权的正式确立 |
第12章 长沙专区基层政权建政特点与历史影响 |
12.1 建政特点 |
12.2 历史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2)党内执纪方式的法治化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研究 |
(二)对党内法规的研究 |
(三)对党内执纪方式的研究 |
三、研究难点 |
四、结构安排 |
第一章 党内执纪方式考察 |
第一节 党内执纪方式概述 |
一、党内执纪概述 |
(一)党的纪律与违纪 |
(二)党内执纪含义、意义 |
(三)党内执纪的主体 |
(四)党内执纪的对象 |
二、党内执纪方式的含义 |
(一)党内执纪方式的内涵 |
(二)党内执纪方式的具体内容 |
第二节 党内执纪方式的历史考察 |
一、党内执纪方式的历史考察(1921-1949) |
(一)时代背景和执纪权重 |
(二)执纪主体的沿革 |
(三)党内执纪的方式 |
二、党内执纪方式的历史考察(1949-1976) |
(一)时代背景和执纪权重 |
(二)执纪主体的沿革 |
(三)党内执纪的方式 |
三、文化大革命结束以来的党内执纪方式 |
(一)时代背景和执纪权重 |
(二)执纪主体的沿革 |
(三)党内执纪的方式 |
第二章 法治与党内执纪方式 |
第一节 法治含义考察 |
一、西方法治观 |
(一)文艺复兴前的法治观 |
(二)近代西方的法治观 |
二、中国古代法治观 |
(一)中国古代学说中的法治要素 |
(二)中国古代的自然法思想 |
三、法治的要件 |
(一)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释义 |
(二)法治的形式要件 |
(三) 法治的实质要件(法治的价值) |
(四)法治要件舍弃与汇总 |
第二节 法治方式考察 |
一、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 |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含义 |
(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相对性 |
(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主体 |
(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特征 |
二、法治方式相关治理方式 |
(一)人治方式 |
(二)德治方式 |
(三)专制方式 |
第三节 党内执纪方式法治化泛论 |
一、党内执纪方式法治化的概念 |
二、党内执纪方式法治化的依据 |
(一)理论依据 |
(二)实践依据 |
三、党内执纪方式法治化的方法 |
第三章 党内执纪的法律性质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的法律主体类型 |
一、法律主体及其类型 |
(一)法律主体类型理论 |
(二)公法人和私法人的区分标准 |
(三)机关与公法社团的区别 |
二、中国共产党的法律主体类型 |
(一)中国共产党的公、私法人属性 |
(二)中国共产党公法人属性表现为机关还是公法社团 |
第二节 党内执纪权的法律性质 |
一、公权力与私权力 |
(一)权力概念解析 |
(二)权力的公与私 |
二、党内执纪权的法律性质 |
(一)党内执纪权具有公权力属性 |
(二)党内执纪权具有私权力属性 |
(三)党内执纪权的二重性的原因 |
第三节 党内执纪行为的法律性质 |
一、党内执纪行为二重性 |
二、党内执纪公权力行为属性的具体性质 |
(一)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简述 |
(二)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与党内执纪 |
三、党内执纪行为二重性引发的问题 |
(一)刑讯逼供的处理 |
(二)妨害案件调查行为的处理 |
(三)被执纪人退党的处理 |
(四)不服执纪结果的救济途径 |
四、二重性引发问题的处理 |
第四章 党内执纪规范体系及其完善 |
第一节 党内法规概述 |
一、党内法规的发展简介 |
二、党内法规称谓之争 |
三、党内法规的体系和功能 |
(一)党内法规的体系 |
(二)党内法规的功能 |
第二节 党内执纪法规体系梳理 |
一、综合性党内执纪法规 |
二、专项党内执纪法规 |
(一)中纪委立案程序 |
(二)证据规定 |
(三)涉案财物的规定 |
(四)对人的强制措施 |
(五)控告申诉程序 |
三、散见的涉及党内执纪的条款 |
(一)党章中的党内执纪条款 |
(二)其他党内执纪条款 |
四、党内执纪法规体系简评 |
第三节 党内执纪规范体系的问题 |
一、党内法规的性质问题 |
(一)社团章程的性质 |
(二)社团章程与软法 |
(三)党内法规的性质 |
二、党内法规与国家法的协调 |
(一)冲突的表现形式 |
(二)冲突的原因 |
(三)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协调路径 |
三、执纪依据保密问题 |
(一)党内执纪依据保密产生的问题 |
(二)执纪依据保密的原因分析 |
(三)执纪依据保密与公开的取舍 |
四、党内执纪规范的其他问题 |
(一)党内法规质量不高 |
(二)程序性规范不足 |
(三)强调义务忽视权利 |
第五章 党内执纪与国家司法的管辖竞合 |
第一节 管辖竞合的范围 |
一、检察机关自侦与纪检机关调查 |
(一)自侦的范围 |
(二)检察机关自侦与纪检机关调查的联系 |
(三)检察机关自侦与纪检机关调查的区别 |
二、管辖竞合范围的确定 |
(一)案件类型的交集 |
(二)适用对象的交集 |
(三)竞合范围:交集的合集 |
第二节 管辖竞合的条件、原因与处理 |
一、管辖竞合的条件和原因 |
(一)管辖竞合的条件 |
(二)管辖竞合的原因 |
二、管辖竞合的处理方式 |
(一)管辖竞合的可能处理方式 |
(二)管辖竞合的实际处理方式 |
第三节 管辖竞合引发的问题及法治进路 |
一、重复调查问题 |
(一)重复调查引发问题 |
(二)重复调查的法治进路 |
二、调查结论冲突问题 |
(一)调查结论冲突引发的问题 |
(二)调查结论冲突的法治进路 |
三、检察机关借党规办案问题 |
第六章 党内执纪调查方式的法治化 |
第一节 限制被执纪人人身自由 |
一、人身自由的涵义 |
二、党内执纪限制人身自由的合法性 |
(一)限制人身自由与立法法 |
(二)限制人身自由与民法 |
(三)限制人身自由与宪法 |
三、党内执纪限制人身自由的合理性 |
(一)党内执纪限制人身自由的可能性 |
(二)限制人身自由的必要性 |
四、党内执纪限制人身自由的法治进路 |
第二节 查封、扣押、冻结财物 |
一、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概述 |
(一)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含义和功能 |
(二)党内执纪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依据 |
(三)党内执纪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方式 |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法理分析 |
(一)查封、扣押物品的问题 |
(二)冻结账户问题 |
三、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法治进路 |
第三节 要求被调查人供述 |
一、要求被调查人供述概述 |
(一)党内执纪中说明涉案问题义务的类型 |
(二)要求供述的实质 |
二、供述不构成犯罪的违纪问题义务 |
(一)民事视角 |
(二)特别权力关系视角 |
三、供述涉嫌犯罪问题 |
(一)相关法律条文含义的确定 |
(二)民事的视角 |
(三)特别权力关系视角 |
四、要求被调查人供述的法治进路 |
第四节 要求知情人协助调查 |
一、知情人协助调查的概述 |
二、非中共党员协助调查问题 |
(一)民事的视角 |
(二)公权力视角 |
(三)法治进路 |
三、协助调查与知情人的保护 |
第七章 党内执纪审理方式的法治化 |
第一节 书面审理方式 |
一、书面审理程序概述 |
(一)受理 |
(二)承办人审核 |
(三)集体审议 |
(四)党内执纪审理方式为书面审理 |
二、书面审理方式的法治问题及进路 |
(一)直接审理与书面审理 |
(二)党内执纪法治化要求直接审理 |
第二节 审理的救济方式 |
一、审理救济方式概述 |
(一)申诉概述 |
(二)申诉复审案件的程序 |
二、救济方式中的法治问题及进路 |
(一)申诉复审工作的问题及进路 |
(二)司法救济的可能性 |
第三节 审理的有限独立性 |
一、独立性不足的表现 |
二、党内执纪审理独立理论依据 |
三、党内执纪审理工作应当独立 |
四、党内执纪审理独立的法治进路 |
第四节 审理保密性 |
一、党内执纪保密的事项与方式 |
(一)保密事项 |
(二)保密方式 |
二、党内执纪保密事项的类型 |
(一)基于调查本义的保密 |
(二)基于执纪主体的保密 |
(三)基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保密 |
三、保密涉及的法治问题及进路 |
(一)信息公开时机问题 |
(二)被“两规”人状态完全保密问题 |
(三)审理过程保密 |
结论:上下求索 |
一、成功的一半:正视党内执纪中的非法治方式 |
二、法治的本义: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 |
三、公私的博弈:党内执纪法律性质的确立 |
四、甲子的轮回:国家职权的复位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省部级高官腐败的现状及其防治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一、省部级高官腐败的现状与特点 |
(一) 省部级高官腐败概况 |
1.数量巨大 |
2.逐年上升 |
3.位高权重 |
4.遍及全国 |
5.全面渗透 |
(二) 省部级高官腐败特点 |
1.权钱交易, 金钱化 |
2.权色交易, 糜烂化 |
3.拉帮结派, 群体化 |
4.以权谋私, 家族化 |
5.蓄谋外逃, 国际化 |
6.负隅顽抗, 涉黑化 |
二、省部级高官腐败的影响 |
三、省部级高官腐败的原因分析 |
(一) 体制方面的缺陷是根本原因 |
(二) 监督机制不完善是重要原因 |
(三) 权力被异化扭曲是催化原因 |
(四) 思想被腐蚀侵蚀是自身原因 |
(五) 打击威慑不够导致心存侥幸 |
四、省部级高官腐败的预防治理策略与建议 |
(一)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制度, 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
(二)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制度, 构建反腐败的制度基础 |
1.试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
2.实行官员离任审计制度 |
3.推行官员财产审查制度 |
4.完善官员述职述廉制度 |
5.规范政府招投标与采购制度 |
(三)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 夯实反腐败的法律基础 |
1.加强立法监督 |
2.强化司法监督 |
3.完善党的监督 |
4.加强舆论监督 |
5.加快反腐立法 |
(四) 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 筑牢反腐败的政治基础 |
1.改革党政领导体制 |
2.改革党政决策制度 |
3.改革党政人事制度 |
4.健全党的巡视制度 |
(7)黑社会犯罪的自组织原因论(下)——一种崭新的黑社会犯罪原因理论(论文提纲范文)
三、犯罪亚文化 (黑社会组织的精神支柱) |
四、政治腐败 (黑社会组织孳生和发展壮大的温床) |
(一) 政治腐败与黑社会组织的互动关系 |
(二) 对过去两个10年政治腐败与黑社会组织互动关系的考察 |
1.改革开放以后的10年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末) |
2.改革开放以后的第二个10年 (20世纪80—90年代末) |
(三) 20世纪末21世纪初的新转折 |
(1) 湛江特大走私案 |
(2) 厦门特大走私案 |
五、社会控制能力弱化 |
六、境外黑社会组织的渗透和影响 (他组织的介入) |
(9)“腐败越反越严重吗”?(论文提纲范文)
(一) 正确认识反腐态势 |
(二) 客观分析腐败成因 |
贪官们的“经济账”——腐败与收入分配差距的关系 |
“要发财, 靠胡来”——腐败与体制转轨进程的关系 |
“结有德之友, 绝无义之朋”——腐败与道德文化变迁的关系 |
“牛栏里的猫——进出自由”——腐败与权力约束机制的关系 |
2001年我国反腐败大事纪要 |
四、广西区原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刘知炳被开除党籍依法逮捕(论文参考文献)
- [1]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省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4)[D]. 孙延青. 湘潭大学, 2019(12)
- [2]党内执纪方式的法治化探究[D]. 李天昊. 中共中央党校, 2016(08)
- [3]省部级高官腐败的现状及其防治策略[J]. 杨兴坤.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2013(02)
- [4]铁肩担道义 铁律着华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年回顾[J]. 曾亚波,树云峰. 先锋队, 2008(20)
- [5]共和国反腐备忘录[J]. 金鑫,徐晓萍. 全国新书目, 2004(10)
- [6]2002年中国反腐飓风……[J]. 骞樵,巴轼. 中国公务员, 2003(01)
- [7]黑社会犯罪的自组织原因论(下)——一种崭新的黑社会犯罪原因理论[J]. 何秉松. 政法论坛, 2002(05)
- [8]一个省级高官的堕落──查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常务副主席刘知炳纪实[J]. 闵一宗. 海内与海外, 2002(05)
- [9]“腐败越反越严重吗”?[J]. 朱旭东. 时事报告, 2002(05)
- [10]携儿带女一 起贪 ——查处广西自治区政府原常务副主 席刘知炳纪实[J]. 闵一宗. 决策与信息, 2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