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管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确保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论文文献综述)
胡洪[1](2013)在《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基层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研究 ——以南京市某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房屋拆迁成为当前我国城市发展中最重大的社会公共事件之一。本文将城市房屋拆迁中基层政府的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在基本概念界定上,将“城市房屋拆迁”界定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将“基层政府”界定为市辖区政府。以往对于城市房屋拆迁的研究,大多只关注作为拆迁人的政府和被拆迁人之间的关系。这种研究模式过分简化了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利益关系。事实上,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存在着多个利益主体,彼此之间的利益博弈错综复杂。本研究应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了城市房屋拆迁中涉及到的十个方面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拆迁人;拆迁委托实施单位;被拆迁人:基层政府;市级政府;被拆迁物业承租人;被拆迁人亲属;新闻媒体;城市规划、文保、法律等方面专家;社会公共舆论,并根据不同的关系参数,将其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重要利益相关者”和“一般利益相关者”三类。这些利益相关者相互之间围绕城市房屋拆迁都存在着利益博弈,本研究结合实际案例,对其中的五组两两利益博弈关系进行了分析和论述。由于基层政府只是城市房屋拆迁中利益相关者之一,其与不同利益相关方者博弈时,利益诉求也是不同的。这就决定了基层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一定是动态多元,其行为必然表现出“自利”和“公利”双重性的特征。本研究着重分析了基层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自利”行为的表现,如滥用强拆、压低评估价格、拆迁腐败等等。有三个制度方面的因素导致了基层政府自利性行为成为可能,政府垄断一级土地市场供应、公益和非公益用地的法律界定不清、强制拆迁程序的存在。但是深入到这种行为的背后,真正决定了基层政府双重性行为的动机则有三个方面,即财政动机、职能动机和政治动机。财政动机主要决定了政府的“自利”行为,职能动机和政治动机主要决定了“公利”行为。当前的城市房屋拆迁处于一个日益深刻剧烈的社会结构转型背景之下。城市房屋拆迁既是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具体表现之一,同时也加速了社会结构的裂变。基层政府的行为也受其影响,呈现出复杂的表现模式。本研究将中国社会结构转型归纳为三个方面:社会阶层的分化、利益集团的形成、国家一社会关系的重构。它们都对基层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行为产生了重大影响。社会阶层分化客观上产生了一个社会弱势群体。他们聚居的旧城区是城市房屋拆迁的重点区域。这就决定了基层政府在完成拆迁任务的同时,必须想法设法改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利益集团的形成强化了基层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利益对立面,加大了拆迁工作实施的难度。基层政府必须在博弈中小心翼翼地周旋,从而增加了行为成本和公共资源的支出。国家—社会关系的重构孕育了不断发展成熟的市民社会。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的诉求和意愿也越来越强烈。基层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必须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同时,逐步开放公共参与的渠道,实现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平衡。基层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行为是复杂的,其行为的驱动模式也是复杂、动态的。本研究认为要实现对基层政府行为的规范必须从以下五个方面同时入手:完善现有财税体制,平衡基层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建设“服务型”政府,使基层政府成为公共服务提供者;健全拆迁法律体系,建立公平和谐的征收补偿制度;强化监督机制,杜绝腐败,使拆迁资金真正用于补偿;鼓励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用利益整合代替博弈冲突。
范德[2](2013)在《城市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及其实践 ——基于越南胡志明市的个案研究》文中提出推进城市发展的现代化进程,是当今世界众多国家的重要政策和发展路径。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则尤其如此。城市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必须同时促进城市的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城市的发展都将扮演国家建设的“火车头”角色,而在城市“更新面貌”时,又将不可避免地面临拆迁安置及其相关的补偿的问题,越南胡志明市也不例外。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及其补偿过程并不是城市化的最终目的,但为了达到城市化、现代化的发展目的,通过城市拆迁以实现其更新是其中的重要路径。在某种意义上,拆迁活动就像是是城市美容手术过程,并非是舒适的,也会产生所谓的“术后”综合征,一些国家在城市发展中已经或多或少碰到遭遇了如上的困境,越南胡志明市在城市拆迁安置问题上同样存在这些“看得见、摸得着”“术后”综合征。近年来,胡志明市的城市扩张过程需要加大动拆迁的规模,所以动拆迁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引起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瞩目。从社会学角度来看,动拆迁不仅仅是把被拆迁人从原来的地方“迁移”到一个新的地方,从本质上来讲,该过程意味着在一个新的自然与新的社会条件下,对被拆迁人的生活世界进行“再结构”的过程。城市房屋拆迁不仅涉及到了利益的分配,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问题。在越南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拆迁不仅是城市化和城市改造的组成部分,同时也关系到广大老百姓能否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然而,越南(特别是胡志明市)在城市房屋拆迁方面。还有很多关键的问题没有得到合理解决。应该承认,城市拆迁不仅仅影响到被拆户的日常生活,而且影响到整个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甚至对政治、治安、社会稳定等产生影响。所以城市房屋拆迁是城市发展过程中,既不能避免也不能忽略的问题。本论文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针对胡志明市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制度和落实,通过对胡志明市进行调查(实证调查)来分析近年来胡志明市拆迁补偿安置中的主要问题和拆迁中各方利益主体的应对对策,厘清与解释胡志明市近年来有关拆迁的政策及其落实情况,提出房屋征收模式的补偿安置新机制、新流程,以给胡志明市有关部门提供科学依据和相关对策。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眼光看,拆迁补偿安置应确保城市的人口、环境、社会、经济、及其生态和谐、协调地发展。因此,本研究主要针对胡志明市的“拆迁综合症”如拆迁法律法规政策不健全;拆迁补偿标准过低,总是“赶不上”市场价格;被拆迁人获得补偿金额买不到原来的住房价格水平;补偿的程序、流程不当,拆迁补偿评估方法不合理及缺少被拆迁人表达利益诉求的途径;拆迁安置政策规定中存在官僚机制;缺乏公开性和透明性,导致拆迁补偿争议多;拆迁法律政策中的“公共利益”和“经济利益”的界定模糊造成法律“漏洞”;开发商违约违法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存在用“公共利益”做幌子来获利;偏重补偿,忽视安置;安置后的相关政策规定被忽略,引发一部分家庭的工作或孩子上学等产生了一定影响;缺乏监督机制与市场因素;拆迁政策宣传不到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到位;个别干部以权谋私,导致拆迁户对拆迁中的一些官僚作风十分不满;过渡期房、暂住房等设施简陋并且过渡期长,导致拆迁居民面临诸多生活困难,动迁房普遍地段偏远,质量不高;安置区的基建简陋、配套不足带来被拆迁居民的生活不方便;政策落实不到位,乱用强制手段和暴力强拆,信访、上访矛盾激化等给出相关的“药方”予以治疗。
费佳佳[3](2011)在《房屋拆迁中违法犯罪问题研究》文中指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建设与改造力度的不断加大,城乡房屋拆迁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城乡房屋拆迁对城乡规划目标的实现、环境面貌的更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当人们怀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期盼着享受拆迁所带来的诸多便利时,一股与社会进步大潮格格不入的暗流,逐渐渗透到拆迁领域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之中,随之而来的矛盾冲突、违法违规尤其是犯罪现象等一系列问题不断涌现,这就是当前在我国各地出现并日益猖獗、蔓延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犯罪现象。其主要表现为各个与拆迁相关的利益主体企图通过各种违法犯罪手段,以在拆迁活动中尽可能多地获取“一杯羹”,或者是土地出让金,或者是拆迁补偿金、安置房等等。房屋拆迁中的违法犯罪作为一种在特定领域内存在的新型违法犯罪形式,具有很大的危险性。房屋拆迁中的违法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的正常秩序,污染社会的风气,腐蚀人们的灵魂,引发社会的矛盾和冲突。因此,房屋拆迁中的违法犯罪是当前我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所面临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房屋拆迁中的违法犯罪何以在拆迁领域中如此盛行?它给当地的社会与经济带来了什么样的危害?只有在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获得客观、全面认识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有效地控制并进而消灭它,恢复并维持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本文主要从犯罪学的研究角度出发,在前人研究成果和对有关文献资料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房屋拆迁活动的整体运作模式,深刻揭示了拆迁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并运用法学、犯罪学以及社会学等其他学科的知识分析了拆迁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前社会存在并盛行的原因,最后提出了防治房屋拆迁中的违法犯罪的对策。
杨承志[4](2010)在《广州市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流程再造研究》文中认为城市旧城改造及房屋拆迁问题是我国城市化加速发展中所引起的一系列矛盾的集中体现,它涉及到政府、开发商、拆迁实施单位、被拆迁人等多元利益,并汇集了国家政策法律、土地制度、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及房地产市场秩序等诸多问题的焦点。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城市改造及房屋拆迁问题,而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快推进,我国各地开始了大规模的城市旧城改造拆迁运动,由此引起的矛盾和冲突越来越激烈,这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流程并使之有利于城市合理发展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本论文基于旧城改造拆迁利益分配博弈视角,采用建模的方式,通过应用博弈研究法、文献研究法、现场调研法、问卷调查法、案例研究法等方法,较深入的研究了旧城房屋拆迁利益链、旧城拆迁中的利益分配、旧城改造拆迁流程及再造、广州市旧城改造拆迁流程再造的实践这四方面问题。全文共分九章。第一部分,绪论和文献综述。主要介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产生背景,就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中存在的争议问题,探究争议产生的缘由及深入研究的意义。然后就目前城市房屋拆迁研究的文献资料进行评述,归纳综述了城市改造理论、城市房屋拆迁中政府行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城市房屋拆迁博弈等方面的文献,在此基础上对研究重点以及所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分析,从而理清问题,找出研究突破口,为专题研究积累素材。在此基础上确定本论文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研究内容。第二部分,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流程再造的相关理论基础。主要介绍了关于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流程再造的相关理论基础,在文中回顾和介绍了流程再造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博弈理论,这些理论为下一步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第三部分,国内部分城市在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制度上的相关规定及流程比较。主要介绍了国内部分城市在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制度上的相关规定及流程比较。在文中回顾和介绍了中国城市拆迁制度的演变历程,以及在城市拆迁中各主体和利益的变迁,另外又着重分析了几个城市在拆迁中利益分配和流程设定,为下一步对广州的分析研究提供了重要经验。第四部分,拆迁补偿制度及机制流程的演变。本章以广州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机制及流程的演变为视角,着重分析了广州的拆迁机制演变及流程的完善,为下文作了铺垫。第五部分,房屋拆迁流程中政府角色定位分析。在分析房屋拆迁中政府行为的基础上,对政府角色错位与缺失进行了探讨,对政府的角色进行了准确定位,提出政府应从利益关联者向利益协调者转变,政府做到正确定位能够平抑社会利益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第六部分,房屋拆迁中利益分配博弈对流程的影响。主要分析了广州市房屋拆迁中利益分配博弈对流程的影响。从博弈论的角度,通过建立政府、开发商与被拆迁人三者之间博弈的模型,分析提高补偿标准对均衡的影响,进一步探讨城市拆迁中政府政策机制中的问题,最后引出了对制度、流程等问题的思考。第七部分,广州市房屋拆迁中制度与流程缺陷的分析。在本章研究了广州市房屋拆迁现有的困境以及《物权法》出台对广州房屋拆迁制度与流程的影响,并根据国家扩大内需战略提出了新流程的主要指导思想和新流程中旧城改造项目选择的七项要求,为下一步新流程的提出作出铺垫。第八部分,广州市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的流程再造及推进。本章提出了广州市2009年底开始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新流程,并对新旧流程的区别、新流程中广州政府角色的定位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说明,同时又从制度和利用信息化手段两方面阐明了推进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流程不断完善的策略,尤其是信息化这个新途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第九部分,总结与展望。总结全文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点,指出本文的不足之处及进一步的研究展望。
王达[5](2008)在《房屋征收拆迁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实行土地私有化,房屋均附属于土地,所以不存在单独的房屋征收,土地征收成为通行。土地征收,乃国家为公共利益之需要或公共用途之目的,基于公权力之作用,依法定程序,强制取得私有土地,给予公平补偿,而消灭其所有权,另行支配使用之行为。房屋征收属于我国特色,其概念只能参照土地征收来进行“临摹”:房屋征收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代表国家,对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所有的房屋进行强制剥夺所有权的行为。无法达成协议,或者在紧急情况下,难依私法手段取得房屋和土地的。为扩充所有权之社会机能,在公法上特设征收制度,行使公权力,对于特定私有房屋,在特殊情形,课以特别牺牲或特别负担,以利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推行。目前,理论界对土地征收制度进行了充分研究,实务上也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但是,针对房屋的征收属于我国所特有,对此类问题无法照搬国外制度,对其理论研究也不充分,相应的法律制度也十分欠缺。在我国仅仅停留在行政法规的层面存在诸多弊端,更何况《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物权法》的规定存在许多冲突,必将被新的立法所替代。显然,对该问题的深入研究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更有重要的实践价值。根据房屋征收后用途的不同,区分为“征而不拆”及“征后拆迁”。前者一般表现为历史文化遗产、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保护,例如某市存在大量明清时期的房屋,这些房屋大多数由于年久失修成为危旧房,政府考虑到文物保护、传统文化保护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征收决定,征收这些房屋之后进行修缮并加以合理利用。后者一般表现为政府需要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国有土地,征收房屋的同时还剥夺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征收决定的主要功能是剥夺房屋所有权,附带功能是剥夺国有土地使用权,兼有房屋征收与土地征用的双重功能。此外房屋征收还涉及房屋拆迁问题,拆迁必然涉及公共利益判断、征收补偿、强制执行、非公益性征收的规制、征收拆迁司法救济途径等重要问题。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笔者承担了拆迁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应当说,对我国拆迁制度的现状、缺陷有着深刻的认识,深感重新构建我国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制度的重要性。恐怕这也是笔者选该主题为博士论文的主要原因吧。由于房屋征收拆迁制度涉及多种行政行为及关联民事行为的问题,涉及立法、司法和行政等多个层面的问题,纠纷的类型也具有多样性,非一门学科或方法所能及,论文的研究也应当将多种方法结合在一起,包括实证分析、历史分析、比较分析、逻辑分析的方法进行研究。论文的最终目的在于制度构建。
杨征[6](2008)在《旧城改造房屋拆迁问题研究及对策》文中研究表明本文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对当前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现状的分析,针对旧城改造这一城市规划实施的重要环节,详尽地阐述了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的改变、作用、原则、组织机制、拆迁制度问题、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内在机理、旧城区居民动迁的驱动机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几个重要关系,提出了构建旧城改造的调谐机制的基本理念,并最终演绎成为:①完善拆迁安置相关政策、制度,加强拆迁行业监管和司法保障的力度;②建立面向公众的旧城改造项目社会评价机制;③创新旧城改造土地运作机制;④完善旧城改造的拆迁补偿安置机制;⑤完善针对拆迁安置的商品房源供应体系。论文分为4章,依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其中:第一章就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目的和研究内容、研究的思路和研究方法作了基本阐述。第二章通过对旧城改造房屋实施现状分析和制度现状分析,提出本论文需要重点解答的“题”。第三章指出构建旧城改造调谐机制的基本理念,为解决问题寻找立论依据,寻找工作方法和突破口。提出建立面向公众的旧城改造项目社会评价机制,以实现“无可指责”的旧城改造;同时,为消弭社会冲突,降低社会不信任度,实现社会和谐;通过对“成都模式”的分析提出了旧城更新之土地利用运作机制的基本观点——授权业主制对于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和针对性,是社会正义的基本保证;本文提出了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原则,论述了完善旧城改造拆迁安置的基本思路,并就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出了事前准备、事中监督和事后化解的“三部曲”;最后,提出了完善针对拆迁安置的配套商品房源供应体系。第四章,是结论与展望。
冯玉军[7](2007)在《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中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法律与经济分析》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房屋拆迁问题及我国现行房屋拆迁制度的调整缺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屡屡发生于各地的恶性房屋拆迁事件更是将这项攸关民生与民权的核心问题推向社会转型的风口浪尖。在这些房屋拆迁纠纷事件中,政府、开发商、法院、建筑公司、社会公众都卷入其中,私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个人利益与政治权力以及商业利益交织在一起,矛盾也就纠缠错结,愈演愈烈,造成社会关系的高度紧张。本文旨在从法和经济学的角度探讨现行拆迁制度的利弊得失,并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对政府、开发商、被拆迁人的各自利益关系进行梳理,进而对主要由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特别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基本法律框架调整下的城市房屋拆迁问题进行博弈论和模式化的分析,明确总结并指出当前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法律困境及其根源,最后在总结经验和法律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现行房屋拆迁制度的对策建议。
冯玉军[8](2007)在《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中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法律与经济分析》文中提出近年来,房屋拆迁问题及我国现行房屋拆迁制度的调整缺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屡屡发生于各地的恶性房屋拆迁事件更是将这项攸关民生与民权的核心问题推向社会转型的风口浪尖。在这些房屋拆迁纠纷事件中,政府、开发商、法院、建筑公司、社会公众都卷入其中,私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个人利益与政治权力以及商业利益交织在一起,矛盾也就纠缠错结,愈演愈烈,造成社会关系的高度紧张。本文旨在从法和经济学的角度探讨现行拆迁制度的利弊得失,并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对政府、开发商、被拆迁人的各自利益关系进行梳理,进而对主要由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特别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基本法律框架调整下的城市房屋拆迁问题进行博弈论和模式化的分析,明确总结并指出当前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法律困境及其根源,最后在总结经验和法律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现行房屋拆迁制度的对策建议。
冯玉军[9](2007)在《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我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法律与经济分析》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房屋拆迁问题及我国现行房屋拆迁制度的调整缺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屡屡发生于各地的恶性房屋拆迁事件更是将这项攸关民生与民权的核心问题推向社会转型的风口浪尖。在这些房屋拆迁纠纷事件中,政府、开发商、法院、建筑公司、社会公众都卷入其中,私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个人利益与政治权力以及商业利益交织在一起,矛盾纠缠错结,愈演愈烈,造成社会关系的高度紧张。本文旨在从法和经济学的角度探讨现行拆迁制度的利弊得失,并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对政府、开发商、被拆迁人的各自利益关系进行梳理,进而对由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特别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基本法律调整下的城市房屋拆迁问题进行博弈论和模式化的分析,揭示出当前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法律困境及其根源,最后在总结经验和法律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现行房屋拆迁制度的对策建议。
袁军[10](2007)在《南京市农村房屋拆迁运作机制研究》文中指出城市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城市扩张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需要大量征收、征用城市周边城郊结合部的农村集体土地,这一过程牵涉到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本文通过对南京市城郊结合部农村集体房屋拆迁行业中的规模、市场化运行、房屋拆迁补偿、政府管理等四个方面现状的分析,指出征地拆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拆迁规模过大、行政性补偿标准背离市场价值、政府在拆迁中的职能错位、对被拆迁人的权利保障机制还未建立,使我们对征地拆迁制度有一个全面和清晰的认识。在对征地拆迁运作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首先对征地拆迁中的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分析,指出政府和被拆迁人(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通过明确政府职能在拆迁中的合理定位与完善对被拆迁人权利保障机制来构建拆迁中的利益均衡机制。其次,针对拆迁补偿问题,探索建立拆迁补偿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并形成操作性强的拆迁补偿运作程序。在前述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拆迁项目专项分析论证、确定适度的拆迁规模、事前公示制、补偿听证制、建立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基金、慎用行政性强制拆迁、推进房屋拆迁补偿市场化改革等政策建议。最后对现行的征地拆迁模式进行了改进,主要是将可能出现的纠纷和矛盾前置,充分听取公众和被拆迁人的意见和建议,调动被拆迁人主动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在矛盾得到基本化解后再实施拆迁。
二、监管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确保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监管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确保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论文提纲范文)
(1)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基层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研究 ——以南京市某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基本概念界定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五、论文结构安排 |
六、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城市房屋拆迁:社会转型背景下的基层治理镜像 |
第一节 社会转型与社会结构转型 |
第二节 社会转型期城市房屋拆迁的影响因素 |
一、贫富差距和社会阶层分化 |
二、利益分化与利益集团 |
三、市民社会与国家—社会关系的重构 |
第三节 转型与应对:城市房屋拆迁的治理困境 |
一、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冲突 |
二、城市建设与社会稳定的矛盾 |
三、政绩考核与依法行政的矛盾 |
第二章 作为社会公共问题的城市房屋拆迁 |
第一节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制度演变及法律关系 |
一、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制度演变 |
二、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性质与法律关系 |
第二节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过程及利益协调机制 |
一、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实施过程 |
二、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利益协调机制 |
第三节 社会公共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的嬗变 |
一、利益多元化与多媒体时代的城市房屋拆迁 |
二、制度演进缺失的城市房屋拆迁 |
三、城市房屋拆迁的异化:公共利益与政府利益的纠葛 |
第三章 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利益相关者及其博弈 |
第一节 利益的图谱:城市房屋拆迁的利益相关者 |
一、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及分类 |
二、城市房屋拆迁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
第二节 激辩与妥协: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利益博弈 |
一、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利益博弈 |
二、城市房屋拆迁利益博弈的现实解读 |
三、城市房屋拆迁中基层政府的多元利益诉求 |
第四章 异化中的自利:城市房屋拆迁中基层政府的行为逻辑 |
第一节 当前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扭曲与异化 |
一、城市房屋拆迁政策目标的异化与扭曲 |
二、城市房屋拆迁中政府公共权力的扭曲与异化 |
三、城市房屋拆迁社会利益机制的扭曲与异化 |
第二节 基层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角色冲突 |
第三节 城市房屋拆迁中基层政府的行为选择 |
一、城市房屋拆迁中基层政府的自利行为 |
二、城市房屋拆迁中基层政府自利行为的制度因素 |
三、城市房屋拆迁中基层政府自利行为的动机分析 |
第五章 规范化与合作型的城市基层治理下的城市房屋拆迁 |
第一节 建构规范化与合作型城市基层治理结构的现实基础 |
一、规范与合作:城市基层治理的演进脉络 |
二、城市基层治理演进的现实基础 |
第二节 完善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体系 |
一、现有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体系的缺陷 |
二、健全拆迁法律体系,建立公平和谐的征收补偿制度 |
第三节 以完善基层治理结构改进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
一、完善财税体制,平衡基层政府的财权和事权 |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使基层政府成为公共服务提供者 |
三、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资金的使用途径 |
第四节 重构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国家—社会关系与利益整合机制 |
一、以公民参与重构国家—社会关系 |
二、构建社会利益整合机制,以利益整合规范利益博弈 |
结语 |
一、本研究的主要观点 |
二、需进一步完善和深入探讨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城市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及其实践 ——基于越南胡志明市的个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研究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一、 研究目的 |
二、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文献综述 |
一、 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研究 |
二、 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博弈论的研究 |
三、 关于强制拆迁的研究 |
第四节 若干国际组织对拆迁补偿安置的观点 |
一、 ADB 的相关观点 |
二、 WB 的相关观点 |
三、 国际组织对拆迁安置的观点和越南政府的相异 |
第五节 研究特色和创新点 |
一、 研究特色 |
二、 创新点 |
第二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本研究的理论视角 |
一、 博弈理论 |
二、 决策理论 |
三、 制度变迁理论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 城市房屋拆迁 |
二、 拆迁政策 |
三、 拆迁人 |
四、 被拆迁人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分析框架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框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和论文结构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技术 |
三、 资料收集和分析 |
四、 论文结构 |
第三章 研究地点考察样本 |
第一节 胡志明市的人口与经济社会情况的综述 |
第二节 关于研究样本 |
一、 关于抽样步骤的描述 |
二、 研究样本的介绍 |
第三节 今年胡志明市的拆迁补偿安置的实况 |
一、 拆迁补偿安置的必要性 |
二、 近些年来的拆迁补偿安置项目的实况 |
第四章 越南胡志明市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
第一节 越南全国城市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
一、 越南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政策 |
二、 越南全国拆迁落实中的存在问题 |
第二节 胡志明市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 |
一、 胡志明市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政策 |
二、 胡志明市拆迁落实中的存在问题 |
三、 拆迁补偿安置中对被拆迁人若干方面影响 |
第五章 被拆迁人对拆迁政策及其落实的评价 |
第一节 胡志明市的拆迁补偿安置项目的典型案例 |
第二节 对目前若干拆迁具体条款的落实程度的评价 |
第三节 对安置区规划政策与其基建配套的满足度 |
一、 对安置区总规划工作的满意度 |
二、 对交通方面的满意度 |
三、 对下水道、用水用电等评价 |
四、 对学校、市场等建设工作的评价 |
第四节 胡志明市的 35 号决定框架下的利益主体之间博弈分析 |
一、 开发商与对方政府的博弈 |
二、 被拆迁人与地方政府的博弈 |
三、 被拆迁人与开发商的博弈 |
第六章 讨论和结论 |
第一节 若干问题的讨论 |
一、 关于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方面的讨论 |
二、 关于拆迁补偿安置落实方面的讨论 |
三、 关于拆迁补偿安置对被拆迁者影响方面的讨论 |
四、 关于拆迁补偿安置的安置后工作问题的讨论 |
五、 拆迁补偿安置中的被拆迁人参与权力与评论机制的讨论 |
第二节 结论和展望 |
一、 主要结论 |
二、 完善越南胡志明市拆迁安置政策和促进政策落实工作方面的建议 |
三、 研究的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被拆迁户调查问卷 |
附录 B 相关政府机关调查提纲 |
附录 C 调查研究中处理的数据 |
附录 D 若干相关图片 |
附录 E 若干拆迁补偿相关的法律政策 |
附录 H 深入访谈的提纲和调查情况汇报 |
个人简历 |
在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房屋拆迁中违法犯罪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基本思路 |
第2章 房屋拆迁中违法犯罪问题的现状 |
2.1 房屋拆迁中违法犯罪的类型和比率 |
2.1.1 拆迁引发的信访案件 |
2.1.2 拆迁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 |
2.1.3 拆迁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
2.1.4 拆迁引发的刑事案件 |
2.2 房屋拆迁中违法犯罪的特征 |
2.2.1 房屋拆迁中违法犯罪主体的多元性 |
2.2.2 房屋拆迁中违法犯罪手段的多样性 |
2.2.3 房屋拆迁中违法犯罪形式的复杂性 |
2.2.4 房屋拆迁中违法犯罪危害的严重性 |
2.3 房屋拆迁中违法犯罪的新动态 |
2.3.1 新型犯罪的种类不断增多 |
2.3.2 行为隐蔽性程度越来越高 |
第3章 房屋拆迁中违法犯罪问题的原因 |
3.1 各方当事人不良的利益诉求 |
3.1.1 地方政府不良的政绩观 |
3.1.2 开发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性 |
3.1.3 被拆迁人欲壑难填 |
3.2 拆迁制度存在缺陷 |
3.2.1 拆迁评估制度难以体现公平 |
3.2.2 拆迁补偿制度弊端较多 |
3.2.3 被拆迁人的司法救济渠道不畅 |
3.3 拆迁当事人的法制观念淡薄 |
3.3.1 拆迁人素质不高,难抵诱惑 |
3.3.2 被拆迁人不能理性维权 |
3.4 监督与管理机制弱化 |
3.4.1 地方政府的权限过大,腐败严重 |
3.4.2 拆迁现场缺少监管,秩序混乱 |
3.4.3 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不力 |
第4章 房屋拆迁中违法犯罪问题的防治对策 |
4.1 综合协调各方利益诉求 |
4.1.1 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加快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
4.1.2 加强对开发商的企业伦理道德教育 |
4.1.3 倡导被拆迁人理性判断、行使自己的私权 |
4.2 营造良好的拆迁制度环境 |
4.2.1 规范拆迁评估体系 |
4.2.2 完善拆迁补偿制度 |
4.2.3 完善对被拆迁人的司法救济程序 |
4.3 加强法制警示教育,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 |
4.3.1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 |
4.3.2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
4.4 完善拆迁工作的监管机制 |
4.4.1 建立对拆迁管理权限的监管制度 |
4.4.2 强化拆迁现场的监督管理 |
4.4.3 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4)广州市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流程再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问题的提出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的思路与框架、主要研究方法及研究的主要内容 |
2 房屋拆迁流程再造的相关理论基础 |
2.1 流程再造理论 |
2.2 制度变迁理论 |
2.3 博弈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3 国内部分城市房屋拆迁规定及流程比较 |
3.1 国内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演变历程及其主体利益变迁 |
3.2 城市房屋拆迁涉及的主体及其利益的变迁 |
3.3 部分城市房屋拆迁中利益分配的流程设定 |
3.4 本章小结 |
4 广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流程的演变及特征 |
4.1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演变 |
4.2 广州市拆迁管理规定和流程的特征 |
4.3 广州多年对拆迁流程的探索 |
4.4 本章小结 |
5 广州市房屋拆迁流程中政府角色定位分析 |
5.1 房屋拆迁中政府行为分析 |
5.2 政府的角色从利益关联者转换为利益协调者 |
5.3 本章小结 |
6 广州市房屋拆迁中利益分配博弈对流程的影响 |
6.1 房屋拆迁中的利益关系 |
6.2 开发商利益与被拆迁户的利益博弈 |
6.3 政府代表的公共利益与开发商利益博弈 |
6.4 政府与被拆迁户的利益博弈 |
6.5 三种博弈对流程再造的影响 |
6.6 本章小结 |
7 广州市房屋拆迁制度与流程缺陷分析 |
7.1 广州市房屋拆迁制度与流程的困境 |
7.2 《物权法》出台对广州房屋拆迁制度和流程的影响 |
7.3 扩大内需战略对广州旧城改造拆迁制度与流程新的要求 |
7.4 本章小结 |
8 广州市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的流程再造及推进 |
8.1 广州市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流程再造的实现 |
8.2 广州市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流程再造制度的完善 |
8.3 信息化手段促进流程再造不断完善 |
8.4 本章小结 |
9 总结与展望 |
9.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9.2 本文的创新点 |
9.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对被拆迁人调研问卷 |
附录二 对拆迁公司调查问卷 |
附录三 对相关政府机关调研提纲 |
附录四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 |
(5)房屋征收拆迁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房屋征收概述 |
第一节 中国房屋土地征收制度溯源 |
一、晚清时期的征收制度 |
二、国民政府的征收制度 |
三、民主革命时期解放区政府的征收制度 |
四、新中国房屋土地征收制度 |
第二节 域外土地征收制度的比较 |
一、美国的土地征收程序 |
二、法国的不动产征收法 |
三、德国的土地征收程序 |
四、日本的房屋土地征收制度 |
五、越南土地征用、收回与补偿安置 |
六、香港的土地征收制度 |
七、台湾土地征收程序 |
第三节 我国土地征收程序的现状及检讨 |
一、我国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程序 |
二、重构我国房屋征收的正当程序 |
三、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市场评估制度 |
第二章 房屋征收拆迁中公共利益界定 |
第一节 公共利益确定的基本原则 |
一、受益主体不受限制原则 |
二、公益明显原则 |
三、公益考量的全局性原则 |
四、公益的长期性原则 |
五、内涵的稳定性兼有变动性原则 |
六、公共利益衡量的比例原则 |
七、法律保留与法律授权立法相结合原则 |
第二节 公共利益的域外比较 |
一、在日本 |
二、在意大利 |
三、在美国 |
四、在德国 |
五、在加拿大 |
六、在韩国 |
第三节 我国房屋征收中公共利益的实操性 |
一、内容的可操作性 |
二、概念的严谨性 |
三、排除解释的随意性 |
第三章 征收房屋补偿机制 |
第一节 征收房屋评估存在的问题、对策及评估报告的证据审查 |
一、概述 |
二、拆迁评估曾缺乏公正性机制 |
三、评估制度的矫正、完善与发展 |
四、对评估报告的证据审查 |
第二节 征收补偿安置决定或拆迁补偿安置裁决 |
一、补偿安置裁决的职权问题 |
二、补偿安置裁决中的补偿问题 |
三、补偿安置的裁决及其救济的程序问题 |
第三节 房屋征收拆迁中的土地补偿 |
一、房屋征收拆迁的本质及其土地的价值 |
二、拆迁法律规范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问题的规定 |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问题 |
四、土地使用权补偿的滞障 |
第四节 征收拆迁中违章建筑的补偿 |
一、比例原则的判例依据 |
二、违章建筑的认定 |
三、对违章建筑的处理 |
四、违章建筑在拆迁补偿中的处理 |
第四章 房屋征收拆迁中的强制执行 |
第一节 依法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 |
一、先行给付补偿或推定给付补偿 |
二、强制拆迁前的证据保全 |
三、强制拆迁必须存在具有执行内容的执行依据 |
四、签发公告 |
第二节 行政强制拆迁 |
一、两部拆迁条例关于强拆的比较 |
二、人民法院不得参加行政强拆 |
第三节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司法强制拆迁 |
一、人民法院慎重对待先予执行 |
二、仲裁的强制执行 |
三、司法救济与先予执行 |
第四节 依照行政诉讼法的司法强制拆迁 |
一、现行法律规定 |
二、慎重对待先予执行 |
三、非诉强拆 |
第五章 “城中村”等集体土地征收 |
第一节 概述 |
一、土地征收的目的 |
二、土地征收的补偿原则 |
三、土地征收的负面作用 |
四、土地征收的司法救济 |
第二节 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缺陷 |
一、补偿范围和标准的规定滞后 |
二、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出让金存在巨大反差 |
第三节 我国土地征收应当补偿的权利类型 |
一、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 |
二、对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 |
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 |
四、对农村房屋所有权的补偿 |
五、对集体土地地役权的补偿 |
第四节 征收土地补偿分配 |
一、土地补偿金必须进行合理的分配 |
二、利用市场杠杆调整土地征用 |
三、理顺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机制 |
四、明确征地补偿分配纠纷的司法救济途径 |
第五节 严格司法强制拆迁条件 |
第六节 完善土地征收立法 |
一、明确土地征收的原则 |
二、切断非法利益链 |
三、明确等价有偿的补偿原则 |
四、细化补偿标准 |
五、规定严格的法律程序 |
六、强制执行的双重途径 |
七、妥善安置剩余劳动力并解决社会保障 |
第六章 非公益性拆迁的行政许可 |
第一节 拆迁许可概述 |
第二节 拆迁许可的主体 |
一、拆迁管理部门的定位 |
二、拆迁办的法律地位 |
三、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无权颁发拆迁许可证 |
四、土地储备中心作为拆迁人取得拆迁许可证的违法性 |
第三节 颁发拆迁许可的前置条件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合理的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 |
五、足够的补偿安置资金或者进行产权调换的房屋 |
六、具有文物价值房屋拆迁的审批 |
七、拆迁军事设施军队房地产的审批 |
第四节 拆迁许可证的审批 |
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 |
二、对前置行为进行明显重大违法排除标准的审查 |
三、颁发拆迁许可证应当听证 |
四、告知义务 |
第五节 拆迁许可的其他问题 |
一、不同项目不同许可 |
二、自拆自建和改建扩建无需取得拆迁许可证 |
三、拆迁许可的司法救济 |
四、违法许可的法律责任 |
五、行政诉讼对拆迁案件前置行为的审查 |
第七章 拆迁纠纷中民事与行政诉讼管辖问题 |
第一节 相关案件 |
一、一审判决 |
二、二审裁定 |
三、对本案评析意见 |
第二节 拆迁侵权纠纷案件管辖问题 |
一、拆迁人侵权 |
二、行政机关侵权 |
第三节 拆迁违约纠纷案件管辖问题 |
一、拆迁当事人违约的表现形式 |
二、违约纠纷诉讼中先于执行问题 |
三、拆迁补偿纠纷仲裁问题 |
第四节 拆迁裁决纠纷案件管辖问题 |
一、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5]9号司法解释的内涵 |
二、灭失房屋补偿纠纷救济途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6)旧城改造房屋拆迁问题研究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与旧城改造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本文研究的目的和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内容 |
1.4 本文研究的思路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及框架 |
1.4.2 研究方法 |
2 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现状分析 |
2.1 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的界定 |
2.1.1 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概念 |
2.1.2 旧城改造房屋拆迁作用 |
2.1.3 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原则 |
2.1.4 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程序 |
2.1.5 旧城改造组织机制的演进分析 |
2.2 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实施现状分析 |
2.2.1 拆迁矛盾——综合因素的影响导致拆迁中的利益冲突 |
2.2.2 项目决策——封闭的审批导致城市规划实施的困难 |
2.2.3 土地运作——市场机制的建立还处于初级阶段 |
2.2.4 拆迁安置——住房市场和公共住房均存在供求的结构性矛盾 |
2.2.5 须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标准存在失控危险 |
2.2.6 旧城的居住短缺和居住差异现象 |
2.3 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制度现状分析 |
2.3.1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2.3.2 土地征收制度的缺陷 |
2.3.3 房屋拆迁管理制度问题 |
3 构建旧城改造的调谐机制 |
3.1 完善房屋拆迁制度和管理 |
3.1.1 健全相关法规、制度 |
3.1.2 完善拆迁行业管理体系 |
3.1.3 加强拆迁司法保障 |
3.2 建立面向公众的旧城改造项目社会评价机制 |
3.2.1 现有旧城改造项目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 |
3.2.2 不同领域对旧城改造项目的评价 |
3.2.3 旧城改造项目评价的内容和形式 |
3.2.4 建立面向公众的旧城改造项目社会评价机制的必要性 |
3.2.5 旧城改造项目社会评价的主要特点 |
3.2.6 结合公共决策的程序开展面向公众的社会评价机制 |
3.2.7 通过社会评价机制实现“无可指责”的旧城改造 |
3.3 创新旧城改造土地运作机制 |
3.3.1 关于成都市土地运作模式的分析与借鉴 |
3.3.2 对转变旧城改造土地运作机制的思考 |
3.4 完善旧城改造的拆迁补偿安置机制 |
3.4.1 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原则 |
3.4.2 完善、创新拆迁补偿安置机制 |
3.4.3 完善房屋拆迁工作机制 |
3.4.4 完善房屋拆迁评估体系 |
3.4.5 房屋拆迁矛盾的化解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
3.5 完善针对拆迁安置的配套商品房源供应体系 |
3.5.1 拆迁安置型住房需求 |
3.5.2 拆迁安置型住房的供应 |
3.5.3 实现拆迁安置型住房需求与供应的联动 |
4 结论与展望 |
4.1 结论 |
4.2 展望 |
4.2.1 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有待不断完善 |
4.2.2 有待进一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
致谢 |
参考文献 |
(7)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中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法律与经济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恶性城市房屋拆迁案——以湖南嘉禾案为例① |
三、城市房屋拆迁案件中各方主体的利益分析 |
(一)地方政府 |
1. 获取土地出让收益。 |
2. 追求政绩。 |
3. 官员“寻租”。 |
4. 后续管理收益。 |
(二)开发商 |
1. 尽可能降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拆迁户补偿费用,同时抬高其回购价格。 |
2. 避免逐户协商定价,争取政府出面强制执行。 |
(三)被拆迁户 |
1. 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及房屋置换等途径获得生活福利改善,追求拆迁补偿最大化。 |
2. 支付高额成本或失去应得福利,成为“新圈地运动”的牺牲品。 |
(四)其他相关机构和人群 |
四、《拆迁条例》调整下主体行为的博弈分析及其法律困境 |
(一)两类拆迁关系模式 |
1. 非常态的(恶性)拆迁关系模式。 |
2. 常态的(良性)房屋拆迁关系模式。 |
(二)当前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法律困境 |
1. 处于弥补历史旧账阶段的深层体制矛盾。 |
2. 物权保护制度缺位,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规范缺乏协调。 |
3. 开发商与被拆迁人主体法律地位不平等。 |
4. 行政权力过度介入,行政许可、裁决及执行的角色重叠,缺乏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减损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 |
5. 民事救济手段得不到国家公权力的支持,难以有效维权。 |
6. 现行拆迁法规没有提供完善的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户的“非经济损失”未列入考量。 |
7. 强制拆迁法定前置程序不完善,土地出让和拆迁的公示以及公众参与机制欠缺,拆迁评估和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 |
五、若干立法建议与对策 |
(一)贯彻宪法修正案,明令禁止非法拆迁 |
(二)相关法律、法规中应明确将拆迁行为界定为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给予补偿,方得“征用”或“征收”③ |
(三)明确拆迁的行政行为性质,严格限定拆迁权限,促进拆迁主体责权统一化、实质化 |
1. 平行模式(如图3)。 |
2. 三角模式(如图4)。 |
(四)拆迁各个阶段(包括听证、公示、评估、补偿等)公开化、透明化 |
(五)拓宽土地调控资金和融资渠道,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公平补偿,确保拆迁安置计划的实施 |
1. 拓宽土地调控资金和融资渠道。 |
2. 确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公平补偿。 |
3. 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提高拆迁补偿标准, |
4. 采取先安置后拆迁、就地(重划区内) |
5. 检讨拆迁法规在程序公正与效率问题上的偏离, |
(六)在司法独立的基础上,合理解决基于商业开发纠纷而引起的民事诉讼,鼓励拆迁当事人的自主协商运作,对那些想通过协商、和解以免遭强制搬迁的居民和社会相关人群,应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和法律援助 |
1. 基于商业开发拆迁纠纷而引起的民事诉讼。 |
2. 政府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项目的拆迁当事人自主协商流程。 |
3. 拆迁前土地规划阶段的公示、听证等程序。 |
4.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
(9)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我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法律与经济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恶性城市房屋拆迁案——以湖南嘉禾案为例 (5) |
二、城市房屋拆迁案件中各方主体的利益分析 |
(一) 地方政府 |
1.获取土地出让收益。 |
2.追求政绩。 |
3.官员“寻租”。 |
4.后续管理收益。 |
(二) 开发商 |
(三) 被拆迁户 |
三、《拆迁条例》调整下主体行为的博弈分析及其法律困境 |
(一) 两类拆迁关系模式 |
1.非常态 (恶性) 拆迁关系模式, 如下图所示: |
2.常态 (良性) 房屋拆迁关系模式, 如下图所示: |
(二) 当前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法律困境 |
1.处于弥补历史旧账阶段的深层体制矛盾 |
2.物权保护制度缺位,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规范缺乏协调 |
3.开发商与被拆迁人主体法律地位不平等 |
4.行政权力过度介入, 行政许可、裁决及执行的角色重叠, 缺乏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 减损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 |
5.民事救济手段得不到国家公权力的支持, 难以有效维权 |
6.现行拆迁法规没有提供完善的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户的“非经济损失”未列入考量 |
7.强制拆迁法定前置程序不完善, 土地出让和拆迁的公示以及公众参与机制欠缺, 拆迁评估和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 |
四、若干立法建议与对策 |
(一) 贯彻宪法修正案, 明令禁止非法拆迁 |
(二) 相关法律、法规中应明确将拆迁行为界定为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并给予补偿, 方得“征用”或“征收” (30) |
(三) 明确拆迁的行政行为性质, 严格限定拆迁权限, 促进拆迁主体责权统一化、实质化 |
(四) 拆迁各个阶段 (包括听证、公示、评估、补偿等) 公开化、透明化 |
(五) 拓宽土地调控资金和融资渠道, 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因地制宜, 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公平补偿, 确保拆迁安置计划的实施 |
(六) 在司法独立的基础上, 合理解决基于商业开发纠纷而引起的民事诉讼, 鼓励拆迁当事人的自主协商运作, 对那些想通过协商、和解以免遭强制搬迁的居民和社会相关人群, 应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和法律援助 |
(10)南京市农村房屋拆迁运作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和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南京市应用综述 |
1.3.4 现有成果的评述 |
1.4 主要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拆迁运作现状和问题分析 |
2.1 征地拆迁概念界定 |
2.2 拆迁规模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2.2.1 拆迁规模现状 |
2.2.2 存在的问题 |
2.3 市场化运行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2.3.1 拆迁项目构成因素运作现状 |
2.3.2 存在的问题 |
2.4 拆迁补偿安置机制历史发展与存在的问题 |
2.4.1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演变的历程 |
2.4.2 拆迁补偿标准现状 |
2.4.3 补偿安置存在的问题 |
2.5 政府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2.5.1 政府拆迁管理体制和政府行为现状 |
2.5.2 政府职能定位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拆迁中的利益均衡机制 |
3.1 拆迁项目治理 |
3.2 主要利益相关者及其相互关系 |
3.2.1 拆迁中利益相关者的识别 |
3.2.2 主要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 |
3.2.3 拆迁利益冲突的根源 |
3.2.4 拆迁利益冲突的焦点 |
3.2.5 拆迁利益冲突分析 |
3.3 政府在拆迁中的定位 |
3.3.1 拆迁中行政管理的特点 |
3.3.2 政府管理的政策环境分析 |
3.3.3 政府职能的定位 |
3.3.4 政府在拆迁中的角色 |
3.4 被拆迁人的权利保障机制 |
3.4.1 均衡分析与博弈分析 |
3.4.2 被拆迁人事前参与项目决策机制 |
3.4.3 拆迁项目的专项评价 |
3.4.4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完善 |
3.4.5 司法保障 |
第四章 拆迁补偿市场化运作模式 |
4.1 拆迁补偿安置市场化模式的内涵 |
4.2 市场化拆迁补偿模式影响因素与机理 |
4.2.1 影响因素 |
4.2.2 市场化拆迁补偿的机理 |
4.3 市场化模式拆迁补偿标准及方式 |
4.3.1 拆迁补偿方式多样化 |
4.3.2 基于市场价值的拆迁补偿标准 |
4.4 拆迁补偿评估体系 |
4.4.1 规范拆迁评估行为的要求 |
4.4.2 拆迁评估方法 |
4.4.3 市场化评估的配套环境和条件 |
4.5 市场化模式拆迁补偿运行程序 |
第五章 对策建议 |
5.1 对策 |
5.2 建议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监管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确保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论文参考文献)
- [1]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基层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研究 ——以南京市某区为例[D]. 胡洪. 南京大学, 2013(05)
- [2]城市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及其实践 ——基于越南胡志明市的个案研究[D]. 范德. 上海大学, 2013(12)
- [3]房屋拆迁中违法犯罪问题研究[D]. 费佳佳. 湘潭大学, 2011(04)
- [4]广州市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流程再造研究[D]. 杨承志. 华中科技大学, 2010(11)
- [5]房屋征收拆迁制度研究[D]. 王达. 中国政法大学, 2008(09)
- [6]旧城改造房屋拆迁问题研究及对策[D]. 杨征. 重庆大学, 2008(06)
- [7]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中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法律与经济分析[J]. 冯玉军. 制度经济学研究, 2007(04)
- [8]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中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法律与经济分析[J]. 冯玉军. 制度经济学研究, 2007(04)
- [9]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博弈——我国当前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法律与经济分析[J]. 冯玉军. 中国法学, 2007(04)
- [10]南京市农村房屋拆迁运作机制研究[D]. 袁军. 河海大学, 20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