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南极国际大救援(论文文献综述)
冉恒谦,梁健,张林霞,周红军,李艺[1](2021)在《“十三五”地质钻探工程技术发展回顾及“十四五”展望》文中提出技术创新发展是地质钻探工程事业的核心、灵魂和第一驱动力。本文通过总结我国地质钻探工程领域"十三五"科技创新成果,深刻认识地质科技创新发展新要求,系统把握地质科技创新基础,展望了地质钻探工程技术"十四五"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以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地质科技创新能力。
徐斌[2](2021)在《武汉旅游保险产品创新研究》文中提出十年来,我国旅游业与保险业飞速发展,双双跨入服务行业的前十朝阳产业,旅游群体越来越多,旅游形式也层出不穷。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对发生的人身保险事故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丘吉尔说:“每个家庭只要付出微不足道的代价,就可免遭万劫不复的灾难”。从经济的角度来说,保险是分摊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保险是保险公司补偿投保人的合同行为,从社会的角度来说,保险是生活中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来讲,保险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是防范风险最好的一种方法。旅游保险是针对游客的保险,一般可分为人身意外保障、医疗费用保障,个人财物保障、个人法律责任保障四类,旅游者任何一次出门旅行,都会为享受快乐时光付出费用甚至大量金钱,却常常省略掉旅游费用的千分之几的保险费导致人财两空。中国的百姓最早认识旅游保险产品是通过飞机航意险,一张50元的意外卡单能够承担起100万的保额。其次旅责险的强制推广,也为旅游保险产品的推广起了作用,一次旅行意外,10元可以获得10万的赔付,比例为1:10000,惊人的比例增加了旅客对旅游保险的认知,但一段时间后又销声匿迹。最近几年,国内经济、科技都急速发展,但旅游保险产品的前进似乎并没有伴随着全球化旅游的热潮而同步发展。今天的旅游保险产品对于朝气蓬勃的旅游业来说是不匹配的。因此,如何通过旅游保险产品的推广增加游客的购买力,改变单一出行仅有10元的旅行责任险?如何通过旅游保险产品的升级来满足旅游分类层次更高、种类更多的问题?如何通过旅游保险产品的创新来提升旅游者和旅游相关企业的责任感与安全感,规避比如2020新冠这类重大事件带来的重大损失?是旅游保险发展进程中的新的课题。本文以武汉市作为旅游保险产品创新的研究点。武汉是交通便利的城市,九省通衢;武汉是经济发达的城市,是长江经济带的中心,是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武汉市是历史悠久的城市,是楚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武汉市是优秀的旅游城市,旅游资源丰富。最新统计数据武汉常住人口1121.2万人,旅行社团数量众多,无论是旅游产业的容量,还是保险产业的规模,在国内省会城市中均处于领先的位置。本文基于武汉旅游市场的现状,依据保险需求、旅游风险、收益主体、收益与风险、消费心理学等基本理论,结合对国内外旅游产品创新的研究,探索一条适用于武汉旅游市场的保险产品创新之路。本文从管理学的角度出发,结合文献分析法、调查问卷法、SWOT分析法、定性与定量法对武汉旅游保险市场及旅游保险产品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得到武汉旅游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有:产品同质化严重,责任简单,产品定位单一,销售主体较少,宣传效率低;武汉市场上产品存在的问题有:保额严重不足,除外责任多,产品更新慢,旅行社责任险低。本文结合中外旅游保险产品的创新借鉴,提出武汉旅游保险产品的创新方向:覆盖面更广、保险救援更强和保险性价比更高。本文结合市场调查分析的总结以及自己多年来保险营销一线的经验,提出旅游保险产品的创新体系的三个方面:老产品升级、特定产品专推、新型产品开发,并在每个方面都列举了自己研究的新型旅游保险产品。本文不仅为旅游保险产品的创新与推广架桥铺路,其研究成果一方面推动旅游保险产品的不断创新,能够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需求,使更多的游客受益,而且为后续旅游管理的研究者提供理论借鉴,更为保险公司产品开发的技术人员带来积极的思路的理论指导。
李孟真[3](2021)在《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美东时间2020年5月30日,Space X公司的载人龙飞船(Crew Dragon)顺利发射,并将NASA的两名宇航员成功送入国际空间站。这次发射,是太空旅行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标志着私人企业可向政府或者个人提供太空旅行的服务。私营公司正在慢慢走进大众视线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对其可能产生的风险投入更多的关注。在国际外层空间法的法律框架下,我们发现私人发射实体有权进行外空活动,但是因其产生的法律责任主要由国家或一定条件下的国际组织承担,私人实体本身并未有相关法律责任的约束。这样一种权责不相称的法律制度,在伴随着外空私人商业化活动大力发展的背景下,势必对外层空间法的法律责任制度带来挑战。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梳理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的历史发展脉络、法理基础和立法框架。20世纪五十年代,美苏太空竞赛时期,《外空条约》《责任公约》确立了私人活动国家责任的原则。随着时代的发展,20世界九十年代渐渐进入太空商业化时代。私人商业主体的规模不断扩大,私人主体探索宇宙的意愿也逐步强烈,但是相应的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制度并未改变,仍然沿用着私人活动国家责任的原则。国家需要为私人主体承担国际责任和赔偿责任的规定日益受到重视,并且这样的法律责任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关于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理基础,分别从太空经济学理论、全球公共利益理论以及法不禁止即自由不适用外层空间这三个角度予以论述;关于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立法框架,则是从国际层面的五大公约和五个国家的国内空间予以梳理。第二部分,围绕如何认定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为中心,从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的性质、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以及责任形态四个层面,详细分析了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第三部分,国家替代责任形态对私人商业化活动的应对及不足。首先在分析《责任公约》中发射国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发射国责任标准不包含“实际管辖和控制方”的损害责任以及发射国责任标准不包含私人主体在全球公域发射的损害责任这两个具体问题。其次,以外空环境污染为切入点,说明了外层空间法责任制度对外空环境污染的规制漏洞。最后,就太空旅游和跨外空的洲际旅行为例,讨论了当下外层空间法法律责任体系中的空白领域。第四部分,首先,从国际外层空间法的角度,提出了针对私人商业化活动完善现有法律责任制度的建议。其次,构想建立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试验区,以率先尝试私人主体自己责任。最后,从国内法律角度,提出我国须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法》的出台,并建议在航天法中加入私人责任条款,同时,在宏观上提出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构建外层空间治理的新模式。
李春雷[4](2021)在《南极旅游治理政策研究》文中提出南极自然景观吸引了世界范围内的游客,但南极与普通旅游目的地存在较大差异,其独特法律地位与国际治理使得开展旅游活动具有一定敏感性和复杂性。我国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南极游客来源国第二,亟待完善符合南极条约体系、与旅游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政策管理体系。本文重点研究南极旅游活动的法律规制,通过比较分析有代表性的南极条约协商国的管理现状,结合旅游活动的安全风险,为我国南极旅游治理体系提出建议。
张娟[5](2020)在《世界视野与真实力量——论周励《亲吻世界》的非虚构写作》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非虚构写作引起了文学界的广泛重视。周励的《亲吻世界》具有典型的非虚构特征。该书是来自真实世界的记录,往往基于田野调查和实地走访,善于设置情境,重视生活的温度和细节。究其为何选择这种非虚构的表达方式,这和周励的成长经历、阅读资源、写作历程等都息息相关。周励的非虚构写作在真实叙述的同时,也具备情感充沛、悲壮庄严、跨界多元的美学风格。周励的《亲吻世界》以实证主义的创作方法、介入性的写作资料、历史学家式的严肃探究,在跨界的视角下建构着文学和世界的关系。
刘明,张洁[6](2020)在《中国与拉美国家的南极合作:动因、实践及对策》文中指出南极合作已成为中国与拉美国家合作的新增长点和新方向。拉美国家在地缘区位和特定领域中的优势以及在南极政治中的重要地位,成为吸引中国与其进行合作的主要动因。在战略意图上,中国力图通过合作提升在南极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摆脱南极中等国家身份;拉美国家则需要借助中国的资金和技术等优势发展自身,使其南极治理能力、南极科技水平与国家南极政策相匹配。中拉在基础设施建设、科研、环境保护、后勤保障、旅游等领域展开了务实合作,并努力健全合作机制、扩展深化合作领域。把南极打造成中拉合作的新疆域,提升南极合作在中拉关系中的战略性地位,将对"一带一路"倡议向拉美"南极国家"深度拓展大有裨益。
李春雷[7](2020)在《南极搜救体系对非政府南极活动发展趋势的影响及我国的对策研究》文中提出在国际搜救公约和行业组织的规制下,南极形成了覆盖海空的搜救体系。因南极恶劣的自然环境,日益增多的非政府活动存在着巨大的潜在风险。南极搜救体系对非政府南极活动的长远发展有重要影响,从安全底线角度而言,南极搜救体系塑造着非政府南极活动的发展方向和演进格局。近年来,我国非政府南极活动规模迅速增长,通过南极搜救视角进行审视,加强我国非政府南极活动的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兰妙苗,黄庆桥[8](2020)在《1990年国际横穿南极科学探险活动初探》文中研究说明1989—1990年来自6个国家的6名探险家和科学家组成了"国际横穿南极考察队",完成人类南极探险史上首次借助非机械力横穿南极大陆的壮举。这是南极科学探险考察在国际合作方面取得的重要突破,6国队员于活动中展现出和平、合作与科学的精神,在当时引起了全球的广泛关注,在南极探险史、政治领域以及科学研究领域都曾产生重要的影响。梳理1990年国际横穿南极科学探险活动的具体过程与国内外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朱璧禧[9](2019)在《新时代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生发于20世纪50年代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面临着与以往不同的时代背景。国际上,欧美地区逆全球化势头强劲,中东地区极端恐怖主义威胁严重,环境保护、网络与极地治理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国际立法进展迅猛。走过改革开放四十年的中国有了更强的经济、政治和军事实力。踏入新时代,中国坚定开放的态度参与国际事务。国际社会逐渐增强的不稳定性为国际法带来冲击;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行动,需要更开放、灵活的国际法理论提供助力。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实然发展主要包括内涵和适用两方面。从内涵上看,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与互不侵犯原则既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完整,也保障地区的共同安全;互不干涉内政原则中“内政”与“干涉”有深刻的内在联系,应该联系国情,辩证判断他国或国际社会的行为是否属于国际法禁止的“干涉”;和平共处原则涵盖共商共建共享的内容;平等互利原则借鉴“共同但有区别”原则。结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探究整体适用五项原则可以发挥的指导作用。在北极区域、南极地区和网络空间的国际治理中,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正视地理、科技和经济所发挥的作用,但更强调各国平等参与、合作和发展的权利,鼓励发展中国家更多地参与国际实践,为立法提供经验和思路。应对极端恐怖主义带来的威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要求世界主要大国停止战争行径,强调中东国家内部的良法善治,以及区域性国际组织和新兴国家在共同治理中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走出区域共同发展面临的困境,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强调国家利益与区域利益的协调,各国既要克服国内民粹主义的影响,也要致力追求公正、合理的区域制度安排。要实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新兴国家需要积极迈出学习、合作的第一步,也需要更加灵活、开放的国际法律思维。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承担较以往更多的国际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也要表达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代表的中国国际法立场——一方面积极回应国际社会的质疑;另一方面凝聚共识,弥合分歧,为顺利开展共同治理赢取更多支持。同时,透过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发展,提升自身在塑造现代国际法过程中的话语权。
俞晓雅[10](2019)在《北极地区非传统安全国际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全球气候变暖使得北极冰雪的消融,从而带来了北极航运和资源开发的新高潮。但北极作为特殊的地理区域,人类活动稍有不慎都会对北极环境造成负面后果。因此,讨论北极地区的安全问题极具现实意义。其中,北极地区的非传统安全问题更是牵动着北极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影响着全球的均势变化。本文特选取北极地区非传统安全法律制度建设的角度,探讨北极非传统安全相关问题的现状,并为中国参与北极治理活动建言献策。本文第一章阐述了非传统安全的概念以及北极地区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分别从安全的概念、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区别以及北极地区现阶段面临的主要非传统安全问题这几个方面进行论述。安全问题可划分为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两类。传统安全一般指国家的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与国家主权利益联系紧密。非传统安全是传统安全的延伸,包括环境安全、人权保障、海上安全、社会安全等新兴的安全问题。北极地区的非传统安全问题集中在环境、人权、海上安全领域。在环境安全方面主要表现为北极生态环境的保护,在海上安全方面主要表现为北极地区的航行安全保护,在人权保障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北极原住民的权利保障。第二章具体阐述了北极地区的环境安全保护问题。北极环境保护领域,是各国合作最紧密、法律制度建设最早也最丰富的领域。在全球层面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公海捕鱼和生物资源保护公约》《生物安全议定书》等国际法律文件对北极环境进行保护。但随着北极环境、国际局势的不断变化,新的、待解决的环境保护问题层出不穷。在海上资源开发、海上航行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上,虽然现在已经制定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国际极地水域营运船舶规则》等国际规则,但在环境纠纷解决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要与时俱进,对制度及时进行更新换代。第三章介绍了北极地区的航行安全制度。船舶在北极地区中会遇到诸多安全问题,如极地风暴,冰层的阻碍,特殊磁场条件干扰航行导航系统;极寒天气增加了海难救助的难度;北极沿岸港口设施落后无法为航行提供良好的破冰引航、补给、导航服务。现有航行安全法律制度在技术性规范文件的订立上还有缺漏,还需加强搜救活动的合作。此外,环北极国家内部的法律制度在北极航行问题上也需加强立法,同时也要注意国内法与国际条约之间的制度衔接。第四章主要介绍了北极地区原住民的权利保障情况。在国内层面,北极地区不同国家的国内政策规定不一,美国、加拿大、丹麦对原住民的权益保护制度较为完善,但俄罗斯对于原住民的保护力度亟待提高,保障强度参差不齐;在国际层面,国际社会对原住民的权利保障,主要依赖北极原住民组织在国际社会的努力,现虽已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仍然有需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加以完善的地方。北极理事会的六个永久参加者是现阶段北极地区原住民保护的主要组织,不仅在国际上为维护原住民固有权益发声,还促进北极各国国内对原住民权利的保护。总体来说,国际社会对北极原住民权利保障,特别是其生存环境与独特的文化习俗保护方面,仍有更多努力的空间。第五章阐述了北极非传统安全问题对中国国家政策的影响,同时为中国今后的北极政策制定提供建议。随着近年来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深,我国愈发受到国际安全风险的影响。中国作为北极地区的利益攸关国,北极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影响着中国的国家利益。在北极事务参与上,“尊重、合作、共赢、可持续”是中国坚持的基本原则,中国在北极事务参与中,既不会越位,也不会缺位。中国将依据国际法参与北极事务,不会介入完全属于北极国家及北极区域内部事务。但中国应在北极跨区域和全球性问题上积极发挥作用。如在北极解决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国家合作上,加强与北极诸国的合作,参与北极相关国际法律制度的构建,尤其是北极地区经济活动方面的制度构建,这也是践行中国北极政策基本原则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的必然要求。
二、北京南极国际大救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北京南极国际大救援(论文提纲范文)
(2)武汉旅游保险产品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及研究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技术路线图(详见下图3) |
第2 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及界定 |
(一)保险的界定 |
(二)旅游保险 |
(三)旅游保险产品 |
二、基本理论 |
(一)保险需求理论 |
(二)旅游风险理论 |
(三)利益主体理论 |
(四)收益与风险理论 |
(五)消费心理学理论 |
第3 章 国内外旅游保险产品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借鉴 |
一、国外发达国家旅游产品现状及分析 |
(一)英国 |
(二)美国 |
(三)日本 |
(四)澳大利亚 |
二、国内代表性公司旅游保险产品的现状及分析 |
(一)财产险公司旅游保险产品的现状与分析 |
(二)人身险公司旅游保险产品的现状与分析 |
(三)经纪电销公司旅游保险产品的现状与分析 |
三、国内外旅游保险产品的经验借鉴及创新方向 |
(一)产品多样化 |
(二)产品个性化 |
(三)产品责任综合化 |
第4 章 武汉旅游保险产品的现状调查及存在问题分析 |
一、武汉旅游保险现状 |
(一)武汉市旅游发展现状 |
(二)武汉市旅行社现状 |
(三)武汉市旅游保险产品现状 |
二、武汉旅游保险市场调查与分析 |
(一)问卷调查内容 |
(二)问卷调查数据分析 |
(三)武汉旅游保险产品市场的问题 |
(四)武汉旅游保险产品存在的问题 |
三、武汉旅游保险产品创新的SWOT分析 |
(一)优势(strengths) |
(二)劣势(weaknesses) |
(三)机会(opportunities) |
(四)威胁(threats) |
第5 章 武汉旅游保险产品创新的思路及举措 |
一、武汉旅游保险产品创新的思路 |
(一)产品责任覆盖面更广 |
(二)产品救援责任更强 |
(三)产品性价比更高 |
(四)产品附加服务更多 |
二、创新和完善武汉旅游保险产品体系 |
(一)老产品升级 |
(二)特定产品专推 |
(三)新型产品开发 |
三、健全旅游保险产品的销售体系 |
(一)拓宽产品销售的渠道与权限 |
(二)建立产品销售的多元体系 |
(三)开拓线上自理平台 |
(四)提升保险销售附加服务 |
(五)建立售后处理协调机构 |
第6 章 结论与展望 |
一、结论 |
二、创新点 |
三、本文的不足 |
四、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武汉旅游保险产品问卷调查 |
致谢 |
(3)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三 研究方案设计 |
第一章 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概述 |
第一节 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的滞后 |
一 美苏太空竞赛时期私人活动国家责任的确立 |
二 太空商业化时代私人活动法律责任的缺位 |
第二节 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的法理基础 |
一 全球公共利益理论 |
二 法不禁止即自由不应适用于外层空间 |
第三节 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的立法框架 |
一 外层空间私人商业活动法律责任的国际立法 |
二 航天大国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的国内立法 |
第二章 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的认定 |
第一节 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的性质 |
一 国家责任的新发展——跨界损害责任 |
二 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性质属于跨界损害责任 |
第二节 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
一 绝对责任原则 |
二 过失责任原则 |
第三节 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的责任主体 |
一 私人活动国家责任——《外空条约》第六条 |
二 私人活动国家责任——《外空条约》第六条的密切关联性条款 |
三 私人活动国家责任——《责任公约》第一条 |
第四节 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
一 私人进行的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 |
二 损害事实 |
三 因果关系 |
四 地表以外的损害需有过失 |
第五节 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的形态 |
一 国家替代责任 |
二 国家间连带责任 |
第三章 国家替代责任形态下私人商业化活动引发的法律责任问题 |
第一节 私人商业化活动对“发射国”责任标准的挑战 |
一 发射国责任标准不包含“实际管辖和控制方”的损害责任 |
二 “发射国”责任不问私人主体在全球公域发射的损害责任 |
第二节 私人商业化活动对空间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的冲击 |
一 空间环境污染责任中私人责任主体的缺位 |
二 凯斯勒综合征下私人主体责任的盲点 |
第三节 私人外空物体对外空旅客人身损害的责任问题 |
一 外空旅客法律地位仍存争议 |
二 外空旅客人身损害责任主体不包含私人实体 |
三 外空旅客的营救责任及优先顺位 |
第四章 构建和完善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的思考 |
第一节 尝试完善外层空间法现有不足 |
一 “发射国”标准的修正建议 |
二 建立全球最低的商业发射活动标准及评估框架 |
三 外空旅客法律地位的解释适用 |
第二节 构想建立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试验区 |
一 试验区构建的现实需求及宗旨 |
二 私人活动责任自负原则 |
三 以试验区带动私人主体责任分离 |
第三节 构建我国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体系 |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法》的加速出台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法》中责任条款的构思建议 |
三 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与私人法律责任制度的协调发展 |
四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引领下的外空治理新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南极旅游治理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南极旅游的国际法规制 |
(一)硬法规制 |
1. 南极条约 |
2. 环保议定书 |
3. ATCM措施 |
(二)软法规制 |
1. ATCM决议 |
2. 船舶规制 |
3. 行业规制 |
二、协商国对南极旅游的治理 |
(一)美国对南极旅游的治理 |
(二)澳大利亚对南极旅游的治理 |
(三)英国对南极旅游的治理 |
(四)韩国对南极旅游的治理 |
(五)国际治理发展趋势 |
三、我国南极旅游治理体系的完善 |
(一)我国南极旅游的管理实践 |
(二)加强南极旅游治理对策建议 |
1. 推动国际法转化为南极旅游提供法律依据 |
2. 建立协调机制,构建南极旅游管理体系 |
3. 结合南极考察,深入开展南极旅游环保和安全研究工作 |
(5)世界视野与真实力量——论周励《亲吻世界》的非虚构写作(论文提纲范文)
一、周励的非虚构写作的特征 |
二、周励非虚构写作的内在动因 |
三、周励非虚构写作的美学意义 |
(6)中国与拉美国家的南极合作:动因、实践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拉美国家在南极事务中的战略优势及其政策 |
二、中拉南极合作的动因和挑战分析 |
2.1宏观战略层面 |
2.2合作互补层面 |
2.3《南极条约》体系层面 |
2.4共同利益与关切层面 |
三、中拉南极合作的实践 |
3.1科技合作:中拉南极合作的核心 |
3.2后勤保障与基础设施建设:中拉南极合作的重要支点 |
3.3南极环境治理与旅游:中拉南极合作的新领域与新方向 |
3.4合作机制建设:南极合作的长久保障 |
四、加强中拉南极合作的建议 |
五、结语 |
(7)南极搜救体系对非政府南极活动发展趋势的影响及我国的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南极搜救体系现状 |
(一)南极搜救法律基础和制度安排 |
(二)南极搜救体制 |
(三)南极搜救机制 |
二、非政府南极活动发展维度 |
(一)非政府南极活动的概念与范围 |
(二)非政府南极活动的发展历程与活动特征 |
(三)非政府南极活动的潜在风险 |
三、南极搜救体系对非政府活动发展趋势的影响 |
(一)ATCM会议对非政府南极搜救的相关要求 |
(二)南极门户国家在南极搜救体系下开展的工作 |
(三)COMNAP和CCAMLR对南极搜救的部署安排 |
1. COMNAP对非政府南极活动的搜救安排 |
2. CCAMLR对南极渔业的搜救安排 |
四、南极搜救视角下对我国非政府南极活动管理策略的建议 |
(一)健全南极搜救体系,保障我国非政府南极活动 |
(二)明确主体责任提高风险意识,全方位提升非政府南极活动者素质 |
(三)积极开展南极立法,规范管理非政府南极活动 |
(8)1990年国际横穿南极科学探险活动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一历史背景与缘起 |
1.南极治理面临转折 |
2.活动发起 |
二“国际横穿南极考察队”成组 |
1.筹备与正式启动 |
2.苏联加入 |
3.中国加入 |
4.国际横穿南极考察队最终成组 |
三横穿南极大陆 |
1. 第一段路程:横穿南极半岛 |
2. 第二段路程:向南极点进发 |
3. 第三段路程:挑战“不可接近地区” |
4. 第四段路程:从东方站到和平站 |
5.后勤支持系统 |
四历史影响 |
1.探险史意义 |
2.政治意义 |
3.科学意义 |
(9)新时代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和意义 |
(一)选题依据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案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面临的新挑战 |
一、国际社会的不稳定性增强 |
(一)逆全球化现象突出 |
(二)极端恐怖主义持续肆虐 |
(三)国际立法迈入新阶段 |
二、中国以更加开放的态度参与国际事务 |
(一)主动承担更多国际责任和义务 |
(二)积极参与现代国际法的塑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应然发展 |
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新内涵 |
(一)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完整 |
(二)辩证看待内政“国际化” |
(三)共商共建共享是共处的重要内容 |
(四)互利借鉴“共同但有区别”原则 |
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适用问题的新探究 |
(一)倡导公平合理的国际立法 |
(二)应对极端恐怖主义 |
(三)缓解区内共同发展矛盾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新发展的国际法意义 |
一、进一步推动现代国际法的发展 |
(一)应对国际法“碎片化”现象 |
(二)保障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参与 |
(三)丰富国际法理论体系 |
二、彰显国际法的作用 |
(一)约束国家行为 |
(二)促进国际发展 |
(三)调整权利义务 |
(四)缓和外部困境 |
三、提升中国在国际法发展中的话语权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北极地区非传统安全国际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目的和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文献 |
(二)国外文献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北极地区的非传统安全问题概论 |
第一节 非传统安全的概念与范围 |
一、“非传统安全”概念的源起 |
二、“非传统安全”与“传统安全”概念与范围 |
第二节 北极地区面临的主要非传统安全问题 |
一、环境安全——北极环境保护问题 |
二、海上安全——北极航行安全问题 |
三、人权保障——北极原住民保护问题 |
第三节 北极地区非传统安全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
一、北极地区非传统安全威胁增加倒逼非传统安全制度建设 |
二、北极非传统安全制度影响北极地缘政治格局的发展 |
三、非传统安全制度建设是加强北极国家间合作的切入点 |
第二章 北极地区环境安全保护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北极环境安全法律制度现状 |
一、适用于北极地区的国际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
二、北极地区国家间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
三、北极国家国内法中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
第二节 北极地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内在缺陷 |
一、国际条约间的冲突问题 |
二、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冲突问题 |
三、北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软法性 |
第三节 北极地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改善之建议 |
一、制定新的法律文件,解决法律冲突问题 |
二、完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丰富纠纷解决途径 |
三、促进条约义务的善意履行,提升国家违法成本 |
第三章 北极地区航行安全保障与合作 |
第一节 北极航行安全面临的挑战 |
一、北极航道概况 |
二、北极地区航行安全障碍 |
第二节 北极航道航行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现状 |
一、北极航道的法律地位 |
二、国内法律层面 |
三、国际法律层面 |
第三节 北极航行安全法律制度的不足 |
一、技术性规范文件的缺漏 |
二、海上搜救制度面临的挑战 |
第四节 完善北极航行安全法律制度之建议 |
一、促进国际合作,丰富多领域的航行安全制度 |
二、完善法律制度,提升制度执行效果 |
第四章 北极地区原住民安全危机及其保护 |
第一节 北极地区原住民安全保护面临的挑战 |
一、北极原住民面临的生存安全危机 |
二、北极原住民面临的文化习俗存续危机 |
第二节 北极地区原住民保护法律制度现状与不足 |
一、国际层面 |
二、区域层面 |
三、国内层面 |
第三节 原住民权利保护制度完善建议 |
一、发挥国际机构的监督作用 |
二、利用北极理事会框架保护北极原住民 |
三、北极国家应加强本国对原住民的保护 |
第五章 中国在北极非传统安全事务上的应对 |
第一节 北极非传统安全对中国的影响 |
第二节 中国在北极非传统安全事务中的参与现状 |
一、中国现有的北极政策与法律文件 |
二、中国在北极非传统安全事务中的参与 |
第三节 中国参与北极非传统安全事务的对策 |
一、在联合国框架下参与北极非传统安全治理 |
二、增加在北极地区的科研交流和经济合作 |
三、加强与北极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二、外文文献 |
致谢 |
四、北京南极国际大救援(论文参考文献)
- [1]“十三五”地质钻探工程技术发展回顾及“十四五”展望[A]. 冉恒谦,梁健,张林霞,周红军,李艺. 第二十一届全国探矿工程(岩土钻掘工程)学术交流年会论文集, 2021(总第428期)
- [2]武汉旅游保险产品创新研究[D]. 徐斌.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2)
- [3]外层空间私人商业化活动法律责任研究[D]. 李孟真.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4]南极旅游治理政策研究[J]. 李春雷. 中国旅游评论, 2021(01)
- [5]世界视野与真实力量——论周励《亲吻世界》的非虚构写作[J]. 张娟. 世界华文文学论坛, 2020(04)
- [6]中国与拉美国家的南极合作:动因、实践及对策[J]. 刘明,张洁. 太平洋学报, 2020(11)
- [7]南极搜救体系对非政府南极活动发展趋势的影响及我国的对策研究[J]. 李春雷. 中国渔业经济, 2020(04)
- [8]1990年国际横穿南极科学探险活动初探[J]. 兰妙苗,黄庆桥. 科学文化评论, 2020(02)
- [9]新时代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发展研究[D]. 朱璧禧. 武汉大学, 2019(09)
- [10]北极地区非传统安全国际法律问题研究[D]. 俞晓雅. 武汉大学, 2019(06)
标签:南极论文;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论文; 南极资源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中国现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