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强化人权意识(论文文献综述)
高雅楠[1](2021)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形成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丰富的理论来源和艰辛的形成过程。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华民族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力量向“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进军。同时,全球进入了大调整、大发展、大变革的时代,世界日益成为一个联系紧密的共同体,实现全面而充分的人权成为全人类的共同理想。在这一时代背景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逐步形成。以“立君为民”“君权民授”“民贵君轻”和“限君为民”等思想为基本内容的中国古代民本思想,“西学东渐”时期引进的先后受“天赋人权”论、新自由主义影响的西方人权思想,以人权的历史观、阶级观、辩证观和相对观为基本架构的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以及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过程中形成的不同历史时期的人权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理论来源。以此为基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在经历了1949年至1977年权利理论的兴起与遮蔽、1978年至1990年人权思想的萌芽与反思、1991年至200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旗帜重树以及2002年至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重大发展阶段后,开始进入2012年至2017年的正式形成阶段。2017年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标志着该思想的正式形成,并由此进入了深化发展时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基本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主体思想。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而且人权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二是“以辩证统一为原则”的人权逻辑思想。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应当实现人权与主权、权利与义务、普遍性与特殊性以及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的辩证统一。三是“以全面发展为内容”的人权客体思想。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应当把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人权来看待,同时应当坚持公民和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生态权利等各项权利全面协调发展。四是“以法治保障为核心”的人权保障思想。这一思想的形成以法治与人权的关系发展为主线,要求充分重视法治对人权的保障价值,并通过立法“定”人权、执法“保”人权、司法“救”人权以及守法“护”人权来充分实现人权的法治保障。五是“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依托”的人权全球治理思想。自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以来,习近平多次在国际场合阐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内涵,并使该思想逐步走向成熟,有力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发展。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必须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经济共同体、政治共同体、安全共同体、文明共同体、生态共同体的有机统一。西方主要人权思想经过了自然主义人权思想、功利主义人权思想、新自由主义人权思想、能力正义人权思想的发展历程,形成了多种思想并存的局面,每一种思想都具有一定历史进步性和现实局限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与西方人权思想之间在价值取向、权利侧重以及现实导向等方面存在重要差异。首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以和谐为价值导向,要求在民族国家的整体文明进程中谈论个人价值与个人人权,而西方人权思想始终以个人主义为价值导向。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侧重积极权利,即既重视公民、政治权利,又重视经济、社会、文化和其他各项权利;西方人权思想侧重消极权利,即强调公民、政治权利,忽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最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既承认人权的普遍性,又重视人权的特殊性,倡导人权模式的多元化;西方人权思想混淆人权的普遍性和“普世价值”,倡导人权模式的唯一化。与西方人权思想相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在理论、道路、制度以及文化等方面都有明显优势。为使这些优势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应当夯实人权思想对外表达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克服人权思想对外表达的现实困境,同时确立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战略意义,并通过讲好中国故事和传好中国声音两种路径来促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优势转变为话语优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应依靠法治、政策和教育三种路径进行贯彻。新时代法治保障人权经历了人权立法期、人权司法期和人权法治期三个发展时期。新时代法治保障人权具有主体的普遍性、范围的广泛性、人权享有的公平性、体系的开放性、视野的国际性等突出特点,其基本面向是坚持党对人权法治保障工作的全面领导和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时代人权法治建设。新时代政策保障人权的主要形式不仅表现为制定和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还表现为发布指导意见、规定、办法和通知,同时表现为开展专项行动。新时代政策保障人权具有针对性强、及时高效、灵活易调等优势,但也存在保障主体难以平等、保障水平难以均衡、各项政策难以协调以及难以保持保障的稳定性等局限。基于此,新时代政策保障人权的发展,不但要求加强联结整合,提高人权保护的有效性,而且需要重视学习研究,增强政策制定的合理性,同时需要扩大社会参与,提升政策实施的影响力,还需要加强监督评估,确保政策评价的科学性。新时代加强人权宣传教育,是增强青年学生“四个自信”、澄清西方国家恶意诋毁和中国承担国际人权保障义务的需要,应当从教育载体、教育对象和教育内容三方面进行体系架构。新时代中国人权教育经历了萌芽、起步和初步发展三个阶段,且目前在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公职教育等方面均面临诸多困境,应当通过在国家层面加大人权教育保障力度、在学校层面推进人权教育专业化发展以及在社会层面实现人权教育全民普及等路径进行优化。
李泓景[2](2020)在《人权保护的政府道德责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权是作为个体的人基于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而要求他人和社会群体做出相应行为的资格,其实质是维护个体人的生存发展,其核心是对社会和他人提出某种要求。由于任何人的生存发展总是既与社会相联又与他人相关,因此,人权的实现和保护不仅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而且受到他人的影响。这意味着人权的保护不只是特定国家内每个公民自身的事情,而且也是包括政府在内的整个社会的责任。在保护人权的主体中,政府是最重要的主体。显然,专制社会的政府是不可能保护人权的,只有民主社会的政府才有可能承担起保护人权的责任。在以法治为人权保护的主要方式的同时,政府应该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规范来保护人权,履行相应的道德责任。政府之所以应该承担人权保护的道德责任,其根据在于公民与政府之间存在着委托与代理之间的关系,并且要致力于实现维持良好社会秩序、提升政府公信力和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伦理价值。政府对人权进行保护并非限于积极恢复受到了侵犯的人权这一情形,更为重要的是为国家内所有公民人权的实现提供有利条件。除了对公民人权进行实质保护以外,政府还应该通过设立立法程序、司法程序、执法程序和行政程序来承担保护人权的道德责任。要更好地履行人权的实质保护和程序保护两方面的道德责任,政府应该确立保护主权优先原则、公平原则、宽容原则和及时有效原则,健全人权意识教育机制、人权行使机制、相关监督机制和有关追责机制,并合理地解决人权保护中可能出现的不同主体(包括保护者与被保护者)人权之间的矛盾、人权内容之间的矛盾和人权保护与人权限制之间的矛盾。
范天梦[3](2020)在《人权主流化视域下的中国刑事法发展方向》文中研究指明人权主流化可以理解为将人权理念引入到组织机构工作之中的一个过程,有时它也表示为“基于权利的方法”。自1997年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表《革新联合国:改革方案》报告以来,人权主流化的工作不断得到强化和推进,人权逐步与安全、和平、发展联系起来。人权主流化在中国面临最大的问题是本土化问题。宪法所体现的人权保障价值须落实于具体的法律制度之中,这也是人权主流化的应有之义。在刑事法律体系中推进人权主流化,就相当于抓住了在我国推进人权主流化的“牛鼻子”,对于推进人权主流化、思考我国刑事法律发展方向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第一章首先梳理了人权主流化的内涵和历史背景,并归纳了人权在中国的主流化与本土化进展与成就。人权主流化,即认同、尊重和保障人权,将人权作为价值目标并处于优先考虑的位置;基于人权的目标,在国际人权法的框架下使得人权具有可操作性,并通过具体的制度、措施促进和实现人权。人权主流化的进程,体现于联合国逐步构建起一套国际人权法体系以及相应的国际人权机制,人权问题由原先的边缘地位,逐步走向各个领域并成为世界新秩序的主流。中国自古以来奉行“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在促进人权保障方面始终坚持政策保障和法治保障双重路径,发布人权白皮书和人权行动计划,实行依法治国,并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中国始终把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人权,并随着发展经济、扶贫攻坚等行动为提升人权水平做出巨大努力并取得显着成果。本文第二章呈现了人权主流化在我国刑事实体法中的进展及其不足,从刑法理念、刑事政策、罪刑变迁三个层次展开。基于对我国历次刑法修正案内容的梳理与分析,可以发现刑法理念朝向民生刑法、风险刑法、预防刑法发展,刑法存在过度刑事政策化现象,死刑罪名削减、犯罪圈扩大、刑罚结构完善在促进秩序和安全的同时,刑法的扩张亦缩减了公民自由,“重刑主义思想”导致刑法“趋严且厉”,刑罚附随后果更是有违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罪责自负原则。本文第三章阐述了人权主流化在我国刑事程序法中的进展和不足。立足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和中央司法改革举措,我国刑事诉讼领域仍存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不平衡、过于重视前者而轻视后者的问题。侦查中心主义的“流水线式诉讼构造模式”掣肘法院无罪、罪轻判决;案卷笔录中心主义、未贯彻直接言词原则、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不完善导致庭审虚化,辩护权无法得到实质保障;而侦查阶段的封闭性、未确立无罪推定原则、审判不够独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完善等因素都加强了庭审的虚化、形式化和刑事诉讼领域人权保障的不足。本文第四章立足刑罚执行领域,对死刑犯、监禁刑犯、非监禁刑犯和刑满释放者的人权现状一窥究竟。针对死刑犯,一方面要促进法定权利落实,另一方面则要促进应然权利向法定权利转化。针对监禁刑犯,存在现行监狱法过于老旧的问题,罪犯权利保障和救济制度设计不够具体、可操作化,权力缺乏必要制约和监督。针对非监禁刑犯和刑满释放者,存在对其生存权和发展权保障不足等问题。本文第五章以第二至第四章的分析为基础,分别提出了在人权主流化视域下,中国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和刑罚执行法的发展方向。在刑事实体法领域,宜以刑法谦抑理念指导刑法立法,强调刑法的自由保障价值,立足社会需求,小幅扩大犯罪圈,推进刑罚轻缓化,促进刑法人权保障水平。在刑事程序法领域,要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和“庭审实质化”的诉讼制度改革,确立无罪推定原则,贯彻“公正第一,效率第二”的原则,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断完善,推进刑事诉讼领域人权主流化。在刑罚执行法领域,要保障刑满释放者和社区及矫正对象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要保障监狱在押犯人的诉权,完善监狱内外监督机制,推进对罪犯强制和处罚的法治化,完善监狱和罪犯的分类管理,赋予死刑犯赦免、减轻请求权,保障死刑犯临终权利,以人道的方式执行死刑。
梁春程[4](2019)在《司法改革背景下行政检察制度研究》文中认为行政检察作为一项法律监督制度,在填补和整合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应立足于检察机关的宪制地位,从法律监督的逻辑体系和发展前瞻角度重新认识。论文从行政法制监督的角度出发对行政检察的历史发展、制度现状、法理依据、时代背景及其存在问题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司法改革背景下行政检察制度的设置、运行及衔接配套的完整机制。行政检察是指检察机关对行政主体在公共行政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予以督促纠正的法律监督活动,其属于行政法制监督,以维护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为根本目标,以权力监督和权利保障为主要目的,其基本体系包括行政执法检察、行政强制措施检察、抽象行政行政检察、“两法衔接”和行政公益诉讼等制度。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为完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革除原有体制机制弊端,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深化国家机构改革,建立国家监察机关,重组司法行政部门,整合反腐败和行政法制力量,强化对公权力行使的外部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当前我国政府法治领域存在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传统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尚不完善,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范围限定在特定的具体公益保护领域,且监督方式单一,国家监察制度主要着眼于公职人员的廉政监督,对行政机关的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上配套衔接不足,探索完善行政检察制度具有现实的必要性。行政检察兼具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的属性。《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行政诉讼法》、《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以及中央和地方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为行政检察提供了一定的政策支撑、实定法依据。分权制衡、法理监督、监督行政等理论为行政检察提供了法理基础。实践中,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参与“两法衔接”、督促起诉、行政执法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方式对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展开监督,探索创新线索发现、审查处理、保障监督等工作机制,不仅督促纠正具体行政行为,还督促纠正抽象行政行为,为行政检察积累了有益的工作经验。但直接依据不充足、对象范围不清晰、方式程序不规范、责任后果不明确、配套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也一直困扰行政检察工作的探索实践。在深化司法改革的背景下探索完善行政检察改革任务,应从权力决断能力和权力规训能力角度强化权力配置,遵循职权法定、公益优位、司法谦抑、检察一体、程序正当等原则。以《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为中心,以《行政程序法》、《法律监督法》为支撑,以《警察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部门法为着力点,以《监察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为连接,以《行政检察监督规则》为操作细则,构建多层次、系统化的行政检察法律规范体系。其监督对象对事为主、对人为辅,监督范围上聚焦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与公共利益和公民权利密切相关的领域,以具体行政行为为主、抽象行政行为为辅,合法性为主,合理性为辅,恪守“履职中发现”的启动原则。在程序上,确立案件化办理方式,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受理审查、调查核实、建议处理、监督复核等一系列工作程序。行政检察的方式与效力应当与被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的违法程度保持一致,采取检察建议、一类问题通报、诉前令状、“禁止令”、行政公益诉讼、支持公民起诉、检察意见等分层多种措施综合使用,并赋予不同的效力。由于行政检察权是一种程序性、建议性监督权,其必须通过立法权、行政权、审判权、监察权才能实现实体监督价值。完善行政检察制度,需要做好行政检察与人大法律监督、国家监察监督、法院诉讼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衔接,把握好权力边界,实现程序互通,在党权领导下建构内外结合、上下配套、纵横交错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
张鸣起,袁曙宏,姜伟,张苏军,江必新[5](2017)在《学习十九大报告重要法治论述笔谈》文中认为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十九大报告的精神,繁荣十九大报告相关法治思想的理论研究,按照中国法学会党组的部署,本刊特别邀请了在法治工作中有着丰富经验的专家领导,以笔谈的形式从"立法""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改革""法治文化建设"以及"人权司法保障"等角度对十九大报告重要法治论述进行深入解读。本文以法治建设的内在逻辑排序各篇笔谈。
周悦丽[6](2017)在《在干部教育中加强人权知识教育的问题与思考》文中研究表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明确将人权知识教育、特别是公务员人权教育和培训作为我国人权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但从我国干部培训内容的整体布局看,人权教育从20世纪90年代起步、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后,并没有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干部法治教育的推进,相应地在干部教育中得到应有的重视。这与法治国家建设的基本要求不相符合。因而,要以《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发布为契机,把人权教育作为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探索与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体系相契合的教学方式方法,推进干部人权教育的完善发展。
马广奇,彭显波[7](2017)在《新常态下警察队伍核心能力建设研究——从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的角度出发》文中提出从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的角度出发,通过对比中日两国的培训机制与制度建设,探讨日本监狱警察及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经验做法与可借鉴性,旨在为加强新常态下警察队伍核心能力建设提供可行性的建议。
张文显[8](2016)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下)——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观点》文中研究说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内容丰富、逻辑严谨的理论体系。本文着重从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面向梳理和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依法治国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提出和阐述的重大理论观点。包括: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观点;关于宪法法律实施的核心观点;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观点;关于司法和司法改革的核心观点;关于法治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的核心观点;关于法治经济建设的核心观点;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核心观点;关于从严治党、依法反腐的核心观点;关于依法治军和建设法治军队的核心观点;关于法治队伍建设的核心观点;关于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核心观点;关于全球治理体制和治理规则变革的核心观点。
胡建刚[9](2014)在《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文中提出国家和社会对秩序与安全的需求导致了警察制度的产生,它是国家提供安全服务和控制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和公共安全的保障之必需。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公民社会的发育、民主进程的加快和加入世贸组织的经济一体化,我国社会结构和公民生活的形态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社会阶层高度分化、异质性意识形态不断扩大、文化价值观的多元裂变、中产阶级的不断壮大、网络世界虚拟性的交往互动,同时风险社会的到来引发新的安全不确定性。管制型警务模式以及工具理性主义的话语体系已经难以从容应对当下社会治安新的变化。有鉴于此,本项研究致力于构建警务模式改革的理论分析框架,并据此展开论证,进而提出推进警务改革路径与对策,以期为推动中国警务模式创新尽绵薄之力。由于公共警务资源的稀缺性,除了政府部门,还有市场组织和社会机构,它们共同在为社会提供基本的安全和秩序。警察不可能对社会组织和成员个体性的所有安全需求予以满足,这就需要政府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来供给警务进行补充,在这样的理念下,警务区分为公共警务和私域警务两大类,公共警务主要由警察供给,私域警务则由保安服务公司和社会志愿者供给。警察集中警力做好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追诉犯罪的工作,保安服务公司和社会志愿者在满足社会成员个体化的安全消费和社区治安防范的同时,同样也承担部分公共秩序的维护,是公共警务供给的来源之一。本研究主要探讨如下问题:一是警务模式嬗变与演化轨迹;二是构建警务模式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从服务型政府的视角,提出服务型警务的内涵、价值目标、运行机制;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元结构理论、新制度主义、多中心治理理论为分析工具,探讨服务型警务的结构、多元化供给的概念、现实背景和路径选择;三是服务型警务的制度供给和社会化的视角,构建关于公共警务和私域警务概念、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运行范围、价值目标、制约因素、动力机制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分析;四是中国语境下实施服务型警务模式的现实背景、存在问题和面临的机遇。本项研究具有四方面的主要意义:(1)有助于丰富警务研究的理论体系。通过对警务的历史与现实、职能与目标、运行与作用、比较与借鉴、背景与机遇、机制与演化的规范分析和科学论证,构建警务模式的理论分析框架,为构建中国特色的服务型警务模式理论体系打下基础。(2)有助于探索适应中国现实需求的警务模式的科学内涵与构成要素。深入考量服务型警务之核心理念与运行机制,为中国警务改革提供科学依据,增强警务改革理论的成熟性和权威指导性。(3)有助于揭示推进中国警务模式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深入分析警务模式嬗变的价值目标以及当前警务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存在的问题和缺陷等,彰显服务型警务时代诉求的紧迫性,以引起有关方面对推动警务改革的重视。(4)有助于探求中国服务型警务发展的推动路径,促进中国警务改革的发展。通过对当前中国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厘清中国服务型警务发展的动力与瓶颈,为推动中国警务模式创新找准突破口,为中国警务改革方案的制定提供决策参考。本研究的主要发现有以下四点:(1)警务内涵的四个属性。警务活动同时并存有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和社会性四种属性。警务行为的结果,都是这四种属性一定比例的调和的产物,只不过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国家的警务构成的比例存在差异。(2)西方警务模式的嬗变和演化逻辑。西方警务模式历经统治型警务模式、管理型警务模式和服务型警务模式三个阶段和“职业性主导”、“专业性主导”、“合法性主导”、“快速反应机制主导”和“服务与权变主导”五个演进时期。(3)服务型警务的建构逻辑。警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须由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生产,这种定位要求警察的核心职能与边缘职能相分离,其中边缘职能向市场和社会转移。(4)中国服务型警务建构的路径选择。中国警务压缩的演化历程造成多种理念和多种警务模式并存的局面,形成“集合性”的警务特征,该集合体不仅涵盖西方警务历次演进的警务模式成分,还夹杂古代社会的非正式警务的路径依赖性和走群众路线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些因素都制约着中国服务型警务模式的建构推进。唯有进行宪政理念的警察权重构、立足多中心治理框架下警务的社会化供给和实施行政伦理主导下的警务运行监督机制等综合行动,方能完善我国服务型警务的实现。本项研究的主要创新在三个方面:第一,研究视角上,从新制度经济学和制度变迁的视角对警务模式创新展开研究。第二,研究方法上,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对服务型警务的概念、内涵、运行机制进行了理论架构。第三,理论研究上,将当代公共管理的若干核心理念,如政府、市场与社会三元结构理论、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等具体运用到服务型警务模式的研究,积极探索适应中国社会背景的本土化警务建构的路径与对策。由于本人学识的局限性以及警察制度领域的复杂性,本项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1)主要对服务型警务进行了宏观性的理论建构,对服务型警务运行机制的研究只限于定性研究,未做量化研究。(2)对于我国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动力机制和阻力瓶颈的研究也主要限于规范分析和定性研究,而对各相关主体的意愿和动力没有进行深入调查和实证研究。(3)对警务市场化供给的方式、规制等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
陈龙[10](2014)在《我国警察人权意识调查研究 ——以江苏省G县为例》文中认为本研究的核心问题是:警察人权意识的差异性和因素性分析。人权意识即人的权利意识,是人对人权价值的认同,对人的人权行为有着重要影响。警察作为公共权力的执行者,其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社会秩序、国家安定和人民财产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警察权运行的根本价值取向和最终目的是保障人权。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人权入宪之后,国家一直致力于创建人权型警察,建立具有较高人权意识、人权素养的警察队伍。但是,由于其警察职业具有的强制性、法定性等特征,出现了各种警察侵犯公民权利的事件,公民权利遭到来自公共权力肆无忌惮的侵害,“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规在现实执法中得不到有效执行。因此,我们重点研究对警察执法行为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权意识,结合实证分析,试图了解目前我国警察人权意识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本研究主要进行了两方面的研究,一方面根据国内外人权意识的相关研究,自编《警察人权意识现状调查问卷》,然后以江苏省G县警察为研究对象开展实证研究。依据数据统计,G县警察的人权意识水平处于中等偏上,结果显示G县警察人权意识总体情况良好,但在人权知识、人权意识以及人权行为上情况不尽相同;其次,基于人口统计学变量对警察人权意识进行差异分析,研究发现除了职务级别之外,其他人口统计学变量上的警察人权意识具有显着性差异。另一方面,采用探索性因素分析方法对江苏省G县警察人权意识影响因素进行初步探讨,最终获得了影响警察人权意识的六个因素:人权价值、人权责任、行为倾向、人权认知、浅层行为和深层行为,其中影响最大的两个因素是人权价值和深层行为。最后,依据分析的结果,综合探讨警察人权意识现状、人口统计学上的差异以及影响因素,深入了解和掌握目前我国警察人权意识的整体情况。然后,根据探讨的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建议,以供相关部门参考。
二、行政执法强化人权意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行政执法强化人权意识(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和选题意义 |
1.1.1 选题缘由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历史形成 |
2.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形成背景 |
2.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理论来源 |
2.2.1 中国古代民本思想 |
2.2.2 “西学东渐”与人权思想的引进 |
2.2.3 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 |
2.2.4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 |
2.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形成过程 |
2.3.1 权利理论的兴起与遮蔽(1949-1977 年) |
2.3.2 人权思想的解放与反思(1978-1990 年) |
2.3.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旗帜重树(1991-2001 年) |
2.3.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重大发展(2002-2011 年) |
2.3.5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正式形成(2012-2017 年) |
2.3.6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深化发展(2018-现在)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基本内容 |
3.1 “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主体思想 |
3.1.1 根本目的:发展为了人民 |
3.1.2 动力来源:发展依靠人民 |
3.1.3 根本价值: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 |
3.2 “以辩证统一为原则”的人权逻辑思想 |
3.2.1 人权与主权的辩证统一 |
3.2.2 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 |
3.2.3 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
3.2.4 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的辩证统一 |
3.3 “以全面发展为内容”的人权客体思想 |
3.3.1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 |
3.3.2 坚持各项权利全面协调发展 |
3.4 “以法治保障为核心”的人权保障思想 |
3.4.1 依靠法治保障人权的价值基础 |
3.4.2 依靠法治保障人权的历史考察 |
3.4.3 依靠法治保障人权的主要内容 |
3.5 “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依托”的人权全球治理思想 |
3.5.1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历史考察 |
3.5.2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基本内涵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比较优势 |
4.1 西方主要人权思想的流变 |
4.1.1 自然主义人权思想 |
4.1.2 功利主义人权思想 |
4.1.3 新自由主义人权思想 |
4.1.4 能力正义人权思想 |
4.2 中西人权思想的主要差异 |
4.2.1 价值取向不同 |
4.2.2 权利侧重不同 |
4.2.3 现实导向不同 |
4.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优势体现 |
4.3.1 理论优势 |
4.3.2 道路优势 |
4.3.3 制度优势 |
4.3.4 文化优势 |
4.4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优势表达 |
4.4.1 新时代中国人权思想对外表达的国际背景 |
4.4.2 新时代中国人权思想对外表达的现实基础 |
4.4.3 建构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战略意义 |
4.4.4 人权思想优势转变为话语优势的中国进路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贯彻路径 |
5.1 依靠法治贯彻 |
5.1.1 新时代法治保障人权的历史考察 |
5.1.2 新时代法治保障人权的突出特点 |
5.1.3 新时代法治保障人权的基本面向 |
5.2 依靠政策贯彻 |
5.2.1 新时代政策保障人权的主要形式 |
5.2.2 新时代政策保障人权的客观评价 |
5.2.3 新时代政策保障人权的基本面向 |
5.3 依靠教育贯彻 |
5.3.1 新时代人权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 |
5.3.2 新时代中国人权教育的体系架构 |
5.3.3 新时代中国人权教育的发展历程 |
5.3.4 新时代中国人权教育的现实困境 |
5.3.5 新时代中国人权教育的优化路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
(2)人权保护的政府道德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第一章 人权保护必需政府承担道德责任 |
第一节 人权保护内含着道德维度 |
一、人权及其主要构成因素 |
二、法治是人权保护的主要方式 |
三、人权保护也是一个道德问题 |
第二节 人权保护是政府的道德责任 |
一、道德责任和政府道德责任 |
二、政府是人权保护的主要主体 |
三、政府承担人权保护的道德责任的根据 |
第三节 政府承担人权保护的道德责任的伦理价值 |
一、维持良好社会秩序 |
二、提升政府公信力 |
三、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
第二章 政府在保护人权方面应该承担的主要道德责任 |
第一节 人权的实质保护 |
一、为人权的实现提供有利条件 |
二、积极恢复被侵犯的人权 |
第二节 人权的程序保护 |
一、人权的立法程序保护 |
二、人权的司法程序保护 |
三、人权的执法程序保护 |
四、人权的行政程序保护 |
第三章 政府履行保护人权的道德责任的应有措施 |
第一节 确立人权保护的原则 |
一、保护主权优先原则 |
二、公平原则 |
三、宽容原则 |
四、及时有效原则 |
第二节 健全人权保护机制 |
一、健全人权意识教育机制 |
二、健全人权行使机制 |
三、健全相关监督机制 |
四、健全有关追责机制 |
第三节 合理解决人权保护中可能出现的矛盾 |
一、不同主体人权之间的矛盾 |
二、人权内容之间的矛盾 |
三、人权保护与人权限制之间的矛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类 |
二、译着类 |
三、期刊类 |
四、外文类 |
致谢 |
(3)人权主流化视域下的中国刑事法发展方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国内外研究成果及现状 |
四、论文的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人权主流化概述 |
第一节 人权主流化的内涵及历史背景 |
一、人权主流化的内涵 |
二、人权主流化的历史背景 |
第二节 人权在中国的本土化与主流化 |
一、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 |
二、政策:制定人权白皮书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
三、法治:依法治国与民生法治观 |
第二章 人权主流化在我国刑事实体法中的进展及其挑战 |
第一节 刑法理念:民生刑法及其担忧 |
一、“民生刑法”的提出 |
二、学界对“民生刑法”的担忧 |
第二节 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及其思考 |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提出及实践 |
二、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思考 |
第三节 罪刑变迁:人权保障及其检视 |
一、死刑罪名消减与刑罚结构反思 |
二、推进民生保护与犯罪圈扩大 |
三、强化弱势群体保护及其检讨 |
四、加大对贪污受贿、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主义等犯罪的打击力度 |
第三章 人权主流化在我国刑事程序法中的进展及其不足 |
第一节 人权保障:理念的进步与实践的不足 |
一、价值定位:从“打击犯罪”到“保障人权” |
二、刑事诉讼人权保障之不足 |
第二节 证据和辩护制度的进步及不足 |
一、刑事证据制度之进步与不足 |
二、辩护制度之进步与不足 |
第三节 建立公权力的规范、监督及追责机制 |
一、规范公权力运作立法之进步 |
二、不足与反思 |
第四节 逐步完善审判程序 |
一、立法进步 |
二、不足与反思 |
第五节 增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及其他特别程序 |
第四章 人权主流化在我国刑罚执行法中的进展及其不足 |
第一节 死刑犯人权保障及不足 |
一、死刑犯人权保障的法律基础 |
二、我国死刑犯人权保障现状和不足 |
第二节 监禁刑犯人权保障及不足 |
一、我国监狱服刑人权保障的进步 |
二、我国罪犯人权保障的问题与不足 |
第三节 非监禁刑犯人权保障及不足 |
一、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人权保障之成就 |
二、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人权保障之不足 |
第四节 刑满释放者的人权保障之不足 |
第五章 人权主流化视域下中国刑事法的发展方向 |
第一节 人权主流化视域下中国刑事实体法的发展方向 |
第二节 人权主流化视域下中国刑事程序法的发展方向 |
第三节 人权主流化视域下中国刑罚执行法的发展方向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司法改革背景下行政检察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任务和论证架构 |
第一章 行政检察的基本范畴 |
一、行政检察的语义演变 |
(一)一般监督检察 |
(二)职务犯罪检察 |
(三)行政诉讼检察 |
(四)行政执法检察 |
(五)公益诉讼检察 |
二、行政检察的概念厘清 |
(一)行政检察的概念争议 |
(二)行政检察的内涵外延 |
三、行政检察的功能与体系 |
(一)行政检察的功能 |
(二)行政检察的体系 |
第二章 行政检察制度的理论基础与实定法依据 |
一、行政检察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分权制衡理论 |
(二)法律监督理论 |
(三)监督行政理论 |
二、行政检察的实定法依据 |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律中的行政检察 |
(二)其他法律中的行政检察 |
(三)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的行政检察 |
(四)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的行政检察 |
(五)党和国家政策中的行政检察 |
第三章 行政检察制度的内部需求与外部机遇 |
一、行政监督制度发展的需要 |
(一)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发展的需要 |
(二)行政内部监督发展的需要 |
(三)行政诉讼监督发展的需要 |
(四)传统检察监督发展的需要 |
(五)社会舆论监督发展的需要 |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
(一)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的需要 |
(二)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
(三)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需要 |
三、国家机构改革衔接的需要 |
(一)强化对行政违法事项监督的需要 |
(二)完善行政执法和效能监督的需要 |
(三)衔接行政复议和规范审查的需要 |
四、行政公益诉讼有效实施的需要 |
(一)拓展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范围的需要 |
(二)优化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方式的需要 |
(三)强化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效力的需要 |
第四章 行政检察的实证分析 |
一、行政检察的上海样本 |
(一)以信息共享监督严格执法,防范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 |
(二)以督促起诉促进依法履职,避免公共利益遭受损害 |
(三)以参与诉讼维护公共利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
(四)以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促进行政管理严格规范 |
(五)以类案监督加强依法行政,推动行政规范更新完善 |
(六)以专门机构聚集监督合力,放大行政检察外部效应 |
二、行政检察的监督模式 |
(一)“两法衔接”监督模式 |
(二)公益诉讼监督模式 |
(三)检察建议监督模式 |
(四)规范审查监督模式 |
(五)综合治理监督模式 |
三、行政检察的实践机制 |
(一)发现机制 |
(二)办案机制 |
(三)保障机制 |
四、行政检察的问题审视 |
(一)规范依据不足 |
(二)对象范围模糊 |
(三)方式程序散乱 |
(四)效力责任不明 |
(五)保障机制薄弱 |
第五章 行政检察的制度完善 |
一、行政检察的权力配置与运行原则 |
(一)行政检察的权力配置 |
(二)行政检察的运行原则 |
二、行政检察的对象与范围 |
(一)行政检察的对象 |
(二)行政检察的范围 |
三、行政检察的司法程序 |
(一)行政检察的案件受理 |
(二)行政检察的案件审查 |
(三)行政检察的案件调查 |
(四)行政检察的结果公开 |
(五)行政检察的监督制约 |
四、行政检察的方式及效力 |
(一)行政检察的方式 |
(二)行政检察的效力 |
五、行政检察的保障机制 |
(一)行政检察的立法保障 |
(二)行政检察的考核激励 |
六、行政检察的优化内外部衔接 |
(一)行政检察与其他检察监督的衔接 |
(二)行政检察与党委、人大和政府的衔接 |
(三)行政检察与国家监察监督的衔接 |
(四)行政检察与法院审判监督的衔接 |
(五)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监督的衔接 |
(六)行政检察与社会舆论监督的衔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学习十九大报告重要法治论述笔谈(论文提纲范文)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
一、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是对立法价值、目标和任务的科学、全面定位 |
二、制定良法需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相辅相成, 共同推进 |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完善良法体系 |
(一)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 确保法律符合客观规律 |
(二) 进一步推进民主立法, 凝聚民智, 扩大法律的社会基础 |
(三) 大力推进依法立法, 加强合宪性合法性审查, 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 |
奋力建设法治政府 |
一、党的领导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最根本保证 |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 |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 |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一责任人 |
五、督察考核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力指挥棒 |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路径和重点 |
一、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思路 |
二、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基本遵循 |
三、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点任务 |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
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
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 |
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
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
五、加强法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
谱写新时代人权法治保障的新篇章 |
一、新时代的人权保障具有全新的意义和价值 |
(一) 加强人权法治保障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路径 |
(二) 加强人权法治保障是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必要条件 |
(三) 加强人权法治保障是弥补当下法治建设的短板和弱项的重要途径 |
(四) 加强人权法治保障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 |
二、新时代的人权法治保障具有更高的要求 |
(一) 进一步丰富了人权的内涵和外延 |
(二) 进一步优化了人权谱系的内在结构 |
(三) 进一步强化了权利的生成基础 |
(四) 进一步完善了权利的制度保障 |
(五) 进一步完善了权利的救济机制 |
三、新时代的人权法治保障制度要在“做实”上下功夫 |
(一) 以强化人权意识夯实强化人权保障的思想基础 |
(二) 以脱贫攻坚战的完胜打牢人权保障的经济基础 |
(三) 以人权保障的红线约束公共权力的运行 |
(四) 以完善的司法制度筑牢人权保障的防护底线 |
(五) 以全民法治素养的提升营造人权保障的社会环境 |
(7)新常态下警察队伍核心能力建设研究——从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的角度出发(论文提纲范文)
一、序言 |
二、建设统一的培训基地 |
1. 日本矫正研修所 |
2. 可借鉴性分析 |
三、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机制 |
四、职业道德的培训 |
1. 伦理监督员的设置与培训 |
2. 自我核查表的引进 |
五、结语 |
(8)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下)——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观点(论文提纲范文)
一、“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观点 |
(一)“要立法先行,立改废释并举” |
(二)“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
(三)“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 |
(四)“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
(五)“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 |
(六)“完善立法体制” |
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关于宪法法律实施的核心观点 |
(一)宪法法律实施要“严”字当头 |
(二)“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
(三)实施宪法的精髓在于“四个坚持”(30) |
三、“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观点 |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关于司法和司法改革的核心观点 |
(一)关于司法的基本理论观点 |
1.司法、司法机关和司法权的界定 |
2.司法的价值和功能 |
3.司法公信力 |
4.司法规律 |
(二)关于司法改革的重大理论 |
1.如何正确认识和评价我国现行司法制度 |
2.司法改革的政治定性和定位 |
3.司法改革的目标与方向定位 |
4.司法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
5.司法改革重大举措及其学理基础 |
五、“让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关于法治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的核心观点 |
(一)党和政府依法治理社会,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 |
(二)社会实行广泛自治 |
(三)全体人民自觉守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
(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
(五)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
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关于法治经济建设的核心观点 |
(一)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
(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
(三)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经济法治环境 |
1.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
2.着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
3.自贸区为法治经济发展先行先试 |
(四)认识、适应、引领经济新常态,以法治化方式领导和管理经济 |
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核心观点 |
(一)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
(二)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 |
(三)强化制约、强化监督、强化公开 |
八、“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没有休止符”———关于从严治党、依法反腐的理论 |
(一)全面从严治党 |
1.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内涵 |
2.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 |
3.法纪贯通,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
4.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 |
5.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
6.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和党的纪律 |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和预防腐败 |
1.反腐败斗争事关党和国家政治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
2.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
3.完善法律法规,形成不能腐败的制度结构 |
4.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结合、德治与法治并举,形成不愿腐、不想腐的社会环境 |
5.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切断腐败分子后路 |
九、“厉行法治、严肃军纪,是治军带兵的铁律”———关于依法治军和建设法治军队的核心观点 |
(一)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建设法治军队,是新形势下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 |
(二)法治是从严治军、建设现代化军队的基本方式 |
(三)依法治军、建设法治军队的总目标 |
(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本原则 |
(五)加强军队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精神深入军心 |
十、“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治队伍”———关于法治队伍建设的核心观点 |
(一)建设法治队伍的极端重要性 |
(二)法治队伍的基本构成及其素质要求 |
(三)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
(四)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
十一、“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关于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核心观点 |
(一)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守法的带头人 |
(二)法治思维是对人治思维的革命 |
1.规则意识 |
2.制度意识 |
3.程序意识 |
4.人权意识 |
5.公正意识 |
6.理性精神 |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实践要求 |
十二、“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关于全球治理体制和治理规则变革的核心观点 |
(一)统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两个大局 |
1.坚决维护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石的世界秩序 |
2.积极参与国际立法 |
3.积极参与国际执法 |
4.积极参加国际司法机构和司法活动 |
5.做好涉外和国际法律服务 |
6.加强国际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
7.积极开展法律外交 |
(二)推进全球治理格局、治理体制、治理规则变革 |
(三)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 |
1.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 |
2.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 |
3.推进国际关系合理化 |
(四)构建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
结语 |
(9)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综合评述 |
第三节 论文核心概念解析 |
一、警察 |
二、警务 |
三、警务模式 |
第四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主要创新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技术路线 |
四、研究个案的选取 |
五、研究的主要特色与创新 |
六、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一章: 历史回溯: 当代中国警务模式的嬗变 |
第一节 中国管理型警务的初创” |
一、从湖南保卫局到巡警署: 模仿西方管理型警务 |
二、中国管理型警务在国统区的创设:国民政府“警甲合一”警务模式 |
三、中国管理型警务在苏区的创设: 革命根据地“政治型”警务模式 |
第二节 当代中国警务模式的演进 |
一、管理型警务模式发展的第一阶段:“政治型”警务的延续(1949至 1978年 |
二、管理型警务模式发展的第二阶段:“管制型”警务的变革(1979至 2000年) |
三、“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肇始(2001年至今) |
第三节 中国警务模式嬗变的契机 |
一、社会结构调整:中国警务模式演化的基础 |
二、市场经济变革:中国警务模式变迁的催化剂 |
三、政府体制改革: 中国警务模式演进的压力 |
第四节 中国转型时期警务模式变革的动因 |
一、执法环境: 中国转型时期异常严峻的治安生态 |
二、内部因素: 中国警务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
三、外部因素: 世界警务不断改革与创新 |
第二章 案例论析: 国内若干警务创新的实践 |
第一节 新乡“局所合一”的警务改革 |
一、减少层级:警务结构的扁平化 |
二、四警合一: 警务职责的整合 |
三、服务民生: 警务职能的前移 |
第二节 镇江“大巡防”警务改革 |
一、大巡防格局: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 |
二、弹性工作制: 警务效能的提高 |
三、契约化保险联防: 警务运行机制的市场化 |
第三节 湖州“民意导向”警务改革 |
一、警务广场: 建立警察、传媒及民意的互动机制 |
二、电子政务: 建设服务型警务的突破口 |
三、信息公开: 实现阳光警务的关键 |
第四节 成效与反思 |
一、“集合式”警务的现实与无奈 |
二、市场机制与社会机制发展的瓶颈 |
三、服务型警务建设的障碍 |
第三章 境外警务实践的考察 |
第一节 西方两大警察体系的渊源 |
一、大陆派警察体系的萌芽 |
二、海洋派警察体系的兴起 |
三、西方两大警察体系演化的内在动力 |
第二节 西方警务现代性的发轫 |
一、从镇压者到宝贝型警察: 务职业性的开始 |
二、政治化与反政治化的博弈: 向专业性道路的警务 |
三、快速反应的警务机制: 就警察的机动性 |
四、合法性的缘起: 变警察的亚文化 |
第三节 西方警务后现代性的思辨 |
一、社群主义的归宿: 向社区警务的哲学基础 |
二、决策与执行的重组: 中与分权的对立与统一 |
三、合作与共治的: 察边缘职能的剥离 |
四、市场治理机制: 务私有化与竞争的理念 |
五、迈向新秩序: 察权由社会分享 |
第四章 中国警务模式重构: 设服务型政府背景下的回应 |
第一节 当代公共管理的若干核心理念及其在本研究的论析 |
一、从一元到多元:政府、市场与社会之交集、互动与制衡 |
二、从矛盾、冲突到合作共治: 种力量与机制的均衡 |
三、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供给理论 |
四、外部性理论 |
第二节 公共管理范式的转换与服务型政府的出现 |
一、从统治、管理走向服务: 共管理演进的逻辑与范式转换 |
二、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基础与价值取向 |
三、中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
第三节 公共管理范式转换对应的警务模式 |
一、统治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二、管理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三、服务行政范式下的警务模式 |
第五章 建构基于公共安全供给的服务型警务模式 |
第一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逻辑 |
一、警务属性的现代定位: 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视角 |
二、警务目标重组: 核心职能与边缘职能的分离 |
三、警务结构调整: 层级减少与扁平化 |
四、警务功能转移: 趋向社会化与市场化 |
第二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可行性 |
一、核心理念之源泉: 民主制的参与和协商 |
二、动力机制: 共利益的共享性 |
三、政治空间: 政府角色转换 |
四、时代背景: 公共领域的拓展与公共精神的弘扬 |
五、社会基础: 市场和第三部门的成长 |
第三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建构的价值取向 |
一、效率与正义的权衡 |
二、权力与权利的制衡 |
三、管理与服务的均衡 |
四、秩序与自由的平衡 |
五、合作与共治的连衡 |
第四节 服务型警务模式的概念、内涵与运行机制 |
一、服务型警务模式的概念 |
二、服务型警务模式的内涵 |
三、服务型警务的运行机制 |
第六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的路径之一: 重构基于宪政平台之警察权 |
第一节 宪政理论中的国家主义和自由主义 |
一、自由主义: 从霍布斯、洛克、卢梭到孟德斯鸿 |
二、国家主义: 从马基亚维利、让·布丹到黑格尔 |
三、公民社会的崛起: 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对立统一 |
四、和谐理念: 本研究的价值取向 |
第二节 宪政理念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辩证关系 |
一、宪政基本思想 |
二、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内涵解析 |
三、宪政理念下警察权与公民权的重新定位 |
四、宪政框架下警察权属性的嬗变 |
第三节 宪政理念下警察权构建的原则 |
一、分权原则: 警察权配置的制衡性 |
二、比例原则: 警察权运用的合理性 |
三、公共原则: 警察权行使的正当性 |
四、程序原则: 警察权运行的合法性 |
五、司法控制原则: 警察权监督的效能性 |
第七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路径之二: 实现多中心治理框架下警务的多元化供给 |
第一节: 多中心治理理论 |
一、多中心理论的假设 |
二、多元化警务主体的培育 |
三、多中心秩序的优势 |
第二节: 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化供给的建构 |
一、警务的市场供给 |
二、警务的社区供给 |
三、警务服务的自愿者 |
第三节: 警务运行多重协调机制的完善 |
一、多元化警务供给的潜在问题 |
二、政府警务规制对多元化警务供给的调节 |
三、区域之间合作警务协调机制 |
第八章 建构服务型警务模式的路径之三: 完善行政伦理主导下的警务运行的自律与他律 |
第一节 行政伦理与警察伦理 |
一、公权力的伦理解析 |
二、行政伦理的现代精神 |
三、警察伦理的评价要素 |
第二节 警察行为的异化及其矫正 |
一、亚文化: 警察行为异化的表象 |
二、权力寻租: 警察行为异化的动因 |
三、投诉与问责: 警察行为异化的矫正 |
第三节 警务运行自律与他律的完善与强化 |
一、道德内化: 警察行为自律的保障 |
二、多元监督: 中国警务外部控制的基本结构 |
三、绩效考核: 警务运行质量的评定 |
四、司法问责: 警务运行控制的保障 |
第九章 结语: 警务模式未来的发展 |
一、警务社会属性的必然走向 |
二、风险社会警务的多元诉求 |
三、多元治理下的警务协同 |
附录 当代中国警务的演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我国警察人权意识调查研究 ——以江苏省G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缘起与意义 |
1.1.1 选题的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第2章 理论综述与研究假设 |
2.1 人权意识概念 |
2.2 相关性研究 |
2.2.1 人权行为理论 |
2.2.2 人权意识与行为关系 |
2.3 研究假设 |
第3章 警察人权意识调查及数据检验 |
3.1 调查对象与调查工具 |
3.1.1 调查对象 |
3.1.2 调查工具 |
3.2 人权意识问卷的编制 |
3.2.1 问卷内容 |
3.2.2 问卷的编制 |
3.3 样本及施测 |
3.4 问卷分析 |
3.4.1 项目分析 |
3.4.2 探索性因素分析 |
3.4.3 信度检验 |
3.4.4 效度检验 |
第4章 江苏省G县警察人权意识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
4.1 江苏省G县警察人权意识情况的总体分析 |
4.1.1 警察人权知识的整体情况 |
4.1.2 警察人权意识整体情况 |
4.1.3 警察人权行为整体情况 |
4.2 G县警察人权意识的影响因素分析 |
4.2.1 人权价值 |
4.2.2 深层行为 |
4.2.3 行为倾向 |
4.2.4 人权责任 |
4.2.5 浅层行为 |
4.2.6 人权认知 |
4.3 人口统计学变量的差异分析 |
4.3.1 不同性别警察人权意识的差异分析 |
4.3.2 不同年龄警察人权意识的差异 |
4.3.3 不同工作年限警察人权意识的差异 |
4.3.4 不同警种警察人权意识的差异 |
4.3.5 不同职务级别警察人权意识的差异 |
4.3.6 不同文化程度警察人权意识的差异 |
4.3.7 不同工作部门警察人权意识的差异 |
第5章 综合讨论和分析 |
5.1 对G县警察人权意识现状和维度的综合分析 |
5.1.1 人权知识水平 |
5.1.2 人权意识水平 |
5.1.3 人权行为水平 |
5.1.4 人口统计学差异性检验结果 |
5.2 结论 |
5.3 建议 |
5.3.1 构建警察权规范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平衡机制 |
5.3.2 人权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 |
5.4 创新之处及不足 |
5.4.1 创新之处 |
5.4.2 不足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警察人权意识现状调查问卷 |
四、行政执法强化人权意识(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研究[D]. 高雅楠. 河北大学, 2021
- [2]人权保护的政府道德责任研究[D]. 李泓景.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3]人权主流化视域下的中国刑事法发展方向[D]. 范天梦. 武汉大学, 2020(04)
- [4]司法改革背景下行政检察制度研究[D]. 梁春程.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5]学习十九大报告重要法治论述笔谈[J]. 张鸣起,袁曙宏,姜伟,张苏军,江必新. 中国法学, 2017(06)
- [6]在干部教育中加强人权知识教育的问题与思考[J]. 周悦丽.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7(02)
- [7]新常态下警察队伍核心能力建设研究——从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的角度出发[J]. 马广奇,彭显波. 中国校外教育, 2017(09)
- [8]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下)——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观点[J]. 张文显.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6(04)
- [9]论当代中国警务模式之嬗变与重构[D]. 胡建刚. 南京大学, 2014(05)
- [10]我国警察人权意识调查研究 ——以江苏省G县为例[D]. 陈龙. 南昌大学, 20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