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网前沿”小议(论文文献综述)
邱丹[1](2020)在《先锋小说对传统文学的反叛与继承》文中指出先锋文学是中国当代文学的重要景观,它是新时期语境下西方文化刺激与文学审美现代性诉求共同作用的结果。先锋小说通过对宏大话语与叙事成规的颠覆,创造了全新的小说观念、叙述手法及语言体验,为小说本体的回归创造了可能。这场带有审美哗变色彩的叙事美学变革,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意义非凡。而传统文学资源作为先锋小说变革的重要参照体系,其脉流也会潜移默化地渗透在先锋叙事中,并参与着先锋话语的建构。可以说,先锋小说对传统文学不仅仅有反叛,同样包蕴着继承与转化。本论文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先锋派作家的先锋小说为研究对象,结合中国先锋小说特质,阐明传统与传统文学相关理论,深入探究先锋小说对传统文学反叛与继承的艺术呈现,挖掘先锋与传统、反叛与继承之间的辩证关系,进一步探寻中国先锋小说对传统文学资源转化过程中存在的价值与不足。这也是新世纪对先锋小说的再思考,对先锋小说处理中西方文学资源关系的再思考,以期发掘共通性的学理性特征,为中国当代文学创作提供参考。首先,论文结合中西方的文化语境,阐释西方先锋派与中国先锋派的差异,并明确中国先锋派文学的发生、发展与特质。中国先锋派文学发生在文学断裂之后,经由了从舶来到消融本土的整合,作为带有现实焦虑的形式变革,它不像西方先锋派文学那样激进、深刻,更倾向于“文学本体论”意义上的文学变革。在中国先锋小说发展的浪潮中,“先锋”的释义也在发生变化。因此,对先锋作家与先锋小说进行整体剥离与指认,对于先锋小说相关问题的阐述与论证,至关重要。其次,先锋小说对传统文学的反叛与超越是通过对传统文学观念、主题话语、叙事策略等方面的多重变革实现的。由于“传统”本身的复杂性及其内部的变奏异调,就需要对“传统”“传统文学”“文学传统”等概念进行有力地阐释与辨析,并把握传统文学的主题、故事、形象及时间等叙述内容与叙事层面所呈现的美学特征,探寻文学与现实、作家与现实、文学内容与形式、文学社会功能等方面所体现的传统文学观念,为先锋小说对传统文学的反叛与继承做好铺垫。再次,先锋小说对传统文学的继承与转化,呈现了从不自觉借鉴到自觉汲取的发展线索。将先锋小说整体性作为考量时,不能忽略传统文学资源从“潜在”资源转向“显在”资源的原因,这是由传统文学本身、先锋文学本身、语境变革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个过程也体现先锋作家在中西方文学资源转化过程中,对资源突围与认知方面所进行的调整与变化。正是由于传统文学中叙事传统在题材类型与叙事技艺上的精妙之处,抒情传统在情感抒发与诗词意象运用上的独到特色,才使得先锋小说对传统文学从叙述内容到叙事方略的继承与转化成为可能。另外,先锋小说对传统文学叙述内容与叙事方略等方面的择取与拓新,呈现了传统与现代、西方与本土融合的审美特点。先锋小说在反叛传统文学的过程中,对传统文学中一些经典的题材类型、文学母题、精湛的叙事手法还是有所保留、有所继承、有所转化。先锋小说呈现了对侠义公案、才子佳人、武侠江湖、历史家族等题材类型的吸纳与超越;对“命运”“神秘”“地域”等传统母题的延揽与新构;还呈现了对“故事套故事”“旧瓶新酒”“借笔墨拈出”“以虚构补充”“故事新编”等故事处理方式的延续与新变;对传奇人物、传奇情节及异端境界等传奇叙事手法的吸纳与转化。同时,由于语言的相对稳定性、文化母语的潜在记忆与惯性作用、传统文学语言的艺术魅力等因素,先锋小说在自然景物类词汇、意象类词汇词义、诗词歌赋、诗性语言等方面也呈现了对传统文学语言的汲取与新变。最后,在先锋小说对传统文学资源反叛与继承的总体向度上,对先锋小说资源转化中遇到的问题与突围的策略进行了问题求解性的探索,阐明传统与先锋之间带有悖论性的复杂关系,并进一步辩诘反叛与继承之间的辩证关系。先锋小说的创作路径,也引发了文学创作应该如何看待“传统”,如何看待“中西方文学资源”,如何处理多种创作资源、多种创作手法之间的关系等问题的思考。先锋小说在创作实践中充分体现了多种美学力量碰撞所产生的审美张力,它在对传统文学资源进行创造性转化的过程中,也展现了对传统文化资源的体认与反思,其所生成的文学价值、文化价值、审美缺憾无疑对当下乃至未来文学创作提供了重要启示。传统文学资源庞大、多元、驳杂,有很多“生机”可待挖掘。虽然先锋小说深受西方文学影响,但传统作为血液中不可抗拒的因子,也在无形之中影响着先锋小说的创作。反过来,丰饶的传统也在先锋小说的创造性转化中得以赓续、绵延。未来文学的方向,不仅要放眼世界,也要彰显民族文学的文化气韵,在超越中确立民族身份与文化认同。唯有这样,中国文学才能在接收新知与转化传统中不断延续、不断生长。
秦玮[2](2019)在《宋代赠序文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古人雅致,临别之际,多以文字相赠,从简洁的赠言到诗词文赋,无不承载着送行人的祝福和勉励,离别赠言也从约定俗成的习惯慢慢演变成一种文学风尚,逐渐激发出文人的创作自觉性。赠序,是赠别文学中的常见文体之一,是作者以相对固定的文体形式为离别之人撰写序文送行,表达不舍离别、交游往来、祝福勉励以及个人见识等内容,受赠人为同窗、同僚、亲人、上司、朋友、后辈,等等,文章采用叙事、议论、抒情、写景等表达方式,风格不一,各有其长,它具有独立的文体价值和独特的研究意义,自唐代确立了文体的独立性,就不断演变发展,到宋代迎来了创作高峰。赠序文是由诗序发展演变而来,但是究其源头,与饯行和赠言的传统不无关系。魏晋南北朝时期,赠序虽然与后代固定的文章体式还有区别,但是已经初露端倪,赠诗序或诗集序,就是赠序文的雏形。赠序文体的正式确立是在唐代,在这一时期,赠序文的独立性是逐渐突显的,主要以三种文体形式存在:赠别诗附序,赠序含诗之文和独立赠序文,这体现了赠序文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有宋一代,赠序文空前发展,不论是赠序文的作品数量还是作家数量,都是前代所不可比拟的。通过勾稽曾枣庄等人编着的《全宋文》以及相关资料,大略可知,两宋赠序文作品存留千篇左右,有二百余位作者参与了创作,内容广涉方方面面,创作群体更加繁杂,文学成就整体超越前朝。“中国传统的文学批评喜欢将某种文体作为某一时代的代表”,所以,当下不少学人在文体研究中片面归纳,导致文体研究出现不均衡的现象。在两宋文学研究中,宋代散文的研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尽管新世纪的宋文研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赠序文研究在各类文体研究中,还相对薄弱.另外,当前的文学研究,也明显地出现了重北宋、轻南宋的问题,两宋研究不对等,学界对于南宋的文学研究视野相对狭小,研究空间还有待开拓。两宋是赠序文创作的一个辉煌时期,数量繁多,文质优秀,作者又多为文学巨擘,是宋代散文中一个十分有价值的研究论题。宋代守内沉静的社会内涵、空前发展的商品经济、重文轻武的治国策略、古文运动的继续推动以及理学诞生的学风丕变等都影响了赠序文的书写,而文章中的道德自律、淑世精神、学术追求等也都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对该类文章的整理探究,有助于把握宋代赠序文在文学发展史上的美学意义、文献价值和文学地位,对于中国文体学研究和宋代文化史研究亦或有弥缝之益。论文共分为六章,首章是对赠序文体渊源的概述。第二章以时间为序,从历时性角度爬梳宋代赠序文的发展情况。三、六两章是从宋代赠序文的文体风格、艺术审美和内容表达几个方面,对赠序文作一个整体上的梳理和解读。其余两章则以个案分析为主。本篇论文是以两宋时期的独立赠序为研究对象的,像赠别诗歌前附文起交代说明作用的赠诗附序和众诗作后面附文起总结作用的诗集赠文都不在其中。但是,一些文后附录诗歌的,或个别以“送某诗序”命名的赠序文作品,皆在本论研究范围之内。文章溯本探源,爬梳文献,分析探究赠序文自身发展,并与社会、文化背景相联系,由表及里,层层深人。由于理学的兴起,是两宋时期的一个突出特征,本论特以专章论及理学家的赠序文创作情况,第一章论赠序文发展演变与宋代赠序文的繁荣,重点是围绕序体与赠序文体的比较、赠序文的产生发展和宋代赠序文的繁荣盛况三个问题展开,将赠序文的发展放在中国古代文体学发展的大背景下探讨。刘勰在《文心雕龙·序志篇》中提到了文体辨析和追本溯源的重要性和方法原则,确实,对文体的定义辨析区分和起源发展梳理是文体研究的基础。本章节首先是对序体文和赠序文作了一个比较,对文体特点、作品情况和二者的关系进行阐释,然后进人赠序文体发展脉络的具体梳理之中,抓住赠序文的起源、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产生、唐宋之际的定型独立几个关键点,层层展开。最后一节则是宋代背景视域下的赠序文发展考究了,对于这一时期的赠序文繁荣盛况,主要从国家政策、文化交往、创作主体三个角度切入。第二章是宋代赠序文的历时性研究,以宋代社会文化发展为背景,结合散文整体的发展概况,从赠序文自身创作出发,选取有代表性的个案进行分析,力求一个合理、系统、明晰的梳理研究。赠序文在宋代的发展,以历史背景、作品情况、创作主体等为依据,主要分为北宋初期、北宋中后期、南宋前期和南宋后期四个阶段。北宋初期的创作是在承继前朝的基础上开拓创新的,初立宋代风貌;赠序文在北宋经过七十余年的演变发展,逐渐在北宋中期以后到达鼎盛辉煌,尤其是诗文革新运动的推动,中后期的创作在内容表达和艺术特色上皆有开拓和提升;北宋灭亡,国土丧失大半,南宋前期,虽然家国沦丧,但是文苑不衰,赠序文依然沿着既定的轨道继续前进,流派林立;南宋后期,是宋代散文发展的最后一个阶段,就赠序文而言,创作整体呈现衰微的态势,言辞流露末世情怀,但大家之作依旧自立风姿,别有意蕴。第三章论宋代赠序文的书写传播与艺术风范,无论是由诗序发展而来,还是直接独立成文,赠序文体在千百年的传承演变中,形成了一套相对固定、又不断自我突破的文体模式,归纳分析赠序文的文体特征着重从赠序文的题目拟定、内容构成因素和创新发展三个角度人手。赠序文虽是应用型文体,但是其在私交往来之中的使用更为常见,相比诏、奏、策等官场例行公文,更讲究文道并重,所以在艺术创作上就不会过度拘谨、受限,在挥毫书写中也会更加自由灵活一些,尤其是宋代的赠序文,顺应当时的文坛风范,诸家作品,异彩纷呈。第二节主要从语言驾驭能力、艺术表达方式和丰富的描写手法几个角度,对宋代赠序文的艺术审美做一番论析。本章最后一节则是对赠序的创作方式和传播做了一番论析。第四章是宋代赠序文代表作家群体的作品论述,宋代作家多为时之巨匠,群体流派多样,本章节选取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创作群体作为研究对象,解读分析他们的赠序文作品。馆阁在宋代文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馆阁文人的创作受到重视,就赠序文论之,个性写作与整体风度相统一,一方面内涵丰富,极具个性,另一方面馆阁情怀凸显,挥毫成文里不乏馆阁风度.古代家族的文学创作,也应是文学研究中不可忽视的课题,以家族个案为分析对象,选取苏氏家族、晁氏家族和宋氏家族的赠序文作品,分别探讨家族文学的传承、求新和影响。末节则是论及诗僧的赠序文作品,随着“文字禅”的发展,佛教从口传戒律到以文立言,诗僧的赠序文围绕赠别话题,论儒谈佛,重新构建起佛教与文学的关联,承担起弘扬佛法、推动古文运动的重任。第五章论宋代理学背景与理学家的赠序文创作,宋代理学兴盛,理学家群体不仅致力于理学研究和体系构建,在文学创作上也颇有成就,南宋末期吴渊在《鹤山集序》中概述赵宋三百年时间里的文章写作,认为大体趋势上“无虑三变”,而其中“一变”就是理学家们的文章创作。在赠序文写作上,理学家的写作与其他群体具有明显不同。本章首先从整体上考察宋代理学发展背景和理学家的赠序文创作情况,然后对朱熹和真德秀进行了个案分析,着重论述他们作品中呈现出来的理学思想、文道关系和道德要求等。第六章是从赠序文创作探究宋代的社会百态,社会生活的多样性为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从赠序文的写作内容中,我们也可以窥得一些宋代的生活百态。赠序文书写包括回忆往昔、品评人物,文辞之间不少谈及生活的片段,都是对于这个时代社会生活的一种映照。而且,不论是身居高位的馆阁文臣,还是尚未发迹的白衣卿相,亦或是世俗熏陶下的方外之士,他们的赠序文大都关涉政治,重视自我精神纾解,考取功名、兼济天下的雄心壮志和以德立身、超脱隐逸的精神世界,在他们这里完美糅合。本章节立足于两宋时期赠序文的内容表达,提取其中的一些细小片段,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分析宋代的生活百态。
黄宇骁[3](2018)在《论宪法基本权利对第三人无效力》文中研究表明基本权利是否具有第三人效力的问题与公私法划分没有必然联系。间接第三人效力方法的本质是德国独创的宪法导向性解释。整个法律体系背后的价值基础是超实定法的道德理论,宪法是道德理论实证化的"操作规程",基本权利规范是操作规程中的"注意事项",其本质是国家与公民道德关系的先予实证化;法律是道德理论实证化的主要形式表现,它在不违反宪法的前提下规定怎么样的内容依赖于政治过程,其价值源泉来源于道德价值而不是宪法。基本权利客观价值秩序理论体现了德国法律实证主义思想的桎梏。基本权利保护义务理论存在原理上错误,也代替不了客观价值秩序理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为代表的超实定法社会主义道德理论才是我国实定法背后的价值秩序。
宗艳霞[4](2017)在《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研究》文中认为我国对知识产权实行"双轨制"保护,行政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为网络着作权的保护带来新课题。自2014年起,互联网立法步入3.0时代,网络着作权进一步呈现出内涵扩大、技术性增强、开放性增强、保护难度加大等特点,网络的开放性催生出越来越多的网络着作权违法行为。伴随着着作权在网络空间的异化,现行的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制度面临着诸多冲击与挑战。本文对我国现行着作权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对其中涉及到网络着作权的行政法保护制度予以综合考察和分析,指出面临的主要现实问题,并结合对美、英、法、韩等发达国家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制度的比较分析,提出我国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制度的完善建议。本文的研究内容除导论和结论部分外,共分为六章。导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文章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思路与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一章网络着作权概述。通过概念界定,厘清网络着作权与着作权、网络着作权侵权行为与侵犯网络着作权的违法行为之间的关系,确立文章研究对象的基本范畴。第二章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基础理论。本章界定了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制度的内涵,梳理该制度形成与发展的过程,并着重分析其制度本质;将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与民法保护进行比较,揭示出该制度具有公法性、法律性、行政性的特点,并基于此分析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的必要性;针对网络着作权行政保护是否具有正当性这一理论核心问题展开论述,从正当性概念着手,在传统与现实语境下对网络着作权行政保护正当性予以考量,论证了网络着作权的行政保护符合公共利益。此外,本章还分析了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的制度结构及指导原则,初步形成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的理论基础架构。第三章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制度。本章通过对我国现行着作权法律、法规的考察,对其中的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制度进行全面分析,重点剖析行政执法、行政调解、行政救济等相关制度,并阐明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对网络着作权行政救济的积极意义。第四章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的域外经验。本章主要选取美国、英国、法国、韩国为研究对象,分析考察上述国家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制度及其运行状况,重点介绍各具特色的行政法保护措施,评价各国针对网络着作权保护颁布的最新法案,并分析指出其对完善我国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制度的启示。第五章我国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的现实问题。本章通过分析,指出我国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网络着作权行政实体法律制度缺失、网络着作权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欠缺、网络着作权行政执法面临突出问题、网络着作权行政救济体系不完善、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权力分散等。第六章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的制度完善。针对前文所述问题,提出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制度完善建议,以期为网络环境对着作权保护制度带来的冲击提供解决之道。本文研究的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问题,宏观架构和微观策略都以解决实践问题为出发点,期望通过行政法保护措施的研究,改良网络空间着作权的保护现状,为治理网络背景下猖厥的着作权违法行为提供法律对策与建议。
陈曼琳[5](2017)在《论知识产权诉讼诉前证据保全制度》文中研究说明诉前证据保全是诉讼系属之前一项特殊的证据调查收集程序,其在知产诉讼中的应用尤其广泛。由于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专业性强,案情涉及的法律关系更为复杂,证据具有无形性的特点,所以,诉前证据保全在知识产权诉讼中有时起着关键的作用。本文一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问题的提出,通过具体案例引出实践的问题。例如申请的形式,法院审查标准的掌握,对于担保制度的缺失等问题。然后介绍了此项规定在我国的立法变迁。第二部分是对知识产权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理论阐述,其中通过比较方法总结出知识产权诉讼的概念和特殊性,通过概念分析方法介绍证据保全的内涵及意义,并引出对诉前证据保全的功能分析。第三部分主要是考察了域外的证据保全制度,英美法系虽然强调当事人平等对抗主义,但是也不乏有与其相似的制度。在英美法系中重点考察了英国的皮勒禁令制度以及美国的笔录证言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分别阐述了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其对于诉前证据保全程序的设计更加完整和细致,对于当事人的权利救济也较为全面,其中有许多我国构建该制度可借鉴的先进之处。第四部分,是笔者根据前三部分的论文内容,总结出对我国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完善建议。该部分内容从两个方面进行论述,首先是建议完善法律中对于此制度的确实,比如完善申请内容,扩大申请人范围,细化对担保的规定,完善法院审查等,其次是在司法实务中加强对此制度的使用,比如对申请人的申请形式,加强律师的推动作用,完善法院对于诉前证据保全不当的救济。立法和实践互相配合,共同推进诉前证据保全制度在我国的适用和发展。
王光艳[6](2016)在《湖北当代纪录片研究》文中认为作为一种独特的影像形式,纪录片担负着诸多重要功能:第一,它真实记录人类社会的历史,用直观的影像为社会的变迁留存一份珍贵的档案;第二,它通过影像传递某种思想,进而影响受众;第三,它通过文化传播,促进不同地域人们的相互了解;第四,它属于文化产业,可以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第五,纪录历史与现实,最终目的是启迪未来。作为地方纪录片的代表,湖北纪录片创作具有某种意义上的“标本”价值。一、起步较早。早在1905年,湖北人谭鑫培就参与了中国第一部舞台纪录片《定军山》的拍摄。1911年,朱连奎在武汉拍摄了辛亥革命。二、水平较高。湖北创作的纪录片屡屡斩获国内、国际大奖。三、思想活跃。湖北纪录片导演的创作思想十分活跃,既有坚持传统的一面,也有部分思想引起诸多的争议。四、产业待兴。作为文化产业的一个部分,湖北纪录片的振兴尚待时日。因此,研究湖北当代纪录片的发展有助于我们认识湖北地区在纪录片创作中的成就,也有利于我们“解剖麻雀”,充分认识地方纪录片创作中的巨大能量。本文着力研究的是湖北当代纪录片,力图通过纵、横两条脉络来揭示湖北纪录片的发展历程和创作特点。整篇论文分为“绪论”、“上篇”、“下篇”、“结语”等四个部分,主干是“上篇”和“下篇”。绪论部分是全文的总体说明,也是全文逻辑思路的集中表述,说明了选题的由来、研究现状、研究方案与学术创新、有关概念的界定等问题。论文的“上篇”是湖北纪录片发展史研究,分为五章。第一章是湖北当代纪录片创作的“前史”,介绍从纪录电影的传入到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湖北纪录片创作的情况。第二章到第五章分别是“十七年”、“文革”期间、新时期、多元化时期的湖北纪录片创作。按照拉斯韦尔的5w模式,在研究过程中,注重纪录片的“谁拍摄/放映”、“放映/拍摄什么”、“通过什么渠道”、“谁观看”、“产生什么效果”的考察和研究,结合世界及中国影视的发展状况横向比较,构建基于传播学视野下的湖北纪录片发展史。这是历史纵向的湖北纪录片梳理。论文的“下篇”是湖北纪录片创作研究,也分为五章。依据纪录片的主题、内容倾向等把纪录片分成五大类,即:新闻纪录片、历史文化纪录片、文献纪录片、自然科学纪录片、人文社会纪录片等,从第六章到第十章按照纪录片的类型分别论述。在具体每章论述中,分成本类型纪录片创作概貌、创作特点、个案研究、本章小结等几个方面,力图建构一个从历史到现实、从面到点的研究模式。从整体来看,“下篇”是横向的湖北当代纪录片研究。结语部分是对湖北纪录片的若干思考,包括纪录片影像介入历史的意义、地域影像纪录与社会发展、湖北纪录片创作的启迪、本研究的不足之处以及关于后续研究的思考等。需要说明的是,本人竭尽所能地将有代表性的、主流的湖北纪录片基本上都搜集在文中。但是,由于湖北纪录片在不同的年代,由不同的机构和个人拍摄,数量很大,不计其数,很难收全。因此,难免有遗漏,后续的研究可弥补其不足。此外,在文末,还附录了《湖北纪录片发展大事记》和《湖北纪录片获奖作品名录(部分)》。通过这种的形式,期望读者可以很便捷地了解各个不同时期湖北纪录片的发展状况。
何峰[7](2016)在《我国网络盗窃行为的法律规制探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网络的迅速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诱发了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中以网络盗窃行为为甚。关于网络盗窃行为的定性处罚等问题学术界争论不断,实务界做法不一,现行法律无法有效地规制网络盗窃行为。因此,在当前网络盗窃愈发严重的背景下,有必要完善网络盗窃方面的法律规制,从而在立法上消除漏洞、严密法网;司法上统一标准、指导司法。论文将以网络盗窃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为研究对象,从网络盗窃行为的解读出发,在分析网络盗窃行为法律规制现状及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域外网络盗窃行为法律规制的经验,就我国网络盗窃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从理念、立法、司法三个层面提出建议。论文包括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网络盗窃行为解读。首先,对“网络盗窃”进行了拆分剖析。结合当前网络飞速发展之势,对“网络”的外延进行了扩大解释;同时指出本文所指的盗窃并不限于刑事犯罪,还包括民事侵权及行政违法行为。然后对上述概念进行整合,对“网络盗窃”的涵义进行了界定。其次,根据网络盗窃对象性质的不同,将网络盗窃划分为四种类型。最后,着重分析了网络盗窃的特征,从而指出正是由于网络盗窃具有不同于传统盗窃的诸多特征,因此有必要就网络盗窃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进行单独探讨。第二部分:我国网络盗窃行为立法规制现状及问题。根据我国网络盗窃行为立法规制的现状,指出现有法律规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在虚拟财产具有法律保护必要性的前提下,对虚拟财产的立法保护不明;民法中规定由网络盗窃受害人举证证明具体的加害人不具有现实可能性;行政法和刑法的衔接不协调,导致执法机关拥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2015年11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新设立的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入罪标准模糊。第三部分:我国网络盗窃行为司法应对现状及问题。通过比较实务案例,分析论证司法机关在当前法律缺失的情形下,对网络盗窃行为的定性、既遂的判定标准以及数额的认定等关键性问题的处理存在分歧。第四部分:域外网络盗窃行为法律规制考察。介绍了美国、德国、韩国等域外在虚拟财产的保护、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规制、刑罚种类的设置等方面的立法经验,进而为我国在立法上规制网络盗窃行为提供借鉴。第五部分:我国网络盗窃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通过分析刑法谦抑理念,指出其强调的刑法处罚范围“越窄越好”是相对于“刑法万能主义”提出的,现在已经难以解决网络时代犯罪出现的新问题。因此,主张重新审视刑法谦抑理念,强调刑法的处罚范围既不是“越窄越好”也不是“无限扩张”,而是根据国民的预测可能性确定“妥当的处罚范围”。进而,在立法上,以此理念为视角,划清民法、行政法、刑事立法规制网络盗窃行为的界限,指出在立法上明确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在民法上对网络服务提供者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将原本由行政法调整的网络盗窃行为也纳入刑法范围内进行规制;主张针对网络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在司法上,以此理念为指导,主张针对网络盗窃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定性,在既遂的认定上,以提现说为准,最后,指出应以被盗财物的价值认定盗窃数额。
李萍萍[8](2014)在《论船舶保险合同中的“第一受益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由于我国商业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在保险法以及海商法立法时很多问题都还没有出现,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保险市场的不断壮大,涉及船舶等财产保险方面的纠纷案件在我国也日见增多,新类型案件也层出纷呈,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大量出现,比如,现实中就出现了在船舶保险合同中约定第一受益人的条款,而对于第一受益人的问题在现行的保险法以及海商法中均无规定,导致了我国司法审判机关在处理船舶保险合同涉及第一受益人权利及地位的问题时,因无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在裁判上出现了不同的尺度,往往出现相同案情在不同地区有不同裁判结果的情况,不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也不利于保护保险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首先,保险合同较之一般性合同而言,在合同的特征上、主体上都有一定的特殊性,而关于保险合同第一受益人的概念,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也有着不同的规定,目前我国对于受益人的规定仅体现在人身保险中,对于财产保险等其他保险则并无规定。其次,船舶等财产保险合同中出现受益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而由于我国立法中对此方面的规定存在空白,导致了司法审判实践中对受益人条款的效力认定也存在不同的认识。再次,尽管社会各界对船舶等财产保险合同中是否应当存在受益人的观点各异,但肯定一说越来越受到了追捧与支持。文中以船舶保险合同为切入点,针对船舶等财产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条款的性质效力认定、受益人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其在合同中的地位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加强立法完善船舶等财产保险合同中有关第一受益人的规定是可行的。最后,提出完善我国船舶保险合同乃至财产保险合同中受益人法律规定的构想,加强对合同法、保险法和海商法的相关规定,明确应当允许在船舶(财产)保险合同中约定受益人,明确受益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及范围以及其产生的方式包括指定和变更。
田作京[9](2014)在《容隐行为出罪化思考》文中认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本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精神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中国古代立法中有些很好的法律规定在当今社会却被视为糟粕轻率的否定,容隐制度便是其中一例。这不仅从法律层面上割断了中国传统文化重视亲情伦理的特性,也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立法背道而驰。反观西方,容隐制度在经历了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的洗礼后,不但没有消灭殆尽,反而更加成熟,而容隐制度在我国现今刑事法律中的缺位不免让人心生遗憾。在我们这个向来以“仁”、“孝”为伦常纲要的东方大国,突然要在法律中彻底根除这些老祖宗几千年遗留下来的东西,反而会让国人有空洞、迷茫的无所适从感,会让整个社会感到不适。建国以来几十年的实践证明,这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家庭作为社会基本结构的意义,也给社会带来了亲情淡漠、责任感缺失的严重后果。基于人性而生的伦理关系无论是在古代社会还是现代社会都应予以保护,而法律制度之于人伦精神的关注无疑应当成为中国传统思想可取的品性和局部之一。面对情理与法理之冲突,向右?抑或是向左?法律的实施固然可以依靠国家强力推进,但更需依靠伦理道德的力量支撑。古今中外,亲情是家庭和睦的基础,是社会和谐的纽带,容隐制度蕴含了对亲情和人性的尊重,亲属之间的容隐行为乃是基于血缘关系的自然情感和人伦关怀的本性选择,守法行为取决于行为主体内心对法律的尊崇与信仰,取决于法律能否成为行为主体伦理道德的组成部分。因此,对于亲属间的容隐行为,刑事法律当予以释怀。无论是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合理借鉴还是对西方法律文化的横向移植,将容隐制度纳入到中国刑事法治建设中来有着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中国社会道德滑坡的情态下,笔者对容隐行为的出罪化进行分析研究,以期使刑事法治在情理与法理中找到平衡点,能够更好的贯彻实施。除引言与结语部分外,本分共分四个章节:第一章拟叙述“亲亲相隐”原则在中国的历史沿革以及在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体现,首先论述有关我国古代的立法例,其萌芽于西周时期,发展于两汉时期,成熟于唐,延续至清末。其次论述其他国家和地区关于容隐制度的立法情况,对比梳理,得出对我国当今社会的启示与借鉴。第二章拟从人权、伦理与法治的关系、和谐社会、刑事法律制度变革等角度论证将容隐制度引入刑事法律的必要性。第三章主要阐述刑法的基础理论,拟从犯罪本质、罪与非罪的界限、罪刑法定原则、期待可能性等理论以及刑法的谦抑性要求来分析容隐行为出罪化的可行性。第四章立足我国基本国情,从容隐行为的主体范围、行为方式以及特殊问题的处理来对容隐制度回归刑事立法提出建议,希望容隐制度能早日纳入我国刑事法律的建设中来,推动中国刑事法治的发展。
连宏[10](2012)在《汉唐刑罚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刑罚,从古至今,在每一种社会形态下,从其本质上看,均是掌握在国家手中对违反现行刑法的犯罪行为的一种报复或惩罚机制。刑罚从根本上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时它也兼具预防打击犯罪、惩治罪犯、维护社会公平的社会功能。在不同历史时期体现出的不同的刑罚内容,其背后折射出的是法律思想、观念的变迁。与此同时,它也蕴含着社会控制体系与社会控制方式的变化。基于此,对历代刑罚进行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视角,这一视角也是我们分析研究古代社会变迁与社会控制的一个较佳的观察点。本文运用比较的研究方法,以汉唐刑罚为研究对象,在对汉唐两代的死刑、流刑、劳役刑和身体刑进行逐一考证和分析的基础上,对汉唐两代刑罚适用的罪名、特点、刑罚的轻重和刑罚原则等问题进行比较,从而厘清刑罚由汉至唐的演变轨迹。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对汉唐两代的死刑进行比较研究。汉代的死刑执行方式较多,本文主要选取其中最为常用的枭首、腰斩、弃市、斩、磔、车裂和绞等死刑执行方式进行研究,在考证与分析上述死刑行刑方式的基础上,研究其各自适用的主要罪名,进而下溯至两汉魏晋,考察其在两汉魏晋时的演变与发展。唐代法定的死刑执行方式虽只有绞、斩两种,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仅此两种。汉代适用的死刑执行方式在唐代大多未灭其踪,不过从法定刑转化为非法定刑,在特定的情况下针对特定的人或特定的案件继续适用。但除绞、斩外,其余的死刑执行方式往往被用于政治互相倾轧、打击异己的严酷手段。在对汉唐死刑进行整体比较的基础上,得出死刑渐趋文明化、简单和人道的结论。第二章对汉唐两代的流放刑进行比较研究。在追溯流放刑起源的基础上,分析流放刑产生的原因和性质。通过对汉唐两代流放刑刑名的演变、适用罪名和流放地点的变化,阐述流放刑在整个刑罚体系中地位与作用的转变。从五刑之替代刑——减死一等之刑——轻于死刑重于劳役刑,流放刑适用的范围越来越大,同时逐渐从替代刑的地位过渡到刑罚体系中正式刑罚的一种,从而改变了肉刑被废除后死刑太重,生刑太轻的局面,为魏晋隋唐之际彻底废除肉刑奠定了重要的前提和条件。第三章对汉唐两代的劳役刑进行比较研究。劳役刑是汉代刑种众多而又较为复杂的一类刑罚。本文将逐一梳理汉代劳役刑的行刑方式、刑等、刑期以及劳役刑刑名的演变等问题。进而展示劳役刑是如何从繁复演变成一种刑名简单、刑等清晰、劳役固定的刑罚。并在此基础上对汉唐两代的劳役刑制度进行详细比较。第四章对汉唐两代的身体刑进行比较研究。本文所说的身体刑仅是狭义上的,是指笞、杖两种刑罚。汉代有笞有鞭无杖,文帝和景帝时期的刑罚改革为汉代鞭笞刑的规范适用奠定了重要基础。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身体刑继续发展,总体来看,鞭刑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杖刑的地位提升,逐渐上升为与笞刑相并列的主刑。笞、杖刑的数量同时在逐渐减少,真正成为轻刑。唐代笞、杖刑明确列入法典,其数量、行刑方式、刑具的规格均有明确规定。但是,从唐代中后期起,出现了杖刑适用扩大化的趋势,杖的数量不仅增多,而且开始以杖刑取代其他刑罚,甚至以杖刑代替死刑之绞、斩,出现决重杖一顿处死的局面。无疑破坏了五刑的体制,也是唐代中后期法制混乱的表现。第五章对汉唐两代的刑罚适用原则进行比较研究。自古以来,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众多的刑罚适用原则。本文选取刑事责任年龄、亲亲得相首匿和反逆连坐三方面,分析其对汉唐两代刑罚适用的指导作用,以及上述三项原则在汉唐两代的不同之处,进而从刑罚体系、刑罚观念和刑罚功能三个方面的变化分析产生这种不同的原因。总之,中国古代的刑罚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体系,而汉唐两代又是中国古代刑罚定型化的重要历史时期。对这两个历史时期的刑罚进行比较,有助于我们厘清刑罚演变发展的轨迹。通过研究,我们发现,一方面,从汉至唐,刑罚体系由繁到简,法定刑也渐趋文明化。但是,我们又不可以简单说从汉至唐,刑罚逐渐减轻。在刑罚的适用过程中,往往法律规定的是一方面,刑罚的执行又是另一方面。我们对刑罚制度进行研究,不应仅局限于静止的法定刑,而应从刑罚的动态适用过程中去追溯历史上真正执行的刑罚制度。
二、“法网前沿”小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法网前沿”小议(论文提纲范文)
(1)先锋小说对传统文学的反叛与继承(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缘起 |
1.2 研究现状与问题求索 |
1.2.1 先锋小说研究综述 |
1.2.2 论文相关问题探究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意义 |
1.4 论文创新与论文不足 |
第2章 中西视域:“先锋”“先锋派”及“中国先锋小说”的理论阐释 |
2.1 概念与内涵:“先锋”“先锋派”的理论界定 |
2.1.1 多义与复杂:先锋词义的历时演绎 |
2.1.2 激进与叛逆:先锋派的现代主义本质 |
2.1.3 断裂与有限:文学本体意义上的中国先锋派 |
2.2 转化与消融:中国当代先锋文学的生成、发展及特质 |
2.2.1 语境与场域:中国先锋文学发生的历史契机 |
2.2.2 潮流与动向:中国先锋文学发展的动态建构 |
2.2.3 有限的创新:中国先锋文学的特质 |
2.3 含混与剥离:中国先锋小说的整体指认 |
2.3.1 先锋小说的释义:从形式先锋到精神先锋的历史迁移 |
2.3.2 先锋作家的指认:不断扩容的先锋群体 |
2.3.3 先锋小说的划定:思想突围与形式实验 |
第3章 反叛与超越:先锋小说对传统文学的多重变革 |
3.1 传统的认知:“传统”相关命题的理论阐释与辨析 |
3.1.1 传统:“一条世代相传的事物之变体链” |
3.1.2 传统文学:传统文学的主题、故事、形象及时间 |
3.1.3 传统文学观念:传统文学的理性现实与社会功能 |
3.2 精神诉求:先锋小说对传统文学观念的反叛 |
3.2.1 理性与非理性:拒绝宏大的非理性叙事 |
3.2.2 真实与虚构:拆解经验现实的心灵真实 |
3.2.3 反叛与逃离:规避意识形态话语的个性化叙述 |
3.3 主题变革:先锋小说对传统文学主题的现代阐释 |
3.3.1 放逐与归宿:逃离“父法”的精神流放与还乡 |
3.3.2 欲望与死亡:探究人性深处的罪恶与肮脏 |
3.3.3 苦难与存在:勘探生命存在的苦难与缺失 |
3.4 叙事策略:先锋小说对传统叙事成规的颠覆 |
3.4.1 故事“似真性”的打破与故事的感觉化 |
3.4.2 形象“社会性”的脱离与形象的符号化 |
3.4.3 时间“线性”的断裂与时间的敞开 |
第4章 困境与转机:先锋与传统融合从不自觉到自觉的原因 |
4.1 传统本身:传统文学强大的生命力 |
4.1.1 叙事传统:丰富的题材类型与多样化的叙事技巧 |
4.1.2 抒情传统:抒情言志与意蕴深厚的诗词意象 |
4.2 先锋本身:形式实验的创作困境 |
4.2.1 叙事限度:有限意义的形式探索 |
4.2.2 自我重复:超越自身的艰难跋涉 |
4.2.3 晦涩难懂:审美大众的接受阻隔 |
4.3 外在语境:语境变化下先锋作家的写作焦虑 |
4.3.1 语境变更:先锋小说的边缘化境遇 |
4.3.2 心态调整:先锋作家创作心态的转换 |
第5章 继承与转化:先锋小说对传统文学题材与母题的借鉴与革新 |
5.1 题材的碰撞:对传统文学题材类型的吸纳与新解 |
5.1.1 侠义公案题材的承继与突破 |
5.1.2 才子佳人题材的汲取与化用 |
5.1.3 武侠题材的整合与改造 |
5.1.4 家族题材的借鉴与更新 |
5.1.5 历史题材的吸收与转化 |
5.2 主题的遇合:对传统文学母题的延揽与升华 |
5.2.1 宿命循环构成的命运魅惑 |
5.2.2 荒诞悬疑促成的神秘世界 |
5.2.3 地域色彩透露的乡土情怀 |
第6章 择取与拓新:先锋小说对传统文学叙事方略的继承与改造 |
6.1 故事:对传统文学故事处理方式的延续与新变 |
6.1.1 故事讲述:“故事套故事”与“旧瓶新酒” |
6.1.2 故事新编:“借笔墨拈出”与“以虚构补充” |
6.1.3 故事寓意:“故事新编”的延承与新义生成 |
6.2 传奇:对传奇叙事传统的选取与新构 |
6.2.1 传奇文体:“传奇”传统及其后世影响 |
6.2.2 传奇人物:人物形象的增魅书写 |
6.2.3 文奇则传:传奇情节的拓新处理 |
6.2.4 异端境界:超现实世界的传奇建构 |
6.3 语言:对传统文学语言的运用与变异 |
6.3.1 语言资源:传统文学语言革新及其审美特点 |
6.3.2 词语运用:景物词汇与情境题蕴的呼应 |
6.3.3 语义变化:经典意象的复制与新变 |
6.3.4 语言风格:诗词歌赋与抒情语言 |
第7章 悖论与思辩:先锋小说资源转化过程中的问题性求解 |
7.1 先锋与传统:先锋与传统之间悖论式的辩诘关系 |
7.1.1 割裂与依赖:反叛传统与传统的惯性制约 |
7.1.2 变动与迁移:相互背离与相互转化的美学足迹 |
7.1.3 沉潜与显现:传统在文学创作中的呈现形态 |
7.2 反叛与继承:先锋小说资源转化的审美突围 |
7.2.1 西方资源与中国传统资源的汲取调整 |
7.2.2 现代形式与中国经验的有机结合 |
7.2.3 反叛超越与继承转化的共时性存在 |
7.3 审慎与沉思:现AI写作作与多重资源的并存互补 |
7.3.1 面向“现在”与“未来”的传统考量 |
7.3.2 文学多种创作手法融合的美学张力 |
7.3.3 中西多种资源相互碰撞的持久力量 |
第8章 体认与反思:先锋小说对传统文学反叛与继承的意义及思考 |
8.1 文化价值:传统文化的再生与当代文学的世界交流 |
8.1.1 经验情感与本土记忆的无限延伸 |
8.1.2 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的寻找建立 |
8.1.3 多元文化生态领地的建构与传播 |
8.2 文学价值:文学多重审美表现领域的开拓与探索 |
8.2.1 先锋书写与古典文学融汇的“审美向度” |
8.2.2 历史意识与现实体验重叠的“历史向度” |
8.2.3 本土意识与地域情结交融的“民族向度” |
8.3 审美缺憾:反叛与继承传统文学中存在的不足 |
8.3.1 “影响的焦虑”之下“精神深度”的漂浮 |
8.3.2 “同质化”创作下“创意精神”的失度 |
8.3.3 “传统资源”转化下“纵深探索”的缺乏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2)宋代赠序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赠序文发展演变与宋代赠序文的繁荣 |
第一节 序与赠序 |
一、风范各异的序文 |
二、自成一体的赠序文 |
第二节 赠序文在先宋时期的演变 |
一、赠序滥觞 |
二、附诗作序 |
三、破体独立 |
第三节 赠序文在两宋时期的繁荣 |
一、尊儒重文,选拔俊才 |
二、交游往来,以文为礼 |
三、大家辈出,文质兼备 |
第二章 宋代赠序文的历时性分析 |
第一节 北宋初期: 承继探索,初具风范 |
一、经济安定影响赠序辞章审美 |
二、右文政策关涉赠序内敛趋向 |
三、儒学复兴引领赠序尚古载道 |
四、三教并重彰显赠序清逸之风 |
第二节 北宋中后期: 创作鼎盛,异彩纷呈 |
一、诸家并作 |
二、题材开拓 |
三、赠序巨擘欧阳修 |
第三节 南宋前期: 江山沦丧,文苑不衰 |
一、政局生变,偏安一隅 |
二、流派林立,骋才使气 |
三、文情与理趣并存的杨万里 |
第四节 南宋后期: 创作式微,末世情怀 |
一、南宋赠序文的终结 |
二、生活之实拟于文字 |
三、乱世之音奏于赠序 |
第三章 宋代赠序文之撰写传播与艺术风范 |
第一节 宋代赠序文文体特点 |
一、赠序文的文题辨析 |
二、赠序文的书写模式 |
三、赠序文的突破创新 |
第二节 宋代赠序文艺术审美评赏 |
一、骈散结合的语言书写 |
二、丰富多样的表达方式 |
三、妙笔生花的描写手法 |
第三节 宋代赠序文的成文缘由与传播保存 |
一、宋代赠序的成文缘由 |
二、宋代赠序的传播保存 |
第四章 宋代代表作家群体赠序文探究 |
第一节 宋代馆阁文人的赠序文 |
一、两宋馆阁 气度恢弘 |
二、个性书写 文意丰富 |
三、精英结盟 文气凸显 |
四、王禹偶个案研究 |
第二节 宋代文学家族的赠序文 |
一、宋代的文学家族与家族文学 |
二、宋代文学家族赠序创作个例研究 |
第三节 宋代诗僧群体的赠序文 |
一、诗僧成群,赠序创作成规模 |
二、以文立言,赠序荷担扬佛尚古重任 |
三、儒佛会通,赠序阐释丛林俗世情怀 |
第五章 宋代理学家的赠序文创作 |
第一节 宋代的理学背景及理学家创作概况 |
一、宋代理学背景 |
二、理学家的赠序文创作分析 |
第二节 朱熹赠序文研究 |
一、朱熹: “理学之集大成者 |
二、理学观照下的朱熹赠序文写作 |
三、从赠序文看朱熹的文学审美 |
第三节 真德秀赠序文研究 |
一、真德秀: “朱子之后一人也” |
二、政治观 |
三、文学观 |
第六章 宋代赠序文中展现的生活百态 |
第一节 丰富的社会生活 |
一、生活意趣 |
二、孝道文化 |
三、赠别风俗 |
第二节 积极的政治态度 |
一、兼济天下的政治使命 |
二、民胞物与的儒士情怀 |
第三节 卓然的精神世界 |
一、淡泊名利的道德追求 |
二、豁达超脱的人生境界 |
馀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 理论研究层面 |
(二) 实践层面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 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二) 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五、本文主要研究内容 |
第一章 网络着作权概述 |
第一节 网络着作权 |
一、网络着作权的界定 |
二、网络着作权制度渊源 |
三、网络着作权的特性 |
四、网络着作权的权利内容 |
第二节 网络着作权侵权行为与侵犯网络着作权的违法行为 |
一、网络着作权侵权行为 |
二、侵犯网络着作权的违法行为 |
第二章 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制度的形成与制度体系 |
一、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制度的形成 |
二、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制度体系 |
第二节 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制度的性质 |
一、法律性 |
二、公法性 |
三、行政法性 |
第三节 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法律关系 |
一、主体 |
二、客体 |
三、内容 |
第四节 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的正当性 |
一、正当性的概念界定与内涵变迁 |
二、传统与现实语境下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正当性 |
三、私法公法化理论视角下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的正当性 |
四、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为国际条约所认可 |
第五节 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的必要性 |
一、网络着作权民法、刑法保护面临困境 |
二、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有利于公私利益平衡 |
三、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具有比较优势 |
四、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的现实意义 |
第六节 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的指导原则 |
一、平衡国家行政权力监管与相对人权利保护的原则 |
二、低成本高效率的原则 |
三、充分尊重互联网产业自身发展规律的原则 |
第三章 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制度 |
第一节 行政执法 |
一、行政许可 |
二、行政处罚 |
三、行政强制 |
第二节 行政调解 |
一、与网络着作权相关的行政调解制度 |
二、网络着作权纠纷行政调解的性质与条件 |
三、网络着作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的效力 |
第三节 行政救济 |
一、行政复议 |
二、行政诉讼 |
三、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对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的积极意义 |
第四章 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的域外经验 |
第一节 美国的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 |
一、网络环境下美国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制度 |
二、行政执法体系 |
三、行政执法战略措施 |
四、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二节 英国的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 |
一、网络环境下英国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制度 |
二、行政调解服务 |
三、行政执法体系 |
四、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节 法国的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 |
一、法国反网络盗版立法中的行政法保护制度 |
二、对我国的启示 |
第四节 韩国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 |
一、韩国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制度 |
二、行政执法体系 |
三、行政执法措施 |
四、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五章 我国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的现实问题 |
第一节 网络着作权行政实体法律制度缺失 |
一、行政执法制度设计的不足 |
二、行政调解法律性质模糊 |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行政责任规定较轻 |
第二节 网络着作权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欠缺 |
一、网络着作权基本行政程序制度匮乏 |
二、网络着作权行政调查与行政证据制度存在不足 |
第三节 网络着作权行政执法存在突出问题 |
一、网络着作权行政执法面临制度困境 |
二、网络着作权行政执法的管辖权不明 |
三、网络着作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缺乏有效衔接 |
第四节 网络着作权行政救济体系不完善 |
一、网络着作权行政救济功能淡化 |
二、网络着作权行政复议制度缺乏协调统一 |
第五节 网络着作权行政管理权力分散 |
一、缺少网络着作权纠纷调处部门 |
二、管理机制有待理顺 |
第六章 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的制度完善 |
第一节 构建有效的网络着作权行政实体法律制度 |
一、增加行政强制措施 |
二、完善行政调解制度 |
三、加大网络服务提供者行政责任 |
第二节 健全网络着作权行政程序法律制度 |
一、健全行政程序基本制度 |
二、完善网络着作权行政调查与证据制度 |
第三节 完善网络着作权行政执法机制 |
一、提升对网络着作权行政执法的规范适用性 |
二、扩大网络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管辖权设置 |
三、完善网络着作权"两法衔接"机制 |
四、运用软法规则创新行政管理模式 |
第四节 完善网络着作权行政救济体系 |
一、强化行政复议制度的救济功能 |
二、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协调统一性 |
第五节 优化网络着作权行政管理体制 |
一、设立网络着作权纠纷行政调解机构 |
二、理顺网络着作权行政管理体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5)论知识产权诉讼诉前证据保全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语 |
一、问题的提出 |
1.1 从案例谈起 |
1.1.1 案情介绍 |
1.1.2 案件审理情况 |
1.1.3 案件分析 |
1.1.4 案件提出的问题 |
1.2 立法解读 |
1.2.1 我国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立法变迁 |
1.2.2 立法现状 |
1.3 问题梳理 |
1.3.1 诉前证据保全的申请问题 |
1.3.2 诉前证据保全申请的担保问题 |
1.3.3 诉前证据保全申请的审查问题 |
1.3.4 诉前证据保全解除和救济的问题 |
二、知识产权诉前证据保全制度概述 |
2.1 知识产权诉讼概述 |
2.1.1 知识产权诉讼内涵 |
2.1.2 知识产权诉讼的特殊性 |
2.2 诉前证据保全制度概述 |
2.2.1 证据保全的内涵 |
2.2.2 证据保全的功能 |
2.2.3 诉前证据保全与相近概念辨析 |
三、考察域外立法 |
3.1 英美法系关于知识产权诉前证据保全的相关规定 |
3.1.1 美国“笔录证言制度” |
3.1.2 英国“皮勒禁令制度” |
3.2 大陆法系关于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保全的相关规定 |
3.2.1 德国“独立的诉讼程序” |
3.2.2 日本“特殊的诉前证据收集方法” |
3.2.3 台湾地区“系统的证据保全程序” |
四、知识产权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完善 |
4.1 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立法上的完善 |
4.1.1 健全知识产权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法律规定体系 |
4.1.2 扩大知识产权诉前证据保全的申请人范围 |
4.1.3 完善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诉前证据保全申请的审查标准 |
4.1.4 完善申请知识产权诉前证据保全担保的规定 |
4.1.5 对于“参照诉前保全”的反思与改革 |
4.2 诉前证据保全制度司法实务中的完善 |
4.2.1 细化诉前证据保全的申请 |
4.2.2 强化诉前证据保全不当的救济 |
4.2.3 加强律师对于知识产权诉前证据保全的推动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6)湖北当代纪录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湖北纪录片研究现状分析 |
三、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四、“纪录片”及“湖北纪录片”的界定 |
上篇:湖北纪录片发展史研究 |
第一章 晚清民国时期湖北影视纪录(1895—1949) |
第一节 纪录片的传入与萌发 |
一、影像生意:纪录片的诞生 |
二、西风东渐:纪录片传入中国 |
第二节 纪录片在湖北的早期传播 |
一、登陆汉口:湖北人初会纪录片 |
二、立足武汉:纪录片带来的“欧风美雨” |
第三节 辛亥战火催生的纪录片 |
一、巧遇辛亥:武昌首义遭逢“纪录” |
二、辐射各地:纪录片在湖北境内传播 |
第四节 抗日烽火中的湖北影视纪录 |
一、风云际会:艰苦卓绝的抗战纪录 |
二、热血奔涌:基于影像的抗战宣传 |
三、管中窥豹:魂牵中国的大师纪录 |
第五节 解放战争中的湖北影视纪录 |
一、战火洗礼:如影随形的战争纪录 |
二、迎接胜利:大军南下的湖北纪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十七年”的湖北纪录片创作(1949—1966) |
第一节 建国初期的湖北纪录片(1949—1953) |
一、机构整合:创作机构重新洗牌 |
二、欢庆建国:庆祝新中国诞生的湖北影像 |
三、关注发展:解放初期的湖北影像纪录 |
第二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纪录片(1956—1966) |
一、发展电影:湖北纪录片创作有了自己的阵地 |
二、建立电视:湖北纪录片有了电视舞台 |
三、史海拾珠:省外电影厂镜头下的湖北纪录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文革”时期湖北纪录片创作(1966-1976) |
第一节 “文革”初期的湖北纪录片(1966-1969) |
一、山雨欲来:创作机构遭遇“夺权”风暴 |
二、乱中蓄势:纪录片创作蹒跚起步 |
第二节 “文革”中期的湖北纪录片(1969—1973) |
一、风雨飘摇:创作机构乱中求生 |
二、艰难跋涉:湖北电影纪录片登上舞台 |
第三节 “文革”末期的湖北纪录片(1973—1976) |
一、风潇雨晦:创作机构渐成规模 |
二、逆境成长:纪录片创作初显成效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新时期湖北纪录片创作(1976—1992) |
第一节 徘徊期与拨乱反正期湖北纪录片(1977—1982) |
一、调整巩固:地市开始建立电视台 |
二、蓄势待发:纪录片创作影、视并进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全面展开期湖北纪录片(1983—1992) |
一、发展壮大:地市电视台纷纷成立 |
二、扬帆起航:纪录片创作影、视双丰收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跨世纪发展期湖北纪录片(1993—今) |
第一节 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期湖北纪录片(1993—2002) |
一、合流发展:创作机构初步整合 |
二、阔步向前:纪录片创作“影退视进” |
第二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期的湖北纪录片(2003—) |
一、整合发展:创作机构多次重组 |
二、开放多元:纪录片创作接轨市场 |
本章小结 |
下篇:湖北纪录片创作研究 |
第六章 现实的写作:湖北新闻纪录片创作 |
第一节 湖北新闻纪录片创作概貌 |
一、新闻纪录片的概念 |
二、湖北新闻纪录片发展概述 |
第二节 湖北新闻纪录片创作特点 |
一、深入纪录重大历史事件,及时向外传播 |
二、围绕社会热点,注重思想性表达 |
三、立足现实问题,挖掘新闻背后的真相 |
第三节 个案分析《三峡移民备忘录》:工程移民的当代画卷 |
一、纪实视野下的人文关怀 |
二、宏大叙事中面与点的平衡 |
三、生存视野下的纵横对比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文化的坐标:湖北历史文化纪录片创作 |
第一节 湖北历史文化纪录片创作概貌 |
一、历史文化纪录片的概念 |
二、湖北历史文化纪录片发展概述 |
第二节 湖北历史文化纪录片创作特点 |
一、凸显宏大的历史文化观 |
二、聚焦荆楚文化的特色 |
三、渗透文化担当的思考 |
第三节 个案分析《楚国八百年》:荡气回肠的楚国史诗 |
一、历史与文化:抽丝剥茧的追问 |
二、写实与写意:多维叙事的表达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共时与历时的交响:湖北文献纪录片创作 |
第一节 湖北文献纪录片创作概貌 |
一、文献纪录片的概念 |
二、湖北文献纪录片发展概述 |
第二节 湖北文献纪录片创作特点 |
一、小投入,大视野 |
二、小题材,大文章 |
三、小细节,大格局 |
第三节 个案分析《情系长江——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与武汉》:用文献还原历史 |
一、文献:有温度的历史 |
二、遗址:有见证的历史 |
三、声音:有回想的历史 |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生命的平等:湖北自然科学纪录片创作 |
第一节 湖北自然科学纪录片创作概貌 |
一、自然科学纪录片的概念 |
二、湖北自然科学纪录片发展概述 |
第二节 湖北自然科学纪录片创作特点 |
一、用平等的视角关注自然界的生命 |
二、从关注单个科学现象发展到关注生态环境 |
三、将人类的命运与自然环境相结合 |
第三节 个案分析《麇鹿家园》:人与动物的命运共同体 |
一、灭绝与再生:环境变迁中的高歌 |
二、觅食与繁殖:四季更替中的轮回 |
三、竞争与合作:人与动物的相处 |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生存的范本:湖北人文社会纪录片创作 |
第一节 湖北人文社会纪录片创作概貌 |
一、人文社会纪录片的概念 |
二、湖北人文社会纪录片发展概述 |
第二节 湖北人文社会纪录片创作特点 |
一、保持平等视角 |
二、凸显人文关怀 |
三、贯穿理性思考 |
第三节 个案分析《舟舟的世界》:生命的尊严 |
一、镜子:反观自我 |
二、故事:人文关照 |
第四节 个案分析《请为我投票》:人性的折光 |
一、标本:班级的透视 |
二、视角:社会的映射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湖北纪录片发展大事记 |
附录2:湖北纪录片获奖作品名录(部分) |
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后记 |
(7)我国网络盗窃行为的法律规制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网络盗窃行为解读 |
(一)网络盗窃行为的涵义 |
1.网络的扩大解释 |
2.盗窃的概念界定 |
(二)网络盗窃行为的类型 |
1.盗窃电子资金 |
2.盗窃虚拟财产 |
3.盗窃有偿服务 |
4.盗窃有价账号 |
(三)网络盗窃行为的特征 |
1.行为的低风险性 |
2.行为的一对多性 |
3.行为的普遍性 |
4.危害的严重性 |
二、我国网络盗窃行为立法规制现状及问题 |
(一)网络盗窃行为立法规制的现状 |
1.网络盗窃行为的民法、行政法规制 |
2.网络盗窃行为的刑事立法规制 |
(二)网络盗窃行为立法规制存在的问题 |
1.虚拟财产立法保护的滞后性 |
2.民事立法规制的局限性 |
3.行政立法与刑事立法的不协调性 |
4.刑事立法规制的不完善性 |
三、我国网络盗窃行为司法应对现状及问题 |
(一)网络盗窃的典型案例 |
(二)网络盗窃行为司法应对存在的问题 |
1.行为定性之争 |
2.既遂判定相异 |
3.数额认定不一 |
四、域外网络盗窃行为法律规制考察 |
(一)域外网络盗窃行为法律规制现状 |
1.美国 |
2.日本 |
3.韩国 |
4.德国 |
5.台湾 |
(二)域外网络盗窃行为法律规制评析 |
五、我国网络盗窃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 |
(一)我国网络盗窃行为立法规制的完善 |
1.刑法谦抑理念的考量 |
2.民法、行政法规制的完善 |
3.刑事立法规制的完善 |
(二)我国网络盗窃行为司法规制的应对 |
1.行为定性 |
2.既遂判定 |
3.数额认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及科研情况 |
(8)论船舶保险合同中的“第一受益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保险合同受益人概述 |
(一)保险合同的特征 |
(二)保险合同的主体 |
(三)各国及地区对于保险受益人的具体规定 |
(四)我国大陆对于保险受益人的具体规定 |
二、我国船舶保险合同中第一受益人的现状 |
(一)船舶保险合同中“第一受益人”的产生 |
1、债权利益的保护需要 |
2、船舶抵押权对抵押权人权益保护上的不足 |
(二)船舶保险合同中第一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利益冲突 |
1、程序上的利益冲突 |
2、实体上的利益冲突 |
(三)目前司法审判实践中对第一受益人的性质认定的几种处理方式 |
1、“第一受益人”系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2、“第一受益人”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3、“第一受益人”可以原告身份向保险公司诉请保险赔偿 |
三、在船舶(财产)保险合同中约定“第一受益人”的可行性分析 |
(一)船舶保险合同中设置“第一受益人”是渔业、海洋业经济发展的需要 |
(二)关于船舶(财产)保险合同中可否存在“第一受益人”的法理分析 |
1、观点纷争与论证 |
2、法理依据分析 |
(三)关于船舶保险合同“第一受益人”条款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
1、指定“第一受益人”条款是合同的债权转让 |
2、指定“第一受益人”条款是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合同 |
3、指定“第一受益人”条款是三方合同 |
4、指定“第一受益人”条款是利益第三人合同 |
(四)关于船舶保险合同“第一受益人”地位及权利如何认定的理论观点论证 |
1、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
2、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
3、受益人是保险合同的第三人 |
四、建立和完善我国对船舶保险合同中“第一受益人”的法律规定 |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船舶保险合同中“第一受益人”的权利及地位 |
(二)明确“第一受益人”权利行使的范围以其对被保险人享有的债权范围为限 |
(三)在相关法律中明确“第一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程序 |
五、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容隐行为出罪化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何谓容隐 |
二、研究意义与方法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第一章 容隐制度的纵横考察 |
一、“容隐”在我国的历史嬗变 |
(一) 制度化发端于秦律 |
(二) 法律地位在汉律中得到扞卫 |
(三) 唐律加以导向规定 |
(四) 在清律中的沿袭及损益 |
二、“容隐”在域外的立法体现 |
(一) 大陆法系国家 |
(二) 英美法系国家 |
小结 |
第二章 将容隐制度引入刑事法律之必要性 |
一、人权保障的现实召唤 |
(一) 人权解读 |
(二) 容隐制度与亲权 |
(三) 容隐制度与隐私权 |
(四) 容隐制度与个人幸福 |
二、促进和谐的有效手段 |
(一) 和谐社会的蕴含 |
(二) 容隐制度与家庭和睦 |
(三) 容隐制度与矛盾缓解 |
三、刑法变革的应然之举 |
(一) 刑法变革——对深化改革的回应 |
(二) 容隐制度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三) 容隐制度与刑法的科学化 |
四、伦理文化的应有之义 |
(一) 伦理浅说 |
(二) 伦理文化与刑事法制建设 |
(三) 容隐制度关乎伦理 |
小结 |
第三章 容隐行为出罪化之可行性分析 |
一、罪的理论素描 |
(一) 罪的本质 |
(二) 罪与非罪的界限 |
(三) 容隐行为“罪恶”分析 |
二、刑法原理支撑 |
(一) 罪刑法定原则实质的侧面 |
(二) 期待可能性 |
(三) 刑法的谦抑性 |
三、现实基础 |
(一) 适于种植的文化土壤 |
(二) 隐含容隐因素的现行立法 |
(三) 科学技术日新月异 |
小结 |
第四章 容隐行为出罪化立法思考 |
一、“人情”的立法补足 |
二、立法中容隐的范围厘清——规范的基点 |
(一) 容隐行为主体的界限判断 |
(二) 容隐行为方式的认定 |
三、特别规定——规范的优化 |
(一) 明确“容隐”是权利——鱼与熊掌可兼得 |
(二) 职务便利行不通 |
(三) 容隐目的需单纯 |
(四) 社稷安危勿忽视 |
四、刑法与经济的契合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作者攻读硕士学位论文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10)汉唐刑罚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引言 |
一、 选题意义及其研究价值 |
二、 汉唐刑罚研究的学术史回顾 |
三、 尚待解决的问题 |
四、 本文的研究方法、相关概念厘清和思路框架 |
第一章 汉唐死刑之比较 |
第一节 枭首 |
一、 汉代以前的情况 |
二、 汉代枭首主要适用的罪名 |
三、 唐代的枭首 |
第二节 腰斩 |
一、 汉代以前的情况 |
二、 汉代腰斩的变化 |
三、 汉代腰斩主要适用的罪名 |
四、 唐代的腰斩 |
第三节 弃市与斩刑 |
一、 汉代的弃市 |
二、 弃市的行刑方式 |
三、 汉代之“斩”多用于军法 |
四、 唐代的斩刑 |
第四节 磔刑 |
一、 “磔”字的本义 |
二、 磔刑的行刑方式 |
三、 磔刑与车裂、弃市、膊、凌迟的关系 |
四、 汉代磔刑适用的主要罪名 |
五、 唐代磔刑的适用情况 |
第五节 车裂 |
一、 车裂刑之起源 |
二、 汉代车裂的行刑方式 |
三、 唐代车裂刑的适用情况 |
第六节 绞刑 |
一、 汉代无绞刑 |
二、 绞刑为法定刑的时期及其行刑方式 |
三、 唐代的绞刑 |
第七节 汉唐死刑之演变 |
一、 从汉至唐:死刑观念渐趋进步 |
二、 从汉至唐:死刑体系渐趋简单 |
三、 从汉至唐:死刑体系渐趋文明 |
第二章 汉唐流放刑之比较 |
第一节 流放刑溯源及其产生的原因 |
一、 流放刑的起源 |
二、 传说时代流放刑的刑等及流放地 |
三、 流放刑产生的原因 |
四、 流放刑的性质 |
第二节 汉代的迁徙刑 |
一、 西汉迁刑适用的主要范围 |
二、 东汉迁徙刑适用的主要范围 |
三、 两汉迁徙刑流放的地点 |
四、 汉代迁徙刑的刑期问题 |
第三节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流刑 |
一、 三国、晋时期的迁徙刑 |
二、 北朝的流刑 |
三、 南朝的流放刑 |
第四节 唐代的流刑 |
一、 唐代流刑的适用方法 |
二、 唐代流刑的期限问题 |
三、 唐代流刑之外的“五流” |
第五节 汉唐流刑的变化 |
一、 流刑内容的变化 |
二、 流刑地位的变化 |
三、 流放地点的变化 |
四、 流刑适用主体的变化 |
第三章 汉唐劳役刑之比较 |
第一节 汉代的劳役刑 |
一、 劳役刑溯源 |
二、 汉代劳役刑体系 |
第二节 关于秦汉“耐”的几点思考 |
一、 “耐”字的本义 |
二、 耐刑的性质 |
三、 东汉时期劳役刑的统称——耐刑 |
第三节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劳役刑 |
一、 曹魏时期的劳役刑 |
二、 西晋至南朝的劳役刑 |
三、 北朝的劳役刑 |
第四节 唐代的劳役刑及其与汉代的比较 |
一、 唐代徒刑的执行机构 |
二、 唐代徒刑执行制度 |
三、 汉唐劳役刑之比较 |
第四章 汉唐身体刑之比较 |
第一节 身体刑之溯源 |
一、 杖刑之溯源 |
二、 笞刑之溯源 |
第二节 汉代的身体刑 |
一、 汉代的鞭杖刑 |
二、 汉代的笞刑 |
第三节 魏晋南北朝时期笞杖刑的发展 |
一、 杖刑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发展 |
二、 笞刑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发展 |
第四节 唐代的身体刑及与汉代的比较 |
一、 唐代的杖刑制度 |
二、 唐代的笞刑制度 |
三、 汉唐身体刑制度的比较 |
第五章 汉唐刑罚适用原则之比较 |
第一节 汉唐刑事责任年龄之比较 |
一、 汉代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 |
二、 唐代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 |
三、 汉唐刑事责任年龄之比较 |
第二节 汉唐亲亲得相首匿原则之比较 |
一、 汉代的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
二、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悖论 |
三、 唐代的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
四、 汉唐亲亲得相首匿原则之比较 |
第三节 汉唐反逆连坐之比较 |
一、 汉代的反逆连坐 |
二、 唐代的反逆连坐 |
三、 汉唐反逆连坐之比较 |
第四节 汉唐刑罚演变的原因分析 |
一、 刑罚体系的反复变迁 |
二、 刑罚思想的影响 |
三、 刑罚功能的成熟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四、“法网前沿”小议(论文参考文献)
- [1]先锋小说对传统文学的反叛与继承[D]. 邱丹. 辽宁大学, 2020(01)
- [2]宋代赠序文研究[D]. 秦玮. 山东大学, 2019(09)
- [3]论宪法基本权利对第三人无效力[J]. 黄宇骁. 清华法学, 2018(03)
- [4]网络着作权行政法保护研究[D]. 宗艳霞. 大连海事大学, 2017(09)
- [5]论知识产权诉讼诉前证据保全制度[D]. 陈曼琳. 浙江工业大学, 2017(03)
- [6]湖北当代纪录片研究[D]. 王光艳. 华中师范大学, 2016(06)
- [7]我国网络盗窃行为的法律规制探究[D]. 何峰. 山东政法学院, 2016(12)
- [8]论船舶保险合同中的“第一受益人”[D]. 李萍萍. 西南政法大学, 2014(08)
- [9]容隐行为出罪化思考[D]. 田作京. 昆明理工大学, 2014(01)
- [10]汉唐刑罚比较研究[D]. 连宏. 东北师范大学, 2012(05)