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港、澳鸦片税厘并征与中葡北京条约(论文文献综述)
谢松[1](2021)在《中国近代常关职能演进述略——内外力作用下一个机构变迁的脉络与逻辑》文中提出常关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概念,在与洋关的二元对立中逐渐被建构起来。无论是口岸常关还是内地常关,均与洋关有着密切关联。其与洋关职能和影响力的此消彼长,正是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相互角力的缩影。本文以口岸常关为重点,考察常关的起源、建构,和洋关的斗争与共存,及最终裁撤的过程,试图厘清常关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职能定位,及其背后的历史逻辑。
黎俊棋[2](2020)在《晚清广东厘金制度研究:1854-1879年》文中研究表明咸丰四年(1854)以后,广东一些府县在当地官绅的主持下开始举办抽厘。咸丰八年(1858),两广总督黄宗汉在后沥、芦苞、佛山三地设厂试办抽厘。随后,在劳崇光、耆龄、晏端书、毛鸿宾、郭嵩焘、瑞麟、蒋益沣、刘坤一等人的督办和整顿下,厘金制度在广东得到了进一步推广,制度本身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至光绪四年(1878),粤省广、肇、惠、韶、潮、雷、钦、琼、高、廉十府的许多重要商埠和交通枢纽均以委员设厂或商行认缴等方式开抽厘金,一套较为完备的厘金征解以及厘务机构、人员管理机制也随之建立起来;同时,全省的厘金收入,从咸丰年间的每年数万两,增至一百余万两,成为了广东地方政府的支柱性财政收入之一。本文主要探讨咸丰四年到光绪五年(1854-1879)广东厘金制度的发展历程,并将这一发展历程置于当时动态的社会变迁中进行把握;同时还将结合相关档案中的数据,简单介绍这一时期广东厘金的收支情况;最后对广东厘金制度的重要财政变革意义进行阐述。
叶农,陈益歆[3](2017)在《海上丝绸之路的新支点——鸦片战争后港澳对外贸易研究综述》文中提出鸦片战争后至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前的一个世纪里,港澳地区对外贸易与鸦片战争之前相比,出现了许多新局面。香港、澳门地区的对外贸易,推动了中国海外贸易的发展,续写了海上丝绸之路的新辉煌,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两个新支点。学术界关于此问题,做过下列研究工作:史料的整理与出版;香港转口港形成、转口贸易发展、贸易制度;近代澳门海上贸易的兴衰;港澳与鸦片、苦力贸易;港澳贸易区域及粤港澳贸易关系;贸易走私与管制;港澳对外贸易参与者研究;与港澳对外贸易有关服务业问题。
杨秀云[4](2014)在《赫德与晚清中外约章研究》文中认为赫德是近代中国历史上一位相当重要的特殊人物。他在华54年,担任晚清总税务司48年,对近代中国内政外交施加了全面而深刻的影响。作为“客卿”,他直接间接参与谋划的中外约章60多个。这些约章有中英、中法、中葡、中德、中日等双边约章,也有中国与列强的多边约章。有些约章内容涉及国家的许多重要主权,有的则只是某一具体问题的细节规定。本文主要考察了赫德在这些约章谈判交涉中的活动轨迹、态度立场、策略手段、作用影响及其对条约的看法建议,等等。论文内容包括绪论、正文八章和结语。绪论首先说明选题原因是基于赫德在晚清中外谈判缔约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以及中外条约在近代中国历史上的特殊地位。然后对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动态进行介绍和梳理,并作了简要评价,也指出了已往研究的不足。接着扼要指出本文的研究重难点、研究思路和方法,创新与不足,并对晚清中外约章的概念作了简要界定。第一章分析了赫德作为“客卿”之所以能够广泛涉足晚清中外交涉缔约,是由于多种因素共同促成的。由于近代中国半殖民化不断加深,晚清中外条约关系日益演进,而清廷外交人才匮乏,外交力量虚弱,因而清政府对赫德青睐、倚重有加。同时,英国政府和英籍华官,以及其他西方列强对赫德给予了大力支持。此外,赫德具有受过良好的教育、精通汉语熟悉中国、处事谨慎圆通等自身优势。第二章至第五章是根据赫德在60余个对外约章交涉缔结中的作用影响(即中方谈判代表、谈判调停人、幕后操纵者、翻译或顾问等),以及依据约章的内容、性质,将赫德插手的所有约章分为三大类型进行考察。在对每一类约章的考察中,主要以问题为中心,较为全面、深入地研究了赫德在交涉缔约中的复杂活动、建议主张以及作用和影响。第二章较为系统地论述了赫德与其代表中国政府谈判操纵决断的条约。主要包括中葡《和好贸易条约》、《拟议条约》、《里斯本草约》、《中葡北京条约》等涉及中葡澳门主权问题的条约的拟订,中法《停战条件》、《越南条款》等关于中法越南地位问题的约章的交涉,中英关于哲孟雄主权及亚东通商问题交涉,以及中英关于香港鸦片贸易协定的协商缔结。第三、四章认真地研究了赫德参与斡旋的条约以及赫德的相关交涉活动。这些交涉主要有:中丹天津条约、阿礼国条约、烟台条约、中英有关缅甸地位和朝贡问题等约章的交涉,英德借款和续借款合同商订,中法越南勘界约章的订立;各国辛丑条约谈判交涉、1902年中英商约修订以及中葡澳门租借设关等问题的谈判。第五章专门考察了赫德在操纵制定专门约章中的活动及影响。这些既有清政府因应国内形势,为防止列强条约外侵渔,而主动要求赫德制定的属于国内法性质的专门约章的谈判,比如,长江通商章程、引水章程、会讯章程的拟订;也有与列强订立的就解决某一领域问题的约章,如分别与法、日、英、德等国订立的邮政联邮章程,以及分别与德、日缔结的租借设关征税章程。第六章综合论述了赫德缔约的态度和立场。首先是维护母国英国的利益,英国利益至上。在此前提下,努力扞卫清政府的权威和统治,同时争取自身权益的最大化,诸如确保和巩固总税务司的职位,增辟通商口岸,扩大税务司权限。当然也得兼顾各列强的利益。第七章对赫德缔约的手段和策略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在谈判中处境比较尴尬的赫德为尽快达成协议,结束交涉,想方设法,使出了浑身解数,比如采取了威逼利诱;让虚名求实利;采用笼统词语,含混过关;运用不偏不倚的“骑马”策略;抓大放小、先易后难等各种手段和策略。第八章剖析了赫德对晚清中外条约关系的认识和建议。赫德认为晚清条约是外国逼勒或恳求的产物。他虽承认条约的侵略性,但仍要求中国严格遵守条约,也提出了诸多改进中外条约关系的建议,比如,谈判要缓慢谨慎,考虑全面;放弃治外法权,等等。结语是对赫德缔约的总体认识,分析了赫德缔约的阶段性特点和总体性特征,指出赫德的调停缔约,既为清政府排忧解难,维护了某些权益,起了积极作用;又损害了中国主权,加深了近代中国的半殖民地化,对中国的发展起了阻碍作用。同时也启示了后人:落后就要挨打;当政者要心怀天下,远见卓识,进行务实外交;重视培养外交人才,充分灵活借助外力。赫德的缔约活动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来华洋人对近代中国外交转型施加的正负影响,折射出中国在近代历史转型激荡中的仓促应对和坎坷命运,也是中国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过程的重要标志。
李苗[5](2013)在《两广总督张之洞与中葡澳门问题交涉》文中研究表明关于澳门问题,不能不提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的签订,该条约是唯一规定澳门地位的条款。两广总督张之洞为维护澳门主权和中国利权作出了重大贡献。两广总督张之洞对赫德、金登干操纵下的中葡《里斯本草约》进行了抵制。在草约谈判过程中,赫德蓄谋夺去了港澳外围关卡的征税权,并利用清廷急于征收洋药税厘的心理为澳葡换取了澳门地位的条款,草约中关于澳门地位的条款为日后澳葡继续侵越扩张,蚕食中国领土埋下了伏笔。张之洞对澳葡当局的外交讹诈以及条款文字漏洞都给予敏锐的披露和谴责,揭露了赫德夺取港澳外围关卡的深层目的,指出了草约条款中澳门地位规定存在的隐患,要求清廷暂缓议约,并提出了挽回补救《草约》漏洞的具体措施。虽然张之洞最终未能阻止清廷与澳葡签订互换合约,但其据理力争,抵制外籍税务司侵夺中国利权,阻止葡人侵占中国领土的爱国行为值得称颂。《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订换约后,由于条约漏洞的存在,在澳葡人进一步侵占中国领土。两广总督张之洞作为清朝疆臣大吏,始终未放弃自身职责,在涉澳问题上始终坚持原则、立场坚决,严格杜绝葡人继续蚕食疆土,其对澳政策对澳门的历史产生了深刻影响。粤督张之洞在中葡澳门问题交涉期间在政治上保护领土主权,经济上维护海关利权,履行了疆臣之职:以兵戎震慑外敌,以民心固守藩篱,以考地理力争疆土。
睢萌萌[6](2007)在《晚清中英鸦片税厘纷争探略》文中指出1858年11月鸦片输华合法化之后,中英两国围绕鸦片税厘又进行了长达50多年的纷争。对这一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有助于进一步了解晚清中国的财税和外交状况。研究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中英两国鸦片税厘纷争的主要原因:从国内看,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至清朝末年,晚清财政严重入不敷出,鸦片贸易合法化之后,赔款、军饷、举办新政,每年成百上千万两的洋土药税厘收入成为清政权赖以维持的重要经济命脉之一。从英国看,从19世纪开始,鸦片收入在英属印度政府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这些收入的很大一部分以“国内开支”的名义汇回英国,使英国本土也成为鸦片贸易的重要受益者。中英两国关于鸦片税厘纷争的结果最终要以条约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具体探究自1858年中英签订《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至1911年两国签订《禁烟条件》的谈判过程,就可以看出中英两国是如何通过鸦片税厘纷争为本国争取利益的。笔者将其划分为四个时期来叙述:1、1858年至1870年,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及《新修条约》时期;2、1875年至1887年,《烟台条约》、《烟台条约续增专条》、《香港鸦片贸易协定》和《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时期;3、1901年至1902年,《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时期;4、1906年至1911年,《中英禁烟条件》时期。四个时期的纷争虽然有不同的特点,但都表现出了中英双方统治者在盘剥中国人民财富、戕害中国人民生命上的高度一致性。鸦片税厘纷争政治上的后果之一,是用国家主权商换经济主权;对于经济上的重要影响,是形成了中央与地方争夺财权;而对于晚清军事来说,鸦片税厘更是镇压农民起义、发展军火工业的重要财源;同时,伴随着炮舰叩关,在与列强交往中中国外交也开始蹒跚前行。
黄庆华[7](2006)在《“澳门地位”、“澳门属地”与赫德》文中指出一澳门及赫德澳门位于东经113.35度,北纬22.14度。史籍记载,自公元前214年 (秦始皇帝三十三年)秦始皇统一岭南,澳门就和附近各大小岛屿一样,被划入南海郡辖境。公元1152年(南宋绍兴二十二年),广东建置香山县,又将澳门划入香山县管辖范围。可见,澳门及其附近岛屿在很早以前就是中国领
陈勇[8](2006)在《赫德与鸦片“税厘并征”》文中研究说明“税厘并征”是晚清鸦片税征管制度的一次重要改良。总税务司赫德为扩大海关权限,积极促成海关介入洋药厘金的征收,并不惜牺牲中国领土主权,换取税厘并征在港、澳地区的施行,进而又借土药税厘并征企图插手中国内地税政。鸦片税政改良,虽有助于清中央集权财政体制的巩固,但同时也奠定了海关在清财政中的重要地位,从而确保了英国在华利益。
陈新文[9](2003)在《“封锁香港”问题研究(1868—1886)》文中认为19世纪中期 ,粤港洋面鸦片走私猖獗 ,对中国关税权益造成极大损害。中国政府为此在香港周边地区广设关卡巡船 ,专责查缉走私。但港英政府和商界诬蔑中国政府的正当行动是对香港的“封锁”。“封锁香港”问题由此产生。“封锁”问题本质上是国家海关主权之争 ,鸦片税收冲突是其主要表现形式。清政府在维护国家关税主权、挽救经济权益的抗争中 ,最终滑向以牺牲国家主权换取经济利益的错误道路。
陈晓东[10](2000)在《港、澳鸦片税厘并征与中葡北京条约》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清政府为解决财政危机 ,谋求在香港实行鸦片税厘并征。英国为了维护其在香港的鸦片贸易利益 ,以葡萄牙在澳门同时实行鸦片税厘并征为条件。英籍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 ,为扩大其控制的中国海关的权力 ,顺应葡萄牙欲使占领澳门合法化的侵略要求 ,从中斡旋 ,促成中葡北京条约的签订。该条约承认葡萄牙占领澳门是“合法”的 ,为葡萄牙占领澳门提供了 4 0年的条约依据。
二、港、澳鸦片税厘并征与中葡北京条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港、澳鸦片税厘并征与中葡北京条约(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近代常关职能演进述略——内外力作用下一个机构变迁的脉络与逻辑(论文提纲范文)
一、起源与建构:实际运行已久、至洋关出现后而得名的征税机构 |
(一)作为常关的前身,清承明制设立的榷关,在当时财税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
(二)清康熙年间设立的海关作为沿海榷关,承担了大量管理对外贸易和涉外事务的职能 |
(三)洋关设立后,原属于榷关序列中的海关职能被一分为二,为与“洋关”区分,在口岸上“常关”概念被逐渐建构起来 |
二、斗争与共存:常关与洋关机构并行、互为牵制、此消彼长的二元体制 |
(一)常关税源不断流向洋关,在双方财政作用此消彼长的大势下,常关的权力地位也明显下降 |
(二)海关监督的职权在外籍税务司势力的扩张下不断收缩,但在部分领域仍履行重要职责 |
(三)晚清常关与洋关的权力争夺白热化,反映出清政府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的利益调整 |
三、落败与终结: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加深、商品经济发展及封建吏治走向末路的结果 |
(一)国家主权逐步丧失,半殖民地程度不断加深,是常关走向没落的根本原因 |
(二)常关沿袭了封建制度的种种弊端,虽然历经多次变革,但相较于洋关的西方管理模式,仍表现出明显的落后性 |
(三)常关的存在逐渐不适应国内商品自由流通的需要,其机构和职能裁撤具有历史必然性 |
小结 |
(2)晚清广东厘金制度研究:1854-1879年(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关于本文“厘金”概念、范围的界定 |
问题缘起 |
学术史回顾 |
史料利用和研究方法 |
论文基本框架 |
第一章 草创时期的广东厘金制度(1854-1862) |
第一节 、厘金制度的创行与广东捐厘的出现 |
一、厘金制度的创行和推广 |
二、广东地方府县的自发性抽厘(1854-1857) |
三、“六不总督”不办抽厘? |
第二节 、广东督抚办厘的肇端:黄宗汉试办行厘(1858) |
第三节 、劳崇光、耆龄督办下的粤省厘务(1859-1862) |
一、英法联军撤兵以前的粤省厘务 |
二、英法联军撤兵以后的粤省厘务 |
第四节 、草创时期的广东厘金制度和厘金收支情况 |
第二章 缓慢发展的广东厘金制度(1862-1865) |
第一节 、晏端书时期的广东厘金制度(1862-1863) |
一、粤厘协饷:晏端书对粤省厘务的接管和整顿 |
二、晏端书督办时期官办厘金的收解情况 |
三、“不尽如人意”的粤省厘务 |
第二节 、毛鸿宾、郭嵩焘时期的广东厘金制度(1863-1865) |
一、旧有厘务的整顿与新厘厂的开办 |
二、粤厘协饷的结束 |
第三章 走向成熟的广东厘金制度(1865-1879) |
第一节 、瑞麟时期的广东厘金制度(1865-1874) |
一、太平军余部的侵扰与潮、嘉地区的设厂抽厘 |
二、广韶肇惠四府厘金制度的完善 |
三、高廉雷琼四府设厂征厘的尝试 |
四、广东各柜盐厘的开征及相关调整 |
第二节 、刘坤一时期的广东厘金制度(1875-1879) |
一、高、雷两府征厘的再次尝试 |
二、与子口税的“抗争”:琼、廉等府货厘、洋药厘的开征 |
三、广东余盐配引抽厘和各柜盐厘征收的改革 |
四、光绪四年广东通省厘务章程的颁布 |
第三节 、同治八年到光绪五年的厘金收解情况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后记 |
(3)海上丝绸之路的新支点——鸦片战争后港澳对外贸易研究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一、史料的整理与出版 |
二、香港转口港形成、转口贸易发展与贸易制度 |
三、近代澳门海上贸易的兴衰 |
四、港澳与鸦片、苦力贸易 |
五、港澳贸易区域及粤港澳贸易关系 |
(一) 香港与日本 (台湾) |
(二) 香港与云南、广西 |
(三) 香港与环渤海地区 |
六、贸易走私与管制 |
七、港澳对外贸易参与者研究 |
八、与港澳对外贸易有关服务业问题 |
(一) 香港航运业问题 |
(二) 香港金融业 |
1. 香港的货币系统: |
2. 银行业: |
3. 保险业: |
结语 |
(4)赫德与晚清中外约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赫德参与缔结晚清中外约章的因素 |
第一节 晚清中外条约关系的演进 |
第二节 晚清外交力量的虚弱与清政府的倚重和支持 |
第三节 英国与其他列强的支持 |
第四节 赫德的自身优势 |
第二章 赫德谈判决断的约章 |
第一节 中葡澳门主权条约 |
第二节 中法越南地位条约 |
第三节 中英关于哲孟雄主权及通商约章 |
第四节 中英香港鸦片贸易协定 |
第三章 赫德参与斡旋的约章(上) |
第一节 中丹天津综合条约 |
第二节 中外首次“对等”修约 |
第三节 中英滇案交涉条约 |
第四节 中英有关缅甸地位与朝贡约章 |
第五节 中法越南勘界谈判 |
第四章 赫德参与斡旋的条约(下) |
第一节 英德借款合同 |
第二节 《辛丑条约》交涉 |
第三节 1902年中英商约谈判 |
第四节 中葡澳门设关和通商约章 |
第五章 赫德操纵制定的专门约章 |
第一节 长江通商和内港行轮章程 |
第二节 争夺中国引水章程 |
第三节 海关查处偷漏走私的会讯章程 |
第四节 中外邮政联邮章程 |
第五节 租借地设关征税章程 |
第六章 赫德的缔约态度和立场 |
第一节 英国利益至上 |
第二节 维护清政府的统治和利益 |
第三节 谋取自身利益 |
第四节 兼顾列强利益 |
第七章 赫德的斡旋手段和策略 |
第一节 威逼利诱软硬兼施 |
第二节 让虚名争实利 |
第三节 笼统承诺含混过关 |
第四节 不偏不倚的“骑马”政策 |
第五节 抓大放小 先易后难 |
第八章 赫德对中外条约关系的认识和建议 |
第一节、晚清条约是外国逼勒或恳求的产物 |
第二节、承认条约的不平等性 |
第三节、中国应严格遵守条约 |
第四节、改进中外条约关系 |
结语 对赫德缔约的总体认识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5)两广总督张之洞与中葡澳门问题交涉(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鸦片战争后澳门政治格局的蜕变 |
第一节 澳葡政府强行拓展澳门城界址 |
第二节 澳葡政府谋求治澳的条约化 |
第三节 赫德与《里斯本草约》的签订 |
第二章 张之洞在《草约》交涉中的主张与应对 |
第一节 港澳外围税卡管理权之抗争 |
第二节 澳门地位及附属地的抗辩 |
第三节 张之洞督粤治澳之难及其立场 |
第三章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订后张之洞的举措 |
第一节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订的若干分析 |
第二节 中葡立约后澳葡的扩张及张之洞的反制 |
第三节 继任者之对澳策略对比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晚清中英鸦片税厘纷争探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中英两国鸦片税厘纷争的主要原因 |
第一节 洋土药税厘与晚清财政的关系 |
第二节 对华鸦片贸易对英国和英印政府利益的重要性 |
第二章 鸦片税厘纷争的过程探究 |
第一节 中英《通商善后章程条约》及《新修条约》时期(1858—1870 年) |
第二节《烟台条约》、《烟台条约续增专条》、《香港鸦片贸易协定》和《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时期(1875—1887 年) |
一、马嘉理事件之后到《烟台条约》签订中的税厘纷争- |
二、《烟台条约》签订后各方对鸦片税厘的态度 |
三、威妥玛与奕□的五个照会 |
四、英属印度政府对《烟台条约》的态度 |
五、左宗棠的“寓禁于征”方案及其与威妥玛的论争 |
六、何献墀、沙苗、德璀琳的方案与马建忠访印 |
七、围绕《烟台条约续增专条》进行的纷争和谈判 |
八、香港鸦片走私问题和《香港鸦片贸易协定》的签订 |
九、《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的签订和澳门主权的丧失 |
第三节 《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时期(1901—1902 年) |
第四节 《中英禁烟条件》时期(1906—1911 年) |
第三章 四个时期纷争的特点及认识 |
第一节 四个时期纷争的特点 |
第二节 从政治、经济、军事、外交角度谈对鸦片税厘纷争的几点认识 |
一、用国家主权商换经济主权——鸦片税厘纷争的政治后果之 |
二、中央与地方争夺财权——鸦片税厘纷争对晚清财政的重要影响 |
三、黑色烟毒熏制出的枪炮——鸦片税厘对晚清军事的重要作用 |
四、从机构到行动——炮舰叩关后在谈判中蹒跚前行的晚清外交 |
主要参考文献 |
(8)赫德与鸦片“税厘并征”(论文提纲范文)
一、洋药“税厘并征”方案的酝酿 |
二、赫德与洋药“税厘并征”的实施 |
三、赫德对内地土药税的觊觎: |
四、结语 |
(9)“封锁香港”问题研究(1868—1886)(论文提纲范文)
一、 “封锁香港”的发轫及初期概况 |
二、 “封锁香港”的扩大和发展 |
三、 “封锁香港”问题的最后解决 |
四、 余 论 |
(10)港、澳鸦片税厘并征与中葡北京条约(论文提纲范文)
一 |
二 |
三 |
四、港、澳鸦片税厘并征与中葡北京条约(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近代常关职能演进述略——内外力作用下一个机构变迁的脉络与逻辑[J]. 谢松.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21(01)
- [2]晚清广东厘金制度研究:1854-1879年[D]. 黎俊棋. 暨南大学, 2020(04)
- [3]海上丝绸之路的新支点——鸦片战争后港澳对外贸易研究综述[J]. 叶农,陈益歆. 海交史研究, 2017(02)
- [4]赫德与晚清中外约章研究[D]. 杨秀云. 湖南师范大学, 2014(01)
- [5]两广总督张之洞与中葡澳门问题交涉[D]. 李苗. 暨南大学, 2013(01)
- [6]晚清中英鸦片税厘纷争探略[D]. 睢萌萌. 河北师范大学, 2007(08)
- [7]“澳门地位”、“澳门属地”与赫德[A]. 黄庆华. “近代中国、东亚与世界”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下册), 2006
- [8]赫德与鸦片“税厘并征”[J]. 陈勇.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04)
- [9]“封锁香港”问题研究(1868—1886)[J]. 陈新文. 近代史研究, 2003(01)
- [10]港、澳鸦片税厘并征与中葡北京条约[J]. 陈晓东. 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