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杨良平[1](2021)在《国资监管体制转变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在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下,国有企业作为体现全民意志的组织形式,理应通过改革进一步释放创新潜力,走在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前列。然而在以管资产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下,与政府干预行为相联系的政治成本以及内部治理缺乏制衡机制等常常导致国有企业在创新行为中普遍存在动力缺乏、意愿不强和投资不足等诸多问题,制约着国有企业创新效率提升。为深入推动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和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效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多次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逐步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因此,如何利用国资监管体制转变突破国有企业创新瓶颈,在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本文首先梳理国资监管体制的演进历程,并分析国资监管体制由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的内在逻辑,也指出推动国资监管体制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的核心举措。其次,本文基于现有理论不仅分析了国资监管体制影响国有企业创新的直接作用机理,而且也分析国资监管体制可以通过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来优化企业创新决策行为、减轻政策性负担来增加企业创新资源投入行为以及缓解高管薪酬管制来增强创新意愿和主动性行为这三个路径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间接作用机理。然后,由于研究国资监管体制转变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需要准确测算国有企业创新效率,所以本文介绍了国有企业创新效率测度的主要方法并从地区、行业等方面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现状进行分析。再次,本文利用倾向匹配-双重差分(PSM-DID)、中介效应模型、系统GMM模型和面板固定效应模型等方法检验国资监管体制政策转变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及中介作用机制。最后,考虑到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资监管体制转变的实现形式,本文进一步实证分析了基于混改后的股权结构变动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给出本文的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为:第一,国有企业整体的创新效率低于民营企业,但差距并不明显。而且自从2015年之后,国有企业创新效率增速加快,这也意味着国资监管体制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之后,国有企业创新效率得以明显提升。第二,无论是以DEA方法测度企业创新效率还是以SFA方法测度的企业创新效率作为被解释变量,国资监管体制转变的估计系数都显着为正。而且本文在控制内生性问题之后和利用多种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国资监管体制转变的估计系数依旧显着为正,表明实证研究结果是可靠的,国资监管体制宏观政策转变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确实具有促进作用。第三,国资监管体制转变除了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具有直接促进作用外,还可以通过影响企业创新决策行为、企业创新资源投入行为和创新意愿和主动性行为三个途径间接影响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第四,国资监管体制宏观政策转变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还受到企业类型、企业行政层级、区域改革进程等企业异质性因素影响。第五,本文以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的股权变动作为衡量国资监管体制转变微观实现形式的代理指标,结果表明股权融合度不仅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具有直接影响作用,而且还可以通过降低代理成本、减轻政策性负担和缓解高管薪酬管制等途径间接影响国有企业创新效率。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理论层面,基于中国国资监管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现实,本文提出了“制度创新—企业创新行为—企业创新效率”这一符合国有企业创新效率决定机制的理论假说,丰富了制度创新对微观企业创新绩效影响的理论研究,也为实践中通过制度创新来优化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创新决策和创新行为进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效率提供新思路。第二,研究内容方面,本文不仅从宏观政策变动和微观实现形式两个维度对国资监管体制政策变动影响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效果及其中介作用机理展开分析,还研究了企业异质性因素对研究结果造成影响,丰富了国资监管体制转变影响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内容体系。第三,研究方法方面,已有文献中涉及国资监管体制转变相关内容基本以定性分析为主,本文尝试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国资监管体制转变对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从两个维度展开实证研究:一方面,在宏观政策变动维度方面,本文将国资监管体制政策转变看成一个“准自然实验”,利用PSM—DID模型研究国资监管体制宏观政策变动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另一方面,在微观实现形式维度方面,本文以混改后的股权变动作为反映国资监管体制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进程中微观层面的代理变量,分析混改企业股权变动对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第四,研究观点方面,本文创新性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资监管体制转变的基本实现形式和手段。通过引入非国有股东实股权多元化改革,混改企业中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的非国有股东会积极寻求参与企业公司治理来维护自身权益,也会对国有股东形成有效制衡。而且,随着非国有股东占企业全部股权比重的提升,这种制衡力量会更加明显,从而促使国资监管机构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法人治理结构行使股东权利。因此,本文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资监管体制转变的基本实现形式和手段。
王雨欣[2](2021)在《马克思产权理论下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在中国的出现和发展,源于国有企业改革,成型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改革始终处于重要战略位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能够让国有企业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通过优化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使国有企业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市场主体。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核心是通过产权多元化和要素市场化配置,将国有经济的品牌力量、政治优势和民营经济的市场活力、创新优势结合起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真正激发国有企业运行的活力和效率,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探索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本文以马克思产权理论为指导,通过梳理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实践成果,分析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深入探究原因,进而就如何解决并深化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提出对策,以期对改革实践有借鉴意义。本文除引言外,正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概述混合所有制经济内涵和改革目标,阐述马克思产权理论的主要观点以及对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指导意义。第二部分是回顾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历程。通过梳理不同时期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情况,阐述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实践取得的成效。第三部分是探究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问题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不平衡、产权混合过程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现象、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不高。原因是对生产力水平存在差异认识不清晰、产权权能分离中监督权行使不到位、民营企业的权益未能得到很好保护。第四部分是以依据马克思产权理论推进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对策:遵循生产力水平原则分类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按照产权权能相分离的观点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依据产权明晰思想建立合理的产权交易机制。
程龙瑞[3](2021)在《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案例研究》文中提出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体制中向来扮演重要角色,其经济、社会价值在财政税收供给、经济体制改革、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得到深刻体现。然而国内外某些学者针对国民经济中国有企业的负面作用研究甚嚣尘上,考虑到国有企业生来具有的双重性质——既追求经济利益、又履行社会使命,因而国有企业需要不同于私有制企业的治理模式。结合党组织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政治号召、经济要求以及制度响应分析,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为这种治理模式的探索提供了思路。在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理论的引领与指导下,党组织如何引领与指导公司治理仍然作为重要的课题吸引着众多学者们,也涌现了一批精彩卓着的研究成果。本文期望以案例研究的方式为党组织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研究提供一定贡献。本文的研究思路如下,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为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内容与思路、研究方法与创新、相关概念以及国内外研究综述的介绍,首先通过阐述国有企业在经济与社会价值层面的重要性与发展困局,引出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的背景介绍以及理论、应用意义;其次简要介绍本文行文脉络与技术路线;再次针对研究方法(文献研究、定性分析、案例分析)与研究创新的总结,完成本文基本框架;然后对于党组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概念进行阐述;最后对于国内外政党经济关系以及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进行文献综述,为后文提供理论依据。第二章则是案例正文。本研究选取YQA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针对YQA公司简介及党组织基本情况进行分析,重点研究其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的方式与可优化之处。第三章进行案例分析。首先展开界定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嵌入理论以及资源依赖理论,其次基于理论对于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可优化之处进行原因分析。主要包括党组织融入程度难以合理厘清边界,党组织协调作用缺乏明确制度规范,党组织思想工作难与治理绩效挂钩这三方面原因。第四章则是对策建议。针对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的可优化之处提出解决方案,包括落实决策清单制度、协调制衡机制以及量化思想政治工作这三方面。第五章介绍结论与展望。在本文的研究过程加以总结的基础上,对本文研究方法、研究质量的局限性加以陈述,对于未来研究提出展望。通过上述研究,本文认为在党组织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党组织在思想政治引领方面,需要注重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尤其需要注重生产经营节奏比较急促时的灵活处理;在参与生产经营决策方面,党组织需要发挥决策前置的效用,并发挥不同层次党组织的分层作用,意识到“决策前置≠事事把关”、“决策前置≠层层前置”。
管淑慧[4](2021)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文中研究指明当前,许多国有企业都建立了包含内部审计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但是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国家相关政策下,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面临着升级的挑战。文章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国有企业应当改善内部审计形象、细化职能定位、注重内外部风险的管控、建立新型增值型内部审计体系,以切实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效益。
安衡[5](2020)在《LK公司董事会治理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认为随着全球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外现代公司治理理念和制度逐步引入我国,建立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共识。董事会治理作为公司治理的关键,其高效运作对公司长远发展的促进作用已得到各国公司实践的证明。因此,提升董事会治理效果,从而提升公司竞争力,目前已成为理论界和实践界的共同关注焦点。LK公司是一家传统国有企业,现已改制为中央企业的二级子公司。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虽然LK公司不断探索建立了董事会制度,但还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地方。为进一步改善其董事会治理,本文以LK公司的实践为例,对其董事会治理问题进行了研究。在阐释董事会治理及现代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相关概念和理论的基础上,首先对其董事会治理沿革进行了梳理,并研究了其董事会职能定位、规模和成员构成、领导权结构、董事会秘书、机构设置、制度建设等治理结构现状,分析了董事会运作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然后,运用相关理论对其董事会职能弱化、董事会构成不合理、董事会运作不规范、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提出了落实董事会职权、优化董事会构成、规范董事会运作及健全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等对策。本文基于对LK公司董事会治理问题的研究,对LK公司进一步规范董事会治理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并对其他国有企业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焦俊英[6](2020)在《员工持股对内部监督有效性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从国有经济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所有制结构经历着深刻的变化。在资本市场上,员工持股计划从长达16年的暂停阶段进入重启阶段。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兼具“激励”与“治理”的双重效应,参与企业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员工也同时兼具“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持股员工成为公司股东,并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可以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进而可以促进公司内部管理的完善,不断优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文在归纳总结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对员工持股、内部监督有效性、产权性质、员工持股资金来源四个研究变量之间的影响关系进行机理分析,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设,构建本文的概念模型。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发放并回收338份有效问卷,对正式问卷数据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和信效度检验,利用回归分析和结构方程模型两种方法实证检验员工持股、内部监督有效性、产权性质、员工持股资金来源的影响关系。研究结果表明:(1)员工持股对内部监督有效性存在显着正向影响。(2)员工持有股权比例和员工持股人数比例对内部监督有效性均存在显着正向影响。(3)产权性质在员工持股与内部监督有效的影响关系中起调节作用,且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对内部监督有效性影响更显着。(4)员工持股资金来源在员工持股与内部监督有效的影响关系中起调节作用,且与非自有资金相比,自有资金对员工持股与内部监督有效性的影响更显着。本文从员工持股的“治理效应”视角,探讨员工持股与内部监督有效性的关系,为调动持股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充分发挥持股员工监督管理层经营决策的有效作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企业的内部监督有效性,最终为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提供参考。
孙媛[7](2020)在《混合所有制企业监事会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监事会治理转型是公司治理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监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股东行使监督权的专门机构,也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一环。监事会的有效履职是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重要保障。但是,目前我国企业监事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独立性缺失这一问题尤为突出,监事会治理效用普遍不被看好。且近年来对公司治理监督机制的相关研究更加集中于独立董事制度,对监事会治理的实证研究相对匮乏。基于此,本文主要研究监事会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的影响,并以股权混合度作为调节变量进行研究。本文以新时期混合所有制改革为背景,研究混合所有制企业监事会独立性与其履职效果的关系。首先梳理总结了监事会治理和股权混合度的相关研究成果。结合已有研究和实地调研访谈内容,通过扎根理论提炼出“监事选派独立性”、“权力配置独立性”、“监督工作独立性”作为监事会独立性内涵要素的三个维度。并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将股权混合度作为调节变量,进一步探索监事会独立性与其履职效果关系的作用机理。本文共提出5个主假设和15个分假设,共计20个研究假设。通过实地访谈调研和网上发放,共收集到有效问卷463份;通过多元回归分析与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两种方法,验证监事会独立性、股权混合度与监事会履职效果之间的关系。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监事会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具有显着正向影响;监事会独立性的三个子维度对监事会履职效果的三个子维度均具有显着正向影响;股权混合度对监事会独立性及其履职效果的影响关系具有显着调节作用。研究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和发展了公司治理监督理论,同时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完善内部监督制衡机制、有效执行监事会制度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支持。有助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在现有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的基础上重塑治理的监督模式,推动监事会在企业监督转型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实现有效治理。
雷艳[8](2020)在《竞争性国企混改中股权混合度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依然存在“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与国企资产管理行政化等问题,导致国企的治理效率与经营绩效偏低。在相关政策推动与生存需求的双重驱动下,越来越多的国企加入混合所有制改革队伍,引入民营资本作为国企混改的重要路径,民营资本除了持股还会通过派任董监高的形式直接参与企业治理,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实现了深度融合,这些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然而,对于企业微观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民营资本参股国有企业以形成“混合”的股权结构,股权混合度是否及如何企业绩效有待深入探讨。因此,本文试图在国企分类改革的背景下,探究竞争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股权混合度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及其作用路径。本文选取2013-2018年8个竞争性行业领域的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为研究样本,从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中手工收集与整理前十大股东中国有股东持股比例、非国有股东持股比例、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国有股东和非国有股东派任董监高人数等数据。在相关理论基础及已有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构建一个有调节的中介模型,从董监高来源异质性视角,实证检验股权混合度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机理与作用路径,并在这一研究过程中考虑了机构投资者持股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1)竞争性国企混改中,股权混合度对企业绩效具有显着地正向促进作用。(2)董监高来源异质性在股权混合度与企业绩效关系之间发挥部分中介作用。(3)机构投资者在混改国企中发挥积极的监督作用,其整体持股比例不仅正向调节股权混合度及董监高来源异质性与企业绩效的关系,还正向调节“股权混合度→董监高来源异质性→企业绩效”这一中介机制,即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股权混合度通过董监高来源异质性对企业绩效产生的促进作用就越强。最后,基于本文研究结论以及我国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实际情况,提出构建多元化和均衡的股权结构、健全国企内部治理结构、引入和培养积极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完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法律与政策体系等建议,对我国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治理结构设计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闫飞[9](2020)在《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以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为研究对象,以国际投资法相关的国际国内法律制度为研究维度,旨在对中央企业这一特殊的国际投资主体及其境外投资经济行为所引发的、或与之相关的国际投资法问题进行研讨;通过结合相关案例,对相关国际投资法律实践情况进行研究;并力求理论结合实际,讨论相关国际造法的中方立场。从国际法学研究角度讨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首先,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在中国宏观经济层面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其对法制保障有现实需求。中央企业客观上承担了中国经济“走出去”以及建设“一带一路”的主力军任务,而近年来,其境外投资所遭遇的东道国投资限制、审查措施逐步趋严,相关理论问题亟待厘清。其次,中央企业国际投资法专题研究的国内外学术成果尚不丰富,从国际投资法制的各个角度展开系统性深入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填补理论研究的缺位。此外,诸如本轮中央企业体制改革等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国际经济贸易谈判、国际投资造法过程,都应当考虑纳入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重要议题。全面详尽地分析相关问题,有利于中方作出合理准备、形成适当的有利主张。本文以总分逻辑结构展开,除导言及结论外共分四章。第一章首先从国际投资法角度,通过对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主体相关问题的厘清,为本文后续章节具体研讨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内及国际法制重点问题奠定理论基石。第二至第四章分别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国内法制、东道国法制以及国际法制等三个方面择取相关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本文主要采用系统分析、历史分析、法律解释、实证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在中央企业改革以及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存量、流量持续扩大,以及部分国家经贸单边主义和反全球化盛行的时代背景下进行。具体各章梗概如下:第一章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主体研究,旨在明确本文研究对象的基本定义,同时明确中央企业在国际投资法、国际直接投资法律制度中的定位。本章首先讨论国际投资法与境外投资法的概念,同时援引国际法学及部分经济学理论,阐述国际投资的基本分类,进而将定义和分类的范畴引导至国际直接投资,即本文所划定的研究范围内。同时广泛引用数据,揭示国际直接投资大趋势、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大趋势以及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大趋势。关于中央企业法律主体地位的研究,首先从大概念上,对国有企业的概念进行界定,指出国有企业或类似国有企业的企业组织形式是在世界各国都普遍存在的。但是,在不同的经济体制和历史背景下,国有企业具体形式与法律地位并不相类,国有企业参与经营活动的目的也不尽相同。关于中央企业的概念,本文主要研究狭义的中央企业,即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义务的中央企业。相对于地方国有企业而言,中央企业具有统一的出资人和相对高阶的法制配套,具有作为法学研究对象的可针对性。中央企业在过去的十几年中经历了深度的国际化进程,这种转变一方面源于中央企业境外资产的实际增加,另一方面也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所面临的问题以及所引发的争议密切相关。进而,本章进一步分析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历史演进及现状,并评述其未来发展趋势,为下文结合国际、国内法制具体问题展开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章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内法制及其改革,旨在结合中央企业改革新情况,研究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内法制相关的特殊问题,并讨论如何将本轮中央企业改革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法律制度改革相配套,实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内法制的规范、监管及保障作用。从组织机构性质角度看,中国中央企业可以分为两类:即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组织形式之顶层架构的中央企业,和具备公司法规定的组织形式之顶层架构的中央企业。后者又可进一步分类,并已经成为当前中国中央企业存在的主流体制。关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中国国内法制已经形成以《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为核心的规范体系。诚然,既有的规范体系具有一定的国际投资保障作用,但其本身更偏重于投资监管而往往较少地涉及国际投资保障。同时,其法律位阶不高,政策性强于规范性。从中央企业改革对其境外投资的整体影响看,短期内,中央企业改革会对其境外投资高速增长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但从中长期效果分析,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将伴随改革而继续保持持续增长趋势。本文认为,实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法制改革与中央企业体制改革并行至关重要,应借鉴日本、新加坡、德国等国家的相关经验,实现从规范企业到规范决策、从注重境外投资监管规制到注重境外投资保障等角度入手进行相关法制改革。第三章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东道国法制,研讨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所面临的东道国法制监管及投资措施,主要从中央企业在投资东道国的司法豁免、投资东道国国内法制中的竞争法审查以及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等问题维度切入。首先,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不应主张司法豁免。在国际法规则中,关于国家行为的司法豁免问题之判断标准是相对明确的,但中央企业的境外投资行为是否享有司法豁免的问题仍存在一定的争议。判断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识别其国际投资行动是否出于经济行为目的,即应当进行行为解释而非主体解释。本文倾向性认为,中央企业在其从事商业交易的经营行为时,不因其国有资产的属性而豁免于其他国家的司法管辖。在中航油案件中,中航油从实体问题角度并不占优,且其显然没有足够的依据得以援引去进行管辖权异议抗辩,于是中航油提出了基于中央企业属于中国政府的“部门”的管辖权抗辩,即主张其享有司法管辖豁免。根据中航油下属的新加坡公司所作出的经济行为性质,该主张并不成立,最终也未能获得司法判决的支持。总结该案,中国中央企业在进行具体的经济行为时,其主体地位与其他任何私营企业并无相异。关于竞争法审查,在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地国家,竞争法问题已经普遍成为投资东道国用以针对外国投资者的重要投资措施。竞争法问题贯穿于国际投资的准入阶段和准入后阶段,在投资准入阶段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且往往能够成为“交易终结者(Deal killer)”。通过研究欧盟委员会中化集团/帝斯曼合资申报案件,本文认为,为了避免中央企业在竞争法审查中被视为非独立的经济实体,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主体应该具备两项基本特征,即逐利性和独立性。逐利性是中央企业成为独立经济实体的根本属性,其核心要素应当是通过企业经营而获得经济收益,这也是企业之所以区别于政府部门的关键所在。独立性的判断标准,主要在于该市场主体是否拥有独立的经济决策权力。在实践中,应当主张中央企业独立计算竞争市场份额。但在当前的中央企业改革及大举整合之背景下,主张中央企业的独立计算市场份额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解决这一问题,有赖于国内相关改革的配套设计。关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问题,首先应当明确,国家安全的概念已经及于经济安全。国家安全原本只是在国家主权、国际关系范畴内进行讨论的问题,但随着国际投资规模越来越大、不乏涉及重要领域及敏感行业,国家安全的概念也逐渐囊获经济安全在内的诸项安全因素。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因其起步早、实践丰富、立法完善等特征,成为了当今世界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范例。尽管美国CFIUS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对于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国中央企业)在美境外投资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是该项制度本身是有章可循的。通过对近年统计数据、三一重工案件、美国2018年开始的CFIUS现代化改革FIRRMA法案的研析,本文认为,中央企业应对国家安全审查应当进行如下举措:第一,加强投资主体架构设计,重点考虑中央企业的国有企业背景对交易架构的影响,在交易架构搭建的初期避免有国家安全审查所关注的因素存在。第二,选定非敏感投资领域,避免涉及敏感技术和受限地理区域。第三,重视审查前的工作,加强前期沟通。同时,从国家层面,我国应当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审查的国内法制完善,以从法制平衡的角度,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争取平等的投资环境。第四章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际法制,旨在透过国际投资国际法制中的理论及实践问题研讨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国际法保护。在有关国际投资的国际造法过程中,中方主张将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保护的相关重点问题列入议题,争取以国际法制实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合理、有效保护。文中分析国际投资国际法制的发展历史与现状,指出国际法制为国际法主体(主要是主权国家)创设国际法义务,这是真正实现国际投资保护的有效途径。为了厘清国际投资法制保护的理论问题,本章探讨国际投资保护法制的渊源。其渊源主要在于国际投资条约、国际投资惯例,诸如国际经济贸易组织或区域性经济贸易组织做出的相关文件也是国际投资保护法制的重要补充。国际法制调和作用,是本文主张中国积极参与国际造法解决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保护问题的重要理论依据。这个问题以国际投资调和的需求展开,其研讨价值在于确认国际投资国际法制的应然性作用。国际投资作为一项经济活动,其本身并不具备经济属性之外的其他意义(例如政治意义),然而当国际投资的规模逐渐增大,国际投资相关争议不断涌现,上述结论便显得“亭台楼阁”。第一,国际投资已经成为引发强国之间经济贸易纠纷的重要动因,同时在国力强弱对比悬殊的国家之间进行的大规模国际投资,往往掺杂政治、外交因素。第二,在国际投资所引发的摩擦中,可以归纳出几项基本特征:即投资来自国际商业巨头,投资权益由投资输出国政府持有或与政府关系密切,以及具体投资项目触及投资东道国核心利益。在这一层面,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相关度较高,换言之,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容易引发国际投资摩擦。第三,中央企业属于中国国有企业,其本身的政府关系背景无须赘述。第四,中央企业的投资领域除了涉及资源能源等传统世界各国核心利益的领域外,还正在向信息通信等高科技敏感领域转型。因此,从国际投资调和的角度看,中央企业对于国际法制调和的需求十分明显。本章同时分析国际法制调和原理,其根本目的在于明确国际投资法制的作用机制实然性。首先,国际法符合法的法理学基本特征,国际投资领域的国际法制是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法,其协调各国统治阶级的意志。其次,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以及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的角度出发,单单依靠国内法制,无法解决复杂的国际投资争议。关于中央企业相关的重点问题,在廓清双边投资协定的适用范围方面,尽管中国对外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已经超过一百项,然而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否适用中国中央政府对外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的问题,存在一定疑问。在实践中,诸如香港永久居民Tza Yap Shum案已有一定的指引,然而本文倾向性观点认为,以中国中央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投资协定已经默示排除了两个特别行政区的适用。如果希望通过双边投资协定的形式保护大量中央企业在港、在澳投资主体,应当考虑在后续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将两个特别行政区明确纳入。关于中央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问题,在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应当列为重点议题。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问题研讨,始终离不开其主体研判问题,在对外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中,中央企业的问题往往语焉不详。然而在具体法律实践中,中央企业是否具有明确的经济独立性?这是其能否最终被识别为正常的外国投资者的重要因素。从国际投资法角度看,中央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是否具有较高的经济行为决策透明度,也成为识别的关键。关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国民待遇,本文指出,国民待遇问题其本身存在不同的层次。国民待遇,是法律上应然的国民待遇还是实然的的国民待遇?前者无疑是表面符合双边投资协定和其他国际法义务的,而后者则是实质符合和履行投资东道国国际法义务的。进而,通过印度尼西亚外商投资相关案例的分析,可以佐证说明,不同层次的国民待遇对于境外投资者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在国民待遇领域,中方应当积极主张中央企业享受全面的国民待遇,并积极争取在双边投资协定中特别纳入相应内容。最后,关于竞争中立的问题及其国际造法趋势,尽管澳大利亚、美国等发达国家早有竞争中立的法律定义,但其并不适用(或不利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平等享受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环境,OECD的相关造法努力也主要基于限制国有企业的逻辑,其关注重点主要针对国内法制范畴内的国有企业潜在不正当竞争优势。为了利用国际投资法制的调和作用实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平等保护、争取平等自由的国际投资环境,中方应当主张扩充竞争中立的概念,并将其纳入未来的国际投资造法中方主张。本文结论部分统括全文观点并总结相关问题,即认为中央企业的改革应当伴随着国内有关境外投资的法制改革同时进行,中央企业也必须积极应对投资东道国法律制度及相关投资措施所带来的冲击,同时中国应以国际造法为契机落实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保护。
李牧遥[10](2020)在《非国有资本进入对竞争性国有上市公司治理绩效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深化推进,越来越多的非国有资本进入到国有企业中来,成为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力量。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分类推进逐渐成为改革的原则和方向,竞争性国有企业首先成为改革的先头部队。在这一轮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浪潮之下,竞争性国有企业能否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来提升自身的公司治理绩效就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本文首先对国内外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公司治理绩效相关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在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指导下,对我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对我国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究。其次,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研究假设,以2013-2018年内有非国有资本进入的竞争性国有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从公司经济绩效和社会责任履行两个角度对非国有资本进入与公司治理绩效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实证研究发现:由于国有企业与非国有资本在短期内存在有效融合问题,非国有资本进入对竞争性国有上市公司的市场绩效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对财务绩效有显着的负向影响;控股程度对非国有资本进入与竞争性国有上市公司经济绩效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国有绝对控股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更强;非国有资本进入对竞争性国有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有显着的负向影响,非国有资本进入与竞争性国有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关系在相对控股情形下具有更显着的负相关关系。最后,根据研究结论对完善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与提升竞争性国有上市公司治理绩效提出如下对策建议: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加强配套政策协同性和精准性;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非国有资本引入流程,防范非国有资本引入风险。
二、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国资监管体制转变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附件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转变相关研究 |
1.2.2 企业创新界定与企业创新效率测度相关研究 |
1.2.3 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因素与作用机制研究 |
1.2.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1.3 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政策演进、转变逻辑与实现形式 |
2.1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政策演进 |
2.1.1 计划经济时期的高度集中阶段(1949—1978) |
2.1.2 改革开放初期的放权让利和两权分离阶段(1978—1987) |
2.1.3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初步形成阶段(1988—2002) |
2.1.4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深化改革阶段(2003—2012) |
2.1.5 以管资本为主国资监管体制构建与发展阶段(2013—至今) |
2.2 国资监管体制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的内在逻辑 |
2.2.1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融合 |
2.2.2 推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
2.2.3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
2.3 以管资本为主构建新型国资监管体制的实现形式 |
2.3.1 基本实现形式: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
2.3.2 其他政策措施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国资监管体制转变影响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理论分析 |
3.1 理论基础 |
3.1.1 传统产业组织理论 |
3.1.2 新产业组织理论 |
3.1.3 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 |
3.2 国资监管体制转变影响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机理分析 |
3.2.1 新的尝试:基于“制度转变—企业行为—企业绩效”的分析思路 |
3.2.2 优化产权结构效应 |
3.2.3 节约交易成本效应 |
3.2.4 降低代理成本效应 |
3.3 国资监管体制转变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影响的传导路径分析 |
3.3.1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路径 |
3.3.2 减轻政策性负担路径 |
3.3.3 缓解高管薪酬管制路径 |
3.4 全文逻辑结构与实证设计阐释 |
3.4.1 两个维度:宏观政策转变与微观实现形式 |
3.4.2 实证研究设计讨论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国有企业创新现状、创新效率测度与评价 |
4.1 国有企业创新现状及问题分析 |
4.1.1 国有企业创新现状 |
4.1.2 国有企业创新存在问题 |
4.2 国有企业创新效率测度 |
4.2.1 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 |
4.2.2 随机前沿方法(SFA) |
4.2.3 DEA 方法和SFA 方法比较 |
4.3 国有企业创新效率评价 |
4.3.1 测度方法选取-基于DEA-Malmquist指数法 |
4.3.2 变量与指标说明 |
4.3.3 国有企业创新效率评价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资监管体制宏观政策转变对国企创新效率影响的实证检验 |
5.1 研究设计 |
5.1.1 模型设定 |
5.1.2 变量设定 |
5.1.3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5.2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2.1 倾向得分匹配(PSM) |
5.2.2 倾向匹配—双重差分估计结果与分析 |
5.3 内生性处理 |
5.4 稳健性检验 |
5.5 异质性分析 |
5.5.1 不同行政层级的差异 |
5.5.2 不同企业类型的差异 |
5.5.3 基于企业所在地区的差异 |
5.7 本章小节 |
第6章 国资监管体制宏观政策转变影响国企创新效率的中介机制检验 |
6.1 中介效应检验方法 |
6.2 变量和数据选取 |
6.2.1 中介变量的指标设定 |
6.2.2 数据说明 |
6.3 基于创新决策维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路径 |
6.3.1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3.2 稳健性检验 |
6.4 基于创新资源维度:减轻政策性负担路径 |
6.4.1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2 稳健性检验 |
6.5 基于创新意愿维度:缓解高管薪酬管制路径 |
6.5.1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5.2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国资监管体制转变实现形式对国企创新效率的影响—基于混改的股权结构变动 |
7.1 混改企业股权结构变动影响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理论分析 |
7.1.1 股权结构变动影响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直接作用机理分析 |
7.1.2 股权结构变动影响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间接作用机理分析 |
7.2 研究设计 |
7.2.1 模型构建 |
7.2.2 变量定义 |
7.2.3 数据来源 |
7.4 实证结果分析与讨论 |
7.5 中介机制检验 |
7.5.1 基于降低代理成本维度 |
7.5.2 基于减轻政策性负担维度 |
7.5.3 基于缓解高管薪酬管制维度 |
7.6 内生性处理与稳健性检验 |
7.6.1 内生性处理 |
7.6.2 稳健性检验 |
7.7 异质性分析 |
7.7.1 基于国有企业类型的差异 |
7.7.2 基于国有企业所在地区的差异 |
7.8 本章小节 |
第8章 主要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以科学放权和行权推动国资监管体制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 |
8.2.2 提高不同层级、类型和区域国资监管体制转变同步性 |
8.2.3 以混改推动企业治理机制和经营机制完善,优化企业创新行为 |
8.2.4 推进国资监管体制转变与国企改革相协调 |
8.2.5 完善国资监管体制转变的相关制度保障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 |
致谢 |
(2)马克思产权理论下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1.文献研究方法 |
2.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
3.分析与综合的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1.创新之处 |
2.不足之处 |
一、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内涵及马克思产权理论的指导意义 |
(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和改革目标 |
1.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 |
2.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目标 |
3.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核心 |
(二)马克思产权理论的主要观点 |
1.生产力水平决定产权制度变革及其多样化 |
2.产权是所有权与占有权等的统一和分离 |
3.产权关系明确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前提 |
(三)马克思产权理论对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指导意义 |
1.生产力水平状况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遵循 |
2.产权权能分离思想为产权多元化的实施指明路径 |
3.产权关系明确思想为保障产权主体权益提供思路 |
二、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历程及其成效 |
(一)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历程 |
1.党的十四大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奠定基础 |
2.党的十五大初步界定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 |
3.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稳步发展 |
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混合所有制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期 |
(二)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实践取得的成效 |
1.国有资产布局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 |
2.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升 |
3.促进了不同所有制经济合作与发展 |
三、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
(一)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不平衡 |
2.产权混合过程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现象 |
3.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不高 |
(二)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1.对生产力水平存在差异认识不清晰 |
2.产权权能分离中监督权行使不到位 |
3.民营企业的权益未能得到很好保护 |
四、依据马克思产权理论推进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对策 |
(一)遵循生产力水平原则分类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
1.规范引导公益类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
2.稳妥推进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
(二)按照产权权能相分离的观点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
1.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
2.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
(三)依据产权明晰思想建立合理的产权交易机制 |
1.完善产权流转市场机制 |
2.健全产权交易服务保障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3)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思路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创新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创新 |
1.4 相关概念 |
1.4.1 国有企业 |
1.4.2 党组织 |
1.4.3 公司治理 |
1.5 研究综述 |
1.5.1 国内外关于政党与经济关系的相关研究 |
1.5.2 国有企业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的相关研究 |
1.5.3 文献述评 |
第2章 案例正文 |
2.1 YQA公司简介及党组织基本情况 |
2.1.1 YQA公司概况 |
2.1.2 YQA公司党组织基本情况 |
2.2 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现状分析 |
2.2.1 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方式分析 |
2.2.2 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效果分析 |
2.3 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问题分析 |
2.3.1 党组织把关权与治理层决策权相混淆 |
2.3.2 党组织内控体系与公司外协体制不健全 |
2.3.3 党组织党建工作与公司思想建设不匹配 |
第3章 案例分析 |
3.1 相关理论依据 |
3.1.1 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3.1.2 嵌入理论 |
3.1.3 资源依赖理论 |
3.2 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问题成因分析 |
3.2.1 党组织融入程度难以合理厘清边界 |
3.2.2 党组织协调作用缺乏明确制度规范 |
3.2.3 党组织思想工作难与治理绩效挂钩 |
第4章 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对策建议 |
4.1 落实决策清单制度 |
4.2 优化协调制衡机制 |
4.3 量化思想政治工作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面临的挑战和难题 |
1.1 职能定位模糊,业务层级较低 |
1.2 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不够,没有形成一致的认同度 |
1.3 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和升级将面临文化与认知的挑战 |
2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分析 |
2.1 细化审计职能定位,构建增值型审计业务体系 |
2.2 塑造内部审计形象,使增值型审计身份得到认同 |
2.3 扩大风险控制范围,提高增值型审计的风险管控能力 |
3 结束语 |
(5)LK公司董事会治理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董事会治理相关研究 |
1.2.2 LK公司相关研究 |
1.3 研究内容、方法与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公司治理 |
2.1.2 董事会治理 |
2.1.3 董事会治理的典型模式 |
2.2 理论基础 |
2.2.1 现代产权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股东至上理论 |
2.2.4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5 资源依赖理论 |
第三章 LK公司董事会治理沿革及现状 |
3.1 LK公司概况 |
3.2 LK公司董事会治理沿革 |
3.2.1 尝试探索期 |
3.2.2 实质建设期 |
3.3 LK公司董事会治理现状 |
3.3.1 公司股权结构 |
3.3.2 公司治理结构 |
3.3.3 公司董事会结构 |
3.3.4 公司董事会运作情况 |
3.3.5 董事会治理取得的成效 |
第四章 LK公司董事会治理问题分析 |
4.1 董事会职能弱化 |
4.1.1 监督职能缺失 |
4.1.2 决策职能授权不足 |
4.2 董事会构成不合理 |
4.2.1 董事会到位人数不足 |
4.2.2 董事会成员多元性不足 |
4.2.3 职工董事流于形式 |
4.3 董事会运作不规范 |
4.3.1 董事会会议程序不严谨 |
4.3.2 专委会作用发挥有限 |
4.3.3 董事会决议落实不到位 |
4.4 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
第五章 LK公司董事会治理对策 |
5.1 强化董事会职能 |
5.1.1 落实董事会职权 |
5.1.2 发挥董事会监督职能 |
5.1.3 强化董事会决策职能 |
5.2 优化董事会构成 |
5.2.1 补齐董事成员空缺 |
5.2.2 优化外部董事结构 |
5.2.3 规范职工董事制度 |
5.3 规范董事会运作 |
5.3.1 规范董事会会议程序 |
5.3.2 规范专业委员会运作 |
5.3.3 提高办事机构配备力量 |
5.4 健全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
第六章 结论和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员工持股对内部监督有效性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框架 |
1.4 研究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员工持股的研究综述 |
2.1.1 员工持股的概念界定 |
2.1.2 员工持股的影响因素 |
2.1.3 员工持股的实施效果 |
2.1.4 员工持股的构成维度 |
2.2 内部监督有效性的研究综述 |
2.2.1 内部监督有效性的概念界定 |
2.2.2 内部监督有效性的影响因素 |
2.2.3 内部监督有效性的构成维度 |
2.3 产权性质的研究综述 |
2.4 员工持股资金来源的研究综述 |
2.5 研究述评 |
3.员工持股对内部监督有效性影响的机理分析与假设构建 |
3.1 员工持股对内部监督有效性的影响分析 |
3.1.1 员工持有股权比例对内部监督有效性的影响分析 |
3.1.2 员工持股人数比例对内部监督有效性的影响分析 |
3.2 产权性质和员工持股资金来源对员工持股与内部监督有效性的影响分析 |
3.2.1 产权性质对员工持股与内部监督有效性的影响分析 |
3.2.2 员工持股资金来源对员工持股与内部监督有效性的影响分析 |
3.3 模型构建 |
3.4 本章小结 |
4.员工持股对内部监督有效性影响的研究设计与预调研 |
4.1 变量测度 |
4.1.1 员工持股 |
4.1.2 内部监督有效性 |
4.1.3 调节变量 |
4.1.4 控制变量 |
4.2 问卷设计与预问卷分析 |
4.2.1 预试问卷设计 |
4.2.2 预试问卷的项目分析 |
4.2.3 预试问卷的效度分析 |
4.2.4 预试问卷的信度分析 |
4.3 正式问卷 |
4.4 本章小结 |
5 员工持股对内部监督有效性影响的实证分析与假设检验 |
5.1 数据收集及样本描述 |
5.2 数据质量分析 |
5.2.1 正态分布检验 |
5.2.2 信度分析 |
5.2.3 效度分析 |
5.2.4 相关性分析 |
5.3 差异性分析 |
5.3.1 不同企业特征在主变量上的差异性 |
5.3.2 不同人员特征在主变量上的差异性 |
5.4 回归分析 |
5.4.1 员工持股与内部监督有效性的假设检验 |
5.4.2 产权性质和员工持股资金来源调节作用的假设检验 |
5.5 结构方程模型检验 |
5.6 结果分析与讨论 |
5.6.1 员工持股与内部监督有效性检验结果讨论 |
5.6.2 产权性质和员工持股资金来源的调节作用检验结果讨论 |
5.7 本章小结 |
6.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2.1 政府层面 |
6.2.2 企业层面 |
6.2.3 员工层面 |
6.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7)混合所有制企业监事会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2.1 研究内容 |
1.2.2 技术路线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 |
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监事会特征的相关研究综述 |
2.1.1 监事会结构特征的相关研究 |
2.1.2 监事会人员特征的相关研究 |
2.1.3 监事会激励约束特征的相关研究 |
2.1.4 监事会独立性特征的相关研究 |
2.2 监事会治理效果的相关研究综述 |
2.2.1 监事会治理有效性的相关研究 |
2.2.2 监事会治理评价体系的相关研究 |
2.3 股权混合度的相关研究综述 |
2.3.1 混合所有制企业内涵的相关研究 |
2.3.2 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的相关研究 |
2.3.3 股权混合度对监事会治理影响的相关研究 |
2.4 研究述评 |
3 监事会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的影响机理分析与研究假设 |
3.1 监事会独立性内涵要素的扎根分析 |
3.1.1 监事会独立性内涵要素研究对象的选择 |
3.1.2 监事会独立性内涵要素资料收集与整理 |
3.1.3 监事会独立性内涵要素的三级编码过程 |
3.2 监事会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的作用机理及研究假设 |
3.2.1 监事选派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的作用机理及研究假设 |
3.2.2 权力配置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的作用机理及研究假设 |
3.2.3 监督工作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的作用机理及研究假设 |
3.3 股权混合度的调节作用机理及研究假设 |
3.4 模型构建 |
3.5 本章小结 |
4 研究设计与预调查 |
4.1 变量的测量 |
4.1.1 监事会独立性的测量 |
4.1.2 监事会履职效果的测量 |
4.1.3 股权混合度的测量 |
4.1.4 控制变量的测量 |
4.2 预试问卷设计与分析 |
4.2.1 预试问卷设计 |
4.2.2 预试问卷项目分析 |
4.2.3 预试问卷效度分析 |
4.2.4 预试问卷信度分析 |
4.3 正式问卷 |
4.4 本章小结 |
5 混合所有制企业监事会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影响的实证研究 |
5.1 数据收集与样本描述 |
5.2 数据质量检验 |
5.2.1 正态性检验 |
5.2.2 信度分析 |
5.2.3 效度分析 |
5.2.4 相关性检验 |
5.3 差异性分析 |
5.3.1 企业所在区域的差异性分析 |
5.3.2 企业规模的差异性分析 |
5.3.3 监事会规模的差异性分析 |
5.4 回归分析 |
5.4.1 监事会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影响的假设检验 |
5.4.2 股权混合度调节作用的假设检验 |
5.5 结构方程模型检验 |
5.6 结果分析与讨论 |
5.6.1 监事会独立性与其履职效果检验结果讨论 |
5.6.2 股权混合度调节作用检验结果讨论 |
5.7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8)竞争性国企混改中股权混合度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主要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可能的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竞争性国有企业 |
2.1.2 股权混合度 |
2.1.3 董监高来源异质性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3 资源依赖理论 |
2.2.4 协同效应理论 |
2.3 文献回顾 |
2.3.1 股权混合度与企业绩效的相关研究 |
2.3.2 董监高来源异质性与企业绩效的相关研究 |
2.3.3 机构投资者与企业绩效的相关研究 |
2.3.4 文献述评 |
2.4 本章小结 |
3 机理分析与研究假设 |
3.1 机理分析 |
3.1.1 股权混合度、董监高来源异质性与企业绩效的内在关系分析 |
3.1.2 机构投资者持股的调节作用分析 |
3.2 研究假设 |
3.2.1 股权混合度与企业绩效 |
3.2.2 董监高来源异质性在股权混合度与企业绩效关系中的中介作用 |
3.2.3 机构投资者持股的调节作用 |
3.3 本章小结 |
4 研究设计 |
4.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2 变量定义 |
4.2.1 被解释变量—企业绩效 |
4.2.2 解释变量—股权混合度 |
4.2.3 中介变量—董监高来源异质性 |
4.2.4 调节变量—机构投资者持股 |
4.2.5 控制变量 |
4.3 模型构建 |
4.4 本章小结 |
5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5.1 描述性统计 |
5.2 相关性分析 |
5.3 假设检验分析 |
5.3.1 股权混合度与企业绩效的直接效应 |
5.3.2 董监高来源异质性的中介效应 |
5.3.3 机构投资者持股对股权混合度与企业绩效关系的调节效应 |
5.3.4 机构投资者持股对董监高来源异质性与企业绩效关系的调节效应 |
5.3.5 有调节的中介效应 |
5.4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6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6.3.1 研究不足 |
6.3.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部分研究样本数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9)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外文缩略语对照表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本文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主体研究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与境外投资法 |
一、国际投资的分类与境外直接投资 |
二、从国际直接投资法到境外投资法 |
第二节 中央企业法律主体地位 |
一、国有企业的概念界定 |
二、中央企业概念辨析 |
三、中央企业的比较分析 |
第三节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演进 |
一、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发展阶段 |
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现状分析 |
三、中央企业境外投资趋势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内法制及其改革 |
第一节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内法制现状 |
一、公司治理法制 |
二、境外投资监管 |
三、境外投资保护 |
第二节 中央企业改革对境外投资的影响 |
一、改革背景概要 |
二、具体改革举措 |
三、对境外投资的影响 |
第三节 国内法制改革建议——借鉴日本、新加坡、德国 |
一、相关法制改革应当并行——基于日本经验的分析 |
二、从规范企业到规范决策——基于新加坡经验的分析 |
三、从监管规制到法制保障——基于德国经验的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东道国法制 |
第一节 司法豁免理论及东道国相关司法实践问题 |
一、司法豁免概念及观点 |
三、中航油案及其影响 |
四、中央企业不应当然地主张司法豁免 |
第二节 竞争法审查问题 |
一、投资东道国竞争法审查一般问题 |
二、关键判断——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公平竞争 |
三、欧盟委员会中化集团/帝斯曼合资申报案 |
四、中央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应当单独计算市场份额 |
第三节 国家安全审查问题 |
一、国家安全审查基本问题 |
二、美国CFIUS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析 |
三、美国CFIUS国家安全审查晚近实践——三一重工案 |
四、CFIUS及 FIRRMA改革对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影响及应对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际法制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法制基本问题 |
一、国际投资保护与国际投资法制 |
二、相关国际法律渊源 |
第二节 国际法制调和作用 |
一、国际法制调和需求 |
二、国际法制调和原理 |
第三节 中央企业相关重点问题 |
一、投资协定适用范围问题 |
二、中央企业投资主体定位 |
三、国民待遇以及中方主张 |
四、竞争中立的国际法规则 |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一、相关国内法制改革当与中央企业改革并举并重 |
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需适应投资东道国法律制度 |
三、以国际造法为契机实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保护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10)非国有资本进入对竞争性国有上市公司治理绩效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路线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非国有资本 |
2.1.2 竞争性国有上市公司 |
2.1.3 公司治理绩效 |
2.1.4 公司经济绩效 |
2.1.5 企业社会责任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权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非国有资本进入对竞争性国有上市公司治理绩效影响的模型构建 |
3.1 研究假设 |
3.1.1 非国有资本进入对公司经济绩效的影响 |
3.1.2 非国有资本进入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影响 |
3.1.3 控股程度对非国有资本进入与公司经济绩效关系的调节作用 |
3.1.4 控股程度对非国有资本进入与企业社会责任关系的调节作用 |
3.2 变量设计 |
3.2.1 被解释变量 |
3.2.2 解释变量 |
3.2.3 调节变量 |
3.2.4 控制变量 |
3.3 计量模型构建 |
3.3.1 非国有资本进入对公司经济绩效影响的模型构建 |
3.3.2 非国有资本进入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的模型构建 |
3.3.3 控股程度调节效应的模型构建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非国有资本进入对竞争性国有上市公司治理绩效影响的实证检验 |
4.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1.1 样本选择 |
4.1.2 数据来源 |
4.2 实证分析与检验 |
4.2.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2.2 相关性分析 |
4.2.3 回归结果及其分析 |
4.3 稳健性检验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竞争性国有上市公司治理绩效提升对策 |
5.1 健全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 |
5.1.1 完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法规 |
5.1.2 出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优惠政策 |
5.1.3 提高国企改革配套政策协同性和精准性 |
5.2 健全现代企业产权制度 |
5.2.1 调整国有资本控股比例 |
5.2.2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
5.2.3 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 |
5.3 完善非国有资本引入流程 |
5.3.1 切实保障非国有资本进入国有企业后的话语权 |
5.3.2 引导国有企业与非国有股东的目标趋于协同 |
5.3.3 预防非国有资本引入带来的风险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四、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国资监管体制转变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研究[D]. 杨良平. 吉林大学, 2021
- [2]马克思产权理论下中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问题研究[D]. 王雨欣. 辽宁师范大学, 2021(09)
- [3]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案例研究[D]. 程龙瑞. 吉林大学, 2021(01)
- [4]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J]. 管淑慧. 当代会计, 2021(09)
- [5]LK公司董事会治理问题与对策研究[D]. 安衡. 河北大学, 2020(03)
- [6]员工持股对内部监督有效性的影响研究[D]. 焦俊英. 西安理工大学, 2020(01)
- [7]混合所有制企业监事会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的影响研究[D]. 孙媛. 西安理工大学, 2020(01)
- [8]竞争性国企混改中股权混合度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D]. 雷艳. 西安理工大学, 2020(01)
- [9]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法律问题研究[D]. 闫飞.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8)
- [10]非国有资本进入对竞争性国有上市公司治理绩效影响研究[D]. 李牧遥. 燕山大学, 2020(01)
标签:央企论文; 国企论文; 公司治理结构论文; 混合所有制经济论文;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