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恐怖主义的发展过程及思想渊源(论文文献综述)
王一帆[1](2021)在《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中国反恐斗争已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通过采取多元化和立体化的综合治理手段,“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已基本丧失在中国境内的生存空间,反恐形势已发生质的变化。恐怖主义风险最高的中国新疆地区已连续四年多未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国家安全稳定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但是,部分“东突”恐怖主义势力仍在境外开展恐怖主义活动,受多重因素影响,土耳其已成为“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在境外的大本营和避难中心。“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在土耳其煽动反华舆论,筹措发展资源,扩大组织规模,集中训练恐怖活动人员,遥控指挥实施恐怖袭击。“东突”恐怖主义势力长期盘踞在土耳其,使中国无法从根源上铲除这一“毒瘤”。因此,与土耳其推进和深化反恐合作,对中国进一步开展反恐斗争和打击“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限制“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在土耳其的活动与发展,中国与土耳其开展的反恐合作已启动多年,但是取得的成效不佳,缺乏实质化进展,亟需在多个关键环节进行突破。近年来,随着中国与土耳其关系的提升,政治互信日益增强,在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两国打击“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和推进反恐合作的共识也在逐步深化。因此,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面临重大机遇。在此背景下,本研究在论述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历史演进和发展特征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中国与土耳其开展反恐合作的战略价值、内外环境和制约因素,并提出推进和深化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具体对策。本研究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包括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相关理论和研究框架等内容。第二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演进和发展,详细梳理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历史演进,共经历了起源阶段、探索阶段、发展阶段和深入阶段。总结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具有的发展特征,主要包括进程阶段性、立场反复性、合作复杂性和目标长期性。第三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战略价值,深入剖析开展反恐合作对中国与土耳其以及维护地区和全球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第四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内外环境,客观分析推进反恐合作具有的可行性。第五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制约因素,主要包括“伊斯兰国”和“东突”等恐怖主义发展因素,缺乏互补性的反恐合作需求、存在差异化的反恐合作目标以及不确定和不统一的反恐标准等双方利益因素,美国和欧盟各国对“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态度等国际力量因素。第六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推进和深化,提出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践性的对策,包括巩固反恐合作共识,夯实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根基;完善反恐合作机制,提升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效率;优化反恐合作环节,拓宽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范围;加快推进全面合作,实现中国与土耳其关系发展突破等内容。
范中翾[2](2021)在《普列汉诺夫对俄国民粹主义的批判思想及其形成逻辑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普列汉诺夫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占有重要地位,也是俄国第一个传播马克思思想的人物。他最初是一个具有革命精神的民粹主义者,对俄国民粹主义批判思想是其在向马克思主义者转变的过程中形成的。虽然,迄今为止,国内外学界发表的关于普列汉诺夫对俄国民粹主义批判思想的着述比较多,但却存在着一个薄弱环节:缺乏对普列汉诺夫这一思想的形成逻辑及其基本逻辑框架的系统研究。本文认为,只有加强对这一薄弱环节的系统研究,才能全面把握普列汉诺夫对俄国民粹主义批判思想,全面、客观地评价其历史地位,并从中获得更多的现代启示。全文正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了系统研究普列汉诺夫对俄国民粹主义批判思想及其形成逻辑的历史前提,故对俄国民粹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思想渊源及主要派别加以考察。第二部分:通过系统考察普列汉诺夫由民粹主义者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的过程,昭示普列汉诺夫对俄国民粹主义批判思想的形成逻辑。第三部分:以相关文本为依据,从哲学批判、政治经经济学批判、科学社会主义批判这三个相互联系的方面,勾勒出普列汉诺夫对俄国民粹主义批判思想的基本逻辑框架。第四部分:客观评价普列汉诺夫对俄国民粹主义批判思想的贡献与局限,阐述其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启示。
刘春玲[3](2021)在《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及其价值研究》文中提出当今世界日新月异,国际局势风云变幻,人类应走向一条怎样的未来之路,世界应朝着怎样的方向发展等问题成为了人们日益关注的重点。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立足于客观现实,科学审视了当今世界秩序的主要特征与人类社会的演化走向,深刻剖析了世界各国共生共存与全体人类命运休戚相关的普遍规律。在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要求下,对“世界向何处去、如何建设这个世界”等议题作出了及时的解答,为建立新型国际关系,加快世界秩序变革,推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沉淀,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有力成果,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客观现实有机结合的再一次伟大创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将视角聚焦于全体人类的共同利益之中,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将中国人民的发展与全人类发展统一起来的宽广视野、博大胸襟与人类关怀。跟随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指引,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着重指向于全球治理的现实问题,为世界解决政治冲突、化解经济摩擦、加速文化融合、推进安全合作、破除生态困境等方面提供了中国方案,为推进全球治理体系的革新、促进经济文化的全球化发展与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提供了理论前提与现实基础。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具有厚重的思想底蕴。纵观古今,无数思想家、理论家都曾经将人类的共同命运问题视为探讨的重点,尽管这些思想家并未作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明确表述,但他们对人类理想社会的构思,对人类共同体概念的考察,对人类文明发展走向的思考,直至今天仍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与时代价值。从《礼记》中的“大同”思想到马克思的“真正的共同体”理论,都为共同体思想提供了智慧源泉,都对共同体精神进行了深刻揭示。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传承,是对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再次诠释,彰显了人文关怀与科学建构的有力统一。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具有人类发展观、世界秩序观与共同价值三方面的基本内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蕴涵的人类发展观,是对资本主义唯利益论的超越,在合作共赢、共生共荣的价值前提下建立起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并最终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协调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的世界秩序观,是对传统全球秩序的变革,在开放、包容、公正、平等的价值基础上,建立起团结合作的全球治理体系,并最终实现人类世界的长久和平与安定。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重视人类的共同价值。每一个人都在同一个地球上生存与发展,因而人类的根本利益是共通的,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人类可以形成普遍性的价值认识。包括和平、发展、自由、民主、正义等在内的人类共同价值,正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基本价值主张。全文可分为六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对全文的选题目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等作出简要的概括。第二部分对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理论来源进行全面总结,其中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马克思共同体理论以及中国共产党的外交思想三个小节。第三部分对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发展理路进行详细的介绍。第四部分是全文的重点部分,主要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丰富内涵、主要特征、话语体系等多维视域进行考察。第五部分是从理论价值角度对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出科学的评价,努力彰显这一思想在理论层面上的延续、发展、创新等价值意蕴。第六部分阐明了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实践价值,重点介绍了我国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作出的努力,这其中包含了我国十八大以来的外交政策以及“一带一路”的切实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聚焦于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交往行为,旨在为人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提供良好的交流平台与交往理念,其最终目的是实现全人类的共生、共存与共荣,是具有中国特色与中国智慧的新型外交理念,必然会为未来国际社会的和平发展、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与世界经济文化安全等领域的完善作出卓越的贡献。千百年来,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对理想社会的追求一直都是世界各国人民的美好憧憬。在全人类通力合作的基础上,美好的生活必然会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即是中国向世界许诺的光明未来。
成向东[4](2021)在《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提出研究“国际合作”问题就是研究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国际合作现象与行为的普遍性与复杂性使理论研究成为一大难题。随着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的发展,人类文明也进入多层次、多元化、多问题碰撞交融、竞争合作的阶段,单一或局部的、简单的方式已经无法解决世界所面临的动态性、开放性、复杂性以及系统性的发展问题。在多元全球化加速发展的进程中,人类的命运越来越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寻求合作将会更加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更为广泛的意义上,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如何走向和合共生、命运与共的道路既是扬弃旧的世界秩序,构建世界新秩序的过程,也是人类走向合作文明的重大实践课题。从全球的视野和胸怀去理解“合作”已经成为理论与实践的迫切需要,“合作”理应成为当今世界“大理论”视阈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尽管现实主义者们看到的是世界之乱与大国冲突的种种现实,但人类终究是向前看的“智慧生灵”,需要以非凡的勇气、足够的“智慧”走出冲突的困境。冲突与合作是一个可以相互转化的统一体,只要有解决冲突的架构,就会有合作的基础。实践构成了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逻辑。如何以“大合作”的实践形式走向未来是当代世界面临的共同课题。问题驱动发展转型,危机生成发展共识。当人类社会面临共同的发展难题时,如何促进人类对全球发展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和深刻反思,将决定着人类的未来走向。如果国际合作世界观、国家能力与国际制度三个变量系统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在实践层面的增量改进与优化的共同作用下,实现国际秩序和谐化的可能性要素就会不断积累增加。“霸权稳定”的终结与新的“合作稳定”秩序的产生将不可避免,代替旧有观念的,将是新的“合作文明”的实践与真正“命运共同体”的实现。本研究旨在全面系统分析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基础概念、立论基础、范式结构、实践逻辑、现实困境与深化路径。具体而言,就是从马克思主义整体性方法出发,以系统化理论框架解释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践。探求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三个基本变量因素,即“世界观-能力-制度”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国际合作。中国与世界的良性互动关系是怎样影响国际体系的变动,促进世界走向和平发展的历史进程这一规律。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建构的最终目的是从复杂的国际合作现象中发现合作的“中国逻辑”与“中国特色”。论文除导论和结语之外,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是研究起点。集中阐释了国际合作的相关基本概念,对“中国特色国际合作”这一研究主题进行概念界定,并阐明“理论整体性”研究的意义。第二章是立论基础。主要从四个维度阐述了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理论渊源,构成了本文的立论基础。第三章是理论分析。尝试构建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分析的系统框架,即国际合作的“世界观-能力-制度”系统结构,着力探讨世界观与国际合作的关系、国家能力与国际合作的关系、国际制度与国际合作之间的互动关系,从而根本上揭示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规律性。第四章是实践考察。论述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特色国际合作思想的历史演变;从“世界观-能力-制度”结构范式出发对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践创新进行案例分析;系统总结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基本经验;第五章是现实困境。从世界观、国家能力、国际制度三个层面对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现实困境进行深入分析;第六章是深化路径。有针对性地提出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践路径。
潘从义[5](2020)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民族利己主义驱使下,不少国家把自己的利益看成是至高无上的,不顾及他国利益和人类整体利益,当本国利益与他国利益和人类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做出有损于他国乃至全人类的行为。当代人类面临着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核武器威胁、恐怖主义、疾病流行、跨国犯罪等全球性问题,这些问题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严重威胁。导致民族利己主义问题和全球性问题的原因很复杂,但人类在许多事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尚未形成价值共识,没有形成人类共同价值观,世界各国在价值问题上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和对立,这其中有其深层次的思想观念根源。伴随着全球化的演进,人类逐渐形成了一些价值共识,但它们基本上是零散的,尚未成为完整系统的人类共同价值观。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人类事实上成为了命运共同体。中国国家领导人习近平主席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时,顺时应势地提出了“通过迈向亚洲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这一倡议提出后,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写入了联合国决议。这一切都表明,这一理念已经得到相当广泛的认同,也彰显了中国对全球治理的巨大贡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有作为其内核和灵魂的人类共同价值观作为基础和支撑。习近平主席在出席纪念联合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目标远未完成,我们仍须努力。”习近平主席的讲话实际上已经根据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需要提出了构建人类共同价值观的任务。近几年来,国内外关于人类共同价值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有许多探讨和讨论,并且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到目前为止,尚未见有关于将人类共同价值观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置于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完整系统研究。鉴于这种情况,本文尝试在对历史上中西方共同人类价值思想进行初步挖掘和梳理并利用现有价值思想理论的基础上,阐明今天人类构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适应的价值体系的必要性、可能性和现实性,并着重从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应有的终极价值目标、核心价值理念、基本价值原则三个层次阐述其理论架构,最后也对它现实构建的原则和路径提出初步设想。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第一,阐明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思想理论渊源。中西方历史上关于人类共同价值的理论与实践是今天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重要思想资源。第一章主要对中西方思想史上人类共同价值思想进行梳理、分析、提炼和归纳。西方思想家以探讨和构建“好社会”(理想社会)为中心,提出把幸福作为终极的价值目标,把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公正等作为核心价值理念,这对于当前人类构建共同价值体系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中国价值观蕴涵着解决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难题的重要启示。中国传统价值观中的“天人合一”、“天下为公”、“天下大同”、“民胞物与”、“协和万邦”、“和而不同”等理念,近现代的三民主义的理论,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以及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等当代主张等,都是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重要思想资源。因此,在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中要充分利用和挖掘中西方的思想资源,通过梳理历史上各具特色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归纳出其中的合理因素。这些合理因素可以为当代人类共同价值构建提供思想滋养和宝贵启示。第二,阐述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必要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第二章通过分析人类还未建立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适应的价值体系,以及人类价值冲突和面临严重危机的现状,提出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必要性;从人类具有谋求生活得更好的共同本性、人类整体意识不断增强、人类已经形成了一些重要的价值共识几个方面分析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可能性;最后对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现实条件作了阐述,这些条件包括现代科技信息化和文化交流、国际组织、会议、赛事,联合国文书和国际法、区域共同体和合作组织等。第三,从理论上尝试对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提出初步的架构。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是一种十分复杂的价值系统,存在着不同维度、不同层次的子系统和要素,而且它们之间有着错综复杂的相互作用机制。第三章主要从终极价值目标、核心价值理念、基本价值原则三个层次对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整体架构进行了初步的勾画,并阐述框架内各层次确立的必要性、意义、内涵及其依据。本章是本文的主体部分,表达了本文的最主要观点。本文认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终极价值目标包括底线目标(世界永久和平)和最高目标(人类普遍幸福),其核心价值理念是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以及合作、共赢、和谐,而应把人类利益至上、维护基本人权、恪守和平底线和协商解决冲突作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最基本原则。第四,阐述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原则和路径。理论的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或人类共同价值观必须转化为现实,转化为世界性的制度和文化,才能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引领世界和人类朝着永久和平和普遍幸福的方向加速前进。要实现这种转化,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构建必须遵循正确的原则,必须选择合适的路径。第四章在借鉴和吸取历史上国家价值体系构建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要坚持四条主要原则,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适应原则、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各国平等原则和尊重各国国情原则。这一章还把广泛达成人类价值共识、激励各国积极参与、发挥国际组织的作用、建立世界管理机构、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作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主要路径。
常雨蒙[6](2020)在《统一后德国的安全政策 ——“文明力量”理论视角下的分析》文中认为历史上德国在欧洲舞台一直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20世纪90年代初,冷战结束、德国重新统一,在这一历史背景之下,“文明力量”作为指导德国国家角色定位和外交政策走向的理论应运而生。该理论受到联邦德国政治文化——“克制文化”的影响,反映了德国对国际形势和外交政策的反思与探索,在理论上属于建构主义的角色分析模式。“文明力量”理论从诞生起就是专门用来描述德国外交政策的理论。本文首先对“文明力量”理论的产生、核心要素及其发展做了梳理。“文明力量”既可以用来指一种行为体,又可以用来指行为体实现其外交政策目标的手段。德国毛尔教授提出“文明力量”的概念后在国内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德国学者运用该理论对德国历届政府的外交与安全政策进行了分析。重新统一后德国的安全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在欧洲发生大规模战争的可能性降低的同时,冷战期间被掩盖的各种矛盾逐渐显现出来。尤其是进入21世纪后,非传统安全威胁的扩大使德国面临更多挑战,例如难民危机、国际恐怖主义、环境和气候变化、流行病等。本文试图用“文明力量”外交角色理论来分析统一后德国的安全政策,从安全政策的发展和安全政策实践两个维度来分析德国安全政策对“文明力量”角色的内化程度。通过对德国政府的《联合执政协议》以及《国防白皮书》等安全政策文本的剖析,展现出德国安全政策的基本理念和思想具有连续性,在连续性中又有随时代发展的变化性。尤其是从2013年默克尔的第三个任期开始,德国的安全政策越来越体现出积极性。关于是否参加海外军事行动的抉择展现出历届德国政府面对国际危机时的矛盾和纠结,德国政府的安全决策受到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在科尔政府时期,德国在海湾战争中仅对联军提供物资和经济援助。施罗德政府时期的科索沃战争是德国自二战以来武装部队首次直接参与军事行动;随后,德国也参加了美国主导的阿富汗反恐战争;然而,在伊拉克战争中,德国坚决拒绝参与军事行动。默克尔执政期间,德国对利比亚危机和叙利亚危机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在乌克兰危机中,德国积极寻求通过外交和政治方式解决矛盾,在冲突解决的过程中扮演了事实上的领导者角色。通过文本分析和案例分析可以看出,受“文明力量”影响的德国安全政策依赖于多边主义的合作机制;追求在欧洲乃至一些重大国际安全问题上的领导者角色,参与国际安全的建构;此外,德国注重在安全实践中推行西方共同价值观;在参与解决海外冲突时优先使用外交手段,促进多边协商,而军事手段要在合法性的框架内使用。但是,在“文明力量”的角色要求下,德国安全政策也面临一些困境,首先是“军事克制”和“积极有为”的矛盾,在安全政策方面把握二者之间的平衡对德国政府来说是一种挑战;其次,德国安全政策中的价值观和国家利益的矛盾有时难以协调,德国政府的外交与安全政策也在寻找价值观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平衡点;最后,德国安全政策的指导理论——“文明力量”理论本身也具有局限性。尽管存在困境,但是从总体上看,德国在安全政策的制定和实践中仍在努力向“文明力量”角色的理想标准靠近。德国的安全政策及安全实践没有完全摆脱“克制文化”的影响,依然符合“文明力量”角色特征。但是德国的安全策略和手段也在逐渐发生变化,德国越来越强调要承担建构全球安全体系的重要责任,在多边框架下发挥领导作用;此外,德国应对海外冲突的安全实践也逐渐由被动转为主动,在处理国际冲突时越来越具有自主性。
汤君[7](2020)在《我国刑法修正案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新中国刑法随着新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1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1979年刑法典),结束了新中国长达30年没有刑法典的历史。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1997年刑法典)。受到历史条件和立法技术的限制,刑法典的稳定性和完备性是相对的,随着社会的改革和发展,必然面对必要的修改补充,而刑法典的修改方式也在不断变化发展。1979年刑法典的修改补充主要采用了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方式,1997年刑法典在采用了唯一一次单行刑法的修改方式后,改为以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并先后出台了十个刑法修正案,使得刑法修正案成为此后修改刑法的唯一方式。本文以1997年刑法典的十个刑法修正案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论证刑法修改应当坚持的模式,总结历次刑法修正案的特点,分析刑法修正案的发展趋势,提出刑法修正案应当秉承的理念以及刑法修正案制定主体的重构。本文第一章对我国刑法修正案进行了总的概述。在法律修改概念的基础上,对刑法修改的内涵进行界定,考察了域外和我国刑法修改的历史,综合比较各类刑法修改方式,认为我国刑法修改应当坚持刑法修正案模式,并介绍了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基本情况。首先,界定法律修改的内涵,考察域内外刑法修改的历史。在综合各家观点的基础上,认为刑法修改是立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现行刑法通过增加、删除、替换等方式进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立法活动。法律修改的类型包括法律修订、法律修正和法律修正案。法律修订是立法机关全面修改法律的一种方式,我国1997年刑法典就是在1979年刑法典基础上做出的全面修订。法律修正是指立法机关对法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主要是局部或者个别的修改。法律修正案也是法律修正的一种,我国出台的十部刑法修正案便属于此类型。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基本都是通过单行刑法、附属刑法,修改刑法部分条款和全面修订刑法典等方式对刑法进行修改完善。我国立法机关也先后通过制定24部单行刑法,在107个非刑事法律中设置附属刑法规范,对1979年刑法典做了一系列的补充和修改。11997年刑法典颁行后,立法机关除了通过1部单行刑法外,主要以刑法修正案的方式陆续对1997年刑法典做了局部性的修改补充。其次,论述了我国刑法修改模式的选择。刑法修改模式是指立法者修改、完善刑法典的方式。单行刑法具有灵活简便、针对性强、专业性突出等优点,但也存在随意性大,功利性明显的弊端,从而导致单行刑法与刑法典之间存在适用协调性问题,会实际损伤刑法典的稳定。附属刑法具有协调性较强,专业性突出等优点,但也会导致刑法典同其他法律衔接不畅,缺乏体系性,缺乏监督制约等问题。笔者认为,采用刑法修正案模式修改刑法有其一定的优越性:一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维护法治统一,二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实现刑法任务,三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公民认知和司法适用,四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限制立法者权力。再次,总结和分析十个刑法修正案个体和整体的特征。笔者梳理了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典的修改情况,对修改的条文数、增设(废除)罪名数,犯罪构成的变化情况进行详尽的量化比较分析,逐个总结历次刑法修正案得失,展示了十个刑法修正案个体和整体的特征和趋势。笔者认为,刑法修正案总体呈现出三方面的特点:(1)总则与分则、广泛与集中相结合。为了保证刑法典整体的价值统一和逻辑统一,形成修改的普适性,减少修改频次,扩大适用范围,刑法修正案从只对刑法分则进行修改扩大到总则和分则相结合修改。另外,刑法修正案出于社会发展和犯罪形态变化等不同需求,对刑法分则十个类罪名皆有不同程度的修改,有重点、有主次,体现出了广泛而集中的特点。(2)积极性与稳定性相结合。一方面,在社会急剧转型时期,刑事立法积极开展对新型犯罪的刑法规制,积极呼应社会关切,积极贯彻刑事政策,体现出了刑法修正案积极性的一面。另一方面,立法机关也非常重视刑法典的稳定性。将刑法修正案作为唯一的刑法修改模式,尽量坚守谦抑性原则,理性对待实践部门、理论学者和民众提出的修改刑法草案或建议。总体而言,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典的修改还是以稳定性为主。(3)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一方面逐步减少死刑罪名,加大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的从宽处理,体现刑法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对弱势群体保护的国际刑法理念;加强恐怖活动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立法的国际化,实现与国际条约相关条文的对接。另一方面,结合我国国情和立法、司法实践,在社区矫正和终身监禁制度的立法上,设置了与其他国家并不相同的本土化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修正案的本土化特征。第二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犯罪圈扩张化趋势。我国十个刑法修正案基本上显示了犯罪圈扩张的主要导向,并主要从三种路径实现。(1)增设新罪,将原先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前五个刑法修正案是增设新罪的平稳期,增设新罪的条款相对较少。从《刑法修正案(六)》开始至今,增设罪名的高峰期到来,虽然《刑法修正案(十)》只增设1项罪名,但能否迎来增设罪名的拐点,有待后续的观察。(2)扩大犯罪主体。一是由特殊犯罪主体扩大到一般犯罪主体,二是扩大特殊主体范围,三是在自然人犯罪的基础上,增加单位作为犯罪主体,四是将单位犯罪扩张至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3)降低入罪门槛。刑法修正案分别通过扩张行为方式,扩张犯罪对象范围,降低构成要件标准的方式降低了部分罪名的入罪门槛。本文认为,刑法修正案在犯罪圈扩张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1)加强社会治理和社会控制的客观需要。域外传统大陆法系国家近年来对涉及到恐怖主义犯罪、金融犯罪、网络犯罪等刑法条款都进行了修改补充,适当扩大了犯罪圈。传统刑法的“后置化”保护已不能满足需要,刑事立法越来越注重保护“前置化”。受到风险刑法理论的影响,法益保护的范围越来越大,导致犯罪圈呈现了扩张化。(2)刑法结构转型的需要。1997刑法典因罪名体系不严密,罪状设计粗疏,立法技术局限,导致很多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行为长期被排除在犯罪之外,不能有效地及时惩治犯罪、保护法益。同时刑罚严苛导致刑罚重刑主义,忽视人权保障。只有适当扩张犯罪圈,严密刑事法网,将一定的轻微犯罪纳入刑法规制,在刑罚轻缓化的前提下,整体上形成“严而不厉”的刑法结构才能有效实现刑法目的。(3)废止劳动教养后调整法律制裁体系的需要。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一些危害社会的行为被犯罪化,刑法将部分“应受劳教处罚行为”纳入规制范围,犯罪圈的逐步扩张是弥补法律制裁漏洞的需要。针对刑法修正案中犯罪圈不断扩张的趋势,应当从三个方面进行改善:(1)理性回应民意。刑法修正案应当尊重和回应民意,但需理性对待非理性的民意。刑法修正需要尊重刑事立法规律,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民意的回应应有限度,不能盲目满足民意表达,违背刑法谦抑原则,最终损害刑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2)避免过度道德刑法化。刑法不应对非道德的行为过度介入,对道德刑法化应在一定的原则下有所限制,一是要限于普适的道德,二是要限于必要的道德,三是要坚持谦抑性原则,四是要限于以不法行为为基础,以侵害法益为结果。(3)限制过多预防性立法。刑法修正案中预防性立法应当作为例外情况,应针对“危险行为”而非“风险行为”进行规制,应限于有“重大”危险的特定犯罪领域。第三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出民生化的趋势。本文认为,刑法修正案的民生化是立法实践强化对民生刑法保护的结果,是实践推动了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其产生和发展有其必然性,应当肯定强化对民生的刑法保护,深化对民生刑法观的理论研究。我国通过五个刑法修正案,分别从矜老恤幼、保护劳动权益、保护食品安全权益、加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惩处、进一步保护个人信息等五个方面完善了刑法典对民生权益的保障。首次涉及到刑法典总则的修改,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出于矜老恤幼的考虑,强化民生保护,完善了对老年人犯罪的从宽处理。刑法修正案中的民生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矜老恤幼。《刑法修正案(八)》顺应了“矜老”刑法发展理念,一是增加了对年满75周岁的老年人从宽处理的规定。二是有条件地排除死刑适用。三是缓刑的宣告条件从宽。对未成年人的从宽处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修改。一是排除累犯。二是缓刑的宣告条件放宽。三是免除了未成年人的前科报告义务。(2)保护劳动权益。在劳动刑法发展国际化的背景下,我国历次刑法修正案也日益突出劳动权益的保护,先后三个修正案对刑法典有关条文进行了修改。《刑法修正案(四)》增设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刑法修正案(六)》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作出修改。《刑法修正案(八)》对强迫劳动罪作出修改,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三个刑法修正案充分发挥刑法“保障法”的作用,进一步保障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劳动关系。(3)保护食品安全权益。充分发挥刑法保护食品安全权益最后一道屏障作用,进一步预防和惩治食品安全犯罪,成为近年来刑法修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刑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修改,增设了食品监管渎职罪。(4)将危险驾驶行为纳入刑法规制。《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危险驾驶罪,进一步惩治危险驾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行为。(5)保护个人信息。《刑法修正案(七)》注重加强对侵犯公民信息个人行为的刑法规制,增设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再次修改完善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犯罪主体扩大为一般主体,修改了该罪的犯罪构成,提高了本罪的法定刑。第四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国际化的趋势。刑法修正案的国际化,是法律修改国际化在刑法领域的展开,是中国化与国际化的结合,是我国出于共同打击国际犯罪或保障人权的需要,根据缔结的国际公约或者国际刑法发展理念,对国内刑法予以修改、完善的过程。刑法修正案国际化基础主要在于:一是国际社会存在共同的法律文化。各个国家的刑法体现出蕴含在刑法中得以为各国所接受和承认的法律文化,从而使得各国刑法在某些领域互相接近而彼此融合,形成一种互相借鉴、彼此联结的国际性刑法发展趋势。二是面临共同的犯罪问题。即出现了新的跨国犯罪形态,且呈现日趋严重的趋势,各类犯罪行为也展现出国际化的特点。三是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人权保障作为人类共同利益的重要体现,被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本文认为,刑法修正案国际化应当坚持三项原则:一是主权平等与国际合作原则。在国际法律秩序中,每个国家都是独立的主体,应在充分尊重各国主权的基础上平等交往。需要各国在平等善意、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充分的沟通与协作,并通过各国主权力量承认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以实现各国在国际法上的同等限制与保护。二是坚持条约必须信守原则。要求对于合法缔结的国际条约,缔约国在有效期内必须依法善意履行条约义务。从诚信、公正的角度,不仅限于遵守条约文字,更重要的是从立约精神的角度履行义务,不能以任何行为破坏条约宗旨,应全面履行条约。三是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人权保护的最直接和最根本的责任主体是主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应成为国内刑法修正案国际化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我国在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的立法路径上,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1)未成年人保护的国际化。国际公约主要聚焦在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定,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以及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限制。《刑法修正案(八)》分别从对未成年人累犯制度、缓刑制度和前科封存制度三个角度的修正落实了国际公约中对未成年人从宽处理的原则和要求。(2)生命权保护的国际化。国际条约主要聚焦在死刑的废除和限制使用。我国立法机关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对死刑制度进行改革,《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延续改革的基本方向,顺应了国际社会对于取消和限制死刑的人权保护理念。(3)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国际化。根据国际公约的相关要求和精神,我国立法机关通过《刑法修正案(三)》和《刑法修正案(九)》全面修改与补充了1997年刑法典中有关恐怖活动犯罪的条文。契合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要求和精神,将有关罪名的预备行为实行化,增设罪名,将以往作为共犯处理的犯罪行为单独作为正犯处理。犯罪圈进一步扩大,通过增设罪名或修改犯罪构成,将“结果犯”或“情节犯”的立法模式改为“行为犯”。(4)反腐败犯罪的国际化。我国通过增设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修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构成和法定刑等,总体上实现了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关条款的对接,履行了反腐败的国际义务,但也存在一定的错位。第五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趋势。笔者认为,刑事制裁措施与刑罚并非一个概念,刑事制裁措施是使犯罪行为人得到刑事制裁的具体措施,包含刑罚措施与非刑罚措施两种类型。不仅包括我国刑法典中规定的主刑和附加刑,还包括社区矫正制度、从业禁止等预防性措施以及终身监禁制度等措施。通过对法国、德国、日本和意大利多元化的刑事制裁措施的对比研究,本文认为,域外刑事制裁措施总体有三个特点:一是刑事制裁措施的层次化。域外基本上采取了犯罪分层制裁设计,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从纵向上来对全部犯罪进行轻重分层,并针对轻罪和重罪采取不同制裁手段或方式。二是刑事制裁措施的多元化。传统的4个大陆法系国家对于刑事制裁制定体现了多元化的特点,同时对于每一类制裁措施的规定又较为细化,考虑到了不同的犯罪形态,力求做到罪刑适当。三是刑事制裁措施的轻缓化。各国广泛适用罚金刑,注重行为矫正,充分利用保安处分措施,显示了制裁的轻缓化。我国逐渐重视对刑事制裁措施的改革,并通过刑法修正案进一步完善了刑事制裁措施的相关立法,体现出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立法趋势。一是增设预防性刑事制裁措施,二是创设终身监禁制度,三是增设社区矫正制度。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1)现代刑罚理念发展的需要。一是刑罚轻缓化的需要,我国刑法典中的刑事制裁措施基本以重刑为主,种类偏少,也未规定保安处分等措施,使得我国刑罚轻缓化的选择余地较小。二是发挥刑罚预防目的的需要。立法机关不仅关注行为的危害性,还关注了对人身危险性的有效治理,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为发挥刑法功能提供了更多的选择。(2)应对犯罪发展的需要。一是需要应对严密法网带来的挑战。二是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需要,针对犯罪轻重的不同,需要采取轻重不同的制裁措施。(3)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需要。该宽的宽,该严的严,克服从宽处理刑事制裁措施单一化的弊端。第六章讨论了我国刑法修正案的科学化完善。在刑法修改实践中,学界尚未形成统一的刑法立法观,对刑法修改实践缺乏有力的引导。在如何界定刑事犯罪的边界,如何实现刑法的自由保障机能和秩序维护机能的平衡,以及犯罪圈大小的划定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争议。甚至,在刑法修改过程中,因受到不同刑法立法观的影响,导致不同时期的刑事立法呈现出不同的立法趋势。总体而言,一方秉持保守型、审慎型刑法立法观。坚持刑法谦抑原则,坚决反对刑法的过度犯罪化,反对犯罪圈的扩张。但该类立法观忽略了刑法自身发展完善的需求,忽视了社会发展的宏观背景,也忽略了国内外对于犯罪认识的巨大差异。另一方秉持积极型、预防型的刑法立法观。以社会转型、风险社会和刑法国际化为由,主张采取积极型、预防型刑法立法观。但该类立法观模糊了立法总结与立法指导的界限,将立法短暂的趋势当成指导立法的理念并不可取。与传统刑法理念背道而驰,违背了刑法谦抑性,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错误认为刑法的积极介入为社会的刚性需求,而给不给其法律调整方式以机会。最终,不符合我国的依法治国现实国情与保障人权的时代精神。本文认为应当坚持理性刑法观,并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一是贯彻刑法谦抑主义,纠正刑法万能主义,纠正刑法过分工具化,纠正重刑主义。刑事立法要考虑刑法介入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刑罚宽缓化。二是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刑罚报应与预防目的的统一,有利于协调有限的刑罚资源,有利于实现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根据我国现今的国情和刑法发展的方向,有必要长期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刑法化,探索犯罪分层,以犯罪类型为标准适用宽严对象,持续推进刑罚的宽缓化和刑事制裁措施的多元化。三是贯彻人权保障理念。推进人权保障的刑法立法化,进一步限制和废除死刑,进一步完善特殊群体的宽缓制度,进一步完善非监禁刑。针对刑法修正案制定权的完善问题,本文提出应重构刑法修正案的制定权。刑法修正案的制定权存在较大的争议,主要围绕我国刑法修正案制定主体是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唯一主体的“一元主体”,还是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主体的“二元主体”?及在刑法修正案立法主体“二元主体”下,两个主体的位次和权限如何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挥了刑事立法的主体作用,大有架空全国人大基本法律立法权之势,并在刑法修改主体、修改限度和修改程度上存在失范的问题。一是修正案制定主体主次失序。作为刑法制定者的全国人大20年间11次刑法修改中,无一例外地被规避参与刑法的修改,全国人大的制定权意味着被虚置。二是修正案修改限度的失控。历次刑法修正案修改罪名达97个之多,所占比例高达23.15%,修改罪名的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且速度较快。三是修正案修改程度的失当。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涉及到了对刑法总则的修改,再加上因历次刑法修正案从量变带来的质变,导致刑法修改出现了程度上的失范情况,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受到了挑战。域外刑法修改的经验表明,刑法修改有且只能有唯一的立法机关,即最高立法机关行使刑法修改权利,并力行严格的立法程序。在此经验启示下,有必要将刑法修正案制定权回归全国人大。本文认为应重构刑法修正案的制定权,“二元主体”下的限权路径更为符合我国法律和现实国情的需要。限制全国人大常委会附条件的刑法修改权,即限制修改刑法总则,限制增设新罪。最终,确立全国人大制定刑法修正案为一般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刑法修正案为例外情况的位次,对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刑法修正案,只能限于在非常紧迫情况下对刑法分则的必要修改。
吴雪琪[8](2020)在《现代政治话语中的俄美反恐斗争比较》文中指出国际恐怖主义是一种动态发展的政治现象,进入21世纪以来,其表现出了许多新的特点和趋势,对全球安全构成了更加严峻的威胁。为打击这一人类文明的公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反恐战略、政策和举措的规划、制定和落实。俄罗斯和美国都是深受恐怖威胁之害的国家,作为国际舞台上的两个重要角色,俄美在反恐斗争中的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以维护自身利益为根本原则,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实践历程,两国均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反恐体系与机制。批评话语分析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逐渐发展起来的一个批评语言学领域的新兴研究方向,其一经提出便受到学界的高度重视。英国语言学家费尔克劳夫将系统功能语言学和社会学理论相结合,提出了话语三维分析模型这一重要成果。具体而言,第一个维度是文本,即描述所选语料的语言学特征,第二个维度是话语实践,即阐释文本是如何被生产、分配和消费的,第三个维度是社会实践,即解释话语与社会之间的辩证关系。同批评话语分析中的其他流派一样,该模型关注的核心问题亦是探索话语、权力控制和意识形态的相互作用与影响。本文以费氏话语三维模型为理论框架,对俄罗斯和美国的反恐话语进行剖析。研究的基本思路如下:首先,选取俄美在反恐领域发布的共计13份官方文件,自建小型语料库,从语言学领域中的高频词、及物性系统和情态意义三个角度进行文本分析。其次,解读俄美反恐话语生成、传播和接受的过程,探讨交际行为中发话者、受话者和话语内容三个要素的关系和特点。最后,考察影响文本生成的历史背景、国际环境等语境因素,挖掘出语言背后隐藏的意识形态、政治动机和权力关系。政治文本是政治权力掌握者实现其政治目的的一种话语工具,反映说写者对某个问题的认知、立场和主张。本文以俄美与反国际恐怖主义斗争相关的政治话语为研究对象,实现对费尔克劳夫批评话语三维分析模型的具体运用,希望能够为拓宽反恐斗争研究的理论视角提供参考。
林海璇[9](2020)在《作为生命政治共同体的共产主义 ——基于G·阿甘本理论的探讨》文中研究表明本文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思想指导,梳理和分析了吉乔奥·阿甘本的共产主义理论的基本内容、创新价值和局限性。阿甘本从生命政治共同体的角度出发,重新界定共产主义理论为研究对象。首先,伴随全球化发展趋势和资本主义发展新变化,阿甘本对当代主义危机的新研判是生命政治危机,即人的生命成为当代政治博弈的对象,表现为当代人权问题、恐怖主义战争以及公民政治权利的丧失。在思考克服生命政治危机中,阿甘本确立了共产主义的建构路径。其次,阿甘本共产主义理论的核心是“生命”,“生命”是指实现“肉体生命”解放后,在共产主义的高度上追求“精神生命”。一方面,阿甘本通过对“生命”本质的阐释,奠定从生命政治转向共产主义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反思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阿甘本提出“生命政治共同体”的共产主义理解。再次,阿甘本确立“生命政治共同体”的理解范式。其中,他用“赤裸生命”描述当代被剥夺生命权、政治权、发展权的特殊群体,确定其为实现共产主义的革命主体。在实现共产主义后,“赤裸生命”通过自我革命,不断提高精神境界,成为更加理想的“任意的独体”。“任意的独体”是对“赤裸生命”的扬弃,它是没有社会身份、不受任何社会认同或制度法律的约束、彰显个性自由的真正主体。作为真正主体的“任意的独体”,它身上存在“生命潜能”的特质,“生命潜能”是指主体拥有“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自主选择的权利。由拥有“生命潜能”的“任意的独体”所组成的共同体,就是“生命政治共同体”,“生命政治共同体”是对资本主义生命政治的彻底否定,它意味着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以“生命”为原则的“政治共同体”。随后,阿甘本用“至高贫困”描述“生命政治共同体”理想的生存环境,用“幸福生活”表达共产主义的理想目标。最后,本文肯定阿甘本共产主义理论的研究价值,在于以全新批判视角切入对共产主义的理解,引导人们在当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背景下,重思共产主义的人道主义内涵。
丁伟航[10](2020)在《区域共识的制度化 ——多案例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长期以来,对区域制度和区域治理的研究在国际关系理论中一直都占有一席之地。区域作为沟通国家和全球的桥梁,这一桥梁的实质性作用是“建构”。而区域和国家、区域和全球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相互建构的。国家作为行动者通过国际互动建构区域性社会结构,区域性社会结构反过来也约束并建构着国家的利益和认同。区域可以理解为一种由观念建构的制度化结构。观念往往是行动的理由,而非行动的原因,由于存在这一理由,所以因果性因素才会产生具体的作用。如果没有这类“前提理由”,同样的“因素”就无法产生同样的因果性效应。因此,强调观念或共有观念在建构区域制度中的作用是本文的理论基础,研究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是本文的核心。为研究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本文主要采用了以社会学为主体的建构主义方法,强调主体间性和社会事实等概念。此外,考虑到建构主义的理论局限,还借鉴了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历史比较制度分析等方法。为深入剖析这一过程,研究选取了危机管理、共同利益、国际协调和集体意向四个变量,并就这四个变量间的建构或因果关系进行了充分论证。其中,与“危机管理”相关的概念如“临界点、决定性事件、外部刺激、共同威胁与共同命运”等;“国际协调”一般包括“国际谈判、多边会议”等;与“集体意向”相关的概念如“主体间性、共有观念、集体承诺、集体理性与互信”等。基于这四个变量,本文提出以下假设:1.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主要发生在由霍布斯无政府文化向洛克式无政府文化和康德式无政府文化转化的过程中,也可以理解为从“对抗性”共识走向“竞争性”或“合作性”共识,这一过程是国际实践与互动建构的结果。2.区域内各行为主体就某一问题达成合作的集体意向,才能进一步建构区域制度性事实。3.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是指在区域国际社会中,各国基于共同利益和危机管理的需要,通过国际协调建构集体意向;在达成集体意向后,继续经国际协调建构为国际制度,国际协调贯穿整个制度化进程。4.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一般从小规模的成员国为代表的次区域共识开始,逐渐由核心扩散至边缘。或曰,次区域性国际制度可以通过某种方式扩展为区域/跨区域性国际制度。为便于观察区域共识的制度化进程,以及四个变量在不同案例中的异同,我们在充分综述各类区域性/全球性国际制度案例的基础上,将依据“次区域–区域/跨区域–全球”分三个维度。首先,在“跨区域”扩展至“全球”这一维度,我们分别选取了“欧洲协调–国际联盟–联合国”和“七国集团–二十国集团”这两组案例进行比较分析。其次,在“次区域”扩展至“区域”这一维度,我们重点以“法德煤钢联营–西欧联盟–欧共体–欧洲联盟”这一典型的区域制度化进程为样本。第三,在“次区域”维度,分别选取了三个制度化空间较大的案例,即维谢格拉德集团,上合组织和“东盟+”制度群。这三个维度不仅用于验证研究变量和假设,还将为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提供多种可能性。通过对变量的论证和案例的考察,得出结论如下:首先,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之一般经验基本上是与研究假定一致的。其中,共同利益是区域共识形成与发展的前提;危机管理为区域共识的形成创造了条件,为制度化进程提供了机遇;国际协调是区域共识的形成与制度化之必要途径;集体意向是制度化的初始状态。若要实现制度化,各行为主体间必须先形成集体意向。其次,区域共识是区域社会在三种无政府文化(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间转换的产物,是国家互动建构的结果,是区域内国家间共有的观念结构;区域共识是国家间在相互依赖条件下形成的共识,并以此为基础推动区域共识的制度化。第三,关于区域共识的制度化,还有以下影响因素如区域大国、行为体的数目、功能外溢、相互依赖程度等。最后,区域层面比全球层面更容易达成共识,也更容易制度化。研究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有助于丰富区域主义理论,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一带一路”倡议推进过程中的国际制度建设,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制度化建设提供制度“接口”。
二、恐怖主义的发展过程及思想渊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恐怖主义的发展过程及思想渊源(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1.1 关于土耳其的研究现状 |
1.3.1.2 关于反恐合作的研究现状 |
1.3.1.3 关于中国与土耳其关系的研究现状 |
1.3.1.4 关于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2.1 在土耳其外交关系和对外政策方面 |
1.3.2.2 在土耳其库尔德问题和“库尔德工人党”方面 |
1.3.2.3 在地区和全球反恐合作方面 |
1.3.2.4 在中国与土耳其关系方面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跨学科研究法 |
1.4.3 学术访谈法 |
1.5 相关理论 |
1.5.1 合作论 |
1.5.2 国家利益论 |
1.5.3 国家安全理论 |
1.6 研究框架 |
2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演进和发展 |
2.1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历史演进 |
2.1.1 起源阶段 |
2.1.2 探索阶段 |
2.1.3 发展阶段 |
2.1.4 深入阶段 |
2.2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发展特征 |
2.2.1 进程阶段性 |
2.2.2 立场反复性 |
2.2.3 合作复杂性 |
2.2.4 目标长期性 |
3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战略价值 |
3.1 开展反恐合作对中国的战略价值 |
3.1.1 构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和新型国际关系的具体实践 |
3.1.2 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和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根本要求 |
3.1.3 参与中东地区安全治理和非传统安全合作的主要内容 |
3.1.4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必然选择 |
3.1.5 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维护海外利益的重要保障 |
3.1.6 打击“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根本出路 |
3.2 开展反恐合作对土耳其的战略价值 |
3.2.1 强化与中国外交关系的核心基础 |
3.2.2 深化与中国经济合作的关键前提 |
3.2.2.1 土耳其国内经济发展陷入困境 |
3.2.2.2 土耳其与中国贸易不平衡加剧 |
3.2.3 维护国内政治和社会安全稳定的有效手段 |
3.2.4 改善国际形象和提升影响力的正确途径 |
4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内外环境 |
4.1 国际环境 |
4.1.1 中东地区力量格局转变为开展反恐合作提供战略契机 |
4.1.2 多元化的国际合作机制为开展反恐合作提供平台保障 |
4.1.3 世界各国的反恐立场为开展反恐合作提供舆论支持 |
4.2 国内环境 |
4.2.1 中国境内恐怖主义风险显着降低 |
4.2.1.1 预防打击恐怖主义 |
4.2.1.2 开展去极端化治理 |
4.2.1.3 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
4.2.2 土耳其外交政策转变趋势日益明显 |
4.2.2.1 以更加积极自主的态度参与地区和全球事务 |
4.2.2.2 以更加丰富灵活的方式强化亚太区域的合作 |
4.2.3 中国与土耳其不断深化多领域的合作 |
4.2.3.1 经济领域合作 |
4.2.3.2 人文领域合作 |
4.2.3.3 其他领域合作 |
5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制约因素 |
5.1 恐怖主义发展因素 |
5.1.1 “伊斯兰国”的发展变化 |
5.1.1.1 调整武装活动策略,改变恐怖袭击方式 |
5.1.1.2 拓展外部发展空间,寻求多方势力合作 |
5.1.1.3 积极开展跨国“圣战”,策划实施“回流”渗透 |
5.1.2 “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发展变化 |
5.1.2.1 以土耳其为政治和发展中心 |
5.1.2.2 以土耳其为指挥和活动中心 |
5.2 双方利益因素 |
5.2.1 缺乏互补性的反恐合作需求 |
5.2.2 存在差异化的反恐合作目标 |
5.2.3 不确定和不统一的反恐标准 |
5.3 国际力量因素 |
5.3.1 美国因素 |
5.3.1.1 土耳其与美国的关系 |
5.3.1.2 美国对“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政策 |
5.3.2 欧盟因素 |
5.3.2.1 土耳其与欧盟的关系 |
5.3.2.2 欧盟对“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政策 |
6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推进和深化 |
6.1 巩固反恐合作共识,夯实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根基 |
6.1.1 坚持打击恐怖主义 |
6.1.2 坚持反对干涉他国内政 |
6.1.3 坚持反对反恐“双重标准” |
6.2 完善反恐合作机制,提升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效率 |
6.2.1 加强反恐问题磋商交流机制建设 |
6.2.2 充分发挥上海合作组织的平台价值 |
6.2.3 争取第三方国家对反恐合作的支持 |
6.3 优化反恐合作环节,拓宽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范围 |
6.3.1 强化反恐情报交流共享 |
6.3.2 协调开展网络信息监管 |
6.3.3 探索反恐怖融资合作渠道 |
6.3.4 促进去极端化治理交流 |
6.3.5 推动引渡合作取得新进展 |
6.4 加快推进全面合作,实现中国与土耳其关系发展突破 |
6.4.1 持续增进政治互信 |
6.4.2 破解经济合作瓶颈 |
6.4.3 丰富人文交流形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2)普列汉诺夫对俄国民粹主义的批判思想及其形成逻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1.理论意义 |
2.现实意义 |
(三)文献与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3.现有理论研究的贡献与局限 |
(四)研究方法 |
1.文献研究法 |
2.历史与逻辑相统一方法 |
3.归纳与分析的方法 |
(五)本文的创新之处 |
一、俄国民粹主义的历史背景、思想渊源及主要派别 |
(一)俄国民粹主义的历史背景 |
1.俄国东正教对俄国民粹主义形成的影响 |
2.俄国农村公社制度对民粹主义形成的影响 |
3.十二月党人对民粹主义形成的影响 |
(二)俄国民粹主义的理论渊源 |
1.空想社会主义对俄国民粹主义的影响 |
2.斯拉夫派与西欧派之争对俄国民粹主义的影响 |
(三)俄国民粹主义的演变历程 |
1.俄国民粹主义形成阶段 |
2.俄国民粹主义扩张和分化阶段 |
3.俄国民粹主义的衰落阶段 |
二、普列汉诺夫由民粹主义者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的过程 |
(一)与众不同的民粹主义者 |
1.作为民粹主义者的普列汉诺夫 |
2.具有不同于一般民粹主义者的闪光点 |
(二)开始对民粹主义产生怀疑 |
1.开始认识到工人阶级对俄国革命的重要作用 |
2.在对革命方式的认识上同多数民粹主义者产生分歧 |
3.开始背离民粹主义理论 |
(三)民粹主义观的开始瓦解与开始接近马克思主义 |
1.对民粹主义的信念开始瓦解 |
2.开始接近马克思主义立场 |
(四)对民粹主义的彻底清算与完成向马克思主义者的转变 |
1.对民粹主义观的彻底清算 |
2.完成向马克思主义者的转变 |
三、普列汉诺夫对俄国民粹主义批判思想的基本逻辑框架 |
(一)对俄国民粹主义的哲学批判 |
1.批判俄国民粹主义的唯心主义基础 |
2.批判民粹主义的英雄史观 |
(二)对民粹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批判 |
1.批判俄国民粹主义关于村社社会主义的经济学观点 |
2.批判俄国民粹主义贬低工人阶级地位的经济学观点 |
(三)对民粹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批判 |
1.批判民粹主义忽视政治斗争 |
2.批判民粹主义的恐怖主义手段 |
3.批判俄国民粹主义否定工人阶级的作用 |
4.批判民粹主义对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歪曲 |
四、普列汉诺夫对俄国民粹主义批判思想的贡献、局限与启示 |
(一)普列汉诺夫对俄国民粹主义批判思想的贡献 |
1.推进了俄国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 |
2.维护和发展了马克思的科学理论 |
(二)普列汉诺夫对俄国民粹主义批判思想的局限 |
1.对俄国民粹主义的认识不够全面 |
2.对资本主义与俄国农村关系以及农民作用的认识不够全面 |
3.对俄国资本主义与俄国资产阶级的认识不够全面 |
(三)普列汉诺夫对俄国民粹主义批判思想及其发展逻辑的启示 |
1.提高对民粹主义潜在危害的警惕 |
2.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的学习与运用 |
3.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
4.保持对资本主义的客观认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主要中文参考文献 |
▲专着 |
▲ 期刊文章 |
▲学位论文 |
(二)参考文献 |
▲期刊文章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及其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主要难点与创新之处 |
(一)主要难点 |
(二)创新之处 |
注释 |
第二章 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理论渊源 |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底蕴支撑 |
(一)“仁者爱人”的和平情怀 |
(二)“德法相行”的治理之道 |
(三)“见利思义”的价值判断 |
(四)“和而不同”的文化积淀 |
(五)“天下大同”的世界理念 |
二、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理论奠基 |
(一)“自然形成的共同体” |
(二)“抽象的或虚幻的共同体” |
(三)“真正的共同体” |
三、中国共产党人的外交思想嬗变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际战略思想 |
(二)改革开放以来的外交经验 |
(三)十八大以来的外交理念演进 |
注释 |
第三章 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发展理路 |
一、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的时代背景 |
(一)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挑战 |
(二)世界格局演进呈现复杂之势 |
(三)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 |
二、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的客观要求 |
(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内在要求 |
(二)当代中国开放发展模式的路径探索 |
(三)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 |
三、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形成脉络 |
(一)萌芽阶段:实现海峡两岸互惠融同的“命运共同体” |
(二)形成阶段:促进世界各国合作共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
(三)深化阶段:全面推动构建内涵丰富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
注释 |
第四章 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多维视域 |
一、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丰富内涵 |
(一)树立国际权力观,迈向政治共同体 |
(二)弘扬共同利益观,迈向经济共同体 |
(三)倡导新型文明观,迈向文明共同体 |
(四)坚持整体安全观,迈向安全共同体 |
(五)构建绿色发展观,迈向生态共同体 |
二、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主要特征 |
(一)构建世界发展整体性的战略布局 |
(二)完善全球治理法制性的正义弘扬 |
(三)推动人类社会应然性的实然选择 |
(四)彰显协同发展公共性的价值共享 |
(五)促进社会发展科学性的文明场域 |
三、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话语体系 |
(一)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识 |
(二)深度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话语 |
(三)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世界共识 |
注释 |
第五章 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理论价值 |
一、一脉相承的理论延续 |
(一)对唯物史观的最新发展 |
(二)对人类命运主题的传承 |
(三)对共同体形式的时代创新 |
(四)对改变世界的功能性认知 |
二、继往开来的理论发展 |
(一)概念构成凸显综合性 |
(二)思考方式凸显包容性 |
(三)发展样态凸显过渡性 |
(四)演变动力凸显时代性 |
(五)实践方略凸显具体性 |
三、立足时代的现实创新 |
(一)在总体规划上,实现了从理想追求到现实方案的转变 |
(二)在设计理念上,实现了从西方思维到中国智慧的转变 |
(三)在价值选择上,实现了从对抗博弈到命运与共的转变 |
(四)在领导主体上,实现了从资本驱动到政党引领的转变 |
(五)在构建路径上,实现了从制度革命到全球治理的转变 |
注释 |
第六章 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实践价值 |
一、努力构建全球伙伴合作关系 |
(一)准确定位外交关系关键环节 |
(二)不断扩大筑牢伙伴关系网络 |
(三)积极参与推进国际治理体系变革 |
二、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 |
(一)科学评估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主要问题 |
(二)在推进全球治理上积极贡献中国智慧与力量 |
(三)统筹处理好全球治理与维护国家利益的关系 |
三、共同搭建“一带一路”国际交往新平台 |
(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 |
(二)“一带一路”取得的成就 |
(三)“一带一路”的战略意义 |
注释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4)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难点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 |
第一章 相关概念辨析与研究议题界定 |
第一节 基础概念及关系辨析 |
一、“合作”与“国际合作” |
二、国际合作与竞争、斗争 |
三、国际合作与冲突、战争 |
四、国际合作与和平发展 |
第二节 研究议题界定 |
一、理论与实践的“中国特色”之辩 |
二、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国际合作”之题 |
三、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与实践“整体性”之维 |
第二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立论基础 |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国际合作思想的指导 |
一、国际合作的根本动力:生产力的发展 |
二、国际合作的本质属性:国家的阶级性 |
三、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民族独立自主平等 |
四、国际合作的价值旨归:人类的解放 |
第二节 中国传统“和合”文化精髓的滋养 |
一、人的范畴:人性善与道义传统 |
二、国家范畴:“和合主义” |
三、世界范畴:“天下主义” |
第三节 苏俄社会主义国家国际合作的经验教训 |
一、苏俄社会主义国家国际合作的积极探索 |
二、大国沙文主义的危害 |
三、大国争霸的历史镜鉴 |
第四节 西方主流国际合作理论的批判 |
一、西方主流国际合作理论“基本立场”批判 |
二、西方主流国际合作理论“基本观点”批判 |
三、西方主流国际合作理论“基本方法”批判 |
第三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理论分析:一种系统框架分析 |
第一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分析的系统框架 |
一、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结构范式 |
二、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现机理 |
三、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现形式 |
第二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基本运行规律 |
一、世界观与国际合作的互动规律 |
二、国家能力与国际合作的互动规律 |
三、国际制度与国际合作的互动规律 |
第三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理论属性 |
一、人民性 |
二、实践性 |
三、发展性 |
四、包容性 |
五、正义性 |
第四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的实践考察 |
第一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思想的历史演进 |
一、起点与基础:实现“站起来”的国际合作思想 |
二、开创与拓展:实现“富起来”的国际合作思想 |
三、传承与创新:实现“强起来“的国际合作思想 |
第二节 三种类型国际合作的实践创新——基于“世界观-能力-制度”的案例分析 |
一、“维护支持型”国际合作:中国参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实践 |
二、“参与塑造型”国际合作:上海合作组织 |
三、“倡导引领型”国际合作:“一带一路”合作倡议 |
第三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践经验 |
一、党的领导:国际合作的根本保证 |
二、独立自主: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 |
三、求同存异:国际合作的基本方针 |
四、互利共赢:国际合作的基本精神 |
五、和平发展:国际合作的核心目标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现实困境 |
第一节 国际合作的“世界观”认同困境 |
一、西方价值观的弊端与分化 |
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挑战 |
三、中国和平发展的“信任”困境 |
第二节 国际合作能力面临的现实挑战 |
一、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
二、大国博弈与国际秩序的不确定性 |
三、国际合作的责任能力的不对称性 |
第三节 全球合作体制“低效失灵” |
一、联合国权威体系受到挑战 |
二、全球合作治理的制度供给滞后 |
三、国际合作机制运行功能紊乱 |
第六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深化路径 |
第一节 增强国际合作“世界观”的认同 |
一、“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认同” |
二、“和平发展”的“诚意决心” |
三、“和合共生”的“文化自觉” |
第二节 提升实现和平发展的竞合“能力” |
一、国际合作中的动力与原则底线 |
二、国际合作中的竞争与斗争本领 |
三、国际合作中的能力与责任共担 |
第三节 推进全球合作体系的“制度”创新 |
一、国际合作的“核心”体制 |
二、国际合作的“制度”供给 |
三、国际合作的“关系”网络 |
结论:人类合作文明的理论前景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5)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二、本研究的意义 |
(一)学术价值 |
(二)应用价值 |
三、本研究的主要任务 |
(一)研究对象和研究目标 |
(二)研究的内容 |
(三)研究的重点难点 |
四、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的基本思路 |
(二)具体研究方法 |
五、本研究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视角的创新 |
(二)学术观点的创新 |
(三)研究方法的创新 |
第一章 人类共同价值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西方思想家对人类共同价值的探索 |
(一)西方古代价值观中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二)西方近现代价值观中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二、中国价值观所体现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一)中国传统价值观中的人类价值思想 |
(二)中国近现代价值观中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三)中国当代价值观中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三、历史上人类共同价值思想的重要启示 |
(一)追求人的幸福生活 |
(二)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兄弟情谊 |
(三)追求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的理想社会 |
(四)追求公平正义、持久和平和普遍幸福的美好世界 |
第二章 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必要性、可能性、现实性 |
一、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时代背景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不断得到国际认同 |
(二)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世界的主旋律 |
(三)开放包容、多元互鉴成为当今世界的主基调 |
二、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必要性 |
(一)人类尚未建立起应有的价值体系 |
(二)现代价值的弊端给人类生存发展带来严重生存危机 |
(三)西方推行霸权主义给世界安全和国际秩序带来挑战 |
(四)价值相对主义对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构建带来障碍 |
三、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可能性 |
(一)人类具有谋求生活得更好的共同本性 |
(二)人类的整体意识不断增强 |
(三)人类已经形成了一些重要的价值共识 |
四、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现实性 |
(一)现代科技信息化和文化交流的推动 |
(二)国际组织、会议、赛事的推动作用 |
(三)联合国文书和国际法提供的共识 |
(四)区域共同体和合作组织提供的经验 |
第三章 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理论架构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内涵及其架构 |
(一)价值、价值观与人类共同价值 |
(二)价值体系与人类共同价值体系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总体框架 |
(四)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应具备的特征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终极目标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终极价值目标的确立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终极价值目标的基本内涵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终极价值目标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核心价值理念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核心价值理念的基本内涵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核心价值理念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
四、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基本价值原则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基本价值原则的确立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基本价值原则的基本内涵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基本价值原则的贯彻和落实 |
第四章 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原则与路径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主要任务及障碍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主要任务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主要障碍 |
二、中西近现代价值体系构建的经验教训 |
(一)中西近现代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异同 |
(二)中西近现代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启示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原则 |
(一)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适应原则 |
(二)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
(三)各国平等原则 |
(四)尊重各国国情原则 |
四、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路径 |
(一)广泛达成人类价值共识 |
(二)激励各国积极参与 |
(三)发挥国际组织作用 |
(四)建立世界管理机构 |
(五)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成果 |
致谢 |
(6)统一后德国的安全政策 ——“文明力量”理论视角下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学者的研究情况 |
二、中国学者的研究成果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文明力量”理论:渊源、内容与发展 |
第一节 “文明力量”理论的渊源 |
一、思想文化渊源 |
二、历史渊源 |
三、理论渊源 |
第二节 “文明力量”理论的核心内容 |
一、“文明力量”理论的出现 |
二、“文明力量”理论的内涵 |
第三节 “文明力量”理论的新发展 |
第三章 德国安全政策:历史发展与当代境况 |
第一节 统一后德国面临的安全挑战 |
一、传统安全威胁 |
二、非传统安全威胁 |
第二节 科尔政府时期:安全政策的形成 |
第三节 施罗德政府时期:安全政策的连续性 |
第四节 默克尔政府时期:从平衡到更积极的安全政策 |
一、第一阶段:更加平衡的安全政策 |
二、第二阶段:更加积极的安全政策 |
第四章 德国的安全政策实践:以德国面对地区冲突的抉择为例 |
第一节 科尔政府的海湾战争政策 |
第二节 施罗德政府时期 |
一、军事干预科索沃问题 |
二、参与阿富汗反恐战争 |
三、拒绝参加伊拉克战争 |
第三节 默克尔政府时期 |
一、拒绝军事干预利比亚和叙利亚危机 |
二、积极推动乌克兰危机的政治解决 |
第五章 “文明力量”角色定位与德国安全政策的特点及困境 |
第一节 德国安全政策的特点 |
一、安全政策强调多边性 |
二、追求安全政策领导力 |
三、强调海外军事行动的合法性 |
四、注重推行西方价值观 |
第二节 德国安全政策面临的困境 |
一、“军事克制”和“积极有为”的矛盾 |
二、价值观与国家利益的博弈 |
三、“文明力量”理论本身的局限性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我国刑法修正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刑法修正案概述 |
第一节 刑法修改的历史 |
一、法律修改的界定 |
二、域外刑法修改的历史沿革 |
三、我国刑法修改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我国刑法修改模式的选择 |
一、单行刑法修改模式之利弊 |
二、附属刑法修改模式之利弊 |
三、刑法修正案模式的确立 |
第三节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基本情况 |
一、刑法修正案的内容与成效 |
二、刑法修正案的特点 |
第二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犯罪圈扩张化体现 |
第一节 犯罪圈扩张的立法路径 |
一、增设新罪 |
二、扩大犯罪主体 |
三、降低入罪门槛 |
第二节 犯罪圈扩张的必要性 |
一、加强社会治理和社会控制的客观需要 |
二、刑法结构由“厉而不严”转型为“严而不厉”的需要 |
三、废止劳动教养后调整法律制裁体系的需要 |
第三节 理性限定犯罪圈的扩张 |
一、理性回应民意 |
二、避免过度道德刑法化 |
三、限制过多预防性立法 |
第三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民生化体现 |
第一节 民生刑法的提出 |
一、民生刑法之历史渊源 |
二、民生刑法的概念 |
第二节 刑法修正案中的民生保护 |
一、矜老恤幼 |
二、保护劳动权益 |
三、保护食品安全权益 |
四、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惩处 |
五、保护个人信息 |
第四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国际化体现 |
第一节 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缘起 |
一、法律国际化 |
二、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的内涵 |
第二节 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的原则 |
一、主权平等与国际合作原则 |
二、条约必须信守原则 |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
第三节 刑法修正案的国际化路径 |
一、未成年人保护国际化 |
二、生命权保护国际化 |
三、打击恐怖主义犯罪国际化 |
四、反腐败犯罪国际化 |
第五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中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体现 |
第一节 刑事制裁措施立法的域外范式 |
一、域外刑事制裁措施的考察 |
二、域外刑事制裁措施的特点 |
第二节 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立法路径 |
一、增设预防性刑事制裁措施 |
二、创设终身监禁制度 |
三、增设社区矫正制度 |
第三节 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现实意义 |
一、现代刑罚理念发展的需要 |
二、应对犯罪发展的需要 |
三、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需要 |
第六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完善的科学化 |
第一节 刑法修正案的理念问题 |
一、积极型、预防型刑法观之批判 |
二、保守型、审慎型刑法观之反思 |
三、确立理性刑法观 |
第二节 刑法修正案制定权的完善 |
一、刑法修正案制定权之争 |
二、刑法修正案之失范 |
三、刑法修正案制定权之重构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现代政治话语中的俄美反恐斗争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的理论意义 |
1.1.3 选题的现实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 |
1.2.1 国内的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的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及不足 |
第二章 概念阐释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阐释 |
2.1.1 政治话语的概念界定 |
2.1.2 国际恐怖主义的概念界定 |
2.2 批评性话语分析 |
2.2.1 批评性话语分析的概念解读 |
2.2.2 批评性话语分析的理论渊源 |
2.2.3 批评性话语分析的研究学派 |
2.3 费尔克劳夫话语三维分析模型:文本、话语实践、社会实践 |
2.3.1 文本解读:对政治语料进行语言学的描述与分析 |
2.3.2 话语实践:话语生成—传播—被接受的过程解读 |
2.3.3 社会实践:话语实践与社会环境的辩证关系探究 |
第三章 俄美反恐语篇的文本层面分析 |
3.1 俄美反恐语篇的高频词分析 |
3.1.1 俄联邦反恐构想及抵制恐怖主义意识形态综合计划的高频词分析 |
3.1.2 美国2009-2018年全球恐怖主义形势年度报告的高频词分析 |
3.2 俄美反恐语篇的及物性分析 |
3.2.1 俄联邦反恐构想及抵制恐怖主义意识形态综合计划的及物性分析 |
3.2.2 美国2009-2018年全球恐怖主义形势年度报告的及物性分析 |
3.3 俄美反恐语篇的情态分析 |
3.3.1 俄联邦反恐构想及抵制恐怖主义意识形态综合计划的情态分析 |
3.3.2 美国2009-2018年全球恐怖主义形势年度报告的情态分析 |
第四章 俄美反恐语篇的话语实践层面分析 |
4.1 话语建构:文本的产生过程 |
4.1.1 俄联邦反恐构想及抵制恐怖主义意识形态综合计划的文本生成 |
4.1.2 美国2009-2018年全球恐怖主义形势年度报告的文本生成 |
4.2 话语传播:文本的分配过程 |
4.2.1 俄联邦反恐构想及抵制恐怖主义意识形态综合计划的话语传播 |
4.2.2 美国2009-2018年全球恐怖主义形势年度报告的话语传播 |
4.3 话语接受:文本的消费过程 |
4.3.1 俄联邦反恐构想及抵制恐怖主义意识形态综合计划的话语接受 |
4.3.2 美国2009-2018年全球恐怖主义形势年度报告的话语接受 |
第五章 俄美反恐语篇的社会实践层面分析 |
5.1 俄美反恐话语的构建与发展历程 |
5.1.1 俄罗斯反恐话语构建的历史背景 |
5.1.2 美国国家反恐战略调整及其原因 |
5.2 俄美反恐话语的手段与策略 |
5.2.1 俄罗斯反恐的意识形态手段解读 |
5.2.2 美国反恐话语的合法化策略分析 |
5.3 俄美反恐话语中的国际合作 |
5.3.1 俄罗斯的国际反恐合作 |
5.3.2 美国的国际反恐合作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作为生命政治共同体的共产主义 ——基于G·阿甘本理论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来源及价值 |
一、选题来源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相关研究 |
二、国外相关研究 |
第三节 论文研究基本逻辑 |
一、论文研究思路 |
二、论文研究方法 |
三、论文创新点、难点 |
第二章 阿甘本共产主义理论的缘起 |
第一节 社会背景 |
一、当代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新趋势 |
二、当代全球化运动的新趋势及生命政治追问 |
三、当代资本主义发展新变化及生命政治危机 |
第二节 理论渊源 |
一、马克思共产主义理论 |
二、西方社会主义理论 |
三、西方生命政治理论 |
第三章 阿甘本共产主义理论的基本内容 |
第一节 生命政治共同体及其本质 |
一、反思“自由人联合体” |
(一)在生命政治中反思马克思的“自由人” |
(二)在生命政治中反思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 |
二、规范生命政治共同体 |
(一)生命政治共同体的生命维度 |
(二)生命政治共同体的自由维度 |
(三)生命政治共同体的本质 |
第二节 作为生命政治共同体的共产主义 |
一、共产主义的生命政治主体:一种“赤裸生命” |
二、共产主义的生命政治目标:构建“任意的独体” |
三、共产主义的生命政治理想:一种“至高贫困”治理模式 |
四、共产主义的生命政治价值取向:追求“幸福生活” |
第三节 实现共产主义之生命政治举措 |
一、开展生命政治信仰革命 |
二、激发生命政治主体的生命潜能 |
(一)激发生命政治主体有所不为的潜能 |
(二)激发生命政治主体自主选择的潜能 |
三、创建生命政治共同体 |
(一)以共同体生活为导向优化生命政治联合方式 |
(二)以共同体认识为导向凝练生命政治联合的本质内涵 |
四、培育生命政治主体 |
(一)培育主体的“至高贫困”的生命空间 |
(二)培育主体回归自然主义的“形式生命” |
(三)塑造主体人道主义的“生命精神” |
第四章 阿甘本共产主义理论评价 |
第一节 阿甘本共产主义理论的合理成分 |
一、拓宽共产主义的分析视界 |
二、彰显了“自由人”的生命政治意义 |
三、深化了共产主义的人道主义内涵 |
第二节 阿甘本共产主义理论的局限性 |
一、基于唯心主义基本立场 |
二、轻视历史规律 |
三、偏向形而上学研究 |
四、乌托邦情结的社会理想 |
第三节 阿甘本共产主义理论的借鉴意义 |
一、警示人们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必要的 |
二、提示人们注意生命政治的方法论意义 |
三、引导人们把握新时代发展的生命政治意义 |
四、激发人们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10)区域共识的制度化 ——多案例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渊源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概念阐释与文献综述 |
一、核心概念的研究 |
二、区域主义理论的研究 |
三、区域共识制度化的变量综述与选择 |
四、区域共识制度化的案例综述与选择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分析思路 |
一、概念诠释与描述性推论 |
二、比较案例分析与因果推论 |
三、过程追踪与历史制度分析 |
第一章 区域共识的形成 |
第一节 共识的内涵 |
一、观念与共享观念 |
二、意向与集体意向 |
三、语言与共同承诺 |
四、认同与集体认同 |
第二节 共识的建构 |
一、利益与共识 |
二、危机与共识 |
三、交往与共识 |
第三节 区域共识的建构 |
一、共同利益与区域共识 |
二、危机管理与区域共识 |
三、国际互动与区域共识 |
第二章 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一般规律 |
第一节 制度与制度化 |
一、制度的构成 |
二、制度化动因 |
第二节 国际制度及其制度化 |
一、国际安全共识的制度化 |
二、国际经济共识的制度化 |
三、国际环境共识的制度化 |
第三节 区域制度及其制度化 |
一、制度化:动态的社会实践过程 |
二、区域共识的制度化变量与假设 |
第三章 区域共识的制度化:主要变量 |
第一节 共同利益 |
一、利益协调需要制度保障 |
二、共同利益促进制度合作 |
三、利益扩大推动再制度化 |
第二节 危机管理 |
一、危机化解需要制度安排 |
二、危机管理依靠制度协调 |
三、危机管理迫使制度合作 |
第三节 国际协调 |
一、国际协调奠定制度基础 |
二、国际协调促进制度合作 |
三、国际协调推进制度建设 |
第四节 集体意向 |
一、集体意向决定集体行动 |
二、集体意向建构社会实在 |
三、集体意向建构制度事实 |
第四章 国际共识的制度化案例:全球与区域 |
第一节 全球性国际共识的制度化:从跨区域到全球 |
一、国际安全“共识”:从欧洲协调、国际联盟到联合国 |
二、国际经济“共识”:从七国集团到二十国集团 |
第二节 区域性国际共识的制度化:从次区域到区域 |
一、西欧联合:从思想理念到煤钢共同体 |
二、欧洲联合:从“三大共同体”到欧盟的成立 |
第三节 全球和区域共识制度化的关系 |
第五章 国际共识的制度化案例:次区域与区域 |
第一节 “维谢格拉德集团”共识的制度化 |
一、危机管理:东欧剧变推动中欧制度合作 |
二、共同利益:集体安全需要中欧制度安排 |
三、国际协调:维谢格拉德会晤与“V4+N”会晤机制 |
四、集体意向:共同加入欧盟与加强中欧身份 |
五、维谢格拉德共识的制度化思考 |
第二节 “上合组织”共识的制度化 |
一、危机管理:反恐国际合作启动共识的制度化 |
二、共同利益:能源与安全利益奠定制度化基础 |
三、国际协调:从“双边”上海峰会到“多边”杜尚别会晤 |
四、集体意向:《上合宣言》与《打击三股势力公约》 |
五、上合组织共识的制度化思考 |
第三节 “东盟+”共识的制度化 |
一、危机管理:内忧外患推动共识的制度化 |
二、共同利益:利益范围扩大助力制度合作 |
三、国际协调:从邦胜聚会到东亚峰会 |
四、集体意向:从《东盟宣言》到《东盟宪章》 |
五、“东盟+”区域共识的制度化思考 |
第四节 区域共识制度化的“接口”:“扩员”与“+N”模式 |
结论 |
一、区域共识制度化的一般经验 |
二、区域共识制度化的理论限定与局限 |
三、区域共识制度化的其他变量与假定 |
四、中国等新兴国家引领的区域共识制度化 |
英文参考文献 |
中文参考文献 |
四、恐怖主义的发展过程及思想渊源(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研究[D]. 王一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12)
- [2]普列汉诺夫对俄国民粹主义的批判思想及其形成逻辑研究[D]. 范中翾. 内蒙古大学, 2021(12)
- [3]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及其价值研究[D]. 刘春玲.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1(09)
- [4]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与实践研究[D]. 成向东. 兰州大学, 2021(09)
- [5]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构建研究[D]. 潘从义. 湖北大学, 2020(02)
- [6]统一后德国的安全政策 ——“文明力量”理论视角下的分析[D]. 常雨蒙. 南京大学, 2020(09)
- [7]我国刑法修正案研究[D]. 汤君.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8]现代政治话语中的俄美反恐斗争比较[D]. 吴雪琪. 山东大学, 2020(02)
- [9]作为生命政治共同体的共产主义 ——基于G·阿甘本理论的探讨[D]. 林海璇. 华侨大学, 2020(02)
- [10]区域共识的制度化 ——多案例比较研究[D]. 丁伟航.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